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广西国税和经济发展的若干建议(论文文献综述)
纳荷芽[1](2020)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机构改革 ——以新时代税务机构变迁为中心》文中研究说明税务机构作为我国国家职能机关的组成部分,其变迁有机融于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历史进程中。如何理解我国税务机构的历史变迁,是影响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命题。我国的税务机构建国伊始,从财政部的附属机构到独立设立税务机构,再到分立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最后在2018年将国地税合并为一个系统,历经三次大的机构变迁。每一次的改革,都顺应了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要求,与我国税务征收管理体制改革相匹配。而当前形势是我国税收管理体制仍有缺陷,税务机构作为征税工作主体,在完善和推动现代税收征管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在新时期,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设立行政机构要精简高效、适应发展。税务部门承担着国家宏观财政收入之重任,又影响着各类微观经济主体之发展。因此,关注其历史变迁,分析税务机构设立之逻辑,对于接下来税务机构的发展,职能转变以及推动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有着现实意义。本文以我国税务机构作为研究对象,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时代背景下,采用历史与未来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制度变迁为分析基础,对建国以来的税务机构发展变迁历史进行说明,从经济体制改革、税种税权划分、大部制改革、信息技术发展等方面解释新时代税务机构变迁之原因,并对国地税合并后可能要面对的问题进行探讨。
朱溳[2](2020)在《税源管理视角下的基层税收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以上饶市税务局为例》文中提出党的十八以来,为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我国明显加快了税收体制改革步伐。十九大后,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把省级及省级以下国地税机构进行了合并,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税收征管模式从传统模式向风险管理模式转变,从上至下在国家税务总局至县级税务机关均设立了独立的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成立相应的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但是,此次改革时间紧、任务重,且对于基层较为突然,导致基层税务机关根本没有足够的前期准备,改革进行得十分仓促。针对设立税收风险管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在改革方案里对其相关的岗位和职责进行了描述,但这些描述大多停留在顶层设计阶段,各地需要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摸着石头过河”。在此过程中,由于原国税、原地税各自的风险管理经验和方法还没有完全融合,再加上税收风险管理的定位模糊、目标规划不清晰、考核制度设计不合理等,导致基层的税收风险管理出现了很多问题。特别是随着“放管服”、“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地实施,对基层税源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同时也对基层税收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发现并分析目前国地税融合阶段基层税源管理实践中出现的税收风险管理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提高税源管理质效成为亟需研究的新课题。本文以上饶市税务局及其中心城区税务局为例,以税源管理为视角。以国地税机构合并前后为时间线,以税收风险管理作为研究对象,从组织架构、人员构成、工作机制等各方面总结了上饶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的现状。以总部经济税收管理管理和企业注销税收风险管理这两个典型的税源管理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分析研究其暴露出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拓展,全面分析了现阶段基层税收风险管理中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总结出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论文还研究介绍了全国其他地区基层税收风险管理在税源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和可以借鉴的做法,提炼总结得到启示。最后,本文提出了从强化目标规划、合理设置部门职责、优化人力资源、健全绩效评估指标、强化党建引领、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等几个方面优化基层税收风险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为进一步优化基层税务机关税收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税源管理质效提供有限参考。
刘珊[3](2020)在《税法解释性规则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税法解释性规则是税务行政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行政规则指的是财税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授权或自身行政权而制定的规则,按照规则的性质与法律效力的不同,税务行政规则可以分为立法性规则和非立法性规则两大类。税务立法性规则指的是财税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制定程序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则,其具体表现为税务行政法规和税务行政规章等《立法法》所明确规定的立法形式。而税务非立法性规则指的是财税行政主管部门未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仅在本辖区内具有拘束力的行政规则,其具体表现为各种层级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根据规范内容及功能意义的不同,税务非立法性规则又可以分为税法解释性规则、税务管理性规则、税务裁量性规则等,其中,税法解释性规则根据发布主体与程序的不同,表现为通知、批复、函等多种形式。税法解释性规则本质上是各级财税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运用其行政权,依法对税法规则的具体应用性问题作出进一步阐释、说明而制定的一种实施性解释。根据哈特的法律规则理论,税法解释性规则属于第二性规则,是税法规则的配套规则,具有派生性、从属性以及不可续造性等特征。税法解释性规则因税收成文法的局限性、税法适用的专业性与复杂性、税法调整对象的流变性与多样性而生,并在弥补税收立法先天缺陷、克服税法规则实施的不确定性、提供相对清晰的税务行政执法标准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行政判断余地理论与权威理论为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提供了理论支撑。随着税收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税收司法的逐步开放,各类税务争议数量开始大幅增加,争议类型亦日渐多元化、精细化。其中,因税法解释性规则司法适用而引发的税务行政争议尤为突出。在我国现行行政解释体制下实施性解释的法律地位尴尬,导致这一类实施性解释在实践中的规范程度明显不足。学界将这一现象视为税法行政解释失范、或称为税务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异化,并对税法行政解释规范化、税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及司法审查等问题展开热烈探讨。然而这些理论研究并没有从实际层面彻底解决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司法适用争议,以解释性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的税法行政解释失范问题仍然存在。相对而言,从文本分析与案例实证考察的双重视角切入,能更直观、更清晰地发现并剖析当前我国税法行政解释实践中存在的真问题。因此,有必要以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及其司法适用争议案例为考察对象,分别对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外在形态、内容等方面展开不同层次的实证考察。通过对我国近四十年来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的外在表现形态的分析,可发现我国现行的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外在形式杂乱无序,形态规范不足。另一方面,通过从裁判时间、争议类型、审判程序、审查态度以及裁判结果等五个维度对我国近四十年来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实践样态及典型税案的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当前我国税法解释性规则暴露出内容存在缺陷、效力规定瑕疵等问题。其中,内容上的缺陷又主要表现为合法性不足、合理性较弱两个方面,合法性不足可以概括为超越法定权限、与上位法发生抵触、加重税务行政相对人义务或限缩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程序违法及其他违法;合理性较弱可以归纳为违反适当性原则、违反必要性原则、违反比例原则;因溯及适用不当、效力范围不清以及失效时间不明等税法解释性规则的效力规定瑕疵而引发的税务争议可以概括为溯及力争议、普遍适用争议、废止认定争议。上述税法解释性规则在实践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有其显着的制度或运行规则等原因:其一,税法行政解释的范畴模糊,税法行政解释定位尴尬,税法行政解释主体多元泛化,联合解释行为规范程度低,导致解释内容上存在合法性不足、合理性较弱的缺陷;其二,税法行政解释规则不清晰,缺乏统一的解释规则,各解释主体在解释税法规则时所持的解释立场、解释方法、解释目标等各不相同,导致解释主体之间的主体间性愈发凸显,不同解释主体的前理解和考量因素各有不同,不同解释主体的解释行为任性;其三,税法行政解释程序不健全,协商性不足、民主性不足以及公开性不足;其四,税法行政解释审查监督机制失灵,备案审查不全面、复议审查不合理、司法审查形式化、审查制度衔接不顺畅,导致税法解释性规则效力异化,税务行政相对人救济途径严重不足。为了破解以上税法解释性规则难题,引导税务行政执法主体正确地理解与适用税法规则,指引司法人员对税法解释性规则的适用争议展开全面且深入的审查,真正实现税法解释性规则的规范表达,有效弥合税收法定原则与税法规则操作性之间的脱节,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当前我国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外在形态及其内容表达方面进行规范,并对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与运行加强审查监督。税法解释性规则形态的规范应当从确立形式便利原则、增强文本可识别度、建立形式审核程序等方面着手。一是遵从便利原则的基本要求,确保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便于适用、便于理解、便于阐述与宣传;二是从统一文本名称形式、明确文本体例格式、明确文本结构要素等方面治理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名称的繁杂无序,增强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的可识别度,修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增加有关税法解释性规则形式要件的规定;三是建立税法解释性规则形式审核程序,确保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形态简洁、清晰、实用、有序、便于管理监督。税法解释性规则内容的规范应当遵循“如何解释——解释如何展开”的逻辑径路,以弥合解释者之间的主体间性为中心,促进我国税法行政解释的规范表达。具体而言:首先,应当重新厘定税法行政解释的范畴,明确税法行政解释的实施性解释地位,严格限定税法行政解释权的边界,统一税法行政解释权力主体形式,规范多元主体的联合解释行为,厘定“联合解释”的范围;其次,建构税法行政解释规则体系,主要是统一解释立场、建立解释方法运用规则、确立解释责任规则等,解决“如何解释”的问题。最后,还应健全税法行政解释程序,具体包括解释前的对话协商程序、解释中的民主参与程序、解释后的全面公开程序、运行时的定期清理程序等,以此回应“解释如何展开”的问题。立足于我国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审查监督实践状况,权力制衡理论、税收债务关系理论以及责任政府理论的核心要义有力地证成了税法解释性规则审查监督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全面监督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与运行,应当从构建备案审查全面公开制度、责任制度、救济制度等方面完善税法解释性规则备案审查机制;从明确审查机构、确立审查标准、构建异议处理制度、增加审查程序启动方式等方面更新税法解释性规则复议审查机制;从确立双重审查路径、以理论权威为分类依据构建具体审查标准、细化司法审查处理权限、设置裁判说理责任、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等方面改良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司法审查机制。相关配套制度主要是指成立专门的税务审判机构、从宽认定税法解释性规则附带审查申请条件。更重要的是,还应当从明确人大备案审查终局地位、试点备案审查前置处理模式、赋予司法建议备案审查启动效力、确立行政审查优位原则等方面建立税法解释性规则审查制度衔接规则,确保各个审查制度最大程度发挥其制度预设功能,切实有效地监督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与运行。
王一棠[4](2020)在《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税收收入也不断增加。在纷繁复杂的经济环境下,经济活动的形式越来越丰富,也给税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当前我国税收工作处于瓶颈时期,一方面民众的收入增多,经济活动更加多样化。同时,随着税收总量逐步增大,税收工作所面对的经济多样性也在逐步趋于复杂化;另一方面,由于税收政策不够完善,产生了税收扭曲效应,并且影响不断扩大,不公平问题日益突出,所以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亟需切合税收政策调整,同时进行适时调整与革新。本文围绕着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这一主题,梳理了税收征管模式、税收管理措施、税收征管效率、税收征管成本与税源控制等国内外文献,构建以制度经济学为基础的研究框架,从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形成、特点以及制度变迁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并借鉴国外经验和基于实际,提出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对策建议。本文在对税收征管的内涵、变迁及其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基于现有的相关研究,运用DEA-Malmquist方法,从三个方面展开对中国税收征管制度效率的检验:(1)从时间角度检验全国及各省区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的税收征管效率;(2)从空间角度验证我国31个省级行政地区税收征管效率的地区异质性;(3)研究分析我国国、地税合并改革前后全国及各省级行政地区的税收征管效率。研究结论:第一,从时间维度看,“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期间内,全国税收征管效率呈上升趋势,税收征管资源投入的利用效率得到了提高。然而,全国各省区税收征管效率均值在“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阶段均处于DEA无效状态。因此,需加强现有的税收征管技术以及税收征管投入资源的配置,以提高征管效率。第二,从空间维度来看,“十一五阶段”全国近38%的地区税收征管纯技术效率较低,但依靠较高的征管资源投入维持总体的技术效率。“十二五”阶段中,很多地区提升了税收征管的纯技术效率,跃升至更高类别中。第三,从动态的视角分析,全国各省区税收征管的全要素生产率变化幅度不大。通过DEA-Malmquist分析发现,全要素生产率指数呈现出波动的状态,其中技术效率的变化上下波动趋势明显,主要原因是受到税收征管规模效率波动变化的影响。第四,以国、地税合并为时间分割点,对比国、地税合并前后的税收征管效率。研究得出:自国、地税合并之后,税收征管效率均有略微提升,但提升幅度不大,可能是因为研究时间段仅半年,间隔较短,国、地税合并对我国税收征管有着积极的意义。基于上述实证结果,本文结合国外税收制度的经验,即分析了美国、英国、日本的税收征管制度,提出了国外税收征管制度对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的启示,即限制现金交易和建立税务、社保、银行一体化信息管理制度。并对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路径进行系统分析,通过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依据、障碍和渠道三方面的因素,分析其路径选择的举措:一是提升数据采集与应用能力,获取更加全面系统的涉税信息和数据,深化对大数据的处理与应用能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税收管理力度,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升,努力实现税务工作的目标;三是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和数据共享平台,增加风险识别、信息对比和纳税评估的衔接环节,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的风险导向型税收征管模式;四是重构税收风险控制流程,对征管流程整体框架和具体环节进行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最终,本文提出对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创新建议。从税收法制化、机构设置、加快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改善代征社保费模式、调试和优化纳税人心理、优化税务机构人员管理等几个角度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孙家丰[5](2020)在《“包裹里的税收”:近代邮包税研究(1903-1931)》文中指出中国的邮递系统源远流长,当周之时,即有官邮,号为“邮置”,步传、马传递送简书。此后历代封建王朝为加强统治起见,对于邮驿通信都十分重视。在明清时期还出现了专门服务于民间的通信机构——民信局,它寄递邮件、包裹、汇兑,以商业行庄为主要服务对象,收费也相对低廉,对于经济发展和商品流通起到了促进作用。但不管是官方还是民间邮递,都无法适应近代以来中国商品流通的快速发展,无法满足社会内外的发展需求。因对外条约的承诺,由海关兼办的邮政,成为近代中国邮政制度的滥觞。海关创设的邮政在全国渐次推广,但是由于邮政包裹运输的特性——邮政局中所寄送的物件往往是小量的贵重品或奢侈品等,所以在普通税关中每易漏税,严重损害了地方厘金局卡的利益,双方之间矛盾日益加剧。赫德领导的海关,为了避免因与地方势力冲突导致海关对邮政的掌控而减弱,主动制定了包裹税条例,来对海关和地方厘金局卡的权益进行划分。民国肇建之后,各省的邮包业务越加发达,邮包税也成为各省关注的焦点。以甘肃邮包税创设为契机,邮包税开始逐渐在全国不少省份内推广。但是由于此时中央政府并没有统一的制度安排,各省的邮包税设计各行其是。北洋后期,一些省份开始和海关进行谈判,将海关代征的邮包厘金权力收回,设局自征。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作为“厘金变相”的邮包税本应成为裁厘的对象,但是由于财政的需求,竟然摇身一变划出厘金范畴,成为一种“良好之新税”,并收归财政部,在全国推广开来。直到1930年,由于交通部、各商业团体、各邮务公会的极力提议,再加上国民政府创建统税作为弥补厘金裁撤后的损失以及关税自主后税率的提升,关税收入的极大增加,自1931年1月1日起,厘金制度才被明令裁撤,邮包税也因重新划入厘金范畴,终被加以取缔。邮包税制度变迁的背后,是复杂社会关系的交织与互动,这种互动经常以博弈和妥协的形式表现出来。不管是邮包税推广全国时期,邮包税与产销税、认捐包括二五内地税之间的冲突,还是邮包税被明令裁撤后,西南、西北各省对于中央政令的消极抵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既有中央与地方利益上的纠葛和权限的划分,也有因共同目标——“剿匪”而作出的妥协退让。
张益豪[6](2020)在《我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经济效率研究 ——基于制度供给的视角》文中认为地方政府间横向税收竞争曾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但同时税收竞争也带来了环境破坏、寻租、腐败以及忽视经济发展质量等弊端,税收竞争造成了我国经济增长效率的损失,因此如何实现对地方政府间横向税收间竞争的治理成为了关注的重点。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税收竞争的存在与否和税收竞争程度大小的测度,而从制度层面分析税收竞争产生的原因、如何通过制度供给促进地方政府间税收合作则鲜有研究。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税收作为各级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加之我国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税收合作制度应当是地方政府间税收合作的基础制度,研究地方政府间如何实现有效税收合作具有重要意义。论文首先从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和导致税收竞争的顶层制度设计入手,分析得出我国地方政府间横向税收竞争产生的政策背景以及制度导因,在测算要素税收竞争程度的基础上,构建随机前沿模型(SFA),采用2008年-2017年间我国省级政府面板数据,用超越对数(Translog)生产函数计算各省的经济增长效率,通过面板回归,分析税收竞争对经济增长效率的负面效应,最后构建了地方政府间税收合作制度框架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研究发现资本税竞争和消费税竞争对经济增长效率产生负效应,而劳动税竞争则对经济增长效率产生正效应。论文构建了一个由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横向税收合作框架,该税收合作机制的运转依赖于一个单功能性的地方政府间税收合作组织,该组织以中央政府赋予的监督权力以及地方政府让渡的部分权力共同构成该组织的权力来源,该单功能税收合作组织由决策层、执行层以及监督层共同组成,协调区域间税收合作开展。论文的最后还提出了促进地方政府间税收合作与规范税收竞争的具体建议。
李越尧[7](2020)在《基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研究 ——以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青年干部培养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任务,是全党的共同政治责任,是各方面需要重视的重要政治任务。税务系统作为经济社会活动中重要的职能部门,承担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重任。而青年干部是税务系统中的核心骨干力量,其培养效果会对税收事业产生影响。因此,加强基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税务系统青年干部队伍的任务已经迫在眉睫。本文以习近平中青年干部成长思想为指导,运用人员素质理论和激励理论,以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为例,研究了基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问题。本文导言阐述了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梳理,介绍了研究内容和方法,指出了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一章界定了基层税务部门、青年干部、青年干部培养等概念,阐述了人员素质理论、激励理论和习近平中青年干部成长思想;第二章介绍了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的现状,论述了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的措施及成效;第三章分析了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问题产生的原因;第四章针对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的对策建议;结论总结了全文的内容,指出了本文的结论。
杨化冰[8](2020)在《安化黑茶的文化生态史研究》文中指出茶业的形成,是民族文化与生态环境在超长历史时期内相互作用的产物。研究安化黑茶即是探索安化黑茶从普通植物物种向茶业发展转化中,所体现出来的文化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适应与调适的过程。本文以安化黑茶为研究对象,从文化生态学的视角,借助跨学科的综合分析方法,对安化黑茶的发展脉络进行一个全方位的历史梳理。在层次上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安化黑茶在商品化的历史进程中,其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密切关联;二是安化黑茶产业社会功能与社会地位变迁的问题。安化黑茶作为一项重要产业,影响和推动其形成的因素不是纯自然环境,不是纯经济因素,也不是纯政治、文化因素或者某一民族独创的产物。他是当事民族为了本民族全体成员的生存与繁衍,凭借民族文化对当地生态系统进行不断适应、改造与利用的结果。可以说,安化黑茶的发展史就是一部茶叶文化生态史。因此,对这一关系的厘清,本文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是论文的第三章和第四章。安化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如土壤、气候、地理位置等自然生态条件均是最适宜茶树生长的地带之一,这成为安化黑茶产业发展的基本前提。从远古时代到北宋王朝,伴随着梅山文化的形成,大量汉族民众开始定居此地,融入当地文化,并参与到当地民族的茶叶经营。多民族文化的交织、互动以及调适使得安化黑茶的种植、加工制作技艺开始走向成熟,并与市场接轨,开始了商品化进程。第二部分是论文的第五章。这里主要运用文化生态学的相关理论,分析茶政变迁对安化黑茶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唐德宗年间始征茶税,茶叶被纳入国家统一的税赋管理体制。宋代西北边防吃紧,朝廷启动“茶马互市”政策,在西北边疆“以茶易马”,一直延续至清代中期。安化黑茶以其优良的品质和优惠的价格,从以非正规渠道逐步转向正规渠道进入“茶马互市”,并从中获利。明代以降,安化地区被确定为“盐茶开中”政策的主要执行区。清道光以后,为平息太平天国事件,湘军和淮军等地方武装为筹集军饷,转而插手控制茶叶的销售渠道,同时扩大自身的政治影响。清廷被迫放弃“茶引制”,改行“以票代引”。这一举措不仅化解了经费开支浩繁的难题,财政收入的增加,同时也促进了安化黑茶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安化黑茶由此而跻身世界名茶之列。可以说,安化的黑茶产业是在历代封建王朝的盐茶专卖制度体系下发展起来的。安化黑茶从民间普通商品交易,发展成为国家专卖物资,是社会制度和民族文化干预的结果。安化黑茶的身份、地位发生了质的变化,也为成为一项世界级的繁荣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三部分是论文的第六章。这部分主要探讨安化黑茶的边疆贸易和对外出口贸易。中国西北内陆以及北亚、俄罗斯等地,由于其特殊的自然与生态环境,当地民众形成了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计方式。茶叶不仅可以为他们提供所缺的碳水化合物、维生素C等营养成分,还可以作为一种蔬菜的替代品,进而饮茶的生活方式逐渐成为当地民众获取营养物质的重要来源。安化黑茶这一物美价廉的茶品在进入西北民众视野后,很快就被接纳,并广泛传播开来。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安化黑茶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在应用于政治、经济和文化、宗教等社会交往过程中,黑茶被西北、蒙古乃至俄罗斯的民众赋予了多重文化意义。黑茶已经不单单是一种简单的商品,而是经过异域文化调适过的“文化”产物,具有了一种社会“生命”物质的属性,并且已经完全融入到当地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不可获缺。第四部分是论文的第七章。这一章运用文化生态学的理论,阐释了安化黑茶产制技艺的形成、发展和演变与政治、经济、民族文化等社会环境和气候、地理等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安化黑茶的育种、种植、采摘、制作等技术系统都明显带有浓厚的地方特色,这同样是民族文化与生态环境互动调适的产物。第五部分是论文的第八章。这一章通过对当地遗留下来的碑文深入剖析,证明安化黑茶产业在当地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几乎整个社会都是围绕黑茶这一文化事项而展开,充分展示出在茶叶市场建构过程中,由于国家强制力的干预,而促成了各种制度及市场机制的形成,不同利益主体在不同时空条件下的互动,以及各种权利诉求、利益分配、社会文化资源的交互作用和影响,进而使得规范和约束茶叶种植和买卖的相应茶规也应运而生。以茶规为依托,围绕着茶叶的种植和运销活动,安化这一地方社会也逐渐发展出一整套适应市场需要的运行机制和新秩序。本文的第九章分析和总结了安化茶业社会功能与社会地位变迁的问题。纵观安化黑茶产业在传统社会的发展历程,从远古时期到清朝,安化黑茶从普通的植物物种一跃成为一项世界级的产业,其在社会中所发挥的政治和军事功能一直相伴而生。但是,伴随着国内、国际格局的巨变,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安化黑茶产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国家性质的改变,国家政策的调整,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黑茶产业一直以来所发挥的政治和军事功能逐渐弱化,甚至开始退出历史舞台,从而导致黑茶产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的慢慢衰落,原来的富裕地区出现了贫困现象。暂时的衰败,绝对不能否定茶叶产业上千年的繁荣和所作出的历史贡献。在新时代背景下,茶叶产业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符合当代社会的发展需求,仍然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安化黑茶的复兴,应该换一种思路,将其从旧社会制度的桎梏中脱离出来,置入新的社会制度之中,并赋予其新的文化生态价值和生命力,对其革新而不革命。只有通过这样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反思,才能提出推动安化黑茶产业复兴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推动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同时为类似地区的可持续脱贫提供有效借鉴和路径选择。
关礼,李开林,邓小莲,胡德期,吴胜泽,高姣萍,甘伟[9](2019)在《广西产业税收贡献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2~2017年,广西产业税收贡献明显低于全国地方、江西和贵州。主要原因在于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偏大而税收贡献微乎其微;第二产业制造业层次较低、工业高技术产业增长较慢、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税收效益尚未显现,导致税源集中于增量较小的传统行业,税收收入难以实现快速增长;第三产业传统服务业占比大、税收贡献小,现代服务业产业增加值贡献大而税收贡献较小,高税产业的税收贡献后劲不足,致使税收贡献持续增长的稳定性较差。此外,广西主要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占比与税收贡献占比差距较大,县域税源基础薄弱,税收外流严重,税收征管效率不高,也是造成产业税收贡献较低的重要原因。提高广西产业税收贡献的政策建议:一是优先发展现代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提高产业税收贡献创造条件;二是优化投资结构和营商环境,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提升重点行业投入产出绩效;三是强力支持县域经济大发展,提高县域税收贡献;四是强化税收贡献意识,提升专项政策执行效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释放政策红利;五是积极培育总部经济,合理实施税收监控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跨省区税收协调管理,加强纳税和征税能力建设。
余治国[10](2019)在《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厘捐、子口税及其博弈》文中提出清代前期与中期继承了中国古代传统的财税体系,主要以田赋、盐税等为主,其他收入为辅的中央集权化之财政制度。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形成了以关税、盐税、统税等工商税收为主的财税体制,初步建成了现代税收制度。近代财税的现代化变迁过程历经八、九十年,其中的过程复杂曲折而漫长。研究近代税制的过程,既具有学术价值又具有现实意义。在近代税制变迁过程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过渡税种分别是厘捐与子口税。本研究所做的工作,就是以多方博弈的视角,通过考察厘捐、子口税及其相互关系与影响,展现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的主要政治、经济与社会问题,对近代税收体系变迁做细致的考察,以探讨这一嬗变的过程及特征。具体而言,清代前期与中期继承了中国古代传统的财税体系,刚性强,较僵化,财政体系缺乏国债、现代银行等现代融资手段与工具,在实际运作中已隐藏着潜在的危机。近代在内部战乱与对外战争的财政冲击下,清政府被迫下放财权,来源于传统捐输的厘捐由此产生。作为工商税种,厘捐具有相当的弹性,弥补了传统财税体系弹性不足的缺点。而地方督抚在战时掌控了军政、人事及财政等各种权力,并着力推动厘捐征收的长期化与制度化,清王朝中央财权与地方财权之间此消彼长。洋务新政时期所创办的各种企业,逐渐脱离了奏销制度的约束,巩固了地方督抚对厘捐等财权的控制,地方财政呈现半独立的状态,清政府的中央财权受到严重的削弱。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后,承认了地方税权与地方税,并引入西方预算制度替代传统的奏销制度,暂时划分了国地两税。袁世凯政权最终于1914年初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明确了地方税制度。与此同时,厘捐的出现刺激了子口税制度的产生,子口税制度反过来又对厘捐征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厘捐是近代地方财政的主要税源,子口税完全归中央所有,地方政府试图采取了各种办法以抵消子口税的影响,如土货三联单限制办法,以传统税种的落地税作为抵制进口子口税的主要厘捐。这些表现出近代税制变迁过程中的诸多特点。而清末民初铁路货捐的演变历程,则充分折射出这一时期中央与地方、中央各部门、中外之间在财政关系上多元博弈的特点。税收在本质上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其运作基础是政治权力。概而言之,近代税制变迁是在条约制度的夹缝中获取生存的空间。税制需求存在着多方之间的利益博弈,如中外、央地、政商之间的利权、财权,因时因地,或存在着一致利益,或存在着冲突及妥协。税收制度的制定与实际执行的税收体系须考虑到各方利益之间的平衡,具有一定的妥协性。税制的有效变革依赖于稳定的政治环境与具有必要威权性之中央政府。以军事镇服与政治集权为支撑,南京国民政府推行裁厘加税政策,初步建立起现代化税制。但国民政府的现代税收制度未能避免变相厘捐的继续存在,尤其在县级仍延续着晚清以来无序而混乱的局面。总的来看,近代税制变迁的过程艰难而曲折,“变”与“不变”始终这一论题的焦点所在。多方势力之间的博弈则对这一焦点的实际结果起到决定性作用,而这又基于近代各种政治、经济与社会因素,从而使得近代税收体系的变迁过程具有若干鲜明的特点与性质。
二、关于广西国税和经济发展的若干建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广西国税和经济发展的若干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机构改革 ——以新时代税务机构变迁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价值 |
(二)观点梳理与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概念厘定与理论阐释 |
(一)税务机构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新时代税务机构变迁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制度变迁 |
第二章 建国以来的税务机构沿革 |
(一)改革开放以前的税务机构 |
(二)经济转轨时期的税务机构 |
(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的税务机构 |
(四)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的税务机构 |
第三章 新时代税务机构变迁之影响因素 |
(一)大部制改革 |
(二)财税体制现代化 |
(三)税种变迁与税权划分 |
(四)信息技术的现代化 |
第四章 新时代税务机构所面临之问题 |
(一)央地财政关系问题 |
(二)双重领导格局实行问题 |
(三)机关内部机构设置与人员协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税源管理视角下的基层税收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以上饶市税务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框架 |
1.4 研究方法和内容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税收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 |
2.1 税收风险的范畴及特征 |
2.2 引入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
2.2.1 从理论的角度分析 |
2.2.2 从实践的角度分析 |
2.3 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 |
2.4 我国现行的税收风险管理框架 |
3 上饶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的现状 |
3.1 国地税机构合并前的税收风险管理 |
3.1.1 原上饶市地税系统的税收风险管理 |
3.1.2 原上饶市国税系统的税收风险管理 |
3.1.3 国地税合作时期的税收风险管理 |
3.2 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的税收风险管理 |
3.2.1 国地税合并后的税收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 |
3.2.2 上饶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部门的基本情况 |
3.2.3 上饶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
4 上饶市税务局基层税收风险管理问题分析 |
4.1 总部经济暴露出的基层税收风险管理问题 |
4.1.1 总部平台及总部经济的概念 |
4.1.2 上饶市中心城区总部平台和总部经济基本情况 |
4.1.3 总部经济的税收风险分析 |
4.1.4 总部经济反映出的基层税收风险管理问题 |
4.2 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暴露出的基层税收风险管理问题 |
4.2.1 上饶市注销税务登记情况 |
4.2.2 注销税务登记的税收风险分析 |
4.2.3 注销税务登记反映出的基层税收风险管理问题 |
4.3 上饶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 |
4.3.1 目标规划不明确 |
4.3.2 职责安排不合理 |
4.3.3 绩效评估不全面 |
4.3.4 人员能力不匹配 |
4.3.5 涉税服务监管不到位 |
5 其他地区基层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经验与启示 |
5.1 上海市基层税收风险管理经验 |
5.2 江苏省基层税收风险管理经验 |
5.3 安徽省基层税收风险管理经验 |
5.4 山东省基层税收风险管理经验 |
6 优化基层税收风险管理的对策 |
6.1 细化税收风险管理目标规划 |
6.2 合理设置部门职责 |
6.3 优化人力资源 |
6.4 健全绩效评估指标 |
6.5 强化党建引领 |
6.6 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税法解释性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税法行政解释基本理论研究述评 |
1.3.2 税务行政规则研究述评 |
1.4 研究方法 |
1.4.1 实证研究方法 |
1.4.2 比较研究方法 |
1.4.3 文献研究方法 |
1.5 基本思路与主要内容 |
1.6 创新之处 |
1.6.1 研究内容创新 |
1.6.2 研究方法创新 |
1.6.3 研究视角创新 |
第2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理论阐释 |
2.1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界定 |
2.1.1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涵义 |
2.1.2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特征 |
2.1.3 税法解释性规则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2.2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动因 |
2.2.1 税收成文法的局限性 |
2.2.2 税法适用过程的专业性与复杂性 |
2.2.3 税法调整对象的流变性与多样性 |
2.3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理论基础 |
2.3.1 行政判断余地理论 |
2.3.2 权威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实践样态 |
3.1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基本形态 |
3.1.1 样本描述 |
3.1.2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表现形式 |
3.1.3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主要类型 |
3.2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适用现状 |
3.2.1 样本描述 |
3.2.2 运行概况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现实难题 |
4.1 税法解释性规则形态规范不足 |
4.1.1 发布主体多元 |
4.1.2 表达形式多样 |
4.1.3 名称混杂无序 |
4.1.4 文本识别度低 |
4.2 税法解释性规则内容存在缺陷 |
4.2.1 合法性不足 |
4.2.2 合理性较弱 |
4.3 税法解释性规则效力规定瑕疵 |
4.3.1 溯及适用不当 |
4.3.2 效力范围不清 |
4.3.3 失效时间不明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难题的成因 |
5.1 税法行政解释的范畴模糊 |
5.1.1 税法行政解释定位尴尬 |
5.1.2 税法行政解释主体多元 |
5.1.3 联合解释规范程度低 |
5.2 税法行政解释规则不清晰 |
5.2.1 解释立场失当 |
5.2.2 解释方法运用不当 |
5.2.3 解释责任不明 |
5.3 税法行政解释程序不健全 |
5.3.1 协商性不足 |
5.3.2 民主性不足 |
5.3.3 公开性不足 |
5.4 税法行政解释审查监督机制失灵 |
5.4.1 备案审查制度不全面 |
5.4.2 复议审查制度不完善 |
5.4.3 司法审查制度不合理 |
5.4.4 审查制度衔接不顺畅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治理之道 |
6.1 统一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形式 |
6.1.1 确立形式便利原则 |
6.1.2 增强文本可识别度 |
6.1.3 建立形式审核程序 |
6.2 规范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内容 |
6.2.1 重新厘定税法行政解释范畴 |
6.2.2 建构税法行政解释规则体系 |
6.2.3 健全税法行政解释程序 |
6.3 优化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审查监督机制 |
6.3.1 税法解释性规则审查监督的法理依据 |
6.3.2 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
6.3.3 更新复议审查制度 |
6.3.4 改良司法审查制度 |
6.3.5 建立审查制度衔接规则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4)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文献综述与评析 |
1.3.1 税收征管模式研究 |
1.3.2 税收管理措施研究 |
1.3.3 税收征管效率研究 |
1.3.4 税收征管成本与税源控管研究 |
1.3.5 研究文献评析 |
1.4 研究框架结构 |
1.5 可能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可能创新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税收征管制度的概念、内涵与效率 |
2.1 税收征管的概念 |
2.1.1 税收征管的概念 |
2.1.2 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和税务管理的概念辨析 |
2.2 税收征管制度的内涵 |
2.2.1 税收征管制度的构成 |
2.2.2 税收征管制度的特征与功能 |
2.2.3 税收征管制度的供给与需求 |
2.3 税收征管制度的成本与收益 |
2.4 税收征管制度的效率 |
第3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分析 |
3.1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变迁 |
3.1.1 税收征管制度变迁动因 |
3.1.2 相关法律条文变迁 |
3.1.3 征管制度模式变迁 |
3.1.4 税源管理制度变迁 |
3.1.5 大企业税收管理制度变迁 |
3.1.6 纳税服务制度和税务稽查制度变迁 |
3.1.7 发票管理制度变迁 |
3.1.8 非正式税收征管制度及实施机制变迁 |
3.2 中国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 |
3.2.1 第一阶段:征、管、查“三分离” |
3.2.2 第二阶段:纳税申报制度 |
3.2.3 第三阶段:税收征管制度完善 |
3.2.4 第四阶段:国、地税合并 |
3.2.5 第五阶段:信息技术助力 |
3.3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现状 |
3.3.1 税收征管法律体系现状 |
3.3.2 税收征管机构设置状况 |
3.3.3 税收征管人员构成状况 |
3.3.4 税收征管收入现状 |
3.4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缺陷 |
3.4.1 税收法律法规不健全 |
3.4.2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权责不明确 |
3.4.3 纳税服务体系不完善 |
3.4.4 税收监控缺失 |
3.4.5 纳税评估体系缺失 |
第4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效率实证分析 |
4.1 研究方法梳理 |
4.2 研究方法选择 |
4.2.1 DEA模型 |
4.2.2 Malmquist指数模型 |
4.3 中国税收征管效率的测度分析 |
4.3.1 指标设置原则 |
4.3.2 指标选取 |
4.3.3 数据来源及说明 |
4.4 基于DEA-MALMQUIST指数的税收征管效率分析 |
4.4.1 年际时间差异分析 |
4.4.2 各地区异质性分析 |
4.4.3 国、地税合并前后差异分析 |
4.5 实证总结 |
第5章 国外税收征管制度及其借鉴 |
5.1 国外税收征管制度 |
5.1.1 美国税收征管制度 |
5.1.2 英国税收征管制度 |
5.1.3 日本税收征管制度 |
5.2 国外税收征管制度的借鉴 |
5.2.1 限制现金交易 |
5.2.2 建立一体化信息管理制度 |
第6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优化的路径选择 |
6.1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依据 |
6.2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障碍 |
6.2.1 “互联网+税务”存在的问题 |
6.2.2 “金税三期工程”存在的问题 |
6.3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渠道 |
6.4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举措 |
第7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创新建议 |
7.1 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
7.1.1 制定税收基本法 |
7.1.2 延伸《税收征管法》的边界 |
7.1.3 优化税法体系和税收计划 |
7.1.4 细化地方性法律法规 |
7.2 完善税收机构设置 |
7.2.1 建立专门数据风险监控部门 |
7.2.2 建立专门登记管理和档案中心 |
7.3 加快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 |
7.3.1 建立与其他部门协调制度 |
7.3.2 开通全国税收信息共享渠道 |
7.3.3 优化整合国地税合并后的税务征管系统 |
7.3.4 构建中国特色的税务代理体系 |
7.4 改革社保费代征制度 |
7.5 调适和优化纳税人心理 |
7.5.1 鼓励纳税人自主纳税 |
7.5.2 提升纳税人纳税意识 |
7.6 优化税务人员管理 |
7.6.1 妥善安排干部,建立激励机制 |
7.6.2 提高税务人员素质 |
7.6.3 转变税务人员服务理念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包裹里的税收”:近代邮包税研究(1903-193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回顾 |
(一) 厘金的研究 |
(二) 邮政的研究 |
(三) 研究状况评述 |
三、研究方法、视角及相关界定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视角 |
(三) 相关界定 |
四、重难点及创新点 |
第一章 厘金、邮政与海关:邮包税的诞生与其制度运行背景 |
第一节 邮包税的开征背景 |
一、“无物不征”的厘金 |
二、近代邮政的发展 |
三、防杜偷漏:邮政与税收的关联 |
第二节 邮包税征收的制度化 |
一、邮包税的制度设计 |
二、海关邮包税、子口税与邮包税的关系考辩 |
三、海关对邮包税的复杂态度 |
第二章 渐次推广:北洋政府时期邮包税的演化 |
第一节 北洋政府前期邮包税的推广与比较 |
一、“国税漏卮”、“复业善后”与甘肃邮包税的创制 |
二、各地邮包税的开征及其比较 |
第二节 北洋政府后期邮包税的扩张与分析 |
一、设局自办与海关、客邮的交涉 |
二、邮包税和铁路火车捐:两种运输方式承载的厘金制分析 |
第三章 收归部办: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邮包税的国税化 |
第一节 出尔反尔:邮包税由裁到收归部办 |
一、不断推进的裁厘活动 |
二、全国财政会议上官方的定调:“非通过税,与厘金不同” |
三、社会各方的反映 |
第二节 财政部的制度安排与地方实效窥探 |
一、邮包税局的组织及其法规章程 |
二、全国邮包税总局对地方分局的管理控制 |
三、实效对比:天津邮包税的成功与东三省邮包税的旋起旋灭 |
第四章 利益纠葛:邮包税实行中的各种困境 |
第一节 税与税之间的冲突 |
一、江苏邮包税与产销税之间的矛盾 |
二、浙江邮包税与丝绸认捐之间的交涉 |
三、邮包税与二五内地税以及统税的瓜葛 |
第二节 来自民间的抗议 |
一、国货与免税 |
二、商业团体的抗争 |
第三节 邮包税演进中的自身流弊 |
第五章 裁撤厘金:邮包税的裁撤及其后续 |
第一节 裁撤厘金背景下各方的呼吁 |
一、交通部的推动 |
二、商业团体的努力 |
三、邮务工会的请求 |
第二节 邮包税裁撤后的后续考察 |
一、西南、西北地方政府的顽强抵抗 |
二、邮资费用是否因邮包税裁废而变化 |
三、邮包税局对包裹的查验功能谁来弥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我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经济效率研究 ——基于制度供给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相关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写作过程中的创新点、难点和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点 |
1.4.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税收竞争产生的政策背景与制度导因 |
2.1 税收竞争产生的政策背景 |
2.2 税收竞争产生的制度导因 |
2.2.1 支出责任与财权不匹配导致地方财政压力加大 |
2.2.2 不合理的官员晋升机制催生官员选择开展税收竞争 |
2.2.3 地方政府拥有税收征管中过大的自由裁量权 |
2.2.4 现行税收制度的缺陷造成税收的横向分配失衡 |
第3章 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对经济增长效率损失的测算 |
3.1 基于有效税率的税收竞争程度测算 |
3.1.1 有效税率的计算 |
3.1.2 基于有效税率的税收竞争程度测算 |
3.2 测算经济增长效率 |
3.3 税收竞争对经济增长效率损失的测算 |
3.3.1 模型设定与指标数据说明 |
3.3.2 实证结果分析 |
第4章 地方政府间税收合作是税收竞争的逻辑终点 |
4.1 税收合作制度是地方政府间合作的基础 |
4.2 税收合作有利于增加经济增长效率 |
4.2.1 税收合作政策调节生产要素在区域间合理配置 |
4.2.2 税收合作政策推动区域内产业布局合理化 |
4.3 我国地方政府间税收合作的困境 |
4.3.1 地方政府对开展税收合作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
4.3.2 地方政府间未能形成系统有效的税收合作制度 |
4.3.3 地方政府间税收合作制度约束力不强 |
第5章 我国地方政府间横向税收合作的基本框架 |
5.1 地方政府间税收合作内容 |
5.2 地方政府间税收合作的原则 |
5.3 地方政府间税收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 |
5.3.1 划分区域组建区域内地方政府间税收合作机构 |
5.3.2 地方政府间税收合作规范 |
第6章 税收合作的具体措施 |
6.1 合理划分政府间税权 |
6.1.1 增值税税权划分 |
6.1.2 企业所得税税权划分 |
6.1.3 个人所得税 |
6.2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 |
6.3 建立地方政府间横向税收合作的配套措施 |
6.3.1 建立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
6.3.2 完善官员考核制度 |
6.3.3 建立地方税主体税种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表1 资本收入有效税率测算结果 |
表2 消费支出有效税率测算结果 |
表3 劳动收入有效税率测算结果 |
表4 2008-2017年各省资本税竞争指标 |
表5 2008-2017年各省消费税竞争指标 |
表6 2008-2017 年各省劳动税竞争指标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7)基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研究 ——以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创新和不足之处 |
1.创新点 |
2.存在的不足 |
一、相关概念与思想理论依据 |
1.1 相关概念 |
1.1.1 基层税务部门 |
1.1.2 青年干部 |
1.1.3 青年干部培养 |
1.2 思想理论依据 |
1.2.1 人员素质理论 |
1.2.2 激励理论 |
1.2.3 习近平中青年干部成长思想 |
二、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的现状 |
2.1 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基本情况 |
2.1.1 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领导管理体制 |
2.1.2 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组织结构及人员配置 |
2.2 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基本情况 |
2.2.1 年龄结构 |
2.2.2 政治面貌 |
2.2.3 学历专业 |
2.2.4 户籍来源 |
2.2.5 民族构成 |
2.2.6 职务职级 |
2.3 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的措施及成效 |
2.3.1 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
2.3.2 实施五级人才培养规划 |
2.3.3 开展“5+5+5”精准培训 |
2.3.4 突出加强青年干部培训锻炼 |
2.3.5 强化新录用公务员教育培训 |
三、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3.1 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存在的问题 |
3.1.1 教育培养方案有待落实 |
3.1.2 培训教育有待创新 |
3.1.3 干部流动有待增加 |
3.1.4 岗位与干部专业契合度有待提高 |
3.1.5 考核机制有待完善 |
3.1.6 青年干部晋升有待拓宽 |
3.2 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存在问题的原因 |
3.2.1 青年干部培养重视不够 |
3.2.2 青年干部培养规划缺失 |
3.2.3 干部管理体制不够合理 |
3.2.4 青年干部培养机制不健全 |
3.2.5 选人用人环境有待优化 |
3.2.6 青年干部自我培养不足 |
3.2.7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 |
四、加强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的对策建议 |
4.1 加强青年干部培养思想认识和宣传教育 |
4.1.1 提高青年干部培养的思想认识 |
4.1.2 强化青年干部培养的宣传教育 |
4.2 制定青年干部培养规划和目标 |
4.2.1 制定青年干部培养规划 |
4.2.2 明确青年干部培养目标 |
4.3 完善青年干部培养制度 |
4.3.1 建立青年干部储备制度 |
4.3.2 创新青年干部培训制度 |
4.3.3 健全青年干部流动制度 |
4.3.4 优化青年干部选拔制度 |
4.4 创新青年干部培养机制 |
4.4.1 强化激励机制 |
4.4.2 完善保障机制 |
4.4.3 健全监督机制 |
4.5 营造青年干部培养良好环境 |
4.5.1 消除选人用人不良现象 |
4.5.2 营造民主公平竞争环境 |
4.6 加强青年干部自我培养 |
4.6.1 树立自我培养意识 |
4.6.2 开展自觉培养行动 |
4.7 借鉴区外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的经验 |
4.7.1 区外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的经验 |
4.7.2 区外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经验的启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8)安化黑茶的文化生态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 |
第二节 文化生态学研究理论 |
第三节 安化黑茶研究现状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五节 研究意义与价值 |
第二章 跨文化语境下的物质流通 |
第一节 早期的物质流通研究 |
第二节 政治经济学派的物质研究 |
第三节 物质流通研究新走向 |
第三章 安化的地理环境与社会文化 |
第一节 自然地理与生态环境 |
第二节 梅山地域与族属 |
第三节 “梅山”历史沿革 |
第四章 安化黑茶的商品化发端 |
第一节 资江水运及货物运输 |
第二节 《茶经》与梅山茶事 |
第三节 商品茶定名 |
第五章 茶政变迁与黑茶贸易的互动关系 |
第一节 君王们的点金术:榷茶与税茶 |
第二节 几经波折:湖茶跻身茶马政 |
第三节 不断拓展疆域的黑茶贸易 |
第四节 传统专卖体制对茶业发展的影响 |
第六章 安化黑茶的贸易拓展 |
第一节 千年前的茶叶商贸活动 |
第二节 黑茶在蒙古的商贸往来 |
第三节 黑茶在新疆的商贸往来 |
第四节 黑茶在俄国的商贸往来 |
第七章 口述史中的“产”与“制” |
第一节 炊烟袅袅:沸腾的雪峰山麓 |
第二节 黑毛茶初制的传统工艺 |
第三节 千两茶:文化范畴的再生产 |
第八章 地方社会中的茶业人和茶事 |
第一节 茶叶流通环节的社会性适应 |
第二节 茶政管理者 |
第三节 中间商 |
第四节 茶叶生产者 |
第九章 安化黑茶与生态扶贫 |
第一节 黑茶产业与生态扶贫 |
第二节 安化黑茶产业面临的的困境 |
第三节 安化黑茶产业发展对策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附录 |
附录一 :安化黑茶制作技艺 |
附录二 :安化地方有关茶的民歌 |
附录三 :茶亭 |
附录四 :民间传说 |
(10)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厘捐、子口税及其博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
(二)已有研究的成果与不足 |
三、研究目标及意义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及文章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三)文章结构 |
(四)制度与体系 |
第一章 厘捐的产生 |
第一节 清代前中期的财税制度与特点 |
一、财税制度与法外之法 |
二、财税体系的刚性化回归 |
三、财政制度内含的潜在危机 |
第二节 晚清的内外财政冲击与厘捐的肇始 |
一、内外冲击对财税体系的动摇 |
二、厘捐之缘起 |
三、民间自愿捐输的近代变异:厘捐 |
第三节 地方财权的兴起过程 |
一、战时中央财政集权化制度的削弱 |
二、洋务新政对地方督抚厘捐控制权的巩固 |
小结 |
第二章 清末民初央地税权之争及地方税的初步成型 |
第一节 清廷清理财政得失及地方税的孕育 |
一、中央集权化的财政清理 |
二、财政分权背景下的地方厘捐 |
第二节 预备立宪与央地税权分配的角逐 |
一、各省对地方税权的意见 |
二、混乱的税捐及税收支配权的多方竞力 |
三、央地税权分配的各方争论与清廷的尝试 |
第三节 北洋时期的央地税权胶葛 |
一、袁世凯政府的税权分配方案 |
二、赣宁之役后袁世凯政权的财税中央集权化 |
三、地方税体系的初步形成及其特征 |
小结 |
第三章 厘捐盛行背景下子口税制度的形成与演进 |
第一节 子口税制度的设立 |
一、厘捐兴盛对开办子口税的刺激 |
二、子口税制度的初步建立及效果 |
三、复进口税制度对地方税权的侵蚀 |
四、修约谈判与子口税制度的调整 |
第二节 子口税制度引起的央地纠纷 |
一、海关的划一管理与子口税的中央控制 |
二、地方争夺子口税控制权的失败 |
小结 |
第四章 子口税与厘捐之间的此消彼长 |
第一节 三联单制度与厘捐 |
一、土货出口三联单制度的不统一 |
二、三联单制度之修订及其结果 |
三、对三联单制度的整顿及挫败 |
第二节 产地税对三联单制度的抵制 |
一、土货出口产地税的举办 |
二、行商包税形式的产地税 |
三、假名落地税的产地税 |
第三节 土货三联单限制办法对厘捐的保护 |
一、镇江关土货名目限制办法的形成 |
二、镇江关《土货限制章程》的局部推广 |
三、区域性零星土货的名目限制办法 |
第四节 华洋合伙对厘捐与子口税的双重规避:以新泰兴案为例 |
一、华洋合伙与新泰兴羊毛贸易网的建立 |
二、新泰兴羊毛联单案的起因 |
三、新泰兴羊毛联单案的结局 |
第五节 满足地方财政之需的区域性厘捐 |
一、广东台炮经费引发的中外交涉 |
二、吉林省七四厘捐与九厘捐的征收与改办 |
三、江西省九九商捐的征收 |
小结 |
第五章 落地税的演变及其与子口税的冲突 |
第一节 近代之前传统落地税的构成与特点 |
一、州县落地税 |
二、税关落地税 |
三、边疆落地税 |
第二节 清代后期落地税的延续与变动 |
一、传统落地税的存续 |
二、落地税与厘捐的合流 |
三、工业产品的落地税 |
第三节 洋货落地税的形成与普遍化 |
一、洋货落地税的产生 |
二、中外续订商约的影响 |
三、清末洋货落地税的中外交涉 |
第四节 落地税的分化与裁撤 |
一、落地税在北洋时期的变化 |
二、北洋时期洋货落地税的中外交涉 |
三、落地税之消亡及余波 |
小结 |
第六章 多方之间的财权博弈:以津浦货捐为个案 |
第一节 铁路货捐的兴办与多方角力 |
一、铁路货捐的起始及中外交涉 |
二、铁路路权与货捐税权之内在矛盾 |
第二节 财政部直管津浦货捐的制度确立之曲折过程 |
一、苏皖直鲁四省津浦货捐局的设而复废 |
二、财政部直管津浦货捐制度的最终确立 |
第三节 津浦线厘捐征收的外国干涉 |
一、津浦货捐的外交纠葛 |
二、津浦铁路沿线厘捐征收之中外纷争 |
第四节 地方军阀对中央津浦货捐控制权的消解 |
一、地方军阀对津浦货捐的截留 |
二、中央津浦货捐控制权的消解 |
小结 |
第七章 厘捐与子口税的裁撤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裁厘加税的过程 |
一、南京国民政府初期裁厘加税的延滞 |
二、中原大战后裁厘加税政策的推行 |
三、裁厘加税政策的成效 |
第二节 现代税制的初见雏形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税制变革 |
二、国地税的划分及地方税的现代化进展 |
三、变相厘捐的长期存在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关于广西国税和经济发展的若干建议(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机构改革 ——以新时代税务机构变迁为中心[D]. 纳荷芽. 吉林大学, 2020(08)
- [2]税源管理视角下的基层税收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以上饶市税务局为例[D]. 朱溳. 江西财经大学, 2020(10)
- [3]税法解释性规则研究[D]. 刘珊. 湘潭大学, 2020(10)
- [4]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研究[D]. 王一棠. 吉林大学, 2020(08)
- [5]“包裹里的税收”:近代邮包税研究(1903-1931)[D]. 孙家丰.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6]我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经济效率研究 ——基于制度供给的视角[D]. 张益豪. 西北师范大学, 2020(01)
- [7]基层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研究 ——以二连浩特市税务系统为例[D]. 李越尧.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8]安化黑茶的文化生态史研究[D]. 杨化冰. 吉首大学, 2020(02)
- [9]广西产业税收贡献研究[A]. 关礼,李开林,邓小莲,胡德期,吴胜泽,高姣萍,甘伟. 中国财政学会2019年年会暨第22次全国财政理论研讨会交流论文集(第一册), 2019
- [10]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厘捐、子口税及其博弈[D]. 余治国. 安徽师范大学, 2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