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人性对法治的作用(论文文献综述)
季桂起[1](2021)在《试论荀子的社会治理思想》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荀子的社会治理思想基于他对人性的分析与认识,其思想主旨即社会治理的本质是为人们的社会生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秩序,以此保障社会的安定有序和人民生活的安居乐业,也就是"善治"。在荀子社会治理思想中,"礼义"是极为关键的要素。从社会治理的复杂性出发,他突出强调"礼"的作用,在道德教化之外,更看重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对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荀子社会治理思想的主要内容有以"礼"行政、礼主刑辅,强调仁、义、威三者并重,主张德威并举、礼刑兼用,重视以"礼"为教。
张玉能,黄卫星[2](2020)在《“人”字的文化阐释》文中研究指明"人"字的形义及其演变显示,其本义似应为"直立人",即"一种高级的动物",现代汉语中主要衍生出人类、人性、人道、人格、人伦、人民、人品、人权、人生、人体、人文、人治、人种等词汇。从哲学上来看,人的本质应该是多层次的、多维度的、开放的概念。马克思主义规定了三位一体的整体"人"概念:人的需要即人的本性,自由的劳动是人的类本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伦理学来看,"人"的社会性、精神性是人性的主要方面。人伦、人格、人权、人文、人品是人类的主要人性的表现。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人类伦理的最高的理想和实践,全面的自由平等博爱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诉求是人类社会政治道德的最终目标。从社会学来看,人类社会是以家庭为基本细胞,以族群、社团为组织形式,以国家为管理制度的政治存在。不同的民族、阶级、时代的社会形式在一定的经济制度的制约下不断变化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学说分别把人类社会分为五种(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三种(人的依赖的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自由个性的社会)。在美学和文艺中,人是最主要的对象。美学是以艺术为中心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科学,文学艺术的创造应该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也是以人为中心的审美自由创造。人体美是人类美和审美及其艺术的最高理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审美教育的根本目的,也是人类的终极关怀和终极目的。
王拓[3](2019)在《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研究》文中指出本文以先秦法家思想为研究对象,以先秦法家思想中蕴含的法治、改革、富强精神为前提,以先秦法家思想的合理内核为逻辑起点,以历史性遵循与创造性转化为目的;运用管理学的方法,站在哲学的高度,全面审视先秦法家思想的内涵实质与核心要义,通过对先秦法家文献的梳理与综合,探究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主旨概念、生成过程、内在结构、作用机制、及当代转化,以求深入挖掘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在历史发展进程及人类管理实践活动中的作用与价值。深入研究以先秦法家管理哲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管理哲学理论,提炼中国传统管理文化的当代价值,在全球化进程中彰显中国管理哲学的魅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哲学思想体系,是本研究的宗旨与基本目标。法家作为先秦子学中的晚出学派,其生成过程包含了对于先秦诸子思想的吸纳和继承,在秦统一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应有的功用,在实践中充分展示了它的理论价值与管理效用。先秦法家管理哲学的核心是通过“法”的管理手段完成“治”的管理目标,主张“一断于法”,重视建章立制,强调破陈出新,提倡富国强兵,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之道、管理之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就思想渊源来看,先秦法家管理哲学经历了由实用法学向法哲学演进的发展过程,李悝、吴起、商鞅等人的变法实践经由韩非的总结进一步理论化、系统化;而先秦诸子的学说也为法家管理哲学的形成提供了外在驱动:道家的自然天道观为其提供了理论基础,儒家贵贱有等的治理模式为其提供了实践参照,墨家的尚同思想为其提供了方法论保障。就理论内涵来看,先秦法家遵循“一断于法”的管理准则,凭借“严罚厚赏”的管理手段,结合“循名责实”的管理权术,形成了“法、术、势”相结合的管理体系,从管理思想史角度来看,可将其视为当代依法治国思想的理论来源之一。就实践效用来看,通过对先秦法家思想的爬梳,系统审视其中涉及管理学的一般原理、原则、规律等内容,归纳总结出其独特的管理人性观、管理控制观、管理行为观以及管理认识论、管理方法论和管理价值论,能为我国新时代的管理实践提供一条可资借鉴的发展路径。先秦法家思想中包含的法治精神、改革精神、富强精神和权力制约观念在当下依然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本文基于如下逻辑线索:第一章是对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概念的简述;第二章在梳理了时代背景、内在基础、外在驱动之后总结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生成过程;第三章着重探讨先秦法家在管理人性观、管理控制观、管理行为观等维度的理论观点;第四章主要探讨先秦法家的管理认识论、管理方法论、管理价值论,用以指导实践;第五章基于上述对于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探讨,深入挖掘这一思想遗产的合理内核,并从价值层面对其进行反思、纠偏、补救,从而实现新时代背景下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对于当下中国的法治建设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构建而言,如果说中国传统管理思想能提供某种启示,那么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是其中绕不过去的智识资源。以新时代的法治建设为语境,在对以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管理哲学思想的批判性继承和创造性转化的基础上,同时借鉴西方现代管理理论的合理要素,对中国特色管理模式的构建具有理论参考与路径借鉴意义。在管理理论的发展进程中,中国管理哲学应有其相应的话语、理念和贡献。如果缺失中国传统管理文化的融合,那么世界管理思想将因局限于西方管理传统而欠缺丰富性与普世性。对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研究,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了支撑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文化自信,并为当代中国的管理实践提供传统智识资源,这亦是中国管理哲学学科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路径方法与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徐小婷[4](2019)在《韩非“法、术、势”思想及当代价值》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韩非被誉为集先秦法家诸学者之大成的政治家,其最具代表性的思想是将先秦时期不完善的“法、术、势”思想糅合为一体、形成独树一帜的治国之策,植根于国家和民族的行为方式之中,其“法、术、势”思想不仅对中国历史进程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对我国当代社会依法治国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受法家影响深远,这一制度构建的“硬件”主要来源于法家的设计。本文旨在通过研究与深刻反思先秦时期法家韩非的“法、术、势”思想的当代价值和时代意义,从而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本文共分四个部分:首先,介绍论文的选题目的、选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系统分析本领域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及研究现状;阐述本文的研究特色、研究方法、主要内容以及创新点。其次,介绍和梳理韩非“法、术、势”思想产生的渊源和时代背景,它诞生于社会大变革、大混乱的战国时期。社会的巨大变革是“法、术、势”思想产生的土壤,在治国图强的过程中,韩非形成的“法、术、势”思想是法家思想的核心。同时从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三方面入手梳理韩非“法、术、势”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阐述其将三者思想融合的必然性;韩非思想的形成不仅扬弃于儒、墨、道学派思想,更离不开对前期法家各学者思想的批判继承。再次,论文阐述韩非“法、术、势”思想的逻辑结构和主要内容,分别介绍“法”、“术”、“势”三者的涵义及主要内容,在分析内容的基础上进而深入探究法与术、法与势、势与术各自密不可分的关系,探讨三者相辅相成的互补作用;并从尊君重权、人性自利、重刑维权三方面概括其思想特征。最后,在分析阐释韩非“法、术、势”思想内容及特点的基础上客观评价韩非“法、术、势”思想的历史作用,肯定其在中国历史上的积极作用,分析其消极影响,分析阐释韩非“法、术、势”思想的当代价值。通过对韩非“法、术、势”思想的系统梳理,看到其思想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做出的巨大贡献,即使思想中为专制主义服务居多,但他的思想仍然是我国宝贵的精神财富,值得我们学习、研究和借鉴。
王军睿[5](2019)在《道德视域下的行政法治建设研究》文中认为行政法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行政法治建设正面临着执法不严、执法腐败等突出问题,影响、制约着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进程。要解决这些问题,从道德角度和价值层面给予反思和回应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行政行为不仅关乎行政法治,而且涉及行政德治。在行政法治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将法律强制和道德自觉结合起来,法德并用,相辅相成,不仅可以寻得法律与道德二者的平衡,而且可以对行政权力进行约束,加强制度建设,增强行政法治建设的紧迫感。文章采用文献研究法、交叉研究法等方法,从道德视角系统审视行政法治建设实践,并在此基础上尝试给出伦理对策,从而更好地推进我国行政法治建设。首先,从行政法治建设的内涵与主要内容着手,在对其进行宏观把握的基础上,探讨了行政法治建设道德支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由于各环节中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道德缺失问题,因此有必要发挥道德的作用使行政法治建设达到理想状态,而道德能够为行政立法提供价值基础、为行政法律适用提供伦理规制、为各方主体守法提供德性保障等特性说明其能够为行政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其次,在行政立法环节中阐述了创制行政良法的必要性,并尝试提出生成行政良法的道德路径,包括树立自觉的行政良法意识、以道德价值体系引领行政良法的创制以及关注行政立法的程序和形式合理性等;再次,在行政法律适用阶段,在探讨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的重要性及其道德具体表征的基础上,尝试设定适用行政法律的伦理路径,如树立人性化的行政执法理念、遵循正当的行政执法程序以及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伦理规制等;最后,探究了各方主体守法道德之于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及各方主体守法道德的养成路径,只有坚守立法伦理原则、完善立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自律意识、健全司法道德约束,确立公民守法意识、自觉增强法律信仰,才能保障行政法治建设得以真正确立和有效运行,从而推动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发展和完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
陈思明[6](2018)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法治思考》文中提出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的法治要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新时代的普法新路径,需要进行必要理论探究。从法治文化基础、法治运行原理、法治理论价值和法治传播价值四个方面,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展开分析。针对执法与普法融合的文化认同、现实条件、理论支撑、传播价值等关键问题,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分析论证。通过解决普法在各个层面的重要问题,明确普法转型的深层次原因,以及这一转变带来的普法机制变革。
贺琨[7](2017)在《集体行动视角下的国民经济动员能力研究》文中指出近代中国历史深刻表明,无论是洋务运动的表浅“革器”,还是戊戌变法、辛亥革命和新文化运动的精英层“革制”,都未能彻底改变旧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最终迎来了新中国,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全民性的组织与最广泛的动员。这既符合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也揭示出动员能力的重大意义,更是奠定了我国国民经济动员能力生成的逻辑和历史基础。在国民经济动员领域,经济动员能力是将经济动员潜力转化为国防经济实力的本领,并决定经济动员潜力这个“自在之物”所能转化和发挥的程度。但是,在人类社会“暴力制胜”与“物质崇拜”意识倾向的战争历史中,人们对经济动员潜力的重视远远高于经济动员能力。当前,国家安全形势、经济发展模式、国防军队改革及世界科技与军事革命的最新变化,都要求重视和重构经济动员能力。为此,本研究以新制度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为基础,以博弈论为基本工具,从集体行动的角度重新解释经济动员的本质,并理清经济动员能力生成的内在逻辑和实现途径。为拓展与深化对经济动员能力的理解提供新视角,为重构经济动员能力提供理论依据。经济动员的直接作用对象是国民经济各行各业中从事经济活动的人,经济动员的服务对象经历了从“国王的战争”到“国家的战争”的发展历史,经济动员的产出则由私人产品、俱乐部产品演变为纯公共产品,由此,国民经济动员本质上是一种参与者范围不断扩大的集体行动,经济动员能力便是一种集体行动能力,经济动员能力生成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克服集体行动困境,否则,将产生严重的经济效率问题。由于引发集体行动困境的诱因复杂多样,尤其在我国经济动员能力生成过程中,还需要特别考虑社会制度、经济条件和人口等影响集体行动成败的主客观因素。经济动员集体行动符合“有条件合作”的基本假设,由经济动员的国家属性出发,建立经济动员能力生成的“领导者-追随者”理论分析框架,其中,“领导者”即担负组织职能的国家政府,“追随者”即广大民众。那么,基于该分析框架,有效实现经济动员能力生成,需要解决好两大问题。一是处理好“领导者”与“追随者”之间的共容利益问题,实现对“领导者”的可置信约束。经济动员历史充分表明,共容利益是释放经济动员能力的基本前提,但当前市场逻辑的逐渐渗透、科学技术在经济动员中地位的上升、经济动员功能的不断拓展,分别从不同层面对传统形式的共容利益带来新的挑战。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诉求的机制和原理,完善产权制度则是应对这些挑战的根本措施。二是进行适当的制度安排,实现对“追随者”的有效激励和约束,如强制措施、选择性激励和基于“小集团理论”的行业动员制度。其中,强制措施是由经济动员本质属性所决定的宏观制度能力,能够发挥“领导者”的比较优势,并在宏观层面实现对“追随者”无差别的激励和约束。选择性激励则是基于市场经济条件下“追随者”异质性的微观制度能力,符合激励相容原理,并实现对“追随者”赏罚分明的激励和约束。从行业层面实施动员则能避免大集团集体行动的难度,从中观层面增强经济动员能力的可实现性。博弈论模型分析结果表明,只有共容利益与适当的制度安排搭配使用,才能更好地克服经济动员集体行动的困境。通过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经济动员史及其相关经验表明,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共容利益和相应的制度安排,产生了强大的经济动员能力。同时,中国共产党这个坚强“领导者”所发挥的特殊作用,也充分验证了“领导者-追随者”模型的适用性。由此,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优化和升级我国经济动员能力生成模式,既需要夯实“领导者”的治理根基,以更好地发挥信念管理和科层治理效能;也需要推动经济动员军民融合发展,以深化“领导者-追随者”的共容利益;还需要发挥信息技术的战略支撑作用,以提升制度安排的实施效率。
唐莉,李海青[8](2016)在《试论现代法治的人性基础》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法治作为一种深思熟虑的制度安排,是奠立于特定的人性考量之上的。西方将人性不完善思想作为法治与分权制衡的政治设计理论的逻辑前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性善""性恶"论却殊途同归走向人治。中西方关于人性设定及其政治实践的结果表明,完善的现代法治应在不断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对权力制约的基础上,加强整个社会的思想道德教育尤其是政府德性教育,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陈实强[9](2012)在《法治的人性基础探讨》文中研究指明人性是指人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历史环境下形成的人的本性。自古以来对人性的本质的争论一直延续,有的支持人性本善,有的支持人性本恶,文章认为人性的本质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人性与法治是有密切联系的,人性恶是法治的基本预设,人性善是法治的深层动力。在建设法治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理解人性善恶与法治的内在联系,充分尊重人性,发挥人性善对民主发展的作用和人性恶对法治促进的作用。在充分尊重人性,构建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设,第一是立法的人性化,第二是执法的文明化,第三是司法的人道化。
印皓洁[10](2011)在《刑法中的犯罪人格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所谓人格,是指一个人在成长适应社会环境中渐渐形成的,处事态度、性格取向、气质、对事物的认知、需求、自己的追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综合自身体质等构成因素,结合人格形成、发展、变化等生物因素以及其他社会学因素整合在一起,通过人的行为表现出的与众不同的内部倾向性。因此,人格具有区别性、相对稳定性、发展性、可预测性等特征。刑法由犯罪论和刑罚论两部分构成,也就是说定罪和量刑是刑法两大部分,是应然意义上罪责型在实然司法层面的配置。刑法中犯罪人格研究,意味着在定罪量刑方面考虑人格这一因素,将人格置于刑法的犯罪论与刑罚论中考量。目的是通过刑法犯罪人格的研究,拓宽研究犯罪人的视野,拓宽研究刑法的视野,从而有利于刑事一体化形成,从犯罪人本身角度出发,重新度量对犯罪人本身的分类标准,促进从更加理性的角度进行定罪量刑配置。在定罪量刑中对人格这一因素的考虑,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方面都有充分的条件,使得犯罪人格这一因素针对犯罪人本身进行更加准确测量。在刑法中对犯罪人格的考量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一方面,使刑法的公正性、功利性在现代刑事案件中得到更好兼顾,另一方面,在提高刑法效益性的同时,为探求犯罪原因和犯罪生理提供不可或缺的生成机制,为不同程度的定罪量刑提供更加合理的依据,以此迎合现代刑法理论发展需求。
二、论人性对法治的作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人性对法治的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2)“人”字的文化阐释(论文提纲范文)
一、“人”字的形音义 |
二、哲学上的“人” |
三、伦理学中的“人” |
四、社会学中的“人” |
五、美学和文艺中的“人” |
(3)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基本思路与主要创新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概述 |
第一节 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界定 |
一、管理哲学的内涵与中国管理哲学 |
二、中国管理哲学的主要内容 |
三、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内涵界定 |
第二节 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分类与体系 |
一、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分类 |
二、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体系 |
第三节 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主要特征 |
一、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理论特征 |
二、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实践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生成过程 |
第一节 时代背景:先秦时期的重要历史特征 |
一、宗法制的特征 |
二、历史文化特征 |
三、氏族统治特征 |
第二节 内在基础:先秦时期的重大社会变迁 |
一、井田制瓦解促成了新的管理实践活动 |
二、奴隶制崩溃催生了新的管理形态 |
三、礼法分离、以法去礼形成了新的管理理念 |
四、成文法运动总结了管理哲学的规律 |
第三节 思想资源:先秦诸子思想的重要影响 |
一、道家对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影响 |
二、儒家及墨家对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影响 |
三、名家及兵家对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理论维度 |
第一节 “自利自为”的管理人性观 |
一、“自利自为”管理人性观的逻辑起点 |
二、“自利自为”管理人性观的主要内容 |
三、“自利自为”管理人性观的总体评价 |
第二节 “一断于法”的管理控制观 |
一、“一断于法”管理控制观的逻辑起点 |
二、“一断于法”管理控制观的主要内容 |
三、“一断于法”管理控制观的总体评价 |
第三节 “法、术、势”结合的管理行为观 |
一、“法、术、势”结合的管理行为观的逻辑起点 |
二、“法、术、势”结合的管理行为观的主要内容 |
三、“法、术、势”结合的管理行为观的总体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实践指向 |
第一节 “事异备变”的管理认识论 |
一、“事异备变”管理认识论的逻辑起点 |
二、“事异备变”管理认识论的主要内容 |
三、“事异备变”管理认识论的总体评价 |
第二节 “不法常可”的管理方法论 |
一、“不法常可”管理方法论的逻辑起点 |
二、“不法常可”管理方法论的主要内容 |
三、“不法常可”管理方法论的总体评价 |
第三节 “贵法不贵义”的管理价值论 |
一、“贵法不贵义”管理价值论的逻辑起点 |
二、“贵法不贵义”管理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
三、“贵法不贵义”管理价值论的总体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当代价值 |
第一节 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现实维度与创造性转化 |
一、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现实维度 |
二、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的创造性转化 |
第二节 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与深化改革及依法治国 |
一、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理论参考 |
二、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思想借鉴 |
第三节 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与现代化国家治理 |
一、先秦法家管理哲学与现代化宏观管理 |
二、先秦法家管理哲学与现代化国家治理模式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4)韩非“法、术、势”思想及当代价值(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一、选题目的 |
二、选题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韩非“法、术、势”思想形成的条件 |
一、韩非“法、术、势”思想的历史背景 |
(一)经济上井田制基础的瓦解 |
(二)政治上宗法分封制的动摇 |
(三)文化上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 |
二、韩非“法、术、势”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对前期法家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
(二)儒道墨思想的批判与吸收 |
第三章 韩非“法、术、势”思想的内容及特征 |
一、韩非“法、术、势”思想的内容 |
(一)以法治国——安邦定国的核心 |
(二)御臣之术——维护集权的保障 |
(三)君主威势——行法用术的条件 |
(四)“法、术、势”三位一体 |
二、韩非“法、术、势”思想的特征 |
(一)君主本位的理念 |
(二)性恶论的人性观 |
(三)轻罪重罚的主张 |
第四章 韩非“法、术、势”思想的历史评价及当代价值 |
一、韩非“法、术、势”思想的历史评价 |
(一)韩非“法、术、势”思想的进步作用 |
(二)韩非“法、术、势”思想的消极影响 |
二、韩非“法、术、势”思想的当代价值 |
(一)理论上借鉴韩非法治思想,推进依法治国建设 |
(二)实践中批判吸收韩非“法、术、势”并重思想,建立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和权力运行机制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和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5)道德视域下的行政法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及意义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 研究方法 |
(二)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行政法治建设需要道德支撑 |
一、行政法治建设的内涵及主要内容 |
(一) 行政法治建设的内涵 |
(二) 行政法治建设的主要内容 |
二、行政法治建设道德支撑的必要性 |
(一) 行政立法中存在道德缺失 |
(二) 行政法律适用中存在道德缺失 |
(三) 各方主体守法中存在道德缺失 |
三、行政法治建设道德支撑的可行性 |
(一) 道德为行政立法提供价值基础 |
(二) 道德为行政法律适用提供伦理规制 |
(三) 道德为各方主体守法提供德性保障 |
第二章 行政立法的道德审视 |
一、创制法律对行政法治的重要性 |
(一) 有利于尊重和维护人性及尊严 |
(二) 有利于充分保障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
(三) 有利于强化尊法守法的心理基础 |
二、道德对创制行政良法的重要性 |
(一) 保证行政良法的实质正当性 |
(二) 确保行政良法的程序公正性 |
三、良法: 行政立法的关键 |
(一) 行政良法的实质标准 |
(二) 行政良法的形式标准 |
(三) 行政良法的程序标准 |
四、行政良法生成的道德路径 |
(一) 树立自觉的行政良法意识 |
(二) 以道德价值体系引领行政良法的创制 |
(三) 关注行政立法的程序和形式合理性 |
第三章 行政法律适用的道德维度 |
一、适用法律法规对行政法治的重要性 |
(一) 严格依法办事 |
(二) 推动司法实践 |
二、道德在行政法律适用中的价值 |
(一) 体现执法公平公正 |
(二) 彰显司法人本精神 |
三、行政法律适用中的道德具体表征 |
(一) 行政执法的道德具体表征 |
(二) 行政司法的道德具体表征 |
四、设定适用行政法律的伦理路径 |
(一) 树立人性化的行政执法理念 |
(二) 遵循正当的行政执法程序 |
(三) 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伦理规制 |
第四章 各方主体守法的道德保障 |
一、守法道德对行政法治的重要性 |
(一) 提升各方主体守法自觉性 |
(二) 促进行政法治的有效实现 |
二、各方主体守法道德的具体内容 |
(一) 恪守法定义务与主张法定权利 |
(二) 提倡积极守法与摆脱消极守法 |
(三) 培育守法理性和守法情感的统一 |
三、各方主体守法道德的养成路径 |
(一) 坚守立法伦理原则,完善立法监督机制 |
(二) 强化执法自律意识,健全司法道德约束 |
(三) 确立公民守法意识,自觉增强法律信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法治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法治文化基础 |
(一) 应对问题:政治化运作向法治化运作转型 |
(二) “以吏为师”的传统法律文化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传统文化基础 |
(三) 执法的动态实践性提供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现实文化条件 |
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法治运行原理 |
(一) 应对问题:外部需求向内部需要转型 |
(二) 以法社会学视角增强普法责任制的规制效果 |
(三) 以柔性法治视角发挥普法责任制的全面协调性 |
三、“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法治理论价值 |
(一) 应对问题:司法审查模式向公共服务模式转化 |
(二) 普法责任制的行政主体变革 |
(三) 普法责任制的行政行为推进路径 |
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的法治传播价值 |
(一) 应对问题:法治传播内容的部门化向体系化转化 |
(二) 权力行使者和权力行使过程一体化监督的法治传播 |
(三) 党内法规等软法与国家法律互动性的法治传播 |
(7)集体行动视角下的国民经济动员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2 研究背景 |
1.2.1 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要求经济动员能力制度化重构 |
1.2.2 “大安全”与“大动员”呼唤基于能力的动员模式 |
1.2.3 国民经济发展新常态彰显经济动员能力地位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关于经济动员能力的研究 |
1.3.2 关于集体行动的研究 |
1.3.3 述评 |
1.4 研究意义 |
1.4.1 实践意义 |
1.4.2 理论意义 |
1.5 基本内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5.3 内容概要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主要创新点 |
1.6.2 存在不足 |
第二章 集体行动:理解国民经济动员本质的新视角 |
2.1 无处不在的集体行动 |
2.1.1 二分法:从个体行动到集体行动 |
2.1.2 丰富多彩的集体行动实践 |
2.1.3 集体行动的困境 |
2.2 国民经济动员的集体行动本质 |
2.2.1 关于国民经济动员的各种“争论” |
2.2.2 国民经济动员演变过程中的集体行动特征 |
2.3 我国特定环境下的国民经济动员集体行动 |
2.3.1 特殊的政治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 |
2.3.2 特定的经济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 |
2.3.3 特别的人口因素:基于人民战争的集体行动规模结构 |
2.4 小结 |
第三章 “领导者-追随者”:经济动员能力生成的分析框架 |
3.1 “领导者-追随者”分析框架的构建 |
3.1.1 决定于国民经济动员的主客体属性 |
3.1.2 适应于经济动员主客体间的有条件合作机制 |
3.1.3 “领导者-追随者”框架下的经济动员能力 |
3.2 “领导者-追随者”框架的分析工具 |
3.2.1 基本假设 |
3.2.2 “领导者-追随者”序贯博弈模型 |
3.3 “领导者-追随者”模式运行困境及其影响 |
3.3.1 经济动员能力生成的困境 |
3.3.2 困境产生的诱因分析 |
3.3.3 困境的直接后果:效率损失 |
3.4 小结 |
第四章 共容利益:约束“领导者”的可信承诺机制 |
4.1 指引集体行动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 |
4.1.1 共同利益的细分:狭隘利益和共容利益 |
4.1.2 共容利益支撑经济动员集体行动的基本逻辑 |
4.1.3 经济动员共容利益的比较分析 |
4.2 我国国民经济动员共容利益的现实挑战剖析 |
4.2.1 市场逻辑对共容利益的挑战 |
4.2.2 经济动员科技密集化对共容利益的挑战 |
4.2.3 国民经济动员功能拓展对共容利益的挑战 |
4.3 基于产权的现代经济动员共容利益治理 |
4.3.1 现代经济动员共容利益的产权基础 |
4.3.2 我国国民经济动员的产权现状问题 |
4.3.3 共容利益的产权治理之道 |
4.4 小结 |
第五章 制度安排:将“追随者”组织起来的现实手段 |
5.1 宏观制度能力:强制 |
5.1.1 经济动员的强制逻辑 |
5.1.2 经济动员的强制形式 |
5.1.3 经济动员能力生成的强制模拟 |
5.2 微观制度能力:选择性激励 |
5.2.1 选择性激励是动员实践的必然选择 |
5.2.2 选择性激励的基本内涵与逻辑 |
5.2.3 经济动员能力生成的选择性激励模拟 |
5.3 中观制度能力:行业动员 |
5.3.1 基于小集团理论的行业动员逻辑 |
5.3.2 依托行业协会的行业动员能力 |
5.3.3 行业动员能力生成的现实经验 |
5.4 小结 |
第六章 历史解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经济动员能力生成实践 |
6.1 经济动员能力实践的历史事实 |
6.1.1 1927~1949 年的根据地时期:经济动员能力生成的1.0 版本 |
6.1.2 1949~1978 年的新中国“前三十年”:经济动员能力生成的2.0 版本 |
6.1.3 改革开放后的新时期:经济动员能力生成的3.0 版本 |
6.2 经济动员能力生成的经验分析 |
6.2.1 经验一:先天的共容利益基因 |
6.2.2 经验二:党坚强领导下的二阶集体行动 |
6.2.3 经验三:实施了有效的制度安排 |
6.3 经济动员能力实践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
6.3.1 盲目性与低效性并存的突出问题 |
6.3.2 外在要求与内生模式的双重挑战 |
6.4 小结 |
第七章 路径分析:打造新时代经济动员能力生成的4.0版本 |
7.1 根基:筑牢“领导者”的治理基础 |
7.1.1 加强“领导者”的自身建设 |
7.1.2 提升“领导者”的“办事”能力 |
7.2 战略:深化国民经济动员军民融合发展 |
7.2.1 溢出效应:军民融合的共容利益机制 |
7.2.2 推动国民经济动员军民融合发展的措施 |
7.3 工具:发挥信息技术的战略支撑作用 |
7.3.1 经济动员能力生成的信息原理 |
7.3.2 经济动员能力生成的信息举措 |
7.4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1.1 经济动员能力是一种集体行动能力 |
8.1.2 经济动员能力生成始于共容利益 |
8.1.3 经济动员能力生成成于制度安排 |
8.1.4 “领导者”是决定经济动员能力生成的关键变量 |
8.2 展望 |
8.2.1 在理论研究方面 |
8.2.2 在实践进展方面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8)试论现代法治的人性基础(论文提纲范文)
一有关研究中的法治与人性 |
二西方文化传统中的人性不完善思想 |
三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人性设定与政治治理 |
四法治为主、德性教育为辅的机制建设 |
(9)法治的人性基础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人性的内涵界定 |
二、人性与法治的辩证关系 |
(一) 人性恶是法治的基本预设 |
(二) 人性善是法治的深层动力 |
三、尊重人性, 构建法治社会路径思考 |
(一) 立法的人性化 |
(二) 执法文明化 |
(三) 司法的人道化 |
(10)刑法中的犯罪人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本文研究框架 |
1.4 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人格与犯罪人格 |
2.1 人格的概念及其特征 |
2.2 犯罪人格的概念及其特征 |
第三章 定罪与犯罪人格 |
3.1 定罪与犯罪人格的理论探讨 |
3.2 犯罪人格在定罪中的具体应用 |
3.3 定罪中犯罪人格的测量 |
第四章 量刑与犯罪人格 |
4.1 量刑与犯罪人格的理论探讨 |
4.2 量刑中犯罪人格的具体应用 |
4.2.1 累犯与犯罪人格 |
4.2.2 死刑与犯罪人格 |
4.2.3 缓刑与犯罪人格 |
4.2.4 免于刑事处罚与犯罪人格 |
4.3 量刑中犯罪人格因素的考察与评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论人性对法治的作用(论文参考文献)
- [1]试论荀子的社会治理思想[J]. 季桂起. 社会治理, 2021(11)
- [2]“人”字的文化阐释[J]. 张玉能,黄卫星. 汉语言文学研究, 2020(02)
- [3]先秦法家管理哲学思想研究[D]. 王拓. 黑龙江大学, 2019(05)
- [4]韩非“法、术、势”思想及当代价值[D]. 徐小婷. 沈阳师范大学, 2019(09)
- [5]道德视域下的行政法治建设研究[D]. 王军睿.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2)
- [6]“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法治思考[J]. 陈思明. 行政法学研究, 2018(06)
- [7]集体行动视角下的国民经济动员能力研究[D]. 贺琨. 国防科技大学, 2017(02)
- [8]试论现代法治的人性基础[J]. 唐莉,李海青. 新视野, 2016(06)
- [9]法治的人性基础探讨[J]. 陈实强. 法制与经济(下旬), 2012(07)
- [10]刑法中的犯罪人格研究[D]. 印皓洁. 西北大学, 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