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论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及其防范(论文文献综述)
田雨欣[1](2021)在《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我国发生了大量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此类事件成为困扰高校当前管理工作的难点问题,并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一直以来,我国立法部门和司法机关都将关注点倾注于加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学生的校园安全保护问题,对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研究的重视度不高。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审理时常陷入困境。因此,在法律上明确高校安全保障义务,一方面督促高校保护学生的安全利益,另一方面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实现实质正义。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内涵、独特性以及类型,然后从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外四个角度重点论述了高校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在此基础之上明晰了义务的具体内容及合理限度。最后结合前文结论以及现阶段的立法现状,提出我国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立法路径。本文论述共分为四章:第一章:首先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起源和立法发展进行梳理,得出在世界范围内安全保障义务的适用范围呈现扩张趋势的结论。进而界定我国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内涵,明确其保护范围上的独特性,并依据造成损害后果的直接侵害人不同,将其分为“无第三人介入”和“第三人介入”两种类型。第二章:论证我国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配置基础。本章分别从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国内现状以及国际趋势等多个角度论述设立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正当性和必要性。第三章:依据侵权行为类型的不同,明确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四类具体内容:合理预见的危险环境警告义务、校园设施设备维护义务、保护学生免受第三人伤害的义务、合理救助义务。本章结合典型案例进行阐释,并明确义务的边界。第四章:首先梳理我国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立法现状,发现现阶段的立法规定不足以妥善解决高校学生伤害事故问题。然后对其立法路径进行了设计。立足于对我国高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归责原则、以及过错判定标准的论证,同时对我国《民法典》第1198条进行解释论分析,得出高校应当纳入一般安全保障义务主体范围内的结论。
唐宁[2](2019)在《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层出不穷,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引发的纠纷已经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在青少年体质健康备受全社会关注的背景下,构建良好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调解机制,能减少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纠纷的发生,促进学校体育正常发展。因此,本文以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调查访谈法等研究方法,从第三方调解机制的理论源起、当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现实困境、构建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运行程序、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推进策略等方面出发,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进行探讨和分析。论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第三方调解的境外经验与国内实践均表明其具有中立、公平、客观、高效等特征,其纠纷调解的效果,普遍优于国内通行的自行协商、人民调解、诉讼解决等现行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纠纷解决过程中的现实困境,也迫切需要我们改进当前纠纷解决的现行方法,启动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2)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的路径构建,首先应从其组织结构出发,然后是制定相应的第三方调解原则,并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的衔接、协同、联动机制,包括协商、诉讼的衔接机制;保险和公安的协同机制;调解体系和电子调解联动机制。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具体工作程序分为七个步骤进行,分别是第三方调解机构主动介入事故纠纷;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专业评估和核实;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与裁定;公示调解结果;签订调解协议;回访调查;调解评估报告。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是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纠纷解决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的必然方向。(3)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纠调解机制的推进,应采取以下策略:健全第三方调解的政策法规与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健全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人才培养和医疗后勤体系:建立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信息平台。只有促使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不断完善、不断适应、不断发展,才能有效推进第三方调解机制在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的应用,加强学校体育活动的风险防范力度,从而不断健全、完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解决当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面临的困境。
黄思[3](2018)在《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的公共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在校生的规模也日益增长。由情感、家庭、经济、人际关系、自身身体状况等内、外因素突发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数量也日益增长。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对家庭、社会等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影响,同时对学生、学校带来了不安和困扰,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文明和谐校园的创建也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因素。在处理大学生人生伤害事故过程中,经常出现学校、学生双方责任划定界限难、赔偿协调一致难等现象,甚至出现将其社会影响扩大至整个社会的广度,对高校正常教学管理运行秩序、整个社会平衡和稳定带来冲击性的伤害。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指出,要加快我国教育体系的制度建设,使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充分形成政府依法管理、社会各界依法参与监督、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格局。因此,从公共政策的视角出发做好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对于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高校的和谐稳定尤为重要,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平安和谐校园的创建。本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在综合国内外相关学者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围绕新时期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类型和特点进行了研究,通过对分地域、分层次的高校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进行分析。重点分析了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成因,探索此类事件预防和处理机制的发展现状,并从公共政策角度提出了政策构想、政策过程控制和政策评价,希望可以在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政策实践中得以运用。
孙萍[4](2018)在《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机制研究》文中认为体育教学是学校体育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初中体育教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率比其他学科高,并逐渐呈现上升趋势,而一系列民事赔偿案件迫使学校和体育教师采取相对保守的策略,减少或不组织一些对抗性强和风险较大的校园体育运动项目,由此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初中学生体质健康的关注及隐忧。这对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和体能素质水平是非常不利的,有悖于体育新课程的理念和初衷。文章以初中体育教学运动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机制为研究内容,在阐述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通过例举体育教学运动伤害事故的典型案例,分析造成体育教学运动伤害事故的原因,包括体育教育安全教育主体意识淡薄,体育教师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不足,体育教学安全设计缺失,体育教学前期准备不充分和预防体系不健全等因素。研究提出了完善初中生体育教学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机制的策略,要增强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风险意识,提高体育教学的安全预防效率,提升体育教师常见事故处理的技术能力,完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机制,保障学校各种体育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完善体育教学伤害事故风险防控体系,创设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赔偿模式等。当然,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机制的完善,既需要学校、体育教师、学生多方面的配合,也需要从科学理念,安全意识,教学能力和体育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出发,才能够形成合力。本文致力于为学校和体育教师组织体育教学活动提供理论参考,为学生创设良好的体育锻炼环境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张龙伟[5](2017)在《常见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及其防范措施浅析》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从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高校与学生关系为研究点,阐述了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特点,通过案例来剖析其常见类型,进一步分析了事故诱发原因,最后还提出了一些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有效防范措施,对于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及其法律责任的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
李承锋[6](2017)在《残障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机制研究》文中指出人身伤害事故是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险滩暗礁,作为高校大学生中的特殊人群,残障大学生人身安全问题更应引起充分重视。强化残障大学生人身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残障大学生意外伤害预防网络,有效减少残障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残障大学生伤害事故,是确保残障大学生顺利成长成才及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的重要保障。
章云峰[7](2016)在《系统化应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文中研究表明高校学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保证在校学生的安全和教学秩序的稳定。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近些年的高校扩招,在校大学生数量的急剧增加,高校学生的生活空间也日益扩展,加之大学生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影响高校大学生安全的因素日趋纷杂,各类伤害事故频发。本文试分析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方式,从加强安全教育、完善保障制度方面降低伤害事故发生的机率和损害,增强高校学生工作管理实效。
王绮凤[8](2016)在《大连市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我国学校教育工作不断强调要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高校体育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以《全国普通高校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为依据来制定教学计划,开展丰富的校园体育文化活动。由于体育本身带有着一定的风险性,所以校园中的体育伤害事故在所难免。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阻碍高校体育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如何预防并且妥善的处理校园伤害事故逐渐成为社会和学校等共同关注的话题,也是学校体育的研究热点。本文以大连市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现状为切入点,与法律和保险现状共同出发,试图强化高校体育防护体系,适当引入高校体育保险机制,最大化的防范高校体育伤害事故。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选取大连市7所高校共计700位同学进行了有关体育伤害事故的问卷调查。通过对大连市高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现状、法律现状、保险现状这3个方面的分析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大连市高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频率较高,直接身体对抗性运动项目和体育竞赛在易引发伤害事故的项目和组织形式上分别排在首位。导致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原因主要可分为学生自身因素、教师主导因素、校园体育场地器材因素、天气和突发的其它因素。2、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多是依据《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来处理的,然而该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还存诸多漏洞,对高校学生来讲缺少针对性,容易造成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难的局面。3、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平时真正购买保险的学生较少。社会、学校等方面对体育保险的重视程度不够,体育保险具体文件依据相对空白,保险机制目前并不是学生认为最适合解决伤害事故这一问题的首选,高校体育保险行业的市场尚有很大的开发空间。
吴蕴君[9](2015)在《反思私力救济,推动依法治校——高校大学生人身伤害的解决对策》文中认为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顺利召开,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步伐不断加快。新形势下高校大学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日趋严重,而扭曲的私立救助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依法治校有利于把学校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学校公平正义,实现学校和学生生活制度化、法制化。本文从学生工作实践角度,通过遵循社会救济、设立高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和学生伤害事件维权委员会来促进高校大学生人身伤害的有力解决。
马巍亮[10](2015)在《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法律思考及预防机制的完善》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理论研究中,学界主要关注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问题,高等院校大学生的人身伤害事故问题常常被忽略。实际上高等院校大学生虽然是成年人但是由于大学生接触社会普遍较少缺乏应有的生活经验和社会阅历,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较差;同时高等院校在教学、管理、服务过程中容易忽视安全管理工作。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的同时,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也呈上升趋势。由于大学生人身伤害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已经成为高等院校不可回避的问题。分析和总结大学生人身伤害研究成果,对于妥善解决处理由大学身人身伤害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对于维护高等院校、学生和家长的各方面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内涵、特征分类;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法理学分析;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及其防范体系;大学生人身安全教育与管理;大学生人身安全教育与管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原则和程序;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中高等院校相应的赔偿责任的担负与免除。这六个方面对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问题进行了研究,在全面分析了大学生人身安全伤害事故面临的现状及问题基础上,从法理学角度研究关于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中大学生与高等院校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处理策略。希望本文能为高等院校在行政教育中关于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研究、预防、处理提供一些参考。
二、略论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及其防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略论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及其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1)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高校安全保障义务概述 |
1.1 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内涵 |
1.1.1 安全保障义务的起源及立法发展 |
1.1.2 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 |
1.2 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独特性 |
1.2.1 保护对象的独特性 |
1.2.2 保护时间的独特性 |
1.2.3 保护空间的独特性 |
1.3 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类型 |
1.3.1 无第三人介入时的高校安全保障义务 |
1.3.2 第三人介入时的高校安全保障义务 |
第二章 我国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配置基础 |
2.1 实践基础 |
2.1.1 高校校园安全需求 |
2.1.2 立法需求 |
2.2 理论基础 |
2.2.1 危险控制理论 |
2.2.2 成本--效益理论 |
2.2.3 信赖保护理论 |
2.2.4 社会责任理论 |
2.2.5 违约责任理论 |
2.3 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正当性 |
2.3.1 高校学生保护的特殊性 |
2.3.2 实质平等理念的要求 |
2.3.3 妥善应对“风险社会”的必然要求 |
2.3.4 民法典保护生命健康权的应有之意 |
2.4 我国法律与世界法律体系相衔接的需求 |
第三章 我国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内容和边界 |
3.1 我国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内容 |
3.1.1 合理预见的危险环境警告义务 |
3.1.2 校园设施设备维护义务 |
3.1.3 保护学生免受第三人伤害的义务 |
3.1.4 合理救助义务 |
3.2 我国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 |
第四章 我国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立法现状及路径 |
4.1 我国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立法现状 |
4.1.1 法律 |
4.1.2 部门规章 |
4.2 我国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立法路径 |
4.2.1 高校安全保障义务应采过错责任原则 |
4.2.2 高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4.2.3 将高校应纳入《民法典》第1198 条的解释论依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致因的研究 |
1.3.2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归责的研究 |
1.3.3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风险管理的研究 |
1.3.4 关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国际比较研究 |
1.3.5 关于第三方调解机制的研究 |
第2章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问卷调查法 |
2.2.3 专家访谈法 |
2.2.4 案例分析法 |
2.2.5 实地调研法 |
第3章 结果与分析 |
3.1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的理论与现实依据 |
3.1.1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的理论依据 |
3.1.2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的现实依据 |
3.2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构建路径 |
3.2.1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的组织架构 |
3.2.2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的基本原则 |
3.2.3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的工作程序 |
3.2.4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的协同机制 |
3.3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推进策略 |
3.3.1 健全第三方调解的政策法规与保险制度 |
3.3.2 鼓励发展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 |
3.3.3 健全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人才培养及医疗后勤体系 |
3.3.4 建立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信息平台 |
第4章 结论与展望 |
4.1 结论 |
4.2 论文的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调查问卷 |
附录 B:专家访谈提纲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与科研成果清单 |
致谢 |
(3)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的公共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和目的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案与预期目标 |
1.3.1 研究方案 |
1.3.2 预期目标 |
第2章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相关理论 |
2.1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界定 |
2.1.1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概念的界定 |
2.1.2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主体概念 |
2.1.3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时间界定 |
2.1.4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空间界定 |
2.2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类型 |
2.2.1 按事故发生机制划分 |
2.2.2 按事故发生原因划分 |
第3章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成因分析 |
3.1 部分高校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案例 |
3.1.1 各地域高校人身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
3.1.2 各层次学历人身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
3.2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起因分析 |
3.2.1 社会环境因素 |
3.2.2 校园环境因素 |
3.2.3 家庭环境因素 |
3.2.4 学生自身因素 |
第4章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公共政策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4.1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的公共政策现状 |
4.1.1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机制的政策现状及缺陷 |
4.1.2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机制的政策现状与缺陷 |
4.2 建构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必要性和可行性 |
4.2.1 构建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必要性 |
4.2.2 构建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的可行性 |
第5章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的公共政策的实现路径 |
5.1 政策构想 |
5.1.1 建立预防与处理政策系统 |
5.1.2 完善预防与处理运行机制 |
5.2 政策过程 |
5.2.1 政策执行控制 |
5.2.2 政策监督保障 |
5.3 政策评价 |
5.3.1 明确评价标准 |
5.3.2 确保实施过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4)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方法对象和意义 |
1.3 研究现状综述 |
1.3.1 体育教学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的分析研究 |
1.3.2 体育教学中科目性伤害事故的处理与预防分类研究 |
1.3.3 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机制的实例研究 |
二、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理论阐述 |
2.1 体育教学概念 |
2.1.1 学校体育 |
2.1.2 体育教学 |
2.2 体育伤害事故 |
2.2.1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定义 |
2.2.2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类型 |
2.3 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基本特征 |
2.3.1 时间的多变性特征 |
2.3.2 发生的隐蔽性特征 |
2.3.3 环境的客观性特征 |
2.3.4 事故的项目性特征 |
2.4 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主要因素 |
2.4.1 人的因素 |
2.4.2 场地器材的因素 |
2.4.3 环境的因素 |
三、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发生和处理的情况 |
3.1 初中体育教学开展内容 |
3.2 常见的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发生及原因 |
3.2.1 运动中腹痛 |
3.2.2 肌肉痉挛 |
3.2.3 晕厥 |
3.2.4 脑震荡 |
3.2.5 关节脱位、骨折 |
3.2.6 猝死 |
3.3 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处理情况 |
3.3.1 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处理原则 |
3.3.2 发生重大体育教学事故的处置 |
3.3.3 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处理的责任分析 |
四、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的问题分析 |
4.1 体育教育安全教育主体意识淡薄 |
4.1.1 体育教师的安全意识淡薄 |
4.1.2 学生的自我学习安全意识不强 |
4.2 体育教学安全设计缺失 |
4.2.1 体育教学计划随意性 |
4.2.2 体育教学准备活动不充分 |
4.3 体育教师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不足 |
4.4 学生体育教学前期准备不足 |
4.5 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预防体系不健全 |
4.5.1 学校的体育安全预防理念缺失 |
4.5.2 体育设施合格率较低 |
五、完善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机制的策略 |
5.1 增强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风险意识 |
5.2 提高体育教学的安全预防效率 |
5.2.1 正确认知体育课程设计的意义 |
5.2.2 合理进行体育教学准备 |
5.2.3 适度确定教学内容 |
5.2.4 科学设计体育课程 |
5.3 提升体育教师常见事故处理的技术能力 |
5.3.1 腹痛,运动中腹痛处理办法 |
5.3.2 肌肉痉挛 |
5.3.3 晕厥 |
5.3.4 脑震荡 |
5.3.5 关节脱位,骨折 |
5.3.6 猝死 |
5.4 完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机制 |
5.4.1 明确体育伤害的责任内容 |
5.4.2 提高体育教师法律责任意识 |
5.4.3 做好伤害事故的事后处理工作 |
5.5 保障学校各种体育基础设施的安全性 |
5.6 完善体育教学伤害事故风险防控体系 |
5.6.1 建立学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
5.6.2 增强体育教学纪律管理 |
5.6.3 课前主动消除事故隐患 |
5.7 创设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赔偿模式 |
六、结论 |
七、参考文献 |
致谢 |
(5)常见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及其防范措施浅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特点 |
(一) 损害主体特定 |
(二) 损害地点特定 |
(三) 损害时间特定 |
二、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类型 |
(一) 学校过错造成的 |
(二) 学生过错造成的 |
1. 学生因情感问题、学业问题、家庭问题、心理问题等各种原因而诱发的自杀、自残、自伤事故。 |
2. 学生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规定而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 |
3. 学生因自身的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
(三) 第三人加害造成的 |
1. 在校其他学生的加害行为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如学生相互之间因为运动、游戏或者打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人身伤害[2]。 |
2.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侵害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如校外车辆在校内造成的交通事故、外来人员在校内实施犯罪行为、以及学生参加校外活动过程中因突发意外事故而导致的人身伤害等[2]。 |
3. 因地震、台风、雷击、洪水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造成的意外伤害及其它意外事故。 |
三、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诱发原因[3] |
(一) 社会风气的影响 |
(二) 高校因素的影响 |
(三) 家庭因素的影响 |
(四) 学生自身的原因 |
四、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防范措施 |
(一) 加强安全教育, 提高安全意识 |
(二) 加强心理辅导, 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
(三) 确保信息通畅, 把控思想动态 |
(四) 建立隐患排查机制, 完善安全规章制度 |
(五) 完善事故处理责任制, 确保处理及时有效 |
(6)残障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高校残障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概念及特点 |
二、高校残障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易发性原因分析 |
(一) 高校管理的开放性及校园环境管理缺失, 易造成安全隐患 |
(二) 残障大学生普遍安全意识比较薄弱, 自我防范意识比较差 |
(三) 残障大学生心理问题普遍突出 |
(四) 残障大学生身体素质相对较差 |
三、高校残障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化解 |
(一) 及时赶赴现场, 紧急开展正确救治 |
(二) 判定伤害事故性质, 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
(三) 根据人身意外伤害性质, 及时向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
(四) 收集整理证据, 查清事故发生原因, 确保客观公正 |
(五) 协商调解, 及时安抚, 依法理赔 |
四、高校残障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防范 |
(一) 开展融合教育, 营造残障学生及健全学生互帮互助、健康理性的校园文化氛围 |
(二) 强化教育者的安全意识, 加强校园安全制度建设 |
(三) 强化残障大学生新生入学安全教育 |
(四) 注重筛查, 建立重点人员健康档案, 关心关爱残障大学生 |
(五) 密切联系学生家属, 及时掌握重点人员安全状况 |
(六) 严格安全制度, 建立意外伤害事故预防网络 |
(7)系统化应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论文提纲范文)
一、履行告知义务,及时救助 |
二、依照相关法律,客观、公正的进行归责 |
三、合法、合情确定伤害事故赔偿标准,妥善应对学生家长的不理智、过激行为 |
四、健全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保险赔偿体系,分散高校赔偿风险 |
五、完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
(一)建立高校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 |
(二)注重高校安全环境“硬性”和“软性”两方面的建设 |
(三)强化实践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学生应对伤害的自我防范能力 |
(四)整合高校各项资源,多方合作,构建高校安全防护网 |
(8)大连市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2 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专家访谈法 |
2.2.3 问卷调查法 |
2.2.4 数理统计法 |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
3.1 相关的概念界定 |
3.1.1 体育伤害事故 |
3.1.2 学生伤害事故 |
3.1.3 体育法 |
3.1.4 体育保险 |
3.1.5 高校体育保险 |
3.2 大连市高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现状分析 |
3.2.1 大连市高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现状 |
3.2.2 大连市高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项目特征 |
3.2.3 大连市高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组织形式 |
3.2.4 大连市高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致因分析 |
3.3 大连市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相关法律现状分析 |
3.3.1 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相关的法律依据 |
3.3.2 处理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缺失 |
3.4 大连市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相关保险现状分析 |
3.4.1 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保险机制 |
3.4.2 大连市高校学生对保险认识现状 |
4 大连市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防范对策 |
4.1 强化大连市高校体育伤害事故防范系统 |
4.1.1 提高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防范意识与管理制度 |
4.1.2 加强学生自身保护意识 |
4.1.3 强化体育教师的业务素质 |
4.1.4 改善教学训练设施条件 |
4.2 完善体育伤害事故相关法律法规 |
4.2.1 健全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 |
4.2.2 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过程合法化 |
4.3 加强大连市高校体育伤害事故保险机制 |
4.3.1 提高高校体育保险意识 |
4.3.2 合力推行高校体育保险制度 |
4.3.3 完善体育保险立法 |
4.3.4 简化高校体育保险定损以及理赔流程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致谢 |
(9)反思私力救济,推动依法治校——高校大学生人身伤害的解决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高校大学生人身伤害概述 |
(一) 高校大学生人身伤害的定义 |
(二) 高校大学生人身伤害的特征 |
1. 主体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 |
2. 时间为高校承担安全责任的特定时间之内 |
3. 空间为高校承担安全责任的特定空间之内 |
4. 伤害的发生与高校及其教师、工作人员未尽责有因果关系 |
(三) 高校大学生人身伤害问题解决的模式 |
1. 公力救济、社会救济 |
2. 私力救济 |
3. 扭曲的私力救济 |
二、高校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扭曲的私力救济形成的原因 |
(一) 社会原因 |
(二) 高校自身的原因 |
(三) “职业闹事者”推波助澜 |
三、应对高校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扭曲的私力救济的对策 |
(一) 发生事故遵循社会救济, 摒弃私力救济 |
(二) 设立高校安全管理委员会 |
(三) 设立学生伤害事件维权委员会 |
四、结语 |
(10)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法律思考及预防机制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内涵 |
1.2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特征 |
1.3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分类 |
1.3.1 以是不是与学校教育管理有关为标准 |
1.3.2 以学校责任分担的份额为标准 |
1.4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构成要件 |
1.4.1 侵权行为 |
1.4.2 损害事实 |
1.4.3 因果关系 |
1.4.4 主观过错 |
第2章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法理学分析 |
2.1 高等院校的法律地位 |
2.1.1 高等院校的民事主体身份 |
2.1.2 高等院校的行政主体身份 |
2.2 高等院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
2.2.1 高等院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几种学说 |
2.2.2 高等院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定位 |
2.2.3 高等院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内容 |
2.2.4 处理高等院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原则 |
2.3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 |
2.3.1 过错责任原则 |
2.3.2 公平责任原则 |
2.3.3 无过错责任原则 |
第3章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及其防范体系 |
3.1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 |
3.1.1 高等院校原因 |
3.1.2 教职员工原因 |
3.1.3 学生原因 |
3.1.4 社会环境原因 |
3.1.5 其他偶发原因 |
3.2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的现状 |
3.2.1 对校园安全问题重视不够 |
3.2.2 对学生安全教育不够 |
3.2.3 安全设施建设滞后 |
3.2.4 对食药品安全监管松懈 |
3.2.5 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不力 |
3.3 健全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体系 |
3.3.1 建立多方参与的安全教育主体体系 |
3.3.2 建立层级制的安全事故的责任体系 |
3.3.3 建立立体化的校内外安全防范合作体系 |
3.3.4 建立设施完备的安全防范硬件体系 |
3.3.5 建立有预见性的安全事故防范预案 |
第4章 大学生人身安全教育与管理 |
4.1 大学生人身安全教育的基本形式 |
4.1.1 讲座 |
4.1.2 竞赛 |
4.1.3 演练 |
4.1.4 模拟法庭 |
4.1.5 安全教育日 |
4.2 大学生人身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 |
4.3 大学生人身安全的管理 |
4.3.1 学校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
4.3.2 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 |
4.3.3 学校卫生健康安全管理 |
4.3.4 学校治安秩序安全管理 |
4.3.5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 |
第5章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原则和程序 |
5.1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 |
5.1.1 及时迅速原则 |
5.1.2 如实报告原则 |
5.1.3 合理合法原则 |
5.1.4 协商调解原则 |
5.1.5 责任追究原则 |
5.2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
5.2.1 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置 |
5.2.2 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注意保护现场 |
5.2.3 调查取证,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
5.2.4 做好受伤害学生的安抚工作 |
第6章 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中高等院校相应的赔偿责任的担负与免除 |
6.1 高等院校担负相应的赔偿责任的情形 |
6.1.1 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存在安全缺陷 |
6.1.2 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隐患 |
6.1.3 饮食、药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要求 |
6.1.4 未履行安全注意义务 |
6.1.5 高等院校管理教职员工疏忽 |
6.1.6 关照学生健康、医治学生疾病明显不力 |
6.1.7 高等院校教师安全不作为 |
6.1.8 未履行安全告知义务 |
6.2 高等院校担负损害赔偿的范围 |
6.2.1 常规赔偿范围 |
6.2.2 残疾赔偿范围 |
6.2.3 死亡赔偿范围 |
6.2.4 精神损害抚慰金 |
6.3 高等院校免除相应的赔偿责任的情形 |
6.3.1 不可抗力 |
6.3.2 突发性侵害行为 |
6.3.3 学生自杀、自伤行为 |
6.3.4 学生自愿参加风险性体育运动 |
6.3.5 受害学生的过错行为 |
6.3.6 第三人侵权行为 |
6.3.7 高等院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事故 |
总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已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四、略论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及其防范(论文参考文献)
- [1]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研究[D]. 田雨欣. 河北大学, 2021(02)
- [2]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研究[D]. 唐宁. 湖南科技大学, 2019(05)
- [3]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的公共政策研究[D]. 黄思. 南昌航空大学, 2018(05)
- [4]初中体育教学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机制研究[D]. 孙萍. 苏州大学, 2018(04)
- [5]常见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及其防范措施浅析[J]. 张龙伟. 法制博览, 2017(21)
- [6]残障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机制研究[J]. 李承锋. 大学教育, 2017(07)
- [7]系统化应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J]. 章云峰. 法制与社会, 2016(20)
- [8]大连市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D]. 王绮凤. 辽宁师范大学, 2016(05)
- [9]反思私力救济,推动依法治校——高校大学生人身伤害的解决对策[J]. 吴蕴君.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5(07)
- [10]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法律思考及预防机制的完善[D]. 马巍亮. 武汉工程大学, 2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