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物所致精神障碍6则(论文文献综述)
赵青云[1](2021)在《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的临床特征及住院情况分析》文中指出目的了解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的临床特征及住院情况,以期增加对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的了解,为临床诊断、治疗提供帮助,为制定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的早期干预、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HIV/AIDS合并精神障碍的防控策略及艾滋病的全程管理提供循证医学证据。方法收集所有云南省传染病医院/心理卫生中心2017年-2020年收治的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为研究对象。以研究对象的人口学资料、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资料、影像学资料、病案首页资料为研究内容。回顾性分析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的流行特征。按不同精神障碍类型分组比较其临床特征、住院情况,分析HIV/AIDS患者合并器质性精神障碍的影响因素。结果1.精神障碍类型及人口学特征;2017-2020年我院收治的HIV/AIDS患者中有7.0%合并精神障碍,且有逐年增多趋势,其中合并器质性精神障碍有逐年下降趋势;研究对象以30-49岁男性为主。男女年龄无统计学差异(t=0.323,P=0.747),农民、无业者共占81.7%,汉族为主(74.8%),52.4%已婚,籍贯多为昆明市(31.3%)并以性传播为主(86.5%)。2.临床特征:研究对象以咳嗽、咳痰(36.5%)、乏力(33.5%)、头晕头痛(26.8%)、发热(26.8%)、双肺呼吸音增粗(56.2%)、口腔粘膜白色覆盖(31.3%)较常见;HIV/AIDS患者合并器质性精神障碍比非器质性精神障碍有更多的咳嗽咳痰(χ2=5.034,P=0.025)、头晕头痛(χ2=6.551,P=0.010)、发热(χ2=9.951,P=0.002)、双肺呼吸音增粗(χ2=4.823,P=0.028)等症状体征;常见精神症状为社会功能受损(53.3%)、情感障碍(39.6%)、行为紊乱(38.6%)、思维形式障碍(32.6%)、焦虑(25.2%)。3.其他合并症:研究对象常见感染性疾病为细菌性肺炎(21.7%)、肺结核(20.1%)、HCV感染(10.9%);常见非感染性疾病有电解质紊乱(14.1%)、高血脂(12.8%);HIV/AIDS患者合并器质性精神障碍比非器质性精神障碍者有更多的肺结核(χ2=10.176,P=0.001)、PCP(χ2=10.561,P=0.001)、CMV感染(χ2=8.988,P=0.003)、隐球菌脑膜炎(χ2=6.839,P=0.009)、PML(χ2=20.446,P=0.000)、结核性脑膜炎(χ2=45.935,P=0.000)等合并症。4.器质性精神障碍:76例HIV/AIDS患者合并器质性精神障碍中,31例主要表现为认知功能障碍、45例主要表现为非认知功能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相关的基础疾病为HIV脑病、结核性脑膜炎、HIV感染所致其他躯体疾病。认知功能障碍组以:记忆力下降、计算能力下降、反应迟钝较常见,非认知功能障碍组以:行为紊乱、思维形式障碍、情感障碍较常见。器质性精神障碍的独立危险因素为:依从性差(OR=5.400,95%CI:1.985-14.690,P=0.001)、未行HAART(OR=3.435,95%CI:1.472-8.013,P=0.004)、颅内感染(OR=4.532,95%CI:1.990-10.320,P=0.000)、脑梗塞(OR=5.400,95%CI:1.985-14.690,P=0.001)、离婚(OR=2.616,95%CI:1.219-5.614,P=0.014)。CD4+T淋巴细胞计数(OR=0.997,95%CI:0.995-0.999,P=0.002)为其保护因素。5.住院次数、时间:2017-2020年期间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HIV/AIDS、精神障碍患者人均住院分别2.3、1.34、3.5次,重复入院患者分别占55.8%、21%、39.5%,单次住院时间中位数分别为32(19,59)、21(12,38)、62(45,68)天,累计住院时间分别为55(24,103)、36(20,60)、48(21,161)天。6.住院费用:2017-2020年期间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患者单次11552(6625,16826)元、累计费用20660(8714,43770)元均分别高于HIV/AIDS患者、精神障碍患者。合并症患者心境障碍、精神分裂样障碍累计住院费最高。结论1.2017-2020年我院收治的HIV/AIDS患者中有7.0%合并精神障碍,且有逐年增多趋势,其中收治HIV/AIDS患者合并器质性精神障碍有逐年下降趋势。以汉族已婚的中青年男性为主。HIV感染途径主要为经性传播且药物滥率较高。2.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临床特征多样且不典型,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症状较常见。精神障碍表现复杂多样,且多有社会功能受损,应注意对该部分患者的照顾管理,除积极预防其机会感染外还应重视其非机会性感染。3.HIV/AIDS患者合并器质性精神障碍的影响因素较多,应积极进行HAART治疗、保证HARRT治疗依从性、预防颅内感染。4.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重复入院率较高、住院时间较长、住院费用较高,有较大的疾病负担。
王晓静[2](2020)在《丙戊酸钠联合利培酮治疗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疗效分析》文中认为目的:探讨丙戊酸钠联合利培酮对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患者阴性症状与阳性症状的影响。方法:随机将我院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患者100例分为两组,每组各50例。对照组以利培酮治疗,观察组以丙戊酸钠联合利培酮治疗,比较两组患者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评分、简易精神量表(MESS)评分及不良反应。结果:观察组治疗后阳性症状、阴性症状、精神病理评分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治疗前后MMSE评分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不良反应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丙戊酸钠联合利培酮治疗可改善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患者阴性症状与阳性症状,对精神状态影响较小,不良反应少,安全性较高。
李春[3](2019)在《阿立哌唑临床应用》文中研究表明阿立哌唑自问世以来,广泛应用于精神科临床。在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孤独症、抽动障碍等方面都有应用研究,有许多的文献等报道。现就阿立哌唑临床应用,综述如下。
潘利,程军,盛慧[4](2019)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用药指导及性别差异分析》文中提出目的探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信息单上出院用药指导的临床特点及性别差异。方法以湖北省武汉市优抚医院(以下简称"我院")2018年全年精神科执业医师填写的严重精神障碍出院信息单上的用药指导为研究对象。共399份出院信息单,其中男性患者出院信息单257份,女性患者出院信息单142份。根据医师填写的出院用药指导,以使用的抗精神病药为主线,对精神科药物进行包含性别差异的临床研究进行分析。结果 2018年我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用药使用率最高的抗精神病药为利培酮,其次依次为奥氮平、氯氮平、阿立哌唑、喹硫平、氨磺必利,典型抗精神病药使用率较小(占总人数4.91%)。口服利培酮、氯氮平抗精神病治疗的比例,男性患者明显高于女性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1或者P <0.05),口服利培酮进行抗精神病治疗的患者中,男、女性患者药量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0.05<P <0.10)。口服奥氮平、阿立哌唑、氨磺必利、齐拉西酮的比例,女性患者高于男性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1或者P <0.05)。在使用阿立哌唑抗精神病治疗的比例以及治疗时的平均剂量,女性患者均高于男性患者(P <0.05)。在服氨磺必利抗精神病治疗时,氨磺必利在治疗中起主要作用的比例,女性患者高于男性患者(P <0.01),氨磺必利的使用剂量女性患者高于男性患者(P <0.05)。男女患者在服喹硫平片、帕利哌酮、典型抗精神病药,以及情感稳定剂、镇静催眠药、抗抑郁药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结论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目前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一线精神治疗药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用药在选择新型抗精神病药治疗的种类上有性别差异,个别抗精神病药治疗剂量上有性别差异,而在情感稳定剂、镇静催眠药、抗抑郁药等治疗上无性别差异。
董雪冰[5](2019)在《住院精神障碍患者抗抑郁剂的超说明书用药状况》文中研究说明背景:超说明书用药,一直以来就是备受争议的话题,却又不得不提,因为它是临床治疗中普遍存在却又无可避免的。在中国精神科临床实践中,超说明书用药现象相当普遍但处境尴尬,有相当大的临床需求,使用合理但并不合法,不合理的超说明书用药也很常见。虽然合理性的超说明书用药有一定的治疗价值,但其风险性也不容忽视,不合理用药则对患者健康及医生执业风险更具挑战,如何定位超说明书用药是一大难题。抗抑郁剂作为发展最快、临床应用最广泛的精神药物之一,其超说明书用药现象并不少见,但是目前国内外对精神药物的超说明书用药特别是抗抑郁剂缺乏系统研究。因此,了解抗抑郁剂的超说明书用药的现况十分必要,对制定用药规范具有实际临床意义。目的:调查精神卫生专科机构精神障碍住院患者中抗抑郁剂的超说明书用药状况,为制订合理的超说明书用药策略提供基础数据,更好的规范临床用药。方法:采用回顾性病案资料调查研究方法,利用分层整群抽样法筛选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研究单位使用抗抑郁剂的出院精神障碍患者544例,应用医院电子病历系统查询病例信息,利用自编《精神障碍住院患者精神药物超说明书用药调查表》收集患者一般人口学资料和抗抑郁剂用药信息,以CFDA批准的最新修订版药品说明书作为判定依据,从药物适应症、给药剂量、适用人群三个方面来进行超说明书用药的判定。本研究采用中文版Epi Data3.1软件进行数据录入核查,然后导出至SPSS20.0软件进行数据的统计分析。结果:1.研究单位精神障碍住院患者中抗抑郁剂的超说明书用药率为44.3%,其中超适应症用药率为32.2%,为首要超说明书用药类别;超剂量用药率为12.7%,超人群用药率为2.4%。男性、女性的超说明书用药率无显着性差异(χ2=0.089,P=0.765)。2.住院精神障碍患者的抗抑郁剂超说明书用药形式以单一类别超说明书用药为主,占比93.4%,其中以仅超适应症用药率最高,占比66.4%;最多同时存在两种超说明书用药类别(6.7%),分别有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超适应症+超人群用药、超人群+超剂量用药三种形式;本调查未发现三种超说明书用药类别同时出现在1例住院患者的情况。3.精神分裂症、神经症性疾病(躯体化障碍、应激相关障碍、分离(转换)性障碍)、非器质性失眠症、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的超适应症用药率为100.0%;焦虑障碍的超适应症用药率也较高(84.4%);其他双相障碍(40.0%)、强迫性障碍(16.7%)中也存在超适应症用药情况。4.共7种抗抑郁剂出现超剂量使用,度洛西汀的超剂量用药最多,超剂量使用范围为60-120 mg/d,其后依次是舍曲林225-300 mg/d、帕罗西汀60-80 mg/d(用于抑郁症、焦虑症)、艾司西酞普兰25 mg/d(65岁以下)及30 mg/d(65岁以上)、米氮平60 mg/d、瑞波西汀16 mg/d。5.超人群用药主要体现在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群中;儿童青少年的超人群用药(22.9%)较老年人(3.5%)更常见,有统计学意义(χ2=15.286,P<0.001)。6.超说明书用药率前三位的抗抑郁剂分别是氟西汀(62.5%)、米安色林(47.5%)、瑞波西汀(47.4%);5种抗抑郁剂(西酞普兰、米那普仑、多塞平、氯米帕明、阿戈美拉汀)未出现超说明书用药。结论:研究单位精神障碍住院患者中抗抑郁剂超说明书用药现象较普遍,以超适应用药最多见,超剂量用药、超人群用药也存在,并且有2种超说明书用药类型同时存在的情况,提示应加强医院用药规范管理及探讨超说明书用药的合理性。
常馨月[6](2018)在《癫痫性精神障碍患者的临床治疗》文中研究指明目的:探讨癫痫性精神障碍患者的临床治疗情况。方法:研究我院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收治的40例癫痫性精神障碍,运用利培酮治疗,分析治疗前后患者CGI评分、BPRS评分情况差异。结果:在抑郁焦虑、迟滞、思维障碍、过度活动、敌对猜疑等BPRS评分上,治疗后评分显着低于治疗前,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CGI评分上,治疗后(2.1±1.0)分显着低于治疗前(5.6±0.6)分,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治疗后不良反应上有2例锥体外系副作用与1例便秘;治疗有效率为90%。结论:癫痫性精神障碍患者的临床治疗运用利培酮属于常见治疗方式,可以发挥显着的疾病改善控制效果,同时不良反应相对较少,治疗效果与安全性有保证。
秦春莉,徐瑞雪[7](2017)在《奥氮平联合曲唑酮对甲基苯丙胺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应用价值》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的:探讨奥氮平联合曲唑酮治疗甲基苯丙胺所致精神障碍的临床应用价值。方法:选取我院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收治的72例因吸食甲基苯丙胺致精神障碍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入院顺序将其分为曲唑酮组(曲唑酮治疗,共36例)和联合组(奥氮平联合曲唑酮治疗,共36例),均持续治疗4周。采用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不良反应症状量表(TESS)评估两组治疗效果,并比较两组患者生活质量(GQOLI-74)改善情况。结果:两组均成功完成治疗,无中途退出或脱落病例;两组治疗4周后,PANSS量表评分均较治疗前显着降低(t=17.380,25.906;P<0.05),与曲唑酮组相比,联合组PANSS量表评分降低更为明显(t=8.943,P<0.05);两组均取得一定积极疗效,联合组疗效明显优于曲唑酮组(Z=2.212,P<0.05);两组治疗不良反应率相较无显着差异(χ2=1.000,P>0.05),但联合组治疗后TESS评分明显低于曲唑酮组(t=2.254,P<0.05);两组治疗后GQOLI-74量表评分较治疗前均有明显提高(t=2.406,5.700;P<0.05),和曲唑酮组相比,联合组GQOLI-74量表评分提高更为显着(t=3.117,P<0.05)。结论:奥氮平联合曲唑酮治疗甲基苯丙胺致精神障碍临床疗效较好,有助于改善患者精神障碍症状和提高生活质量,且联合治疗并不增加药副反应,值得临床推广应用和深入研究。
蔡孝龙[8](2016)在《酒精所致精神障碍的临床用药分析》文中研究表明酒精作为一种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若无限制或长期大量饮酒,势必会对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伤,诱发一系列的精神症状[1],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本次调查以我院收治的酒精所致精神障碍患者60例为研究对象,分析酒精所致精神障碍的临床用药情况,旨在为酒精所致精神障碍的临床医疗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与指导,现报道如下。
岳莉莉[9](2016)在《喹硫平治疗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研究进展》文中认为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喹硫平临床应用广泛,已批准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急性躁狂发作、双相障碍、重度抑郁等)。临床实验已有报道发现喹硫平可用于治疗脑器质性精神障碍,本文主要综述喹硫平治疗痴呆、脑血管病、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的疗效及安全性,以期为喹硫平的临床使用提供参考依据。
孙大明[10](2012)在《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研究 ——以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及其疑似者为对象》文中指出本文以刑事精神鉴定领域最重要、应用最广泛的鉴定项目之一——刑事责任能力为研究内容。主要通过临床实践、临案观察、文献研究、跨学科综合研究等方法对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现状、法学理论、医学基础、技术原理、实践难题和鉴定证据的查证等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在本文导论部分,笔者结合十多年的专业实践体会,借助文献资料复习以及对三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对我国当前在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归纳、提炼。笔者认为,当前在该鉴定领域存在着三个主要问题,分别为“启动难”“实施难”“查证难”。在正文中有关部分对上述难题的成因进行了多角度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导论的第二、第三部分分别对该领域的研究现状和本研究的技术方法进行了介绍。本研究主要是以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活动中现实存在的关键性问题为导向,实施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本文的重点是针对“实施难”问题进行资质管理制度设计、技术原理、操作规范、标准化建设、难点专题分析等多方面的综合研究。在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学理论方面,笔者对有关法学概念、名称选择、法学理论、法定标准和法律规制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笔者认为在司法鉴定领域应放弃使用“责任能力”这一简称。而应该使用全称“刑事责任能力”。以避免带来新的理论和概念上的混淆,实践操作中的混乱无序现象。对于刑事责任能力在刑法学理论体系中的性质和定位问题,笔者认为刑事责任能力的本质应该回归于行为主体的犯罪能力。不同于单纯的刑事归责能力,更应严格区别于服刑能力。服刑能力是以犯罪嫌疑人或被鉴定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且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被判处刑罚的情况下,才需要进一步考量的问题。服刑能力具有动态可变性,只要病情好转,条件许可,具备了相应的认知能力,能够接受刑事改造,可以及时予以执行相应的刑事处罚。而刑事责任能力考量的是被鉴定人或犯罪嫌疑人在涉案当时的精神状态,理论上是固定不变的。对于特定的对象在特定的案件中没有动态可变性。但同样一个被鉴定人在不同案件中的刑事责任能力完全可能因为其精神健康状态发生变化而随之变化。甚至在极端的情况下,同一名被鉴定人或犯罪嫌疑人在不同时间里因为涉及同样类型的案件,也可能因为病情变化,而造成刑事责任能力状态的变化。这一点在理论上没有争议,在鉴定实践中应严格按照法定标准掌握。如果脱离刑事责任能力的本质和人类精神现象的规律来看待这一问题,很可能会让人觉得这样的鉴定意见难以置信,甚至感觉非常可笑,甚至荒诞。我国目前对于刑事责任能力的立法是采取医学和心理学要素相结合的混合式立法模式。这一点基本与我国的国情和社会实际需求相适应。现存的问题是在整个精神医学科学的发展水平有限的情况下,人们对于“精神病人”“精神病”概念的界定存在争议。一时间难以达成共识。必然会影响本领域在理论上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和鉴定操作实践上的矛盾和困惑。笔者通过对我国当前刑事法律中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立法文本分析,结合司法鉴定实践,在现有的两点论的基础上提出医学要素、心理学要素和因果关系要素相结合的三要素论。对于刑事责任能力的再分级方面,笔者认为应当支持刑事责任能力的进一步量化分级,将三分法向五分法发展。更加细化的分级对于刑事判决中准确量刑有重要的意义。只是在鉴定技术上如何做到科学、统一的量化评定仍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笔者认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活动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其评定意见对刑事诉讼的决定有重要影响。其评定活动理应受到我国现行刑事司法原则和刑法学理论的规范,司法鉴定人也应以相关刑法原则和刑法学理论为指导来分析、解决有关鉴定难题。笔者列举了利用罪行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期待可能性理论对毒品所致精神障碍、停药导致精神障碍复发等问题进行解析,并提出鉴定对策。针对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人的资质管理和启动程序问题进行分析,笔者从实施作案时精神状态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需求出发,提出应从专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方面完善鉴定人的教育体系。鉴定启动程序方面,笔者提出了疑似精神障碍人的初步识别指南表。本文第二章主要对与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有关的医学基础问题进行阐述。主要包括有关医学基本概念,诸如精神障碍、精神疾病与精神病,精神病学与精神医学,精神障碍的已知病因和病理机制。对于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中医学要素的把握上,针对国内鉴定领域对精神障碍诊断标准采用方面存在着一些乱象,笔者提出应逐步以国际标准《ICD-10》为主,国内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制定的行业标准《CCMD-3》为重要补充。对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中的医学诊断力求做到规范、标准。重点提出了设立司法精神病理学学科的构想。对司法精神病理学的概念和研究内容进行了阐述,并对精神障碍如何导致被鉴定人对涉案行为的辨认能力、控制能力损害的病理和心理机制进行初步概括。以抑郁症患者危害行为的发生机制为例进行了专题分析。本文第三章对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技术鉴定的原则及有关技术、方法进行初步研究。笔者认为,对精神障碍者进行精神状态和刑事责任能力司法鉴定首先应遵循司法鉴定的一般通用性原则,另外还要服从精神鉴定的特殊要求和伦理准则。本章还对国内外经典的刑事责任能力标准化评定工具进行了评介。笔者认为,好的标准化工具可以辅助评定工作,但任何工具均不能代替鉴定专家的作用。鉴定人在涉案当时的精神状态判断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方面均具有不可替代性。在鉴定技术操作上,重点对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案件委托受理评审过程分析,提出了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八种情形。本章最后笔者对作案时精神状态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意见的常见类型进行整理、归纳,形成简单明了的表格,便于鉴定实践中参考使用。本文第四章对当前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实务中存在的诸多难题进行法学和医学交叉角度的全面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如对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问题,提出了立法建议。对伤害多人的案件的评定难题,笔者认为应根据被鉴定人的病情等医学要素、伤害行为的间隔时间、发生的心理机制,并结合司法机关的需要,决定是综合评定还是分别评定,分别评定时评定是评定一致性意见还是不同的鉴定意见。本文第五章主要针对“审查难”问题进行分析,笔者首先对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意见书评定的内容进行了澄清。笔者认为鉴定人针对被鉴定人的评定活动,主要是针对其在涉案当时的精神状态和被鉴定人对所涉案件的辨认能力、控制能力状况。其评价内容具有很强的时间性、针对性、具体性。而不具有抽象性、终身性。评定意见只对所涉案件有意义。对之前、之后的其他事件(案件)并无直接的意义。笔者还从专业角度提出了如何加强对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意见这样的科学证据审查的建议,包括强化审查意识、完善审查方式、健全审查内容等。最后针对司法人员如何应用不同评定意见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本文第六章主要针对本文的主要观点进行了总结,对本研究的局限性进行阐明,并提出了今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笔者认为,在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方面应进一步加大对英、美、日、德等精神医学和法学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制度的研究,大力翻译、引进本领域经典学术着作、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大与上述国家之间的国际性学术交流,学习其先进理念、经验、技术。另外,针对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活动的特点,有必要将医学、精神医学、哲学、犯罪心理学、刑法学、诉讼法学、证据学、司法鉴定学、行为科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综合应用于刑事责任能力司法鉴定的研究和应用中,鼓励学者们开展跨学科的综合研究。
二、药物所致精神障碍6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药物所致精神障碍6则(论文提纲范文)
(1)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的临床特征及住院情况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中英文缩略词表 |
第一章 绪论 |
1.1 精神障碍 |
1.2 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的流行状况 |
1.3 HIV感染与精神障碍的相互影响机制 |
1.3.1 HIV感染导致精神障碍 |
1.3.2 患精神障碍增加感染和传播 HIV 的风险 |
1.4 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影响临床治疗 |
1.5 疾病负担加重 |
1.5.1 HIV/AIDS 合并精神障碍患者的 NCD 风险 |
1.5.2 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的死亡风险 |
1.5.3 HIV/AIDS 患者合并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负担 |
1.6 研究意义 |
第二章 材料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诊断标准 |
2.3 研究内容 |
2.4 研究方法 |
2.5 统计学方法 |
2.6 质量控制 |
第三章 结果 |
3.1 精神障碍类型及收治患者趋势 |
3.1.1 精神障碍类型 |
3.1.2 收治患者趋势 |
3.2 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人口学构成 |
3.2.1 性别、年龄构成 |
3.2.2 职业分布、民族构成 |
3.2.3 婚姻状况 |
3.2.4 地区分布 |
3.2.5 感染途径、流行病学史 |
3.3 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临床特征 |
3.3.1 免疫功能状态 |
3.3.2 临床症状、体征 |
3.3.3 其他合并症 |
3.3.4 非器质性精神临床症状、体征 |
3.3.5 器质性精神障碍 |
3.3.6 抗病毒治疗、患者转归 |
3.4 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住院情况分析 |
3.4.1 2017-2020 住院次数 |
3.4.2 住院时间 |
3.4.3 住院费用 |
第四章 讨论 |
4.1 精神障碍类型及人口学特征 |
4.2 临床特征 |
4.3 器质性精神障碍 |
4.4 住院情况分析 |
第五章 展望、局限性 |
5.1 展望 |
5.2 局限性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综述 HIV/AIDS 病人合并精神障碍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2)丙戊酸钠联合利培酮治疗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疗效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资料与方法 |
1.1 一般资料 |
1.2 入选标准 |
1.3 方法 |
1.4 评价指标 |
1.5 统计学方法 |
2 结果 |
2.1 PANSS评分 |
2.2 MMSE评分 |
2.3 不良反应 |
3 讨论 |
(3)阿立哌唑临床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治疗情感障碍 |
2 治疗精神分裂症 |
3 治疗强迫症 |
4 治疗儿童孤独症和精神发育迟滞 |
5 治疗抽动障碍 |
6 治疗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
7 治疗器质性精神障碍 |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用药指导及性别差异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资料与方法 |
1.1 一般资料 |
1.2 研究方法 |
1.3 统计学方法 |
2 结果 |
2.1 精神科药物使用的人数、比例以及男女使用率对比 |
2.2 精神药物治疗中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的性别差异 |
3 讨论 |
(5)住院精神障碍患者抗抑郁剂的超说明书用药状况(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符号说明 |
前言 |
对象与方法 |
结果 |
讨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综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癫痫性精神障碍患者的临床治疗(论文提纲范文)
1 资料与方法 |
1.1 一般资料 |
1.2 方法 |
1.3 评估观察 |
1.4 统计学分析 |
2 结果 |
2.1 治疗前后CGI评分、BPRS评分情况差异 |
2.2 治疗后治疗疗效情况 |
2.3 患者用药后治疗不良反应情况 |
3 讨论 |
(7)奥氮平联合曲唑酮对甲基苯丙胺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应用价值(论文提纲范文)
1 对象与方法 |
1.1 对象 |
1.2 方法 |
1.2.1观察指标 |
1.2.1.1症状观察 |
1.2.1.2疗效评估 |
1.2.1.3安全性评估 |
1.2.1.4生活质量 |
1.3 统计处理 |
2 结果 |
2.1 症状改善评分比较 |
2.2 临床疗效比较 |
2.3 安全性比较 |
2.4 生活质量评分比较 |
3 讨论 |
(8)酒精所致精神障碍的临床用药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资料与方法 |
1.1 一般资料 |
1.2 方法 |
2 结果 |
3 讨论 |
(9)喹硫平治疗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研究进展(论文提纲范文)
1 痴呆所致精神障碍 |
2 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 |
3 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 |
(10)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研究 ——以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及其疑似者为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案 |
第一章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学理论 |
第一节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有关的法学概念 |
一、 自然人的法律能力 |
二、 自然人的刑事法律能力 |
三、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 |
第二节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定标准 |
一、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的立法考察 |
二、 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再分级问题研究 |
第三节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有关的法学理论 |
一、 罪刑法定原则 |
二、 无罪推定原则 |
三、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 |
四、 期待可能性理论 |
第四节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律规制 |
一、 完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人的资质管理 |
二、 鉴定启动程序的现实困境与法律规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医学基础 |
第一节 医学概念、病因和病理学 |
一、 有关医学概念 |
二、 精神障碍的病因学 |
三、 精神障碍的病理学 |
第二节 精神障碍的诊断系统与鉴定标准 |
一、 《CCMD-3》与《ICD-10》的比较 |
二、 245 例刑事责任能力失能者的精神障碍诊断分布 |
第三节 建立《司法精神病理学》的初步构想 |
一、 体系的初步设计 |
二、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司法精神病理学探索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通用原则 |
一、 依法原则 |
二、 科学原则 |
三、 独立原则 |
四、 公开原则及其限度 |
五、 公正原则 |
第二节 伦理准则 |
一、 隐私保护政策 |
二、 药物麻醉分析技术 |
第三节 海布伦法则述评 |
一、 基本结构 |
二、 具体内涵 |
第四节 标准化评定工具 |
一、 国外主要的评定工具 |
二、 标准化工具的改进与应用 |
第五节 基本技术 |
一、 合同评审 |
二、 资料审查 |
三、 鉴定调查 |
四、 精神检查 |
五、 心理测量 |
六、 辅助检查 |
七、 分析论证 |
八、 文书撰写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实务难题 |
第一节 伪装识别与诊断确立难题 |
一、 概况 |
二、 代表性案例:仇某伤人后诈病案 |
三、 难点分析与对策 |
第二节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
一、 概况 |
二、 典型案例 |
三、 难点分析与对策 |
第三节 有多名受害人的案件 |
一、 典型案例 |
二、 难点分析与对策 |
第四节 犯罪行为与精神障碍无关的案件 |
一、 典型案例:精神分裂症患者赵某盗窃案 |
二、 难点评析与对策 |
第五节 毒品所致精神障碍 |
一、 代表性案例:吸毒后杀人案的三次鉴定 |
二、 难点分析与对策 |
第六节 其他难题 |
一、 侵害非妄想对象的案件 |
二、 抑郁症的鉴定难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意见的查证 |
第一节 几个基本问题 |
一、 “鉴定结论”回归“鉴定意见”的意义探索 |
二、 刑事责任能力司法鉴定意见书评价内容的澄清 |
三、 当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司法应用现状 |
一、 质证程序不健全 |
二、 审查主体的专业化不足 |
三、 认证标准不够明确 |
第三节 审查方式和内容 |
一、 构建多元化的审查方式 |
二、 健全审查内容 |
三、 完善质证程序 |
四、 特殊事项的处理 |
第四节 鉴定意见冲突及其应用对策 |
一、 精神鉴定意见冲突的类型与发生率 |
二、 原因分析 |
三、 应用对策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一、 本研究的主要特色与观点 |
二、 不足之处与今后的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药物所致精神障碍6则(论文参考文献)
- [1]HIV/AIDS患者合并精神障碍的临床特征及住院情况分析[D]. 赵青云. 大理大学, 2021(09)
- [2]丙戊酸钠联合利培酮治疗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疗效分析[J]. 王晓静. 华夏医学, 2020(03)
- [3]阿立哌唑临床应用[J]. 李春.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2019(98)
-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用药指导及性别差异分析[J]. 潘利,程军,盛慧. 中国医药导报, 2019(32)
- [5]住院精神障碍患者抗抑郁剂的超说明书用药状况[D]. 董雪冰. 济宁医学院, 2019(01)
- [6]癫痫性精神障碍患者的临床治疗[J]. 常馨月. 现代养生, 2018(18)
- [7]奥氮平联合曲唑酮对甲基苯丙胺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应用价值[J]. 秦春莉,徐瑞雪. 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 2017(08)
- [8]酒精所致精神障碍的临床用药分析[J]. 蔡孝龙. 临床合理用药杂志, 2016(25)
- [9]喹硫平治疗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研究进展[J]. 岳莉莉. 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 2016(12)
- [10]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研究 ——以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及其疑似者为对象[D]. 孙大明. 华东政法大学, 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