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审财务联手催缴 依法收费效果显着(论文文献综述)
李崇[1](2020)在《寓法于治:乡村治理“自治”与“法治”结合机理研究 ——以肇庆市Y村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党的十九大以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重点研究方向。一直以来,由于治理主体多元、治理内容复杂、治理方式交织等因素,我国乡村治理呈现出规范性与乡土性交融,传统性与现代性共生,稳定性与变动性并存等特征,具有鲜明的区域性、地方性特点。本文以乡村治理中村民自治与乡村法治结合机制为研究方向,选取肇庆市Y村这一乡村治理典型成功案例为研究对象,通过对Y村由“乱”到“治”治理过程中各类治理主体的互动行为研究,从党建引领、依法自治、法治为民的角度,试图总结出当前乡村治理中村民自治与乡村法治结合机理的有效途径。对肇庆市Y村的案例研究发现:村民自治与乡村法治的有机结合,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基层党的建设推动基层政府与乡村社会实现有效衔接,把依法治村、法治为民系列制度机制等法治要素融入到乡村治理和村民日常生活中去,从乡村内部衍生出法治意识、法治行为,寓法于治最终使得法治在乡村社会落地、生根。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对基层政府利用乡村社会资源推进Y村由“乱”到“治”的动力与行动策略的研究,总结归纳处于转型期的乡村社会中自治与法治主体之间协调互动的关系、模型和路径,为新形势下如何推进村民自治与乡村法治有效结合提供了可行性选择。同时,也将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新的启示。
于婷婷[2](2017)在《工会财务内部控制研究 ——以S市总工会为例》文中指出财务内部控制能够提高工会经济活动的效率,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的经济行为,尽可能保证工会运营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而达到工会管理的目标。随着S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的推进和完善,从根本上解决了多年来困扰S市总工会管理基层企业工会组织“有工会无活动、有账户无经费”的难题,真正做实了基层工会账户,壮大了工会组织的经济实力,激发了工会的工作活力,使S市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显着增强。但如何健全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优化经费支出结构,让更多的经费用于普惠职工、为职工排忧解难上,使工会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S市总工会亟需解决的问题。面对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的挑战,有效的财务内部控制能让工会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有效规避风险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能够满足工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将拥有下属单位的S市总工会作为研究对象,可以对为其他工会财务内部控制提供更多经验借鉴。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选择S市总工会作为研究对象的背景和研究意义,对国内外有关工会财务内部控制的相关动态进行概述,介绍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第二部分简要概述了工会的职能和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内部控制和财务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第三部分介绍S市总工会财务内部控制的现状,并分别从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角度出发,通过实践得出当前S市总工会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结合实际情况,对S市总工会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第五部分,总结了本文的研究结论、研究不足与展望。
刘巍[3](2016)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徽地方财政研究(1927-1937)》文中研究说明法定意义上的“地方财政”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实行的结果。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指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范围的基础上,主要按税收来划分各级政府的预算收入,各级预算相对独立,负有明确的平衡责任,各级次间和地区间的差别通过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调节。公共财政是指国家(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具有层次性,并且不同层次的公共产品由相应层次的政府进行提供会更有效率;因此,为了保障各级政府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必须赋予其相应的财权。在这种情况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就成为建设公共财政的制度保证。在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的体制下,地方上并无法定财权,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地方财政”概念。19世纪中期以后,清朝地方督抚在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逐步壮大,渐渐突破了中央的掌控,“地方财政”的萌芽随之出现。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设想和尝试也出现在这一时期,但是,在民国初年中央权势衰微以及各地军阀武装割据的状况下,只能流于形式。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才得到落实。然而,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并非真正着眼于公共财政建设的需要,而是作为中央集权的手段;为了政治安全,中央始终不肯下放过多的财权。此外,在实行分税的时候,只是简单地划分了“中央”与“地方”,并没有具体划清“省”与“县”之间的收支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省政府依靠政治上的优势地位,掌握了地方财权,而县政府尽管事务繁杂,却没有明确的收入来源,只能依靠附加税度日。这也就导致了“财权上移,事权下降”,由此造成了县级财政困难,并导致附加税的不断升高和苛捐杂税的进一步泛滥。安徽省位于长江中下游,临近国民政府首都南京,在全面抗战爆发之前,基本上处于中央政府的有效管辖之内。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之下,田赋正式成为地方上的法定收入来源,这项收入约占安徽地方财政收入的30%;进入1930年代,饱受诟病的厘金制度遭到裁撤,牙税、牲屠税等传统税目也得到整顿和归并,以营业税为主体的工商税收体系逐步建立起来,并成为仅次于农业税之外的第二大收入来源。债务收入、非税收入和中央补助款也在安徽地方财政中扮演着各自的角色。与此同时,地方上的预算、会计和金库制度也相继得到建设和完善,财务行政方面取得的成绩有力配合了财政现代化的进程。然而,这一时期,财政制度上的进步并不能掩盖实际执行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在财政收入方面,表现为“变相厘金”复活,各种附加和苛捐杂税严重泛滥,特别是中国历史上曾经反复出现的“黄宗羲定律”更是不断重演,给广大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在征收过程中,各级官员和税吏假公济私,浮收勒索;地方上的土豪劣绅和保甲长也乘机为非作歹,鱼肉乡里,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凋敝和贫富分化,并破坏了乡村社会传统的认同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为1950年前后的土地改革的顺利开展埋下了伏笔。在财政支出方面,表现为行政费用规模庞大,政府在公共事务上的投资严重不足。这一时期,为了消灭反抗势力,中央财政在军费方面投入了巨额开支;地方各省也在行政、司法、治安、教育乃至公路建设方面等进行相应地配合。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支出不仅没有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反而压制了公共诉求,强化了专制统治。因此,笔者认为,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徽省地方财政尽管在财务行政等配套制度上有所完善,在收支规模上有所扩大,并在教育文化、经济建设等个别领域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就整体性质而言,这一时期的安徽地方财政,与北洋时期相似度极大:不仅是财政长期处于困境,而且财政损失和人民负担严重,财政的非公共性色彩浓厚。财政是政治的晴雨表;这一时期中国的财政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由于政治不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地方当局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延续了古代政府那种“权力大,责任小”的状态;在这种权责严重不对应的状态下,不仅公共财政得不到发育,而且整个社会呈现出“既无福利,又不自由”的景象。因此,在当今建设公共财政的过程中,需要政治等层面的配套发展。在这个意义上,只有坚持政治上的权责统一与公平正义,才能为公共财政的建设提供保证,也才能让经济发展的红利真正惠及人民。
黄清华[4](2015)在《温州市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模式研究》文中认为中国工会组织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组合的群众性组织,是劳动者利益的代表,以维护企业和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为宗旨,是党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对国家政权起到重要的社会支柱作用。工会经费是支撑工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是工会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有效保障,是工会财力实力的重要体现。但现实中,由于企业主或管理层认识不到位、非公企业工会催缴不力、企业经营状况欠佳、资金周转困难等因素,部分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存在没有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不依法拨缴工会经费、提取后挪作他用等现象,对《工会法》的贯彻实施产生了重大的不利影响,致使工会经费少缴、漏缴的缺口巨大,县、市级总工会在及时、足额收缴工会经费方面付出了庞大的人力物力,但效果仍然欠佳。本文通过参考国内部分已实行税务代收经费地市的做法和相关文献,比较分析温州市部分县(市、区)总工会委托地税部门代收辖区内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现有模式,查漏补缺,廓清工会经费收缴中的一些模糊观念,取长补短,进而探讨建立相对健全的适合在全市推广的合情合理合法的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模式。从而达到规范全市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争取社会各界重视工会经费拨缴,理解、认可和支持代收工作,提高依法拨缴工会经费自觉性、主动性,促进工会经费足额拨缴,应收尽收,以及提升非公企业工会建会率,切实发挥工会组织职能和作用等多重目的。
武君[5](2015)在《互联互通比较法研究及热点问题探析》文中研究说明互联互通制度是电信管制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实现互联互通是现代电信管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之一。随着电信市场自由竞争思想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立法者、电信管制机构的认同,互联互通制度得到各个国家的强化。其中,美国作为世界电信立法最为先进的国家,引领了世界互联互通立法趋势。本文将从互联互通立法进程、互联互通管制内容、运营商义务的规定以及互联争议的解决方法等几个方面,对世贸组织、欧盟、美国、台湾地区和我国电信立法中有关互联互通的条款进行对比研究,分析差异,得出对我国值得借鉴的地方。同时,针对互联互通热门问题—南北互联问题,结合最新的情况,从法律关系、监管的角度展开分析。
赵帅[6](2013)在《高等学校内部控制问题探讨 ——基于F高校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高校发展不断加快,呈现出资金筹措渠道多元化、业务内容多样化、风险复杂化的特征,这些都对高校内部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但由于高校长期以来以科研和教学为中心,对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不够重视,内部控制建设不能与快速发展相适应,因此迫切需要加强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由于针对高校内部控制研究较少,缺乏一套完整的、统一的内部控制制度,多数是借鉴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并且大多采用美国COSO报告,虽然这些研究都根据我国高校的具体情况做了适当的调整和修改,但并不能完全适用,对高校内部控制的指导意义并不大。本文将在高校的内部控制中具体应用财政部于2012年11月29日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并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内部控制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背景入手,借鉴已有文献研究成果,分析高校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和特点,以F高校为例,对该校内部控制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根据该规范的内容,对该校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构建F高校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但由于篇幅有限,重点对组织机构与保障措施、控制活动中收支、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合同及内部控制监督提出了完善该校内部控制的措施,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同时对其他高校的内部控制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使高校的经济活动合规合法,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更好的为科研、教学及管理服务。本文共七个章节:第一章是导论,提出研究背景、意义,说明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预期贡献;第二、三、四章为理论部分:第二章文献综述,将已有的内部控制的研究进行梳理,分别从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和内部控制评价三个方面回顾专家学者对企业和高校内部控制的研究。第三章理论基础与制度背景,从内部控制的定义出发,对内部控制的四个阶段:内部牵制阶段、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阶段、内部控制要素阶段、内部控制框架阶段以及控制论、信息论、系统论等理论基础进行阐述。第四章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基础理论、特点及不足,笔者根据该规范,概括出高校内部控制的定义、目标、原则和特点。从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业务活动、监督、研究及重视程度等方面对比事业单位与企业内部控制的区别,再对比出高校与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区别,结合高校的特点,最后归纳出高校内部控制的特点,并分析高校内控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本文的核心在最后的三个章节,第五章F高校内部控制现状分析、第六章F高校内部控制的完善、第七章启示与建议。第五章结合高校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对F高校内部控制现状进行分析,并找出存在的问题;第六章根据该规范,对该校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笔者认为应当从风险评估、组织机构与保障措施、控制活动、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四个方面来构建F高校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针对该校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本文主要的贡献在于:在F高校内部控制中运用财政部的新规范,对该校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提出了该校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并且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完善措施,力求使该高校的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对其他高校的内部控制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通过运用新规范研究高校内部控制问题得到了如下启示:一是运用新规范应与高校实际情况相结合,二是运用新规范应与相关法规制度相结合。并且为完善高校内部控制提出了建议:一是依据新规范,构建内部控制框架体系;二是提高防范风险意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三是加强人员教育,注重内部控制队伍建设;四是完善相关制度,提供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五是利用校园网络,发挥内部控制监督作用;六是强化审计职责,负责内部控制相关业务。本文存在的不足之处,一方面由于F高校内部控制中涉及的相关信息属于该校保密范畴,笔者在取得这些信息时限制较多,导致对该校的研究还不够细致、深入:一方面所选取的案例F高校不一定能代表高校在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全部问题,使得研究还不够全面;另一方面笔者自己专业的知识还比较欠缺、学术能力比较有限、经验也不丰富,因此还需要对高等学校内部控制中风险评估、预算考核与评价、筹资与投资、内部控制评价等问题继续研究。
赵亮[7](2012)在《我国助学贷款法律关系的宪政之维 ——从“风险控制”到“权利保障”》文中认为助学贷款制度建设问题是国内教育资助领域的难点,至今尚无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出台,这一方面使得依靠行政手段全面推行的助学贷款政策面临着合法性危机,另一方面也使得各方主体利用政策缺陷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利于助学贷款工作的有效推进。面对实践困境,目前国内的理论研究在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学科领域均取得了深入发展,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银行放贷、学生还贷,以及政府如何提高各方积极性三个方面,整体上属于“风险控制型”的研究模式。但以往研究要么过分倚重经济学上的实证分析方法,容易导向一种工具理性的研究范式,从而忽视助学贷款制度本身的价值维度;要么属于一种法律分析,运用法律来剪裁事实,不能有效应对贫困大学生的权利保障问题。由于尽快制定助学贷款相关法律已成为当前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基本共识,法又是以权利义务关系(即法律关系)为核心内容的,所以,本文确立了以助学贷款法律关系为研究领域,基于法理分析的“权利保障型”研究模式。而教育资助政策实际上体现的是一个有关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宪政问题,政府如何对待贫困大学生的受助权问题其实就是政府如何保障公民社会权的宪政问题,由此进一步确立了本文的中心论点:助学贷款法律关系之确立虽受客观物质条件的制约,但更须以宪政为前提和基础,以贫困大学生受助权为原点,实现制度建设从“风险控制”到“权利保障”的根本转型。在研究领域、研究模式、中心论点的统领下,本文以社会主义宪政原理与教育资助政策的关系为主线,首先以法律关系为分类依据,对我国的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实证分析:从政策文本上看,助学贷款行政立法呈现出一种“管理法”特征,不仅公民权利的实现以政府行政为根本前提,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完全处于政府行政权控制之下,而且政府的权力与责任存在明显偏差。从政策实践上看,助学贷款管理运作呈现出一种“对抗型”特征,包括行政与法的对抗、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的对抗、行政主体间的对抗。其次,对国内有关助学贷款制度影响因素的研究进行了实证分析,明晰了已有研究的整体进展。并对我国助学贷款制度建设的宏观背景进行考察,从财政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对府际关系、府银关系、府校关系、校生关系的发展趋势进行总结,指出:必须在公共财政理念下完善高等教育投入体制;必须由政策性银行承担助学贷款业务;助学贷款府校关系是需要保留的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助学贷款校生关系则属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而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发展趋势来看,“社会法”是国内理论与实践领域所公认的、面向民生领域的最重要的法律部门。然后,对贫困生受助权的社会权属性,以及助学贷款法的社会法属性作法理分析。贫困生不仅经济贫困、心理贫困,最重要的是权利贫困,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受教育权是我国明确的一项基本人权,但贫困生的人权问题并非是受教育权的享有意义上的,而是受教育权的保障意义上的。作为社会权的受教育权之实现,需要以贫困生的受助权之实现为前提,要求国家必须力所能及地为公民受教育权的有效行使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以此促进个体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进步。而助学贷款法在调整目的、手段、原则等方面都具有特殊性,不同于行政法、民商法和经济法,应属社会法部门。再次,以宪政视角重新审视了作为我国助学贷款制度建设最重要参考源的美国学生贷款制度建设。美国法律意义上的学生资助制度始于冷战时期,是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而做出的制度安排,并非完全基于受教育权之实现的考虑。美国的学生资助政策已经偏离了原定目标,脱离了低收入家庭的现实需要。近二十年美国学生贷款违约率的大幅下跌与再次上涨,其主要影响因素一是经济大环境的变迁,二是营利性高校违约率的起伏。但美国的营利性高校定位于终身教育体系,而我国助学贷款制度所覆盖的高校则是定位于高等教育大众化,两者有本质的不同。美国助学贷款的市场化运作暴露出了种种弊端,奥巴马政府也因此再度将贷款权收归政府。总体来看,美国宪政体制下的政党政治、选举制度、利益集团等因素,是美国学生贷款政策越来越偏向于中产阶级,且缺乏连贯性,并继而影响违约率的重要原因。最后,在前文已有的实证分析、法理分析、比较分析基础上,以宪政视角重新审视我国助学贷款制度建设的基本定位。首先明确了受教育权在我国所具有的独立的宪法权利地位,受教育权的实现与社会主义的政治根基紧密相连,是公民有效参与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前提。其次,明确宪政虽来源于西方,且在我国发展坎坷,但却是理论和实践领域公认的必然发展方向。而宪政的中国式内涵则决定了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保障问题就是宪政问题,决定着国家的义务形式和法治建设路径。再次,指出现阶段我国的贫困生受助权的保障不仅仅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问题,更是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体现,是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国家反贫困战略的关键环节。最后,通过法理分析从服务行政下的助学贷款国家给付义务、贫困生受助权的救济途径两方面阐述了有关贫困生受助权保障的宪政安排问题。
何雪飞[8](2011)在《中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 ——以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垫偿制度构建为中心》文中认为在中国建筑业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同时,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却受到严重侵害,由于工资拖欠数额大、人数多、时间长,形式多样,受损害的不仅是农民工的生存权益和社会秩序,还包括法律尊严、政府威信和社会公平,开展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一项重要课题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文采用比较研究、实证分析、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对建筑业农民工欠薪成因阐释的基础上,构建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保障实体和救济程序制度。中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具有深刻的社会背景,改革开放后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就业,由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制约,他们职业身份发生了转换,户籍身份却未同步改变,于是在中国出现了影响广泛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群体—农民工。伴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我国建筑业也迅速发展,建筑业生产活动的内在特征和我国农民工的特征共同决定了庞大的建筑业农民工群体的产生,但2500万进入城市建筑业的农民工却无法成为真正的建筑工人。建筑企业劳动制度改革的结果是企业逐渐剥离劳动关系,包工头承担用人单位的角色,负责招工、管理、监督和工资发放,农民工无法成为建筑企业的劳动者。通过研究我们发现,我国现阶段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成因复杂。工资支付是用人单位的主义务,但由于建筑业包工现象拉长劳动关系链条,虚幻劳动法上的雇佣关系,造成用人单位缺位是拖欠工资的首要原因。地方政府滥用政府信用,超财力搞建设,建筑企业层层转包和垫资,引发建筑市场信用缺失,导致资金链条上拖欠资金的恶性传导,必然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身份模糊、亦工亦农,从事有偿劳动获得工资收入的同时,在农村依然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土地承包权益,工资和土地对农民工生存的二元保障竟使拖欠变得“合情合理”。法律设定的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救济程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欠薪问题更多是通过政策渠道解决,而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也没有形成对企业的有效制约。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和工资权利的实现方式对解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本文在比较分析香港、台湾地区工资保护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应完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保障实体法律制度,具体内容包括实化建筑业劳动关系与包工形式转换,禁止政府建设工程政府信用的滥用、禁止建筑企业垫资开发,构建建筑业行业内工资垫偿制度及欠薪逃匿入罪。在完善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制度方面提出了劳动监察应理性处理拖欠工资问题、综合治理政府及其部门的拖欠、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由工会代言和代行及构建简捷有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审判机制。
王华[9](2009)在《基于政府治理的国家审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针对政府公共行政极权化和官僚主义而导致的政府公共行政效率低、高昂的社会成本等问题,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旷日持久的,旨在推行绩效管理、强调顾客至上与服务意识、在政府管理中引进竞争与市场机制的政府改革运动,积极推进政府治理,追求善治的政府结构,它起源于英国、美国、新西兰以及澳大利亚,后来迅速扩展到其他西方国家,这就是“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于公共资源的责任在政府治理过程中至关重要,它同时也是健全民主制度的重要因素。立法机构、政府官员和社会公众需要了解政府的资源是否得到适当的管理和使用,是否遵循各项法律、法规,政府项目是否讲究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政府项目是否实现了其目标和预期的成果。政府管理者就其各种活动及其相关结果对立法机构和社会公众负责。在履行政府对人民负有的各项职责的过程中,国家审计是一个关键性要素,审计监督让利益相关方相信报告的项目结果或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国家审计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职能,是国家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是政府治理的工具,在政府治理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能够促进政府改进管理和决策、加强监督和增强责任心。政府治理已经是一个全球性的课题,新公共管理运动对我国的政府体制改革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实现政府治理目标关键在于深化国家审计职能,正是围绕着这样一个主题,本文在分析我国国家审计现状的基础上,以我国政府治理目标为主线,借鉴国外国家审计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把国家审计放到政府治理的框架中来研究,将深化国家审计职能与实现政府治理目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政府治理导向下的国家审计职能定位、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效益审计、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等方面着手,最终促进政府治理目标的实现。本文共分七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导论。引出研究问题,指出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对政府治理与国家审计的文献进行综述,说明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框架,指出论文的创新与不足。第2章政府治理与国家审计的理论分析。从治理、善治、新公共管理、政府治理与治理机制、政府委托代理对政府治理理论进行分析,指出在全球化深刻的影响下,当下中国应该在善治理论的观照下,立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能力提升,在政府治理的推动下,通过建设责任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法治政府等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而走向善治。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国家审计本质与职能对国家审计理论进行分析,指出国家审计是国家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是政府治理的工具,在政府治理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第3章国家审计模式--我国的现实选择。对世界主要国家审计模式进行介绍、比较分析,指出政府治理导向下中国国家审计模式改革的路径选择。一般来讲,国家审计模式的合理构建不能割断与本国政治经济发展以及文化环境的联系,应当根据本国情况,在国家审计现代化的进程中加以总结、吸收,借鉴不同模式的成功经验,摸索出一条适合本国审计发展的道路。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国家审计监督体制的发展与完善,一个现实而有效的做法,就是借鉴世界各国国家审计在制度设计上的优点,充分协调国家审计制度改革的本土化与引进之间的关系,审计模式应力求与审计制度环境相适应,并不断积累我国国家审计模式改革的条件,进而改革与完善我国的国家审计模式。第4章我国国家审计的职能定位。对我国国家审计的发展历程和局限性进行分析,阐述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政府治理目标与国家审计在促进政府治理中的作用,指出政府治理导向下的国家审计职能定位。国家审计作为评价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审计监督形式,通过揭示和揭露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有效地发挥其职能作用。社会是一个动态发展的系统,政府适应不同的发展时期有不同的经济与政治目标,这意味着不同时期国家审计的重点也是一个与政府目标协调且动态发展的过程。完善政府治理是国家审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可以说,政府治理越完善,国家审计监督工作就越容易进行,国家审计的作用就能得到充分发挥;相反,缺乏政府治理机制,或缺乏政府治理理念,国家审计监督工作就很难进行,国家审计的作用就得不到充分发挥。政府治理导向下的国家审计职能定位,取决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双重职能。国家审计应该通过自己的审计行为,促进政府职能的有效实现。国家审计不同于社会审计,其更多肩负的是对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政府经济行为有效性的一种评价和监督,应将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作为国家审计的终极目的。我国国家审计在政府治理中具备强化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监督机制、提高政府治理效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公开透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五种职能,政府治理导向下的国家审计通过审计监督客观公正地评价政府的经济行为及其制度安排的合理性,为政府经济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提供强有力的依据和支持,必将成为对政府活动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责任进行监督和评价的有力工具和手段。第5章经济责任审计。对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过程和制约因素进行分析,阐述责任政府治理与责任政府治理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我国政府治理导向下的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分析。作为中国特色的国家审计制度下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实现本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政府主要领导履行经济责任的监督,而这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而且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加强政府官员责任,强调责任政府治理,推行问责制度,已经成为创新政府体制的全球化潮流,责任政府治理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政府治理导向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的政治、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对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财经秩序,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具有重要意义。第6章政府效益审计。对我国政府效益审计的实施进程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阐述政府治理效率与高效政府治理要求加快向政府效益审计为中心的转变,对我国政府治理导向下的政府效益审计进行分析。政府效益审计是公共管理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民主和法治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现代国家审计本质的内在要求,符合审计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实现高效政府治理,要求积极推进效益审计,加快向政府效益审计为中心的转变,这是实现我国国家审计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政府效益审计的有效开展的确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与监督政府权力运行机制,提升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政府效益审计是以促进政府组织正确决策、提高服务效能为目标的,这与我国建立廉洁、高效政府的要求相吻合。政府治理导向下的政府效益审计是对政府及其部门利用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的评价,它有助于明确政府使用公共资源和提供服务的责任,是国家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第7章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对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发展进程和存在差距进行分析,阐述透明政府治理与透明政府治理要求审计结果公告,对我国政府治理导向下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进行分析。实行国家审计监督及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体现我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需要,是提高政府治理效率的需要,也是实现政务公开、权力制衡,督促和保障政府有效达成公共目标的基本要求。透明政府治理有利于增加市场信息的有效性和精确性,降低交易成本,有助于减少腐败、增加公民参与决策的机会,给公民以知情权,从而提高决策的民主合法性,透明政府治理要求审计结果公告。我国国家审计实施政府治理导向下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有其必然性,实行政府治理导向下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有利于促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公共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有利于政府实施政务公开,有利于对权利进行制约监督,有利于遏制与惩治腐败,有利于推动中国社会走向透明、走向公开,从而加速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进程。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较为系统地阐述了政府治理导向下的国家审计,指出完善政府治理是国家审计的目标和任务,国家审计作为评价政府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监督形式,其作用的发挥,受制于政府治理的完善程度;国家审计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职能,是国家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是政府治理的工具,在政府治理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二,在分析我国国家审计职能现状的基础上,以我国政府治理目标(责任、高效、廉洁、透明、法治)为主线,借鉴国外国家审计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把国家审计放到政府治理的框架中来研究,将深化国家审计职能与实现政府治理目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指出要实现政府治理目标关键在于深化国家审计职能。第三,在理论上,结合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行政学来研究政府治理与国家审计之间的关系,对政府治理目标和国家审计职能定位提出见解;在实践上,探索具有一定现实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深化国家审计职能的对策和促进政府治理目标实现的措施。
郑丽[10](2009)在《中国审计市场分割问题研究 ——政府对地方经济干预的案例分析》文中提出地区间市场分割问题是区域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已有的研究成果大多是对产品、要素市场分割问题的研究,对服务市场分割研究较少。审计市场是服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市场分割不但关系到审计市场自身的有序发展,还直接影响到资本市场引导资源配置功能的有效发挥。本文以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及统一市场理论为依据,从区域经济的视角出发,运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审计市场地区分割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依据证券审计市场的相关数据,考察我国审计市场地区分割的表现形式以及在行政区之间分割的状况,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实证检验其影响因素,分析考察审计市场地区分割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并提出针对性的治理建议。本文可以为我国地区间市场分割的研究提供来自服务市场的经验证据,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审计市场问题的研究,扩展审计市场问题的研究视角,同时可以为我国统一审计市场建设提供政策参考。
二、经审财务联手催缴 依法收费效果显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经审财务联手催缴 依法收费效果显着(论文提纲范文)
(1)寓法于治:乡村治理“自治”与“法治”结合机理研究 ——以肇庆市Y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案例呈现:肇庆市Y村自治与法治互动的过程与成效 |
2.1 案例发展的时间线 |
2.2 Y村由“乱”到“治”的过程中自治与法治的互动过程 |
2.2.1 乱象纷呈阶段(2009-2016):陷入混乱的Y村 |
2.2.2 被动应对阶段(2016-2018):动态博弈的时期 |
2.2.3 主动出击阶段(2018-至今):综合运用的实践 |
2.3 Y村自治与法治有机结合后的治理成效 |
第三章 Y村自治与法治结合的要素与困境 |
3.1 自治与法治的行动者角色 |
3.1.1 村民自治内容及其角色概述 |
3.1.2 乡村法治内容及其角色概述 |
3.2 自治与法治互动的困境 |
3.2.1 涉农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
3.2.2 村民自治主体治理能力不足 |
3.2.3 乡村法治主体功能缺位 |
3.2.4 乡村社会法律认同度不高 |
3.3 Y村打破自治与法治结合困境的关键要素 |
3.3.1 上级政府资源的支持 |
3.3.2 扫黑除恶行动的开展 |
3.3.3 村中党建工作的整顿 |
3.3.4 村“两委”权力监督体系的建立 |
3.3.5 技术性治理运用的重要性 |
第四章 寓法于治:乡村治理中自治与法治结合的方式 |
4.1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中自治与法治结合的保障 |
4.1.1 党建筑牢基层治理基础 |
4.1.2 党建促进依法行政实施 |
4.1.3 党建转变乡村社会风气 |
4.2 依法自治:村民自治的法治化建设 |
4.2.1 明确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
4.2.2 规范村级管理运行机制 |
4.2.3 强化决策执行过程监督 |
4.2.4 重塑村规民约现代法治价值 |
4.3 法治为民:法治为自治良性运行提供基础保障 |
4.3.1 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
4.3.2 加强村民正确维权方式引导 |
4.3.3 提升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
4.3.4 推动乡贤带动作用发挥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访谈提纲 |
一、访谈提纲A(编号:TU-20171010) |
二、访谈提纲B(编号:FR-20180309) |
三、访谈提纲C(编号:WE-20190320) |
肇庆市B镇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小微权力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
一、总体要求 |
二、建设内容 |
三、工作要求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2)工会财务内部控制研究 ——以S市总工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工会财务内部控制研究的相关理论 |
2.1 工会财务相关理论概述 |
2.1.1 工会的职能 |
2.1.2 工会财务管理原则 |
2.2 内部控制理论概述 |
2.2.1 内部控制概念界定 |
2.2.2 内部控制的目标 |
2.2.3 内部控制的原则 |
2.3 财务内部控制理论概述 |
2.3.1 会计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 |
2.3.2 财务内部控制的作用 |
2.3.3 财务内部控制的方法 |
第3章S市总工会财务内部控制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S市总工会基本情况 |
3.2 单位层面财务内部控制现状 |
3.2.1 组织机构设置控制 |
3.2.2 议事决策控制 |
3.2.3 关键岗位控制 |
3.2.4 财务管理制度控制 |
3.2.5 财务信息系统控制 |
3.3 业务层面财务内部控制现状 |
3.3.1 收入业务内部控制 |
3.3.2 支出业务内部控制 |
3.3.3 预算业务内部控制 |
3.3.4 决算业务内部控制 |
3.3.5 资产管理内部控制 |
3.3.6 采购业务内部控制 |
3.3.7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 |
3.3.8 业务监督内部控制 |
3.4 单位层面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
3.4.1 财务关键岗位控制薄弱 |
3.4.2 财务制度管控存在风险点 |
3.4.3 财务系统孤立,无法实行集中管理 |
3.5 业务层面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
3.5.1 工会经费收缴率低 |
3.5.2 基层工会支出结构不合理 |
3.5.3 对预算管理不够科学 |
3.5.4 资产管理控制存在多方面缺陷 |
3.5.5 采购业务效率有待提高 |
3.5.6 对基层工会预决算监督力度小 |
第4章 完善S市总工会财务内部控制的措施 |
4.1 完善单位层面财务内部控制的措施 |
4.1.1 健全培训和考核机制,提升财务人员胜任能力 |
4.1.2 找准并完善财务制度风险点,消除管理隐患 |
4.1.3 建立以S市总工会为核心的大数据处理中心 |
4.2 完善业务层面财务内部控制的措施 |
4.2.1 学习先进经验,与地税联动创新经费收缴方式 |
4.2.2 加大经费下沉力度,优化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结构 |
4.2.3 强化全员预算,分解落实预算指标 |
4.2.4 多管齐下,提升资产管理效率 |
4.2.5 明确采购部门职能和验收机制,提升采购人员专业水平 |
4.2.6 加强对基层工会预决算的监督 |
第5章 结论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徽地方财政研究(1927-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研究方法及思路 |
五、论文创新点 |
第一章 清末民初安徽省的财政状况 |
第一节 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设想与尝试 |
一、厘金制度的创办与财权的下移 |
二、晚清时期的财政危机与制度诉求 |
三、北洋政府时期的财政集权与分权 |
第二节 北洋时期安徽省的财政困局 |
一、入不敷出的收支状况 |
二、吏治腐败与财政损失 |
第二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分税制体制 |
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两级财政体制的建立 |
一、1928年关于国地收支的划分 |
二、实省虚县——两级财政体制的弊端 |
第二节 中央、省、县三级财政体制的设计 |
一、1935年对于国地收支划分的调整 |
二、三级财政体制的利弊得失 |
第三章 安徽地方财政体系的整理与建设(1927-1937) |
第一节 财务行政制度的完善 |
一、设立财政机关 |
二、厉行政府预算 |
三、建设会计制度 |
四、推行金库制度 |
第二节 行政管理体系的健全 |
一、划分各县等级 |
二、考核官员政绩 |
三、清理交代案件 |
四、清理地方捐税 |
第三节 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 |
一、土地测量 |
二、土地陈报 |
三、土地垦荒 |
第四章 安徽地方财政主要收入项目与社会负担(1927—1937) |
第一节 田赋 |
第二节 工商税收 |
一、普通营业税 |
二、契税 |
三、牲屠税、牙税 |
四、船捐、房捐 |
第三节 债务类收入 |
第四节 非税收入 |
第五章 安徽地方财政主要支出项目与支出效果(1927—1937) |
第一节 政务类支出 |
一、党务费 |
二、行政费 |
三、司法费 |
四、公安费 |
五、财务费 |
第二节 事业类支出 |
一、教育文化费 |
二、经济建设费 |
三、卫生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4)温州市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0.1 选题的目的意义 |
0.2 研究现状 |
0.3 研究方法与框架 |
0.4 可能创新与不足之处 |
1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1.1 相关概念界定 |
1.1.1 非公企业工会 |
1.1.2 工会经费 |
1.1.3 经费留成 |
1.1.4 回拨补助 |
1.1.5 税务代收 |
1.1.6 手续费 |
1.1.7 年平均增长率 |
1.2 管理的有效性 |
1.3 委托代理理论 |
2 我国现行非公企业工会经费代收模式及其经验启示 |
2.1 我国现行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的基本情况 |
2.2 各地实行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的具体做法 |
2.2.1 广西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模式简介 |
2.2.2 河北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模式简介 |
2.2.3 湖南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模式简介 |
2.2.4 武汉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模式简介 |
2.2.5 宁夏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模式简介 |
2.3 启示 |
3 温州市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的现状分析 |
3.1 温州市各地工会经费收缴概况 |
3.2 温州市各县(市、区)工会经费收缴情况的数据分析 |
3.3 温州市三种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现有模式比较分析 |
3.3.1 三种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模式简介 |
3.3.2 三种代收模式的优点 |
3.3.3 三种代收模式的不足 |
4 完善温州市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模式的对策性建议 |
4.1 温州市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模式设计 |
4.1.1 四大主体职责设计 |
4.1.2 应用系统设计 |
4.1.3 流程设计 |
4.2 建议 |
4.2.1 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决策形成机制 |
4.2.2 完善沟通协作,提高人员管理水平 |
4.2.3 完善监督检查,提高履职能力建设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互联互通比较法研究及热点问题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
1.1 互联互通概念及本文研究范围 |
1.2 互联互通的内容 |
1.3 互联互通的重要性 |
1.4 互联互通管制的必要性 |
1.5 本文引用法律文件名称缩写 第二章 互联互通立法演进比较研究 |
2.1 各国、地区立法进程简析 |
2.1.1 WTO |
2.1.2 欧盟 |
2.1.3 美国 |
2.1.4 中国大陆 |
2.1.5 中国台湾地区 |
2.2 比较分析 |
2.2.1 电信立法速度比较分析 |
2.2.2 电信立法层级比较分析 |
2.2.3 世界各国、组织之间立法的相互影响 |
2.3 对我国互联互通立法的启示、借鉴 第三章 互联互通监管范围比较分析 |
3.1 互联互通定义及监管范围简析 |
3.1.1 WTO |
3.1.2 欧盟 |
3.1.3 美国 |
3.1.4 中国大陆 |
3.1.5 中国台湾地区 |
3.2 比较分析 |
3.2.1 关于适用网络 |
3.2.2 关于适用业务范围 |
3.3 对我国立法建议 第四章 运营商义务比较分析 |
4.1 互联互通立法中运营商义务总体分析 |
4.2 各国、地区运营商义务简析 |
4.2.1 WTO |
4.2.2 欧盟 |
4.2.3 美国 |
4.2.4 中国大陆 |
4.2.5 中国台湾地区 |
4.3 比较分析 |
4.3.1 互联互通强制性义务比较 |
4.3.2 非歧视原则立法比较 |
4.3.3 透明公开原则立法比较 |
4.3.4 互联协议达成时间比较 |
4.3.5 号码可携带义务 |
4.4 对我国立法借鉴及建议 |
4.4.1 通过立法明确运营商义务 |
4.4.2 变革管制思维 第五章 互联互通争议解决比较分析 |
5.1 各国争议解决立法简析 |
5.1.1 WTO |
5.1.2 欧盟 |
5.1.3 美国 |
5.1.4 中国大陆 |
5.1.5 中国台湾地区 |
5.2 比较分析 |
5.2.1 争议解决流程及时限比较分析 |
5.2.2 行政决定的司法前置性对比及评析 第六章 “南北互联”法律问题探析 |
6.1 “南北互联”问题简述 |
6.1.1 概念及背景 |
6.1.2 南北互联问题产生的影响 |
6.2 原因分析 |
6.2.1 技术障碍 |
6.2.2 垄断市场格局 |
6.2.3 监管难度大 |
6.2.4 司法管辖权不明确 |
6.3 解决思路 |
6.3.1 增加骨干互联点 |
6.3.2 增加运营商数量 |
6.3.3 互联互通举证责任分配探讨 |
6.3.4 明确司法管辖权 |
6.3.5 监管方式改革 |
6.4 小结 |
6.5 续论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6)高等学校内部控制问题探讨 ——基于F高校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框架和内容 |
1.4 本文预期贡献 |
2. 文献综述 |
2.1 关于内部控制建设的研究 |
2.2 关于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的研究 |
2.3 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研究 |
2.4 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的研究 |
2.4.1 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研究 |
2.4.2 高等学校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的研究 |
2.4.3 高等学校内部控制评价的研究 |
2.5 文献评述 |
3. 理论基础与制度背景 |
3.1 内部控制理论 |
3.1.1 内部控制的定义 |
3.1.2 内部控制理论发展的四个阶段 |
3.1.3 内部控制的理论基础 |
3.2 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规范 |
3.2.1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
3.2.2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
4. 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基础理论、特点及不足 |
4.1 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的定义 |
4.2 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的目标 |
4.3 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的原则 |
4.4 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特点 |
4.4.1 事业单位与企业内部控制的区别 |
4.4.2 高等学校与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区别 |
4.4.3 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的特点 |
4.5 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4.5.1 存在的问题 |
4.5.2 原因分析 |
5. F高校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
5.1 F高校基本情况与内部控制情况简介 |
5.1.1 F高校基本情况 |
5.1.2 F高校内部控制情况简介 |
5.2 组织机构与保障措施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
5.2.1 组织机构与保障措施内部控制的现状 |
5.2.2 组织机构与保障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5.3 财务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
5.3.1 财务内部控制的现状 |
5.3.2 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5.4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
5.4.1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的现状 |
5.4.2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5.5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
5.5.1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现状 |
5.5.2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5.6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
5.6.1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的现状 |
5.6.2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5.7 合同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
5.7.1 合同内部控制的现状 |
5.7.2 合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5.8 内部控制监督现状分析 |
5.8.1 内部控制监督的现状 |
5.8.2 内部控制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6. F高校内部控制的完善 |
6.1 构建F高校内部控制的框架体系 |
6.2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
6.3 组织机构与保障措施方面的改进 |
6.3.1 组织机构的设置与改进 |
6.3.2 保障措施方面的改进 |
6.4 控制活动方面的改进 |
6.4.1 财务内部控制的改进 |
6.4.2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的改进 |
6.4.3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改进 |
6.4.4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的改进 |
6.4.5 合同内部控制的改进 |
6.5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制度 |
6.5.1 健全内部控制监督制度 |
6.5.2 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
7. 启示与建议 |
7.1 启示 |
7.1.1 运用新规范应与高校实际情况相结合 |
7.1.2 运用新规范应与相关法规制度相结合 |
7.2 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的建议 |
7.2.1 依据新规范,构建内部控制框架体系 |
7.2.2 提高防范风险意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
7.2.3 加强人员教育,注重内部控制队伍建设 |
7.2.4 完善各项制度,提供内部控制制度保障 |
7.2.5 利用校园网络,发挥内部控制监督作用 |
7.2.6 强化审计职责,负责内部控制相关业务 |
7.3 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7)我国助学贷款法律关系的宪政之维 ——从“风险控制”到“权利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图表目录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一) 制度实践背景 |
(二) 理论研究背景 |
(三) 研究领域的确定 |
二、研究综述 |
(一) 助学贷款主体关系的经济学和管理学分析 |
(二) 助学贷款法律关系的法学分析 |
(三) 研究现状总结 |
三、研究设计 |
(一) 研究模式的确立 |
(二) 中心论点的确立 |
(三) 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 |
(四)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我国助学贷款法律关系的实证分析 |
一、政策文本中的法律关系 |
(一) 数据来源与处理 |
(二) 我国助学贷款政策制定概貌 |
(三) 政策文本中的法律关系 |
(四) 我国助学贷款行政立法的“管理法”特征 |
二、政策实践中的法律关系 |
(一) 数据来源与处理 |
(二) 我国助学贷款政策实践概貌 |
(三) 政策实践中的法律关系 |
(四) 我国助学贷款管理运作的“对抗型”特征 |
第二章 我国助学贷款法律关系的影响因素与宏观背景 |
一、我国助学贷款法律关系影响因素研究概况 |
(一) 银行放贷的影响因素 |
(二) 学生还贷的影响因素 |
二、财政体制与府际关系 |
(一) 财政体制改革 |
(二) 财政分权体制下的府际关系 |
(三) 公共财政体制与高等教育投入 |
三、金融体制与府银关系 |
(一) 金融体制改革 |
(二) 银行体制改革下的府银关系 |
(三) 政策性银行与助学贷款政策性 |
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与府、校、生三方关系 |
(一) 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与府校关系 |
(二) 高等教育微观管理体制与校生关系 |
五、社会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确立与发展 |
(一) 社会法的起源与国际发展概况 |
(二) 社会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
第三章 以贫困生受助权为中心的助学贷款法律关系 |
一、“贫困生”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辨析 |
(一) 以经济能力为本位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二) 贫困生的弱势群体特征 |
二、公平与效率视野下的贫困生权利 |
(一) 公平、效率与倾斜保护 |
(二) “管理法”与权利保护 |
三、贫困生受助权的社会权属性 |
(一) 贫困生受助权的人权基础 |
(二) 贫困生受助权的社会权属性 |
四、助学贷款法的社会法属性 |
(一) 助学贷款法不同于民法 |
(二) 助学贷款法不同于行政法 |
(三) 助学贷款法不同于经济法 |
(四) 助学贷款法的社会法本质 |
第四章 宪政视野下的美国学生贷款制度建设 |
一、中美助学贷款比较研究概况 |
(一) 特点总结 |
(二) 经验借鉴 |
二、美国学生贷款制度建设的宪政视角 |
(一) “分权体制”下的高等教育拨款制度 |
(二) “国家本位”下的高等教育资助制度 |
(三) 家庭收入、贷款拖欠率与学生就学特征 |
(四) 中产阶级、选票与联邦资助对象的偏离 |
(五) 违约率大幅下降的背后 |
(六) 贷款过度市场化的隐忧 |
第五章 宪政视野下的我国助学贷款法律关系 |
一、受教育权保障问题就是宪政问题 |
(一) 受教育权的独立宪法权利地位 |
(二) 宪政的中国语境 |
(三) 宪政的“中国式”内涵与受教育权保障的国家义务 |
(四) 社会主义本质视阈下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反思与重构 |
二、从“风险控制”到“权利保障”的宪政安排 |
(一) 服务行政下的助学贷款国家给付方式 |
(二) 助学贷款给付行政的启动 |
(三) 助学贷款的启动与发放 |
附录一: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法规分类汇总(1999年-2011年) |
附录二:助学贷款相关专着汇总(截止到2011年) |
附录三: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样式)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中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 ——以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垫偿制度构建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本文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本文研究方法 |
三、研究综述 |
四、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创新 |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企业劳动制度改革及其劳动关系变迁 |
第一节 城市化与建筑业的繁荣—“农民工”的语境 |
一、农民工的界定 |
二、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 |
三、建筑业的农民工 |
第二节 历史上的“民工”与当代“农民工”比较 |
一、历史上的“民工” |
二、历史上的“民工”与当代“农民工”比较 |
第三节 农民工与建筑企业劳动法律关系的深度分析 |
一、农民工与建筑企业劳动法律关系分析的意义 |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 |
三、农民工与建筑企业劳动法律关系的深度分析 |
第四节 建筑企业走向市场与劳动关系剥离—“包工头”的角色 |
一、计划经济时期建筑企业劳动制度与劳动关系 |
二、建筑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与劳动关系变迁 |
三、包工头的历史演变和成因 |
第二章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与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 |
一、工资的概念和特殊保护 |
二、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现状和特点 |
三、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危害 |
第二节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成因分析 |
一、包工现象拉长劳动关系链条、虚幻劳动法上的雇佣关系—用人单位 的缺位 |
二、建筑企业垫资施工和地方政府滥用政府信用 |
三、农民工身份的模糊性、生存保障的二元性以及各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社会心理 |
四、权利救济程序的软化与农民工工资拖欠之间的联系 |
第三章 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和工资权利的实现 |
第一节 香港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和工资权利的实现 |
一、香港劳工立法中关于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 |
二、雇员工资权利的实现方式 |
三、对破产案件中欠薪保障的特殊规定 |
第二节 台湾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和工资权利的实现 |
一、台湾地区劳动立法对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 |
二、劳工工资权利的实现方式 |
第三节 香港、台湾工资保护法律制度的比较和借鉴 |
一、工资权利实现方式应该多样 |
二、工资垫偿基金制度是保护工资权利的重要方法 |
第四章 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保障的实体法律制度完善 |
第一节 实化建筑业劳动关系与包工形式转换 |
一、明确和实化建筑业劳动关系的不同观点及分析 |
二、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
第二节 禁止政府建设工程政府信用的滥用、禁止建筑企业垫资开发 |
一、禁止政府建设工程政府信用的滥用 |
二、依法治理建筑企业垫资施工 |
第三节 建筑业行业内工资垫偿制度—以企业担保与共济为中心 |
一、实践中欠薪保障制度的三种模式 |
二、建筑业行业内农民工欠薪保障模式的选择 |
第四节 欠薪逃匿入罪的法理学分析与刑罚制度形成 |
一、欠薪逃匿入罪的必要性 |
二、增设欠薪逃匿罪的可行性 |
三、欠薪逃匿罪的构成要件和法条表述 |
第五章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程序制度完善 |
第一节 劳动执法的边界—拖欠时间与情形背景下的执法理性 |
一、劳动监察制度应然性分析 |
二、劳动监察在处理拖欠工资问题上的执法边界 |
第二节 拖欠傲慢的治理—政府及其部门拖欠的应对 |
一、建立政府及其部门拖欠工资的政府负责制度 |
二、落实政府及其部门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
三、治理政府及其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手段 |
第三节 拖欠的代价—惩罚性赔偿制度 |
一、惩罚性赔偿制度概述 |
二、工资拖欠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三、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现实意义和适用 |
第四节 工会的代言与代行—团体行动的力量与效果 |
一、工会代言与代行的理论基础 |
二、工会代言和代行的方式 |
第五节 简捷有效的权利救济机制构建 |
一、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
二、劳动争议审判制度的修正和创新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9)基于政府治理的国家审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政府治理的文献综述 |
1.2.2 国家审计的文献综述 |
1.3 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 |
1.4.2 论文的不足 |
2. 政府治理与国家审计的理论分析 |
2.1 政府治理理论 |
2.1.1 治理理论 |
2.1.2 善治理论 |
2.1.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1.4 政府治理与治理机制理论 |
2.1.5 政府委托代理理论 |
2.2 国家审计理论 |
2.2.1 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 |
2.2.2 国家审计本质与职能 |
3. 国家审计模式——我国的现实选择 |
3.1 世界主要国家审计模式 |
3.1.1 以美国为代表的立法型审计模式 |
3.1.2 以法国为代表的司法型审计模式 |
3.1.3 以瑞典为代表的行政型审计模式 |
3.1.4 以德国为代表的独立型审计模式 |
3.2 国家审计模式的比较分析 |
3.2.1 国家审计模式的比较 |
3.2.2 国家审计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
3.3 政府治理导向下中国国家审计模式改革的路径选择 |
4. 我国国家审计的职能定位 |
4.1 我国国家审计的现状分析 |
4.1.1 发展历程 |
4.1.2 局限性 |
4.2 政府治理目标与国家审计职能 |
4.2.1 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政府治理目标 |
4.2.2 国家审计在促进政府治理中的作用 |
4.3 政府治理导向下的国家审计职能定位 |
4.3.1 强化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监督机制 |
4.3.2 提高政府治理效率 |
4.3.3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
4.3.4 实现政府治理公开透明 |
4.3.5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
5. 经济责任审计 |
5.1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分析 |
5.1.1 发展过程 |
5.1.2 制约因素 |
5.2 责任政府治理与经济责任审计 |
5.2.1 责任政府治理 |
5.2.2 责任政府治理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
5.3 我国政府治理导向下的经济责任审计 |
5.3.1 理论分析 |
5.3.2 政府治理导向下的经济责任审计 |
6. 政府效益审计 |
6.1 我国政府效益审计的现状分析 |
6.1.1 实施进程 |
6.1.2 存在问题 |
6.2 政府治理效率与政府效益审计 |
6.2.1 政府治理效率 |
6.2.2 高效政府治理要求加快向政府效益审计为中心的转变 |
6.3 我国政府治理导向下的政府效益审计 |
6.3.1 政府效益审计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 |
6.3.2 政府治理导向下的政府效益审计 |
7.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
7.1 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现状分析 |
7.1.1 发展进程 |
7.1.2 存在差距 |
7.2 透明政府治理与审计结果公告 |
7.2.1 透明政府治理 |
7.2.2 透明政府治理要求审计结果公告 |
7.3 我国政府治理导向下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
7.3.1 理论分析 |
7.3.2 政府治理导向下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10)中国审计市场分割问题研究 ——政府对地方经济干预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
四、研究方法 |
五、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与有待进一步深化的内容 |
第一章 相关概念与研究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市场分割的概念 |
二、审计、审计市场与审计市场分割的概念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回顾 |
一、市场分割问题研究回顾 |
二、审计市场分割问题研究回顾 |
第三节 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价与本文的研究视角 |
一、已有研究的评价 |
二、本文的研究视角和思路 |
第二章 理论分析与制度背景 |
第一节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代表性理论 |
二、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的分析 |
第二节 转型期中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及市场分割的形成 |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有机结合的经济运行模式 |
二、转型经济中政府的职能 |
三、政府干预与市场分割的形成 |
第三节 审计市场的基本要素及特征 |
一、审计市场的基本要素 |
二、审计市场的功能 |
三、审计市场的特征 |
第四节 中国审计市场分割的制度背景 |
一、政府对企业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 |
二、上市公司审计委托模式及治理结构对事务所选择的影响 |
三、注册会计师行业内因素对会计师事务所选择的影响 |
第三章 中国审计市场分割的状况 |
第一节 审计市场分割的表现形式 |
一、以“红头文件”的方式指定选择本地事务所 |
二、审计招投标中对本地事务所加以照顾 |
三、“打招呼”等非正式的无形限制 |
四、包庇本地事务所的违规行为 |
第二节 审计市场分割的测定 |
一、市场分割的测定方法 |
二、审计市场分割的测定 |
第三节 审计市场分割的程度 |
一、审计市场总体分割程度 |
二、审计市场分地区市场分割程度 |
第四章 审计市场分割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研究假设 |
一、政府干预与相关研究假设 |
二、市场化程度与相关研究假设 |
三、审计服务供给能力与相关研究假设 |
第二节 样本选取与变量定义 |
一、样本选取 |
二、数据来源 |
三、检验模型和变量定义 |
第三节 实证分析 |
一、样本选择过程 |
二、描述性统计分析 |
三、Logistic 回归模型 |
四、敏感性分析 |
第四节 研究结论 |
第五章 审计市场分割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
第一节 审计质量及其衡量 |
一、审计质量的概念 |
二、审计质量的特征 |
三、审计质量的衡量 |
第二节 审计市场分割对审计质量影响的考察 |
一、审计市场分割与审计意见类型 |
二、审计市场分割与审计处罚 |
第三节 市场分割下的审计失败案例剖析 |
一、大庆联谊案中的地方保护与审计质量 |
二、湖北立华会计师事务所与湖北板块的“绩优股” |
三、红光实业案中的行政干预与审计质量 |
第六章 统一审计市场建设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统一审计市场建设与政府职能转变 |
一、统一审计市场建设中的政府定位 |
二、完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机制 |
三、加强对地方政府市场管理行为的有效监督 |
第二节 统一审计市场建设与企业变革 |
一、以产权为纽带建立企业跨地区的产权联系 |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三、改革公司对事务所的聘任机制 |
第三节 统一审计市场建设与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 |
一、改革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 |
二、促进会计师事务所跨区域合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四、经审财务联手催缴 依法收费效果显着(论文参考文献)
- [1]寓法于治:乡村治理“自治”与“法治”结合机理研究 ——以肇庆市Y村为例[D]. 李崇.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2]工会财务内部控制研究 ——以S市总工会为例[D]. 于婷婷. 沈阳大学, 2017(09)
- [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徽地方财政研究(1927-1937)[D]. 刘巍. 安徽大学, 2016(08)
- [4]温州市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模式研究[D]. 黄清华. 江西农业大学, 2015(08)
- [5]互联互通比较法研究及热点问题探析[D]. 武君. 北京邮电大学, 2015(08)
- [6]高等学校内部控制问题探讨 ——基于F高校的分析[D]. 赵帅. 西南财经大学, 2013(04)
- [7]我国助学贷款法律关系的宪政之维 ——从“风险控制”到“权利保障”[D]. 赵亮. 华东师范大学, 2012(11)
- [8]中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 ——以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垫偿制度构建为中心[D]. 何雪飞. 中国政法大学, 2011(09)
- [9]基于政府治理的国家审计研究[D]. 王华. 西南财经大学, 2009(01)
- [10]中国审计市场分割问题研究 ——政府对地方经济干预的案例分析[D]. 郑丽. 吉林大学, 2009(08)
标签:内部控制论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论文; 企业工会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政府审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