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协定关税”到“国定税则”——关税自主运动成功的原因及其估价(论文文献综述)
李岩[1](2020)在《中国近代关税自主权研究》文中认为不平等条约是近代中国关税法的重要渊源。片面协定税则和外籍税务司制度皆源自于不平等条约。两次鸦片战争终结了大清帝国的闭关政策,总理衙门的设立使条约制度成为中国政体的特殊部分,中国的主权在这里不是被消灭,而是被列强的主权所掩盖或取代。在近代条约体制中,中国海关不能自主,海关行政管理权旁落、税款保管权被劫夺,关税税则的制订权受限,关税自主不能实现。而英国、美国和日本在中国海关权力争夺战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你争我夺,彼此倾轧、相互妥协,随着各国实力的消长,轮流坐庄,谁控制了中国海关,谁就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相应地,关税自主则是中国近代各时期政府一直努力实现之目标。海关是中外关系的矛盾的焦点,在中国近代条约体制中居于核心地位。从国际关系演变对关税法影响的视角研究中国近代关税自主权,更能全面地把握和理解其中所承载的内涵和历史意义。研究中国近代海关,绕不过去的一个重要人物是英籍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他是清末新关的实际建立者,他担任大清帝国海关总税务司长达48年之久。赫德通过其直属上司总理衙门的王公大臣们操纵控制中国内政外交,把外籍总税务司领导的海关打造成清政府所倚重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机构,把中国海关变成了英国对华关系的基石和英国控制下的平衡各“有约国”利益的“国际官厅”。清末虽然采取了一些新政,以削弱总税务司对海关的行政控制权,但尚未产生实际效果,满清王朝就已覆亡,而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则为之后的政府所承认,外籍税务司制度没有变,中国海关依然被操控在列强手中。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继承了清政府遗留下来的不平等条约,中国依然受不平等条约体制束缚和荼毒。海关在英籍总税务司安哥联的把持下,趁革命之乱,夺取了关税税款的保管权和支配权,通过经理外债赔款和内债,操控着中国的财政大权,税务处形同虚设,海关监督权力进一步萎缩。总税务司安哥联只听命于英国政府和外国公使团,俨然中国政府的“太上皇”。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受协约国给予中国大国地位、延迟5年支付庚子赔款及修订海关税则之诱使,中国加入协约国参战,并借机废除与德奥的不平等条约,停付该两国债赔款,开始尝试以外交手段积极争取国权。战后,以顾维钧为代表的外交家,通过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提出中国关税自主的主张,结果不尽如人意。但随着国际情势变迁,各国与中国贸易情况的消长,英、美、日之间对中国税则修订的态度也有所变化。中国通过与列强集体谈判无法取得实际效果,逐渐改变为各个击破策略,通过开创个例,突破条约体制之限制。利用战胜国身份与战败国德国重新订立协约,签订近代中国第一个平等条约,为消除片面协定关税税则打开了的缺口。废除中比条约,开创自主废除不平等条约之先例,显示了中国关税自主之决心,冲击了不平等条约体系。中国南北政府相继宣布开征二五附税及随之发生的罢免总税务司安哥联事件,实乃中国通过外交无法获取真正关税自主后而采取的内政自主之行为。中国开始努力冲破协定关税之束缚,使之成为关税自主之坚决行动。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为维护其本身的统治利益,积极开展了争取关税自主的外交活动,先后与十几个国家签订了关税新约,废除了自1843年以来受不平等条约束缚的片面协定税则,中国享有关税自主权得到列强条约承认。同时,财政部下设关务署管理海关,进行了关制改革,外籍税务司受其辖制,实行华洋员平等原则,注重培养提拔本国税务人才。设立了国定税则委员会并在1929-1934年四次自主颁布实施了国定税则,突破了被约束长达80余年的“值百抽五”的协定税率,中国和外国的关税水准差距有所缩小,中国的财政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裁撤了实施长达70余年的厘金、子口税等内地税,促进了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但是,这些成就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关税主权已经完全收回。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之所以为英、美、日等列强所承认,是其与帝国主义相勾结相妥协的结果。作为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的新的代理人,南京国民政府并没有也不能够彻底地完全地实现关税自主。尽管其制定并施行了所谓国定税则,却并未能真正摆脱帝国主义列强所施加的影响,表面上帝国主义者放弃控制中国关税的特权,但实际上中国关税税则的制订、税率的变动仍受英、美、日等国约束,以致于无力制止帝国主义的商品倾销,不能为民族工业提供充分保护。外籍税务司制度被保留下来,领事裁判权以及其他不平等条约所规定的特权也未完全被废除。“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失守;“七七”事变后,华北失守。蒋介石对日本的侵略采取不抵抗主义,一面向日本妥协屈从,一面争取国际援助,企图借助英美的力量来阻止日本,而英美则妄想日本牵制苏联抵制中共,对日采取放任纵容的绥靖政策,导致南京国民政府孤立无援,从淞沪协定、塘沽协定、何梅协定、秦土协定,一路退让至重庆陪都。日本实施以战养战的战略,在日占区扶持操纵伪政权,掠夺中国资源,逐步由中国东北向南推进,妄图蚕食吞并中国,称霸远东。先后策划建立了伪满洲国、北京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维新政权和南京伪国民政府,以华制华,劫夺了东北海关、华北海关、江海关以及日占区的所有海关,控制了相应的海关行政权、关税保管和支配权。英籍总税务司梅乐和宣称“总税务司之职权,系中国政府所授予,而非得自条约”,并要求各关税务司“服从政府命令,不受外力之干涉;且绝对不干涉关余”。一方面要“恢复中国在关政上之主权”,另一方面要“维护海关现行制度”。而在日本劫夺中国海关的过程中,他选择坚决维护海关现行制度,不听政府“关闭该关,另行设关”的指令,不惜牺牲中国海关行政主权和税款保管权来维护其外籍税务司统治下的海关行政的表面完整,以期英国继续把持中国海关。为此,他积极协助其母国英国与日本妥协谈判,促使英日两国签订了没有中国参加的《关于中国海关的协定》,并对这一非法协定给予坚决的执行,承认日本对关税税款的保管权,将税款存入日本正金银行,实行低税率税则,将该协定的适用扩大至整个日占区。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人将总税务司梅乐和拘捕关押,英美籍税务司全部被解职。汪伪政权任命日本人岸本广吉(Kishimoto Hirokichi)为总税务司。英国和英籍总税务司可谓姑息养奸,日本人终于如愿以偿把持了整个日占区的中国海关。此后,伪海关总税务司署大量雇佣日籍关员、任命日籍税务司,日文也取代英文成为海关公文语言。为了“以战养战”,支持日军和汪伪政权,海关开征转口税,以伪钞来征收海关税款,大肆走私、倾销日货,致使中国经济损失巨大。面对日占区海关被日本全面劫夺,沿海被日军封锁的窘境,国民政府在重庆重新组建了的总税务司署,开辟新的贸易线路,建立多个内地海关,加强缉私,开征战时消费税,通过实施《公库法》收回海关税款保管权,停付外债赔款,努力开源节流,以维持战时经济。抗战胜利后,日籍人员全部离职,国民政府全面接管日占区海关,裁撤改组内地海关,任命一批中国人为海关税务司。国民政府恢复执行《1934年进出口税则》,实施货币兑换,加强外汇和贸易管理,并采取措施防止走私,重新收回了关税主权。东北海关、华北海关、江海关以及原日占区的海关被一一收回,但大连关成为例外。为了让苏联参加对日作战,苏、美、英三国无视中国政府秘密签订《雅尔塔协定》。之后美国主动劝诱中国政府与苏联谈判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相关附件,宣布大连为自由港,对各国贸易及航运一律开放。苏军进驻大连港后,美国并未获得“门户开放、商业机会均等”的待遇,国民政府几经交涉也未能收回大连海关。随着解放战争的推进,全国各地海关最终都被人民政权接管,并被改造成为真正自主的海关。太平洋战争后,美国将中国纳入战后其领导的世界秩序战略格局中,并将中国定位为盟友,以维持远东秩序,维护美国在远东的利益。抗战初期,为鼓舞反法西斯士气,提升中国大国地位,美国联合英国共同放弃在中国的特权,订立中美新约和中英新约以实现对华平等。抗日战争胜利后,美国与国民政府再签《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在实力差距悬殊的情况下以表面上的平等遮盖实际的不平等。美国取代日本,独占中国市场,倾销其商品,变中国为其殖民地。随着英日退出中国海关,美国人接过海关大权,为美国商品的倾销大开方便之门。为了迎合美国,满足美国的利益期望,中国被裹挟入美国倡导的自由贸易体系,参加关税减让谈判。中国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后,依据关税减让表对1934年进口税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协定税率和国定税率并存的复式税则。但是该税则并没有对中国工商业产生保护作用,反而有利于美国商品的流入,导致美国商品独占了中国市场,中国连年巨额入超。从1840年至1949年,百余年来,关税自主一直是中国努力实现的目标。从清末实施新政缩小海关权力,设立税务处改变海关隶属关系开始,到北洋政府通过国际会议力争自主,再到南京国民政府的改订新约、制订国定税则的努力,到底是什么阻碍了这一目标的实现?深究之,发现乃是不平等条约体制。不彻底废除不平等条约就不能真正实现关税自主。随着国际关系的演变和帝国主义列强在华势力的消长,列强之间对中国海关进行了激烈的争夺,其目的都是为了操控海关,进而把握中国的经济命脉,实现其本国利益最大化。而他们所采用的无疑都是不平等条约这一披着“合法”外衣的非法工具。而中国近代各个时期的政府因不能与帝国主义列强彻底决裂,因而无法真正实现关税完全自主这一目标。尽管如此,我们也并不能否定中国近代以来为争取关税自主而付出的种种努力和取得的进步。中国近代关税自主权的丧失与收回的过程也是中国被动卷入国际贸易体系的过程。与贸易紧密相关的关税法深受其所处的国际环境和国际关系的影响,并不能按照本国设想的理想状态演进和发展。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国家间的竞争随着全球化的深化更加激烈,贸易战亦愈演愈烈。当前,在美国对我国实施关税战,世界贸易组织停摆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再次重申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立场。中国近代受片面协定关税之害至深,当以史为戒。在关税自主的今天,中国积极主动融入世界自由贸易体系,在多边贸易体制谈判中必将始终坚持平等互惠之国际法原则,成为全球化进程中维护开放、公平自由贸易秩序的重要力量。
孙家丰[2](2020)在《“包裹里的税收”:近代邮包税研究(1903-1931)》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的邮递系统源远流长,当周之时,即有官邮,号为“邮置”,步传、马传递送简书。此后历代封建王朝为加强统治起见,对于邮驿通信都十分重视。在明清时期还出现了专门服务于民间的通信机构——民信局,它寄递邮件、包裹、汇兑,以商业行庄为主要服务对象,收费也相对低廉,对于经济发展和商品流通起到了促进作用。但不管是官方还是民间邮递,都无法适应近代以来中国商品流通的快速发展,无法满足社会内外的发展需求。因对外条约的承诺,由海关兼办的邮政,成为近代中国邮政制度的滥觞。海关创设的邮政在全国渐次推广,但是由于邮政包裹运输的特性——邮政局中所寄送的物件往往是小量的贵重品或奢侈品等,所以在普通税关中每易漏税,严重损害了地方厘金局卡的利益,双方之间矛盾日益加剧。赫德领导的海关,为了避免因与地方势力冲突导致海关对邮政的掌控而减弱,主动制定了包裹税条例,来对海关和地方厘金局卡的权益进行划分。民国肇建之后,各省的邮包业务越加发达,邮包税也成为各省关注的焦点。以甘肃邮包税创设为契机,邮包税开始逐渐在全国不少省份内推广。但是由于此时中央政府并没有统一的制度安排,各省的邮包税设计各行其是。北洋后期,一些省份开始和海关进行谈判,将海关代征的邮包厘金权力收回,设局自征。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作为“厘金变相”的邮包税本应成为裁厘的对象,但是由于财政的需求,竟然摇身一变划出厘金范畴,成为一种“良好之新税”,并收归财政部,在全国推广开来。直到1930年,由于交通部、各商业团体、各邮务公会的极力提议,再加上国民政府创建统税作为弥补厘金裁撤后的损失以及关税自主后税率的提升,关税收入的极大增加,自1931年1月1日起,厘金制度才被明令裁撤,邮包税也因重新划入厘金范畴,终被加以取缔。邮包税制度变迁的背后,是复杂社会关系的交织与互动,这种互动经常以博弈和妥协的形式表现出来。不管是邮包税推广全国时期,邮包税与产销税、认捐包括二五内地税之间的冲突,还是邮包税被明令裁撤后,西南、西北各省对于中央政令的消极抵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既有中央与地方利益上的纠葛和权限的划分,也有因共同目标——“剿匪”而作出的妥协退让。
熊辛格[3](2020)在《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文中研究说明物流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活动,指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流通过程。物流业则是按照他人的物流需要,有偿提供物流服务的行业。中国近代物流业可以根据它在不同领域所具备的功能不同,分为两大类,即以运输为主的企业和以运输代理及相关业务为主的企业,主要包括公路物流业、铁路物流业、航运物流业、航空物流业和货栈业等。在列强物流企业凭借条约特权占据支配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衰败到曲折发展的嬗变过程,形成了以码头货栈业、航运物流业、公路物流业和铁路物流业为主体的体系,为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近代物流类不平等约章的订立为列强入侵我国近代物流业提供了特权庇护。对外扩张物流业,是保障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实现侵略野心,尽快在中国建立政治及经济上的支配地位,订立物流类约章成为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侵华的首要策略。以英国为首的欧美列强,通过武装入侵和外交讹诈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为外商物流业入侵我国经济创造了特权上的基础。根据不同内容,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可以分为货物税率类、码头货栈类、物流交通设施类与电信通讯类四种。随着对华入侵的增强,欧美各国将提高货物流通速率、降低运输成本和增加货物数量等问题视为辅助各国势力的重要步骤。无论是货物税率类,还是码头货栈类和交通设施类约章,都体现了列强在中国扩大近代物流业的野心。通过税率类约章,列强攫取了协定关税特权,降低了进出口及内地税税率,为外商在华扩大商品运输量创造了条件。码头货栈类约章的订立,使得外商在通商口岸广泛建立商品集散地,推动物流运输业向内地扩张。除此之外,良好的物流交通设施作为基础条件,也是近代外商物流业在中国迅速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列强通过不平等约章,不仅攫取了修筑公路和铁路的权利,也获得了在我国沿海及内河航行的权利,为外商物流交通的入侵创造了条件。而电信类准条约的签订,令外商获得在华设立现代通讯机构的权利。随着外商在华水线和陆线铺设的完成,提高了商业信息流通效率,为外商在华物流业的扩张创造更多便利。在物流类约章特权的庇护下,外商物流业在我国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体系。列强控制了我国内地及进出口商品的流通量,为外商货栈业及物流运输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外商码头货栈业逐渐成为支配我国货物流通的主要势力,经历了从沿海蔓延至内河通商口岸的过程。受码头货栈业的推动,外商轮船公司也逐渐占据了我国沿海及内河水域航运物流业市场的主导权,不仅加速了我国传统航运物流业的衰败,而且为列强进一步加深侵略创造了条件。于此同时,外商陆路物流交通运输业也逐渐形成主导势力。修筑公路设施是公路物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租界成为列强入侵我国公路物流的前哨,在工部局的规划和监督下,不仅出现了新式公路,而且还引进了汽车,使外商公路运输处于优势地位,并随着租界的增加而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铁路投资权则为列强侵略我国铁路物流业创造了基础设施上的条件。通过各类筑路合同,各国不仅攫取了我国铁路的经营权,而且还聘请客卿、购买器材和设计线路等,进一步促进了在我国铁路物流业规模的形成。在外商物流业的刺激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传统到近代化的演变过程。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以及与外商争利的诉求,是推动近代民族物流业兴起的主要原因。首先发生转变的是近代航运物流业。以轮船招商局为代表的官办航运物流企业率先摒弃传统的帆船运输方式,依靠自身努力逐渐成为长江流域重要的势力。华商企业也纷纷采用轮船参与航运物流,在长江、珠江及黑龙江流域都形成了初步的规模,并推动了码头货栈业的发展。码头货栈业是我国近代民族货栈业的先导者。不管是轮船招商局,还是华商航运公司,均在各大通商口岸基本设立了初具规模的码头货栈,为我国货物的流转提供了必要的设施。随着民族电信业的逐渐完善,使华商实现信息互通有无具备一定条件,电报和电话遂成为物流公司的配套设置,促进了民族物流业的发展。无独有偶,公路的修筑和汽车的引入,为我国近代民族公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创造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在经济建设、军工筑路和地方自治等因素的影响下,各省逐渐认识到汽车运输的重要性,从而推动了公路物流业格局的形成。广泛筑路的兴起与铁路机构的成立,促进了我国近代民族铁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随着关税自主权的收回、谋划航权自主运动的深入和收回邮权运动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出台一系列必要的措施,推动了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裁厘加税是实现关税自主的前提条件之一,其中货物通过税的裁撤,促进了铁路和公路物流运输业的进一步发展。巩固自身航业实力,提高码头货栈能力,则是保障我国顺利收回航权的前提之一。受此谋划的影响,我国民族航运物流业及码头货栈业也获得进一步发展。我国民族电信业在此浪潮中亦获得长足进步,不仅电信辐射范围扩大,而且物流商业用户对其依赖剧增,遂成为民族物流业体系形成的重要辅助。因此,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运营规模,都显示了南京政府时期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受中外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影响,中国近代物流业呈现出半殖民地与半封建,近代化与封建传统杂糅的格局。在外商物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主要分布于东南沿海及商业、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商业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了城市近代化的进程,但整体依然处于依附的地位,无法实现独立发展。
李超[4](2017)在《从“裁厘加税”走向“关税自主” ——北洋时期关税自主运动探析》文中认为鸦片战争以来,随着各条约的签订,中国的关税主权不断丧失,被严格限制在“值百抽五”的范围之内并远远低于5%。随着主权意识的觉醒和政府财政的恶化,清政府积极寻求与各国谈判修改税则,但未有进展。北洋政府建立以后,利用已有条约中关于“十年到期修约”的规定继续与各国交涉,希望使税率切实达到5%的标准,但仍然进展缓慢。这一状况被第一次世界大战所打破,中国利用列强分裂摆脱了“值百抽五”和“加税”的束缚,要求彻底恢复关税自主,完成了由“加税”到“自主”目标上的重要转变。巴黎和会标志着中国通过集体交涉直接恢复关税主权的希望破灭。于是,中国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局势,转而通过单独订约的方式在与各国新订的条约中废除了原有的关税特权,从集体订约到单独订约策略的改变使中国在事实上逐步收回了关税主权。同时,在与列强的交涉中,中国放弃立即恢复关税自主,通过不断加税,以“渐进式”的手段逐步的收回权益,中国的这一让步促使列强阵营分化,北洋末期南北双方均主动开征“二五附加税”,并取得成功,给协定关税以致命打击。北洋时期的关税自主运动有着清晰的发展脉络,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分水岭,在目标,策略和方法上均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其间职业外交家的优秀表现、政府的坚持以及国民外交与政府外交的积极互动均是由于北洋时期关税自主运动中的积极因素,正是由于北洋时期的积累与准备,南京国民政府才能在刚刚统一全国之时,就收回了关税主权。因此,在收回关税主权的过程中北洋时期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蔡诚[5](2016)在《1925年北京关税特别会议与远东格局的转变》文中认为对1925年的北京关税特别会议的研究目前还比较少见,大部分的研究都集中在对于关税会议内容的梳理以及中国的社会舆论对于关税会议结果的影响。很少有学者注意到关税会议前各国有关此问题的讨论,也极少有学者主要到作为此时的中央政府的中华民国临时执政府的特殊性。故笔者希望通过分析各国在关税会议前对临时执政府的国际承认问题,中国银行团对关税会议的认知,以及英、美、日三国对关税会议的交流等三个方面,来考察1925年关税会议前各国的对华政策,以及各国的政策所导致的远东格局的变化。
何安波[6](2016)在《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外交及其积极影响》文中研究指明鸦片战争战败,中英《南京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进入屈辱的不平等条约时代。自此以后,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不断掠夺中国,中国的主权完整,经济利益受到严重损害。随着不平等条约对中国的危害越来越深,以及近代国际法、国际关系准则传入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思想在晚晴时期得以萌发。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尤其是一战结束后,战胜国的身份使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有了突破口。北洋政府在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的失败进一步激发了中国普通民众对废约的强烈意愿。北伐战争胜利之后,南京政府在往届政府废约努力的基础上,首先收回了关税自主权。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中国作为世界反法西斯阵营中重要的一员,其平等身份率先得到英美承认。中华民族终于挣脱套在身上百余年的枷锁,以一个平等独立的身份屹立于世界之林。废除不平等条约是中国近代国民政府最主要的外交活动,废约运动固然是一项外交活动,但是它对整个中国的内政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关税自主以后,四次国定税则的实施,保护了民族工商业,让中国的进出口贸易趋于合理。为了废除领事裁判权,中国向西方国家学习法律制度,改革中国司法状态。在历时数十年的修约外交中,中国民众的参与是政府进行修约最有力的武器。从义和团运动,收回利权运动,五四运动,五卅运动,民众的政治参与从粗暴到理性,从幼稚到成熟,效果也越来越好。
罗红希[7](2014)在《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民国时期是近现代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的发展,不仅政治上复杂,而且经济上也是繁荣与困境并存,内忧与外患同在。从南京临时政府到北京政府的更替,再到国民党建立的国民政府,研究各个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与制度,探索每个时期的进出口贸易情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政府的行为与贸易发展的历程。对外贸易政策是一个国家历史的缩影,本文通过考察民国历届政府对外贸易政策的发展过程,揭示出了民国时期对外贸易发展的困境与艰难。本文在研究各个时期对外贸易政策发展过程中,基本上是按照这个思路进行的:首先,研究该时期政府制定的主要对外贸易政策;其次,结合该时期对外贸易发展的基本情况,探索该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特征;再次,研究该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成效、地位和作用。本文分绪论、正文、结语三个部分。绪论部分包括对外贸易政策概念的界定、选题的意义、学术史回顾、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创新之处。正文部分按时间顺序包括七大章。第一章主要探讨了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形成的国内外环境。这个环境主要包括:对外贸易主权的丧失与洋行势力的垄断,中外贸易形势的新变化,晚清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经验和教训,对外贸易思想的进一步发展等。第二章主要探讨了北洋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形成。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制订了一系列对外贸易发展的法令法规,拓展对外进出口的外贸政策初步确立,争取关税自主的基本格调逐步形成。最后,总结了北洋政府对外贸易政策的特征与成效。第三章主要探讨了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初步发展。主要包括:南京国民政府面临的国内外贸易环境,保护主义贸易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出口促进政策体系的逐渐形成,关税自主权的收回与关税自主政策的实施。第四章主要探讨了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对外贸易政策逐渐成熟。主要包括:关税自主政策取得一定的成效,商检贸易政策框架大体搭建,金融货币政策体系基本构建,海关缉私政策体系初步确立,最后总结了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对外贸易政策的成熟性。第五章主要探讨了抗日战争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艰难与困境。主要包括:抗日战争时期面临的国内外贸易环境,并以此为线索分析了以抗战为目标的三项对外贸易政策:外汇及商品管制政策的强化;以抗战为目标的铁路物流运输建设;海关缉私政策进一步加强。最后总结了战时对外贸易统制政策逐渐形成,分析了抗战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特征,并总结出抗战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作用与影响。第六章主要探讨了南京国民政府后期对外贸易政策逐渐衰落。主要包括:南京国民政府后期对外贸易的国内外环境,战后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消极因素逐渐增强的对外贸易政策,战后对外贸易畸形发展与对外贸易政策的反思。第七章主要总结了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经验与教训,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遗留的精神财富,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启示和借鉴等等。结语:在遵照民国时期的对外贸易政策,注定了难以有大作为的基本格调与态势的前提下,总结了民国时期的对外贸易政策几个鲜明的特征,得出了一个不容忽略的历史事实——民国时期历届政府都为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李亮,单冠初[8](2013)在《英国对华政策调整与《中英关税条约》》文中研究指明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签订、中国丧失海关自主权以来,英国以"门户开放"为手段不断从列强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攫取利益。直到北洋政府在华盛顿会议提出间接或直接地修改不平等条约要求,英国仍持反对态度。但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推进,英国逐步改变了立场和政策取向,1928年12月20与中国签订《中英关税条约》,承认中国关税自主。可以说,《中英关税条约》是英
李亮,单冠初[9](2014)在《英国对华政策调整与《中英关税条约》》文中认为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签订、中国丧失海关自主权以来,英国以"门户开放"为手段不断从列强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攫取利益。直到北洋政府在华盛顿会议提出间接或直接地修改不平等条约要求,英国仍持反对态度。但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推进,英国逐步改变了立场和政策取向,1928年12月20与中国签订《中英关税条约》,承认中国关税自主。可以说,《中英关税条约》是英
卜凤坤[10](2012)在《北洋政府条约研究会修约研究 ——基于决策困境的理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条约研究会是北洋政府末期负责到期修约的决策机制。对条约研究会进行研究,最好莫过于从其主要功能即修约决策着手。通过研究其决策过程,可以清楚地了解其对北洋政府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是如何进行社会认知的。围绕具体修约目标,某些国际国内因素相互冲突并形成了一种难以平衡与取舍的决策困境。在修约过程中,条约研究会面临多种决策困境。由于北洋政府能力薄弱,条约研究会所选择的摆脱决策困境的外交行动方案,只能局限于外交技术与实践操作层面。虽然也有废约之举,但多数情况下条约研究会选择了折中渐进的方案,意在各方平衡中实现可以得到的国家利益。对条约研究会在决策困境下的外交行动方案及其所秉持的理念的客观评价,通过比较将十分清楚。本论文所使用的理论分析工具主要是在情境冲突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外交决策困境理论视角。这一理论视角的前提是现实的人,这与归纳方法的逻辑起点是一致的而不同于演绎方法抽象的人的前提。这一理论视角的观察角度不是演绎理论的人的同质性而是非同质性。即个体内部是理性与非理性即理智与情感相统一的,个体内外部是个体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根据施耐德“国家就是其决策者”的着名观点,国家也是个体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决策者能够对国家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因素进行正确的社会认知。这样围绕具体的决策实践目标,那些相互冲突难以平衡的因素就构成外交决策困境。这些困境包括来自宏观结构与制度的、国内因素的等方面。宏观方面困境的解决依靠这些宏观内容本身的变化或自身能力的提高,在不具备这些的情况下,往往只能诉诸于折中渐进的办法。来自国内因素的问题,只能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办法。在决策困境理论视角下,本论文分析了条约研究会修约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决策困境。这包括来自宏观方面的国际政治结构和制度的结构困境和制度困境,也包括来自互动方面的微观结构困境。此外,还包括来自国内政治方面的决策困境,如依附性困境、舆论困境、多目标困境、废约与修约之争及中央与地方关系困境等。决策困境导致条约研究会作为决策者经常处于一种进退失据、左右为难的情形之中。面对多重决策困境,又无能力可依,条约研究会只能选择折中渐进的修约行动方案。它秉持现实主义的修约理念,坚持得寸则寸的行动准则。本论文主要通过对一手的原始档案材料——条约研究会会议记录的研究,对条约研究会修约外交的决策困境、行动方案选择及所坚持的理念进行实证分析。由于这些困境并不是容易解决的。它需要结构转变提供契机、能力提升把握时机及国际社会观念的进步。在这些条件均不具备的情况下,并不适于采取彻底的废约态度,也就是还不具备与列强彻底决裂的可能性。由此,取修约立场也就成为客观可行的。革命外交以民族主义作为一面旗帜在政治上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它起到了宣传、鼓动和号召的作用,一方面革命外交凝聚了力量提高了能力,另一方面从政治上声势上支持了修约外交。在面临种种决策困境的情况下,条约研究会修约决策的复杂程度与困难程度都非常大。因无能力可依,面对决策困境,条约研究会折中渐进的行动方案及其所秉持的得寸则寸准则,在当时是可行的不失为一种维护国家利益的现实办法。国民政府改订新约虽然在处境上有所改善,但宏观困境并没有完全消失,它的应对模式和所持理念对条约研究会修约理念有很多继承。
二、从“协定关税”到“国定税则”——关税自主运动成功的原因及其估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从“协定关税”到“国定税则”——关税自主运动成功的原因及其估价(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近代关税自主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近代关税自主权的沦丧 |
第一节 不平等条约是近代关税法的重要渊源 |
一、片面协定关税由来 |
(一)税率协定 |
(二)税则修订内容和修订期限协定 |
二、关税成为债赔担保 |
三、剥夺清政府国内征税主权 |
第二节 外籍税务司制度及清末新关的建立与扩张 |
一、外籍税务司制度溯源 |
二、清末新关的建立 |
三、海关权力的不断扩张及影响力的扩大 |
四、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的身份定位 |
(一)英国殖民政策的执行者和大清总理衙门的雇员 |
(二)清政府统治的维护者和列强利益的协调人 |
五、海关性质的改变 |
第三节 清末削弱海关权力的新政 |
一、缩小海关业务范围 |
二、改革海关行政隶属机关 |
三、培养本国海关人才 |
小结 |
第二章 北洋政府时期收回海关自主权的努力 |
第一节 税款管理权的旁落及海关监督权力的削弱 |
一、税款管理权的旁落和财政权的被控制 |
(一)海关税款管理权的旁落 |
(二)总税务司成为北洋政府之财政总管 |
二、海关监督的权力被削弱 |
第二节 在列强利益争夺的夹缝中争取关税主权的外交努力 |
一、中国在巴黎和会上关税自主的主张 |
二、华盛顿会议及与中国相关的条约 |
(一)《九国间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的签订 |
(二)《九国间关于中国关税税则之条约》的签订 |
第三节 海关税则的修订 |
一、1917 年近代第一个《国定进口税则条例》 |
二、以参战换来的1919年进口税则 |
三、华盛顿会议后的1922年进口税则 |
四、1925年关税特别会议与税则修订 |
第四节 关税自主之坚决行动 |
一、废除不平等条约 |
(一)中国近代签订的第一个国际平等条约 |
(二)废除中比条约 |
二、争取关余与自主征收附加税 |
(一)南方政府争取关余和征收附加税行动 |
(二)北京政府自主征收附加税 |
三、罢免安格联 |
小结 |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关税自主进程 |
第一节 由革命外交向妥协外交异变 |
一、英、日、美对武汉国民政府外交试探 |
二、英、日、美对南京政府扶蒋抑共政策 |
第二节 关税新约运动 |
一、中美关税新约 |
二、中英关税新约 |
三、中日关税协定 |
第三节 关务署的设立及关制改革 |
一、关务署的设立及相关制度的建立 |
二、外籍总税务司制的保留及对总税务司权力的限制 |
三、关制改革 |
(一)改革海关用人制度 |
(二)规范关税税款保管 |
第四节 国定税则委员会与关税税则 |
一、国定税则委员会 |
二、国定关税税则 |
(一)1929年进口税则 |
(二)1931年进出口税则 |
(三)1933年进口税则 |
(四)1934年进出口税则 |
小结 |
第四章 日本对海关之劫夺及国民政府关税对策 |
第一节 英美对日采取绥靖政策 |
第二节 梅乐和的妥协方针及日本对中国海关的劫夺 |
一、英籍总税务司梅乐和所奉行的方针 |
二、日本对中国海关的劫夺 |
(一)伪满洲国的建立和日本对东北海关的劫夺 |
(二)华北伪政府的设立和日本对华北海关的劫夺 |
(三)《英日关于中国海关协定》的签订与江海关的“易帜” |
第三节 汪伪政权的建立和日本对日占区海关的控制 |
一、汪伪政权的建立与中国关税收入 |
二、日本通过汪伪政权加强对日占区海关的控制 |
(一)日籍税务司取代英美籍税务司 |
(二)海关税款以伪钞征收 |
(三)在日占区征转口税 |
(四)日占区关税政策服务于日本“以战养战”侵略策略 |
第四节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之关税对策 |
一、重组总税务司署与撤销海关监督 |
二、设立新关与开辟新的贸易路线 |
三、开征战时消费税 |
四、加强缉私 |
五、收回海关税款保管权 |
六、停付外债赔款 |
第五节 抗战胜利后海关主权的收回 |
一、国民政府全面接管海关 |
(一)东北海关的接管与恢复 |
(二)华北海关的接管与恢复 |
(三)江海关的接管和总税务司署的回迁 |
(四)内地、沿海海关的接收、恢复、裁撤和改组 |
二、《雅尔塔协议》与大连海关 |
小结 |
第五章 美国主导的自由贸易体系中的中国关税减让 |
第一节 “平等互惠”关系的建立 |
一、订立平等新约 |
(一)《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的签订 |
(二)《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的签订 |
二、《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中的关税条款 |
第二节 美籍总税务司把控中国海关 |
一、美籍总税务司的任命 |
二、李度领导下的海关 |
第三节 中国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及相关税则的修订 |
一、中国参加关税减让谈判的动因 |
二、中国关税减让指导思想与谈判策略 |
三、中国所做的关税减让 |
四、实施关税减让对中国的影响 |
(一)1948年税则全面修订 |
(二)实施减让税率的后果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包裹里的税收”:近代邮包税研究(1903-193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回顾 |
(一) 厘金的研究 |
(二) 邮政的研究 |
(三) 研究状况评述 |
三、研究方法、视角及相关界定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视角 |
(三) 相关界定 |
四、重难点及创新点 |
第一章 厘金、邮政与海关:邮包税的诞生与其制度运行背景 |
第一节 邮包税的开征背景 |
一、“无物不征”的厘金 |
二、近代邮政的发展 |
三、防杜偷漏:邮政与税收的关联 |
第二节 邮包税征收的制度化 |
一、邮包税的制度设计 |
二、海关邮包税、子口税与邮包税的关系考辩 |
三、海关对邮包税的复杂态度 |
第二章 渐次推广:北洋政府时期邮包税的演化 |
第一节 北洋政府前期邮包税的推广与比较 |
一、“国税漏卮”、“复业善后”与甘肃邮包税的创制 |
二、各地邮包税的开征及其比较 |
第二节 北洋政府后期邮包税的扩张与分析 |
一、设局自办与海关、客邮的交涉 |
二、邮包税和铁路火车捐:两种运输方式承载的厘金制分析 |
第三章 收归部办: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邮包税的国税化 |
第一节 出尔反尔:邮包税由裁到收归部办 |
一、不断推进的裁厘活动 |
二、全国财政会议上官方的定调:“非通过税,与厘金不同” |
三、社会各方的反映 |
第二节 财政部的制度安排与地方实效窥探 |
一、邮包税局的组织及其法规章程 |
二、全国邮包税总局对地方分局的管理控制 |
三、实效对比:天津邮包税的成功与东三省邮包税的旋起旋灭 |
第四章 利益纠葛:邮包税实行中的各种困境 |
第一节 税与税之间的冲突 |
一、江苏邮包税与产销税之间的矛盾 |
二、浙江邮包税与丝绸认捐之间的交涉 |
三、邮包税与二五内地税以及统税的瓜葛 |
第二节 来自民间的抗议 |
一、国货与免税 |
二、商业团体的抗争 |
第三节 邮包税演进中的自身流弊 |
第五章 裁撤厘金:邮包税的裁撤及其后续 |
第一节 裁撤厘金背景下各方的呼吁 |
一、交通部的推动 |
二、商业团体的努力 |
三、邮务工会的请求 |
第二节 邮包税裁撤后的后续考察 |
一、西南、西北地方政府的顽强抵抗 |
二、邮资费用是否因邮包税裁废而变化 |
三、邮包税局对包裹的查验功能谁来弥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订立的缘起 |
第一节 西方近代物流业的兴起 |
(一)西方近代物流业的产生与形成 |
(二)辅助外贸扩张的西方近代物流业 |
第二节 列强侵华的物流需求 |
(一)对华贸易扩张的需求 |
(二)外商物流运输违规的行为 |
(三)英国武力订约的诉求 |
第三节 清政府的对策 |
(一)清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 |
(二)中国社会物流现状 |
(三)传统的御夷之策 |
第二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的内容 |
第一节 货物税率类约章 |
第二节 码头货栈类约章 |
第三节 物流交通设施类约章 |
(一)公路类约章 |
(二)航运类约章 |
(三)铁路类约章 |
(四)航空类约章 |
第四节 电信通讯类准条约 |
第三章 不平等条约特权与外商在华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协定关税特权扩大货物流量 |
(一)协定关税前后的货物流量 |
(二)进出口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三)协定内地关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第二节 沿海及内河航权与外商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沿海航运物流业 |
(二)内河航运物流业 |
第三节 通商口岸设栈与外商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外商货栈入侵沿海口岸 |
(二)外商货栈业在内河口岸的扩张 |
第四节 租界筑路权与外商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租界道路规划 |
(二)租界公路物流的形成 |
第五节 铁路筑路权与外商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筑路权益的实现 |
(二)铁路物流业的入侵 |
(三)外商铁路物流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经营电线特权与外商电信业的形成 |
(一)列强电报系统的建立 |
(二)租界电话网络的建立 |
第四章 不平等条约体系下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的雏形 |
第一节 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 |
第二节 近代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外商航运物流的认识 |
(二)官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三)商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第三节 近代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初步规模 |
(一)自主设栈意识的萌发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 |
第四节 近代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铁路权益的认识 |
(二)早期筑路的尝试 |
(三)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节 近代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初步格局 |
(一)对租界公路物流的认识 |
(二)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兴起 |
(三)公路物流业初步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近代民族电信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电信权益的认识 |
(二)近代民族电报业的初步规模 |
(三)近代民族电话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章 收回主权运动与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厘促进民族铁路物流的发展 |
(二)强烈的铁路主权意识 |
(三)民族铁路联运体系的形成 |
第二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撤厘金促进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发展 |
(二)民族公路联运物流网络的形成 |
(三)民族公路物流运输的经营情况 |
第三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收回航权须发展民族航运业 |
(二)航运政策与机构的统一 |
(三)民族水陆联运体系的形成 |
(四)民族航运物流网络的扩大 |
第四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实现航权自主的前提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第五节 收回电信权的筹划与民族电讯通信体系的形成 |
(一)收回电信权须发展民族电信业 |
(二)民族电报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三)民族电话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格局 |
第一节 占主导地位的外国在华物流业 |
(一)外商在华物流业规模 |
(二)外商物流业的优势地位 |
第二节 具有双重性质的民族物流业 |
(一)民族物流业的近代化转型 |
(二)近代民族物流业的规模 |
(三)近代与封建性质的杂糅 |
(四)依靠国外技术发展 |
第三节 中国近代物流业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
(一)促进商业的发展 |
(二)促进工业的发展 |
(三)促进商业信息的传播 |
第七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4)从“裁厘加税”走向“关税自主” ——北洋时期关税自主运动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清末关税主权的丧失 |
1.1 从“协定关税”到“值百抽五”及其危害 |
1.2 清末修约的提出及阻碍 |
1.3 清末关于增加关税的主张 |
2 清末民初关税修约的起步与推进 |
2.1 “切实值百抽五”的提出 |
2.2 民初关于“切实值百抽五”的交涉 |
2.3 参战与关税自主的提出 |
3 战后和平会议与关税自主的推进 |
3.1 巴黎和会与“直接式关税自主” |
3.2 “渐进式”关税自主的的推进 |
4 从“集体修约”走向“单独订约” |
4.1 中德和约与废除协定税则 |
4.2 中奥商约中的关税争端 |
5 二五附加税与单独订约的推进 |
5.1 附加税问题的由来 |
5.2 开征二五附加税 |
6 北洋时期关税自主运动的特点 |
6.1 利用大国之间的矛盾以利于关税谈判 |
6.2 民间与政府的互动促进关税谈判 |
6.3 职业外交家在关税谈判中的指导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1 普通图书 |
2 汇编 |
3 期刊 |
4 报刊 |
致谢 |
(5)1925年北京关税特别会议与远东格局的转变(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1、选题的缘起 |
2、文献综述 |
3、资料介绍 |
4、章节架构 |
二、关税会议的相关背景 |
1、《中国关税条约》与“裁厘加税” |
2、协定关税与关税自主 |
3、小结 |
三、临时执政府的国际承认与关税会议 |
1、从摄政内阁到临时执政府 |
2、英、美、法、日对法理承认的讨论 |
3、递交国书与法理承认的矛盾 |
4、小结 |
四、中国银行团与关税会议 |
1、中国银行团的起源 |
2、五卅运动前银行团对关税会议的认识 |
3、五卅运动后银行团对关税会议的认识 |
4、小结 |
五、英、美、日关税会议前的争论 |
1、扩大关税会议内容的争议 |
2、中国实现关税自主的争议 |
3、小结 |
六、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人物索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6)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外交及其积极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选题目的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论文研究方案 |
第一章:废约运动的萌芽 |
第一节:反对不平等条约思想的萌发 |
第二节:清政府的修约尝试 |
第三节:民众反对不平等条约的斗争 |
一、义和团运动 |
二、收回利权运动 |
第二章:北洋政府时期修约时机逐渐成熟 |
第一节:巴黎和会与华盛顿会议 |
第二节:中俄不平等条约的废止 |
第三节:北洋政府的“修约外交” |
一、关税会议 |
二、法权会议 |
三、期满修约 |
第三章:南京政府废除不平等条约 |
第一节:收回关税自主权 |
一、美国率先与中国订立新约 |
二、两个月订立十个新约 |
三、中日交涉与中国关税自主的实现 |
第二节:废除领事裁判权的努力 |
第三节:抗日战争时期实现废约 |
第四章:废除不平等条约对内政的积极影响 |
第一节:关税自主对经济的积极影响 |
一、提高进口税 |
二、降低出口税和废除厘金 |
第二节:废约运动对中国政治发展的积极影响 |
一、清末时期的政治参与 |
二、北洋政府时期的政治参与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7)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形成的国内外环境 |
第一节 对外贸易主权的丧失与洋行势力的垄断 |
一、增开商埠,中国对外贸易市场门户进一步洞开 |
二、片面最惠国待遇的进一步扩大 |
三、扩展租界、强占租借地,中国对外贸易再遭割裂 |
四、关税的支配、保管权的进一步丧失 |
五、洋行势力对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垄断 |
第二节 中外贸易形势的新变化 |
一、对外贸易的环境条件进一步改善 |
二、“一战”期间对外贸易的迅速增长 |
第三节 晚清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经验和教训 |
一、晚清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时代性特征 |
二、晚清对外贸易政策与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关系 |
第四节 对外贸易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
一、晚清时期对外贸易思想逐渐形成 |
二、北洋时期对外贸易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章 北洋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初步形成(1912-1926) |
第一节 制定一系列有利于外贸发展的法令法规 |
一、颁布有利于外贸发展的实业法令 |
二、颁布《商会法》和《商标法》,为对外贸易发展营造有利环境 |
第二节 拓展对外进出口的外贸政策初步确立 |
一、利用外资发展对外贸易 |
二、主动开放、增开商埠 |
三、鼓励进口替代,发展出口贸易 |
四、减免税厘,保护本国商品 |
五、举办国货展览会和积极参加外国博览会 |
六、初步构建交通运输物流网络 |
第三节 争取关税自主的基本格调逐步形成 |
一、根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依次征收 |
二、大大提高奢侈品和日用品的税率 |
三、向列强正式提出中国关税自主的原则 |
四、利用列强矛盾,加征临时附加税 |
第四节 北洋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特征与成效 |
一、北洋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特征 |
二、北洋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成效与局限性 |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初步发展(1927-1933)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面临的国内外贸易环境 |
一、世界经济危机的爆发与对外贸易的艰难 |
二、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经济建设与对外贸易 |
三、对外贸易思想理论更趋成熟 |
第二节 保护主义贸易政策体系初步构建 |
一、限制外国商品倾销,积极推动出口贸易的发展 |
二、实行易货偿债贸易和出口贸易管制,加强对外贸易国家垄断 |
三、对进口商不履行条约的合理处置 |
四、充分利用外国资本技术,发展对外贸易 |
第三节 出口促进政策体系的初步形成 |
一、注重上海等港口的建设 |
二、正确处理外商的定货单 |
三、增强票据意识、科学开具出口发票 |
四、注重出口货物的包装 |
五、重视货物安全,推行海上保险 |
六、注重了解各国通关手续,努力发展对外贸易 |
七、严格按出口标准和程序发货 |
第四节 关税自主权的收回与关税自主政策的实施 |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对外贸易政策逐渐成熟(1933-1936) |
第一节 关税自主政策取得一定的成效 |
一、重构关税政策的新体系 |
二、关税政策的特征 |
三、关税政策的作用和影响 |
第二节 商检贸易政策体系大体搭建 |
一、商检贸易政策的具体措施 |
二、南京国民政府检验政策的得失 |
第三节 金融货币政策体系基本构建 |
一、力控金涨银落 |
二、废两改元的成功 |
三、1935年币制改革及其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
四、建立健全现代银行制度 |
五、注重出口商与银行的关系 |
第四节 海关缉私政策体系的初步确立 |
第五节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对外贸易政策的成熟性 |
一、收回关税自主权是独立自主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前提和基础 |
二、健全了对外贸易管理机构,确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 |
三、对外贸易商品宣传、商品展示体系逐步构建 |
四、对外贸易政策体系逐渐完善 |
五、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对外贸易政策的成效与局限性 |
第五章 抗日战争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艰难与困境(1937-1945) |
第一节 抗战初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国内外环境 |
一、突破封锁、寻求对外通商成为时代的主流 |
二、民生主义对外贸易思想的发展与成熟 |
第二节 对外贸易政策纳入抗战的轨道 |
一、外汇及商品管制政策的强化 |
二、加强以抗战为目标的铁路物流运输建设 |
三、海关缉私政策遭到破坏后有所完善 |
四、战时对外贸易统制政策逐渐形成 |
第三节 抗战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特征 |
一、变被动为主动,独立自主性增强,半殖民地色彩弱化 |
二、抗战时期对外贸易的国家垄断性空前加强 |
三、太平洋战争对抗战时期对外贸易政策产生重大的影响 |
第四节 抗战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作用与影响 |
一、抗战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作用 |
二、国民政府抗战时期对外贸易政策产生的弊端 |
第六章 南京国民政府后期对外贸易政策逐渐衰落(1945-1949)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后期对外贸易的国内外环境 |
一、战后美国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对象 |
二、国家垄断资本空前膨胀及国民经济逐渐崩溃 |
三、战前正常的对外贸易关系逐渐恢复 |
第二节 战后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 |
一、战后对外贸易管理机构的调整 |
二、构建了以限额进出口为目标的对外贸易政策体系 |
第三节 消极因素逐渐增强的对外贸易政策 |
一、贸易管制政策空前加强 |
二、金融币制政策的崩溃 |
三、海关缉私政策的恢复与终结 |
第四节 战后对外贸易畸形发展与对外贸易政策的反思 |
一、中国对外贸易的畸形发展 |
二、战后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反思 |
第七章 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启示与借鉴 |
第一节 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经验和教训 |
一、要始终扞卫国家的主权 |
二、总体外贸易发展目标要非常明确 |
三、正确认识并根据中国的国情制定对外贸易政策 |
四、要重视对外贸易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 |
五、要以大无畏的勇气迎接世界经济的挑战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启示和借鉴 |
一、要正确处理对外贸易的入超问题 |
二、要注重汇率与对外贸易的关系 |
三、要注重对外贸易人才的培养 |
四、积极发展现代交通运输物流,促进国际贸易顺利开展 |
五、要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的输出 |
六、要加强港口建设、注重海上运输 |
七、要特别注重发展与东南亚国家的贸易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北洋政府条约研究会修约研究 ——基于决策困境的理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本论文的研究问题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意义、方法及思路 |
注释 |
第一章 外交决策困境理论视角:前提、角度及内涵 |
第一节 外交决策困境理论视角的本体论前提 |
一、外交决策理论前提假设的演进轨迹 |
二、外交决策理论前提假设演进的趋势 |
三、理论假设演变趋势的哲学证明 |
四、理论假设演进趋势的认知神经科学基础 |
第二节 外交决策困境理论视角的观察角度 |
一、西方外交决策理论的三个角度 |
二、外交决策理论视角的共性、问题及演进趋势 |
三、方法论论争与本论文的方法论取向 |
四、外交决策理论的非同质性角度 |
第三节 外交决策困境理论视角的内涵 |
一、外交决策的三种主要理论模式 |
二、外交决策理论模式的演进趋势与证明 |
三、决策困境理论视角的理论内涵 |
本章小结 |
注释 |
第二章 社会认知与条约研究会修约外交的决策困境 |
第一节 条约研究会的决策功能 |
一、北京政府时期的外交决策体制 |
二、条约研究会的人员组成及变迁 |
三、条约研究会在修约外交中的决策地位 |
第二节 条约研究会决策困境之一:结构困境 |
一、修约的性质 |
二、修约与体系的和平变革 |
第三节 条约研究会决策困境之二:制度困境 |
一、领事裁判权与内地杂居之间的连共性 |
二、领事裁判权与土地所有权之间的连带性 |
三、最惠国条款的联通性 |
第四节 条约研究会决策困境之三:国内政治困境 |
一、依附性困境 |
二、舆论困境 |
三、多目标困境 |
四、废约与修约之争 |
五、中央与地方关系困境 |
本章小结 |
注释 |
第三章 困境与抉择:条约研究会的决策模式与理念 |
第一节 条约研究会修约外交的决策模式 |
一、对比废约的决策过程研究 |
二、条约研究会修约外交的行动方案选择 |
第二节 条约研究会修约决策的理念 |
一、现实主义修约理念 |
二、条约研究会修约的基本准则 |
本章小结 |
注释 |
第四章 条约研究会修约决策评价 |
第一节 修约与改订新约比较之(一):决策环境 |
一、决策困境复杂程度的变化 |
二、修约与改订新约决策的实践空间 |
第二节 修约与改订新约比较之(二):外交理念 |
一、国民政府统一之初的国际战略 |
二、国家利益理念:修约与改订新约的比较 |
本章小结 |
注释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从“协定关税”到“国定税则”——关税自主运动成功的原因及其估价(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近代关税自主权研究[D]. 李岩.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包裹里的税收”:近代邮包税研究(1903-1931)[D]. 孙家丰.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3]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D]. 熊辛格.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4]从“裁厘加税”走向“关税自主” ——北洋时期关税自主运动探析[D]. 李超. 宁波大学, 2017(02)
- [5]1925年北京关税特别会议与远东格局的转变[D]. 蔡诚. 上海交通大学, 2016(11)
- [6]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外交及其积极影响[D]. 何安波. 外交学院, 2016(07)
- [7]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研究[D]. 罗红希. 湖南师范大学, 2014(09)
- [8]英国对华政策调整与《中英关税条约》[J]. 李亮,单冠初. 近代中国, 2013(00)
- [9]英国对华政策调整与《中英关税条约》[A]. 李亮,单冠初. 近代中国(第二十三辑), 2014
- [10]北洋政府条约研究会修约研究 ——基于决策困境的理论视角[D]. 卜凤坤. 复旦大学, 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