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重劳动关系探源及其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赵红梅,贾洁[1](2021)在《共享用工的性质、法律关系辨析与法律制度的构建完善》文中研究说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共享用工模式成为近几年较为热门的用工模式。共享用工在性质上不同于劳务外包、员工借调、劳务派遣,属于独立的新的灵活用工形态。在共享用工中,供工单位与共享员工之间存在实体可消失劳动关系,缺工单位与共享员工之间存在虚实可转换劳动关系。本研究认为,欲实现对共享用工的规范和对共享员工权益的保护,在程序性方面应构建供工单位工会参与签订共享用工协议并监督其履行制度、共享用工协议行政备案与行政监督制度,在实体性方面应构建完善有关共享用工条件和期限限定、劳动关系变动等制度。
伟力斯[2](2021)在《双重劳动关系下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双重劳动关系下,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承担在劳动争议中是一个绕不开又不易解决的问题。该文为了解决双重劳动关系下工伤保险责任承担问题,通过各类法学书籍及知网等网络资源的途径收集和阅读大量相关文献资料,亦分析已经生效的关于双重劳动关系下工伤保险责任纠纷司法案例裁判结果,对案例中双重劳动关系下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承担的不同进行比较,探讨其区别之处,并对所有文献归纳整理出:在双重劳动关系下,劳动者因工负伤,一般情况下由劳动者负工伤时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通过司法案例不难看出,实务中劳动市场相当复杂,劳动形式日新月异,有些时候很难准确公平的判定劳动者负伤时是受哪一个用人单位的管理,为哪一个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因此,参考美国的“共同雇主责任”,笔者提出了两个用人单位的连带责任制度,无法确定具体的责任主体时两个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参照司法案例提出了补充责任制度,用人单位有过错,依据主观恶性对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承担补充责任。该成果将对双重劳动关系下,准确认定工伤赔偿责任主体有很大的帮助,实务中解决双重劳动关系工伤保险责任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李佳鑫[3](2021)在《浅析我国现行劳动法律下的双重劳动关系界定》文中研究表明国内的劳动制度跟随着时代的步伐变得多样化了起来,各个用人单位各个行业都产生了新的招聘用人形式。其中一种非常主要的形式就是笔者在本文中进行详细论述的双重劳动关系。但是我国这些年在双重劳动关系方面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仅是进行了一些不清晰不明确的限制和规范,对于在用人单位的具体招聘录用过程出现的复杂的双重劳动关系并没有给出非常具体的规制,致使在现阶段具体的用工过程里双重劳动关系的争议处理没有一个实用性强的合理化标准。为此,笔者在结合当前的经济社会状况和现行的劳动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对如何界定双重劳动关系和更加细致具体全面的保护劳动者所拥有的合法权益展开了初步的研究和探索。
宋哲琦[4](2020)在《《装饰》杂志设计文化发展研究(1958-2018)》文中研究指明《装饰》作为国内重要的艺术设计类核心期刊,从1958年创刊起,与中国设计共同成长,记录了工艺美术与现代设计的发展历程,汇集了国内外着名专家学者。以《装饰》作为展现学术思想、指导学科实践的平台。本文以《装饰》发展历程为线索,通过期刊分析、文献分析、表格梳理、人物访谈等的研究方法,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内容侧重点将杂志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来进行分析,论述《装饰》与中国设计文化发展之间的关联,并对20年来的杂志内容进行系统的整理,更全面的阐述该杂志的发展历程与时代背景下相互影响的关系,以及对《装饰》、对中国设计文化、教育的作用与影响进行总结。
刘小林[5](2020)在《双重劳动关系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劳动法建立在单一劳动关系的基础理论上,实行单一调整模式。双重劳动关系兴起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劳动关系呈现出了多样化的态势,在现有的劳动法体系内对双重劳动关系进行调整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十分不利,其处理方式往往为只承认一重劳动关系,其他的按照劳务关系进行处理,这样做违背了法律本质,有违公平正义。更新单一劳动关系理念,对双重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设计与完善,来化解法律与现实接轨时的矛盾。本文以四个部分对双重劳动关系进行了概括分析:第一部分首先对双重劳动关系进行了法理分析。从双重劳动关系的概念、特征入手,明确本文要讨论的范围。对双重劳动关系进行分类,以是否实际履行劳动关系将其分为“虚实并存”、“实实并存”的类型,“实实并存”类型又细分为完全全日制、完全非全日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结合的类型。其次,归纳了目前对双重劳动关系的争议及其观点,明确确立双重劳动关系合法性地位的必要性。第二部分通过德、法、美三个国家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及相关情况进行概括评价,分析适合我国国情的相关内容,吸取有益的国外经验。第三部分梳理了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分析目前法律规定上的不足。并具体从法律地位、劳动基准、劳资地位及社会保障方面论证我国现行双重劳动关系法律规制的缺陷。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建议。首先以基本法的形式明确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地位;其次,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基准,保障工作时间和最低工资,对不同类型的双重劳动关系适用不同的最高工时制度;再次,在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设计中兼顾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对劳动者的择业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保障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权和商业秘密;最后,在工伤保险方面,确立工伤保险责任分配原则。在养老保险方面,统一账户,明确各用人单位均有缴纳养老保险的义务。并对具体责任分配和缴纳比例进行设计,使社会保障实操性更强。
蒋孝明[6](2019)在《网络人的哲学研究》文中认为网络人是生活在网络媒介环境之中的,主动使用网络并与网络产生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规定、相互塑造关系的,依托网络在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来实现更好地生存与发展的,在网络态度、网络心理、网络行为、网络价值等等上具有一定共性特征的社会群体。网络人兼具“现实的”和“虚拟的”双重身份,并且能够在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之间来回地穿梭,不停地转换。网络人的产生与当今人类媒介变革有着莫大的关联。历史上每一种新媒介的出现,都空前地提升了人类传播的能力,丰富和完善了人类传播的体系,推动了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时至今日,互联网作为一种最新型的媒介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普及,它广泛地渗透到人类社会结构之内,深度地融合在人类社会生活之中,开启了属于互联网时代的人类信息文明的历史新纪元。互联网不仅使人类社会的整体面貌焕然一新,而且还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地改变着人的生产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甚至连人的风俗习惯、道德伦理、价值观念、心理特征等等也都随之发生改变。毋庸置疑,互联网对人的生存的影响是深刻的,对人的发展的意义是重大的,它正以一种难以抗拒的强大力量全面地改变着人、塑造着人。由此,便催生出了网络人这种新兴的社会群体。当前,互联网正以日新月异地方式飞速向前发展,人与网络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规定、相互构建也还在不断地加深。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提出网络人概念并运用哲学的思维和方法来研究网络人的相关问题,就是希望通过阐明网络人生成的原因、考察网络人生存的状态、探索网络人发展的动力、揭示网络人发展的规律、反思网络人的异化、提出培育网络人的对策;从而让当今的网络人自己认清自己的生存境遇,自己掌握自己的发展命运。本文正文由五部分构成,分别为:第一章,媒介依赖与网络人的生成。人对网络媒介的依赖是网络人生成的必要条件。通过梳理人类媒介形态的历史变迁,揭示每种媒介形态对人和社会的积极作用;通过考察媒介依赖的理论溯源,指出当前人们的媒介依赖已经全面向网络依赖转向;在此基础上,从内部原因和外部环境两方面来论证网络依赖促使网络人的生成。对网络人概念下定义,并归纳网络人的身份特征和行为特点。第二章,网络人的网络化生存。依托于现代高新网络信息技术,网络人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网络化生存方式。在网络化生存下,网络人收获了源于现实但又超越现实的另类的生存体验。通过界定网络化生存的性质,明确指出网络化生存具有二重性。运用哲学的思维方式和方法对网络化生存下主体与客体的状况、主体性与主体间性的变化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分析,并对网络人的网络化生存做出三个阶段上的形态划分。第三章,网络人的网络化发展。网络为网络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为推动现实网络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新的场域和新的动力。以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为框架,分析虚拟实践对网络人本质的发展;说明网络人在各发展维度上的深入;指出在有利的网络条件的推动下,网络人能够向实现自由全面发展更加迈进一步。第四章,网络人的异化及其反思。从实然状态来看,网络人的发展不是无代价的提升,而往往是伴随着高度异化的发展。通过概念辨析和现象描述来厘清异化、网络异化以及网络人异化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明确网络异化的实质是网络人的异化。归纳网络人异化的种种外在表现,进而指出网络人的发展还面临着自由、民主、平等、和谐的困境,并对网络人的异化进行严肃而深刻地反思。第五章,培育具有中国特色文明网络人的对策。网络虽然没有边疆地域之别和国界之分,但是网络人却是有国家、民族、地域等具体归属性特征的。中国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网络技术、教育水平等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异,决定了我们对网络人的培育必须要具有中国特色。从个体、群体、类三个层面,提出了强化网络人主体自觉自律、促进中国特色网络文化自信自强、以人为本推进网络社会治理、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科学对策。
黄敏[7](2019)在《关联企业间劳动者调派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关联企业是指相互间存在控制和从属关系或具有施加重大影响能力并有独立法律地位的企业间的联合形态。基于关联关系的存在以及出于业务经营或降低劳动用工成本的实际需要,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调派到关联企业提供劳动的做法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已愈发常见。劳动者调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的长期性变更或调整,而关联企业间劳动者调派是在关联企业这一企业联合体中长期性地变更或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地点的企业用工方式。通过归纳和分析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调派到关联企业工作所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例,发现在此类社会关系、行为模式中较普遍、复杂的法律问题是劳动关系的主体识别问题、具体劳动法定义务的履行和具体劳动争议中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我国当前法律制度对此调整模式是坚守传统的单一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和理念来判定关联企业间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状态,以此为基础进行权责分配,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劳动关系的主体识别和雇主责任的承担问题,但是由于关联关系的存在以及立法对双重劳动关系的模糊态度,致使上述问题并没有得到科学合理地解决。据此,本文研究对象是在关联企业间进行劳动者调派所产生的法律问题。研究方法主要是文献研究法和归纳分析法。逻辑结构是在界定清楚研究对象具体内涵的基础上,详细阐述存在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而分析问题产生的一般性原因,最后找寻解决问题的可行性设想。文章由引言、正文、结论三部分组成,正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关联企业的法律内涵以及关联企业间劳动者调派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以此来明确本文研究论题的主体范围。第二部分,详细阐述了关联企业间劳动者调派所引发的劳动法律问题,具体表现为关联企业和劳动者间劳动关系的认定存在困境以及关联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的履行存在争议。第三部分,主要是从企业调职权的行使边界、我国劳动法律规范中劳动关系的确定标准、关联企业的法律人格及双重劳动关系的立法现状等角度分析了关联企业间进行劳动者调派所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的成因。第四部分,主要是从关联企业间劳动者调派权利行使的规范、填补劳动立法中对双重劳动关系立法的不足、明确关联企业责任承担的裁判依据以及合理分配此类劳动争议中的举证责任等方面,找寻解决因关联企业间劳动者调派而引发的法律问题的可行性设想。本文研究发现:第一,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关联企业间由于关联关系的存在,单个企业的独立性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削弱。与劳动者相关的是由于单个企业的劳动用工要协调和配合整个关联经济联合体的整体用工安排,劳动者存在着在整个关联经济联合体内被调派的可能。第二,在关联企业间进行劳动者调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容易在劳动关系的主体认定、具体劳动法定义务的履行等方面产生争议和纠纷。由于我国劳动立法规范中对关联企业的法律人格缺乏明确规定,对双重劳动关系态度模糊,致使上述争议尚不能形成共识性的裁判结论。第三,在关联企业间劳动者调派所引发的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往往需要对关联关系的存在、关联企业间存在混同用工等方面承担证明责任,但由于劳资地位的不对等,身为弱势群体一方的劳动者很难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材料,最终沦为合法权益受损的一方。因此,本文建议:应当高度重视关联企业间进行劳动者调派对单一劳动关系的冲击、对劳动法法定义务履行的影响以及给具体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制造的困境。从明确关联企业间劳动者调派的行为依据以及严格裁判机构对劳动者调派行为的审查标准来规范关联企业间的劳动者调派行为。同时在劳动立法中明确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地位以及在劳动司法裁判中明确关联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判断依据、合理分配劳动者的举证责任来解决因关联企业间劳动者调派引发的法律问题。
尹琳[8](2018)在《双重劳动关系的司法认定和责任承担》文中研究指明双重劳动关系的司法认定和双重劳动关系下各个用人单位的责任承担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双重劳动关系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但目前司法实践中否定双重劳动关系的声音依然存在,大量双重劳动关系得不到承认。此外,由于现行的劳动法律制度建立在“一重劳动关系”基础之上,其对双重劳动关系下的新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二倍工资责任、各个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否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责任并未作规定,造成司法实践中裁判尺度不一的现象,部分裁判免除了双重劳动关系下用人单位的相关责任承担,实则变相鼓励了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亦会导致劳动关系被随意解除的不利后果。现行法律亦未对双重劳动关系下各个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作进一步的规定,实践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此争议较大。双重劳动关系案件畸高的上诉率反映出目前的司法裁判结果并不能让涉诉人满意,亟待修正。除结语外,本文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以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裁判的一则双重劳动关系纠纷案引出本文主要论述的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劳动者能否在同一时间段内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第二个问题是双重劳动关系下各个用人单位对于劳动法规定的相关责任义务应当如何承担。第二部分阐明了双重劳动关系的内涵,列举了双重劳动关系在实践中常见的一些表现形式并按一定的标准对双重劳动关系作了相应的分类。第三部分指出了双重劳动关系在司法认定中存在的两个主要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否定双重劳动关系的声音依然存在,第二个问题是对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范围过窄。经研究分析,笔者认为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五个方面,一是“一重劳动关系”理念根深蒂固;二是立法的非正面回应;三是部分鼓励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立法层次低、可操作性差;四是现行社保缴纳制度的阻碍;五是对突破最高工时的担忧。第四部分对如何解决双重劳动关系司法认定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首先是要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其次是要坚持开放性的判断标准。指出我国法律实际上并没有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这一非标准劳动关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具有重大意义。同时论述了放开双重劳动关系认定范围的必然性和可行性,指出在认定双重劳动关系时应以普遍许可为原则,以个别禁止为例外,并对例外情形作了列举。第五部分梳理了目前司法实践中各地各级司法机构、准司法机构对双重劳动关系下各个用人单位在二倍工资责任承担、经济补偿金责任承担以及工伤保险责任承担三方面的做法,在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部分地方立法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笔者认为,双重劳动关系下的新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亦需要承担二倍工资责任;双重劳动关系下各个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责任应当以承担为一般情形,以不承担为例外情形;劳动者在两个用人单位同时就业时发生工伤,由工伤事故发生时劳动者为之工作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相关工伤待遇不可双得。
胡峻[9](2018)在《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中国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概念就是蕴含在马克思主义一系列理论思想中,其关于理想和信念论述的主要立场、观点和方法的总称。理论主题包括共产主义的崇高信仰、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永恒理想、“两个必然”方向的坚定信念和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最终理想。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有其形成和发展之纵向的发展脉络;与空想社会主义相比较,也有其横向的差异。在纵横分析的基础上,提炼概括出其理论特征。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始终以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为最高指引。近百年来,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进行中国化,带领中国人民为“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不懈奋斗,以新中国成立和改革开放为时间节点,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阶段、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阶段。按照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理论,对改革开放后,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中国化进行全面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纵向上厘清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中国化的三个历史阶段基本进程和逻辑,横向上按照中国梦的三方面主要内涵分析国家、民族、人民三个主体和富强、振兴、幸福三个主题的关系。依据中国梦的基本内涵,即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三个方面,分别从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具体的三方面思想,分别探讨和分析国家富强之梦、民族振兴之梦和人民幸福之梦。从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四个理论主题思想出发,即在共产主义的崇高信仰统摄下,直接的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永恒理想和“自由人联合体”的终极理想主题,以及“两个必然”的坚定信念衍生的跨越“卡夫丁峡谷”的思想,对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的关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思想进行探源;同时,也对中国化理想信念三方面内涵的实现途径,进行梳理和概括。至此,以改革开放后,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中国化,探源得出中国梦的思想,形成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与中国梦的理论渊源的基本理论。基于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纵横分析,尤其是横向三方面内涵的探源,实现途径等分析,就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中国化关于中国梦的价值意蕴,即中国梦是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统一和中国梦对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继承与创新。通过以上提出概念、纵向梳理、横向比较、提炼升华等研究,进一步得出中国梦的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三方面内涵统一,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三方面统一于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想目标,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李永强[10](2018)在《论关联企业的劳动法责任》文中认为在劳动法的视野中,关联企业应采取不同于公司法的判断标准,应本着扩张解释的原则,并以人力资源关联性作为认定关联企业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司法实践中,要解决关联企业在劳动法上的相关问题,必须以认定劳动关系为基础,并进一步解决劳动法责任承担问题。在关联企业的劳动关系认定上主要面临两大困境,即关联公司之间不同的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存在争议以及解雇权在关联企业之间的归属存有疑问。关联企业的劳动法责任的承担问题主要面临着四大困境,即劳动者能否向被借调企业主张双倍工资存在疑问、关联企业之间的人事调动致员工工作年限无法重复计算、隔断计算加班时间不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劳动者的保密与竞业禁止责任的确定,可能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关联企业劳动法责任确定困境的原因在于关联企业劳动关系形态多元化,关联企业人格独立权受到挑战,形式用工主义与实质用工主义对劳动关系认定指导出现不同进路。可以借鉴域外相关制度,承认多重劳动关系,在劳动法责任承担方面建立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关联企业在劳动法中权责分配标准对比鲜明。完善关联企业劳动法责任承担机制,应当明确关联企业之间无固定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和条件,明确关联企业对劳动者的管理权限,明确关联公司彼此间不同的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明确解雇权应归属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关联公司。同时,明确关联企业的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应承担的义务或责任范围,包括确定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责任承担;两个或以上关联公司工作的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计算;明确劳动者的保密、竞业禁止责任的范围等。
二、双重劳动关系探源及其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双重劳动关系探源及其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2)双重劳动关系下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双重劳动关系下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现状分析 |
(一)现行立法规定之主要内容 |
(二)后设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责任承担学者观点 |
1.不承担责任 |
2.承担部分责任 |
3.承担全部责任 |
(三)现行立法规定之不足 |
1.双重劳动关系法律地位认定模糊 |
2.工伤保险责任分配难 |
二、双重劳动关系下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司法案例分析 |
(一)司法案例 |
1.基本案情 |
2.争议焦点及评析 |
(二)双重劳动关系下的工伤案例类型 |
1.下岗、内退人员再就业的工伤案 |
2.同时就业的工伤案 |
3.社保业务代理的工伤案 |
4.用人单位人格混同的工伤案 |
(三)司法案例中的工伤保险责任承担类型 |
1.工伤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
2.两个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3.非工伤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
(四)双重劳动关系下工伤保险责任承担司法判定的考量因素 |
1.劳动关系的成立 |
2.后设立的劳动关系是否对先设立的劳动关系产生影响 |
3.工伤认定决定 |
4.公平原则 |
5.主观认定 |
6.两个用人单位之间有无法律上的连带关系 |
(五)用人单位责任认定分析 |
三、双重劳动关系下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的完善建议 |
(一)实体完善建议 |
1.明确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范围 |
2.确立双重劳动关系认定的实质要件 |
3.明确双重劳动关系下工伤待遇重复享受问题 |
4.明确连带责任制度 |
5.确立补充责任制度 |
(二)程序完善建议 |
1.简化工伤赔偿程序 |
2.降低劳动者证明标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浅析我国现行劳动法律下的双重劳动关系界定(论文提纲范文)
一、双重劳动关系的内涵与特征 |
二、我国现行双重劳动关系的制度规范和界定现状 |
(一)中国国内的双重劳动关系政策制度及界定标准。 |
(二)我国现行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问题和界定困难。 |
三、双重劳动关系的界定和运行制度完善 |
(一)建立双向告知双向考察试用制度。 |
(二)改革涉及多重劳动关系中社会保险制度。 |
四、结语 |
(4)《装饰》杂志设计文化发展研究(195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致谢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相关领域研究现状 |
1.2.1 期刊论文类 |
1.2.2 专着类 |
1.3 研究的方法、思路 |
1.3.1 研究的方法 |
1.3.2 研究的思路 |
2 百花盛开的工艺美术发展(1958-1961) |
2.1 《装饰》创刊溯源 |
2.2 《装饰》杂志风格主要视觉特点 |
2.2.1 封面文字 |
2.2.2 封面视觉图案 |
2.2.3 内页版面设计 |
2.3 传统工艺美术的发展 |
2.3.1 重新重视民间美术 |
2.3.2 指导工艺美术创作 |
2.4 为美化人民生活服务 |
2.4.1 面向大众生活创作 |
2.4.2 向西方世界开展学习 |
3 求索争鸣的设计萌芽(1980-1996) |
3.1 复刊时代背景 |
3.2 《装饰》视觉元素的变化 |
3.2.1 封面设计形式的探索 |
3.2.2 封面主体立意的变迁 |
3.2.3 内页版式的有序与变化 |
3.3 工艺美术的变革 |
3.3.1 “工艺美术“名词的局限 |
3.3.2 “装饰热”的兴起 |
3.4 现代化的新浪潮 |
3.4.1 科技与艺术的大讨论 |
3.4.2 现代设计的浪潮 |
3.5 《装饰》步伐的“守”与“进” |
4 对话世界文化自信的设计现代化(1997-2018) |
4.1 走入“全球化” |
4.2 《装饰》设计的多元化 |
4.2.1 和谐的整体性 |
4.2.2 现代感的民族美 |
4.2.3 敢于尝试的创意美 |
4.2.4 版式装饰的简洁美 |
4.3 开放视野立足传统 |
4.3.1 工艺美术的新发展 |
4.3.2 设计批评的引入 |
4.3.3 中国创造带来的思考 |
4.4 面向时代关注当下 |
4.4.1 设计的伦理学问题 |
4.4.2 技术与设计的关系 |
4.4.3 从设计艺术到设计科学 |
4.5 《装饰》内容的“质”与“量” |
5 总结 |
5.1 从工艺美术到现代设计 |
5.2 从教育理论到学科实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采访文字稿 |
附录二 《装饰》1958-2018杂志封面 |
附录三 《装饰》1958-2018文章整理 |
作者简介 |
(5)双重劳动关系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一、双重劳动关系的法理分析 |
(一)双重劳动关系的界定 |
1.双重劳动关系的概念 |
2.双重劳动关系的特征 |
3.双重劳动关系的类型 |
(二)关于双重劳动关系法律地位的争议 |
1.否定的观点 |
2.折中的观点 |
3.肯定的观点 |
(三)确立双重劳动关系的价值意义 |
1.推动我国劳动关系理论的发展与完善 |
2.有助于统一司法审判结果 |
3.有利于劳动力资源利用最大化 |
4.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二、国外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及借鉴 |
(一)国外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 |
1.德国的法律规定 |
2.法国的法律规定 |
3.美国的法律规定 |
(二)国外双重劳动关系的借鉴 |
1.保障了工作时间 |
2.明确了共同雇主责任中各方的权利义务 |
3.确立了与全日制雇员平等的原则 |
三、我国双重劳动关系的规定与存在问题 |
(一)我国双重劳动关系的规定 |
1.国家层面的规定 |
2.地方层面 |
3.司法解释 |
(二)我国双重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 |
1.法律地位的规定模糊 |
2.劳动基准未做明确规定 |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地位失衡 |
4.社会保障缺乏可操作性 |
四、完善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建议 |
(一)明确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地位 |
(二)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基准 |
1.规定最高工作时间 |
2.保障最低工资 |
(三)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地位 |
1.规定“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具体内涵 |
2.劳动者择业自由权的适度限制 |
3.建立劳动者告知制度 |
(四)细化社会保障内容 |
1.确立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
2.统一账户、分头缴纳养老保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网络人的哲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评析 |
第三节 研究难点及创新点 |
一、研究难点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媒介依赖与网络人的生成 |
第一节 人类传播媒介的历史变迁 |
一、语言媒介形态 |
二、文字媒介形态 |
三、印刷媒介形态 |
四、电子媒介形态 |
五、互联网媒介形态 |
第二节 媒介依赖的网络转向 |
一、媒介依赖的理论溯源 |
二、网络依赖是媒介依赖的新表现 |
三、网络依赖的三种程度 |
第三节 网络依赖与网络人的生成 |
一、“电视人”与“容器人”概念的启发 |
二、网络人生成的内在原因 |
三、网络人生成的外部环境 |
四、网络的人化与人的网络化 |
第四节 网络人的概念及特征分析 |
一、网络人的定义 |
二、网络人的身份特征 |
三、网络人的行为特点 |
第二章 网络人的网络化生存 |
第一节 网络化生存的界定 |
一、人的存在方式与生存方式 |
二、网络对生存方式的变革 |
三、网络化生存的二重性 |
第二节 网络化生存下的主体与客体状况 |
一、网络主体及其分类 |
二、网络客体及其结构 |
三、网络主体与客体的中介 |
四、网络主体与网络客体的关系 |
第三节 网络化生存下的主体性与主体间性 |
一、主体性与主体间性 |
二、网络化生存对主体性的提升 |
三、网络化生存对主体间性的促进 |
四、网络化生存下主体性与主体间性的兼容 |
第四节 网络化生存的阶段划分 |
一、技术依赖下的自在性生存 |
二、信息交互下的自主性生存 |
三、虚实和谐下的自由性生存 |
第三章 网络人的网络化发展 |
第一节 网络人发展的人学基础 |
一、人的本质与人的发展 |
二、人发展的维度 |
三、自由全面是人发展的理想状态 |
四、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 |
第二节 虚拟实践与网络人本质的发展 |
一、虚拟实践是一种全新的实践形式 |
二、虚拟实践的特征 |
三、虚拟实践对网络人本质的丰富 |
第三节 网络人在各发展维度上的深入 |
一、网络人能力的提升 |
二、网络人社会关系的拓展 |
三、网络人个性的发挥 |
第四节 网络人向自由全面发展的迈进 |
一、推动网络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网络条件 |
二、网络人的自由发展 |
三、网络人的全面发展 |
第四章 网络人的异化及其反思 |
第一节 异化、网络异化与网络人异化 |
一、异化概念的内涵 |
二、网络异化及其特征 |
三、网络异化产生的原因 |
四、网络异化的实质是网络人异化 |
第二节 网络人异化的表现 |
一、网络人身体的异化 |
二、网络人认知的异化 |
三、网络人交往的异化 |
四、网络人道德的异化 |
五、网络人人格的异化 |
第三节 网络人异化下的困境 |
一、自由之困境 |
二、民主之困境 |
三、平等之困境 |
四、和谐之困境 |
第四节 对网络人异化的反思 |
一、事物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实现发展 |
二、发展中的问题要靠发展来解决 |
三、科学精神应与人文精神相结合 |
四、重新建立人与机器之间的平衡 |
第五章 培育具有中国特色文明网络人的对策 |
第一节 强化网络人主体自觉自律 |
一、提升网络人的媒介素养 |
二、提高网络人的道德修养 |
三、加强网络人的自我调适 |
四、警惕网络人精神生活的泛娱乐化倾向 |
第二节 促进中国特色网络文化自信自强 |
一、巩固网络自媒体意识形态领导权 |
二、加速网络文化的创新与融合 |
三、抵御西方网络文化殖民 |
四、走向网络文化自强 |
第三节 以人为本推进网络社会治理 |
一、积极消除数字鸿沟 |
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
三、注重掌握核心技术 |
四、引领智慧社会建设 |
第四节 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
一、互联网将人类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
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智慧 |
三、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 |
四、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中国力量 |
结语 网络人的未来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7)关联企业间劳动者调派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域内外既有研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关联企业和劳动者调派内涵的法律界定 |
(一)关联企业的内涵界定 |
(二)关联企业间劳动者调派的内涵和法律属性 |
二、关联企业间劳动者调派所引发的劳动法问题 |
(一)关联企业和劳动者间劳动关系的认定存在困境 |
(二)关联企业和劳动者法定义务的履行存在争议 |
三、关联企业间劳动者调派引发相关法律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企业调职权的行使边界界定不明 |
(二)我国劳动法律规范中形式用工主义与实质用工主义相互交织 |
(三)我国劳动法律规范对关联企业的法律人格定位不明 |
(四)我国劳动法律规范对双重劳动关系的态度模糊 |
四、解决关联企业间劳动者调派引发的法律问题的改革设想 |
(一)规范关联企业间进行劳动者调派的行为 |
(二)在劳动立法中明确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地位 |
(三)在司法实务中明确关联企业责任承担的裁判依据 |
(四)在司法裁判中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双重劳动关系的司法认定和责任承担(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问题的提出 |
2 双重劳动关系的内涵与类型化 |
2.1 双重劳动关系的内涵和表现形式 |
2.2 双重劳动关系的分类 |
2.2.1 “主动型”双重劳动关系和“被动型”双重劳动关系 |
2.2.2 “虚实并存”和“实实并存”的双重劳动关系 |
3 双重劳动关系司法认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当前我国双重劳动关系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
3.1.1 否定双重劳动关系的声音依然存在 |
3.1.2 对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范围过窄 |
3.2 原因分析 |
3.2.1 理论层面 |
3.2.2 立法层面 |
3.2.3 制度层面 |
4 双重劳动关系司法认定困境之出路 |
4.1 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合法性 |
4.1.1 双重劳动关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
4.1.2 我国立法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 |
4.1.3 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具有重大意义 |
4.2 坚持开放性的判断标准 |
4.2.1 放开双重劳动关系认定范围的必然性和可行性 |
4.2.2 双重劳动关系的除外情形 |
5 双重劳动关系下用人单位的责任承担 |
5.1 二倍工资责任 |
5.1.1 实践做法 |
5.1.2 部分地方立法意见 |
5.1.3 笔者意见 |
5.2 经济补偿金责任 |
5.2.1 实践做法 |
5.2.2 部分地方立法意见 |
5.2.3 笔者意见 |
5.3 工伤保险责任 |
5.3.1 实践做法 |
5.3.2 相关法律规定 |
5.3.3 笔者意见 |
6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中国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由 |
二、概念界定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梗概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厘清 |
一、理想信念的概念 |
二、理想信念的本质属性 |
三、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主题 |
一、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永恒理想 |
二、“两个必然”的坚定信念 |
三、“自由人联合体”的终极理想 |
四、共产主义的崇高信仰 |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发展脉络 |
一、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发展脉络的背景 |
二、马克思恩格斯的理想信念发展历程 |
三、列宁的理想信念推进历程 |
第四节 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与空想社会主义的关系 |
一、唯物辩证地认识理想信念与现实关系 |
二、唯物辩证地把握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关系 |
三、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对空想社会主义的继承与扬弃 |
第五节 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理论特征 |
一、科学规律的方向性 |
二、剖析旧世界的批判性 |
三、一般特征的概括性 |
四、现实与理想信念的统一性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中国化的转换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中国化的三个历史阶段 |
一、三个“起来”的历史演进 |
二、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中国化的历史阶段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中国化的三个主体及其主题 |
一、国家、民族、人民的三个主体 |
二、富强、振兴、幸福的三个主题 |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中国化与中国梦 |
一、中国梦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组成部分 |
二、中国梦是马克思主义理性信念中国化的阶段性成果 |
三、中国梦是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中国化的新时代视域表述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富强之梦 |
第一节 马列关于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永恒理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工业化实现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理想 |
二、列宁关于电气化实现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理想 |
第二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富强之梦 |
一、邓小平关于达到小康社会的理想 |
二、江泽民和胡锦涛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想 |
三、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理想 |
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要点 |
第三节 全面建成现代化的富强之梦 |
一、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历史任务的再认识 |
二、江泽民和胡锦涛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认识 |
三、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理想 |
四、社会主义现代化从基本实现到全面建成的步骤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民族振兴之梦 |
第一节 马列关于“跨越式”赶超发展的理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跨越“卡夫丁峡谷”的思想 |
二、列宁关于东方民族赶超实现社会主义的思想 |
第二节 总布局视域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理想 |
一、邓小平关于富强民主文明的理想 |
二、江泽民和胡锦涛关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理想 |
三、习近平关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理想 |
第三节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视域下通过市场经济与法治实现振兴之梦 |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振兴之梦 |
二、依法治国实现振兴之梦 |
第五章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幸福之梦 |
第一节 马列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终极理想 |
一、马恩关于“每个人自由发展”的理想 |
二、列宁关于“人的彻底解放”的理想 |
第二节 共同富裕的幸福之梦 |
一、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的理想 |
二、江泽民和胡锦涛对共同富裕理想的继承与深化 |
三、习近平对共同富裕理想的丰富 |
第三节 “五大发展理念”视域下通过人民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 |
一、人民美好生活理想的传承 |
二、人民共享发展实现美好生活 |
第六章 中国梦的价值意蕴 |
第一节 中国梦是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统一 |
一、中国梦的中国聚焦寓于两方面的统一 |
二、中国梦的实践主旨统摄两方面的统一 |
三、中国梦引领两方面的不断融合 |
第二节 中国梦对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继承与创新 |
一、中国梦蕴含着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人民大众的价值属性 |
二、中国梦展现了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国际视野 |
三、中国梦是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
结束语:新时代视域下中国梦内涵的统一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取得的成果 |
后记 |
(10)论关联企业的劳动法责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关联企业的界定 |
(一) 公司法角度的关联企业的概念 |
(二) 劳动法角度对关联企业的认定 |
二、劳动法视野下关联企业劳动法责任确定面临的难题 |
(一) 关联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构成存在争议 |
1. 关联公司彼此之间不同的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存在争议 |
2. 解雇权在关联企业之间的归属存有疑问 |
(二) 关联企业的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应承担责任范围存在争议 |
1. 劳动者能否向被借调企业主张双倍工资存在疑问 |
2. 关联企业之间的人事调动致员工工作年限无法重复计算 |
3. 隔断计算加班时间不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
4. 劳动者的保密、竞业禁止责任可能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
三、造成关联企业的劳动法责任确定困境的原因 |
(一)关联企业劳动关系形态多元化 |
1. 原劳动关系存续,与新关联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 |
2. 原劳动关系存续,并与新成员企业订立了劳动合同 |
(二) 在劳动法语境下的关联企业人格独立权受到挑战 |
1. 关联企业人格独立与人格否认两种理论同时存在 |
2. 关联企业单一人格与整体人格难以统一 |
(三) 形式用工主义与实质用工主义对劳动关系认定存在差异 |
四、域外同类问题的法律制度及其启示 |
(一) 作为劳动法责任分配前提的多重劳动关系得到广泛认可 |
(二) 关联企业在劳动法中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发展 |
(三) 关联企业在劳动法中权责分配标准对比鲜明 |
(四) 域外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五、完善关联企业劳动法责任承担机制的建议 |
(一) 明确关联企业对劳动者的管理权限 |
1. 明确关联公司彼此间不同的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 |
2. 解雇权应归属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关联公司 |
(二) 明确关联企业的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应承担的责任范围 |
1. 被借调至关联企业的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诉求应分情况讨论 |
2. 关联企业人事调动时应综合企业间业务或人员的关联性确定员工的工作年限 |
3. 区分情况确定两个或以上关联公司工作的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计算 |
4. 劳动者的保密、竞业禁止责任的范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读研期间科研成果简介 |
致谢 |
四、双重劳动关系探源及其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共享用工的性质、法律关系辨析与法律制度的构建完善[J]. 赵红梅,贾洁.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21(06)
- [2]双重劳动关系下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研究[D]. 伟力斯. 内蒙古大学, 2021(12)
- [3]浅析我国现行劳动法律下的双重劳动关系界定[J]. 李佳鑫. 内江科技, 2021(02)
- [4]《装饰》杂志设计文化发展研究(1958-2018)[D]. 宋哲琦. 浙江大学, 2020(12)
- [5]双重劳动关系法律问题研究[D]. 刘小林. 辽宁大学, 2020(01)
- [6]网络人的哲学研究[D]. 蒋孝明.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
- [7]关联企业间劳动者调派法律问题研究[D]. 黄敏.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8]双重劳动关系的司法认定和责任承担[D]. 尹琳. 重庆大学, 2018(04)
- [9]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中国化研究[D]. 胡峻. 上海师范大学, 2018(08)
- [10]论关联企业的劳动法责任[D]. 李永强. 海南大学,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