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向省政府报送公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李娟娟[1](2019)在《政务信息的逻辑界定与采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政务信息的性质归属及其采编工作规范化问题不仅是学术界逻辑界定的研究难题,也是日常行政工作辨析操作的现实难点。目前,政务信息文体性质、基本特征及其功能类型的研究,无论在理论分析上还是在现实应用上,都未形成科学的认识,政务信息采编工作也缺乏操作标准和规范,许多问题悬而未解又亟待解决。本文试以功能文体学为理论支撑,以狭义“政务信息”为研究对象,以广泛搜集的政务信息例文、法定公文例文和新闻例文为研究案例,借助NLPIR大数据语义智能分析平台,综合运用定量统计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法、文献调查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通过例文佐证、对比分析等方式,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首先从发文对象、发文机关、发文方式、行文要求、功能效用五个方面对政务信息与法定公文、新闻进行对比辨析:政务信息是兼具法定公文与新闻双重特征,又区别于二者的一种新兴文书。其次,从文体性质来看,政务信息是行政机关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公共事务信息编写成文以便辅助决策管理的一种限知性非法定通用事务文书,具有行政沟通先导性、常用性、参谋辅助性、非法定性、间接性五个文体特征。再次,根据政务信息文体性质和文体特征,并结合其发文事项,政务信息从文体功能上可分为情况反映类、经验交流类、问题研报类和意见建议类。最后,从采编角度,提出了政务信息的基本要求和具体写作技巧,以促进政务信息采编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化。
朱茂磊[2](2018)在《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道德性》文中研究表明作为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均可制定的一类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我国行政管理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同时也存在着大量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有的表现为违法,如超越职权、违反上位法等;有的表现为违反公务道德和社会道德要求,如不公正、不良善等。相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道德失范无疑更为根本,也更为恶劣。为此,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既要有合法性的标准,也要有合道德性的要求。2018年5月7日,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18年5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时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评估。显然,《通知》是对《规划》相关精神的落实,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评估,也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一个重要举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质上属于道德范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评估,体现了国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要求。本文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道德性为选题,试图从理论上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在本文的导论部分,文章首先就选题的缘由作了详细说明,其中重点就选题的问题意识和研究价值进行了归纳。其次,文章就相关的学术文献进行了系统回顾和梳理,指出了相关研究存在的不足。导论的最后一部分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第一章是本文的基础理论部分,目标是对本文涉及的关键概念进行厘定。本部分第一节首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阐述,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特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分类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功能四个方面。本部分第二节首先对道德进行了界定,阐述了道德的一般理解,然后对道德进行了分类,主要包括私德与公德、底线道德与高标道德、法律化的道德与未法律化的道德、个人道德与制度道德以及个体道德与群体道德等。本节随后就道德的功能作了概括,包括社会个体的完善功能、社会制度的改良功能、社会秩序的维持功能以及社会关系的变革功能等。在道德评价问题上,重点指出了道德评价的特点及其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向,包括更加强调对社会制度的道德评价、更加突出对国家公务人员的道德评价以及更加重视发挥法制在道德评价中的保障作用等。本部分第三节就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道德性作了阐释,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道德性包括作为基础要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道德性、作为品质要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的道德性以及作为保障要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的道德性。本节还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的道德性作了特别说明,指出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的道德性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良好形式品质的要求,属于富勒法律道德性理论中的“道德性”。第二章的主要内容是对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道德失范问题进行概括。本部分第一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主体维度上的道德失范进行了归纳,主要体现为政府公务人员的几种畸形价值思维,具体包括工具主义的思维、部门利益的立场、权力寻租的意图、形式主义的观念以及不负责任的态度等五个方面,其中形式主义观念又可分为跟风思维、“拿来主义”思维以及重制定轻实施思维等,不负责任的态度体现为缺乏责任意识、粗制滥造的心态、马虎的工作作风、不思进取的心理等。本部分第二节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维度上的道德失范进行了总结,主要包括违法克减和增设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部门利益、违反上位法、违背公序良俗以及不具有可实施性等几个方面。其中,违法克减和增设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重点是行政规范性文件为行政相对人设定不合理的程序义务,主要有倒置的程序义务和繁琐苛刻的程序义务两个方面;保护部门利益主要体现为通过调整交叉或空白地带的职责来保护部门利益和通过为所属单位谋取利益来保护部门利益两种类型;违反上位法包括超越权限、超越幅度以及超越方式;违背公序良俗则主要表现为对风俗习惯的不当干预和对地方文化的破坏。本部分第三节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维度上的道德失范进行了概括,主要体现为制定程序缺乏规范性、用语混乱和表达不清、条文结构和表述不规范、条款重复和冲突以及制定过程中的朝令夕改和反复无常等。第三章的主要内容是论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合道德性要求的现实背景、理论基础和主要意义。本部分第一节就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合道德性要求的现实背景进行了总结,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实施、国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强化、由管制走向服务的政府模式变革、民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以及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升等。本部分第二节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要求的理论基础作了分析,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要求的理论基础包括制度伦理理论、德性理论、实质合法性理论、法与道德关系理论以及善治理论等五个方面。本部分第三节就提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要求的意义作了阐释,包括塑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良好品质、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实施、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引领社会道德建设等几个方面。第四章的主要内容是分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体系及具体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道德性包括作为基础要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道德性、作为品质要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的道德性和作为保障要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的道德性三个方面。行政规范文件合道德性也分别包括主体、内容以及形式三个维度。本部分第一节就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维度上的道德要求作了分析,主要体现为政府公务人员应该具有的为民爱民、公正公平、诚实守信、清正廉洁以及勤俭务实等五种道德价值观。本部分第二节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维度上的道德要求作了分析,主要包括合法性的道德要求、公正性的道德要求、良善性的道德要求以及具有可实施性的道德要求等。其中每一个方面又包括若干具体要求。本部分第三节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维度上的道德要求进行了归纳,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维度上的道德要求主要体现为几种形式品质,具体包括制定程序的规范性、条文和语言表述的准确性、行政规范性文件自身的统一性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稳定性等几个方面。第五章的主要内容是探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实现路径。本部分第一节分析了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应坚持的几项基本原则,主要是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以及行政自制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本部分第二节指出了完善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国家立法应坚持的基本思路,包括从严控制、注重道德价值引领、强化外部监督、健全责任体系和机制以及突出程序控制等。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国家立法的形式上,可以采用行政法规的方式,将来也可以考虑由全国人大就政府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统一立法。本部分第三节就强化行政公务道德建设这一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内在机制作了探讨,一是将行政公务道德规范制度化,二是构建有效的行政公务道德宣教机制,三是建立“依德行政”的考评机制。本部分第四节重点论述了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三类外在机制,即人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行政复议与诉讼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查。在人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方面,一是要增加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审查,二是将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也纳入人大审查的范围,三是强化人大自身监督能力的建设,夯实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作用。在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方面,一是增加合理性的审查标准,二是将备案审查的时间前移,三是要明确和细化备案审查后的法律责任,四是要加强作为备案审查机构的政府法制机构的自身建设。在行政复议与诉讼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查方面,重点是确立合理性的附带审查标准并引入对道德因素的考量,增强行政复议与诉讼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保障作用。
吉林省人民政府[3](2018)在《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吉政发[2018]1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根据新发布的《国务院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8年8月1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张斓[4](2018)在《中国政务秘书系统运行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政务秘书是中国公务员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务秘书系统是在中国独特国情下逐步形成的辅政体系,与西方文官制度有着明显的差异。在当代中国,从国务院办公厅到基层乡(镇)政府办公室,从事秘书和相关文字事务工作的秘书及文员多达百万以上,尚未有人对其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论文从系统论的高度,将中国政务秘书系统的功能、作用和运行规律放在中国行政体系这个大系统中,作为一个子系统即“辅政系统”进行全方位研究,探索这一体系的历史成因和发展历程,阐发其职能、地位和作用,总结运行特点和规律,通过对比,分析中国政务秘书与国外文官制度下的秘书和行政助理的工作差异。论文着重探求主政系统与辅政系统的互动与变奏模式,并对中国政务秘书在辅助国家管理和充当各级领导参谋助手,为社会发展出谋划策、综合协调等方面起到的效能进行了科学评估。特别指出的是,论文通过大量的图表构建和数据分析,建立了中国政务秘书体系的“钻石状”多切面模型,并对其五个层面进行立体的结构分析,分别指出台阁辅政层面、冠部辅政层面、腰部执政层面、亭身辅政层面、亭底辅政层面的特点和作用,生动形象地展现了中国政务秘书系统的多个层面的运行机制。文章通过对秘书系统运行实例的研究,指出秘书系统在当代中国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良好作用,运用罗盘理论等西方管理学观点,总结中国秘书系统运行的规律和原则,同时也指出它的局限性,着力为中国秘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对中国秘书事业的发展,提出独到的见解,勾勒清晰的思路。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5](2017)在《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的通报》文中研究指明海府办[2017]8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6年,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能够认真落实《海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规定》和《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作的规范化程度稳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升,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张勇[6](2017)在《河南省会变迁研究(1951-1957) ——区域政治中心变迁与城市发展的历史考察》文中指出在历史上,开封曾经是七朝古都,且自元、明、清、中华民国以至新中国建立初期都是河南的政治中心。但自清始,其省会地位曾发生过动摇。清初,迫于明末黄河决口造成的破坏,开封各级衙署被迫迁出。晚清时期,由于黄河水患,道光皇帝曾提出迁移河南省会之议。抗战时期,迫于日寇的威胁,河南省会被迫迁出开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在全国大规模行政区划调整以及计划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历史背景下,由于郑州市具有位于河南省适中位置、处于东西南北的交通枢纽、矿产资源丰富等发展经济的优势,而开封则面临诸多发展瓶颈,比如资源匮乏、处于黄泛区中心位置、面临黄河水患威胁等。两市的发展前景反差巨大,为了发展河南地方经济、实现工业化,方便对全省工作的领导尤其是城市工作的领导,河南省地方领导向中央提出省会由开封迁郑州请求,并获得批准。河南省政府在1950年就开始将郑州市作为未来省会进行规划,但由于当时计划经济还未开始,国家没有大的建设任务,河南省以及郑州市只能进行一些力所能及的小规模建设。1952年9月19日郑州市被中央批准为河南省会,自1953年开始,省政府聘请苏联专家对郑州市进行了更科学合理的规划,在中央以及河南地方政府的大力投资下,郑州市开始了机关、工厂、学校、医院等方面的全面建设,为省会迁移做准备。1954年,河南省会由开封迁郑州。省会的迁移给开封市的经济以及群众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开封市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才克服了困难。郑州市为迎接省会迁郑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包括市政建设、整顿交通秩序、加强物资供应等,保证了河南省直机关顺利迁郑州。河南省委为省直机关的迁移做了大量组织工作,对因省会迁移而产生的人事与组织关系变更,省委组织部也进行了适当地调整。省会迁走后,为了解决开封市的城市定位问题以及尽量减轻省会迁离对开封市经济的影响,河南省委决定将郑州地委专署由荥阳迁往开封市;在开封市的帮助下,郑州地委专署顺利入驻开封市,并改名为开封专区。河南省会迁移后留下的房产以及场地由开封市负责接收,开封市接收后作了相应处置,并在接收过程中积极维护本市利益。省会迁移郑州促进了该市的快速发展。其经济蒸蒸日上、技术工人队伍迅速成长壮大,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教育事业发展迅猛,文化事业日趋繁荣,医疗卫生事业日益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幸福感增强,从而使该市迅速成长为河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新省会郑州市的发展主要得益于一五计划时期中央与河南地方政府的大力投资以及随省会迁来的大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力量的充实。开封市失去了省会地位,其经济发展缓慢,教育事业萎缩,文化事业衰落,卫生事业发展落后,人口数量增长迟缓、结构也趋向不合理。导致其发展滞后的原因是:大批省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随省会迁离开封,极大地削弱了开封市城市发展的能力。一五期间,开封市属于非重点建设城市,其建设得不到国家资金支持。同时开封市还必须抽调力量支援重点建设城市的发展。河南省会变迁对河南省的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经济方面,省会变迁改变了河南省的城市布局,形成了以郑州市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的历史基础;同时省会变迁也导致了开封市经济发展滞缓。在文化方面,省会变迁使河南传统的文化中心发生转移,从而产生双面性作用,对河南省的文化传播产生影响。在教育方面,省会变迁也是导致河南省高等教育发展滞后、名校缺失的原因之一。总之,省会作为一个区域重要的政治中心城市,它的变迁必将对该区域城市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由于我国是单一制中央集权型国家,故全国政治中心享有支配资源的绝对优势,然后依次是省级区域政治中心、地区级区域政治中心、县级区域政治中心等。每级行政中心在本辖区内享有支配资源的相对优势。区域政治中心的转移,也意味着城市发展资源集聚中心的转移。因此,成为区域政治中心的城市往往各方面发展较快,而失去区域政治中心的城市则发展缓慢,或者从此衰落。同时区域政治中心的转移,也会对该区域整体城市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吉林省人民政府[7](2013)在《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吉政发[2013]1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现将《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予以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2013年6月2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吉林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结合吉林省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2012)在《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向省政府报送公文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中指出吉政办发[2012]4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文秩序,精简文件,提高公文质量和办文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对《向省政府报送公文的若干规定》进行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向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9](2010)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中指出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0](2010)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鲁政办发[2010]4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向省政府报送公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向省政府报送公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政务信息的逻辑界定与采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对象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理论、方法、目的及意义 |
第一章 政务信息与法定公文、新闻的比较研究 |
第一节 政务信息与法定公文的比较研究 |
第二节 政务信息与新闻的比较研究 |
第二章 政务信息的文体性质及特征 |
第一节 政务信息的文体性质 |
第二节 政务信息的基本特征 |
第三章 政务信息的功能类型 |
第一节 情况反映类政务信息 |
第二节 经验交流类政务信息 |
第三节 问题研报类政务信息 |
第四节 意见建议类政务信息 |
第四章 政务信息采编工作研究 |
第一节 政务信息采编选题研究 |
第二节 政务信息素材采集研究 |
第三节 政务信息写作技巧研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后记 |
(2)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道德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意识 |
三、研究价值 |
第二节 文献回顾 |
一、国内相关研究 |
二、国外相关研究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 |
第一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与道德 |
第一节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界定 |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类型 |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功能 |
第二节 道德 |
一、道德释义 |
二、道德类型 |
三、道德功能 |
四、道德评价 |
第三节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道德性 |
一、基础要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道德性 |
二、品质要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的道德性 |
三、保障要素: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的道德性 |
第二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道德失范问题 |
第一节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道德失范 |
一、工具主义的思维 |
二、部门利益的立场 |
三、权力寻租的意图 |
四、形式主义的观念 |
五、不负责任的态度 |
第二节 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的道德失范 |
一、违法克减和增设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
二、保护部门利益 |
三、违反上位法 |
四、违背公序良俗 |
五、不具有可实施性 |
第三节 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的道德失范 |
一、制定程序缺乏规范性 |
二、用语混乱、表达不清 |
三、条文结构和表述不规范 |
四、条款重复、冲突 |
第三章 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道德性要求 |
第一节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合道德性要求的现实背景 |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
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实施 |
三、国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强化 |
四、由管制走向服务的政府模式变革 |
五、民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 |
六、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升 |
第二节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理论基础 |
一、制度伦理理论 |
二、德性理论 |
三、实质合法性理论 |
四、法与道德关系理论 |
五、善治理论 |
第三节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要求的重要意义 |
一、塑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良好品质 |
二、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三、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实施 |
四、提升政府公信力 |
五、引领社会道德建设 |
第四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体系 |
第一节 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道德要求 |
一、为民爱民 |
二、公正公平 |
三、诚实守信 |
四、清正廉洁 |
五、勤俭务实 |
第二节 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的道德要求 |
一、合法性 |
二、公正性 |
三、良善性 |
第三节 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的道德要求 |
一、制定程序的规范性 |
二、条文和语言表述的准确性 |
三、统一性 |
四、稳定性 |
第五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实现路径 |
第一节 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基本原则 |
一、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
二、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
三、行政自制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
第二节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国家立法 |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缺乏系统和专门的国家立法 |
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国家立法的基本思路 |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国家立法的形式 |
第三节 内在机制:强化行政公务道德建设 |
一、行政公务道德的规范制度化 |
二、构建有效的行政公务道德宣教机制 |
三、构建“依德行政”的考评机制 |
第四节 外在机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审查 |
一、强化人大对同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
二、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
三、增加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中的道德考量 |
结语——建设法治与德治兼备的政府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4)中国政务秘书系统运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系统界定 |
1.3 理论准备 |
1.4 文献综述 |
1.5 论文的独特性及创新点 |
1.6 论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主政系统与辅政系统 |
2.1 主政系统各级权力运行关系 |
2.2 当代辅政运行机制的形成 |
2.3 辅政机构及主要职能 |
2.4 主政系统与辅政系统的协同变奏 |
第三章 国家层面秘书辅政系统的设置与运行 |
3.1 国务院办公厅的设置与运行 |
3.2 国务院组成部门秘书机构的设置与运行 |
第四章 地方层面辅政系统的结构分析 |
4.1 省级政务秘书机构的设置 |
4.2 市级及以下政府秘书机构设置情况 |
第五章 系统模型:钻石型结构体系 |
5.1 第一层次:台阁辅政层面 |
5.2 第二层次:冠部辅政层面 |
5.3 第三层次:腰部辅政层面 |
5.4 第四层次:亭身辅政层面 |
5.5 第五层次:亭底辅政层面 |
第六章 政务秘书系统运行程序 |
6.1 办文:地方层面政务秘书系统运行实例 |
6.2 办会:地方层面政务秘书系统运行实例 |
6.3 办事:地方层面秘书系统运行实例 |
6.4 运行之道,辅政之法 |
第七章 辅政系统内秘书职级升迁模式 |
7.1 行政系统级别递进模式 |
7.2 秘书工作经历对职级升迁的影响 |
第八章 秘书辅政系统的科学化演进趋势 |
8.1 中国公务员与西方文官的异同 |
8.2 中国公务员的渐进性职业发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后记 |
(6)河南省会变迁研究(1951-1957) ——区域政治中心变迁与城市发展的历史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及意义 |
二、学术研究回顾与分析 |
(一) 有关中国城市史的研究 |
(二) 国内有关中国政治中心城市变迁的研究 |
(三) 海外及港台相关研究 |
三、研究的思路、方法及创新点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点 |
四、研究对象与概念说明 |
(一) 研究对象 |
(二) 概念说明 |
第一章 河南省会变迁动因 |
第一节 开封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清、民国开封省会地位的动摇 |
一、清初驻开封各级衙署的被迫迁出 |
二、晚清时期的迁省会之议 |
三、民国时期河南省会的迁移 |
第三节 新中国建立初期河南省会迁移动因 |
一、新中国建立初期河南省会迁移的国内经济背景 |
二、新中国建立初期行政区划调整及省级行政中心变迁 |
三、郑州成为河南省新省会的优势 |
四、开封发展的瓶颈 |
五、河南省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契合 |
小结 |
第二章 郑州市的新省会规划与初步建设 |
第一节 郑州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郑州市的新省会规划 |
一、郑州市新省会的初步规划 |
二、苏联专家与新省会城市规划 |
第三节 新省会郑州市的初步建设 |
一、新省府工程 |
二、郑州市行政区划的调整以及相关建设机构的变化 |
三、郑州市的全面建设任务 |
四、迅速壮大的基本建设队伍 |
五、坚持勤俭节约的建设原则 |
第四节 城市扩建中的征地 |
一、郑州市留用土地以及建设征地概况 |
二、郑州市土地征用相关政策及调整 |
三、郑州市征地使用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省内外积极支援新省会建设 |
一、郑州市各界的大力支援 |
二、郑州市群众积极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 |
三、来自省内外的支援 |
小结 |
第三章 河南省会迁移过程及相关问题解决 |
第一节 省会迁移对开封民生经济的影响及政府应对 |
一、省会迁郑的部署 |
二、省会迁郑前开封市政府的调查工作 |
三、开封市受影响群众对省会迁移的反映 |
四、省会迁移对开封民生经济的影响 |
五、开封市政府应对民生经济困难的对策 |
第二节 郑州市迎接河南省会迁移的筹备工作 |
一、省会迁郑筹备机构的成立 |
二、郑州市迎接省会迁移的筹备工作 |
三、欢迎迁郑委员会对筹备工作的检查与督促 |
四、郑州市民众对筹备工作的积极响应 |
五、省会迁郑筹备工作的基本完成 |
第三节 省会迁移中的组织工作与组织关系调整 |
一、河南省委的动员与组织工作 |
二、留汴与迁郑:省委及政府的人事组织调整 |
第四节 开封由省会转变为专区 |
一、郑州专区由荥阳迁开封 |
二、开封专区的成立以及专市关系 |
三、开封由省会转变为专区的影响 |
第五节 开封市政府接收迁郑单位移交房产场地及其处置 |
一、开封市政府对迁郑单位房产的接收 |
二、开封市对房产的处置与分配 |
三、房产及场地移交中的问题及解决 |
小结 |
第四章 新省会郑州市的崛起 |
第一节 蒸蒸日上的经济发展与技术工人成长 |
一、快速发展的工业经济 |
二、商业服务业的发展 |
三、工人技术力量的成长 |
第二节 突飞猛进的城市建设 |
一、郑州市城市建设概况 |
二、郑州市快速发展的市政建设 |
三、郑州市政建设快速发展原因分析 |
第三节 与日俱进的教育事业 |
一、中等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的快速发展 |
二、从无到有的高等教育 |
三、职工业余文化教育及体育事业的发展 |
四、稳中有进的基础教育 |
五、郑州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原因分析 |
第四节 日趋繁荣的文化事业 |
一、省级文化科研机构迁郑促进了郑州文化事业的繁荣 |
二、文化娱乐基础设施的兴建促进了郑州文化事业的发展 |
第五节 日益改善的医疗卫生事业 |
一、郑州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概况 |
二、郑州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 |
三、郑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原因分析 |
第六节 郑州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原因分析 |
一、职工收入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 |
二、职工住房条件的改善 |
三、人民幸福感增强 |
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原因分析 |
小结 |
第五章 开封省会地位丧失与发展的滞缓 |
第一节 发展滞缓的经济 |
一、开封市与郑州市工业经济发展比较 |
二、开封市与郑州市投资额对比 |
三、作为非重点建设城市抽调力量支援重点建设城市 |
四、发展缺乏中央以及河南地方政府投资 |
第二节 总体萎缩的教育事业 |
一、发展迟缓的基础教育 |
二、停滞的职业教育 |
三、萎缩的高等教育 |
四、开封市教育发展滞后原因分析 |
第三节 文化发展走向衰落 |
一、大批优秀文艺人才随省会迁郑州 |
二、文化娱乐设施发展的停滞 |
三、文艺表演团体的缩减 |
四、开封市文化发展衰落原因分析 |
第四节 卫生事业发展缓慢 |
一、发展滞缓的卫生事业 |
二、缩减的卫生事业经费 |
三、开封市卫生事业发展滞缓原因分析 |
第五节 人口增长缓慢、结构趋向不合理 |
一、开封市人口增减变化 |
二、开封市人口结构变化 |
三、开封市人口增长缓慢、结构趋向不合理原因分析 |
小结 |
第六章 省会变迁对河南省城市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的影响 |
第一节 省会变迁对河南省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 |
一、以郑州市为中心的老工业城市的发展 |
二、郑州市周围发展较快的中小城市 |
三、郑州市周边因资源而兴起的新兴省辖市 |
四、河南省形成了以郑州为中心的新兴工业基地 |
五、省会变迁对河南省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
第二节 省会变迁对河南文化教育发展的影响 |
一、文化中心的转移及其双面性作用 |
二、高等教育发展滞缓、名校缺失的缘由之一 |
三、省会变迁对河南省文化教育发展的影响分析 |
小结 |
结语 |
一、国内外政治中心城市变迁的历史考察 |
二、区域政治中心变迁与城市发展关系 |
附录 |
附表一: 清代黄河决口次数与河南河患纪要表 |
附表二: 民国开封黄河水患情况 |
附表三: 省直机关迁郑影响情况综合调查表 1954年7月5日 |
附表四: 郑州市城市人口调查表 |
附表五: 郑州市幼儿教育以及基础教育基本情况(含3个表格) |
附录一: 省府迁郑后对救济工作的安排 |
附录二: 关于欢迎省会迁郑各项筹备工作的报告 |
附录三: 郑州市欢迎迁郑委员会的三次筹备工作检查情况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
一、大力精简文电 |
二、进一步提高公文制发的质量和运转效率 |
三、规范向省政府报送请示、报告类公文 |
四、认真做好国务院文件和省政府交办文电的办理工作 |
五、加强公文管理 |
六、狠抓工作落实 |
(10)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
一、大力精简文电 |
二、进一步提高公文制发的质量和运转效率 |
三、规范向省政府报送请示、报告类公文 |
四、认真做好国务院文件和省政府交办文电的办理工作 |
五、加强公文管理 |
六、狠抓工作落实 |
四、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向省政府报送公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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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道德性[D]. 朱茂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J].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18)
- [4]中国政务秘书系统运行机制研究[D]. 张斓. 暨南大学, 2018(01)
- [5]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的通报[J].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06)
- [6]河南省会变迁研究(1951-1957) ——区域政治中心变迁与城市发展的历史考察[D]. 张勇.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8)
- [7]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J].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政报, 2013(14)
- [8]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向省政府报送公文若干规定的通知[J].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吉林政报, 2012(19)
- [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J].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东政报, 2010(16)
- [10]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J].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济南政报, 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