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信用社应真正体现合作制(论文文献综述)
何松龄[1](2020)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相比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实践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是明显滞后而又存在诸多问题的。在七十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通过一系列以“暂行规定”、“指导意见”为载体的制度供给行为初步建立起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体系,但这一体系并没能真正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塑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产权安排。受此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离小”的现象依然突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长期混乱,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究其根源,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制度供给抑制问题。一方面,健全农村金融支农体系迫切需要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作为支撑;而另一方面,当下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在实践中又难以真正地对这一迫切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与健全农村支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需失衡。有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出发,以“理论框架—实证分析—对策研究”三层结构为研究框架,系统解读“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存在何种问题,症结何在?”以及“如何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的三重问题。全文除绪论外共有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沿着“产权——金融产权——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进路,本章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情况引入企业产权理论与制度金融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为研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提供跨学科的分析框架。本章认为现有研究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机械地解读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的产权”,缺乏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本质的把握,存在一定的误区。受制于此,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并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到底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还有待研究的重新解答。第二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遵循“功能——结构”的范式,本章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之上从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层面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进行解构。本章认为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的功能约束下,由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基于一定农村金融资源而享有的权利的总称。较之于一般的企业或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功能、主体、客体以及模式上有着明显的特征。在宏观维度上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指向农村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形式,是农村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形态;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则是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则,反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共同塑造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整体结构,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第三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本章从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语境入手,系统梳理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七十年的演化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深刻阐释其内在的深层逻辑与改革经验。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的演进模式以及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的三重逻辑。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历史逻辑根源。在演化的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坚持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坚持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的协同推进以及坚持以实际问题为到导向的改革经验。第四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本章从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安排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入手,系统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异化表现。本章认为在宏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呈现出结构性的国有资本垄断与产权目标营利化的异化现象;在微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控制、产权关系倒挂、产权约束机制失效。当下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严重偏离了既定的制度供给目标,直接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的实现。第五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在前文的基础上,本章主要从制度供给的层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和论证。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是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缺位、错位、越位的共同结果。其根源在于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准确把握、缺乏统一的制度供给目标三者共同导致的制度供给抑制的长期积累。第六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以历史为视角,本章对域外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实践的历史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本章认为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需要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域外国家实践的历史经验,重视法律制度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作用,在制度设计中坚持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主导地位,明确国家作为产权主体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性作用,强调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产权联结。第七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在前文的基础之上,本章就如何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章认为破解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关键在于从供给侧层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明确改革的核心目标,树立优化配置、支农本位、独立自主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制化的基本路径,坚持合作制的改革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以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实现的必然要求,应当从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推动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姜庆丹[2](2014)在《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发展权是一项基本的、新型的、综合性的人权,以发展权这一母体性的权利为依托,从农民这一主体向度,循金融这一客体向度,提出农民金融发展权这一法律概念。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提出,以金融包容理念为伦理基础,以后现代法学的实质正义观为价值归依,是发展权理论在实质正义观和金融包容理念辐照下的深化。农民金融发展权作为金融发展权项下的一项子权利,属于国民金融发展权,与国家金融发展权地位平等且互动博弈;农民金融发展权以整体金融发展权为实现方式,以个人金融发展权为实现目标;农民金融发展权以内生性的市场自我促进金融发展权为基础,以外生性的政府促进金融发展权为补充,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兼具公权和私权特征的经济法上的权利。农民金融发展权内涵深刻,包括金融发展主体权、自由融资权、公平融资权、融资合作权和金融发展救济权五个方面。其中,金融发展主体权是前提和基础,自由融资权、公平融资权和融资合作权统称为融资权,是核心和关键,金融发展救济权是保障。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研究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创新问题,可以有效解决国际社会提出的发展权“国内法保护”问题,可以为发展权内涵的“部门法”具体化和发展权实现的“部门法”保障化开创先河。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提出,体现了金融二元化下农民作为一类特殊的主体在追求自身金融权益满足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权利要求和制度供给,是对以金融效率和金融安全为引领的传统金融法学的反思和解构,有助于推动传统金融法学理念、价值、制度、体系的更新和完善。根据纳克斯的“贫困恶性循环论”,发展中国家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实质上体现为城乡实物资本获取能力上的差异,资金成为农民经济发展的短板,更是解决农民经济发展的关键。在市场金融环境中,农民由于抵押担保品缺失、经济收入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金融基础设施短缺、信用文化不足等原因,而成为融资弱势群体,如果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标准和宗旨参与金融市场和金融活动,必然导致农村金融资源的外流和农民金融发展权的落空。农村合作金融作为农民资金互助和信用联合的合作性金融组织,产权制度的属农性、管理制度的民主性、主体法律形态的社团法人性、资金运作的社区性、设立宗旨的互助性,与农民金融发展权设立目标相同、价值取向一致、实施机制互促,两者具有天然的契合。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代表的传统农村合作金融缺乏法律规制,在股份制改革的异化发展之路上离农渐远;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缺乏立法扶持而不具备设立的普遍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各种“会”为代表的非正规合作金融因为不被法律认可而处于发展的灰色地带。农村合作金融地位的特殊性、发展的长期性和现实的复杂性,使得其对法制化要求迫切。梳理和分析我国现有农村合作金融法律法规,从立法的层级上看,我国尚没有专门的《合作金融法》,合作金融相关立法规范散见于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较低,稳定性和权威性不足;从立法的模式来看,多是与商业性银行统一立法或是参照商业性银行的相关立法,没有实现专门立法;从立法的性质来看,多是金融公法性质的规制,而鲜有金融私法性质的保护;从立法的内容来看,尽管涉及到了各类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准入退出、业务运营、组织管理和金融监管等,但欠缺对社员金融发展权和合作金融组织自治权的确认和尊重;从立法的价值取向来看,金融安全和金融效率被奉为圭臬,而金融公平则被置若罔闻。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审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发展的制度变迁之路,这其中既有世界合作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体现,也有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特有轨迹影响,更重要的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理念、模式、性质、价值和内容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相背离。论文遵循“选题论证——视角选取——对象界定——现状检视——经验借鉴——价值更新——制度创新”的逻辑,按照“合作金融是什么以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现状是什么——合作金融为什么要走法治化发展道路以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为什么偏离农民金融发展权——怎么样创新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使之与农民金融发展权保护相契合”的思路,采用规范研究、价值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在溯源传统、考察现实、镜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基础,以金融公平价值为引领,以问题研究为导向,以实证研究为支撑,从市场准入和退出法律制度、产权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以及社员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五个方面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进行详细的制度设计和创新。
罗家龙[3](2013)在《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博弈分析 ——以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基本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制金融共同发展的局面。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仍是金融行业的薄弱环节,制约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发达国家,合作制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有着较为成熟的经验,也在支持农民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农村信用社从组建以来,长期坚持合作制发展的理论,逐步发展壮大,并成为当前边疆民族地区绝对的金融支农主力军。2003年起,国家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文山市农村信用社已于2009年完成第一阶段的改革任务。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产权关系仍不明晰,入股社员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基本没有影响力,涉农贷款占比不断下降,非农化倾向日益明显。本论文拟从实证分析的角度,用博弈理论分析文山市农村信用社成立以来法人治理结构发展变化情况、产生的实际效果及深层次的体制、机构原因,探索适合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模式。
王秀丽[4](2011)在《中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之所以得到各方面的高度关注,是因为改革不仅关系到农村信用社自身的健康发展,而且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本轮农村信用社改革自2003年启动以来,已历时8年。总体看,在各有关方面的努力下,改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是,应该看到,改革以来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的改善,主要是政策扶持和贷款扩张的结果。法人治理不完善,内外部约束机制不健全,仍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原因。而农村信用社只有实现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才能履行好支农服务功能,才能实现改革的最终目标。同时,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完善又与本轮改革的两项重点,即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都有着的密切联系,可以说完善法人治理是关系本轮农村信用社改革成败的重大核心问题,对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促进实现改革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货币金融理论、制度经济学、合作经济理论、产权经济学为理论指导,采用比较分析、逻辑推理等方法,通过分析现行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条件下法人治理特征及其成因、存在问题、产生的后果,并借鉴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中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总体设想和路径选择。随着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全面实施股份制改造,以及省联社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转变为行政管理,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已经开始异化。主要表现在全面背离合作制属性、民有资本官营化和逆向治理。2010年,监管部门宣布五年内将农村信用社全面改造为股份制金融企业,标志着在政府主导下农村信用社将全面放弃合作制属性。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改革以来农村信用社通过不断规范股金管理,使其资本已经全部转为民有资本,应体现“民有资本民营化”,但在改革实践中,由于省联社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转变为行政管理,使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呈现浓厚的“民有资本官营化”和逆向治理特征。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异化既有政策性原因,也有制度性原因。政策性原因表现在政策设计的缺陷,历次改革主要依靠政策性文件推动,随意性大、权威性、规范性不足,政策执行中往往走调变形,农村合作金融的功能定位始终模糊不清。制度性原因表现在政府供给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不论是做为国有银行的基层组织,还是全面推进股份制改造,都是自上而下由行政主导强行推动的结果。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异化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最为严重的后果是背离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根本宗旨。一是民有资本官营化剥夺了股东的权力,造成不尊重农村信用社产权的负面影响。二是逆向治理造成权责严重不对称,不利于农村信用社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由省联社直接任命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导致多级委托—代理关系,代理链条越长,激励约束效率越低下。四是背离合作制的最终后果是严重背离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初衷,即增强“三农”服务功能的根本宗旨。通过对农村信用社三种产权制度形式的利弊进行比较分析,本文认为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看,合作制农村信用社强调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适合经济欠发达地区;股份合作制能够实现为社员服务和追求一定盈利并举,更适合经济发展处于中等水平的地区;股份制模式只适合工业化程度较高,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不多的发达地区。借鉴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完善我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总体设想和路径选择。总体设想是:以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以建立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为核心,以理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为制度保障,以构建农村金融系统性政策扶持体系为外部动力,推动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由全面实施股份制适当回归合作制属性,由“民有资本官营化”转向“民有资本民营化”,由逆向治理回归法人治理,从而促进农村信用社实现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支农服务功能的法人治理目标。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路径包括:一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引导农村信用社根据当地实际选择合作制、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产权组织形式;二是建立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通过完善相关的制度安排,促进建立利益相关者相互制衡机制,从而实现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治理目标。三是理顺管理体制,剥离省联社的行政职能,使省联社回归行业管理职能,维护农村信用社县(市)法人地位的独立性;四是建立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完善农村信用社外部治理环境,促进其实现可持续发展。
王昱[5](2010)在《冷水江农村信用联社法人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1996年与农业银行脱钩以来,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不断发展,为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等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我国农村信用社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及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还存在诸如产权不够明晰、三会制度流于形式、民主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等法人治理问题。如何有效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其核心竞争力,依然是当前研究的重大课题。本文拟以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农村信用联社为对象,从其法人治理状况入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外法人治理的经验,探求有利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方法与途径。首先,回顾并梳理了国内外法人治理相关文献并对法人治理的研究现状及问题进行了评述。阐述了法人治理的三大理论:现代产权理论、法人治理理论以及合作金融理论,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分析了冷水江农村信用联社法人治理的现状。先回顾冷水江农村信用联社的改革历程并介绍其经营现状,再从法人治理组织架构及议事规则入手,分析娄底市冷水江农村信用联社法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支付矩阵、三阶段动态博弈,深层次剖析政府与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机构与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利益分配格局及制度实施成本与收益。认为在农村信用社制度变革中,应借助法律的形式加强威胁的力度;设计多元化报酬结构激发管理者提高工作绩效;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减少机构的重复交叉监管行为,节约监督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并引入了以英美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型法人治理结构和以日本、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型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这两种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分析和整合借鉴,冷水江农村信用联社的法人治理应明晰产权界定,建立相对应的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建立动态的管理层薪酬机制,适度集中企业的所有权。最后,本文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提出以优化股权结构、健全管理体制及完善外部治理等手段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
王俊芹[6](2009)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研究 ——基于农户金融需求的视角》文中提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是河北省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农村建设重要金融动力,但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金融主力军作用不能得到全面发挥。金融资产质量偏低、不良贷款率颇高,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累积的金融风险加剧,不能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因此,系统分析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外经验,实现以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内部产权制度的创新与改革,增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提高满足农户金融需求的水平,对于保障农村信用社健康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本文以金融发展理论、产权理论、金融风险理论以及供给与需求理论为基础,借鉴国内外农村合作金融或农村信用社发展中的一些先进经验,运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借助具有代表性的问卷调查数据,通过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程进行系统剖析,比较并分析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实证分析评价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绩效,以及对河北省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实际测算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的金融供给能力及农户的需求能力,并进行了实证检验;运用系列指标对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面临的金融风险水平进行考量、评价与诊断;规范分析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的产权特点及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缺陷、不足及其成因。最后提出解决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本文中得到了以下研究结果与结论。1.通过对金融发展理论和农村金融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与提炼,形成了农村金融发展理论研究框架。得出金融抑制和金融自由化不能完全解决农村信用社发展中的所有问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的适度干预可以保障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2.通过对国外一些具有较好借鉴意义的发达国家合作金融的发展变化规律进行比较分析,得到德、美、日、法等国家农村金融发展的共同特点是商业金融和合作金融并存,合作金融是基础,商业金融是发展手段。这对于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和摆脱经营困境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和有益的经验与方法借鉴。3.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对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绩效进行了分析,分析表明,金融发展仍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发展水平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在统计上是显着的,而农村金融的发展效率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相对较弱,农村的经济增长未能带来农村信用社金融发展水平的相应提高。4.以农民和农户的经济行为特点为分析的切入点,运用对河北省农户问卷调查数据,从供给和需求的角度,对农户的金融需求及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的金融供给能力进行了实证分析,运用列联分析和Probit模型对影响金融需求的主要因素进行了计量经济分析。结果显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供给水平、供给结构不足,存在着严重的金融抑制。不能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提出应重新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位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功能,农村信用社除了必须满足生产活动的贷款需求外,对其他类型的贷款可以有选择性的支持。构建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特征的内生农村金融制度,逐步形成农村金融供给的多元化格局,提高农村金融的供给水平。5.结合产权理论分析,构建了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研究的理论框架——农村信用社是一种不完全契约性质的产权,具有复合产权的特点。通过对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调查与案例剖析,得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不明晰及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仍然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主要“瓶颈”因素。提出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分离是农村信用社产权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缺乏内在动力的主要制度因素,使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研究上升到理论层面。6.运用金融风险理论对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面临的金融风险问题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提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制度风险是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面临的主要风险。运用模糊综合评判和层次分析方法,构建指标体系,考察和评价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水平。得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水平处于“正常”状态。7.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有效解决农村信用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农村信用社自身的问题,还受到政府的政策约束及不完全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创建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与发展环境,强化农村信用社的自身发展,是农村信用社能够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宋磊[7](2009)在《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与运行成效研究》文中提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除依靠国家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外,很大部分应来自于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和社会资金的支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机构,在支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国以来,历经半个世纪的制度变迁,特别是自国发【2003】15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颁布实施,揭开了新一轮农信社试点改革的序幕,产权制度改革是此轮改革的重点与难点。迄今,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历时5年有余,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实践运行中也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基于此,深入研究此轮农信社产权制度的改革进程,全面反映和客观评价其试点改革的运行成效,旨在巩固改革成果,纠正实践运行中的偏差与不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改革与深化农信社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实力的政策性建议。这对于促进我国农信社改革成为产权明晰、经营有特色的现代农村金融企业,全力支持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本研究以合作经济理论、产权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农业经济学、金融学、博弈论等相关学科理论为基础,综合运用实证调研(发放调查问卷与实地走访座谈相结合)、数量经济研究、定性规范分析(系统分析、对比分析、图析分析、因果分析和归纳演绎)等方法,以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与运行成效为研究主线,阐述了我国农信社产权制度变迁的规律性及其特征;总结、归纳了自2003年以来新一轮农信社产权制度试点改革的运行状况,依据国发15号文件的政策目标,自行设计了一套针对“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与运行成效”评价的共计8个层面30余项指标体系,以山东、江苏、上海等地农信社的改革与运行状况作为实证分析依据,对此轮农信社试点改革中不同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的实践状况与运行成效作出了较为全面客观的反映和系统评价。肯定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对其间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原因探讨;在借鉴国外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发展模式及运行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系统提出了以深化农信社股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内控制度,全面提升运行成效为重点的基本理论框架与对策体系。本研究的主体框架与内容:第一、选题背景、目的与意义。阐明本研究的方法、技术路线、结构安排与主体框架等内容;并对研究对象的范围予以界定和说明。第二、对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等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的阐述。第三、按照历史演进的逻辑,回顾了我国农信社产权制度的变迁。第四、对农信社产权制度与组织形式改革的现状及其特征进行了比较分析。重点阐释了股份合作制这一中国特色的产权制度在我国的制度适应性和必要性问题。第五、以山东、江苏、上海等地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实地调研资料为依据,着重对2003年新一轮试点改革以来,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现状与运行成效作出了实证分析。第六、基于前述研究的相关结论,对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趋势与组织体系架构等问题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新见解。第七、在归纳借鉴国外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与建设我国农信社产权制度的相关政策性建议。第八、对本研究的主要结论予以梳理,并指出了尚待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主要研究结论与观点:1、农村经济决定农村金融,农村金融反作用于农村经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决定了农信社应当且只能采取不同类型的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这是符合农村客观经济规律及现实国情的必然选择。需要指出的是:在当前我国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股份合作制产权制度有其特殊的制度必要性和适应性,是适于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的产权制度,因而得以在大多数农信社中推广适用;并经实践证明,对于促进我国农信社的改革和发展,推动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2、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应坚持“因地、因社”制宜的原则,多种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并存。本研究通过对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三种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县一级法人体制、县乡二级法人体制<极少>、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制度现状、特征、运行成效等方面的理论分析、比较和实证研究;得出了如下结论:合作制适宜于我国目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农信社;股份合作制适宜于我国中、东部大部分地区的农信社;股份制适宜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农信社。其中,尤以股份合作制这一中国特色的产权制度在农信社实施的制度背景和运行成效作为本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之一。3、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效显着,但问题仍存。本研究通过对全国首轮试点改革省份:山东、江苏、上海等地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状况的实地调研、资料搜集、统计汇总、计量检验和实证研究,得出:一方面,总体上讲,此轮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毋庸置疑的成绩。另一方面,改革中亦存在诸多问题与矛盾:股权设置仍存“禁锢”,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功能发挥的“形式重于实质”;经营效益提升的政策依赖度偏高;贷款质量改善的成本过大;行业管理体制不顺;内控与激励-约束机制的落实程度尚待进一步提升等。于此基础上,对新一轮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状况和运行成效作出了客观反映与系统评价。构成了本研究的重点和创新点。4、结合实证研究的结论,对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趋势与组织体系架构进行了探讨:(1)近阶段,农信社应稳定现存的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苦练“内功”,利用有利时机,扩充资本实力,提升综合竞争力。长远而论,个别地区,可以实施规范的合作制金融组织形式;农信社股份合作制及其组织形式是我国体制转型时期的产权过渡,最终将向组织形式多样、经营特色明显的股份制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发展。(2)提出了“三级”农信社整体组织体系架构的设想。并对各级农信社系统构成及其职能定位进行了论证和阐释,力图妥善解决目前农信社行业管理体制中的制度安排困境,健全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功能发挥,实现可持续发展。(3)农信社产权制度建设的监管体制创新。从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二个层面对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了几点设想。构成了本研究的创新点。5、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的政策性建议。首先归纳和借鉴了国外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的先进经验与启示,结合前述章节对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证研究和相关结论,提出了建设与完善农信社产权制度的政策性建议:(1)从规范股权设置、发挥“三会一层”功能实质,健全农信社“职工大会民主管理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农信社产权制度及其法人治理结构。(2)健全与完善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机制。根据农信社信贷业务的不同性质,分别在财政贴补息、利率优惠、货币政策与银行业监管等多方面给予农信社不同的扶持和保障。(3)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制度运行法规。
张志勇[8](2009)在《我国转型期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金融控制理论的分析框架》文中认为在改革开放的30多年里,我国农村信用社在服务“三农”的同时,其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本文将从我国整体制度变迁与金融制度变迁的关系入手,分析和研究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从我国整体制度变迁的角度看,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转轨的核心和难点,为了保证经济转轨的平稳推进,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政府金融控制之下向国有企业提供了大量金融资源,从而促进了我国渐进经济转轨的成功。这是我国金融制度变迁的大背景,也由此决定了我国金融制度变迁的特点:政府金融控制之下的制度变迁。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金融控制对其制度变迁产生重要影响,不同阶段金融控制的目的不同导致农村信用社呈现出相应的制度特点,从而推动其制度变迁的展开,金融控制成为分析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的关键因素。首先,对制度、制度变迁、金融制度变迁以及合作金融等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阐述,这是本文的理论基础。新制度经济学将制度作为研究对象,认为制度影响甚至决定着经济发展的绩效。制度变迁依据主体不同可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并在制度变迁过程中会产生路径依赖。国外金融制度变迁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银行功能的收缩和扩展,二是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的互动关系。国内学术界则主要着眼于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由于我国金融制度变迁的初始条件是计划经济,政府在资源配置和改革过程中居于绝对的主导地位,由此决定了我国金融制度变迁是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并表现出渐进性、滞后性和路径依赖。合作金融是以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体现的是“以人的结合为主,资本的结合为辅”。合作金融产权最大的特点是均等的初始所有权,入股社员拥有平等的参与管理权和收益权,由此决定了其股权结构分散、内部监督成本高,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其次,在总结已有研究和文献的基础上,全面而系统的阐述本文的核心理论——金融控制理论,并对国家金融控制效用函数进行说明。金融控制是指在经济运行中,政府通过制定金融政策、加强行业管理和控制人事任免等手段加强对金融行业的控制以达到政府的特定目标,具体包括控制资源和控制风险两个方面。本文还建立了政府金融控制的效用函数,对一些影响变量进行了讨论和分析,指出金融控制可以通过利益补偿、产业扶持和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社会稳定。在我国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政府始终保持着对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控制,在“弱财政、强金融”情况下,政府通过金融控制能够得到大量低成本的金融资源,用以替代财政资金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这是我国经济转轨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政府为有效实施金融控制必然会对金融机构提出相应的制度性要求或约束,从而对其制度变迁产生重要影响,因此,金融控制成为本文分析金融制度变迁的重要理论工具。再次,运用金融控制理论具体分析我国转型期(1978年至今)农村信用社的制度变迁。在简要介绍我国建国后至1978年农村信用社的历史沿革后,根据金融控制的目的不同,将转型期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分成三个阶段,并具体分析了各阶段农村信用社产权、行业管理等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演化过程。1978年-1996年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主要围绕支持国企改革展开。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维持体制内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对整个制度变迁至关重要,在“弱财政、强金融”情况下,政府通过金融控制从国有银行(包括农村信用社)获得大量的金融资源用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这是这一时期影响金融制度变迁最重要的因素,对农村信用社而言,政府保持农业银行管理农村信用社的体制,能够最大限度的获取农村储蓄份额,并将积聚的金融资源用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1996年-2003年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主要目标是防范金融风险。由于1996年以前政府将大量金融资源转移用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国有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随着股市成为支持国企改革的另一重要途径,缓解了银行压力,并为银行化解自身风险提供了契机。加之1997年严峻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为有效防范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减少清理合作基金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政府采取了审慎经营的措施,使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脱钩”,由人民银行代为管理,重点做好防范金融风险。2003年以后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主要目标是服务“三农”。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差距不断扩大,为了稳定农村经济和社会形势,中央政府2003年开始了对农村信用社的新一轮改革,在向农村信用社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提高其法人治理效率,改善经营绩效。此次改革清晰界定了农村信用社的所有权,但为了实施金融控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将农村信用社的控制权由省政府掌管,使其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最后,在对合作金融和农村金融体系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农村信用社和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不足,并对构建我国现代农村金融体系进行设想,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提出建议。在国际比较研究中,选择了有代表性的美国、法国、日本和印度四个国家的合作金融和农村金融体系进行比较分析,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指出我国农村信用社存在产权不清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不足,农村金融体系方面存在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市场风险较高、涉农金融机构减少、农业保险日益萎缩等问题。为了促进这些问题的解决,本文提出了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框架:运用适度金融控制,遵循市场化原则,构建以农村信用社为基本网络,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机构等多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达到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和安全高效的基本要求,以推动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在此框架下,提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政策建议: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合作金融的良性发展和改进省联社的管理。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将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放到我国经济转轨的大背景中进行研究,并将我国金融制度变迁与整体制度变迁相结合进行分析,更合理和更符合国情的解释了我国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2)比较系统和完整地阐述金融控制理论。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政府通过金融控制可以调控金融资源配置,防范金融风险,从而为我国经济转轨创造条件。同时由于政府实施金融控制,将会对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金融机构提出相应的制度性要求或约束,因而金融控制成为分析我国金融制度变迁的重要理论工具。(3)运用金融控制理论对我国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进行分析。本文将转型期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分成三个阶段:1978年-1996年期间,政府实施金融控制,通过农业银行将农村信用社聚集的金融资源以转存款等方式调出,以支持国有企业改革;1996年-2003年期间,为应对严峻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政府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控制,由中央银行代管农村信用社,有效防范金融风险;2003年以后,城乡差距扩大,“三农”问题突出,为促进社会稳定,政府实施新一轮改革,在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为防范金融风险,在所有权界定清晰的情况下,仍通过省联社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控制。整个分析框架逻辑一致,加深了对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的理解,为分析我国金融制度提供了新的视角。(4)在分析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过程中,本文还比较系统地分析了每个阶段的产权、行业管理以及合作金融性质体现等方面特点,并对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的具体表现和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全面总结,使对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研究更加充实和饱满。(5)对农村信用社2003年改革是否实现目标提出自己的见解。2003改革的目标之一是“产权清晰”,但从实际情况看,此次改革实现了所有权的清晰界定,但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控制权却由省政府掌控,造成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从而使得所有权只是名义上的所有权,从这个角度看,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并不清晰,没有完全达到改革的目标。(6)运用金融控制理论,提出了以市场化为导向、适度金融控制为核心的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设想,并在此框架下,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提出政策建议。
李宏伟[9](2010)在《我国农村金融类型选择研究 ——兼论农村信用社改革》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紧紧围绕农业成长融资需求对农村金融类型的选择这一主题,运用相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实证方法进行了深入研究。首先,通过建立理论分析框架,从农村金融需求入手,对影响农户融资品需求的因素进行剖析,由土地制度状况揭示出农户有无融资需求,由预算约束状况揭示出农户有对正规融资品和非正规融资品多样性选择的需求,由农业生产力状况揭示出怎样的农村金融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提供的融资品能够满足农户需求等。从而为研究农村金融供给,即农村金融类型选择奠定了较好的理论基础。其次,运用实证方法,从狭义农村金融入手,对农村信用社发展沿革和现状进行分析,特别是结合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和“花钱买机制"等核心问题,对改革政策设计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评价。关于产权制度问题,通过股份合作制的内容、特征以及资产专用性分析,对农村信用社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的股份合作制改造提出了质疑。认为在原有农村信用社基础上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不可行。因为它在建立之初和以后的发展中,从来都没有实现过劳动者和出资者的统一,反而表现为两者的分离,加之这种分离并不是自然的形成过程,而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使之超越了与其对应的农业成长形态,一方面,信用社职工可能是出资者,但绝不是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另一方面,信用社可能支持出资者,但绝不是主要支持出资者。因此,不可能真正发挥股份合作制的应有作用。现在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合作制是有其形而无其神。从对股份合作制信用社绩效分析中不难看出,新一轮农村信用社的这种产权制度改革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关于管理体制问题,重点分析了现行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同时指出,政府职能定位不合理不仅对农村信用社过去和现在的管理体制造成了重大影响,还会影响其未来。认为如果政府职能不转换,即由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这是导致我国农村信用社在几十年的发展中,影响农村信用社合作制真正发挥作用的根本。如果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无论对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在形式上作任何调整,或者这些管理体制形式在理论上是多么的科学,甚至在其他国家也被证明是成功的,但是,在我国也将无济于事。如果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的状况一直延续下去并保持不变,我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不仅不会成功,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外部条件也难以得到改善,换句话说,在我国也就真正失去了建立合作金融的土壤和条件。关于“花钱买机制”问题,由于在“花钱”方式上存在的诸多不足,造成信息无法对称而让农村信用社可以延续作假的事实,给正向激励可能出现“弄假成真”的奇妙政策设想带来了困难。对于中央银行的资金激励,农村信用社缺乏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的内在动力。在运用最低效率规模理论(MES)的分析中,揭示出了我国信用社在农村市场的垄断地位是由政府的制度性安排所导致的。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农村信用社为了维护自己的固有利益,不会因为在他们看来并不解渴的资金激励而轻易放弃自己目前非常便宜的内部人控制的经营方式。同时文章还阐明了我国农村金融更适宜在竞争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在因制度性原因导致农村信用社垄断格局的情况下,要实现“花钱买机制"的目标不容乐观。再次,从广义农村金融入手,结合我国农村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对我国农村金融类型选择及政策取向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一些因素已被考虑并得到满足时,效率与公平并不矛盾,它们能彼此融合、相互促进,当彼此达到均衡时,则会实现效率下的最大公平,或在公平下的最大效率,提出实现“三农"效率与公平的均衡正是我们选择农村金融类型的基点。本文针对“三农”的特殊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对效率和公平的期望,从农村金融如何发挥资金配置效率和农村金融实施政府扶农助农政策等公平的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商业性农村金融可以极大地促进“三农”效率的提高,政策性农村金融又能够很好地顾及“三农"公平的诉求。将实现“三农"效率与公平的均衡作为我们选择农村金融类型的基础和出发点,即让政策性农村金融与商业性农村金融在发挥各自功能作用的互动与合作中,不断提高公平与效率在均衡基础上的期望程度,如果脱离了这个基点,任何农村金融类型选择都是不符合实际的,也很难获得成功。根据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所表现出来的特征,提出必须对其进行新的改造,把改造农村信用社作为目前建立我国农村金融体系重要基础。本文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在深入分析与之相适应的农村金融体系应该考虑到的基本要素的基础上,根据本轮农村信用社改革所表现出来的特征及其存在的弊端,认为如果继续保持目前的产权结构和农村信用社称谓,会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和信用社自身的发展,因此,提出必须对其进行新的改造。并针对不同农业发展形态提出了改造农村信用社的基本设想。通过有效组织实施,使农村信用社改造后所形成的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正好可以与进一步构建农村金融体系需要考虑的基本要素一一对应,从而得出应该把改造农村信用社作为目前建立我国农村金融体系重要基础的结论。通过对我国正规农村金融和非正规农村金融的论述,提出了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和状况,把搞好正规农村金融和非正规农村金融力量对比的协调,作为建立农村金融体系的制度性安排。本文根据我国正规农村金融的供给现状,从产权制度、组织形式与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适应性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其产生、发展和作用的发挥等提出了质疑。运用经济学原理论述了非正规农村金融产生的必然性,并对它在我国农村异军突起,成为正规农村金融重要补充也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在制度安排上,需要继续放宽对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限制,加大增加正规农村金融数量和品种的力度,同时,也要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基本符合制度规范的、以民间借贷为主要内容的、形式多样的非正规农村金融试点。在顺应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的大背景下,搞好各个时期正规农村金融与非正规农村金融力量强弱的搭配,做到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和共同发展,以促进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农村金融体系目标的实现。通过对影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外部环境的分析,认为对税收、利率等外部环境的完善与配套是实现农村金融有效供给,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保障。本文分析认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是由多种因素影响所致,其中外部环境不理想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税收、利率、法制、社会保障、监管、保险等这些外部环境的完善与配套,对于实现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显得愈加重要。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外部环境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尽管一些农村金融组织在设立时的初衷是好的,却因环境条件的限制,也不得不对其一再作出大的调整而一次次地延误了农村金融发展的最佳时机。甚至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让农村金融因承载了过多的责任、负担和风险而变得生存艰难,在摇摆不定中使机构功能严重错位,让“农字号”金融机构距离“三农”越来越远。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不恰当地充当着“救世主"的角色,扭曲了与“三农”共生共存的基本定位,导致了农村金融类型不能得到正确的选择。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还必须把良好外部环境作为重要保障。
张胜利[10](2008)在《基于产权改革为核心视角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业问题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的大问题。当前,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主导产业的培育、龙头企业的扶持、新技术的应用、农业基地的建设,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且要集中投入,这单方面依靠农户或有关农业部门都是难以做到的,必须借助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深化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改革,不仅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健康的发展,而且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我国的农村信用社自建立以来,经历了一个艰难而又曲折的发展历程。目前来看,从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已棋到中局,但无论是实践上还是理论上,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难题。从实践上看,新中国的农村信用社尽管已有5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至今还未找到一条适合于自己的道路;从理论上看,对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核心——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依然存在着较大的分歧。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难题仍未破解,坚持合作制还是进行股份制改造,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针对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特别是法人治理结构上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讨:在本文的第一部分,首先是对本文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背景进行说明,接着在此基础上总结己有的的研究。第二部分是对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体制改革的理论分析,这是本文对我国农村信用社进行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是回顾我国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创新的过程,并对两个有典型代表意义地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制进行了调研。第四部分考察了国外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成功经验及其产权制度的演变,指出其对我国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经验借鉴。第五部分是在前文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了自己的设计方案。
二、农村信用社应真正体现合作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村信用社应真正体现合作制(论文提纲范文)
(1)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产权:一个比较视角的认知 |
二、金融产权:产权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
三、金融机构产权: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基础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亟待深入的关键领域 |
第二节 理论借鉴 |
一、企业产权理论 |
二、制度金融理论 |
第二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与本相 |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 |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本相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语境 |
一、从亲缘信用向契约信用的农村信用转型 |
二、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三农”落后 |
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逻辑 |
一、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以所有权改革为主的演进模式 |
三、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 |
第四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经验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基本成效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现状分析 |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二、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三、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表现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第五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制度成因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缺位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错位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越位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异化的深层机理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法制缺失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供需失衡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目标冲突 |
第六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日本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四、韩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巴西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印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节 域外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一、重视法律制度的根本性作用 |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础性地位 |
三、重视国家的扶持性作用 |
四、优化机构间的产权联结 |
第七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指引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目标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路径 |
五、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创新 |
一、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 |
二、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 |
三、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 |
四、深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 |
五、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现状和评价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和评价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和评价 |
1.3 研究方法 |
1.3.1 规范分析法 |
1.3.2 价值分析法 |
1.3.3 历史分析法 |
1.3.4 比较分析法 |
1.3.5 实证分析法 |
1.4 研究的框架和内容 |
1.4.1 研究框架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的难点和创新 |
1.5.1 研究难点 |
1.5.2 研究创新 |
1.6 研究的不足和展望 |
1.6.1 研究不足 |
1.6.2 研究展望 |
第2章 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农民金融发展权 |
2.1 农民金融发展权的理论探源 |
2.1.1 权利渊源:人权法中的发展权 |
2.1.2 价值归依:后现代法学的实质正义观 |
2.1.3 伦理基础:包容性增长下的金融包容理念 |
2.2 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权利属性和内涵分析 |
2.2.1 权利属性界定 |
2.2.2 权利内涵分析 |
第3章 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契合 |
3.1 合作金融的特殊性分析 |
3.1.1 合作金融的概念界定 |
3.1.2 合作金融的法律特征分析 |
3.2 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契合 |
3.2.1 农村合作金融与金融发展主体权的契合 |
3.2.2 农村合作金融与自由融资权的契合 |
3.2.3 农村合作金融与公平融资权的契合 |
3.2.4 农村合作金融与融资合作权的契合 |
3.2.5 农村合作金融与金融发展救济权的契合 |
小结 |
第4章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现实异化及立法缺陷审视 |
4.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发展 |
4.1.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发展的历史轨迹 |
4.1.2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改革中三种代表模式对比 |
4.1.3 L省 K县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情况的调研分析 |
4.2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分析 |
4.2.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梳理 |
4.2.2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立法缺陷探讨 |
4.2.3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立法缺陷成因分析 |
小结 |
第5章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域外立法经验借鉴 |
5.1 域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1 德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2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3 美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4 印度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2 域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经验借鉴 |
5.2.1 注重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制化 |
5.2.2 坚持合作制的基本法律原则 |
5.2.3 保障农民在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中的产权主体地位 |
5.2.4 明确农村合作金融主体各方的的权利义务关系 |
5.2.5 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法律制度 |
5.2.6 构建农村合作金融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法律制度 |
小结 |
第6章 以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价值更新 |
6.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价值目标选择 |
6.1.1 传统金融法二元价值目标的突破与革新 |
6.1.2 金融公平价值在合作金融立法中的引领 |
6.2 金融公平价值在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中的具体解构 |
6.2.1 平等的农民金融发展权保护制度 |
6.2.2 机会均等的农村合作金融准入法律制度 |
6.2.3 自主规范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经营法律制度 |
6.2.4 差异性的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6.2.5 补偿性的农村合作金融救济法律制度 |
小结 |
第7章 以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创新 |
7.1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构建农村合作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法律制度 |
7.1.1 农村合作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 |
7.1.2 农村合作金融市场退出法律制度 |
7.2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创新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法律制度 |
7.2.1 明确农村合作金融独立的合作社法人属性 |
7.2.2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主体权利区分法律制度安排 |
7.2.3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结构优化法律制度安排 |
7.3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管理法律制度 |
7.3.1 农村合作金融民主管理法律制度安排 |
7.3.2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法律制度安排 |
7.4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健全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7.4.1 确立银监会为基础的合作金融政府监管 |
7.4.2 重塑省联社为核心的合作金融行业自律监管 |
7.4.3 突出社员和监事会为主体的合作金融内部监管 |
7.5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构建社员权益保障法律制度 |
7.5.1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民主管理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2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盈余分配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3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股份处置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4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监督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5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金融服务优先和优惠权法律制度安排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3)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博弈分析 ——以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的问题 |
第三节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内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与研究回顾 |
第一节 相关理论 |
一、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二、 产权理论 |
三、 委托代理理论 |
四、 博弈论 |
第二节 研究回顾 |
一、 农村信用社的定位 |
二、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 |
三、 目前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选择 |
第三章 国内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展经验总结 |
第一节 国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展经验 |
一、 美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
二、 德国合作制金融模式 |
三、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体制 |
四、 孟加拉格莱珉模式 |
第二节 国内农村小型金融发展的现状与经验总结 |
一、 村镇银行的发展面临困难 |
二、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猛 |
三、 农村资金互助社被边缘化 |
四、 农村信用社合作制未得到贯彻 |
第三节 国内外小型金融发展经验的启示 |
一、 要因地制宜 |
二、 要有健全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
三、 合作金融组织是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四、 政府适当扶持引导 |
第四章 文山市农村信用联社的现行产权制度分析 |
第一节 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 |
第二节 现行产权制度的主要表象 |
一、 入股社员是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法定所有者 |
二、 “三会一层”实施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及激励 |
三、 省联社对下级联社无法律意义上的行政领导权 |
第三节 现行产权制度下股东的现实地位分析 |
一、 改革的路径依赖使股东先天不足 |
二、 职工社员占据多数投票席位 |
三、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程序流于形式 |
第四节 现行产权制度下经营管理者的现实地位分析 |
一、 经营管理层直接听命于省联社 |
二、 “三权分立”制衡机制难实现 |
三、 经营者内部人控制现象突出 |
第五节 现行产权制度下省联社的现实地位分析 |
一、 省联社拥有高级人员的绝对任免权 |
二、 省联社对县级联社的管理重于服务 |
第六节 现行产权制度下金融消费者的现实地位分析 |
一、 消费者存款有较宽的解决渠道 |
二、 消费者贷款选择面窄 |
三、 消费者其他金融服务供需均相对不足 |
第五章 文山市农村信用联社基于博弈论的产权分析 |
第一节 政府与农村信用社决策行为的博弈分析 |
一、 博弈的基本要素假定 |
二、 双方策略选择的出发点 |
三、 双方博弈矩阵的构建 |
四、 博弈分析的现实启示 |
第二节 政府与农户决策行为的博弈分析 |
一、 博弈的基本要素假定 |
二、 双方策略选择的出发点 |
三、 双方博弈矩阵的构建 |
四、 博弈分析的现实启示 |
第三节 农村信用社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决策行为的博弈分析 |
一、 博弈的基本要素假定 |
二、 双方策略选择的出发点 |
三、 双方博弈矩阵的构建 |
四、 博弈分析的现实启示 |
第六章 文山市农村信用联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制度设计 |
第一节 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 |
第二节 实施步骤 |
一、 淡出省联社对市(县)农村信用社的行政管理职能 |
二、 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 |
三、 强化对经营者的约束 |
四、 明确外部监督机制问题 |
第三节 完善措施 |
一、 准确定位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地位 |
二、 从法律层面维护农村信用社所有者、经营者、监督者的权利 |
三、 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三方面给予农村信用社改革扶持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全文总结及主要结论 |
一、 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占据绝对的比较优势 |
二、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应以增强服务“三农”能力为最终目标 |
三、 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县级法人地位不变 |
四、 农村信用社所有者的权利是否能够落实是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 |
第二节 研究局限性及展望 |
一、 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性使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在不同地区有很大差异 |
二、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具有很强的路径依赖 |
三、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多方利益博弈 |
四、 农村信用社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将会带来更广阔的发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中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2 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
1.3 论文的框架结构与分析范式 |
1.4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1.5 本文的主要论点 |
第2章 法人治理的理论基础 |
2.1 法人治理的内涵 |
2.2 法人治理问题的产生 |
2.2.1 产权关系 |
2.2.2 企业制度形态的演进 |
2.2.3 产权权能的分离 |
2.3 委托代理理论 |
2.3.1 代理问题及代理成本 |
2.3.2 法人治理要解决的问题 |
2.3.3 委托人的激励机制设计 |
2.3.4 竞争在解决法人治理问题中的作用 |
2.4 法人治理的基本框架 |
2.4.1 法人内部治理 |
2.4.2 法人外部治理 |
2.5 法人治理的有效性及目标 |
2.5.1 法人治理的有效性 |
2.5.2 法人治理目标 |
2.5.3 法人治理目标的相关学说 |
第3章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特殊性 |
3.1 合作金融的内涵和特点 |
3.1.1 合作金融的起源 |
3.1.2 农村合作金融的原则 |
3.1.3 农村合作金融的作用 |
3.2 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 |
3.2.1 经营目标的变化 |
3.2.2 组织形式的变化 |
3.2.3 股份构成与资金来源的变化 |
3.2.4 经营管理的变化 |
3.3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特殊性 |
3.3.1 农村信用社与一般商业银行的区别 |
3.3.2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特殊性 |
3.4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有效性 |
3.4.1 产权关系清晰 |
3.4.2 所有者具有选择和监督代理人的权威 |
3.4.3 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对称 |
3.4.4 根据业绩动态确定经理层的收入水平 |
3.4.5 保持在分散基础上适度集中的股权结构 |
3.4.6 具备开放性和适应性 |
第4章 中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形成的背景 |
4.1 中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发展回顾 |
4.1.1 中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 |
4.1.2 2003 年改革前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分析 |
4.1.3 2003 年改革前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缺陷 |
4.2 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进展情况 |
4.2.1 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
4.2.2 改革的主要成效 |
4.2.3 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5章 中国农村信用社内部治理特征、成因及问题 |
5.1 改革以来农村信用社股权变化情况 |
5.1.1 农村信用社资本实力有所增强 |
5.1.2 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发生较大变化 |
5.1.3 改革后农村信用社资本全部是民有资本 |
5.2 三种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模式的比较分析 |
5.2.1 合作制存在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制度缺陷 |
5.2.2 股份合作制的利弊分析 |
5.2.3 股份制的利弊分析 |
5.2.4 不同产权组织形式法人治理有效性的比较分析 |
5.3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现状 |
5.3.1 股权对经理层的约束机制仍未形成 |
5.3.2 股权结构仍未得到根本改善 |
5.3.3 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尚待时日 |
5.4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异化 |
5.4.1 “民有资本官营化”特征 |
5.4.2 “逆向治理”特征 |
5.4.3 合作制属性丧失 |
5.5 法人治理异化的成因 |
5.5.1 基于改革政策设计缺陷的分析 |
5.5.2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 |
5.6 法人治理异化的后果 |
5.6.1 造成不尊重农村信用社产权的负面影响 |
5.6.2 不利于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
5.6.3 严重偏离“三农”服务方向 |
第6章 中国农村信用社外部治理现状及问题 |
6.1 市场监督与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 |
6.1.1 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 |
6.1.2 资本市场缺乏效率 |
6.1.3 经理人市场远未形成 |
6.2 监管部门对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力量薄弱 |
6.2.1 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
6.2.2 监管差异性安排不够 |
6.3 农村信用社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
6.3.1 基本情况 |
6.3.2 存在的主要问题 |
6.3.3 存在上述问题的成因 |
6.4 外部治理不完善带来的问题 |
6.4.1 产品创新能力不强 |
6.4.2 经营机制转换进程不快 |
6.4.3 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
第7章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的实践及启示 |
7.1 金字塔式体制模式下的德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 |
7.1.1 德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本情况 |
7.1.2 德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的特点 |
7.2 多元复合式体制模式下的美国农业信用合作机构法人治理 |
7.2.1 美国农业信用合作机构基本情况 |
7.2.2 美国的农业信用合作机构法人治理的特点 |
7.3 依附于农合组织体制模式下的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 |
7.3.1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本情况 |
7.3.2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的特点 |
7.4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经验的启示 |
7.4.1 坚持合作制是完善法人治理的根本 |
7.4.2 明晰产权关系是完善法人治理的核心 |
7.4.3 多层次组织体系是完善法人治理的基础 |
7.4.4 政府支持是完善法人治理的外部动力 |
7.4.5 多层次风险防护系体是完善法人治理的保障 |
第8章 完善中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路径 |
8.1 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
8.1.1 坚持“三农”服务方向 |
8.1.2 坚持市场化原则 |
8.1.3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
8.1.4 加快农村合作金融立法 |
8.2 建立健全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 |
8.2.1 建立理事会中的共同治理机制 |
8.2.2 建立监事会中的共同治理机制 |
8.2.3 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 |
8.2.4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
8.3 理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 |
8.3.1 将依法管理职能交由省金融办承接 |
8.3.2 由存款保险机构履行风险处置职能 |
8.3.3 省联社专职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
8.4 完善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 |
8.4.1 有效发挥财税政策的主导作用 |
8.4.2 适当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
8.4.3 积极发挥货币信贷政策的激励作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5)冷水江农村信用联社法人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插图索引 |
附表索引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理论基础 |
2.1 现代产权理论 |
2.1.1 产权的界定 |
2.1.2 交易费用 |
2.2 法人治理理论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3 弹性治理理论 |
2.3 合作金融理论 |
2.3.1 合作金融的内涵 |
2.3.2 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概述 |
第3章 冷水江农村信用联社法人治理的现状与问题 |
3.1 冷水江农村信用联社的经营现状 |
3.2 冷水江农村信用联社法人治理的现状 |
3.2.1 冷水江农村信用联社的股本情况 |
3.2.2 冷水江农村信用联社的组织架构 |
3.2.3 冷水江农村信用联社的运行机制 |
3.3 冷水江农村信用联社法人治理存在的问题 |
3.3.1 产权主体虚设导致内部人控制 |
3.3.2 内部权力制衡机制失效 |
3.3.3 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相对欠缺 |
3.3.4 信息不对称为经营者行为异化提供条件 |
第4章 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中各利益主体博弈分析 |
4.1 基本假定 |
4.2 政府与农村信用社的博弈 |
4.3 农村信用社资产所有者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博弈 |
4.4 金融监管机构与农村信用社的博弈 |
4.5 结论 |
第5章 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国外经验借鉴 |
5.1 英美模式 |
5.1.1 英美国家法人治理框架 |
5.1.2 英美国家法人治理特征 |
5.2 德日模式 |
5.2.1 德日国家法人治理框架 |
5.2.2 德日国家法人治理特征 |
5.3 两种模式的比较及启示 |
5.3.1 两种模式的比较 |
5.3.2 启示 |
第6章 完善冷水江农村信用联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 |
6.1 推进产权明晰和股权结构优化 |
6.2 落实完善内部权力均衡机制 |
6.3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保护机制 |
6.4 完善信息披露和外部金融监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研究 ——基于农户金融需求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1.3 研究目的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论文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论文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主要的创新点 |
2 金融发展理论评述 |
2.1 金融发展理论 |
2.1.1 金融结构理论 |
2.1.2 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 |
2.1.3 金融约束理论 |
2.2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2.1 农业信贷补贴论 |
2.2.2 农村金融市场论 |
2.2.3 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全竞争理论 |
2.3 需求追随和供给领先的金融假说 |
2.4 借鉴与启示 |
2.5 本章小结 |
3 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比较及经验借鉴 |
3.1 德国合作金融制度 |
3.1.1 德国合作金融的组织体系 |
3.1.2 德国合作银行体系的经营与管理特点 |
3.2 法国的合作金融制度 |
3.2.1 法国农业互助信贷银行(CA)的组织体系和管理体制 |
3.2.2 法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经营管理特征 |
3.3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
3.3.1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的组织体系 |
3.3.2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特点 |
3.4 美国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
3.4.1 联邦土地银行系统 |
3.4.2 联邦中期信用银行系统 |
3.4.3 合作银行系统 |
3.4.4 美国的农业信用合作管理体制的特点 |
3.5 经验借鉴 |
3.6 本章小结 |
4 农村信用社的历史沿革及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关性 |
4.1 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的历史回顾 |
4.1.1 建国前,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早期历史 |
4.1.2 建国后,农村信用社的演变历程 |
4.1.3 农村金融改革的政策演变 |
4.2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绩效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 |
4.2.1 研究方法选择 |
4.2.2 变量的选取和数据的描述 |
4.2.3 实证结果分析 |
4.2.4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 |
4.3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发展水平与农村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分析 |
4.3.1 研究方法的基本思想 |
4.3.2 变量的选取及数据的描述 |
4.3.3 实证分析及结果 |
4.4 本章小结 |
5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供给与农户的金融需求分析 |
5.1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供给行为分析 |
5.1.1 金融供给的现状分析 |
5.1.2 金融供给不足的原因 |
5.2 农户的经济行为分析 |
5.2.1 农民经济行为理论 |
5.2.2 农民的行为特征 |
5.2.3 农户的行为特征分析 |
5.3 河北省农户金融需求的调查分析 |
5.3.1 调查的基本情况说明 |
5.3.2 农户的借贷特征 |
5.3.3 农村信用社对农户的借贷成本及满意度 |
5.3.4 影响农户金融需求的因素分析 |
5.4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供求不平衡原因分析及启示 |
5.4.1 金融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表现 |
5.4.2 金融供给和需求不平衡的原因分析 |
5.4.3 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6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产权与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分析 |
6.1 产权的基本理论 |
6.1.1 产权的基本内涵 |
6.1.2 产权制度 |
6.2 农村信用社的一般产权理论及分析 |
6.2.1 农村信用社一般产权理论的研究框架:不完全契约性质的产权理论 |
6.2.2 农村信用社产权的类型 |
6.2.3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特征 |
6.2.4 农村信用社产权创新模式存在的合理性及缺陷分析 |
6.3 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分析 |
6.3.1 法人治理结构的概述 |
6.3.2 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 |
6.4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产权与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分析 |
6.4.1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考察 |
6.4.2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考察 |
6.5 本章小结 |
7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分析 |
7.1 农村金融风险的基本理论 |
7.1.1 金融风险的一般理论 |
7.1.2 农村金融风险理论 |
7.2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面临的金融风险问题分析 |
7.2.1 农村信用社的信用风险分析 |
7.2.2 农村信用社的市场风险分析 |
7.2.3 农村信用社的操作风险问题分析 |
7.2.4 制度原因引起的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 |
7.3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 |
7.3.1 不良贷款率较高,信贷资产质量较低 |
7.3.2 资本充足率较低,流动性风险加剧 |
7.3.3 资金配置效率低,农村资金供给不足 |
7.4 构建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
7.4.1 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 |
7.4.2 实证分析过程及结果 |
7.5 本章小结 |
8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对策研究 |
8.1 深化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政策保障 |
8.1.1 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创造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外部条件 |
8.1.2 创新农村信用社的制度供给 |
8.2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设计 |
8.2.1 深化产权改革,优化法人治理结构 |
8.2.2 加强金融风险控制 |
8.3 本章小结 |
9 研究的结论及存在的问题 |
9.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9.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的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7)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与运行成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选题背景、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及简要评述 |
1.3 研究的基本目标、逻辑思路、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 本研究内容的结构安排与主要创新点 |
1.5 研究对象的范围界定与说明 |
2 农村信用合作社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基础 |
2.1 信用合作与合作金融的相关理论 |
2.2 产权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
2.3 制度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
2.4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3 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变迁 |
3.1 农村信用社试办、推广与调整阶段(建国初期到1958 年“大跃进”前夕) |
3.2 农村信用社在曲折中前进的阶段(1958 年至1979 年) |
3.3 农村信用社在改革调整中发展的阶段(1980-1996 年8 月) |
3.4 农村信用社的独立发展阶段(1996 年8 月至2003 年6 月) |
3.5 农村信用社新一轮试点改革与深化发展阶段(自2003 年6 月至今) |
3.6 本章小结 |
4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的特征比较分析 |
4.1 合作制及其产权组织形式的特征分析 |
4.2 股份合作制及其产权组织形式的特征分析 |
4.3 股份制及其产权组织形式的特征分析 |
4.4 三种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的对比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改革与运行成效的实证分析 |
5.1 合作制及其产权组织形式改革与运行成效的实证分析——落后地区农信社为例 |
5.2 股份合作制及其产权组织形式改革与运行成效的实证分析——山东省农信社为例 |
5.3 股份制及其产权组织形式改革与运行成效的实证分析——江苏、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为例 |
5.4 本章小结 |
6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趋势与发展模式创新研究 |
6.1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与发展趋势探索 |
6.2 农信社产权制度及其组织体系整体架构的设想 |
6.3 农村信用社监管体制的创新 |
6.4 本章小结 |
7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的政策性建议 |
7.1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建设经验的借鉴及启示 |
7.2 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及其法人治理结构 |
7.3 科学构建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扶持体系 |
7.4 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运行法规 |
7.5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尚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8.1 研究结论概要 |
8.2 尚待进一步研究的几个问题 |
9 附录 |
9.1 2006-2008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状况的调研问卷摘要 |
9.2 山东省社科《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试点改革研究》课题报告摘要 |
9.3 农村信用社重点课题《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课题报告摘要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学术成果 |
(8)我国转型期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金融控制理论的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论文研究的背景和依据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对已有研究成果的述评 |
1.3.1 国外合作金融研究现状 |
1.3.2 国内对合作金融的研究 |
1.4 本文的核心概念和理论工具 |
1.5 主要研究方法和论文结构 |
1.5.1 主要研究方法 |
1.5.2 主要内容和结构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2. 制度、制度变迁及金融制度变迁有关文献综述 |
2.1 关于制度的阐述 |
2.1.1 制度的界定及构成 |
2.1.2 影响制度选择的因素 |
2.2 制度变迁理论综述 |
2.2.1 供需视角的制度变迁理论 |
2.2.2 制度变迁的模式 |
2.2.3 制度变迁的均衡 |
2.2.4 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
2.3 金融制度及金融制度变迁理论 |
2.3.1 金融制度的界定 |
2.3.2 国内外金融制度变迁理论综述 |
3. 合作组织及合作金融的一般解释 |
3.1 合作经济与合作金融理论 |
3.1.1 合作经济的涵义及原则 |
3.1.2 合作金融的基本涵义与原则 |
3.2 合作金融制度的分析 |
3.2.1 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分析 |
3.2.2 合作金融的法人治理结构 |
3.3 合作金融发展的异化及原因分析 |
3.3.1 合作金融异化的表现 |
3.3.2 合作金融原则异化的原因分析 |
4. 金融控制和我国金融制度变迁 |
4.1 金融控制理论的提出 |
4.2 金融控制的概念及方式 |
4.2.1 金融控制的概念 |
4.2.2 金融控制的方式 |
4.2.3 金融控制是分析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主线 |
4.3 政府金融控制的效用函数 |
4.3.1 国家理性假定 |
4.3.2 金融控制的效用函数 |
4.3.3 国家理性目标之间的冲突与低效均衡 |
4.4 政府通过金融控制实现社会稳定的方式 |
4.4.1 通过利益补偿实现社会稳定 |
4.4.2 通过金融风险防范促进社会稳定 |
4.5 对实施金融控制的简要评析 |
5. 金融控制下的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分析 |
5.1 改革开放前农村信用社历史沿革(1949 年-1978 年) |
5.2 支持国企改革背景下的制度变迁(1978 年-1996 年) |
5.2.1 1978 年—1984 年:行社关系的确定和放松搞活 |
5.2.2 1985 年—1996 年:在波折起伏中恢复合作金融性质 |
5.2.3 该阶段制度变迁特点分析 |
5.3 防范金融风险为目标的制度变迁(1996 年-2003 年) |
5.3.1 背景介绍 |
5.3.2 1996 年—2003 年主要改革措施 |
5.3.3 1996 年—2003 年制度变迁特点分析 |
5.4 服务“三农”条件下的制度变迁(2003 年以后) |
5.4.1 背景介绍 |
5.4.2 2003 年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要措施 |
5.4.3 2003 年改革成效 |
5.4.4 2003 年以来制度变迁的特点分析 |
6. 合作金融组织与农村金融体系 国际比较及启示 |
6.1 国外合作金融组织和农村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与特点 |
6.1.1 美国模式:需求功能型 |
6.1.2 法国模式:国家控制型 |
6.1.3 日本模式:政府扶持模式 |
6.1.4 印度模式:政府参与型 |
6.2 国外合作金融和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经验 |
6.2.1 国外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经验 |
6.2.2 国外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经验 |
6.3 我国合作金融和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不足 |
6.3.1 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情况 |
6.3.2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不足 |
7. 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7.1 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原则 |
7.1.1 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内涵:适度的金融控制 |
7.1.2 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应遵循的原则 |
7.1.3 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基本要求 |
7.2 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政策建议 |
7.2.1 实施适度金融控制,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
7.2.2 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7.2.3 改善金融控制方式 |
8. 研究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9)我国农村金融类型选择研究 ——兼论农村信用社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及其内容 |
2. 基本理论分析 |
2.1 农业成长形态与农村金融类型 |
2.2 农业融资需求的预算约束 |
2.2.1 融资产品的消费替代 |
2.2.2 融资产品的机会成本 |
2.2.3 价格和收入变动带来的影响 |
2.2.4 农村金融的配给 |
2.3 农户对融资产品的偏好 |
2.3.1 "同质"性产品的差异 |
2.3.2 无差异曲线对偏好的描述 |
2.3.3 边际替代率 |
2.3.4 交换率 |
2.4 限制非正规金融进入:农村金融的制度性缺陷 |
2.4.1 正规金融供给的弊端 |
2.4.2 农村金融与不同农业成长形态的关系 |
2.4.3 生产方式与融资品交换方式的关系 |
2.5 合作博弈:非契约金融产生的基础 |
2.5.1 一次性博弈的纳什均衡——非可持续的合作 |
2.5.2 无限次重复博弈——可持续的合作 |
2.5.3 合作的载体:农村土地制度 |
2.5.4 土地制度对信用合作的影响 |
3. 不同农业成长形态的金融需求分析 |
3.1 特殊农业形态的金融需求 |
3.2 初级农业形态的金融需求 |
3.3 成长农业形态的金融需求 |
3.4 现代农业形态的金融需求 |
4. 新一轮改革前农村信用社发展沿革 |
4.1 合作社与信用合作 |
4.2 建国以来的农村信用社 |
4.2.1 新民主主义阶段的农村信用社 |
4.2.2 合作化阶段的农村信用社 |
4.2.3 人民公社阶段的农村信用社 |
4.2.4 改革开放到新一轮改革前的农村信用社 |
4.3 建国以来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特征 |
4.3.1 合作性质的变异 |
4.3.2 超越农业生产现实的公有制 |
4.3.3 重工轻农政策的影响 |
4.3.4 信用需求的抑制 |
4.3.5 政府持续的控制力 |
4.3.6 结果:农村金融资金配置效率低下 |
4.4 小结 |
5. 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 |
5.1 农村信用社改革背景 |
5.1.1 "三农"问题突出 |
5.1.2 农村资金外流严重 |
5.1.3 农村信用社经营困难 |
5.2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主要精神 |
5.2.1 中央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论述 |
5.2.2 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主要内容和组织措施 |
5.2.3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资金支持 |
5.2.4 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的考核 |
5.2.5 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的核算 |
5.3 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票据发行考核 |
5.3.1 资本金 |
5.3.2 不良贷款 |
5.3.3 管理体制 |
5.3.4 地方政府支持 |
5.4 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票据兑付考核 |
5.4.1 资本金、贷款占用形态及内部管理 |
5.4.2 法人治理结构、处置专项票据置换资产情况 |
5.4.3 信息披露 |
5.5 小结 |
6. 农村信用社几个重要问题分析 |
6.1 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中的股份合作制分析 |
6.1.1 股份合作制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分析 |
6.1.2 股份合作制农村信用社的资产专用性分析 |
6.1.3 股份合作制农村信用社的绩效分析 |
6.1.4 小结 |
6.2 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分析 |
6.2.1 权力的主导问题 |
6.2.2 民有资本官营问题 |
6.2.3 外部环境与自主性问题 |
6.2.4 小结 |
6.3 "花钱买机制"可行性分析 |
6.3.1 "花钱"的方式 |
6.3.2 "花钱"中的激励机制设计理论 |
6.3.3 "买机制"的外部环境 |
6.3.4 小结 |
7. 国外农村金融发展与启示 |
7.1 美国农村金融 |
7.1.1 农村经济情况 |
7.1.2 政府农业信贷体系 |
7.1.3 信用合作体系 |
7.1.4 商业银行的农业信贷 |
7.1.5 其他农业贷款 |
7.2 日本农村金融 |
7.2.1 农村经济情况 |
7.2.2 农业制度金融 |
7.2.3 合作金融 |
7.3 印度农业金融 |
7.3.1 农村经济情况 |
7.3.2 商业银行的农业贷款 |
7.3.3 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地区农村银行 |
7.3.4 信贷合作社的发展 |
7.4 借鉴与启示 |
8. 我国农村金融类型选择及政策取向 |
8.1 把实现效率与公平均衡作为建立农村金融体系基点 |
8.1.1 "三农"与农村金融 |
8.1.2 "三农"与农村金融的效率 |
8.1.3 "三农"与农村金融的公平 |
8.1.4 效率与公平中的中国农村金融体系 |
8.1.5 小结 |
8.2 把改造信用社作为建立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基础 |
8.2.1 改造信用社与建立农村金融体系的关系 |
8.2.2 农村信用社的现状及其弊端 |
8.2.3 改造农村信用社的基本设想 |
8.2.4 小结 |
8.3 把协调正规与非正规金融作为建立农村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 |
8.3.1 正规农村金融 |
8.3.2 非正规农村金融 |
8.3.3 正规农村金融与非正规农村金融的关系 |
8.3.4 小结 |
8.4 把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作为建立农村金融体系的保障 |
8.4.1 对农村金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
8.4.2 放开贷款利率上限以实现机构间的平等定价 |
8.4.3 进一步放松对农村金融的管制 |
8.4.4 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投入力度 |
8.4.5 加快农村金融法制建设 |
8.4.6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
8.4.7 小结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10)基于产权改革为核心视角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我国农村信用社现有三种产权模式的概念 |
1.3 基本思路 |
2 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分析 |
2.1 对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的研究 |
2.1.1 合作制理论演进与突破 |
2.1.2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一般考察 |
2.1.3 当前我国农村信用社体制理论上的突破 |
2.2 不同农村信用社产权模式的探讨 |
2.2.1 县联社模式分析 |
2.2.2 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模式分析 |
2.2.3 股份合作制模式分析 |
2.3 文献综述 |
2.3.1 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2.3.2 国内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3 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现状分析 |
3.1 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历程的评析 |
3.2 传统农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创新 |
3.2.1 传统农区的界定 |
3.2.2 传统农区的"三农"问题与农村信用社改革 |
3.2.3 传统农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取向:问题及成因 |
3.2.4 从传统农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能力差异性出发的改革创新策略 |
3.3 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创新 |
3.3.1 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的金融需求:农村信用社正确定位的基点 |
3.3.2 改组设立农村商业银行: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制度演进 |
4 国外合作金融组织产权制度演变及发展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合作金融组织产权制度演变的趋势 |
4.1.1 股份合作化的发展趋势 |
4.1.2 民主管理制度的削弱 |
4.1.3 分配制度的股份化趋势 |
4.1.4 自由退出机制的转变 |
4.2 对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借鉴和启示 |
4.2.1 明晰产权归属,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明确市场定位 |
4.2.2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应注意差别、分类指导 |
4.2.3 用与时俱进的观点认识合作金融产权制度演变 |
4.2.4 加强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宏观指导与支持 |
5 因地制宜发展"多样化"产权模式 |
5.1 经济发达地区、基础好的农信社采取股份制 |
5.2 暂未达到股份制要求的地区实行股份合作制 |
5.3 中西部传统农业区在继续保留合作制的基础上重组 |
5.4 对问题严重或老少边穷地区的农信社实行市场退出或改为政策性银行基层网点 |
5.5 尝试引入新模式——农信社入股村镇银行等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农村信用社应真正体现合作制(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D]. 何松龄. 西南政法大学, 2020(07)
- [2]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D]. 姜庆丹. 辽宁大学, 2014
- [3]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博弈分析 ——以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例[D]. 罗家龙. 云南师范大学, 2013(05)
- [4]中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研究[D]. 王秀丽. 辽宁大学, 2011(06)
- [5]冷水江农村信用联社法人治理研究[D]. 王昱. 湖南大学, 2010(07)
- [6]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研究 ——基于农户金融需求的视角[D]. 王俊芹. 河北农业大学, 2009(01)
- [7]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与运行成效研究[D]. 宋磊. 山东农业大学, 2009(03)
- [8]我国转型期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金融控制理论的分析框架[D]. 张志勇. 西南财经大学, 2009(06)
- [9]我国农村金融类型选择研究 ——兼论农村信用社改革[D]. 李宏伟. 西南财经大学, 2010(07)
- [10]基于产权改革为核心视角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研究[D]. 张胜利. 山东农业大学, 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