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乌鲁木齐县人大加强干部任后监督(论文文献综述)
苏莹[1](2020)在《乌鲁木齐市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两个社区的实证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迈入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步伐,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不断增强。社区作为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空间,既是居民获得归属感与幸福感的坚实基础,也是实现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目标的重要阵地。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提出要不断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以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日益成为了研究热点。尤其是在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助推下,改变过去传统的单一政府主导模式,形成社区基层党组织、基层政府、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新格局已经成为了当前城市社区治理的主流趋势。因此,笔者认为结合具体实际对多元主体参与城市社区治理进行更深入地研究,有助于从理论和现实层面丰富城市社区治理的成果。本文主要以城市社区治理主体为主线,在对国内外城市社区治理、城市社区治理主体进行系统梳理与回顾的基础之上,结合当前乌鲁木齐市社区的治理成效,运用协同治理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对选取出的两个社区进行实证分析。具体而言,本文首先回顾了乌鲁木齐市社区治理历史沿革并归纳出当前乌鲁木齐市社区治理已经取得的成效: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与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社区运行机制不断创新;社区服务功能的不断丰富与细化。其次,笔者通过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实地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的C社区与天山区的F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发现乌鲁木齐市多元主体在参与社区治理时主要面临以下问题:基层政府、社区自治组织角色定位不清;社区治理主体间互动性不强;社区居民参与积极性不高;社区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撑不足。最后,为了解决以上问题,笔者从明确社区治理主体地位、建立主体间互动协商机制、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积极性、强化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的方面提出了合理建议,希望能为进一步提升乌鲁木齐市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与能力提供参考。
林晓群[2](2019)在《福建省X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研究》文中认为目前,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反腐败斗争的局势依然比较严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专门机构,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异常艰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到了更高的位置,纪检监察部门的职权日益增强,“谁来监督纪委监委”的问题也变得愈发引人关注。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或多或少建立了相应的约束机制,但是针对县一级的内部监督体系,有待更加深入的探究与思考。本篇文章首先从福建省X县的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结构、内部监督制度上分析福建省X县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现状;其次采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参与式观察法对福建省X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进行实证研究,以此来强化理论推演与实证分析的逻辑性并综合分析福建省X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及时性缺失、有效监督机制缺乏、干部监督室缺乏独立性以及内部监督主体缺位等问题,并结合主客观因素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完善福建省X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对策即形成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强化干部监督室职能以及优化内外联动机制。本文综合利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方式,探究X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背后的逻辑与完善对策,以期为其他县一级纪检监察系统,提供可复制的蓝本。
刘丙团[3](2019)在《我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顽强的意志、空前的力度加以推进,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纪检监察机关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党和人民的充分肯定。然而,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对腐败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通过查处的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可以看出,纪检监察系统也绝非“净土”。而且党的十九大之后,组建国家监察机关,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监督范围更广了,权限更加丰富了。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机关能否严防“灯下黑”的问题高度关注。纪检监察机关严防“灯下黑”,必须进行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本文在阐释“权力寻租”“分权制衡”“道德制约权力”和“权利制约权力”等权力内控理论基础上,立足我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历史发展,分析了从党和国家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到内部监督意识开始萌发,再到内部监督不断发展,进而全面加强内部监督建设的发展过程。着重论述了内部监督在立法、工作力度和制约机制等方面取得的进步。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发展历程和取得的进步来看,纪检监察机关对内部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深化,不断完善了专门内部监督机构,内部监督工作制度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内部监督程序更加规范和科学。但是,在实践运行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也存在核心把握不准、内部监督制度不完善、内部监督专门机构功能被“放大”、与外部监督结合不理想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内部监督功能的发挥。在此基础上,笔者通过对内部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原因分析,指出影响监督效果的主要原因是领导机制不科学,监督程序不够完善,监督方法滞后,监督重点不突出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不足。进而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实践,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需要重点监督的权力和监督的重点方面,分析了影响内部监督效果的基础性关系,提出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立体化监督运行机制,真正让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度有效和管用。
侯春梅[4](2018)在《2018年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活动纪行》文中认为①合力打造生态生活两相宜的美丽乡村6月21日至26日,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为总领队,常委会副主任索跃为组长的2018年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组第一组先后来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米东区,昌吉州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等地,实地察看农村环境整治开展情况,听取了当地农村环境整治情况的现场介绍。6天时间里,执法检查组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方方面面,真听、真看、真感受,全面了解农村环境整治效果。
冯志峰[5](2018)在《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文中指出中国政治组织体系主要分为中央政权、地方政权和基层政权,由中央、省、市、县、乡五个层级组成。相对于中央政权和基层政权而言,地方政权包括省市县三级,成为我国政权系统承上启下、协调各方、高效运转、强本固基的关键枢纽,对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凝聚党心民心、决胜全面小康、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级。地方党委组织承上启下、统揽大局、协调各方、强本固基,既是中央精神的执行者和建议者,又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与领导者,承载着领导地方党的组织建设,履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职责,成为加强地方治理能力建设条块结合的交汇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角色定位、职位属性与运行特性,内在地反映了地方党委组织的执政规律,蕴含着党组织权力运行与制约之道。遵循其行为之内在逻辑,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规律可提炼为“弹性定律”,鲜明地体现出独特的“二重”性,表现为“双刃剑”的作用,既能够实现有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可能引发权力腐败、危害人民利益,销蚀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在内外不良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总体呈现出“十大特征”,体现为“多面人”角色,其演化逻辑可归纳为“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强化跃迁定律”,作为地方主导改革的改革者反而成为改革阻力制造者。为扎实有效地“改革改革者”,破除权力制约“悖论”,就必须统筹“个人修养教化、体制机制转化、社会风气净化”,构建科学系统、务实管用、操作简便的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为此,必须立足于中外权力制约理论基础之上,深刻把握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诱致成因,认真分析其生成逻辑,精准提炼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之道,努力促进“文本规定”与“实践运行”的有机融合,将“自我律动法”与“一制九转法”深度融入到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之中,努力实现权力高效运行与有效制约的动态平衡,着力提高地方党委书记执政本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组织保证和力量保障,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韩娜[6](2017)在《论司法权的配置》文中研究表明法院设置体制反映了一国司法权配置的基本框架。我国司法权配置由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统一规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通过了司法改革新举措:“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度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其中最引人瞩目的部分是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度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新一轮司法改革似乎将司法权地方化、司法权行政化造成的司法不公问题归因于司法权的配置与行政区划一一对应,试图通过改变司法权的配置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并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那么,司法区是否必须与行政区一一对应,司法区背后的价值理念应该是什么?这就需要回到司法权问题的原点:司法权的性质与属性。关于司法权的性质,法学界基本上已经达成共识:被动性、程序性、中立性、独立性、判断性、终局性。这六种特质可以说是司法权在运行中体现出的特殊性质,这已为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逻辑起点和前提性的指引。而与之同样重要的司法权的权力属性问题,尤其是司法权的社会属性问题,似乎被学界忽略了。司法权的权力属性,指在国家权力体系与结构中,司法权与立法权、行政权相比所独有的特殊属性。一方面,司法权是国家专属的国家权力。从理论上讲,立法权、行政权同样是国家权力,宪法框架下的所有国家机关,也均有义务保证法制的统一。但由于立法权、行政权均具有相对主动性的特征,司法权的终局性在维护法制统一方面的地位就最为重要。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对产生它的人大负责,受其监督,地方司法系统的人、财、物权掌握在地方政府部门手中,这种体制安排在客观上为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提供了条件。去地方化改革势在必行。而另一方面,法律以社会为基础,法律是社会的产物。司法是法律的生命之所在,司法权不可避免地具有社会性。由西南政法大学张永和教授主持的“少数民族地区司法文化与法治建设”课题组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法院板房沟人民法庭进行了调研时发现,为了方便哈萨克族人民群众适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参与诉讼,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受理乌鲁木齐市范围内的哈萨克语案件。这种按照语言管辖而不是按行政区划管辖的方式即是典型的多元社会因素在司法管辖之中的反映。其实,除了语言和文化之外,政治、经济、地理、交通、人文等多元社会因素必然会也应该要反映在司法管辖之中。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与专业服务日趋细化,依托旅游业发展经济的地区相应加大了对旅游司法服务的资源配备。“景区移动法庭”的旅游管辖、知识产权法庭均可以看做经济发展与行业发展因素在司法权配置中的体现。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地理交通因素也是司法区划分的重要因素。例如海事法院的司法管辖是根据河系与海系的走向与分布来划分,其管辖权并不局限于所在市。此外,诸如奥运村法庭、自贸区法庭、义乌法院在商贸城的巡回法庭,均是司法权配置与司法管辖对多元社会因素的尊重与回应。那么,国家在进行司法权配置的体制性改革的时候,就要对丰富多元的社会性因素,即司法权的社会属性予以充分尊重和回应。因为从司法权本身的属性来看,司法权最重要的功能是解决社会纠纷。这种在起源上以社会为起点而在目的上又以社会为归宿所表现出的天然地方属性,就是所谓的司法权的社会属性。司法权司法权这种天然的社会属性决定了司法权必然与地方性知识联系在一起,即司法权也必然存在一定的地方性特征。那么,在以司法权的国家性为理论基础的去地方化改革,以保证国家法制统一与司法统一,和以司法权的多元社会因素为基础的天然地方性特征之间,是对立和矛盾的吗?司法权的配置到底应该以何种理论指导,又以何种方式来调整和优化?这就是论文要探讨和回答的问题。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权最重要的属性是其国家属性。从我国宪法的规定来看,司法权专属国家。然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法院由同级人大产生,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再加之地方法院的人、财、物权都掌握在地方手中,由地方予以保障,这样一种制度安排,为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提供了条件,去地方化的改革势在必行。从另一方面来讲,司法属于行动中的法律实践,结合我国人口多、分布广、民族习惯各异等特点,又由于法律适用多样以及随着民间法、习惯法、调解制度的实际运用,司法权的社会性与地方性特征不可避免。那么,在司法权的国家属性与司法权的社会属性之间,在司法权去地方化改革与司法权固有的天然地方性特征之间,到底该如何化解这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就需要我们在司法改革实践中予以回应。之所以强调司法权所具有的国家性,主要是因为司法权具有维护法制统一方面的特有功能。从理论上讲,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均有义务保证法制统一。但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其行使审判权的行为本身即是正确适用法律,且由于立法权、行政权的相对主动性特征,司法权的终局性在维护法制统一方面的地位最为重要。就立法权而言,若想让自己倡导的某种利益能够在众多利益的角逐、权衡和取舍中脱颖而出,只能积极主动地主张并行使自己的权力。就行政权而言,无论是在启动还是运行的过程中,都必须通过对社会生活的主动干预、管理、控制来维护和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利益。司法权对立法权和行政权这种带有强烈主动意图与目的的权力来讲,其纠偏的功能对于政治结构与权力秩序的稳定来说,其国家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法律是对社会关系确认、抽象和概括的表现和产物。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法律在本质上是一种地方性知识。换言之,法律的内涵应在地方化的语境中去理解。这种情况在现代社会的司法权中体现尤其明显,司法权体现着与其本地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各种特色,其运作与行使更依赖于特定的社会情境,呈现出不同的地方性和多元化,因地域而形成的有差别的经济、政治、文化、历史传统等多元社会因素必然会也应该要体现在司法权的配置之中。通过对实行联邦制的美国、德国以及实行单一制的法国、日本四国司法权配置的基本样态进行比较研究,发现司法权在单一制国家是自上而下进行统一配置的,联邦制国家各州享有相对独立且完整的司法自治权,虽然两者司法权配置方式上差异较大,但各国司法权的国家性处于不断强化的过程,多数国家司法区的划分并非仅仅基于克服司法地方保护和地方干预之政治目的,而是将经济、政治、地理、人口、文化等多元社会因素作为司法区划分的考量标准,而且在法院管理结构的设置上大都遵循法院审判权和法院管理权的分离原则。作为单一制国家的中国,司法权的国家性要求司法权由国家统一配置,并尝试改变司法管辖区与行政管辖区完全重合的局面,探索建立保障审判独立的审判事务系统和管理事务系统分离的管理体制。司法权的国家性与社会性的双重属性应成为当前我国司法权配置的理论参照,以司法权国家性为理论基础的去地方化改革和以司法权社会性为基础的司法权地方性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在克服司法权地方化和司法权行政化的改革之路上,一方面我们要处理好司法机关与党的关系、与人大的关系、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并在法院内部系统建立人、财、物的隔离机制,保障司法权的国家事权之属性;另一方面,为体现司法权的社会属性,跨行政区划设置法院是司法管辖因地制宜的具体实践。在跨行政区设置法院时,应综合考虑地理人文、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经济状况等因素,抛弃法院设置与行政区域在管辖范围和数量上完全一一对应的做法,以司法资源相对平衡、诉讼成本最低为原则,稳步推进法院的跨行政区划改革。法治化是完善我国司法权建构的可行性的方案,宪法是根本法,目前有一些宪法条款已经明显不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为保障司法权优化配置的实现,应当就相关条款进行修正。人民法院组织法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总章程,也应及时修改法院组织法,为司法改革提供法律支撑。
樊泓麟[7](2016)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研究 ——以乌鲁木齐县纪委监察局为例》文中提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摧枯拉朽之势强力推进反腐败斗争,按照史无前例的力度,严肃查处腐败分子,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已经释放出信号,虽然反腐败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十三五”时期的反腐败斗争将更加严峻。可以想见,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愈发关键,掌握的执法权力产生的影响愈发深刻。同时,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廉政风险也急剧提高,因此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自律和他律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把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研究对象,首先对反腐败的新形势、新要求进行扫描分析,指出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引出本文的研究问题。然后分别对国外关于腐败治理、反腐败机构运行特点等方面的研究、国内关于纪检监察机构内部监督方面的研究现状进行归纳总结,同时重点综述我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内涵、加强内部监督的必然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历史演化、干部队伍建设的发展历程以及利用公共管理学政府监督理论、权力制约理论、马斯洛需求理论等经典理论。在以上的理论基础上,深入分析乌鲁木齐县纪委监察局的组织结构、主要科室的工作职责,结合调查问卷的数据剖析内部监督的现状及问题。通过调查,发现乌鲁木齐县纪委监察局的内部监督存在信息公开程度不够、缺乏制度规范,核心权力缺乏程序规范、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疲软,内部监督制度因缺乏行之有效的操作性措施而实效有限,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客体的非独立性以及职业惯性造成对监督的漠视,以及纪检监察机构对系统内部的违纪违法干部容易产生徇私包庇的违规倾向等问题。最后从创新机制体制、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构和制度、探索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教育管理五个方面提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政策建议。
张慧[8](2016)在《信息技术在新疆双语教学中应用的问题及策略研究》文中提出应用信息技术提供数字化学习环境和支持工具,对于语言运用、文化传承具有重要作用。以信息技术支持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发展,既要促进双语言的学习,又要承担双文化的传承任务,同时还要克服双语教学中各主体的跨文化适应问题。在“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三通两平台”、“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项目的推动下,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取得显着发展。应然层面,双语教学资源库、语音识别技术、手持数字设备、可弹出视频、双语教学软件等信息技术的融入,极大地促进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发展;实然层面,信息技术的强势进入与民族地区双语教学需求产生对接错位,海量教育信息资源闲置、信息技术应用效率低下、民族文化传承式微等问题依然突出。如何针对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实现信息技术应用、双语教学与民族文化传承的有机整合成为亟需探讨的课题。本研究以信息技术支持民族地区双语教学的方式、适切性与融合度为切入点,以新疆16所双语学校为调查样本,采用文献梳理、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参与式观察等研究方法,提炼出新疆双语教学实施的典型特征,梳理了信息技术在新疆双语教学中的应用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发现,目前新疆双语教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本民族语言、文字是双语教学的基础和前提;双语教学形成了完备的模式和体系;具有完善的双语教学研究与管理体制;南、北疆双语教学发展差异较大。同时,在教育信息化热潮推动下,新疆双语教学信息化的发展取得了显着进步,一方面嵌套在教育信息化的整体规划体系中;一方面也体现出自身的独特性,如构建独立的双语教学资源库、开放交互式双语教学服务体系、维汉双语学习APP等。然而,信息技术支持双语教学的结果却收效甚微。尽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已经较为完善,教育信息资源数量呈爆发式增长,但“教育信息资源”与“本土民族文化”相剥离,造成资源适切性欠缺、民族文化资源“孤立、薄弱”,双语教师与学生资源“饥渴”仍然难解。此外,信息技术在双语教学中的应用出现盲目模仿、急躁冒进现象,而双语教学中的语言障碍、文化传承式微、跨文化适应问题、双语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低、相关研究薄弱等多重“短板”,进一步加剧了“信息技术应用”与“双语教学特殊性”之间的冲突。由此,本研究基于“共生教育”视野,结合新疆双语教学的特征,从信息技术支持双语教学的方式、双语教学的技术需求、技术如何引领双语教学等多重视角反思,强调在双语教学过程中渗透各民族的价值追求、文化风俗、宗教信仰等,注重“民族要素之间的异质共存”。具体而言:(1)在双语教学资源建设上,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融入民族性和地域性特色,同时关注学校之外的民族文化信息资源。构建具有区域文化特色的双语教学资源云平台,建设梯级与适用的多媒体双语教材资源;将已有民族特色数据库引入双语教学,并加强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化与应用,进而促进本民族语言文化、他民族语言文化、现代化发展之间的和谐共存、共同发展。(2)在信息技术应用上,以双向融合理念化解“技术应用”与“双语教学”之间的冲突,以双语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为抓手,通过本土化研究活化双语教学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互动与转化。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沟通“线上”与“线下”,逐步提升双语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以新疆双语教学中“活”的问题为取向,关注本地典型案例,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的本土化研究,融通理论与实践,促进信息技术与双语教学的双向融合,实现双语教学体系中各要素及其整体形成共生、共融状态。
崔洁[9](2015)在《乌鲁木齐县乡镇邮政储蓄网点运营现状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举世瞩目,人民生活质量极大改观。通过党的正确领导,“先富带后富”的战略思想逐步实现。西部农村经济建设已经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首要问题。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农业的发展相互制约,继而影响农民的生活,农村金融的繁荣将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邮政机构是覆盖农村市场最广,网点最多,与农民接触最为密切的机构。西部农村市场逐渐成为各大商业银行的必争之地。然而由于邮政对于其商业属性,以及市场定位认识不够充分,导致目前诸如资金由农村倒流回城市、农村金融真空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资金运用的机制单一等一系列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邮政储蓄的健康发展,从而一定程度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本论文主要以乌鲁木齐县乡镇邮政储蓄服务的发展为研究对象,采用比较分析和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乌鲁木齐县邮政储蓄服务工作的现状进行实地调查,分析研究农村邮政储蓄与其他银行间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认为西部农村邮政储蓄并没有发挥自身潜力,也没有充分发掘农村市场,造成大部分资源的浪费和机遇的流失。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强业务管理,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加强业务监督,合理调整管理制度,重视人才培养及选拔,提高服务质量引进等建议。笔者以为,在国家大力发展西部农村经济的背景下,农邮储要获得转型和发展必须立足“三农”,以市场为导向,发掘市场,服务市场,壮大企业。
董雅婷[10](2015)在《少数民族地区县域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研究 ——以乌鲁木齐县为例》文中认为乡科级干部是我国行政级别最低一级的领导干部,是县级政府最核心的领导队伍与中坚力量。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一直是县级政府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我国县级政府数量多,历史长,地域化特征明显,在少数民族地区,乡科级干部队伍呈现出其独有的特点,同时也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问题。目前研究我国干部队伍建设的文章不少,但是专门针对县域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研究成果并不多。本文以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为理论基础,研究国内外公务员管理的探索与发展,运用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比较的研究方法,对我国现有乡科级干部队伍进行内涵和分类的界定,同时特别关注在少数民族地区乡科级干部队伍的特点,并从对国内相应行政区划内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实例研究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本文以新疆乌鲁木齐县为研究实例,对乌鲁木齐县乡科级干部队伍结构进行数据分析,了解其特点,发现其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着队伍结构性失衡、综合素质不高、干部监督监管机制弱化的问题。通过分析这些问题的成因,从完善体制,优化政策,提高素质等方面提出需要进一步讨论和实践的措施及政策建议。以期能够更好地推进新时期下乌鲁木齐县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同时也为少数民族地区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可参考的样本。
二、乌鲁木齐县人大加强干部任后监督(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乌鲁木齐县人大加强干部任后监督(论文提纲范文)
(1)乌鲁木齐市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两个社区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回顾 |
1.3.1 国内外城市社区治理的研究回顾 |
1.3.2 国内外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的研究回顾 |
1.3.3 研究简要述评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研究法 |
1.5.2 比较研究法 |
1.5.3 调查研究法 |
1.6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
1.6.1 本文的创新点 |
1.6.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多元主体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多元主体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相关概念 |
2.1.1 社区 |
2.1.2 城市社区治理 |
2.1.3 城市社区治理主体 |
2.2 多元主体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协同治理理论 |
2.2.3 多中心治理理论 |
第3章 乌鲁木齐市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现状 |
3.1 乌鲁木齐市社区治理成效 |
3.1.1 乌鲁木齐市社区治理历史沿革 |
3.1.2 乌鲁木齐市社区治理成效 |
3.2 乌鲁木齐市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现状:基于两个社区的实证分析 |
3.2.1 基于C社区的实证分析 |
3.2.2 基于F社区的实证分析 |
3.2.3 C、F社区多元治理主体间的互动关系 |
第4章 乌鲁木齐市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乌鲁木齐市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
4.1.1 基层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角色定位不清 |
4.1.2 参与社区治理主体间的互动性不强 |
4.1.3 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不高 |
4.1.4 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撑不足 |
4.2 乌鲁木齐市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社区治理结构不合理 |
4.2.2 协商激励机制不健全、缺少法治保障 |
4.2.3 社区居民参与的内生动力不足与外部环境影响 |
4.2.4 社区治理信息化平台资源分散、缺乏专业人才 |
第5章 完善乌鲁木齐市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有效路径 |
5.1 明确社区治理主体地位、优化社区治理结构 |
5.1.1 明确角色定位、创新社区治理模式 |
5.1.2 加强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与服务型物业服务企业建设 |
5.2 建立主体间互动协商机制、完善法治保障体系 |
5.2.1 建立民主协商机制、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
5.2.2 加强法治保障、提高法律制度执行力 |
5.3 提高居民参与积极性、打造社区治理共同体 |
5.3.1 发掘社区精英、培养社区共同体意识 |
5.3.2 建立利益表达机制、促进社区治理合理化 |
5.4 整合信息资源、加强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 |
5.4.1 整合社区治理信息资源、强化技术支撑 |
5.4.2 大力推广信息化技术、培养专业化人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调查问卷 |
附录 B 访谈大纲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2)福建省X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技术路线图 |
四、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纪检监察 |
二、纪检监察系统 |
三、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权力监督与制约理论 |
二、行政自制与监督理论 |
第三章 福建省X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现状 |
第一节 福建省X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组织结构 |
第二节 福建省X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制度 |
第三节 福建省X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程序 |
第四节 福建省X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措施及成效 |
一、福建省X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措施 |
二、福建省X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成效 |
第四章 福建省X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
第一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信息公开及时性缺失 |
二、有效监督机制缺乏 |
三、干部监督室缺乏独立性 |
四、内部监督主体缺位 |
第二节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人情社会下的职业风险加剧 |
二、封闭运行体制下的监督局限 |
二、自我认知下的接受监督意识缺乏 |
四、监察体制改革形势下的专业素养欠缺 |
第五章 其他地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经验借鉴 |
第一节 江西省F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经验借鉴 |
第二节 湖南省L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经验借鉴 |
第三节 启示 |
第六章 完善福建省X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对策 |
第一节 形成主动接受监督意识 |
一、从肃清思想根源抓起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观念 |
二、从增强组织领导切入端正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态度 |
三、从制度约束入手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效果 |
第二节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
一、建立预防机制 |
二、规范运行机制 |
三、严格惩处机制 |
第三节 强化干部监督室职能 |
一、探索上级纪委垂直管理机制 |
二、加强干部监督室力量配备 |
三、强调培训常态化 |
第四节 优化内外联动机制 |
一、完善上级对下级的制约机制 |
二、完善同级党委政治思想监督机制 |
三、形成监督管理的闭合系统 |
四、拓宽监督平台启动社会舆论联动机制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问卷调查表 |
附录 B 访谈提纲 |
个人简历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3)我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创新点 |
2 基本概念和主要理论阐释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纪检监察机关 |
2.1.2 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 |
2.2 内部监督理论基础 |
2.2.1 权力寻租和分权制衡 |
2.2.2 道德制约权力和权利制约权力 |
3 我国纪检监察内部监督的历史发展和取得的进步 |
3.1 历史发展 |
3.1.1 意识萌发阶段 |
3.1.2 发展阶段 |
3.1.3 深化阶段 |
3.1.4 全面建设阶段 |
3.2 取得的进步 |
3.2.1 立法工作逐步加强 |
3.2.2 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
3.2.3 制约机制逐步完善 |
4 我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主要原因 |
4.1 存在的突出问题 |
4.1.1 内部监督核心问题不突出 |
4.1.2 内部监督制度不完善 |
4.1.3 专门监督机构作用被“放大” |
4.1.4 内外部监督结合不理想 |
4.2 主要原因 |
4.2.1 内部监督领导机制不科学 |
4.2.2 内部监督程序不够完善 |
4.2.3 内部监督方法滞后 |
4.2.4 内部监督重点不突出 |
4.2.5 接受监督意识不足 |
5 构建我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立体化机制 |
5.1 立体化监督机制的重点要素分析 |
5.1.1 监督的核心权力 |
5.1.2 监督的重点方面 |
5.2 立体化监督机制的基础性关系分析 |
5.2.1 领导和被领导关系 |
5.2.2 信任和监督关系 |
5.2.3 内外监督关系 |
5.3 立体化监督机制的运行模式 |
5.3.1 静态角度 |
5.3.2 动态角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2018年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活动纪行(论文提纲范文)
(1) |
合力打造生态生活两相宜的美丽乡 村容村貌变化大农民生活更幸福 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打造“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2) |
倾力共建美丽宜居的生态农村 村级养老中心一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硕果 创新方式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兵地共治共建美丽宜居生态家园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带动就业促发展 (3)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下的美丽乡村升级 环境整治让小庭院做成大文章 “三新”活动助推环境改善 利用环境整治“变废为宝” 完善奖惩机制推进环境整治 |
(5)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聚焦与研究意义 |
(一)现实问题聚焦 |
(二)问题研究意义 |
(三)问题研究价值 |
二、文献综述与相关评论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与评论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现状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研究方向 |
三、研究设计与主要框架 |
(一)明确调查研究要素 |
(二)科学选取研究方法 |
(三)合理设计研究框架 |
四、资料来源与数据说明 |
(一)历史文献资料来源 |
(二)实地访谈资料来源 |
(三)核心概念内涵界定 |
第二章 中外权力制约思想比较 |
一、权力制约的理论内涵 |
(一)权力的本质定义 |
(二)权力的固有特征 |
(三)制约与监督辨析 |
二、中国传统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中国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中国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中国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历代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西方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西方中世纪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西方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开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主体化权力制约思想 |
五、中外权力制约理论体系 |
(一)以道德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先导 |
(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保障 |
(三)以权力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核心 |
(四)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根本 |
(五)以社会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依据 |
第三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现状 |
一、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建制的演变 |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地方党委建制的雏形 |
(二)土地革命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形成 |
(三)抗日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发展 |
(四)解放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调整 |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党委建制的成熟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的经验做法 |
(一)地方党委书记选拔标准逐步得到明确,凸现党性坚定首要性 |
(二)地方党委书记任用程序逐步得到规范,呈现环节设计科学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逐步得到控制,体现流程管理严肃性 |
(四)地方党委书记绩效考核逐步得到优化,实现评价方式合理性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监督逐步得到健全,展现腐败整治威慑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要素 |
(一)地方党委书记职位厘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分析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成长特征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模量定律”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含义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特征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成因 |
第四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衡量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现象的界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认定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定义的确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要件 |
(一)“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性别构成 |
(二)“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级别构成 |
(三)“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地域分布 |
(四)“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期间 |
(五)“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年龄 |
(六)“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潜伏时长 |
(七)“落马”地方党委书记腐败类型 |
(八)“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罪名分布 |
(九)“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判处结果 |
三、地方党委书记违法乱纪的行为特征 |
(一)违反政治纪律,挑战党中央权威 |
(二)违反组织纪律,干部选任藏猫腻 |
(三)违反廉洁纪律,官商勾结搞腐败 |
(四)违反群众纪律,脱离群众捞名利 |
(五)违反工作纪律,言行不一污形象 |
(六)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受堕牢笼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运行轨迹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形成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转化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强化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重复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惩罚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成因追问 |
(一)地方党委书记心理贪欲强化是权力腐败的原始驱动力 |
(二)地方党委书记制度规定泛化是权力腐败的外在驱动力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异化是权力腐败的内在驱动力 |
(四)地方党委书记管理监督弱化是权力腐败的间接驱动力 |
(五)地方党委书记人情交往物化是权力腐败的直接驱动力 |
第五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自我律动法”的实施途径 |
(一)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对党忠诚执政立场 |
(二)明确主攻方向,树立稳中求进执政目标 |
(三)提高领导水平 带好立党为公执政队伍 |
(四)坚持服务群众 打牢为民造福执政基础 |
(五)发扬民主作风 完善求真务实执政机制 |
(六)勤于学习调研 提高实干兴邦执政魄力 |
(七)践行法治思维 形成改革创新执政方法 |
(八)锐意攻坚克难 肩负敢于担当执政责任 |
(九)保持党员本色 固守清正廉洁执政底线 |
(十)加强官德修养 涵泳诚信平实执政道德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的他律途径 |
(一)加强人才储备精准“育权”、好中选优正本清源 |
(二)改进选任方式法定“授权”、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
(三)明确权力边界科学“厘权”、合理定位职责明晰 |
(四)科学划分权责依法“制权”、坚持原则恪守规矩 |
(五)推进党务公开全程“晒权”、公布清单职责法定 |
(六)设计权力流程依规“行权”、固化程序规范运行 |
(七)加强权力制约有效“控权”、严格制度强化监督 |
(八)优化考评机制公正“评权”、创新方式科学考核 |
(九)完善奖惩机制规范“退权”、优胜劣汰吐故纳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1 “现任”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2 “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3 党中央制定的权力监督制度简明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相关学术研究成果 |
后记 |
(6)论司法权的配置(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第一章 司法权配置的基本制度与逻辑困境 |
第一节 司法权及其配置的基本制度 |
一、司法权的内涵界定 |
二、司法区划制度概述 |
第二节 司法权配置的逻辑困境 |
一、司法权的国家性与司法权地方化的悖论 |
二、司法权社会性的权力本源与司法权去地方化的冲突 |
第二章 司法权的国家性 |
第一节 司法权在国家权力系统中的定位 |
一、司法权在国家系统中的宏观定位 |
二、司法权在国家权力系统中的微观定位 |
三、司法权在国家权力系统中的终局性定位 |
第二节 现代司法权的国家性强化 |
一、国家权力均服从约束 |
二、司法权对其他国家权力的制约 |
第三章 司法权的社会性 |
第一节 司法权社会性表达的多元样态 |
一、从“板房沟人民法庭”的语言管辖看语言文化在司法权运行中的作用 |
二、从三亚景区的旅游管辖看经济发展在司法权运行中的作用 |
三、从海事法院看地理交通在司法权运行中的作用 |
四、其他社会因素在司法权运行中的作用 |
第二节 司法权社会性的理论基础 |
一、孟德斯鸠的司法权社会观 |
二、黑格尔的司法权社会观 |
三、马克思的司法权社会观 |
第三节 司法权的社会性特征 |
一、司法权构成因素的社会性 |
二、司法权功能的社会性 |
第四章 国外司法权配置样态及启示 |
第一节 联邦制国家司法权配置的基本样态 |
一、美国司法权配置的基本样态 |
二、德国法院司法权配置的基本样态 |
三、美国与德国法院设置模式的比较 |
第二节 单一制国家司法权配置的基本样态 |
一、法国司法权配置的基本样态 |
二、日本司法权配置的基本样态 |
三、法国与日本司法权配置模式的比较 |
第三节 联邦制与单一制国家司法权配置模式的特点与启示 |
一、联邦制与单一制国家司法权配置模式的特点 |
二、联邦制与单一制国家司法权配置模式的启示 |
第五章 如何优化司法权的配置 |
第一节 我国司法权运行的实践与反思 |
一、我国法院体制设置的历史演进 |
二、我国现行司法权的实际架构及反思 |
三、我国司法权配置改革的理性走向 |
第二节 司法权国家化的制度建设 |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完善司法权配置的前提 |
二、人大监督与司法权运行之平衡 |
三、理顺行政权与司法权之关系 |
四、建立人、财、物的司法管理隔离机制 |
第三节 司法权社会性之还原 |
一、司法权的社会性原则回归——确立社会为本的司法理念 |
二、司法权社会性的制度改革——跨行政区划设置法院 |
三、巡回法庭的增设与初步实践 |
第四节 司法权优化配置的法治实现 |
一、法治化是司法权优化配置的必然选择 |
二、修改宪法是司法权优化配置的基本前提 |
三、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是司法权优化配置的当务之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7)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研究 ——以乌鲁木齐县纪委监察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1、境外相关研究现状 |
2、国内相关研究动态 |
3、文献评析 |
(四)论文框架及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二、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基本理论 |
(一)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内涵 |
1、纪委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概念界定 |
2、纪委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历史演化 |
(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必要性 |
(三)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理论依据 |
1、政府监督理论 |
2、权力制约理论 |
3、需求层次理论 |
三、乌鲁木齐县纪委监察局内部监督的现状 |
(一)乌鲁木齐县纪委监察局的组织结构 |
(二)乌鲁木齐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 |
(三)乌鲁木齐县纪委监察局内部监督的途径 |
(四)乌鲁木齐县纪委监察局内部监督的成效 |
(五)乌鲁木齐县纪委监察局内部监督的经验 |
四、乌鲁木齐县纪委监察局内部监督的问题 |
(一)缺乏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 |
(二)内部监督制度建设迟缓 |
(三)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缺位 |
(四)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内部监督的意识淡薄 |
(五)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惩治力度不足 |
五、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创新机制体制 |
(二)规范信息公开制度 |
1、推行新闻发言人和媒体见面会制度 |
2、发挥新媒体的沟通作用 |
(三)完善内部监督机构和制度 |
1、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室 |
2、健全内部监督预警系统 |
3、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电子廉政档案 |
4、加强核心权力内部监督 |
(四)探索社会监督制度 |
1、提高纪委开放日的开放范围 |
2、探索人民监督员制度 |
(五)加强教育管理 |
六、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信息技术在新疆双语教学中应用的问题及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已有研究基础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新疆双语教学实施的历史、现状及特点 |
(一)新疆双语教学的历史概况 |
(二)新疆双语教学实施现状 |
(三)新疆双语教学的特点 |
二、信息技术在新疆双语教学中的应用情况 |
(一)教育信息化背景下新疆双语教学的发展规划 |
(二)信息技术进入双语课堂的方式及应用频率 |
(三)双语教学信息资源的建设情况与需求分析 |
(四)影响信息技术应用效果的因素分析 |
三、信息技术应用过程中的困境分析 |
(一)“教育信息资源”与“本土民族文化”相剥离 |
(二)“信息技术应用”与“双语教学特殊性”出现冲突 |
四、共生教育视野下的信息技术应用策略 |
(一)共生教育:“信息资源”与“民族文化”的和谐之道 |
(二)双向融合:“技术应用”与“双语教学”冲突的化解之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乌鲁木齐县乡镇邮政储蓄网点运营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结构框架 |
1.3 研究范围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2.2 国外相关研究情况 |
第3章 乌鲁木齐县经济以及邮政储蓄网点现状 |
3.1 区域广阔,经济发展势头较好 |
3.2 网点遍布城乡,金融市场待发掘 |
3.3 服务“三农”大有作为 |
3.4 对于农村用户的优势 |
第4章 乌鲁木齐县乡镇邮政储蓄网点用户满意度调查及访谈 |
4.1 问卷的设计与调查 |
4.2 调查结果分析 |
4.3 用户意向 |
4.4 员工意向 |
第5章 制约乌鲁木齐县乡镇邮政储蓄网点的因素分析 |
5.1 用户选择因素的制约 |
5.2 用户自身因素的制约 |
5.3 邮储业务的制约 |
5.4 金融环境的制约 |
5.5 政策因素的制约 |
第6章 促进乌鲁木齐县乡镇邮政储蓄网点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
6.1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邮政储蓄业务知识 |
6.2 加强业务管理,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
6.3 加强业务监管,合理调整管理幅度 |
6.4 加强人才培养,促进人才引进 |
6.5 加快改革创新,调整邮政储蓄业务结构 |
6.6 增加资源投入,加强乡镇储蓄网点建设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少数民族地区县域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研究 ——以乌鲁木齐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言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本人对综述的评价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县域乡科级干部队伍概述 |
一、县域乡科级干部界定 |
(一)我国领导职务层次设置 |
(二)乡科级干部概念及分类 |
(三)县域乡科级干部内涵与分类 |
(四)县域乡科级干部的作用与产生方式 |
(五)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在少数民族地区与非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别 |
二、国内干部队伍建设相关经验与启示 |
(一)相关经验 |
(二)相关经验的启示 |
三、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乌鲁木齐县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现状 |
一、乌鲁木齐县简介及机构设置情况 |
二、乌鲁木齐县乡科级干部职数设置及配置情况 |
三、乌鲁木齐县乡科级干部队伍的结构分析 |
四、乌鲁木齐县乡科级干部队伍的现状与特点 |
(一)整体干部队伍呈现金字塔型结构 |
(二)乡科级干部队伍结构扁平化 |
(三)乡科级干部队伍较为稳定 |
五、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乌鲁木齐县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
一、乌鲁木齐县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乡科级干部队伍结构性失衡 |
(二)乡科级干部自身综合素质不高 |
(三)干部监督监管机制弱化 |
二、乌鲁木齐县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
(一)干部选拔任用体制机制不健全 |
(二)人性化管理及激励机制缺失 |
(三)领导干部官本位意识浓厚 |
(四)存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
三、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加强乌鲁木齐县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 |
一、建立科学化干部管理机制体制 |
(一)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 |
(二)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
(三)建立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机制 |
(四)完善领导干部考核体系 |
二、制定更符合现实需求的政策指导 |
(一)优化公务员录用政策 |
(二)完善乡科级干部科学流动政策指导 |
(三)拓宽干部监督监管渠道 |
三、全面提升干部自身素质 |
(一)树立终身学习观念 |
(二)坚持开拓创新理念 |
(三)培养宏观大局意识 |
四、本章小结 |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乌鲁木齐县人大加强干部任后监督(论文参考文献)
- [1]乌鲁木齐市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两个社区的实证分析[D]. 苏莹. 新疆大学, 2020(07)
- [2]福建省X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研究[D]. 林晓群. 华侨大学, 2019(05)
- [3]我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研究[D]. 刘丙团. 山东科技大学, 2019(05)
- [4]2018年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活动纪行[J]. 侯春梅. 新疆人大(汉文), 2018(07)
- [5]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D]. 冯志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6]论司法权的配置[D]. 韩娜. 西南政法大学, 2017(10)
- [7]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研究 ——以乌鲁木齐县纪委监察局为例[D]. 樊泓麟. 新疆大学, 2016(05)
- [8]信息技术在新疆双语教学中应用的问题及策略研究[D]. 张慧. 西南大学, 2016(02)
- [9]乌鲁木齐县乡镇邮政储蓄网点运营现状及对策研究[D]. 崔洁. 新疆农业大学, 2015(03)
- [10]少数民族地区县域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研究 ——以乌鲁木齐县为例[D]. 董雅婷. 新疆大学, 2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