动物园侵权责任论文
2023-04-17阅读(983)
问:动物园动物致害的立法现状
- 答:近年来出现的野猪伤人、动物园中动物逃脱、买卖鹦鹉等事件引发关注。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在8月26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上述问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法中都有具体规定和体现。
杨合庆介绍,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将在8月30日至9月2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哪滑36次会议上提请审议。
↑记者会会场
杨合庆表示圆缓弯,这次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坚持问题导向,对近年来社会关注的有关问题都作了回应,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比如对于野猪伤人毁坏庄稼等问题,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了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种群调控、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将野猪等其他致害严重的野生动物致害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以上都是新增加的规定。
对于动物园中的动物逃脱问题,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因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实践中存在的随意放生野生动物的问题,这次草案二次审议稿在2015年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专门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授权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橘闷制定野生动物放生的具体管理办法。
对于买卖鹦鹉的问题,杨合庆表示,这实际上是一个外来物种如何进行更好管理的问题。此次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将相关国际公约名录中的野生动物,按照本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而不是按照修法之前的都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这也是这次修法作出的一个重大的调整。” - 答: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26日在记者会上介绍说,修订草案二审稿拟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
杨合庆说,修订草案二审稿健全野生动物致害防控机制察团没。要求地方政府采取种群调控、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将中央财政对野生动物致害的预防控制及致害补偿的经费补助范围,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明确在危及人败纳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适当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增加防止野生动物逃逸和伤人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
他进一步指出,修订草案二审稿在2015年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专门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授权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野生动物放生的具体管理办法。
记者会上,杨合庆还对近年来我国出现的一些野猪伤人、动或枝物园中动物逃脱买卖鹦鹉等问题一一给予了回应。他说,此次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坚持问题导向,对近年来社会关注的有关问题都作了回应,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对于野猪伤人毁坏庄稼等问题,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规定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种群调控、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将野猪等其他致害严重的野生动物致害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
对于动物园中的动物逃脱问题,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因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买卖鹦鹉问题,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将相关国际公约名录中的野生动物,按照本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而不是按照修法之前的都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杨合庆说,这也是这次修法作出的一个重大调整。 - 答:动物园动物致害的野辩立法现状:“民法典”在侵权责任中设置了专门的第9章,即饲养动物造成的损害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的一般规定”,第一千二百四十六天“违反规定未茄脊培对动物采颤唯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等都有相关法律条款
- 答:近年来,动物园动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动物园动物侵权责任的归属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当前,在我国的立法方面,法条本身以及责任追究机制仍不健全,对于过错的程度和具体范围的认定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许多问题仍有待解决。本文通过“雅戈尔动物园”这一典型案例,总结动物园动物侵权方面现存的问题中绝毁,运用比较研究和文献分析法,对我国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并从法律归责原则、责任的划分依据卖备以及责宏州任承担三方面,针对现有解决方法的不足提出合理的建议。
- 答:游客在动物园游玩被动物袭击导致受伤害事件所涉及相关方的法律责任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含如千二百四十八谈局启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腊搏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问:被侵权人的过错在不同的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中的影响有何不同?
- 答:这个是分两种情况的,一种是饲养的动物,一种是动物园动物。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如野扒果能证明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采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法律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耐脊档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昌乱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虽有过错,但如果动物园不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仍要承担责任。 - 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中,被侵权人如果有过错的话,可以减轻动物的主人的责任
- 答:首先,委托合同不属于劳动合滚雀同;其次,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卖碧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处理事务,这一点不同于代理合同,据中备举此,受托人在替委托人处理事务时致第三人损害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受托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委托人赔偿后可以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追偿;最后,这里的侵权责任原则,属于一般原则,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 答:被侵权人的过错在不同的饲养动物敌人损害责任中有影响吗有影响。
问:动物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答:法律分析:动物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姿仿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一部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的法律,不仅涉及产品缺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网络侵权、动物致人损害等内容,还明确了产品召回制度、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陆歼,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早册冲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