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注食品安全与促进农产品出口——欧盟成立食品安全局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启示(论文文献综述)
孙彤彤[1](2021)在《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已取得长足进步,但受农业经营规模、技术进步程度、国际环境形势等条件变化影响,中国农业发展及其国际竞争力提升仍然面临很大挑战。当前,国际农业交流合作已成为世界各国把握新的趋势和格局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趋势,面临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是关键,而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需要汲取其他国家的经验和教训。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世界各国的现代农业在工业化的推动下均得到了一定发展,其中,美国的农业发展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美国农业历经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塑造了世界一流的农业强国,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进行深入研究,对促进中国农业发展及增强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为研究对象,在对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后,确定了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理论内涵及分析框架,以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等理论为基础,以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历史演进为背景,综合评价了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水平,详细分析了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成本优势与差异化优势,深入探讨了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并结合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经验教训,针对中国农业发展困境提出对增强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启示。回顾南北战争以来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历史演进情况,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时期:(1)1860年至1945年是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时期。在此期间,美国农业先后经历了农业半机械化(1860-1914年)与农业机械化(1915-1945年)阶段,美国农业完成了由手工到半机械化、基本机械化、再到全面机械化的生产方式转变,这一时期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主要依靠简单机械化来维持。(2)1945年至2000年间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下发生了重大变化。二战以后,美国形成了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农业社会结构,美国农业区域化和专业化更加明显,并实现了农业科学化,这一时期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主要依靠农业科技创新来提升。(3)2000年以后美国农业进入“新时代经济”。在此期间,美国农业经济实现空前增长,农业贸易迅速扩张并且持续保持贸易顺差,这一时期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主要依靠外部市场需求来支撑。本文建立了包含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评价指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路径选择、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的分析框架,分别对应竞争力结果、竞争力维度、竞争力来源三个层面。第一部分从显示性指标和解释性指标两方面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进行测度与评价。基于显示性指标的评价:从国际市场占有率看,美国农业出口竞争优势明显,但有减弱趋势,其中植物产品比较优势最为突出,其次是活动物及动物产品、食品及饮料等;从净出口情况看,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不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因为美国对农业进口依赖程度也很高,其中谷物产品、稻草秸秆及饲料具有较强净出口能力。基于解释性指标的评价:从建立的国际竞争力“基础——形成过程——结果”三个层面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证结果来看,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综合得分在18个观察对象中排名第一,其中,美国农业在国际竞争力形成过程指标上表现最好,可以发现美国充足且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及雄厚的研究开发资金,有效地将美国现有技术和自然资源转化为农业生产力,同时美国在农业适用技术和专利开发方面具有显着优势,这大幅提升了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第二部分从成本优势与差异化优势两个维度探讨美国农业国际竞争优势的获取路径。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美国较高的农业生产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被其更高产量所抵消,同时较低的内陆运输成本和装卸成本弥补了其较高的农场价格劣势,促使美国农业获得成本优势,进而提高国际竞争力水平;第二,美国在食品供应安全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各种农产品质量附加值均较好,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专业化的农业营销方式促进美国农业差异化优势快速形成,农业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第三部分根据迈克尔·波特的“钻石模型”理论,从基本因素和辅助因素两方面讨论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基本因素包括农业生产要素、农业需求条件、农业相关与支持性产业和农业经营主体,辅助因素包括政府因素和历史机遇。通过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分析可知,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获得由一定的农业经营规模、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健全的相关支持产业和有效的联邦政府行为等多个方面综合决定。然而,美国农业仍面临长期产能过剩、中小型农场经营压力增大、农业环境保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经验教训给中国农业发展带来重要启示。相较于美国农业,中国农业尚面临农产品国内库存高企与国际市场进口大量增加、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体系仍有许多不足、农业育种和加工及冷链等社会化服务发展落后、农业经营规模太小且农业劳动者素质普遍偏低等问题。基于中国农业发展困境及上述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深入研究,现阶段中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可以通过持续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加快推进农业相关支持产业发展、多种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业劳动者素质和能力建设四个方面来实现。
康俊莲[2](2020)在《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如何对食品安全监管进行权力配置,实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协同有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1)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体现。本文围绕“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这一核心问题,从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空间、时间、制度三维一体角度,探究政府监管权力的内在逻辑,针对现实问题提出科学优化、系统完善的路径。本文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依据协同治理和跨部门合作等理论,采用比较制度分析法,论域方面选择政府监管控管层次多、管理幅度宽泛的典型国家作为参照进行对比分析,剖析了制度背后权力配置结构及其演化方式,比较在不同制度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在特定历史时期,如何实现监管权力配置效用的最大化。同时,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历程、政府权力配置存在的争议和挑战、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采取的措施与体现的特征,从空间维度改革、时间维度改革、制度维度三维一体角度,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政府食品监管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的建构路径。本文第一部分,介绍研究背景,包含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和制度架构,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回答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监管权力的现实配置,及监管权力行使产生的内在逻辑。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了不同历史时期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概况、监管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改革举措、政府权力配置的改革特征。基于此,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改革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同时,从府际关系角度,对食品安全政府纵向权力配置、横向权力配置进行分析,研究其结构转变中的内在联系,为推进食品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政府协同治理不断走向深入奠定基础。在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基础上,回答第二个问题,即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由哪些因素导致变迁?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政府监管权力行政化,部门分割的高度集权,由于社会秩序的高度扩展,使得行政分割高度集权的政府权力,呈现出具体监管越来越属地化,抽象监管越来越集权的现象。此部分分析,以协同治理理论核心内涵为指导,以跨部门合作理论与政府协同理论为支撑,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社会监管缺失三个层次,阐述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在空间维度上,由于跨部门间食品安全监管权责利益均衡问题,导致“权力越位”,需要进一步通过协同治理优化提升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时间维度由于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权力缺位”,会直接影响在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政府能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从快将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反映着政府的应急和统筹协同调度能力。因此,在时间维度要突出“早一步”“快一步”,必须通过实现制度做保障和空间维度跨部门的相互协同、配合;在制度维度由于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权力错位”,容易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第三部分,分析了在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争议和挑战,以及通过域的选定,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经验,依据“四个最严”的要求展开分析,结合我国实际,归纳提炼有益于我国政府协同治理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系。空间维度改革,解决外部硬性边界跨部门间协同治理,出了问题谁说了算的问题;时间维度改革,解决内部构架基础降低危害食品带来的风险,实现早发现、早识别、快处置的问题;制度维度改革,解决单元间协商机制制度系统化、体系化、完整化的问题,形成以食品安全法为主干,各相关管理条例、管理办法体系化、完整化相互协同、互为补充的制度体系。通过研究,本文力求在以下几个层面做出努力,取得如下研究结论:其一,针对“权力越位”,解决跨部门间“政出多门”、相互协同的问题。通过强化中央一级政府食品监管,构建全国自上而下统筹监管“一盘棋”,实现危害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应对和处置。既而发挥中央政府监管权力灵活调度功能,实现“中央精神”掷地有声的贯彻、落实的同时,实现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实际,展开创新监管的实践。作为中央政府还肩负着全球食品监管风险治理中发挥多元治理的功能。通过发挥中央政府、食品跨国企业等在国际舞台的影响力,在参与国际事务食品安全治理规制的制定,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化解中西方在食品监管领域文化认识的鸿沟,提升在国际食品监管中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另外构建起跨部门间食品安全协同机制和治理机制,通过部门间的责任分担、沟通协商、协同治理运行,实现食品监管的协同治理。其二,针对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的“权力缺位”,解决危害食品带来的安全风险,需要通过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监测机制,实现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早发现、早预警,同时提高科学防控的能力,做到快速反应,实现从快处置。建构公开透明的信息通报体系,不仅要形成日常检测公告制度,还要突出危害食品事件发生时,让公众及时了解实情,消除社会公众心理恐慌,有效参与积极应对食品风险,逐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识和能动力。在协同治理视域下,构建起对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的协同治理权力监督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其中。同时在时间维度下,还应将权力行使的重点,放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预防上来,只有将风险点控制住,才能从源头上控管住,保障安全食品“产”出来的有效性。风险预防应突出其独立性、透明性以及全程采取的开放方式,实现过程的监督性。以此来保障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的科学性和自然性。其三,针对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的“权力错位”,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从制度维度,认真梳理,提出解决《食品安全法》与各监管部门间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细则等,形成系统性、完整性、相互协同互补、衔接的制度化体系。通过协同治理导向的政府重塑,建构起彼此之间互为协作的服务型政府,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治理理念的质性转变。其四,本文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是事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食品安全协同治理问题,说到底是加强党的领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问题。因此,应该将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层面,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大数据标准体系,将其作为国家管理的一项制度,打通政府跨部门监测的数据链,实现全链条数据关联的融合,实现日常监管的有序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系统科学性;从完善体制机制上,建议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建立从生产到销售都可相互追溯、追查、倒查、溯源的机制,保障“以人民为中心”,为实现“健康中国”,助力食品企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梁洁[3](2018)在《LS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的研究》文中认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决定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也面临很多问题,公共治理的理念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国内外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研究着作非常多,研究内容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原因,另一类是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本文通过调查、访谈和文献研究等手段,在全面考察LS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此基础上,分析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产地污染和违规占用;农业投入品经营不规范;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多,质量杂;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产地准出不规范;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不完善等。针对存在问题,揭示了监管部门在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监管环节权责分配不平衡,监管工作投入力度不足,监管环节衔接机制不健全,问责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经验,提出了加强监管责任主体建设、完善农产品全程监管、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和完善公共治理四方面的解决对策。
齐澍晗[4](2016)在《试论风险社会理论下的环境风险规制 ——以食品安全为视角》文中指出全球化背景下,“逐步清晰”的环境风险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以德国社会学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学者,通过对现代化困境的反思、针对全球化背景下不断出现的、相互之间还有“某种”关联的社会风险展开深入研究;创造性的形成了“风险社会”这一系统而完整的社会学理论。当前,中国正面临前所未有的高风险社会状态:改革开放过程中迅猛的经济发展,带来了社会结构在短时间的急剧转型——别的国家在近百年逐一面临的风险和危机将一次性在当代中国集中爆发出来;而环境风险,则是风险社会里最典型的风险。从食品安全视角来看,环境风险通过土壤、空气和水源等环境因素,影响着我们赖以生存的初级农产品;环境风险通过食物链在生物体内迁移、传递,从而最终影响到人类生命和身体健康。因此,本文通过对西方社会学的风险社会理论的梳理、借鉴和吸取,认为“风险社会”并不是某个具体的社会形态,也不是国家发展的某一历史阶段;“风险社会”理论是针对现代化过程中的一系列困境的全面描述;是西方发达国家对其资本主义现代化制度的一种自省与反思;“风险社会”理论是通过描述风险现象和风险特征,以探寻能够改善社会关系、完善现代化制度的发展路径。如前所述,中国正处于高风险社会,环境风险日益复杂,且具备“潜在性”和“不可预估性”的特征;因此,我们应吸取西方风险社会理论研究成果,认真分析中国环境风险的分配现状、并对我国现行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措施进行全面考察与反思,寻求法律手段规制环境风险的具体路径。通过分析,本文指出对环境风险予以法律规制时具体存在着三个法学困境:是关于规制主体和价值取向的困境;二是关于法律规则确定性的困境;三是关于风险责任分配的困境。随后,本文将风险社会理论引入环境法学、传统法理学,指出能够克服上述三个困境的法学理论。最后,通过对欧盟、美国和日本三个国家或地区现行的风险法律规制手段进行考察,本文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具体路径:一是确立风险法治原则,以该原则作为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运行原则;二是建立环境风险分析管理制度体系,以此制度体系实现应对风险的科学理性;三是建立回应型立法机制,以此机制确保对环境风险的法律规制更及时、更精准;三是完善指引性公共政策,通过推动指导性的公共政策法制化,实现对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引导,形成社会共同治理环境风险的良好社会运行模式。
柯铭华[5](2016)在《标准化视域下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产品质量问题是制约农业发展和农业国际竞争力提升的重要问题,没有农业标准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判定农产品质量优劣的方法是通过对产品开展检验,而产品检验的依据是产品标准;农产品出口的验货依据也大部分按照国际标准。如果能规范农产品的生产者和加工企业的行为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尤其是按无公害标准组织种植或养殖,就有助于提升农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从而降低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概率。基于此,本研究的意义在于:以农产品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基础作为切入点,对福建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开展调查分析;采用灰色模型预测福建特色农产品生产及质量安全趋势;分析农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产生问题的原因;实证研究四类特色农产品案例;根据上述研究,构建农产品质量管理对策,以期在标准化视域丰富区域农产品质量管理理论。本研究以政府、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为主体,以标准化视域下的福建特色农产品为研究对象,将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第一,对农产品质量管理的理论进行评述。主要包括论文研究的相关理论基础等内容。包括分析对农业标准化原理、信息不对称理论、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理论、灰色系统理论、环境外部性理论应用及其对本研究的指导作用。第二,对农产品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基础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农产品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基础,以及农产品生产各阶段质量标准化管理分析。第三,对福建特色农产品生产及质量管理现状开展分析。主要包括:福建特色农产品生产及质量管理现状分析,对生产资源基础、生产现状、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问题及其成因、对质量管理成效及其管理问题开展分析。第四,对福建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进行调查分析。主要包括:福建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的调查分析,并计算出五类特色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普及率数值,综合分析得出福建特色农产品的综合标准化普及率是47%,其中茶叶、蔬菜、水产品、水果、食用菌的标准化普及率分别是:38.81%、30.12%、45.55%、30.15和35.75%。第五,对福建特色农产品生产及质量安全趋势进行预测。主要包括:以灰色模型预测福建特色农产品生产及质量安全趋势,并对预测结果开展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一是到2019年,福建特色农产品的价格和产量,均为2014年的1.3倍左右,产值也逐步提升,各方面预测数据都向好,福建省发展特色农业潜力较大,而且发展的态势较为稳健;二是在分析期内,其中农业标准化水平发展指数保持快速稳定的增长,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标准覆盖率等重要指标亦取得明显提升;三是在分析期内,福建省内导致农产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因素还在,比如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率不高,无公害农产品规模大但发展不平衡。五类农产品中蔬菜的未来产量和价格都上不去,扣除物价因素,甚至可能倒退,由于蔬菜以个体农户经营为主,标准化规模化的种植集约性较差,因此质量受控能力弱,造成该产业竞争力弱且农产品质量问题频发。茶叶和食用菌整体向好,水果种植面积在萎缩,水产品的质量趋势显示质量走势不乐观。第六,开展案例研究,主要包括:基于标准化视域的南靖双孢蘑菇标准化示范区的做法与经验;基于标准化视域的平和蜜柚质量管理的经验与启示;基于标准化视域的龙海青葱蔬菜质量管理的经验与启示;基于标准化视域的平和白芽奇兰茶质量管理的做法与经验。通过对上述4个案例的研究得到启示第七,标准化视域下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对策构建,主要包括:理顺政府管理机构,整合政府管理队伍;完善福建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落实标准化管理机制;强化政策扶持与财政资金补贴保障;构建特色农产品信息平台;强化政府监管责任,消除负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加强生产者方面的质量管理;完善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排查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风险点。
王薇[6](2016)在《中外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是畜产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牧业得到长足发展,畜产食品产量大幅增加。近年来,我国畜产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畜产食品安全问题已越来越引起人们关注,研究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共分为8个部分,对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和中国在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系统分析,包括发展历程、法律体系、保障制度等内容,主要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结论:第一,畜产食品安全监管的本质是以法律规范的形式促进资源的合理配制与充分利用,对我国现有的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进行顶层设计,提出核心法律与配套法律制定、衔接的统一标准和安排,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两法合一,尽快制定针对肉蛋乳及其相关制品的专项管理法律,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提升法律位阶,有利于控制畜产食品安全风险。第二,畜产食品安全涉及的领域很多,从养殖到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很难由一个机构管辖所有的事务,我国目前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农业部共同监管。在现有格局下,减少职能交叉,剥离农业部风险评估相关的职能,统一由卫计委承担,三部门中涉及标准制修订方面的职能转给第三方社会机构承担,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加强畜产食品安全监管。第三,区分技术性法规与标准,构建技术法规体系,将目前畜产食品标准体系中的强制性标准上升为技术法规,赋予其法律效力,以便于贯彻实施;保留推荐性标准,做为引导行业达到技术性法规所要求的目标的手段。第四,畜产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提是科学的风险分析,将风险评估的职能集中到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实行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相分离,以避免部门间互相推诿,建立国家级的监测信息平台,共享各有关部门的监测数据,有助于为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制定等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参考。第五,追溯体系是实现畜产食品全食品链信息透明、增强消费者信心的最好方式,我国畜牧业发展规模化程度低,而小散户很难实现各环节的有效衔接,追溯体系建设可以从扶持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入手,再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技术帮扶等形式引导企业参与到追溯体系建设中。第六,畜产食品安全监管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共治。在相应的畜产食品安全管理法律中树立行业从业者是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加强行业自律,建立政府、企业、消费者、媒体共同参与的网络平台,政府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开展培训,引导媒体,保护消费者,鼓励公众参与到畜产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刘婷[7](2016)在《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研究 ——以美欧转基因食品贸易争端为切入点》文中提出本文以美国和欧盟的转基因食品贸易争端为切入点,提出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差异问题。美国法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的规定与欧盟法的规定有显着不同,这些差异已经突破国内法的层面,上升并演变为国际法问题。因此,本文对美国倡导的自愿标识制度和欧盟倡导的强制标识制度进行了多方面、深层次的剖析并进一步揭示出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差异导致的严重问题。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差异不仅使得有关转基因食品贸易的国际争端凸显,非关税壁垒增加;还导致地理标志失去其原有的意义,影响消费者的选择与判断;更严重影响了经济自由化和贸易的公平性。基于国际贸易中现有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本文通过对美国的转基因食品监管路径的历史演变进行梳理,以及对美国转基因食品规制的现状的分析,进而揭示出美国自愿标识制度的理论基础和特点,最后对美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进行了深层的总结与剖析。与美国不同,欧盟的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制度建立在欧盟的转基因生物监管框架下,强制标识制度的形成有着多方面的深刻原因,制度本身特点鲜明。目前,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的国际协调存在着一些棘手的问题。在WTO框架下,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仍然存在着很多障碍,诸如同类产品的认定问题、WTO规则与多边环境协议的优先性问题和SPS协议与《生物安全议定书》的适用问题。虽然国际协调乏力,但是多种规则的协同与差异还是为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解决留有一定的商榷空间。WTO的法律制度为国际贸易中的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可能性。无论是限定地理标志,还是基于SPS协议建立一套新的监管评级制度,都是力求通过完善WTO规则来解决问题。2015年TPP协议达成,TPP协议中对于SPS措施的规定,为WTO的SPS协议的完善带来了一些新的思考。从目前各国对转基因食品的标识与监管中,可以看出尽管各国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的立法和规则并不相同,但总体来说,无论是美国还是欧盟,他们在转基因食品的监管问题上都持有谨慎态度。我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并不完善,转基因食品发展中也存在着较多问题。因此,完善我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建立可追溯的监管机制势在必行。
米娜莎[8](2015)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现状与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重金属、添加剂、环境污染物等危害已成为引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风险因素,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在此背景下,我国各级监管部门更加重视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却缺乏一些科学监管的技术支撑。以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为要素的风险分析,作为一种基于科学的实践方法,近年来在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域得到迅速推广,成为指导政府和行业开展科学监管的重要依据。但目前风险分析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在风险分析体系建设还是相关理论的实际应用方面都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鉴于此,深入开展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建设及应用研究,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以科技为支撑,实施科学高效监管,同时降低企业科学管理和政府部门监管成本,建立生产、监管、消费等多方信息交流路径,这对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提高行业监管能力,顺应国际水产品质量管理潮流,提升我国水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和对比分析法,系统阐述了风险分析框架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对相关国际组织在各自专业领域实施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内容及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对目前国际上主要通用的两大风险分析框架进行了比较研究;并从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研究和比较了美国、欧盟、日本和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研究结果表明,各国际组织及水产业发达国家都将风险分析作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基础,将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相分离,并注重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各国根据本国国情特点,也对水产品风险分析实施时的重点进行了规范,如美国、加拿大重视风险管理,而欧盟和日本更重视风险评估和交流等。以上研究可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建设提供借鉴经验。论文同时运用理论分析法以及案例与经验结合的方法对近年来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深入分析了机构设置、运行机制以及制度建设方面的现状,重点针对水产品领域风险分析理论应用情况、实际工作开展方面的不足之处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研究。同时以“海蜇中铝的限量标准制定”案例为背景,阐述了风险分析在我国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只有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保障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更加科学高效。根据风险分析在国内外水产品领域应用的现状及特点,本文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的具体建议。在制度建设上,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专门性实施细则,就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的主体,风险评估实施过程、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中应解决的问题以及三个阶段如何开展联动等方面给出相应的规定,为建立良好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运作机制提供完备的法律基础。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建议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明确其独立性,并就如何完善其运行机制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在风险分析运作过程上,建议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欧盟和日本的成熟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促进各利益相关方的交流和互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三个过程的有序联动,即学术界开展风险评估,政府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权衡各种影响因素并基于成本-收益提出风险管理措施,在整个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过程中贯穿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交流,以此推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最终使风险分析理念被水产品生产者、监管部门、消费者以及社会各方广泛接受,成为促进水产行业健康发展,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应急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的重要技术工具。山东半岛是我国水产养殖业发达地区,也是我国出口水产品的主要来源地。本文最后对该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的现状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通过收集文献及专家问卷调研等方式进行了实证研究,运用层次分析法及模糊集理论,构建了基于风险评估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体系,并针对山东半岛水产养殖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提供了有益参考。
金锐[9](2015)在《食品安全标准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 ——以对欧盟出口水果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迅速,其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粮食安全中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但是,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居民健康以及农产品市场,实施了较为严苛的食品安全标准,这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随着我国农业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对欧盟市场的农产品出口也是不断增加,欧盟逐渐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第二大市场,仅次于日本。虽然中国欧盟之间农产品贸易发展迅速,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中国蔬菜水果类农产品在欧盟市场是具有竞争力的,但是竞争力在不断下降。欧盟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的抑制作用是一个重要原因,另中欧食品安全标准差距较大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所以研究欧盟食品安全标准、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及中欧标准之间的差距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欧盟的影响具有现实意义。本文通过阅读大量的文献,梳理了中国和欧盟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并进行对比研究。并且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利用引力模型分析了欧盟食品安全标准,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中欧食品安全标准差距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欧盟的影响。本文首先阐述了食品安全标准的内涵及相关理论基础;其次分析了我国的农产品贸易的基本情况;最后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先分析了食品安全标准的作用机制及贸易效应,然后以水果产品为例,利用stata12.0软件,采用PPML方法,加入贸易零值的处理,对2004—2013年,包括欧盟25国在内的10年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的分析结果表明,中国欧盟的国内生产总值,欧盟人口总量及人均GNI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起到促进作用;欧盟食品安全标准越严格,对我国水果出口的抑制作用越明显。中国食品安全标准越严格,对我国水果出口的促进作用越明显。而中欧食品安全标准差距越大,则对我国水果出口欧盟的抑制作用就越大。最后,本文从政府,行业,以及企业三个层面提出了应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政策建议。
李静[10](2013)在《我国食品安全“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连续爆出食品安全事件,严重危害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凸显现行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的失败。如何构建一个切实有效的治理模式,找到一条扭转食品安全严峻形势的可行路径,就成为理论界与现实界必须面对的紧迫问题。有鉴于此,本文从创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这一视角入手,结合理论分析与案例研讨,就现阶段创新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的制度设计展开深入研究。本论文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介绍了选题的缘由及背景,本项研究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国内外对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及评述,以及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并提出了本文的基本观点:即要将目前在食品安全领域实行的“一元单向一维”模式转变为“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第二部分为理论分析与历史考察。首先,食品安全问题具有的“外部性、公共性、信息不对称性”,以及利益相关者、多元治理、网络化治理、协同治理这四个理论,都从学理上说明我国必须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并对现行治理模式加以创新。其次,从建国以来食品安全治理法规及机构调整的历史变迁来看,我国的历次食品安全治理的改革大多局限于官僚体制内部,大多关注于机构设置与职能调整。最后,通过对我国食品安全现行治理模式的考察,我们发现在主体设计、架构设计、运行机制设计方面均存在很大问题,亟需创新。第三部分为原因探析。从参与主体这一视角着眼,探析了政府、企业、公众、社会组织对于创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的阻碍性要素,在理论探究的基础上,本文还结合了在昆明所做的实地调研数据加以分析,以增强研究的实证性。通过障碍性因素分析,为后文的国外先进经验借鉴以及模式重构做好铺垫。第四部分是经验借鉴。通过对美国、日本、欧盟食品安全治理经验以及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五种示范模式的考察,我们发现可以从主体设计、结构设计、运行机制设计这三个维度来借鉴经验,并创新我国治理模式。第五部分是制度设计。本部分从三个维度对我国食品安全治理创新模式,即“多元协同模式”进行了制度建构。首先,在主体设计方面,应该明确作为“食品安全治理主导者”的政府、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者”的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直接受益者”的公众、作为“食品安全治理积极参与者”的社会组织各参与主体的角色定位,并努力使其各归其位,实现“多元共治”对于“多头混治”的替代。其次,在结构设计方面,应该通过完善治理网络主体之间的关系设计,以及信任、协调等网络治理机制的设计,实现“网络多维治理”对于“单向一维监管”的替代。最后,在运行机制设计方面,应该通过由规制到协同的治理理念的转变,网络多维协同结构的建构,治理机制多维度、多层次的整体塑造,理顺府际关系以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价值、制度双管齐下对于社会资本的培育,以及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协同网络核心的建设,实现“协同治理”对于“分段监管”的替代。
二、关注食品安全与促进农产品出口——欧盟成立食品安全局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启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注食品安全与促进农产品出口——欧盟成立食品安全局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基本概念的研究 |
1.2.2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模型的研究 |
1.2.3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评价体系的研究 |
1.2.4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方法的研究 |
1.2.5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的研究 |
1.2.6 关于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相关研究 |
1.2.7 研究述评 |
1.3 文章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文章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相关概念 |
2.1.1 产业的内涵 |
2.1.2 农业的内涵 |
2.1.3 国际竞争力的内涵 |
2.1.4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内涵 |
2.2 理论基础 |
2.2.1 比较优势理论 |
2.2.2 要素禀赋理论 |
2.2.3 竞争优势理论 |
2.3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分析框架 |
2.3.1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评价指标 |
2.3.2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路径选择 |
2.3.3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 |
2.3.4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分析框架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历史演进 |
3.1 农业机械化时期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1860-1945 年) |
3.1.1 土地制度改革促进美国农业经济大发展 |
3.1.2 农业半机械化与农业基本机械化的实现 |
3.1.3 以简单机械化维持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
3.2 农业现代化时期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1945-2000 年) |
3.2.1 家庭农场成为美国农业社会经济结构主体 |
3.2.2 农业机械化全面进步与农业科学化的实现 |
3.2.3 以农业科技创新提升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
3.3 新时代经济时期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2000 年以后) |
3.3.1 新世纪以来美国农业经济实现空前增长 |
3.3.2 农业贸易迅速扩张且持续保持贸易顺差 |
3.3.3 以外部市场需求支撑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测定与评价 |
4.1 基于显示性指标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实证分析 |
4.1.1 显示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1.2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具体测定 |
4.2 基于解释性指标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实证分析 |
4.2.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2.2 评价指标数据的处理 |
4.2.3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4.2.4 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 |
4.2.5 样本与数据来源 |
4.2.6 评价结果与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成本优势与差异化优势分析 |
5.1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成本优势分析 |
5.1.1 美国农业生产成本的总体变化 |
5.1.2 美国农业生产成本的构成分析 |
5.1.3 美国农业成本优势分析——以大豆和玉米为例 |
5.1.4 一个案例:美国与巴西大豆在中国市场的价格优势分析 |
5.2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差异化优势分析 |
5.2.1 以农业质量获取差异化优势 |
5.2.2 以农业安全保障获取差异化优势 |
5.2.3 以农业专业化营销获取差异化优势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基本影响因素分析 |
6.1 生产要素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1.1 丰富的天然资源为美国农业提供竞争基础 |
6.1.2 高水平的人力资本提高美国农业生产效率 |
6.1.3 技术创新是美国农业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 |
6.2 需求条件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2.1 国内需求助推美国农业竞争优势快速形成 |
6.2.2 国际需求驱动美国农业竞争优势明显增强 |
6.2.3 新兴市场促使美国农业竞争优势得以维持 |
6.3 相关与支持性产业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3.1 种子培育体系为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奠定基础 |
6.3.2 农产品加工业使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得到强化 |
6.3.3 冷链物流业促进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迅速扩张 |
6.4 农业经营主体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4.1 家庭农场在美国农业经营方式中占据主导地位 |
6.4.2 独资经营是美国农场类型中最常见的组织形式 |
6.4.3 专业化农场经营创造和保持美国农业竞争优势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辅助影响因素分析 |
7.1 政府因素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7.1.1 美国农业价格支持政策 |
7.1.2 美国农业资源支持政策 |
7.1.3 美国农业出口市场计划 |
7.1.4 美国农业信贷和税收政策 |
7.1.5 美国农业保险补贴机制 |
7.2 历史机遇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7.2.1 西进运动给美国农业发展带来重要契机 |
7.2.2 第二次世界大战促进美国农业发展提速 |
7.2.3 科技革命加快了美国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
7.2.4 世界人口暴增使美国农业继续蓬勃发展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经验教训及对中国的启示 |
8.1 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经验 |
8.1.1 一定的农业经营规模是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前提条件 |
8.1.2 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是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内在动力 |
8.1.3 强势的相关支持产业是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支撑 |
8.1.4 有效的联邦政府行为是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
8.2 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教训 |
8.2.1 长期产能过剩易使美国爆发农业经济危机 |
8.2.2 农业企业垄断使中小型农场经营压力增大 |
8.2.3 农业发展过程中造成的资源与环境的破坏 |
8.3 中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困境 |
8.3.1 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体系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 |
8.3.2 农产品国内库存高企与国际市场进口大量增加 |
8.3.3 农业育种和加工及冷链等社会化服务发展落后 |
8.3.4 农业经营规模太小且农业劳动者素质普遍偏低 |
8.4 对提升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启示 |
8.4.1 持续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 |
8.4.2 加快推进农业相关支持产业发展 |
8.4.3 多种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
8.4.4 增强农业劳动者素质和能力建设 |
8.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的缘由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 |
(二)关于政府权力配置的研究 |
(三)关于协同治理问题的研究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及基础理论 |
一、相关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食品安全 |
(二)食品监管 |
(三)权力配置 |
(四)政府权力配置 |
二、政府权力配置的相关理论 |
(一)权力政治学基本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分析 |
一、中国食品监管政府责任与权力配置的发展轨迹 |
(一)改革开放之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改革开放之后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现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横向配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纵向配置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结构性变革 |
三、现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综合分析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根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原则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合理性 |
(四)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实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实效分析 |
一、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成效 |
(一)食品安全中央政府监管权力强化的效应 |
(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监管权力增强的效应 |
(三)食品监管社会协同治理的实际效应 |
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中问题的呈现 |
(一)政府权力越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失灵 |
(二)政府权力缺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场失灵 |
(三)政府权力错位导致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管缺失 |
三、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当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 |
(一)政府权责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二)政府权力结构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三)政府与社会协同缺失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食品安全监管权力配置的国际比较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典型国家的基本形态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比较论域的选定 |
(二)不同国家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类型的比较分析 |
(三)不同国家政府权力配置制度管理幅度的比较分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
(一)国外食品安全政府法律体系的形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的形成 |
(三)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的空间配置 |
三、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综合分析 |
(一)日本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二)美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三)德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 |
一、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的目标 |
(一)强化中央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 |
(二)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的灵活调度 |
(三)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多元治理功能 |
二、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结构 |
(一)构建食品安全监管跨部门协同权力结构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地区协同治理的权力结构 |
(三)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多部门协同的权力结构 |
三、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治理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责任分担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沟通协商机制 |
(三)建立跨部门治理运行机制 |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国家食品监管权力良性运行机制的建构 |
一、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制度化建设 |
(一)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法规体系 |
(二)设置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行政权力配置制度 |
(三)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领导责任制度 |
二、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倒查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协同治理的召回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履职制度化评估体系 |
(三)优化食品监管政府权力协同治理水平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监督机制 |
(一)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行政问责机制 |
(二)建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党内监督机制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社会监督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LS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治理 |
1.2.1 农产品质量安全 |
1.2.2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准公共产品特性 |
1.2.3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不对称性 |
1.2.4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外部性问题 |
1.2.5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府管理 |
1.2.6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公共治理 |
1.3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3.1 国外研究概况 |
1.3.2 国内研究概况 |
1.4 研究方法 |
1.4.1 调查 |
1.4.2 访谈 |
1.4.3 文献研究 |
1.5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图 |
1.5.1 研究内容 |
1.5.2 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LS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
2.1 LS县农业发展情况 |
2.1.1 粮油生产 |
2.1.2 高效特色农业 |
2.2 LS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得的成绩 |
2.2.1 重视制度建设 |
2.2.2 重视宣传引导 |
2.2.3 狠抓体系建设 |
2.2.4 强化行政执法 |
2.3 LS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
2.3.1 农产品产前监管存在的问题 |
2.3.2 农产品产中监管存在的问题 |
2.3.3 农产品产后监管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LS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
3.1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
3.2 监管环节权责分配不均 |
3.3 财力、人力投入能力有限 |
3.4 监管环节衔接机制不完善 |
3.5 问责机制不健全 |
第四章 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践 |
4.1 部分发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
4.1.1 农业部门负责监管的模式 |
4.1.2 成立独立的监管机构的模式 |
4.1.3 多部门共同负责的监管模式 |
4.2 发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做法 |
4.2.1 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
4.2.2 建设全程质量安全监管 |
4.2.3 明确界定利益主体的责任 |
4.2.4 重视信息披露 |
4.2.5 建设可追溯的管理模式 |
4.2.6 重视科学研究对监管的技术支持 |
第五章 LS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的对策 |
5.1 加强监管责任主体建设 |
5.1.1 国家层面监管责任主体建设 |
5.1.2 LS县政府监管责任主体的建设 |
5.2 完善全程监管体系 |
5.2.1 加强产地安全管理 |
5.2.2 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 |
5.2.3 规范生产行为 |
5.2.4 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
5.2.5 加强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监管 |
5.2.6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
5.2.7 建立信息体系 |
5.3 加强追溯体系建设 |
5.3.1 建立追溯管理运行制度搭建信息化追溯平台 |
5.3.2 强化监管部门追溯管理职责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
5.3.3 加强追溯监督检查发挥追溯功能作用 |
5.4 完善公共治理,加强社会参与 |
5.4.1 构建多中心的治理结构 |
5.4.2 加强舆论监督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试论风险社会理论下的环境风险规制 ——以食品安全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选题意义与内容 |
第一章 风险社会理论观概述 |
第一节 “风险是什么” |
第二节 西方风险社会理论的梳理 |
一、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理论归纳 |
二、吉登斯的风险社会理论 |
三、卢曼的风险社会理论 |
四、道格拉斯、拉什的风险社会理论 |
第三节 风险社会理论的确立 |
一、辩证唯物观看待西方风险社会理论 |
二、对西方风险社会理论批判与借鉴 |
三、本文风险社会理论观的建立 |
四、总结 |
第二章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 |
第一节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的现状及界定 |
一、“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现状 |
二、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的界定 |
第二节 中国食品安全法律中的风险规制措施 |
一、现有法律体系 |
二、监管主体与监管方式 |
三、主要制度及总结 |
第三节 中国环境保护法律中的风险规制措施 |
一、“风险预防”的发展 |
二、现有法律体系 |
三、监管主体与监管模式 |
四、主要制度及总结 |
第四节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不足 |
一、监测方面的不足 |
二、评估方面的不足 |
三、标准方面的不足 |
四、管制方面的不足 |
五、应急方面的不足 |
第三章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问题 |
第一节 实践上的困境 |
一、立法、执法、司法路径上的困境 |
二、原因分析 |
三、总结 |
第二节 理论上的困境 |
一、政府“双重”风险地位 |
二、政府与亚政治(次政治)的关系 |
三、“有组织的不负责任” |
四、外部性的责任制度失灵 |
第三节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存在问题 |
第四章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问题解决的法理分析 |
第一节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的特征 |
第二节 规制主体和价值取向 |
一、“宪法”赋予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权力 |
二、四种价值取向 |
三、规制、管制及服务的概念辨析 |
第三节 法律规制的确定性 |
一、原因推定原则的适用 |
二、民主共治 |
三、成本效益分析与软法路径 |
第四节 风险责任分配 |
一、无过失责任原则的适用 |
二、商业判断规则的借鉴 |
第五章 国外风险规制措施的经验考察 |
第一节 欧盟风险规制措施的实践情况简介 |
一、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情况介绍 |
二、食品安全风险法律规制情况介绍 |
三、小结 |
第二节 美国风险规制措施的实践情况简介 |
一、立法情况 |
二、具体措施 |
三、小结 |
第三节 日本风险规制措施的实践情况简介 |
第六章 完善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措施 |
第一节 确立一个新原则:风险法治原则 |
第二节 建立风险分析管理制度体系 |
一、确立风险分析制度体系 |
二、建立国家风险管理制度 |
三、建立专家委员会的风险评估制度 |
四、建立风险交流制度 |
第三节 建立回应型立法机制 |
一、“回应型”立法理论 |
二、风险立法机制的组成和作用 |
三、建立回应型立法机制中的风险评估机制 |
四、建立立法的回应型程序机制 |
第四节 完善指引性的公共政策 |
一、推广“绿色发展引导基金” |
二、完善“绿色信贷政策” |
三、构建“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5)标准化视域下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R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世界发达国家普遍重视农产品质量管理 |
1.1.2 中国越来越重视农产品质量管理 |
1.1.3 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是福建农业管理的核心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价值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农业标准化与生产效益分析研究 |
1.3.2 农产品质量管理信息不对称研究 |
1.3.3 农产品质量管理问题的农残研究 |
1.3.4 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技术壁垒研究 |
1.3.5 农产品质量管理的政府规制研究 |
1.3.6 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对策研究 |
1.3.7 农产品质量问题的调查研究模型 |
1.3.8 文献评述 |
1.4 相关概念与研究对象界定 |
1.4.1 相关概念界定 |
1.4.2 研究对象界定 |
1.5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5.1 总体思路与逻辑框架 |
1.5.2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6.1 文献法 |
1.6.2 实地调查 |
1.6.3 案例研究法 |
1.6.4 灰色预测模型分析法 |
1.6.5 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法 |
1.7 论文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1.7.1 论文可能的创新 |
1.7.2 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管理的理论分析 |
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1.1 理论的提出及其主要观点 |
2.1.2 理论的应用及对本研究的指导作用 |
2.2 灰色系统理论 |
2.2.1 理论的提出及其主要观点 |
2.2.2 理论的应用及对本研究的指导作用 |
2.3 农业标准化原理 |
2.3.1 原理的提出及其主要观点 |
2.3.2 理论的应用及对本研究的指导作用 |
2.4 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理论 |
2.4.1 理论的提出及其主要观点 |
2.4.2 理论的应用及对本研究的指导作用 |
2.5 环境外部性理论 |
2.5.1 理论的提出及其主要观点 |
2.5.2 理论的应用及对本研究的指导作用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农产品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基础 |
3.1 标准的基本分类 |
3.1.1 农业标准管理的对象和内容 |
3.1.2 标准的分类、制定与使用 |
3.1.3 标准的综合效应 |
3.2 农业标准化基本联系 |
3.2.1 农业标准化学科的独立性与联系性 |
3.2.2 标准化与农业标准化的关系 |
3.2.3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产品标准的关系 |
3.2.4 农业标准化管理与质量管理的关系 |
3.2.5 农业规模化经营与农业标准化的关系 |
3.3 农产品生产各阶段标准化管理分析 |
3.3.1 农产品产前标准化管理分析 |
3.3.2 农产品产中标准化管理分析 |
3.3.3 农产品产后标准化管理分析 |
3.4 无公害标准与农产品质量管理 |
3.4.1 无公害标准关键点控制 |
3.4.2 无公害全程质量管理 |
3.4.3 无公害生产过程追溯 |
3.5 无公害标准用药要求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现状分析 |
4.1 福建特色农产品的资源基础分析 |
4.1.1 土地资源 |
4.1.2 气候资源 |
4.1.3 水资源 |
4.1.4 林业资源 |
4.1.5 海洋资源 |
4.1.6 人口与劳动力资源 |
4.1.7 福建特色农产品资源 |
4.2 福建特色农产品生产现状分析 |
4.2.1 生产面积 |
4.2.2 单位面积产量 |
4.2.3 农产品单位价格 |
4.2.4 农产品产值 |
4.3 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成效 |
4.3.1 政府管理方面 |
4.3.2 标准化体系建设方面 |
4.3.3 检验体系建设方面 |
4.3.4 农产品规模化组织生产方面 |
4.4 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问题现状 |
4.4.1 农药残留量超标问题 |
4.4.2 食品添加剂含量超标问题 |
4.4.3 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问题 |
4.4.4 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问题 |
4.4.5 特色农产品假冒伪劣问题 |
4.5 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问题成因 |
4.5.1 政府管理规制问题 |
4.5.2 农业投入品持续大量投入 |
4.5.3 农产品标准化普及率较低 |
4.5.4 特色农产品信息不对称 |
4.5.5 食品添加剂违规超标添加 |
4.5.6 标准化主体利益驱动不足 |
4.5.7 小微食品企业的质量隐患 |
4.6 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问题分析 |
4.6.1 生产者质量管理方面 |
4.6.2 企业质量管理方面 |
4.6.3 消费者信息不对称方面 |
4.6.4 政府部门监管方面 |
4.6.5 法律法规执行方面 |
4.6.6 检测体系建设方面 |
4.6.7 农业标准化管理方面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福建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调查与分析 |
5.1 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调查方案设计 |
5.1.1 标准化生产项目简介 |
5.1.2 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的指标设计 |
5.2 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调查与数据处理 |
5.2.1 调查目的 |
5.2.2 调查对象 |
5.2.3 调查方法与内容 |
5.2.4 调查数据处理 |
5.3 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调查结果与分析 |
5.3.1 茶叶 |
5.3.2 蔬菜 |
5.3.3 水产品 |
5.3.4 水果 |
5.3.5 食用菌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福建特色农产品生产与质量趋势预测研究 |
6.1 生产趋势预测 |
6.1.1 指标选取与预测模型选择 |
6.1.2 生产趋势预测 |
6.2 质量趋势预测 |
6.2.1 指标选取与预测模型选择 |
6.2.2 趋势预测 |
6.3 福建特色农产品生产与质量趋势比较分析 |
6.3.1 茶叶比较分析 |
6.3.2 水产品比较分析 |
6.3.3 食用菌比较分析 |
6.3.4 水果比较分析 |
6.3.5 蔬菜比较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案例实证研究 |
7.1 标准化视域下南靖双孢蘑菇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经验与启示 |
7.1.1 南靖双孢蘑菇基本概况 |
7.1.2 南靖双孢蘑菇质量管理的做法与经验 |
7.1.3 主要启示 |
7.2 标准化视域下平和蜜柚质量管理经验与启示 |
7.2.1 平和蜜柚基本概况 |
7.2.2 平和蜜柚质量管理的做法与经验 |
7.2.3 主要启示 |
7.3 标准化视域下龙海青葱蔬菜质量管理经验与启示 |
7.3.1 龙海青葱国家级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基本概况 |
7.3.2 标准化视域下龙海青葱蔬菜质量管理做法与经验 |
7.3.3 主要启示 |
7.4 标准化视域下平和白芽奇兰茶质量管理经验与启示 |
7.4.1 平和白芽奇兰茶基本概况 |
7.4.2 平和白芽奇兰茶质量管理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
7.4.3 主要启示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标准化视域下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对策建议 |
8.1 推进特色农产品实施标准化的机制 |
8.1.1 农产品市场准入倒逼机制 |
8.1.2 农产品出口标准导向机制 |
8.1.3 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机制 |
8.1.4 无公害标准认证奖励机制 |
8.1.5 食品标准备案程序简化机制 |
8.1.6 标准化的国际交流常态化机制 |
8.2 推进政府强化农产品质量管理 |
8.2.1 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 |
8.2.2 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
8.2.3 实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 |
8.2.4 监督管理农产品全程质量 |
8.2.5 强化日常监督抽查与巡查 |
8.2.6 保障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 |
8.2.7 建立质量奖励和财政优惠政策 |
8.2.8 引导规模经营提升标准化普及率 |
8.2.9 加强种植和加工标准技术培训 |
8.2.10 完善政府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
8.3 推进生产者管理的策略 |
8.3.1 生产许可制度引导食品企业实现正外部性 |
8.3.2 依法落实生产者和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
8.3.3 加强对在建省级农业标准示范区的巡查力度 |
8.4 推进信息平台建设的策略 |
8.4.1 加强生产企业信用平台建设 |
8.4.2 构建农产品可追溯管理机制 |
8.5 整合政府监管机构与监管队伍 |
8.5.1 整合监管机构 |
8.5.2 整合监管队伍 |
第九章 结论 |
9.1 主要结论 |
9.2 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致谢 |
(6)中外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签名表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第二章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 |
2.1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发展历程 |
2.1.1 自由发展期(1776-1906年) |
2.1.2 转型期(1906-1938年) |
2.1.3 加强期(1938-2000年) |
2.1.4 完善期(2000年至今) |
2.1.5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历程表 |
2.2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2.2.1 畜产食品管理机构及职能 |
2.2.2 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核心法律 |
2.2.3 畜产食品安全主要配套法律 |
2.2.4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框架 |
2.3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 |
2.3.1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2.3.2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2.3.3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 |
2.3.4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 |
2.3.5 科技支撑体系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 |
3.1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发展历程 |
3.1.1 法律意识初建期(1958-1985年) |
3.1.2 快速发展期(1985-2000年) |
3.1.3 探求新方式(2000年至今) |
3.1.4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历程表 |
3.2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3.2.1 畜产食品管理机构及职能 |
3.2.2 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核心法律 |
3.2.3 畜产食品安全主要配套法律 |
3.2.4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框架 |
3.3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 |
3.3.1 欧盟畜产食品标准体系 |
3.3.2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3.3.3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 |
3.3.4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 |
4.1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发展历程 |
4.1.1 初级管理期(1868-1947年) |
4.1.2 食品卫生管理(1947-2000年) |
4.1.3 食品安全管理(2000年至今) |
4.1.4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历程表 |
4.2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4.2.1 畜产食品管理机构及职能 |
4.2.2 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核心法律 |
4.2.3 畜产食品安全主要配套法律 |
4.2.4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框架 |
4.3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 |
4.3.1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4.3.2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4.3.3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 |
4.3.4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 |
4.3.5 其它制度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 |
5.1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发展历程 |
5.1.1 分散管理期(1900-1990年) |
5.1.2 统一管理期(1990年至今) |
5.1.3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历程 |
5.2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5.2.1 畜产食品管理机构及职能 |
5.2.2 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核心法律 |
5.2.3 畜产食品安全主要配套法律 |
5.2.4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框架 |
5.3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 |
5.3.1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5.3.2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 |
5.3.3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 |
5.3.4 其它制度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 |
6.1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发展历程 |
6.1.1 萌芽期(1949-1978年) |
6.1.2 发展期(1978-1993) |
6.1.3 分散监管(1993-2003) |
6.1.4 统一监管(2003年至今) |
6.1.5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历程表 |
6.2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6.2.1 畜产食品管理机构及职能 |
6.2.2 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核心法律 |
6.2.3 畜产食品安全主要配套法律 |
6.2.4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框架 |
6.3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 |
6.3.1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6.3.2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 |
6.3.3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 |
6.4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
6.4.1 畜产食品安全现状 |
6.4.2 畜产食品安全问题 |
6.4.3 畜产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原因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外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比较 |
7.1 中外畜产食品安全监管发展历程比较 |
7.2 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比较 |
7.3 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比较 |
7.3.1 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比较 |
7.3.2 畜产食品安全监管风险分析体系比较 |
7.3.3 畜产食品安全监管追溯体系与召回制度比较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讨论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可能的创新点 |
8.3 讨论 |
8.4 主要的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7)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研究 ——以美欧转基因食品贸易争端为切入点(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缩略语与专有名词对照表 |
导论 |
一、本文的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本文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一章 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影响与成因 |
第一节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影响:争端与壁垒 |
一、国际贸易争端凸显 |
二、非关税壁垒的增加 |
第二节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成因 |
一、农业贸易政策的分歧 |
二、对待转基因食品的立场分歧 |
三、复杂的农产品贸易关系 |
第三节 转基因食品的国内法标识:自愿与强制 |
一、自愿标识制度 |
二、强制标识制度 |
三、制度差异协调乏力 |
第二章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国际协调——WTO规则与《生物安全议定书》的协同与差异 |
第一节 WTO框架下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 |
一、问题解决的障碍之同类产品认定 |
二、问题解决的障碍之WTO与 MEA的优先适用 |
三、SPS协议的适用 |
第二节 《生物安全议定书》框架下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 |
一、问题解决的障碍性——《生物安全议定书》的适用范围 |
二、问题解决的可能性 |
第三节 多种国际规则的协同与差异 |
一、《生物安全议定书》与WTO规则的差异点 |
二、《生物安全议定书》与WTO规则的相同点 |
三、《生物安全议定书》与WTO规则的优先性 |
四、多种规则与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 |
第三章 自愿标识的倡导—美国的侵权保障与联邦法制 |
第一节 美国的转基因食品监管路径演进:从过程到产品 |
一、美国对转基因产品规制的早期:EPA主导下的基于过程的监管 |
二、美国对转基因产品规制的中期:OSTP下基于产品的监管 |
三、美国对转基因食品规制的近期:FDA的主要权责 |
第二节 美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从自愿标识到强制标识 |
一、美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理论基础 |
二、《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案》与自愿标识制度的特点剖析 |
三、美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综合评述 |
第三节 美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侵权保障与联邦法律 |
一、侵权保障 |
二、联邦法制 |
第四章 强制标识的代表—欧盟的层级监管与政治考量 |
第一节 欧盟对于GMO的安全立法框架 |
一、初期监管 |
二、中期监管 |
三、公约义务 |
第二节 欧盟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分析 |
一、欧盟的转基因食品管制的理论基础 |
二、强制标识制度与1829/2003 条例 |
三、强制标识制度与1830/2003 条例 |
第三节 欧盟的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制度特点评析 |
一、标识的性质 |
二、标识的特点 |
三、链条式监管 |
第四节 欧盟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层级监管的政治考量 |
一、层级监管 |
二、政治考量 |
第五章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解决——WTO框架下的可行性方案探讨 |
第一节 地理标志的限定 |
一、地理标志在国际贸易中的意义 |
二、地理标志与转基因食品 |
三、地理标志的限定与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 |
第二节 SPS协议框架下的转基因食品监管评级 |
一、转基因食品监管评级制度构建概述 |
二、转基因食品监管评级制度构建的目标和标准 |
三、转基因食品监管评级制度的基本内容 |
第三节 TPP协议带来的新思考 |
一、TPP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文本解读 |
二、TPP的 SPS措施与欧盟转基因案 |
三、TPP对 SPS协议的发展是否适用于转基因食品? |
第六章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的问题解决与中国路径 |
第一节 我国的转基因食品立法与问题 |
一、我国的转基因食品发展存在的问题 |
二、我国关于GMO的立法框架 |
三、我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 |
四、我国GMO立法与标识制度的特点与缺憾 |
第二节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对中国的启示 |
一、各国对转基因食品及标识管制严格 |
二、各国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管制差异明显 |
三、三种模式与中国选择 |
第三节 中国路径 |
一、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完善的基本思路 |
二、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完善 |
三、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法律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现状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
1.3.2 食品质量安全理念的演进 |
1.3.3 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发展历程 |
1.3.4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进展 |
1.4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主要研究方法 |
1.4.3 研究逻辑框架 |
2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基础理论 |
2.1 风险理论的起源 |
2.2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概念 |
2.3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理论框架 |
2.3.1 风险评估 |
2.3.2 风险管理 |
2.3.3 风险交流 |
2.4 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意义 |
2.4.1 为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提供科学建议 |
2.4.2 为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提供支持 |
2.4.3 为解决水产品国际贸易争端提供依据 |
2.4.4 为提高国民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供平台 |
2.4.5 为国际技术合作交流提供机会 |
3 国际组织风险分析框架研究 |
3.1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 |
3.1.1 FAO有关生物风险分析 |
3.1.2 FAO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特点分析 |
3.2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
3.2.1 CAC食品安全风险分析 |
3.2.2 CAC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的特点分析 |
3.3 WTO/SPS |
3.3.1 WTO/SPS进口风险分析框架 |
3.3.2 WTO/SPS进口风险分析的特点分析 |
3.4 风险评估框架比较 |
3.5 小结 |
4 发达国家水产品风险分析体系运行情况 |
4.1 美国 |
4.1.1 机构情况 |
4.1.2 运行机制 |
4.1.3 制度建设 |
4.2 欧盟 |
4.2.1 机构情况 |
4.2.2 运行机制 |
4.2.3 制度建设 |
4.3 日本 |
4.3.1 机构情况 |
4.3.2 运行机制 |
4.3.3 制度建设 |
4.4 加拿大 |
4.4.1 机构情况 |
4.4.2 运行机制 |
4.4.3 制度建设 |
4.5 各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比较和分析 |
4.5.1 机构设置方面 |
4.5.2 运行机制方面 |
4.5.3 制度经验方面 |
5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运行情况 |
5.1 体系建设现状分析 |
5.1.1 法律制度建设情况 |
5.1.2 组织及机构设置情况 |
5.1.3 运行机制方面 |
5.2 风险评估工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
5.2.1 应用现状 |
5.2.2 问题分析 |
5.2.3 发展趋势分析 |
5.3 风险管理工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
5.3.1 应用现状 |
5.3.2 问题分析 |
5.3.3 发展趋势分析 |
5.4 风险交流工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
5.4.1 应用现状 |
5.4.2 问题分析 |
5.4.3 发展趋势分析 |
5.5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的交互作用 |
5.5.1 风险评估与风险交流的交互作用 |
5.5.2 风险管理与风险交流的交互作用 |
5.5.3 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的交互作用 |
5.5.4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的三者联动 |
6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运行优化建议 |
6.1 风险分析法律制度建设 |
6.2 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建设 |
6.2.1 风险评估机构 |
6.2.2 风险管理机构 |
6.2.3 风险交流机构 |
6.3 风险分析运行机制 |
6.3.1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启动阶段 |
6.3.2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过程 |
6.3.3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过程 |
6.3.4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过程 |
6.4 小结 |
7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实证研究 |
7.1 山东半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状况 |
7.2 构建基于山东半岛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体系 |
7.2.1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方法的确定 |
7.2.2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7.2.3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模型的构建 |
7.3 山东半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评价结论 |
8 结语 |
8.1 研究结论 |
8.2 创新之处 |
8.3 不足之处 |
8.4 下一步工作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缩略词表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食品安全标准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 ——以对欧盟出口水果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综述评论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3.3 可能的创新点 |
2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研究 |
2.1 食品安全标准的内涵 |
2.2 食品安全标准影响贸易的理论基础 |
2.2.1 外部性理论与食品安全标准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与食品安全标准 |
2.2.3 需求层次理论与食品安全标准 |
2.3 中国与欧盟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研究 |
2.3.1 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演变 |
2.3.2 欧盟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演变 |
2.4 中国欧盟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对比研究 |
2.4.1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较欧盟还有待健全 |
2.4.2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监管制度逐步完善 |
2.4.3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较欧盟还不够高 |
3 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基本情况分析 |
3.1 我国农产品贸易现状分析 |
3.1.1 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基本情况 |
3.1.2 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特点分析 |
3.2 我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现状分析 |
3.2.1 我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的基本情况 |
3.2.2 我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的特点分析 |
4 食品安全标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 |
4.1 食品安全标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影响的理论分析 |
4.1.1 食品安全标准的作用机制分析 |
4.1.2 食品安全标准的经济效应分析 |
4.2 欧盟食品安全标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影响的实证分析—以对欧盟出口水果为例 |
4.2.1 引力模型的构建 |
4.2.2 模型的处理方法 |
4.2.3 数据的搜集整理 |
4.2.4 计量结果分析 |
4.3 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影响的实证分析—以对欧盟出口水果为例 |
4.3.1 引力模型的构建 |
4.3.2 计量结果分析 |
4.3.3 小结 |
4.4 中欧食品安全标准差距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影响的实证分析—以对欧盟出口水果为例 |
4.4.1 引力模型的构建 |
4.4.2 计量结果分析 |
4.4.3 小结 |
5 我国应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政策建议 |
5.1 .政府层面 |
5.1.1 提升我国的标准化水平 |
5.1.2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
5.1.3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5.2 行业层面 |
5.2.1 建立行业预警机制 |
5.2.2 提升行业检测能力 |
5.3 .企业层面 |
5.3.1 进行技术创新 |
5.3.2 学习各国的食品安全标准 |
5.3.3 规模化生产 |
5.3.4 拓宽出口市场 |
6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表 |
附录 |
(10)我国食品安全“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源起与选题意义 |
一、研究源起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研究难点、尚存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述:理论基础与架构 |
第一节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研究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食品及其相关概念 |
二、食品安全及其相关概念 |
三、治理及其相关概念 |
四、模式及治理模式 |
第二节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研究的理论支撑 |
一、食品安全问题的特殊属性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三、多元治理理论 |
四、网络化治理理论 |
五、协同治理理论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历史叙事 |
第一节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历史变迁 |
一、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法规建设 |
二、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机构调整与职能变迁 |
第二节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发展现状 |
一、我国食品行业发展现状 |
二、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现状 |
三、我国食品安全现行治理模式考察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食品安全现行治理模式失灵的原因探究 |
第一节 政府多头混治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 |
一、现有规制激励不相容导致政府多头混治 |
二、标准及检测技术滞后导致政府多头混治 |
三、社会公共利益与地方利益冲突诱发地方保护主义 |
四、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加剧地方保护主义 |
第二节 企业自律与制度他律缺失的影响 |
一、食品供应不足导致食品安全信用缺失 |
二、企业自律的丧失:社会责任的严重缺位 |
三、制度他律的缺失:基于昆明调研数据的分析 |
第三节 消费者安全意识不强或过度反应:基于昆明的实证研究 |
一、食品安全信息的充足供给与有效获得的缺失 |
二、消费者购买习惯对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的影响 |
三、消费者维权渠道不畅导致维权实效不佳 |
第四节 社会组织监督强制力缺失的影响 |
一、独立性与自治权缺失导致社会组织监督强制力虚化 |
二、继受权模糊不清导致社会组织监督强制力先天缺陷 |
三、软权力生成受限导致监督强制路径单一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内外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的启示与借鉴 |
第一节 美国网络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一、治理机构之间的多维网络 |
二、治理全过程的多维网络 |
三、美国网络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二节 日本多元参与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参与——以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为例 |
二、企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以“FCP”为例 |
三、社会组织对食品安全的参与——以日本生协组织为例 |
四、日本多元参与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欧盟协同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一、欧盟部门及各成员国协同机制 |
二、欧盟食品安全全过程协同监管 |
三、欧盟食品危害协同预警体系 |
四、欧盟协同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第四节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五种示范模式的经验总结 |
一、江苏苏果超市模式 |
二、福建银祥猪肉模式 |
三、陕西洛川苹果模式 |
四、北京物流控制模式 |
五、山东寿光蔬菜模式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食品安全“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的主体设计 |
第一节 多元共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一、现行模式的体制内“多头混治” |
二、“多元共治”的行动逻辑 |
三、“多元共治”的现实呼唤 |
第二节 多元共治的要素分析 |
一、多元共治的组织维度 |
二、多元共治的动力来源 |
三、多元共治的模型设计 |
第三节 “多元共治”的实现路径:参与主体各归其位 |
一、政府:食品安全治理的主导者 |
二、企业: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
三、公众:食品安全的直接受益者 |
四、社会组织: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参与者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我国食品安全“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的结构设计 |
第一节 食品安全网络结构的生成逻辑:理论与现实的契合 |
一、网络化治理的兴起 |
二、网络化治理的独特性规范 |
三、现行“单向一维结构”的失败 |
第二节 食品安全治理网络的构成域 |
一、网络治理主体:平等赋权的多元存在 |
二、网络治理架构:独特性的自在 |
三、网络治理机制:信任协商的实践 |
四、网络治理工具:契约合作的替代 |
第三节 大部制视域下的食品安全治理网络设计 |
一、治理网络主体间关系设计 |
二、网络治理机制设计 |
三、网络治理迷思:治理实效何以保障?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我国食品安全“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的运行机制设计:由“分段监管”到“协同治理” |
第一节 运行机制创新缘由:现行机制治理绩效低下 |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评价体系设计 |
二、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评价体系的多维度考察 |
三、食品安全监管绩效的总体分析 |
第二节 协同治理的运作规则商议:价值、动力及障碍 |
一、协同治理的价值取向:与“分段监管”的比较研究 |
二、协同治理的动力机制:利益、民主诉求与官僚制的失败 |
二、协同治理的阻碍要素:体制危机与权力纠葛 |
第三节 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政策耦合 |
一、治理理念的转变:由规制到协同治理 |
二、治理结构的建构:网络多维协同结构 |
三、治理机制的重塑:多维度、多层次的整体塑造 |
四、府际关系的理顺:破除地方保护主义魔咒 |
五、社会资本的培育:价值制度双管齐下 |
六、协同核心的确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重新定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经销商对食品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认知调查 |
附录2 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调查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致谢 |
四、关注食品安全与促进农产品出口——欧盟成立食品安全局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启示(论文参考文献)
- [1]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研究[D]. 孙彤彤. 吉林大学, 2021(01)
- [2]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D]. 康俊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3]LS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的研究[D]. 梁洁.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8(02)
- [4]试论风险社会理论下的环境风险规制 ——以食品安全为视角[D]. 齐澍晗. 武汉大学, 2016(01)
- [5]标准化视域下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研究[D]. 柯铭华. 福建农林大学, 2016(05)
- [6]中外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D]. 王薇.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6(12)
- [7]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研究 ——以美欧转基因食品贸易争端为切入点[D]. 刘婷.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3)
- [8]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现状与问题研究[D]. 米娜莎. 中国海洋大学, 2015(07)
- [9]食品安全标准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 ——以对欧盟出口水果为例[D]. 金锐. 贵州大学, 2015(01)
- [10]我国食品安全“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研究[D]. 李静. 南京大学, 20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