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盟最新食品安全政策调整对我国渔业生产和贸易的影响(论文文献综述)
韩美琳[1](2021)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文中提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这是我国备受关注、持续多年、任重道远的经济话题。近些年,关于“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文章虽然很多,大多都是从产业经济学视角,应用西方经济学理论,阐释产业结构演进的过程和规律。也有部分学者应用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和列宁的生产资料生产优先增长理论,解析产业结构变迁,但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对其进行全面而系统分析并不多见。本文则以“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题,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原理进行系统研究,不仅有助于加深对“高质量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相关概念的认识和理解,更是对研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理论的应用和补充。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这一话题,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引出的。此前的通常提法都是“产业结构的合理化、高度化”或“产业结构调整”。几种不同的提法虽然在含义上彼此相似,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被提上日程却意味着结构性矛盾已经相当突出,解决问题的期盼也十分紧迫。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冲击使中国经济的短板暴露无遗。资源的掠夺式开发、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大量的过剩产能,说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在眉睫。因此,中共十九大报告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基础上,又提出了“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目前,我国的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一要经济增长稳定、区域城乡发展均衡、以创新为动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二要产业布局优化、结构合理,不断实现转型升级,并显着提升产业发展的效益;三要具有一流竞争力、质量的可靠性与品牌影响力,以及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方法。“高质量发展”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系是统一的。一方面,“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至关重要一环,能够加速“高质量发展”进程;另一方面,“高质量发展”对“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具有促进作用,“高质量发展”势必会倒逼产业结构进行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把重点放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上,把实体经济做强做优”。(1)可见,“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是经济工作的牛鼻子,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原理是理解和指导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理论依据。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阐释的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之间、部类内部不同生产部门(行业)之间,必须保持相互协调的比例关系。这种相互协调的比例关系一旦遭到破坏,产业结构就会出现失衡,供需关系扭曲,我国经济出现的大量过剩产能,就是违背社会资本再生产原理的结果。马克思资本有机构成学说,是诠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钥匙。科技进步条件下,资本积累不断追加,必然导致资本有机构成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资本有机构成提高过程,就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资本有机构成提高总是以技术的进步、创新为前提;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意味着产业资本的配置方式必然会由原来的劳动密集型,逐步向更高层次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转变,这既是资本构成向高度化演变的必然趋势,也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一个固有特征。马克思的产业竞争理论,阐释了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机制,对资源的优化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竞争结果优胜劣汰,不仅不是资源的浪费,而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实现途径。产业竞争理论启示我们,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2)是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性条件。习近平总书记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原理和“高质量发展”学说,为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了实现途径和原则。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在全面分析国内经济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治本良方;是培育增长新动力、形成先发新优势、实现创新引领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主线。“高质量发展”是统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目标和原则。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质的飞跃。纵观我国产业结构演进历程,经过几个阶段的调整、优化,转型升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而言任重道远。现存的结构性问题是:比例关系失调,结构层次不高;供需结构扭曲,产销矛盾突出;技术含量较低,创新能力不强;产品附加值偏低,资源能源消耗过高;受区域屏障制约,产业联动效应太小。究其问题成因可从七个方面概括:一是经济发展政策存在导向偏误;二是国际市场需求萎缩;三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制度环境不佳;四是企业获利能力偏低,生产方式过于粗放;五是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六是要素价格上涨,比较优势丧失;七是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上不够到位。存在的问题成因说明,以往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只注重数量不注重质量、忽视效率和效益的发展方式和理念,有悖于马克思主义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原理和要求。因此,痛定思痛,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才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开阔视野,本文在借鉴美、日、德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验基础上,针对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及成因,遵循“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理念,从五个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一是从宏观制度层面营造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良好环境;二是从中观产业技术层面强调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三是从微观企业层面呼吁提升自主创新和科技研发能力;四是从企业运营机制角度要求转变经营管理模式;五是从市场供给端发力,强调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文认为,决定和影响产业结构如何变迁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而思考“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对策也是综合性的。它不仅涉及到政府、企业、个人不同的市场主体,而且还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仅能够收获提高产业竞争力的积极效应,而且还要承受企业破产员工下岗的负面效应。因此,我们必须要求深化财税、金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项制度改革配套跟进,为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扫清障碍。总之,只要我们坚定改革信心,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主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将会迈出更快步伐。
徐乾宇[2](2021)在《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文中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价值链的深入发展,为了适应WTO不同经济体成员国的发展诉求,WTO改革势在必行。然而,在特殊与差别待遇等议题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争议不断。主要的争议点集中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适用性、适用对象,以及如何界定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的发展中国家。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认为,WTO框架内,把自我认定(self-declaration)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方式是存在质疑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部分国家借由自我认定的方式来获得发展中国家地位,并利用这一地位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这种自我认定方式可能造成滥用,使得发达国家面临不公平竞争,也使得在WTO框架下的多边贸易谈判难以顺利进行。其中备受指责的是中国。美国认为,中国不应继续被认定为发展中国家。WTO应该明确界定特殊与差别待遇所能享受的对象,不能允许部分国家借由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毋庸置疑的是,过去几十年中国在贸易、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自入世以来,确实取得了卓越的经济成就,但是,在其它一些指标上,仍与发达成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人均GDP、人均收入、科技发展、经济结构等方面与发达成员存在较大差距。中国与发达成员的经济发展鸿沟,仍然悬殊。因此,美国选择性的使用个别总体指标夸大发展水平,并借此反对中国运用SDT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说,美国看法是存在偏颇的。因此,对中国而言,如何回应欧美发达国家的质疑,是本文期望解答的问题之一。从中国的角度来说,在面对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问题时,是否有更为恰当的解决方案?是否能够避开争论不休又无法短期内有结论的发展中国家身份?是否能够在WTO谈判中提出更切实的、更具体的且行之有效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方案,为中国乃至更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提出可行的解决设想?这将是本文分析的重点。现有的文献对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享有的特殊与差别待遇都有所论述及研究,但是在解答特殊与差别待遇是否合理性上的观点较为模糊,且带有明显的负面倾向(Ornelas,2016)。那么,发展中国家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适用基础仍需进一步的梳理。此外,作为中美关于WTO改革中较为聚焦的发展中国家身份问题以及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适用范围等,有关文献都有所提及,但没有清晰阐述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理论依据。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这一身份存在质疑。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一再的重申中方立场:“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基石,是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那么,阐释清楚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及适用性等内容,则显得十分必要性也具有现实的迫切性。自中国加入WTO后,经济获得高速发展,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不断质疑中国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那究其根本,中国是否确因此权利而受益,就成为亟待回答的重要议题。已有文献从协议利用率角度指出,中国主要在农业协定下使用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但诸如此类的宽泛表达,并未涉及具体的产品层面。也就是,中国究竟在哪些产品上使用了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尚不明确。在现有的国内外文献中,相关研究也非常缺乏。为此,本文拟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分析中国农产品部门和非农产品部门下不同产品的出口水平,从而探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对中国的实际受益情况。本文主要包含了七章节内容。在第一章绪论部分,本文提出待研究的议题,分析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简述了本文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并指出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梳理了已有的针对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问题的研究文献。从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积极作用、有限性和反面作用以及其更新与完善三方面对文献进行评述,并指出已有研究的不足之处,提出本文的待研究议题。第三章通过历史发展脉络的梳理,介绍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并阐释发展中国家自我认定方式的沿革、适用基础及其存在的争议。第四章从理论上阐述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并分析其理论逻辑脉络,再借由Saggi和Sengul(2009)构建的博弈模型,阐述特殊与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及世界的意义。第五章分析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具体使用情况,介绍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分类、总体使用情况以及WTO部分协定中的SDT条款。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具体情况,并提出中国在WTO中的角色定位。第六章介绍了中国部分产品的税率分布情况以及总体增长趋势,针对中国在特殊与差别待遇中的受益情况予以实证分析,通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分析中国在哪些产品、部门享有了 SDT。根据实证结果做了更进一步的分析,得出中国SDT受益情况的总体分析。第七章依据SDT的改革困境和各国主张,提出保留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意义,并提出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建议,进而合理回应了发达国家的诉求。本文基于现实背景和以往文献研究成果,提出:在WTO框架内发展中国家自我认定方式是有其适用基础,继续保留WTO框架内的自我认定方式;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是发展权,发展中成员适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基础仍未改变,发展中国家应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中国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具体适用上,应采取产品差异化策略;同时积极推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毕业”条款的制定,并且积极推动WTO与其它国际组织就发展问题加强合作。此外,本文还指出:中国在WTO中的身份应该是超大型新兴经济体,但由于存在地区和部门的差异性,这一特性进而决定了中国在WTO中的地位与角色。因此为作出更大贡献,中国可考虑放弃或减少一些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中国应该把坚持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战略与维持WTO发展中国家地位视为两回事,也就是,由于中国发展差异性特性的存在,在具体的WTO谈判中,中国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适当改变策略,具体化为在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范围上构建产品差异性,从而形成产品差异化特殊与差别待遇的谈判策略,这是更为现实的做法。进一步的,中国应从一般意义上的坚持发展中国家地位,转变为争取各个产品下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性的谈判差异化目标。显然,这一实证结论应该也可以拓展到区域、双边和多边协定谈判中;通过测量产品的关税敏感性等,构建从产品角度出发的差异化谈判目标。中国作为WTO核心大国,积极推动SDT改革,将有利于打破WTO改革僵局,从而令这一贸易组织焕发新的活力。
何妤如[3](2021)在《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渔业经过数年发展,先后解决了“捕鱼难”、“养鱼难”及“吃鱼难”等问题,奠定了渔业持续稳定发展的经济基础,相关治理手段也不断完善。渔业领域主要矛盾已从基本温饱和生计问题,转向更高层次的生境、人权、产权和公平等维度。然而,作为上层建筑的渔业伦理研究并尚未得到应有重视。我国现代渔业治理体系中更强调管理和法律等“硬”手段,忽视了伦理道德的“软法”作用。当前政府和民间推行的多项渔业活动已呈现出鲜明的伦理特征,现代多目标治理场景需要引入价值判断加以权衡。如果说关涉伦理的讨论在中国过去的渔业治理中只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那么到了新时代,伦理研究就好比是万事俱备下的那股“东风”。传统渔业管理关注政策和法律层面的制度突破。政策和法律固然重要,但不能包治百病,尤其是充满不确定性的“现代病”。它可以将电鱼、毒鱼、偷渔者绳之以法,却无法强制要求渔民必须善待生态环境、关心鱼类福祉。它可以明示、预防、规范和校正渔业的行为和后果,却无法指导渔业利益相关方的道德行为选择。它可以为失海渔民提供各类政策保障,却无法弥合渔民海洋纽带被切断后的心理创伤。它可以依照科学模型和数据制定总可捕量(TAC)目标,却无法对渔家妇女在职业、情感和生活上的遭遇加以同情和关心。正如决定技术的往往是非技术因素,涉渔法律和政策不应被指望能解决所有问题。倘若文化、伦理不能发挥价值规训作用,那么政策和法律也终将失范。当前,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公正已为时代大势所趋,现代渔业治理不仅要务实,也要务虚,以便从战略全局高度推进治理措施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实际上,人们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影响会渗透到公共政策过程的各个环节。可持续、负责任渔业的发展依赖于一个具有明确性的规则指引,在治理中开展价值性分析显得十分重要。国内外渔业资源的衰退趋势,以及不断涌现的现代性社会问题,让形而上学的价值回溯变得更为必要而迫切:渔业行为的善恶是非是什么?伦理判断有哪些原则和标准?何种治理才是伦理意义上具备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治理?如何破解渔业治理中存在的伦理困境?中国怎样利用已有道德资源和智慧应对渔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风险?基于此种认识,本文从伦理视角出发,反思当前出现渔业生态和社会危机的根本原因,尝试建构渔业伦理的理论体系,详述渔业伦理的由来、定义、主要原则和类别。将抽象的伦理考量运用于对治理问题的具体分析,提出符合渔业价值的治理范式,从渔业治理的“元层次”,谈到相关现代治理理论,再到针对治理实践的分析评估。现代渔业治理在追求各类目标时,容易陷入价值冲突的困境。本文针对治理实践中的普遍问题,提出“应然”层面的解决方案。伦理分析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我国现代渔业治理。因此,文章结合中国本土的涉渔道德资源和渔业实际状况,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渔业治理路径,以渔业领域的价值尺度和伦理基础为导向,为推动渔业的“天人合一”和协调发展提供了一种新视角、新理念和新思路。伦理学是哲学中关于道德的价值系统。生态伦理学的兴起从根本上触及了“为什么要对鱼谈伦理?”这一问题。“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论辩突破了传统伦理学的“人伦”语境,让“渔业”和“伦理”的结合有了学理上的支撑。道德共同体得到拓展,将包括渔业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纳入道德考量范畴。但完全以生态为中心又会减损人类福祉,人与自然应当被视作一个以人类为中心的价值整体。“为己利TA”的价值取向既能为己谋福,也能在此基础上考虑利TA(既有属人的“他/她”,又有属自然的“它”)因素,因而是渔业伦理所追求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善。渔业资源是渔业存在的基础,具有不确定性、波动性、竞争性、整体性、多样性等五大特性。从价值构成上看,它在使用、生态和选择等层面具有功效价值,在政治、社会、哲学、宗教、伦理、文化等层面具有非功效的内在价值。对渔业资源价值的充分认识是现代文明进步的标志,而鱼类为人类所提供的多元价值是人类养护渔业资源的基础。养护伦理强调的是如何科学人道地利用水生动植物资源。鱼类是否能够成为道德主体、权利主体甚至是诉讼主体成为环境伦理学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而鱼的道德地位与福利越来越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渔业的伦理维度涉及“渔业”和“伦理”的互动关系。鱼类依次满足了人类基本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类在享受水生动物开发权利的同时,理应履行与之对等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人类自身和生态系统的长期福祉,须建立一套指导渔业行为、受到大众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渔业伦理规范。渔业伦理以渔业现象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为研究对象,是指导渔业行为的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涉渔法律和伦理可共同为基于价值的渔业治理策略提供依据。渔业伦理学主要任务是通过得到普遍认可并经过实践检验的道德原则,对渔业行为的善恶是非开展事前指导和事后评判。在渔业伦理中,渔业正义是最高原则;渔业福祉、渔业自由和渔业公平是三大基本原则;而以《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为代表的伦理性国际文书,以及符合国家/地区具体渔况的纲要构成了具体原则。根据渔业伦理学研究对象的关系属性和所涉问题的不同特征,可将其分为生态伦理、社会伦理、产业伦理和科技伦理四大类别,这四大类在伦理要求上存在差异、各具特色,但都应服从上述伦理原则。将伦理原则和要求融合进现代渔业战略管理过程,可能会产生“为善者诸事顺”的良心效应,从而实现治理的最终目的——“善治”。为克服多元价值冲突带来的治理障碍,元治理理论应运而生。该理论研究治理现象背后的治理逻辑,寻求协同发展科层、市场和网络治理组合的最优解:当参与式治理导致监管过于复杂、进入无休止协商状态时,就启动科层模式;当科层模式无法触及所有渔业问题或获得渔业利益相关方广泛接受时,就开启市场或参与式模式;在此过程中,政府应当承担起作出最终决策的元治理者的角色。可持续渔业治理研究中涌现出诸多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其中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管理和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管理成为研究热点,前者主要聚焦渔业生态系统方法、预防性原则等整体思维,而后者主要涉及管理策略评估,正当性理论,系统治理等理念工具。在构建起理念框架的基础上,根据新生物技术的实践伦理发展出的伦理分析矩阵,以及Rapfish评估工具,促进了对伦理原则遵守情况的考察,有助于为负责任渔业实践提供“良善之策”。现代渔业治理时常陷入一种伦理意义上的权利困境,众渔业利益相关方不得不在多项行动方针之间艰难行使选择权。遵循特定伦理原则选择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涉及违反其他某项伦理原则。可持续渔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出现在追求“天时”、“地利”、“人和”三大目标的决策选择过程之中。如何平衡现代人和未来人的资源利益是最首要、最核心的议题;渔业所涉水陆空间差异和相关社会生态问题构成了空间正义研究的一个典型样本;而人际关系中整体、长远利益与个体、短期利益的冲突影响到资源的公平分配,渔家妇女和小型渔业等弱势参与方应当得到更多的道德注意力。导致上述困境的原因既有人与人因抢夺野生资源所导致的公地悲剧或囚徒困境,又有在人与鱼道德地位孰高孰低的辩难中掉入的激进环保主义陷阱,还有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执行障碍。上述困境的破解之道不仅具有制度属性,也深刻地蕴含着价值属性。从制定目标,到开展决策,再到执行、监督和评估,伦理视角可渗透至治理的全部流程。治理者和被治理者可从制定伦理目标和开展伦理决策着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增进民生福祉。我国的渔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离不开丰富道德资源的支持。生态方面,我国渔业治理史就是一部鱼类资源养护史,古今实践中折射出关怀鱼类福利、师法自然等生态感悟。社会方面,我国传统乡土社会文化里蕴含着包括群体意识和互助伦理、涉渔组织的参与式伦理在内的道德及礼俗规范。“三渔”问题是中国渔业发展面临的伦理性挑战,其本质是渔业的过密化,渔民的过溺化,以及渔村的过疏化。为解决渔业渔民渔村的问题,新中国开展了各项改革措施。新中国绿色渔业治理制度体系构建历程大体上可分为萌芽探索、改革攻坚与走向成熟三大阶段。在气候变化、疫情冲击、渔业资源衰退、全球不确定性风险日益增加的背景下,我国渔业治理者迎难而上,实现生计型治理→发展型治理→可持续治理的价值飞跃,积极探索出一条符合伦理的中国特色可持续渔业发展道路,培育出政府元治理者主导下,科层、市场和参与式治理协同开合的多元治理形态,形成了顺应自然、生态优先、以养为主、立体复合、科技导向、体系健全、应兜尽兜的发展模式。随着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不断提升,中国渔业发展在收获伟大果实的同时,也为未来可持续、负责任渔业发展积累了大量可贵的实践经验。在今后的渔业治理中,我国各渔业利益相关方应本着福祉、自由和公正的原则,进一步促进渔业的绿色转型发展。
孙彤彤[4](2021)在《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已取得长足进步,但受农业经营规模、技术进步程度、国际环境形势等条件变化影响,中国农业发展及其国际竞争力提升仍然面临很大挑战。当前,国际农业交流合作已成为世界各国把握新的趋势和格局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趋势,面临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是关键,而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需要汲取其他国家的经验和教训。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世界各国的现代农业在工业化的推动下均得到了一定发展,其中,美国的农业发展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美国农业历经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塑造了世界一流的农业强国,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进行深入研究,对促进中国农业发展及增强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为研究对象,在对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后,确定了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理论内涵及分析框架,以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等理论为基础,以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历史演进为背景,综合评价了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水平,详细分析了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成本优势与差异化优势,深入探讨了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并结合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经验教训,针对中国农业发展困境提出对增强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启示。回顾南北战争以来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历史演进情况,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时期:(1)1860年至1945年是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时期。在此期间,美国农业先后经历了农业半机械化(1860-1914年)与农业机械化(1915-1945年)阶段,美国农业完成了由手工到半机械化、基本机械化、再到全面机械化的生产方式转变,这一时期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主要依靠简单机械化来维持。(2)1945年至2000年间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下发生了重大变化。二战以后,美国形成了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农业社会结构,美国农业区域化和专业化更加明显,并实现了农业科学化,这一时期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主要依靠农业科技创新来提升。(3)2000年以后美国农业进入“新时代经济”。在此期间,美国农业经济实现空前增长,农业贸易迅速扩张并且持续保持贸易顺差,这一时期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主要依靠外部市场需求来支撑。本文建立了包含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评价指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路径选择、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的分析框架,分别对应竞争力结果、竞争力维度、竞争力来源三个层面。第一部分从显示性指标和解释性指标两方面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进行测度与评价。基于显示性指标的评价:从国际市场占有率看,美国农业出口竞争优势明显,但有减弱趋势,其中植物产品比较优势最为突出,其次是活动物及动物产品、食品及饮料等;从净出口情况看,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不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因为美国对农业进口依赖程度也很高,其中谷物产品、稻草秸秆及饲料具有较强净出口能力。基于解释性指标的评价:从建立的国际竞争力“基础——形成过程——结果”三个层面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证结果来看,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综合得分在18个观察对象中排名第一,其中,美国农业在国际竞争力形成过程指标上表现最好,可以发现美国充足且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及雄厚的研究开发资金,有效地将美国现有技术和自然资源转化为农业生产力,同时美国在农业适用技术和专利开发方面具有显着优势,这大幅提升了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第二部分从成本优势与差异化优势两个维度探讨美国农业国际竞争优势的获取路径。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美国较高的农业生产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被其更高产量所抵消,同时较低的内陆运输成本和装卸成本弥补了其较高的农场价格劣势,促使美国农业获得成本优势,进而提高国际竞争力水平;第二,美国在食品供应安全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各种农产品质量附加值均较好,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专业化的农业营销方式促进美国农业差异化优势快速形成,农业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第三部分根据迈克尔·波特的“钻石模型”理论,从基本因素和辅助因素两方面讨论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基本因素包括农业生产要素、农业需求条件、农业相关与支持性产业和农业经营主体,辅助因素包括政府因素和历史机遇。通过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分析可知,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获得由一定的农业经营规模、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健全的相关支持产业和有效的联邦政府行为等多个方面综合决定。然而,美国农业仍面临长期产能过剩、中小型农场经营压力增大、农业环境保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经验教训给中国农业发展带来重要启示。相较于美国农业,中国农业尚面临农产品国内库存高企与国际市场进口大量增加、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体系仍有许多不足、农业育种和加工及冷链等社会化服务发展落后、农业经营规模太小且农业劳动者素质普遍偏低等问题。基于中国农业发展困境及上述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深入研究,现阶段中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可以通过持续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加快推进农业相关支持产业发展、多种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业劳动者素质和能力建设四个方面来实现。
张晨瑶[5](2020)在《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研究》文中认为2018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要求东北地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合作高地,明确了东北参与“一带一路”的方式和程度即深度融入,提升了新形势下东北在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布局中的站位,即建成国家开放合作高地。时隔一年,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时强调,东北地区要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提示东北要通过深度融入“一带一路”进一步提升开放的水平和层次。从建设开放合作高地到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国家对东北地区在“一带一路”的定位逐步升级,期望逐渐提高。为此,东北地区在融入“一带一路”的过程中要努力贯彻新理念、注重拓展新领域,实现对外开放的高层次、高质量。丝路深耕,开放升级,“一带一路”倡议给东北地区开放发展提供了新舞台也提出了新要求,东北唯有强化优势、补齐短板,才能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过程中,尽快达到对外开放新前沿的理想境界。关于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学术界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主要是侧重于某一产业、某一领域的对接,和相对笼统的整体性研究,缺乏系统而完整、全面而细致的研究成果。本文以东北三省一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厚根基为切入点,分析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客观条件、重要依托、拓展平台、推进路径,提炼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的时代价值,力求逻辑严密、系统完整的展开东北地区作为国家重要战略区域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整体开发阵容,以此撬动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方向的主要驱动力量。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展开论述:第1章,绪论。概述了本文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总结了国内外目前对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这一课题的研究情况,综述现有研究成果,形成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2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客观条件。以习近平关于“一带一路”重要论述作为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思想,梳理从国家到东北各地关于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的政策依据。从历史渊源、文化底色、经济关联、跨境交往四个方面探究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厚根基。第3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依托。全面分析了东北地区既有国家级区域发展规划包括辽宁沿海经济带、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沈阳经济区、哈长城市群的发展情况。评估发展现状、分析制约因素、提出对策建议,强化其依托作用以更好的承接“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机遇。第4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四方平台。系统阐释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在四个方向上的跨国战略平台,即东进构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西拓连接中蒙俄经济走廊,南下撬动环渤海经济圈,北上开发北极航线,东进西拓南下北上构建东北全方位开放大格局。第5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路径。深入论证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创建满洲里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全面开放第一品牌重镇,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开发,“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的时代契机、基本思路、重要价值、支撑条件、现存问题、实施方案等,以重大工程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第6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时代价值:塑造包容性全球化发展的中国范例:打造全国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区域示范,创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东北机遇。
刘笑晨[6](2020)在《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海外投资保险发端于美国,随后在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生根发芽。尤其是当时间跨入20世纪90年代,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海外直接投资的流动性增速迅猛,复杂的政治风险伴随着新兴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投资机遇一同到来,这种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推动了海外投资保险的快速发展。中国一方面通过政策鼓励本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另一方面为这些企业提供“安全保障”,即效仿发达国家,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海外投资保险。然而,中国海外投资起步晚、经验少,导致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在中国的发展相较于发达国家略显羸弱。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值得深入研究,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在中国土壤上成长遇到的藩篱更具研究价值。经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实践中的经验积累与数据统计,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病灶”已见端倪。在“对症下药”的过程中,本文针对重构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立法与修缮海外投资保单展开研究,旨在促使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保驾护航”。全文分为八章,自研究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缘起及最新立法趋势为起始,阐发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石,继而展开对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考察、海外投资保险契约以及代位求偿权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讨论。最后运用经济学方法对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外投资保险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问题,最终落脚于外国立法模式的启示及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因应。本文第一章探讨了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缘起及最新立法趋势,界定了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及相关概念。虽然海外投资保险起源于上世纪的美国,但是现在已有最新的发展变化。2018年,美国通过《更好地利用投资促进发展法》,成立美国国际发展金融公司,取代了运营近50年的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这一最新变化源于美国对外发展政策从“援助”向“发展”的转变,这也在美国国际发展金融公司承保海外投资保险时对东道国和投资者的要求上得以凸显。第二章分别就外交保护理论和全球治理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性展开论述。首先,诠释外交保护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性。基于外交保护是指一国针对其国民因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而受到损害,以国家名义为该国民采取的外交行动或其他和平解决手段。结合海外投资保险,一是论证海外投资保险公司发挥类政府机构职能,其承保的是政策性风险,属于“以国家名义”;二是关于“其他和平手段”,基于“非武力”的手段即可认为是和平手段,海外投资保险可以认定是和平手段。其次,以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为载体揭示全球治理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聚焦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符合全球治理下多元化主体参与的特征、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是作为解决多元化主体间摩擦的路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建立了一个稳定的权利分配机制等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三章着重分析了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目前,普遍形成了三种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合并式立法模式和分立式立法模式。结合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域外实践,鲜有采用分立式立法模式的国家,即专门出台一部“海外投资保险法”的国家尚未出现。采用混合式立法模式的国家亦不多见,并且混合式立法模式存在立法“碎片化”的缺陷。绝大多数国家选择合并式立法模式,在合并式立法模式中,以美国等国基于将对外援助或发展政策与海外投资保险法的合并立法和日本等国将出口信用保险与海外投资保险合并立法最具代表性。这二者对比之下,后者日本式合并立法模式更能够聚焦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宗旨并且满足追求立法成本与立法效率平衡统一的目标。第四章厘清了海外投资保险契约是信用保险合同还是财产保险合同的疑问。挑战了国内学者通常将海外投资保险契约归入信用保险合同的观点。鉴于信用保险订立的初衷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由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对应海外投资保险契约,如果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签订特许协议,则债务人是东道国,债权人是被保险人。换言之,只有当被保险人是子公司时,海外投资保险才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是信用保险。如果母公司是投保人(被保险人),那么此时的海外投资保险契约的性质仍然归于财产保险合同,子公司相当于母公司的财产载体。第五章阐述了条约对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行使的瓶颈及突破。美式双边投资条约极少或未规定代位权条款,而是通过与承保海外投资保险的公司签订单独的协议。这一做法是有风险的。无论是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还是美国国际发展金融公司均与东道国地位不对等,难以签署合作共赢的协议;即使签署了这类协议,其地位无法与条约相比,东道国的违约责任亦无法上升为国际法的国家责任。区域性条约之下的代位求偿权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规定缔约国之间承认国内的海外投资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权;二是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行使代位求偿权。二者相比较,后者更具优势。多边条约《汉城公约》下的代位求偿权行使亦存在困境。这是源于多边条约的缔约国千差万别,加剧了细节的难度,并且国家在外国法院放弃管辖豁免,并不意味着也放弃执行豁免。投资者母国国内的保险公司在行使代位权时,如果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行使代位求偿权可能会遭遇主体不适格的问题。第六章是“中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保海外投资保险的实证研究。本章在经济学研究方法——定性定量分析法的帮助下,揭开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面临的东道国政治风险的严峻态势,尤以征收风险和战争风险最为严重。但是即便如此,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亦尚未得到投资者的足够重视。第七章是对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首先,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问题包括两个层面:国内立法问题和国际立法问题。前者是关于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的立法模式的问题,后者是关于中国对外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问题。中国属于混合式立法模式。也就是说,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立法散见于不同的法律规范文件之中,缺乏诸如分立式立法模式的专门性规范。缘此,在实践中不得不依赖于“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约束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国际立法问题在于“旧”。中国虽然签订了数量众多的双边投资条约,但是这些双边投资条约尤其是与发展中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多数签订于2000年以前。这些双边投资条约中未明确准入时和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导致间接征收风险,最低待遇中的充分的保护与安全条款的缺陷亦导致投资者面对恐怖主义风险难以得到足够的保障。其次,“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存在缺陷。实践中,由于立法的不完善,“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成为解决准司法和司法问题的重要依据之一。但是,其条款的“合规性”有待商榷。一是责任条款的表述难以认定间接征收,亦未另辟独立恐怖险险种;二是“中信保”免除责任的情形——除外责任条款未明确危害或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为的判断标准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中违法行为与险别的因果关系难以判定;三是追偿条款无法约束东道国子公司;四是赔偿条款与“赫尔原则”存在距离。第八章是针对第七章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一是从国内立法入手,以合并式立法模式取代混合式立法模式。鉴于制定“海外投资保险法”时机尚未成熟,因此提出通过制定一部“海外投资保护法”,设专章规制海外投资保险的问题;二是经海外投资保险纠纷的实证分析,针对解决国内纠纷的另一个依据——“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进行完善;三是针对代位求偿权的行使障碍,对于条款过时的BIT进行重新谈判或补充谈判。
吴頔[7](2020)在《“一带一盟”背景下中俄农业合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与有限的耕地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虽然我国可以通过进口解决一部分农产品供应不足问题,但在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重要农产品供应安全问题不得不再次作为我国农业产业发展战略被着重研究。习近平主席在《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5周年之际明确表示,在经济合作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同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建设的对接合作。“一带一盟”的提出,为我国调整国际农业合作思路,调动海内外农业产业资源创造了机遇和渠道。研究“一带一盟”背景下中俄农业合作对中国农产品供应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应用计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以及国际贸易、系统工程等相关学科方法理论,定性、定量的分析研究“一带一盟”背景下中俄农业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探讨不同合作模式间的风险差异并提出合作战略。本文以我国农产品供需关系作为研究对象,运用近20年我国宏观经济数据、部分重要农产品供需数据,通过Verhulst模型相关理论,在宏观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的基础上,构建国内农产品消费需求模型,结合垄断优势理论、比较优势投资理论、农产品供应安全的PSR机理、区域产业合作理论等国际直接投资相关理论,分析国内外因素对我国农产品供给的影响,建立了国内重要农产品供给模型及进口需求模型;并对我国未来5年重要农产品供需情况进行预测,创新提出“农产品表观消费额”概念,并推演出未来5年,我国农产品市场消费额约在10311亿美元至10411亿美元之间。虽然受制于人口增速减缓、境内耕地利用趋于饱和、农产品出口增长、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动等因素,国内农产品消费价值量增长放缓,但整体上看,可以判断我国农产品消费市场仍呈现增长趋势。本文从“一带一盟”背景下中俄农业产业资源与政策的角度,对中俄双方开展农业合作的现实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探讨。我国耕地资源相对匮乏,也由此产生了进口“虚拟耕地”、“虚拟林地”的巨大需求;在相关投融资政策上,我国也鼓励农业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在企业海外投资过程中给予充分的金融政策和技术指导。俄罗斯在远东地区和西伯利亚地区耕地资源非常丰富,且大多处于“闲置”状态,俄罗斯对于引进外资“促开发,增出口”的行为在整体上是以认可和鼓励态度为主。借此也能够为推动中俄两国农业合作和农产品贸易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创造条件。在“一带一盟”背景下,中国与俄罗斯开展农业产业合作利弊并存,但无论对彼此哪一方,农业合作的正向效应是主流。因此,从中俄双方开展农业合作的需求与效应层面来分析,双方间的农业合作具备客观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文对中俄农业产业合作中常见的纯贸易合作、投资参股合作、海外并购三种模式进行研究并分别建立风险评价模型。经研究,三种模式各具自身优缺点。利用模糊层次分析法对各模式进行评价,其中投资参股合作模式风险评价得分是三者最低的,也就是在“一带一盟”背景下,由中资企业在俄罗斯境内,与俄罗斯本地企业合资投资进行农业生产,并将农林牧渔等农产品向中国出口的合作模式是风险相对较小的合作方式。而三种模式中,海外并购合作模式风险评价得分最高,说明“一带一盟”背景下,中国农业企业赴俄罗斯并购本地农业生产企业的合作模式风险比较大。最后针对当前国内重要农产品供应现状及问题,提出“一带一盟”背景下中俄农业合作战略。宏观经济方面,加强中俄两国农业国际合作,除了对国内经济指标的直接影响外,还间接影响着区域发展的稳定,也能更好的满足国内各种消费群体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提升国内农产品质量,确保合理定价,有利于运输安全与战略储备安全。在我国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方面战略包括:国内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一带一盟”背景下海外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一带一盟”背景下重要农产品储备战略和“一带一盟”背景下“藏粮于地”发展战略。“一带一盟”背景下重要农产品供应安全的策略有:优势互补,投资促进口;建立农业自由贸易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走出去”。把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作为底线,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实行品种保证,增加供应总量,优化供应结构,扩大供应来源,提高供应质量,加强农产品储备、保障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完善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努力建立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体系。
杨昭[8](2020)在《基于国际比较的中国渔业发展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一直以来渔业经济都是中国农业经贸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经济发展战略,也越来越重视渔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然而从发展过程来看,我国渔业经济经历了从单纯片面的注重数量增长到注重持续稳定发展的过程。渔业很长一段时间不能持续稳定发展与渔业管理不规范,政策制定实施不到位密切相关。渔业政策是国家对渔业发展最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也是管理渔业生产发展的主要工具,在渔业发展进程中意义重大。本文旨在通过研究渔业政策,发现我国渔业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及产生原因,在借鉴国外渔业政策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本文分为五部分论述研究内容,第一部分在引言当中提出问题,指出渔业政策的研究意义,在此基础上确定研究方法,与已有研究对比得出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第二部分对文章内容和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介绍。第三部分是对我国渔业发展脉络和渔业政策演变的梳理,总结我国正在实行的渔业政策特点。第四部分对世界一些国家的渔业政策进行系统探究,通过横向比较总结出这些国家的渔业政策共同特点。第五部分基于国际比较对我国渔业政策建立SWOT分析模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得出渔业政策的发展战略,并针对渔业政策提出改革完善措施。基于研究分析得出最终建议,我国健全渔业政策体系,不断深化渔业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渔业管理措施,在渔业管理和生产过程中都能有法可依,做到正确部署渔业生产,渔业发展模式更为合理科学。
周玲玲[9](2020)在《中澳FTA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现阶段,中国正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全面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推进中国外贸的高质量发展。众所周知,中国作为世界上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大国与贸易大国,农产品贸易开放程度也在逐步扩张,农业全面开放格局逐步形成。迄今我国已签订17个自由贸易协定,共涉及世界25个国家或地区,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是贸易自由化程度相对较高的自贸协定。其中,农产品贸易一直作为中国和澳大利亚的重要贸易领域,双边自贸协定的签署实施必将对我国农产品部门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中澳FTA建立将引发思考如下问题:首先,中澳FTA对我国农业经济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进一步,伴随全球生产分工的日益细化,农业生产链条的延伸将不再桎梏于某个国家或区域内部,那么中澳FTA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增加值又将产生怎样影响呢?更进一步,由于中国不同省份的气候环境、资源禀赋、人口结构等诸多因素差异悬殊,农业生产的区域非均衡性显着,且农业格局呈现高度集中特点。因此,中澳贸易自由化可能不仅对我国国家层面的农业经济产生强烈影响,而且还将影响我国不同区域的农业经济发展,那么中澳FTA对我国区域农业经济产生怎样的影响呢?本文将以中澳贸易自由化为研究对象,试图全面系统地揭示出中澳FTA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影响效应。鉴于此,本文综合国际经济学中的贸易理论与文献研究并结合中国实际,以中澳FTA为研究对象,分别从国家视角、贸易增加值视角及区域视角探究中澳FTA对我国农业部门的影响效应。与以往大部分文献的不同是,本文不仅采用最新的GTAP 10的数据库与高度细化的中国区域数据库(Sino-TERM Database),还在此基础上构建了GTAP模型与Koopman等(2014)的链接,以细致分解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影响效应;此外,还构建了GTAP模型与区域CGE模型(Sino-TERM模型)的链接,以进一步探究中澳FTA对我国区域农业经济的影响。已有文献为本文提供重要的参考借鉴,本文边际贡献则在于以下三大方面:第一,研究视角。以往文献主要侧重贸易自由化对生产端的影响研究,而本文重要区别在于以下两点:其一,不仅考察了中澳FTA对农业经济生产端的影响,还进一步从消费端阐述了中澳FTA对居民食物消费结构的影响;其二,本文还从农产品贸易增加值视角深度挖掘了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影响,分别从国家层面与产业层面阐释中澳贸易自由化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重塑效应。第二,数据方面。为尽最大可能与现实吻合,本文在数据库方面进行了核查与完善。主要在于以下两点:其一,在国家层面。本文采用普渡大学于2019年7月发布的GTAP 10数据库,并运用Walmsley动态递归的方法将该数据库更新到2018年,基于该数据模拟评估了中澳FTA对我国农产品部门的经济效应;其二,在区域层面。本文则运用最新版本的Sino-TERM数据库,并综合现有统计年鉴、海关数据等数据信息,分别从省际生产结构、省际消费结构、进出口贸易结构及省际调入调出结构四大方面对Sino-TERM基准数据库进行了一系列的数据校准完善,以最大可能确保数据库的精准性。第三,模型方面。拓展了中澳FTA分析框架,首先,运用了GTAP模型与Koopman等(2014)的链接模型,探究中澳FTA框架下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分解,拆解了自贸区框架下总贸易的影响效应;其次,构建了标准GTAP模型与Sino-TERM模型的链接,深化了中澳FTA对我国区域农业经济效应的影响,突破了标准GTAP模型评估国家层面经济效应的制约;最后,在标准Sino-TERM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传统“Fan分解”拓展为“FFZZ分解”,即由传统“Fan分解”的国内市场效应、进口产品的替代效应及出口市场效应三大效应,而无法展示区域间调入调出效应的影响程度。故本文将其拓展为“FFZZ分解”的本地市场份额效应、出口国外市场效应、调出国内其他区域市场效应、进口国外市场效应及调入国内其他区域产品效应五个维度来解构某个区域某种商品产出的变化效应,细化了省际区域间调入调出效应对部门产出的影响。有鉴于此,本文紧紧围绕中澳自贸区对我国农业经济效应展开如下一系列研究:第一,本文采用了世界银行WITS数据库中1992-2018年中国与澳大利亚的农产品贸易数据,并依据Chen(2006)的五大类农产品分类,以细致刻画中澳农产品贸易结构演变。研究发现:首先,分别阐释了中国与澳大利亚的谷物油籽植物油、园艺产品、动物产品、加工农产品及纺织原料农产品五大类农产品贸易结构演变。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合作深度日趋增强,但我国一直长期逆差地位且贸易逆差状态在逐步扩大。中国出口澳大利亚的农产品以加工农产品、园艺产品及动物产品为主;而澳大利亚出口中国的农产品则主要为纺织原料。其次,测算了中澳农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MSR)和显示性比较优势(RCA)评估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演变。鉴于中澳两国自然禀赋差异悬殊,中国以加工产品、园艺产品等农产品一直占据相对比较优势,而澳大利亚的纺织农产品则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这与中国-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结构保持高度吻合。再次,测度了中澳不同要素禀赋的农产品贸易结构。中国出口澳大利亚农产品以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为主,但出口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占农产品出口总量的份额在逐年递减,表明我国由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为主的出口格局在逐步向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出口格局过渡,这可能与我国“人口红利”总量渐趋缩小存在密切关系;而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农产品则主要以土地密集型为主,这主要归因于澳大利亚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在国际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中澳不同要素禀赋农产品的结构演变规律,也揭示出伴随着中国农业的日益发展及居民需求的逐步提高,澳大利亚出口中国的农产品结构有所转变。中澳农产品互补性日益凸显,这也将极大推动双边农产品贸易。第二,在中澳农产品贸易统计描述的基础上,本文继续运用了GTAP模型研究中澳FTA对农业经济效应,并重点从贸易结构、生产结构和供需结构考察了中澳FTA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影响。具体而言,首先,基于GTAP模型模拟结果,本文不仅从生产端分析了中澳FTA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影响,而且还从尝试从消费端出发探究中澳FTA对居民食物消费结构的影响,拓展了中澳FTA的研究视角。研究发现:总体而言,中澳FTA对我国宏观经济具有正向促进效应,无论是GDP、居民福利及贸易条件均有显着增进。从生产视角来看,中澳贸易自由化对我国部分农业部门造成了一定的冲击;而从消费视角来看,中澳贸易自由化有利于促进居民食物消费结构的优化改善,主要表现为:中国家庭消费者进口大米、小麦、谷物等低附加值农产品的增幅要低于进口糖类、牛羊肉、猪肉、奶制品、水产品及加工食品等高附加值农产品;此外,中国家庭消费进口的牛羊肉、猪肉、植物油、奶制品及加工食品等产品对福利增长贡献程度要远高于大米、小麦、谷物。因此,中澳FTA不仅对我国促进宏观经济增长,而且还会促进我国居民食物消费结构改善,以满足居民食物消费的多元化需求。第三,为进一步探究中澳FTA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影响,本文还构建了标准GTAP模型与Koopman等(2014)贸易增加值分解模型的有效链接。该链接模型能够综合标准GTAP模型与Koopman等(2014)贸易增加值分解模型的双重优势,进而从贸易增加值层面深度解构中澳贸易自由化对我国农产品不同贸易增加值部分的影响,而非仅局限于整体贸易层面。本文主要从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以下三个层面考察。首先,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国别异质性。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影响具有较强的国别异质性,极大推进中澳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增长,同时对新西兰的优势农业部门造成了正向溢出效应,而其他国家农业部门则会受到负向抑制效应。主要原因可能在于中澳农产品贸易关税削减后,直接造成贸易成本迅速下降,引致中国同日韩产生大规模的贸易转移效应,如:中国同东盟的水果蔬菜、其他作物、肉类制品及食物制品的不同贸易增加值部门均显着降低。其次,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总体的增加值分解。这里不区分贸易伙伴,将中国与所有贸易伙伴的农产品贸易作为分析对象。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总体贸易增加值具有显着影响,不同贸易增加值部分的影响存在显着异质性。从中国视角来看,中澳贸易自由化对我国农产品部门的最终品出口蕴含的增加值部分与中间品出口蕴含的增加值部分影响最为严重,这主要归因于我国农产品国内价值链相对较长,出口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初级加工品为主;贸易自由化对澳大利亚农业部门贸易增加值的正向促进效应要高于中国,主要原因在于澳大利亚出口中国的农产品贸易体量于中国出口澳大利亚的农产品贸易体量,中澳农产品贸易一直呈现显着的逆差状态。此外,澳大利亚农业现代化程度较高,农业部门的产业链相对而言更长,国内贸易增加值相对更高。最后,中澳FTA对双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重塑效应。这里区分贸易伙伴,仅指中国与澳大利亚的农产品贸易作为分析对象。中澳FTA对双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存在显着影响。具体地,从中国视角而言,中澳贸易自由化对我国棉花、动物产品、牛羊肉、奶制品和食物制品等部门具有重要影响。从澳大利亚而言,中澳贸易自由化对澳大利亚的谷物、棉花、动物产品及奶制品等农产品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中澳FTA将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增加值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中澳重要的农产品部门。第四,贸易自由化对不同区域的农业影响存在较强的异质性,故本文继续探究中澳FTA对我国区域农业经济的影响。本文不仅修正完善了Sino-TERM数据库,还构建了标准GTAP模型与Sino-TERM模型的链接,并拓展了Sino-TERM模型的分解范式,以期评估中澳FTA对区域层面的农业经济效应,评估了中澳FTA对我国区域农业经济效应的影响。具体而言,首先,本文主要基于Sino-TERM的初始数据库进行数据库的完善与修正。主要通过收集国家统计局、《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2013)》、《中国城市(镇)生活与价格年鉴(2013)》及2012年海关数据库,分别从省际生产结构、省际消费结构、进出口贸易结构和省际调入调出结构四大方面修正完善数据库,以确保数据库尽最大可能接近现实数据,并经过多次RAS调平处理,以确保数据库的平衡。其次,本文借鉴Mark Horridge与Zhai Fan(2006)的方法构建了标准GTAP模型与Sino-TERM的模型链接,以能够反映出政策冲击对我国区域层面农业部门的影响效应。最后,本文还将标准Fan分解进一步拓展为“FFZZ分解”,将传统的国内市场效应、进口产品的替代效应及出口市场效应三大部分,进一步拓展为本地市场需求效应、出口国外市场需求效应、调出其他区域市场效应、进口国外产品效应及调入其他区域产品效应五大部分,进而能够更加详尽分解出省际区域间调入调出对部门产出变化的影响。基于上述GTAP模型与Sino-TERM模型链接模拟中澳贸易自由化对我国区域农业的经济影响,研究发现:就整体层面而言,在短期内中澳FTA对我国不同区域的影响差异性显着,无论从实际GDP变动、实际投资变动、实际消费变动、实际出口、实际进口,均呈现出沿海各个省份受益较大,而内陆地区受益较小,甚至受到负面波及。但从长期而言,我国绝大部分省份均受到正向波及效应,表明中澳贸易自由化在长期将有利于宏观经济发展。此外,从Fan分解视角来看,基于“传统Fan分解”发现,在短期内,除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和谷物等部门外,其余主要农产品部门的销量有所提升,主要归因于中澳FTA进口效应的影响;在长期内,我国绝大多数农产品部门的销量均有所提升,表明中澳贸易自由化将有利于我国不同区域农产品部门销量的提升。此外,本文在原有Fan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FFZZ分解”,发现中澳贸易自由化对不同省份的不同农业部门的影响截然不同。基于拓展的“FFZZ分解”效应,则表明不同区域不同产品部门的销量变化的分解效应大相径庭。限于篇幅,本文以中澳主要农产品部门奶制品、牛羊肉和食物制品为例。在短期内,奶制品、牛羊肉和食物制品虽然总体受到波及,但有些省份的奶制品产出也显示增长态势;牛羊肉和食物制品亦如此,虽然国家层面受到一定程度的波及,但有些省份也受到正向溢出效应。在长期内,我国绝大多数省份的奶制品、牛羊肉和食物制品的销量均呈现正向促进效应,主要归因于长期内生产要素可以实现区域间与部门间的自由流动,进而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基于拓展的FFZZ分解效应的模拟结果发现省际间调入与省际间调出对农产品部门的销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围绕“中澳FTA对我国农业的经济效应”展开一系列研究。首先,本文从国家层面出发刻画了中澳农产品贸易结构并分析了双边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其次,本文借鉴了GTAP模型与Koopman等(2014)贸易增加值分解模型的有效链接,探究中澳FTA对双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影响;再次,为详细刻画中澳FTA对我国区域农业经济效应,进一步对Sino-TERM数据库进行了修正与完善,并构建了Fan分解的拓展应用“FFZZ”分解,能够从本地市场效应、出口国外市场效应、调出其他区域市场效应、进口国外市场效应及调入其他区域产品效应五个维度解构省际区域层面某种商品销量的变化,以期准确评估中澳FTA对我国不同省际区域农业的影响效应;最后,本文还构建了标准GTAP模型与Sino-TERM区域模型的有效衔接,探讨中澳FTA对我国省级区域层面的农产品的影响效应。本文还通过围绕中澳FTA对我国的农业经济影响,分别从国家层面、贸易增加值层面和区域层面三个维度展开一系列的模拟评估,在理论方面,能够为后续学者研究提供崭新视角与研究框架;在实践方面,基于对政策的量化研究为中国国家层面与区域层面农业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参考。
王宇鹏[10](2020)在《欧日经济伙伴协定的综合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新世纪初以来,区域经济一体化迎来发展增速期。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谈判进展缓慢,世界主要经济体纷纷转向寻求区域贸易安排的解决方案。全球经济和金融危机后,各国纷纷加快了对外商谈自贸区的步伐。欧美日等主要经济体主导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开始商谈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等一些超大型区域贸易协定。欧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在此背景下于2013年启动谈判,于2019年2月生效。欧日EPA是目前全球发达经济体之间、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水平区域贸易协定,自由化程度高,内容丰富。作为全球第二大和第四大经济体,欧日达成EPA对于全球经济、贸易、投资、社会福利和气候环境等都将产生重要深远的影响,同时将对其他自贸协定起到示范作用,决定未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进而引领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和全球治理模式的调整。中国是欧日最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之一,欧日EPA的实施将对中国的经济发展、贸易投资、社会环境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中国正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全球自贸区战略,当前面临着多边贸易体制深刻调整、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抬头、中美经贸摩擦尚未完全平息等诸多风险挑战。欧日EPA将对中国的自贸区战略和开放进程产生深远影响。因此,本文将欧日EPA协定的效应作为研究主题,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欧日EPA的经济、社会、环境和规则治理效应,二是欧日EPA对中国在宏观经济、对外贸易、吸引投资、劳工环保、规则治理等方面的影响。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包括:一是将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运用传统和新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对欧日自贸区的贸易投资效应进行理论分析,并运用引力模型、GTAP模型和LMDI模型进行实证分析;二是运用历史与现实对照分析的方法,理清近二十年来欧日贸易投资的发展历程,来解释当下欧日的比较优势和竞争态势问题;三是将微观的产业研究与宏观的经济贸易研究统一起来,不但从经济总量、贸易和投资格局等角度探究贸易投资发展潜力,又从微观层面的具体产业和产品入手,探究竞争性和互补性问题;四是综合运用横向与纵向对比方法,既对欧日经贸合作的历史、现实和未来进行阐述,也对中国和欧日的贸易投资规模、结构和竞争力水平进行横向比较。本文的主要研究思路和内容如下:首先是引言和文献综述理论探索。接下来主要探讨了欧日签署EPA的背景和基础,对欧日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双向投资情况进行梳理,通过贸易结合度指数、互补性指数、出口相似度指数分析欧日贸易的竞争性和互补性,运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竞争力指数和GI指数对欧日的比较优势、竞争优势和产业内贸易情况展开研究。其次分析了欧日EPA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主要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非关税壁垒、投资自由化四方面介绍了协定的框架内容,从公司治理、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竞争补贴和国企、贸易救济等九个方面阐述了欧日协定在规则上与以往自贸协定相比的主要特点。再次阐述欧日EPA的经济效应,从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两方面着手。理论分析方面,从贸易自由化视角和比较优势视角分析了贸易效应,从投资转移效应和投资创造效应两方面探讨投资效应,同时阐述了竞争效应和轮轴-辐条效应。实证分析方面,基于引力模型,对欧日EPA的投资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基于GTAP模型,研究了EPA协定对欧日GDP、贸易条件、要素回报、福利水平、各部门产出以及贸易流向等方面的影响。然后对欧日EPA的社会、环境和规则治理效应展开分析。一是社会效应,理论层面,从就业创造、保障劳工权利和公民社会参与劳工政策磋商角度探讨;实证层面,运用GTAP模型分析对就业和工资的影响。二是环境效应,理论层面,从环境产品和服务便利化、资源利用效率、废弃物产生量、监管能力和实施多边环境协定角度探讨,实证层面,运用LMDI模型将对碳排放量的影响分解为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三方面进行分析。三是规则治理效应,主要分为补贴和国企、公司治理、可持续发展、政府采购等方面,分析对规则的引领作用。接下来是对中国发展的影响。在梳理中国与欧日的双边贸易和双向投资基础上,对中国与欧日竞争性和互补性、比较优势、竞争优势和产业内贸易展开详细分析,然后重点是对中国的贸易、投资等经济影响以及国企补贴、可持续发展等规则治理影响进行理论分析,基于GTAP模型对中国的GDP、出口、要素回报、贸易条件、福利水平、环境等影响进行实证分析。最后是结论和政策建议。本文的结论如下:一方面是欧日EPA的效应。第一,双方的经济效应均是正向而明显的,日本在GDP、贸易、福利等方面获益程度高于欧盟。欧盟收益最大的是纺织服装皮革业,受损最大的是汽车制造业;日本产出获益最大的是汽车业,产出降幅最大的是乳制品产业。其他经济体的经济效应均为负面,但降幅较小。第二,贸易促进效应明显,日本的进出口增幅均高于欧盟。其他经济体都遭受负面影响,但程度有限。日本的贸易条件改善,而欧盟和其他经济体的贸易条件出现恶化。第三,双向投资的促进效应比较显着,欧日在投资领域放宽市场准入产生投资创造效应,资源配置的优化和生产布局的调整引起投资转移效应。区外经济体对区内也产生投资转移和创造。第四,社会和环境效应明显。社会效应方面,改善双方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提升双方就业水平,实现对劳工权利的更好保护。环境效应方面,促进环境贸易便利化,对碳排放和气候变化产生影响,加大了欧日对应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承诺。第五,对国际经贸规则和治理方式影响深远,加严了补贴和国有企业规则纪律,对未来自贸协定的公司治理内容起到示范作用,引领全球政府采购规则主导权,为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改革预做铺垫。另一方面是对中国的影响。第一,对中国宏观经济产生负面影响。无论是GDP、福利水平、产出都是全球经济体中下降幅度较大的。但是负面效应总体可控。第二,对中国对外贸易产生冲击,贸易转移效应比较明显,恶化中国的贸易条件。但是,中国出口竞争优势明显,与欧日的出口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化,影响有限。受损最大的是对欧电子设备出口和对日纺织服装皮革出口。第三,对中国吸引投资造成较大压力,可能使部分对华投资转移至欧日。第四,对中国劳工和环保领域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劳工和环境高标准对中国造成相当压力,挑战中国政策底线。另一方便有助于促使中国更加重视劳工权利和环境保护,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第五,对中国的规则制定和治理模式兼具机遇和挑战。既企图削弱中国的竞争优势,又可倒逼我深化改革。为此,本文提出五点政策建议:一是以大型自贸伙伴为重点,推动尽快结束或实施中欧投资协定谈判、RCEP谈判和中日韩自贸协定。二是抓住一大批中小型经济体,加快构建面向全球的自贸区网络。三是显着提高自贸协定的自由化水平,扩大服务业开放,改善营商环境,争取在新规则议题上有实质性突破。四是加强与自贸区相适应和配套的国内政策调整,实现中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是处理好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平衡关系,以实际行动为开放型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旗帜鲜明地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不仅分析欧日EPA的经济影响,还创新性地使用了LMDI模型,从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三个维度,分析了欧日自贸区的环境效应。此外,本文还阐述了协定对于全球规则制定和治理体系的影响,特别是在国有企业、补贴、公司治理、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对于中国在学习借鉴全球领先的自贸区模式和规则、推动更高水平开放有启示作用。
二、欧盟最新食品安全政策调整对我国渔业生产和贸易的影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欧盟最新食品安全政策调整对我国渔业生产和贸易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1)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 |
第2章 研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内涵界定 |
2.1.1 高质量发展 |
2.1.2 产业结构调整 |
2.1.3 产业结构转型 |
2.1.4 产业结构升级 |
2.2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涉及的主要内容 |
2.2.1 方向动力 |
2.2.2 政策导向 |
2.2.3 模式选择 |
2.2.4 可行路径 |
2.2.5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 |
2.3 研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理论应用 |
2.3.1 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
2.3.2 资本有机构成学说 |
2.3.3 产业竞争原理 |
2.3.4 产业结构优化理论 |
2.3.5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原理 |
2.3.6 高质量发展学说 |
第3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纵览 |
3.1 产业结构构成状况 |
3.1.1 产业部门分布 |
3.1.2 主导产业选择 |
3.1.3 规模水平测度 |
3.2 产业结构的演进历程 |
3.2.1 以重工业为主导的初步工业化阶段(1952-1977) |
3.2.2 产业结构重型化的纠偏阶段(1978-1991) |
3.2.3 产业结构趋向合理的深入改革阶段(1992-2008) |
3.2.4 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全面转型升级阶段(2009-至今) |
3.3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取得的初步成效 |
3.3.1 三次产业比例关系有所改善 |
3.3.2 产业层次在缓慢提升 |
3.3.3 产业核心竞争力有所提高 |
3.3.4 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新格局正在形成 |
第4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4.1 问题表现 |
4.1.1 比例关系失调,结构层级不高 |
4.1.2 供需结构扭曲,产销矛盾突出 |
4.1.3 技术含量较低,创新能力不强 |
4.1.4 产品附加值偏低,资源能源消耗过高 |
4.1.5 受区域屏障制约,产业联动效应太小 |
4.2 症因探析 |
4.2.1 经济发展政策存在导向偏误 |
4.2.2 国际市场需求萎缩 |
4.2.3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制度环境欠佳 |
4.2.4 企业获利能力偏低,生产方式过于粗放 |
4.2.5 经济运行机制与管理体制尚不健全 |
4.2.6 要素价格上涨,比较优势丧失 |
4.2.7 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不够到位 |
第5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国际经验借鉴 |
5.1 美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做法与经验 |
5.1.1 制定、调整与完善产业政策 |
5.1.2 致力于不断推进科学技术创新 |
5.1.3 积极推动产业国际转移 |
5.1.4 提出并实施“再工业化”战略 |
5.2 日本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做法与经验 |
5.2.1 适时制定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战略 |
5.2.2 重点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 |
5.2.3 对外直接投资生产兼扩大内需 |
5.2.4 提升产业结构的信息化和服务化水平 |
5.3 德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做法与经验 |
5.3.1 推行积极的产业政策 |
5.3.2 鼓励支持产业技术创新 |
5.3.3 培养产业发展所需人才 |
5.3.4 稳步推进工业4.0 战略 |
5.4 国外经验对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启示 |
5.4.1 完善产业政策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
5.4.2 加快技术创新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动力 |
5.4.3 培养人才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撑 |
5.4.4 实施中国制造2025 战略,助力制造强国建设 |
第6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促进对策 |
6.1 营造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良好环境 |
6.1.1 建立健全现代化产业发展体系 |
6.1.2 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6.1.3 提升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公共服务管理能力 |
6.1.4 创新产业发展思路 |
6.2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
6.2.1 提升三次产业层级质量 |
6.2.2 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转变 |
6.2.3 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
6.2.4 促进各产业间的融合发展 |
6.3 提升自主创新与科技研发能力 |
6.3.1 积极构建科技创新体系 |
6.3.2 培育健康的创新环境 |
6.3.3 实现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的有机结合 |
6.3.4 重视人才的战略作用 |
6.4 转变企业经营管理模式 |
6.4.1 提升品牌建设能力 |
6.4.2 以内涵型扩大再生产为主要方式 |
6.4.3 实行现代化企业管理机制 |
6.4.4 改变经营发展理念 |
6.5 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6.5.1 继续推进结构性改革 |
6.5.2 进一步优化供给结构 |
6.5.3 完善要素市场配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符号表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意义 |
1.3 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框架 |
1.3.2 本文主要内容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 |
1.4.2 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积极作用 |
2.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有限性和反面作用 |
2.3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更新与完善 |
2.4 现有文献的不足和本文待研究议题 |
3 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与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 |
3.1 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含义 |
3.1.1 对发展中国家无专门明确规定:1947-1954年 |
3.1.2 对发展中国家概念有了初步界定:1954-1985年 |
3.1.3 发展中国家区别的引入:1986-1994年 |
3.1.4 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1995-2008年 |
3.1.5 发展中国家的再界定:2009年 |
3.2 WTO框架内发展中国家的自我认定模式 |
3.2.1 自我认定方式的沿革 |
3.2.2 自我认定的适用基础 |
3.2.3 自我认定方式的争议 |
3.3 WTO框架内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含义及渊源 |
3.3.1 WTO框架内的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 |
3.3.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沿革 |
3.3.3 特殊与差别待遇内容 |
4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依据 |
4.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 |
4.1.1 SDT的适用对象:发展中国家 |
4.1.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 |
4.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逻辑脉络 |
4.2.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意义 |
4.2.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内涵 |
4.3 理论模型构建 |
4.3.1 开放会员的MFN俱乐部(Open membership,OM博弈) |
4.3.2 排他性MFN俱乐部(Exclusive membership, EM博弈) |
4.3.3 将关税优惠纳入模型中 |
4.3.4 模型结论 |
5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具体使用情况分析 |
5.1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分类 |
5.1.1 特殊与差别条款具体分类 |
5.1.2 类别简介 |
5.1.3 简单评价 |
5.1.4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使用总体分析 |
5.2 WTO协定具体使用分析 |
5.2.1 1994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2 《服务贸易总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3 《贸易便利化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4 农业协定SDT条款分析 |
5.3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具体情况分析 |
5.3.1 中国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
5.3.2 中国入世的承诺水平远高于其它发展中国家 |
5.3.3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情况 |
6 中国因特殊与差别待遇受益的实证分析 |
6.1 背景 |
6.2 贸易特征性事实 |
6.2.1 中国部分产品的税率分布情况 |
6.2.2 中国部分产品的总体增长分析 |
6.3 理论机制和研究假说 |
6.4 实证方法和数据说明 |
6.4.1 计量模型设定 |
6.4.2 数据处理 |
6.5 实证结果分析 |
6.5.1 单变量分析 |
6.5.2 DID估计结果:基准回归 |
6.5.3 内生性问题:工具变量法 |
6.6 稳健性检验 |
6.6.1 平行趋势检验 |
6.6.2 安慰剂检验 |
6.7 扩展性分析 |
6.7.1 考虑出口国所在洲 |
6.7.2 考虑产品组影响程度差异 |
6.8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受益情况分析 |
6.8.1 SDT受益规模较小 |
6.8.2 SDT受益结构不均衡 |
6.8.3 可考虑“毕业”条款 |
6.9 中国受益产品的个别分析 |
6.10 实证分析意义 |
7 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研究 |
7.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改革困境 |
7.1.1 如何界定“特殊性” |
7.1.2 如何界定“差异性” |
7.1.3 特殊与差别待遇具体问题 |
7.2 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的影响因素和各国主张 |
7.2.1 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的影响因素 |
7.2.2 发达国家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看法 |
7.2.3 发展中国家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立场 |
7.3 保留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理由 |
7.3.1 SDT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 |
7.3.2 SDT对发达国家的重要性 |
7.3.3 SDT对世界贸易水平的重要性 |
7.4 科学合理应对发达国家诉求 |
7.4.1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不应采取自我认定的方式 |
7.4.2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应该取消特殊与差别待遇 |
7.4.3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被滥用 |
7.5 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建议 |
7.5.1 保留WTO框架内的自我认定方式 |
7.5.2 发展中国家应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 |
7.5.3 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
7.5.4 鼓励非线性的评估,采取产品差异化策略 |
7.5.5 “毕业”的主动承诺 |
7.5.6 推动WTO与其它国际组织就发展问题加强合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中国实际享受的SDT条款细则 |
附录2 WTO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名单 |
附录3 贸易便利化协定承诺情况 |
附录4 农业协定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 |
附录5 水果组产品代号说明 |
附录6 寡头垄断贸易模式的关税建立 |
附录7 特殊与差别待遇效应的实证分析 |
1. 背景 |
2. 对发展中国家的效应模型 |
2.1 模型说明 |
2.2 计量模型设定 |
2.3 数据说明 |
3. 实证分析及检验 |
3.1 回归结果分析 |
3.2 识别假设检验 |
3.3 稳定性检验 |
3.4 结论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方法及内容框架 |
第二章 渔业伦理的理论建构 |
2.1 渔业伦理的立论基础 |
2.1.1 逻辑起点 |
2.1.2 资源养护 |
2.1.3 可持续利用 |
2.2 渔业伦理的概念、地位和原则 |
2.2.1 概念溯源及研判 |
2.2.2 学科关联 |
2.2.3 相关原则 |
2.3 基本分类 |
2.3.1 渔业生态伦理 |
2.3.2 渔业社会伦理 |
2.3.3 渔业产业伦理 |
2.3.4 渔业科技伦理 |
第三章 基于伦理的渔业治理范式分析 |
3.1 渔业治理的元层次 |
3.1.1 合法性与正当性 |
3.1.2 渔业元治理 |
3.2 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 |
3.2.1 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治理理论 |
3.2.2 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治理理论 |
3.3 渔业伦理分析和评估 |
3.3.1 伦理分析矩阵 |
3.3.2 伦理评估工具 |
第四章 现代渔业治理的伦理进程 |
4.1 可持续渔业中的维度指向 |
4.1.1 时间维度 |
4.1.2 空间维度 |
4.1.3 人际维度 |
4.2 渔业治理之伦理难题 |
4.2.1 人与人的博弈 |
4.2.2 人与鱼的博弈 |
4.2.3 知与行的脱节 |
4.3 渔业治理之伦理突围 |
4.3.1 制定渔业伦理目标 |
4.3.2 开展渔业伦理决策 |
第五章 中国渔业治理的伦理议题 |
5.1 中国渔业道德基础与现代问题 |
5.1.1 中国传统智慧中的渔业伦理元素 |
5.1.2 中国现代渔业问题的伦理之维 |
5.2 中国现代渔业治理的绿色转型 |
5.2.1 发展阶段与模式进化 |
5.2.2 基于伦理的转型实践 |
5.2.3 未来发展的伦理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缩略语 |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基本概念的研究 |
1.2.2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模型的研究 |
1.2.3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评价体系的研究 |
1.2.4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方法的研究 |
1.2.5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的研究 |
1.2.6 关于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相关研究 |
1.2.7 研究述评 |
1.3 文章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文章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相关概念 |
2.1.1 产业的内涵 |
2.1.2 农业的内涵 |
2.1.3 国际竞争力的内涵 |
2.1.4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内涵 |
2.2 理论基础 |
2.2.1 比较优势理论 |
2.2.2 要素禀赋理论 |
2.2.3 竞争优势理论 |
2.3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分析框架 |
2.3.1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评价指标 |
2.3.2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路径选择 |
2.3.3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 |
2.3.4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分析框架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历史演进 |
3.1 农业机械化时期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1860-1945 年) |
3.1.1 土地制度改革促进美国农业经济大发展 |
3.1.2 农业半机械化与农业基本机械化的实现 |
3.1.3 以简单机械化维持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
3.2 农业现代化时期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1945-2000 年) |
3.2.1 家庭农场成为美国农业社会经济结构主体 |
3.2.2 农业机械化全面进步与农业科学化的实现 |
3.2.3 以农业科技创新提升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
3.3 新时代经济时期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2000 年以后) |
3.3.1 新世纪以来美国农业经济实现空前增长 |
3.3.2 农业贸易迅速扩张且持续保持贸易顺差 |
3.3.3 以外部市场需求支撑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测定与评价 |
4.1 基于显示性指标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实证分析 |
4.1.1 显示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1.2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具体测定 |
4.2 基于解释性指标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实证分析 |
4.2.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2.2 评价指标数据的处理 |
4.2.3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4.2.4 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 |
4.2.5 样本与数据来源 |
4.2.6 评价结果与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成本优势与差异化优势分析 |
5.1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成本优势分析 |
5.1.1 美国农业生产成本的总体变化 |
5.1.2 美国农业生产成本的构成分析 |
5.1.3 美国农业成本优势分析——以大豆和玉米为例 |
5.1.4 一个案例:美国与巴西大豆在中国市场的价格优势分析 |
5.2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差异化优势分析 |
5.2.1 以农业质量获取差异化优势 |
5.2.2 以农业安全保障获取差异化优势 |
5.2.3 以农业专业化营销获取差异化优势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基本影响因素分析 |
6.1 生产要素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1.1 丰富的天然资源为美国农业提供竞争基础 |
6.1.2 高水平的人力资本提高美国农业生产效率 |
6.1.3 技术创新是美国农业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 |
6.2 需求条件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2.1 国内需求助推美国农业竞争优势快速形成 |
6.2.2 国际需求驱动美国农业竞争优势明显增强 |
6.2.3 新兴市场促使美国农业竞争优势得以维持 |
6.3 相关与支持性产业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3.1 种子培育体系为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奠定基础 |
6.3.2 农产品加工业使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得到强化 |
6.3.3 冷链物流业促进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迅速扩张 |
6.4 农业经营主体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4.1 家庭农场在美国农业经营方式中占据主导地位 |
6.4.2 独资经营是美国农场类型中最常见的组织形式 |
6.4.3 专业化农场经营创造和保持美国农业竞争优势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辅助影响因素分析 |
7.1 政府因素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7.1.1 美国农业价格支持政策 |
7.1.2 美国农业资源支持政策 |
7.1.3 美国农业出口市场计划 |
7.1.4 美国农业信贷和税收政策 |
7.1.5 美国农业保险补贴机制 |
7.2 历史机遇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7.2.1 西进运动给美国农业发展带来重要契机 |
7.2.2 第二次世界大战促进美国农业发展提速 |
7.2.3 科技革命加快了美国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
7.2.4 世界人口暴增使美国农业继续蓬勃发展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经验教训及对中国的启示 |
8.1 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经验 |
8.1.1 一定的农业经营规模是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前提条件 |
8.1.2 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是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内在动力 |
8.1.3 强势的相关支持产业是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支撑 |
8.1.4 有效的联邦政府行为是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
8.2 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教训 |
8.2.1 长期产能过剩易使美国爆发农业经济危机 |
8.2.2 农业企业垄断使中小型农场经营压力增大 |
8.2.3 农业发展过程中造成的资源与环境的破坏 |
8.3 中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困境 |
8.3.1 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体系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 |
8.3.2 农产品国内库存高企与国际市场进口大量增加 |
8.3.3 农业育种和加工及冷链等社会化服务发展落后 |
8.3.4 农业经营规模太小且农业劳动者素质普遍偏低 |
8.4 对提升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启示 |
8.4.1 持续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 |
8.4.2 加快推进农业相关支持产业发展 |
8.4.3 多种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
8.4.4 增强农业劳动者素质和能力建设 |
8.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客观条件 |
2.1 习近平关于“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论述 |
2.1.1 “一带一路”倡议的本质意蕴 |
2.1.2 “一带一路”倡议的主要内容 |
2.1.3 “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意义 |
2.2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依据 |
2.2.1 国家顶层设计 |
2.2.2 地方政策规划 |
2.3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厚根基 |
2.3.1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历史渊源 |
2.3.2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文化底色 |
2.3.3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经济关联 |
2.3.4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跨境交往 |
第3章 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依托 |
3.1 辽宁沿海经济带 |
3.1.1 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现状概述 |
3.1.2 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的现存问题 |
3.1.3 针对辽宁沿海经济带现存问题的应对措施 |
3.2 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 |
3.2.1 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发展现状 |
3.2.2 当前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发展的制约因素 |
3.2.3 应对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现存问题的对策建议 |
3.3 沈阳经济区 |
3.3.1 沈阳经济区的基本态势 |
3.3.2 当前制约沈阳经济区发展的主要因素 |
3.3.3 解决沈阳经济区现存问题的基本路径 |
3.4 哈长城市群 |
3.4.1 哈长城市群发展情况概述 |
3.4.2 当前哈长城市群发展的制约因素 |
3.4.3 加快哈长城市群发展的重要举措 |
第4章 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四方平台 |
4.1 东进构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 |
4.1.1 构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的现实基础 |
4.1.2 构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的制约因素 |
4.1.3 推进东北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
4.2 西拓连接中蒙俄经济走廊 |
4.2.1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优势条件与发展态势 |
4.2.2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主要瓶颈 |
4.2.3 优化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路径选择 |
4.3 南下撬动环渤海经济圈 |
4.3.1 环渤海经济圈发展现状 |
4.3.2 环渤海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
4.3.3 撬动环渤海经济圈发展的对策建议 |
4.4 北上参与北极航线开发 |
4.4.1 我国参与北极航线开发的战略价值 |
4.4.2 我国参与北极航线开发的现实挑战 |
4.4.3 我国参与北极航线开发的基本策略 |
第5章 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路径 |
5.1 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推进方略 |
5.1.1 大连建设自由贸易港的优势条件 |
5.1.2 建设大连自由贸易港的重要战略价值 |
5.1.3 推进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对策建议 |
5.2 创建满洲里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全面开放第一品牌重镇推进构想 |
5.2.1 满洲里对外开放的历史沿革 |
5.2.2 满洲里开放发展的现存问题 |
5.2.3 创建满洲里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全面开放第一品牌重镇的品牌识别与塑造 |
5.3 开发渤海海峡跨海通道 |
5.3.1 开发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的历史沿革和现实进展 |
5.3.2 开发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的重要战略价值 |
5.3.3 开发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的可行性分析 |
5.3.4 加快推进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开发的建议 |
5.4 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 |
5.4.1 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动力解析 |
5.4.2 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的主要挑战 |
5.4.3 推进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的基本策略 |
第6章 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时代价值 |
6.1 塑造全球化包容性发展的中国范例 |
6.1.1 把握全球化模式深度调整下的历史机遇 |
6.1.2 提供东北亚各国共话发展的沟通平台 |
6.1.3 促进东北地区跨境民族文化传承发展 |
6.2 打造全国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区域示范 |
6.2.1 完善国家区域经济总体布局 |
6.2.2 推进京津冀与东北地区协同发展 |
6.2.3 提升东北地区城市群整体实力 |
6.3 创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东北机遇 |
6.3.1 形成东北地区产业发展新动能 |
6.3.2 打通东北地区对外开放大通道 |
6.3.3 开创东北地区对外贸易新局面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中外研究现状评析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缘起及最新立法趋势 |
第一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初始 |
一、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及相关概念 |
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缘起和发展 |
第二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国内法最新立法趋势 |
一、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国内法体系 |
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最新立法趋势 |
三、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东道国最新立法趋势 |
第三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国际法最新立法趋势 |
一、海外投资保险国际法体系 |
二、BIT的待遇条款的最新趋势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性 |
三、区域性协定的待遇条款最新趋势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性 |
四、多边公约——《汉城公约》之历程及修订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石 |
第一节 外交保护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关联性 |
一、海外投资保险是“以国家名义” |
二、海外投资保险是“其他和平手段” |
第二节 全球治理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关联性 |
一、符合全球治理下多元化主体参与的特征 |
二、全球治理下的海外投资保险是解决多元化主体间摩擦的路径 |
三、MIGA为海外投资保险建立一个稳定的权利分配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考察 |
第一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定义、分类与各国实践 |
一、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定义 |
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外延 |
三、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域外实践 |
第二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的合并式立法模式 |
一、美国等国基于对外援助或发展政策的合并式立法模式 |
二、日本等国基于出口信用保险与海外投资保险合并式立法模式 |
第三节 混合式立法模式难以成为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投资母国的普遍选择 |
一、混合式立法模式的立法体系呈碎片化 |
二、混合式立法模式过度倚重规范性文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海外投资保险契约的存疑及厘清 |
第一节 海外投资保险契约的性质 |
一、海外投资保险契约是信用保险合同的质疑 |
二、海外投资保险契约是财产保险合同的诘问 |
第二节 海外投资保险契约于境外子公司的效力 |
一、海外投资保险契约无权约束境外子公司的情形 |
二、海外投资保险契约可以约束境外子公司的情形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条约对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行使的瓶颈及突破 |
第一节 美式BIT极少规定代位求偿权条款的分析 |
一、美式BIT未规定或极少规定代位求偿权条款的现实 |
二、美式BIT未规定或极少规定代位求偿权的原因及弊端 |
第二节 区域性条约中的代位求偿权条款 |
一、对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施加了严格条件的ACIA式区域性条约 |
二、《设立阿拉伯国家间投资担保公司公约》的代位求偿权条款 |
第三节 多边条约——《汉城公约》下的代位求偿权行使、困境及其出路 |
一、由MIGA行使代位求偿权 |
二、MIGA代位求偿权的困境及其出路 |
第四节 通过ICSID行使代位求偿权的难题及路径 |
一、以自己的名义通过ICSID行使代位求偿权的难题 |
二、规避以自己的名义通过ICSID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保海外投资保险实证研究 |
第一节 “中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保海外投资保险实证研究的必要性 |
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中国企业投资的重点领域 |
二、“一带一路”沿线风险呈复杂性 |
三、中国企业未重视“中信保”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风险保障的作用 |
第二节 “中信保”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各类政治风险定性分析 |
一、“中信保”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传统政治风险定性 |
二、“中信保”尚未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遭遇的非传统政治风险的定性 |
三、传统与非传统政治风险的关联性 |
四、MIGA给予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政治风险救济 |
第三节 “中信保”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各类政治风险定量分析 |
一、基于“中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政治风险保险的定量 |
二、“中信保”调研结果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问题 |
第一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问题概述 |
一、“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的内涵及外延 |
二、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外延 |
第二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混合式立法模式及BIT问题 |
一、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混合式立法体系组成 |
二、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国内立法“缺”在何处 |
三、中国签订的BIT之“旧”阻碍海外投资保险的发展 |
第三节 “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的疑问 |
一、“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分属两种有名合同的情形 |
二、“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之缺失 |
第四节 “中信保”海外投资保险的法律纠纷实证分析 |
一、被保险人与“中信保”纠纷的准司法救济分析 |
二、“中信保”与东道国之间的代位求偿权纠纷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外国立法模式启示及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因应 |
第一节 外国立法模式的启示 |
一、日本合并式立法模式的启示 |
二、美国的合并式立法模式更加契应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现实 |
第二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立法内容的因应 |
一、“海外投资保护法”的具体立法建议 |
二、海外投资保险国际立法——BIT之“革新” |
第三节 弥补“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之缺失对策 |
一、规范保险责任条款 |
二、规范“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中的免除责任条款 |
三、规范“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征收险的赔偿标准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一带一盟”背景下中俄农业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
1.3.1 “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 |
1.3.2 中俄自贸区 |
1.3.3 中俄农业国际合作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参考文献 |
第2章 “一带一盟”背景下中俄农业合作理论基础 |
2.1 “一带一路”倡议概述 |
2.1.1 “一带一路”倡议概念 |
2.1.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合作现状 |
2.2 “欧亚经济联盟”概述 |
2.2.1 欧亚经济联盟由来 |
2.2.2 欧亚经济联盟与“一带一路”对接的历史机遇 |
2.3 农业产业布局的影响因素 |
2.3.1 农业产业布局的国内影响因素 |
2.3.2 农业产业布局的国际影响因素 |
2.4 博弈论 |
2.4.1 博弈论理论模型 |
2.4.2 博弈过程 |
2.4.3 全球农产品供应的博弈 |
2.5 农业产业外商直接投资相关理论 |
2.5.1 垄断优势理论 |
2.5.2 比较优势投资理论 |
2.5.3 重要农产品供应的PSR机理 |
2.5.4 区域产业合作相关理论 |
2.6 相关分析模型 |
2.6.1 GM(1,1)灰色预测模型 |
2.6.2 Verhulst模型 |
2.6.3 贸易引力模型 |
2.7 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3章 中国农产品供需分析 |
3.1 中国宏观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 |
3.2 中国农业产业现状及农产品需求预测 |
3.2.1 中国农业产业现状 |
3.2.2 基于Verhulst模型的中国农产品消费需求预测 |
3.3 中国国内农产品供需矛盾 |
3.3.1 国内农产品供给现状 |
3.3.2 中国国内农产品供给与需求矛盾 |
3.4 中国农产品对外需求分析 |
3.4.1 我国农产品贸易现状 |
3.4.2 基于灰色预测模型的大豆进口需求预测 |
3.4.3 基于灰色预测模型的小麦进口需求预测 |
3.4.4 基于灰色预测模型的木材进口需求预测 |
3.4.5 基于灰色预测模型的水产品进口需求预测 |
3.5.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农产品进口需求预测结果分析 |
3.6 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4章 中俄农业产业资源与政策 |
4.1 中国农业产业资源与政策 |
4.1.1 农业产业资源 |
4.1.2 我国对俄合作的鼓励措施 |
4.1.3 对外合作中的金融支撑 |
4.2 俄罗斯农业产业资源与开发政策 |
4.2.1 产业资源禀赋 |
4.2.2 俄罗斯投资环境 |
4.2.3 中俄两国农业产业等投资日益深化 |
4.3 俄罗斯农产品港口投资探究 |
4.3.1 俄罗斯农产品港口投资可行性 |
4.3.2 俄罗斯远东地区农产品港口现状 |
4.3.3 俄罗斯远东地区农产品港口开发思路 |
4.4 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5章 中俄农业合作效应分析 |
5.1 基于经济利益分析 |
5.1.1 中俄农产品贸易现状 |
5.1.2 部分农产品种植效益分析 |
5.1.3 中俄间物流效益分析 |
5.2 基于社会效益分析 |
5.2.1 虚拟耕地进口 |
5.2.2 “虚拟林地”进口 |
5.2.3 金融合作 |
5.2.4 区域发展 |
5.3 中俄农业合作面临的挑战 |
5.3.1 激化经济安全观念矛盾 |
5.3.2 加剧经济利益冲突 |
5.3.3 显露文化认知差异 |
5.4 正负效应下中俄农业合作可行性分析 |
5.4.1 基于博弈论的正负效应对比 |
5.4.2 基于交易成本的正负效应对比 |
5.4.3 基于比较优势投资理论的正负效应对比 |
5.5 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6章 “一带一盟”背景下中俄农业合作模式的风险评价 |
6.1 国家间农业合作的模式 |
6.1.1 纯贸易合作模式 |
6.1.2 投资参股合作模式 |
6.1.3 海外并购合作模式 |
6.2 纯贸易合作模式风险评价 |
6.2.1 宏观风险 |
6.2.2 主体风险 |
6.2.3 技术风险 |
6.2.4 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法的风险评价 |
6.3 投资参股合作模式风险评价 |
6.3.1 宏观风险 |
6.3.2 主体风险 |
6.3.3 技术风险 |
6.3.4 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法的风险评价 |
6.4 海外并购合作模式风险评价 |
6.4.1 宏观风险 |
6.4.2 主体风险 |
6.4.3 技术风险 |
6.4.4 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法的风险评价 |
6.5 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7章 “一带一盟”背景下中俄农业合作战略 |
7.1 中俄农业合作对中国农产品供应安全的意义 |
7.1.1 中俄农业合作对国民经济发展稳定的意义 |
7.1.2 中俄农业合作对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稳定的意义 |
7.1.3 中俄农业合作对农业产业上下游发展稳定的意义 |
7.2 中俄农业合作中的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 |
7.2.1 国内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 |
7.2.2 “一带一盟”背景下海外农业资源开发战略 |
7.2.3 “一带一盟”背景下重要农产品储备战略 |
7.2.4 “一带一盟”背景下“藏粮于地”发展战略 |
7.3 “一带一盟”背景下重要农产品供应安全的策略 |
7.3.1 优势互补,投资促进口 |
7.3.2 建立农业自由贸易区 |
7.3.3 促进民营企业健康“走出去” |
7.4 小结 |
第8章 结论 |
8.1 主要成果与认识 |
8.2 创新点 |
8.3 不足与展望 |
8.3.1 不足 |
8.3.2 展望 |
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一、 发表论文 |
二、 参加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8)基于国际比较的中国渔业发展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1.相关概念界定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3.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三)本文研究方法与创新 |
1.研究方法 |
2.创新点 |
二、研究内容和相关理论 |
(一)研究内容 |
(二)相关理论概述 |
1.产业政策理论 |
2.可持续发展理论 |
3.习近平关于新发展理念的相关论述 |
4.供应链理论 |
三、中国渔业发展政策的历史脉络 |
(一)中国渔业发展概述 |
1.近代的渔业发展 |
2.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渔业发展 |
3.改革开放后的渔业发展 |
4.党的十八大后的渔业发展 |
(二)中国渔业政策的实践与特点 |
1.渔业管理 |
2.渔业政策发展 |
3.渔业政策的特点 |
四、渔业发展政策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
(一)亚洲——日本渔业政策 |
1.渔业管理机构 |
2.渔业管理原则 |
3.渔业政策 |
4.渔业具体制度 |
(二)美洲——美国和加拿大渔业政策 |
1.美国渔业政策 |
2.加拿大渔业政策 |
(三)欧洲——欧盟渔业政策 |
1.渔业管理机构 |
2.渔业管理原则 |
3.渔业政策 |
(四)政策特点与启示 |
1.政策特点 |
2.启示 |
五、基于国际比较的中国渔业政策的SWOT分析与建议 |
(一)中国渔业发展政策的SWOT分析 |
1.优势(S) |
2.劣势(W) |
3.机会(O) |
4.威胁(T) |
(二)对中国渔业政策提出的建议 |
1.我国渔业管理和政策要坚持新发展理念 |
2.不断深化渔业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专业化的渔业管理 |
3.健全渔业法律政策,扩大渔业管理规模 |
4.强化渔业管理措施,调整渔业发展模式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9)中澳FTA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中国农产品贸易开放格局 |
1.1.2 中澳自贸区典型特点及重要意义 |
1.1.3 中国农业区域发展非均衡性 |
1.1.4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技术路线 |
1.2.3 研究方法 |
1.2.4 数据资料 |
1.3 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1.3.1 研究创新 |
1.3.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中澳自贸区经济效应评估 |
2.2 贸易自由化与居民食物消费 |
2.3 自贸区框架下贸易增加值分解 |
2.4 文献述评 |
第三章 中澳农产品贸易结构 |
3.1 中澳农产品贸易结构演变 |
3.2 中澳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演变 |
3.2.1 中澳农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 |
3.2.2 中澳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 |
3.3 中澳不同要素禀赋类型农产品贸易结构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澳FTA对我国整体农业经济的影响 |
4.1 模型框架与数据处理 |
4.1.1 全球贸易分析模型 |
4.1.2 数据处理、模型校准及情景设定 |
4.2 中澳FTA对我国整体农业经济的影响——生产端 |
4.2.1 中澳FTA对我国整体农业经济的影响——宏观层面 |
4.2.2 中澳FTA对我国整体农业经济的影响——产业层面 |
4.2.3 中澳FTA对我国整体农业经济的影响——进出口贸易 |
4.3 中澳FTA对我国整体农业经济的影响——消费端 |
4.3.1 贸易自由化对居民食物消费结构的影响机制 |
4.3.2 标准GTAP模型家庭消费需求系统 |
4.3.3 中澳FTA对居民食物消费结构的影响效应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影响 |
5.1 世界投入产出模型 |
5.2 贸易增加值分解 |
5.3 链接机制 |
5.4 贸易增加值分解测算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区域CGE数据库完善与分解拓展 |
6.1 Sino-TERM模型框架结构 |
6.2 Sino-TERM数据库构建与修正 |
6.2.1 Sino-TERM数据库构建 |
6.2.2 Sino-TERM数据库修正调整 |
6.3 Sino-TERM模型中传统Fan分解拓展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澳FTA对区域农业经济效应影响 |
7.1 标准GTAP模型与Sino-TERM链接 |
7.2 Sino-TERM模型宏观经济闭合 |
7.3 Sino-TERM模型模拟结果 |
7.3.1 宏观经济变化——BOTE分析 |
7.3.2 宏观经济指标的区域异质性 |
7.3.3 主要农业部门产出波动的区域异质性 |
7.4 Sino-TERM模型Fan分解及拓展 |
7.4.1 Sino-TERM模型中传统Fan分解 |
7.4.2 Sino-TERM模型中Fan分解拓展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启示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2.1 国家层面的政策启示 |
8.2.2 贸易增加值层面的政策启示 |
8.2.3 贸易自由化与居民食物消费的政策启示 |
8.2.4 区域层面的政策启示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农产品部门分类 |
附录 B 标准GTAP模型主要机制 |
附录 C 中澳FTA对农产品贸易增加值的重塑效应 |
附录 D 中澳FTA对主要农产品产出的区域异质性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欧日经济伙伴协定的综合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全球区域一体化的发展特点 |
1.1.2 欧盟和日本的自贸区战略 |
1.1.3 中国的自贸区战略 |
1.1.4 选题和研究目的 |
1.2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和逻辑框架 |
1.3.2 创新点和存在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探索 |
2.1 文献综述 |
2.1.1 区域经济一体化效应的文献综述 |
2.1.2 欧日自贸区效应的文献综述 |
2.1.3 文献评述 |
2.2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有关理论 |
2.2.1 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
2.2.2 自贸区相关理论 |
2.2.3 理论评述 |
第3章 欧日签署EPA的背景与基础 |
3.1 货物贸易情况 |
3.1.1 总体货物贸易情况 |
3.1.2 双边贸易情况 |
3.1.3 贸易竞争性和互补性分析 |
3.2 服务贸易发展 |
3.3 双向投资发展 |
3.4 比较优势分析 |
3.5 竞争优势分析 |
3.6 产业内贸易分析 |
第4章 欧日EPA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
4.1 主要内容 |
4.1.1 货物贸易 |
4.1.2 服务贸易 |
4.1.3 非关税壁垒 |
4.1.4 投资自由化 |
4.2 主要特点 |
第5章 欧日EPA的经济效应 |
5.1 经济效应的理论分析 |
5.1.1 贸易效应 |
5.1.2 投资效应 |
5.1.3 竞争效应 |
5.1.4 轮轴-辐条效应 |
5.2 基于引力模型的实证分析 |
5.2.1 模型简述 |
5.2.2 数据与方法 |
5.2.3 结果分析 |
5.3 基于GTAP模型的实证分析 |
5.3.1 关税削减程度 |
5.3.2 模型和模拟方案 |
5.3.3 结果分析 |
第6章 欧日EPA的社会、环境和规则治理效应 |
6.1 社会效应 |
6.1.1 理论分析 |
6.1.2 基于GTAP模型的实证分析 |
6.2 环境效应 |
6.2.1 理论分析 |
6.2.2 基于LMDI模型的实证分析 |
6.3 规则治理效应 |
6.3.1 补贴和国有企业 |
6.3.2 公司治理和市场导向 |
6.3.3 可持续发展 |
6.3.4 政府采购 |
6.3.5 投资保护 |
第7章 对中国发展的影响 |
7.1 中国与欧日双边合作情况 |
7.1.1 双边贸易 |
7.1.2 双向投资 |
7.2 中国与欧日贸易分析 |
7.2.1 竞争性和互补性 |
7.2.2 比较优势 |
7.2.3 竞争优势 |
7.2.4 产业内贸易 |
7.3 欧日EPA对中国的影响 |
7.3.1 理论分析 |
7.3.2 实证分析 |
第8章 结论和政策建议 |
8.1 结论 |
8.1.1 欧日EPA的综合效应 |
8.1.2 欧日EPA对中国的影响 |
8.2 政策建议 |
8.2.1 加快实施中国自贸区战略的重要意义 |
8.2.2 加快实施中国自贸区战略的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欧盟最新食品安全政策调整对我国渔业生产和贸易的影响(论文参考文献)
- [1]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D]. 韩美琳. 吉林大学, 2021(01)
- [2]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D]. 徐乾宇.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02)
- [3]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D]. 何妤如. 上海海洋大学, 2021(01)
- [4]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研究[D]. 孙彤彤. 吉林大学, 2021(01)
- [5]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研究[D]. 张晨瑶.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4)
- [6]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 刘笑晨.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4)
- [7]“一带一盟”背景下中俄农业合作研究[D]. 吴頔. 吉林大学, 2020(01)
- [8]基于国际比较的中国渔业发展政策研究[D]. 杨昭.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9]中澳FTA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影响研究[D]. 周玲玲.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10]欧日经济伙伴协定的综合效应研究[D]. 王宇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