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入世”承诺审视我国民办教育立法(论文文献综述)
刘亮亮[1](2020)在《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项目管理是当代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中的热门理念和模式,在当代教育管理中也被广泛采用,美国则是教育项目管理的最早策源地和当代应用最为普遍和成效显着的国家。在今日美国联邦政府层面,几乎所有体现美国国家教育意志和导向需要的教育事务和相应资源,都是以一定的教育目标和相应的独立事项为基本单元,设计划分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教育项目来加以推进和管理的。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完整性质和内涵是什么?何以如此之先地在美国土地上原创性生成并有序地发展成长为体现甚至代表当代教育管理走向的教育项目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在协调和处理教育国家行政干预和社会市场运作的矛盾中有何优势和局限,能否为我国教育管理模式乃至体制的改革提供相应的启示和借鉴?对这些当代教育项目管理根本问题的热切关注和思考,自然也就使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进入笔者的考察研究视野,成为博士学位论文题目的首选。本研究在马克思主义逻辑与历史科学统一的方法论指导下,以教育社会生态理念为基本研究范式,运用文献法、观察法和纵向比较法,按着教育项目管理形态由单项到体系的演化的基本进程和轨迹,对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演进背景、现实实践、成效问题和主要特征进行了系统的分阶段梳理考察,在简要把握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在二战前萌芽成型奠定的基础上,对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重点创设(二战后—20世纪60年代初)、系统整合(20世纪60年代中—80年代初)、体系优化(20世纪80年代初—20世纪末)和创新提升(21世纪初—今)的各个阶段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与综合,力求揭示其逐步铺开、连续改进和不断优化的发展历程与规律。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发展,是在二战前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萌芽成型所奠定的基础上起步的。现实教育的分散性发展条件、形态和格局,国家机器的天然教育使命、责任和权力,宪法的国会征税权与社会福利保障责任的明确规定,为联邦政府对教育进行直接有力但有限的项目管理干预提供了历史的必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战结束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在战前奠定的坚实基础上进入了重点创设阶段,开始了蓬勃发展的历史进程。国会于1944年通过颁布了《退役军人权利法》和1958年《国防教育法》,为联邦政府创设了退役军人教育援助项目和国防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及其管理模式,开始了运用教育项目管理对高等教育进行直接干预的重点探索。这些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力实施,极大地促进了高等教育的重点发展和质量提升,为事关全局的现实高等教育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合法合规、切实适用的机制和抓手,也为联邦政府更加积极全面的教育直接干预提供了基本模式与良好示范。当然,这种直接动用联邦政府力量对眼前的高等教育问题进行直接的干预,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应急性、权宜性和局部性的局限或不足。1965年《初等和中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进入到系统发展阶段。经过二战后的迅速调整与强势拓展,到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经济社会进入到空前繁荣时期,“民权运动”也应时而生、风起云涌。这不仅使联邦政府财力雄厚,成为“教育资源的提供者”;也为联邦政府加强对教育的全面干预创造了有利的历史条件和需求。两法和随后国会一系列教育法案中陆续出台的大量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从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到高等教育,从职业教育、双语教育到少数民族教育,从移民教育到国际教育等,可谓遍及教育的各个层次和领域,直至1979年联邦教育部的设立。这些联邦教育项目的创设和实施与整个教育系统对应一致、相辅相成、相映成辉,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教育系统的全层次、全类型的全员性发展,也为教育项目管理的体系性优化提供了完整的框架、基础和资源。随着联邦教育项目的系统化设置与实施,在有力地保障和促进美国教育全面完整发展的同时,其固有的局限性也越来越显露了出来,特别是随着联邦教育部对联邦教育项目直接干预的日渐加强,各个教育项目实施运行的孤立性、形式化、行政化、各自为政性和发展不平衡性日渐突出,促使和要求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协调配合,不断增强所有联邦教育项目的有机体系性,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由此进入体系优化阶段。20世纪70年代初的中东石油危机,也大大地削弱了美国联邦政府资助教育项目的能力。80年代初期,里根总统坚决反对联邦政府对教育的过分干预,开始了“新联邦主义”教育计划,通过《1981年综合预算调节法》消减和整合联邦教育项目,减少联邦政府的教育拨款和干预措施,将联邦政府各部门分散化管理的项目转换为联邦教育部的集中化管理。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期乔治·布什总统上台,联邦政府再次调整教育项目管理的体系结构优化,强化教育项目的相互衔接、体系性与弹性,制定了总揽全局、明确整体目标、优化和提升教育项目总体效能的《美国2000年教育战略》和《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和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紧密对接,联邦政府的教育职能也更加广泛,成为“教育标准的制定者”。在1993年《政府绩效和成果法》的影响下,教育部开始注重业绩文化和问责文化的建立,加强联邦教育项目的绩效评估,促进联邦教育项目的结构改进和质量提升。进入21世纪,伴随着“9·11”事件的发生和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为应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局势,缓和各类社会问题和提升教育质量,联邦政府在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教育项目管理体系对国家社会发展战略的体现、支撑和合理合法化的作用,开始了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的创新提升新阶段。国会密集立法加大教育拨款力度,仅2009年《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案》就专门为教育投入了1000多亿美元,其中投资额最大的项目为536亿美元的州财政稳定基金项目,包括486亿美元的公式拨款项目和50亿美元的竞争性拨款项目,为国家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联邦教育项目财政管理支持。《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中设置推行的体系化教育项目把社会全员发展作为国家责任和终极目标,把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利完美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联邦政府创设实施的STEM系列科技教育项目,重新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覆盖的“十万强”系列国际教育交流项目,促进国际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更是把美国国家社会的发展与高科技、全球化和生态化高度融合在一起,绘就美国与人类共同发展的教育项目管理蓝图。上述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发展进程表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产生、发展和最终成为美国教育管理体制的主体模式,既深深地植根于美国特定的教育社会生态体系之中,即早期教育分散化发展的起步及后续格局、相应的文化理念和现实教育实践,更得益于美国社会全员普遍具有的能动参与干预意识和行动力;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既不是行政部门拍脑门的忽发奇想、权力任性的结果,也不是墨守成规、固执经验的因因相袭,而是按照教育行动的完整结构和展开过程,立法先行,职能明确,权责对应,事财一体,科学设计,不断创新提升,最终形成健全而富有活力的、国家行政合理干预和社会市场积极运作有机一体的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制。由此启示借鉴,当会大有脾益。
于晨[2](2019)在《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职业教育的“跨界”属性,促使校企合作政策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的代表性政策。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成效与走向,对我国职业教育办学育人水平的稳定与提升,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以回顾总结政策变迁历程为契机,准确认识和系统把握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是实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合理有序变迁的基本前提。本研究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及其变迁历程”为研究对象,遵循描述性研究、解释性研究与规范性研究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坚持宏观层面方法论与微观层面分析技术的协同运用,在对政策演进历史分期、主要特征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阐释分析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及其作用条件,并据此提出若干优化政策变迁路径的对策建议。改革开放后四十年间,国家政策实践在不同时期分别呈现出三种“范式”:从上世纪末之前国家总体性控制下校企一体共生的行政推动,到本世纪第一个十年间与职业教育结构调整相伴随的促校联企改革攻坚,再到当前以校企一体化办学、多元协同共治为核心的国家制度探索。不同政策范式对于如何看待校企双方的角色定位,以及如何稳定与密切校企合作关系,均存在显着的差异。以上述政策范式变化为依据,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1978年至1998年间的“校附行企、一体共生”阶段;1998年至2010年间的“校主企辅、促校联企”阶段;2010年至今的“校企同主、多元共治”阶段。不同阶段政策在类别形态、要素构成和变革强度等方面,呈现出由纲领性、散点式政策条文向系统与专门化政策体系发展,由权威命令与系统变革工具为主向多元工具协同应用转变,由依附共生范式变革后的渐进性调整向双主协同范式演进的特征。政策的产生及调整,归根结底是身为政策制定者的政府部门所作出的抉择。政府作出相应抉择的动力,一方面源自其所处环境的压力机制,另一方面则源自其自身的能动机制。长期以来,不同学者分别从上述两类机制入手,形成了社会中心论与国家中心论两种差异化的政策变迁解析路径。本研究综合运用政策网络、政策(政府)过程、新制度主义等多学科理论,基于“制度—场域—行动者”的辩证视角,构建政策变迁的“场域—学习”解释分析框架。该框架将“政策制定与执行场域”、“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确立为核心解析变量,力求从中央政府职业教育管理部门所处环境的压力机制及其自身的能动机制层面,系统探讨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及其作用条件,从而实现国家中心论与社会中心论两种差异化解析路径的有机整合。通过应用该框架,本研究发现,在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结构性因素和行动者能动性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政、行、企、校等各类关键行动者(公私组织)之间,因“权威”、“资金”、“信息”、“组织”、“合法性”等资源的彼此依赖而形成特定的相互作用关系,从而构成“政—政”、“政—行”两个政策制定场域和“央—地”、“企—校”两个政策执行场域。“政—政”制定场域涉及国务院系统内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决策关系。“政—行”制定场域涉及国务院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与国家行业管理中介机构之间的分级决策或合作治理关系。上述政策制定场域的运作与变革主要受到国家行政管理、社会治理等制度的影响。“央—地”执行场域涉及中央政府(国务院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事权关系。“企—校”执行场域涉及各类企业与中高职院校之间的办学合作关系。上述政策执行场域的运作与变革,主要受到国家税收分配、财政支付、产业经济、教育行政、劳动就业等制度的影响。政策制定与执行场域的持续运作与深刻变革,会对中央职能部门的决策与行为产生特定的压力机制,并引发校企合作政策在形态类别设置、工具选择运用乃至范式层面不断发生变迁。与此同时,作为具有自主能动性的“国家行动者”和政策的主要制定者,中央职能部门在特定制度结构性因素和场域关系性因素的影响下,会基于自身的角色定位与目标偏好,主动开展先期循证性学习、局部试验性学习、事后改进性学习,以引导和持续推动国家政策创新发展。这种中央职能部门的能动机制,为校企合作政策过程附加了源源不断的作用力,将国家政策实践限定在中央可控范围之内,并确保其始终具备旺盛的变革驱动力与发展调适力。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优化路径的择定,必须高度关注上述影响政策场域运作变革、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的主客观条件。国家应通过必要的制度设计,引导政策场域的有序运作与良性变革,并完善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的组织程序。具体对策建议包括:强化全国人大与政协的顶层设计权能;优化中央跨部门协同决策的组织机制;保持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扶持效力;完善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社会中介职能;健全校企命运共同体的配套制度供给;破解局部试验性学习开展的现实瓶颈。
智耀徵[3](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制度主义学派认为,制度也是一种生产力,是一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始终伴随着民办基础教育的变革过程,因此,制度的突破和创新对于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来说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一般而言,制度变迁基本上都是指正式制度的变迁,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变迁,因为无论处于哪个时代,制度变迁基本上都是以政策文本为表现形式存留下来,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发展也是如此。本文采用历史法和文献法,通过对民办基础教育制度进行历史回顾与解析,总结其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当前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发展困境与现实路径。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变了什么”和“如何变”。主要采取历史分期的形式,将其发展历程分为起步、发展、规范化、治理四个阶段,并对每一阶段的制度环境、制度内容以及制度特征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旨在建立起历史的、连贯的发展路径,以寻求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变迁的动因以及为当前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创新发展启迪思绪。第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变迁的动因。内部动因是由于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从而引发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变迁;经济和政治体制的深化变革、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非均衡性、国家的利益诉求是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变迁的外部动因。通过对其变迁动因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也为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当下改革走向提供理论基础。第三,当前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存在的主要困境。政府在对民办基础教育的产权界定、监管、教师养老保险的规划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民办基础教育组织内部主要存在组织制度和师资管理制度的困境。在此基础上,从这两大变迁主体入手进行原因分析,以期对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当下走向提供实践依据。第四,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发展的现实路径。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创新离不开政府的合理定位以及民办基础教育组织的自我完善。对于政府而言,要明晰自身的职责划分、树立服务型管理意识、优化民办基础教育的相关法律来保障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供给;对于民办基础教育组织来讲,要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建设和不断提升自身的制度创新能力来促进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发展。
袁媛[4](2019)在《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简称GATS)明确规定国际服务贸易的范畴包括国际教育服务贸易。GATS为成员方开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提供了国际法规范,以吸引更多成员方开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来推动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由于各个成员方民俗文化的特色不同,其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教育理念、教育战略、教育制度也各具不同的特征。成员方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还涉及到国家主权、签证政策、教育监管、政治外交等因素,因此各成员方的国内法上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规制也有所不同。相较于发达国家,中国目前涉外教育的法律制度尚未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进行细化规制,并不能完全符合市场的迫切需要。本文主要以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制度为切入点,通过对相关成员方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分析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并结合中国国情提出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有益的建议。除绪论外,本文具体划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阐释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主要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界定、基本原则进行梳理,通过对比中国与相关成员方所作出的法律承诺后,分析成员方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作出法律承诺的开放程度,探讨GATS中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所存在的争议并进行简要评析。第二部分是阐述了相关成员方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从发达国家与新兴国家视角进行比较,根据不同视角不同国家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通过总结相关成员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域外经验,为研究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做好理论铺垫和支撑。第三部分是分析了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对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现行的法律制度进行研究,通过借鉴相关成员方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制制度,充实及完善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有助于推动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的发展。第四部分是探讨了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有益建议。从国际视角与国内视角探讨了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要推进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发展,必须全面准确地识别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中现存的缺陷与不足,在充分坚持国家教育主权原则、多元化发展原则、国际合作原则的基础上,管控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实施路径,以积极推动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建构,最终促进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
薛卫洋[5](2018)在《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尤其在高等教育领域,近些年来被誉为与公办高教、民办高教并列的国内高教“三驾马车”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者必须有中方教育机构,在高等教育领域即为我国的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通过数据查询发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相较于公办高校,相对不足。民办高校是否需要发展中外合作办学?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缘何不足?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如何适应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这些问题构成了本研究的缘起。概括而言,本研究主要集中于六方面研究。其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背景和意义。研究发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背景在于,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需要,“一带一路”建设与我国教育新时期对外开放要求,高等教育国际化大发展与中外合作办学特殊价值定位以及跨境高等教育具有的复杂性、风险性与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性使然;民办高校发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意义则在于,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助推我国高等教育强国和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适应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新需求,提高民办高校办学国际化水平,规避民办高校涉外办学风险。其二,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进行剖析。梳理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数量、年份变化、举办期、在办学机构和项目数,从办学层次、省份分布、学科专业、师资与课程等方面分析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结构,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中外方高校进行相关分析,统计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方式与规模、在学生和毕业生规模,学历学位颁发情况和预期培养人数。现状研究发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呈现出整体规模较小、办学层次较低、校均设立或举办机构和项目数偏少;基本形成东中西部地区递次发展局面,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匹配度不高。其三,对影响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基于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及其原则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指导,从观念意识、管理体制机制、办学资源等方面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进行内外部相关因素分析,发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其四,分析讨论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挑战和新机遇。研究得出,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公办高校的竞争、国内对于国际教育高端化的需求以及我国教育市场开放的冲击。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新机遇则在于跨境教育大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催生的合作办学新需求,和国家与地方支持民办高校和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发展。其五,对国外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经验进行分析总结并反思——以马来西亚为例。在对马来西亚社会、其高等教育和私立高等教育体系介绍的基础上,梳理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背景、历史脉络,总结其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主要形式。研究发现,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呈现出:政府注重规划引导与服务、法律政策制度保障充分、注重质量保障和私立高校举办意愿强烈等特征。基于此,得出政府的支持态度与否,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前提;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的完善,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基础;完善的跨境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必要保障;能否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则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根本。其六,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作出趋势预判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认为,未来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在不同办学形式和层次上仍将有所差距,在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背景下,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未来的主体将是非营利性的。在相关理论的指导下和现实因素的考虑下,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提出坚持党的领导、维护教育主权、坚守公益性、特色差异化发展和保护学生权益等原则。建议我国政府未来从落实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等办学地位、推进民办高校自身治理体系完善、适时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分类发展、倡导民办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办学等方面加强相关顶层设计。在推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具体举措上,建议:民办高校加强办学质量建设、提高社会声誉;提升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科学认识、明确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界限;拓宽办学主体、加强与国内外企业联合办学;地方政府可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和设立专项支持项目。
草珺[6](2017)在《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及其实践对策研究 ——以我国西北地区基础教育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揭示了社会主义三个层面的基本价值追寻,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浮在表层,也不能脱离实际,必须有针对性,这样才能体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我们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体现,是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公平权利在教育领域的引申。本文具体到教育发展领域,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素中,提炼出对我国基础教育发展有价值观指导意义的几个核心观念,围绕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这一主线,通过对其内涵的全面分析,归纳出了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核心要素的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价值体系。论文分析指出,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全面体现着教育公平的本质属性和现实需求,是能够有效指导我国教育公平实践的核心教育价值观。马克思认为,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西北地区在我国教育公平的发展中具有典型的对比效应,是急需被现实关照的教育不公重点区域。本文运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一般研究与典型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就“什么是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我国西北地区教育公平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如何在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指导下有效促进教育公平?”三个问题展开论述,从价值观角度对我国西北地区基础教育公平问题进行了全面审视,并在分析过程中总结了的教育公平的评价模式。论文认为,西北地区教育不公问题的产生有着极其复杂的主观和客观因素。但究其关键,是社会对教育公平价值认识不到位,导致教育执行中缺乏有效的价值观指导,造成许多教育不公问题产生。如何以一种科学的价值观指导教育公平,是从深层次解决教育不公的根本途径。针对这一问题,论文从现实客观因素、主体观念影响、国家体制根源、政府制度建设、当前教育模式、社会法治化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度分析,以期寻找到影响西北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制约因素,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公平治理。通过全面分析本文认为:客观条件是西北地区教育不公产生的现实土壤,“以人为本”理念缺失是加剧教育不公的思想根源,城乡“二元分割”是导致西北地区教育机会不公的体制诱因,应试教育下的学制结构模式是导致教育不公的机制困境,没有认识到教育公平问题的本质是法治问题则是教育公平保障缺失之根源。在认清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之上,论文通过透视西北地区教育公平的现状及问题,提出了从以人为本、确保权利和机会平等、保证教育实施过程的公正、加强法治化建设四大对策,以期对促进我国西北地区教育公平提供有效的现实指导。本论文的总体框架结构是:理论、逻辑、历史、数据、问题、原因、对策。本研究以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公平观为理论切入点,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理论依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重点,以对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特别是西北五省基础教育的发展历史过程回顾为资料支撑,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中的西北地区基础教育为对象,以东西部,特别是西北五省基础教育为什么存在较大差距为问题导向,以对西北甘肃典型贫困地区中小学生的调研及其问卷数据分析为佐证,最终提出了怎样消除西北地区基础教育差距,实现教育公平的若干对策和思考。
刘颖[7](2017)在《充足、公平和效率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学前教育财政体系是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关键子系统。但学前教育财政体系仍存在投入不足、分配不公、支出损耗过高等多种问题。2010年以后,我国各级政府推进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体制机制改革,学前教育投入显着增长,但现有财政投入能否稳定、长效地支持学前教育实现普及、普惠、有质量,是否解决了久遭诟病的公平争议,是否最大化地实现了效益仍有待考察。为此,本研究综合运用文献法、问卷法、访谈法、数理统计分析法、政策文本分析法,综合政策学、财政学、经济学、教育管理学等学科的理论,从充足、公平和效率三个维度考察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研究主要追问以下几个问题: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应然价值取向为何?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理念是否契合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要求?当前我国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如何?三者的影响因素为何,如何发生作用?儿童权利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和公共品理论共同勾勒了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应然价值图景:以儿童为本、注重教育公平、追求充足投入、提高投入效率。因此,充足、公平和效率应为我国学前教育财政体系设计和评估的三项基本原则。研究借助政策范式理论对政策文本进行分析发现,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经历了单位福利范式、市场化范式和社会投入范式萌芽三个阶段。在社会投入范式萌芽时期,在政策取向上出现了充足、公平和效率三者的渐强。我国学前教育财政充足水平在2010年以后改善明显,但仍存在持续改善乏力、落后于世界多数国家、在教育体系中最薄弱、距离财政充足理想水平有较大差距等问题。财政横向公平也有所改善,但省际、县际差异不容忽视。公共财政资源向城市公办园集中的情况未发生根本性转变。财政城乡纵向公平有所改善,但还存在明显的“城镇中心”导向,公用经费的改善情况及公平状况都优于人员经费。省级财政中立的改善并不明显,人员经费的财政中立状况弱于公用经费。就机会公平而言,儿童家庭资本仍是影响幼儿进入公办园机会的重要因素。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效率不高,损耗严重,尤以规模效率最为突出。同时,近年来人员经费占比降低到不适宜的比例,已明显低于OECD所有国家。研究继而从学理上探索了在内系统、外系统、宏系统中影响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要素。理论上,内系统各要素通过作用于政府投入意愿、支出能力以及学前教育财政充足政策的出台和执行,来影响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外部系统的作用集中体现于“中国式分权”的经济上分权、政治上集权的体制、官僚制度、公共需求表达制度等重要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地方政府支出意愿、支出能力以及公共需求进入决策可能性和有效性的影响。乡土社会成为当前经济分权和“自上而下”标尺竞争的文化根源,而根深蒂固的考试文化则成为地方官员准确认识学前教育价值的桎梏。就财政公平而言,研究认为,内系统和外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分散化、“城市中心”、以编制投入为主的既有投入体制是制约财政公平的重要制度原因;自利的地方官员在成本—收益的理性计算下缺乏调整利益格局、进行制度创新的内在动机;支出层级过低、分税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削弱了农村学前教育的财力基础;义务教育集权和“普九”锦标赛进一步挤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宏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差序格局下亲疏远近和地位等级对资源分配的影响。就学前教育财政效率而言,内系统的公共支出规模、支出要素结构、支出方式、资金拨付链条、财务信息的公开和监管机制、质量监测和问责机制都影响着财政效率。从外系统来看,弱化的公民参与机制和“中国式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激烈的横向竞争都不利于财政支出效率的提高。从宏系统来看,“信任半径”较小,公共生活中缺乏诚实、节俭和合作也是增长交易成本的重要原因。研究以我国31个省的省级面板数据和A省样本(区)县的面板数据建立了回归模型,对学前教育财政充足、财政公平和财政效率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经验研究。对财政充足的经验研究发现,财政的支出和收入分权程度对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作用基本为正;中央向省一级的转移支付,能够起到激励和“粘蝇板”的效应。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是影响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关键因素。居民偏好对公共财政支出决策的影响力有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重要政策对学前教育财政充足正向作用显着。对城乡纵向公平的经验研究发现,财政自主权的提高会降低公平程度。政府学前教育努力程度的影响显着为正。省一级城镇化对城乡学前教育公平起负向作用,教育城镇化可能降低省一级学前教育城乡生均经费支出差异。对财政综合技术效率的经验研究发现,财政分权对学前教育支出效率的影响基本为负;政府学前教育努力程度对财政支出效率的影响为负,投入仍沿着效率损耗路径展开;私人投入占比较高的地区,财政效率也较高。省一级人口密度和人均GDP对财政效率影响为正。研究进一步总结了世界主要国家、我国部分地区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经验,并最终提出了完善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建议。对学前教育财政充足而言,要通过立法确定学前教育权利、实现预算单列、确立底线标准来解决投入的合法性问题,综合采用内外部监督机制和政治、经济激励机制来解决政府投入的意愿问题;通过支出责任适度上移、分地区确立适宜的政府间分担责任来解决政府投入的能力问题;通过核算学前教育成本、明确公共财政分担比例、建立与需求挂钩的生均投入机制来解决投入的技术合理性问题。就学前教育财政公平而言,短期要做到弱势优先,兼顾“惠及人人”,长期需要实现“惠及人人”基础上的“弱势补偿”。通过新增普惠性资源向弱势群体聚集地区布局、向弱势群体优先开放来实现“弱势优先”;通过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确保入园资格无歧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对所有儿童经济可得和距离可得来实现惠及人人。在公共财政资源的分配上要利用生均经费拨款机制普及性分担基础成本,为弱势群体分担额外补偿成本;加强中央和省级统筹,实现对弱势地区的倾斜和补偿。就提高财政效率而言,要提高人员经费占比,确保财政资金配置到位,加强财政预算民主和预算管理、监督,完善绩效评估和问责机制。
曹雁飞[8](2017)在《实践反思与路径探优 ——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学前教育之于个人、家庭和社会的重要意义已然成为了世界各国的共同认知。而学前教育政策对于规划学前教育事业、指导实践具有不容忽视的、乃至决定性的引领作用。已有的学前教育政策文本、话语,政策的研究成果推进了我国学前教育实践的进程。但与此同时,尚缺乏对当前实践中存在的“时间—效率”模式及其不利影响的深刻警醒。本研究的逻辑出发点是“时间”和“空间”的并置、统一性。基于此,本文对当前学前教育政策实践将“时间”作为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标准和追求这一现况进行了深入反思,试图将在政策历史中沉默的“空间”之维重新置于学前教育的研究视域之中。本文由导言、正文(五章)和结语三大部分组成。导言部分主要从研究问题的缘起、目的与意义、当前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与不足等方面做了简要陈述。第一章围绕“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概念及其理论基础进行阐释。本章从空间概念的历史渊源、普遍涵义及特征出发,将之与学前教育政策的属性进行类比、分析,提出了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研究框架,即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生成、表征、反思及探优。与此同时,相关的理论依据则为深入分析问题提供了厚实的基础。支撑本研究的重要理论主要有社会空间理论、政策社会学和后殖民理论。这三个理论从社会、政策和国际影响的不同视野揭示了关系(社会关系、权力关系、国家间关系)的建构性、政治性;关于各种关系所引发的消极影响的批判则深化了对社会正义的认识及实现路径的探索。第二章阐释了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渐进生成历程。本章基于上述研究框架呈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政策边界的建构历程,并将之划分为四个阶段:政策空间的探新(1979—1995年)、雏形(1996—2002年)、规范(2003—2009年)及持续延展(2010—至今)。不同的历史时期,学前教育政策的空间化特征,以及空间的政策化表象都不尽相同。由此可见,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历史是整个社会和教育发展历史的缩影。第三章从实践表征切入,深度分析了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现实困境。学前教育政策空间是学前教育政策边界的建构过程,从具体的表征而言,是对学前教育中各种关系的界定。本章从地理区位空间关系,政府、社会和市场关系,“情”、“理”关系,以及文化关系四个维度阐释了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空间面临的问题。第四章反思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空间样态的型塑根源。我国的学前教育政策空间样态是由社会发展的历史境遇、政府层面学前教育治理方式的变迁,以及西方的价值、文化影响共同型塑的。第五章探求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空间在这个契机与风险并置的时代应有的坚守与方向。本章从学前教育政策基本价值取向的确证、教育政策空间全球拓展趋势的慎思、“基于证据”的学前教育政策研究的深化,以及教育政策实践的贯行四个方面来寻求突破现实困境的可能性,进而开辟新的政策空间实践路径。结语部分是对研究的总体概括,以此作为本文的休止符,但同时也是后续研究的新始点。综上,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研究是将在时间序列中把握空间状态的研究思路移植到学前教育政策研究领域之中,由此,弥补传统的政策科学研究过分倚重政策理性,而拒斥非理性因素影响的局限。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研究是一个较新的视角,更是一个需要深刻挖掘的研究域,在教育全球化背景下其研究意义和价值尤为明显。
徐莉[9](2017)在《基于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的可持续变革研究 ——以中国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改革试点(2010-2015)为例》文中指出教育2030提出“全面整合的可持续变革方式”的新主张,并强调没有这种变革方式的出现,全球的改革事业都将因此受阻。变革路径的逻辑重构,已成为当今人类社会的重大命题,也是中国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命题。在这个深层意义框架内,理论指导对成功实践变得空前重要。那么,这个新变革方式的核心是什么?其对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的意义又是什么?本研究认为,此两个问题都非现存理论所能解决,需要跳出现有框架来探索和审视。然而,这种新理论意识却并没有真正地被感知到,教育改革的现状仍在边角思想的传统框架内徘徊。研究发现,终身教育体系构建需要整体重新设计,而非在既有框架下能改造而成的,硬把两个体系进行拼接的结果,不是把事情搞得更糟,就是毫无意义。而这种路径却仍在被不断地重复着,由此使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步履维艰。基于研究问题,本文以复杂适应系统理论为指导,以中国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改革试点为案例,着眼于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尝试了以新方法和新视角,系统探讨了变革的内在机理及规律,并最终形成了系统的可持续变革理论框架。全文沿着理论—实证—理论的线索展开:首先,构建了以突破性变革为起点的问题前提及新概念框架。针对终身教育与变革理论研究中概念使用的混乱问题,尝试将概念对象从单个变为图式块进行研究,为本文新理论体系提供了概念框架,并有效解决了相关概念混乱的现实难题;其次,着力对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及其变革系统机制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为案例研究及理论构建提供了逻辑框架和分析工具;进而,为确保研究的可靠性,采用罗伯特·K·殷创立的案例实证研究法,对中国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改革试点案例进行了系统严谨的研究。研究经过历时两年多的田野调查,收集了七种来源数据,包括遍及全国的50余人(共计300多小时)的关键人物访谈和4个学习型城市1600份调查问卷及其他类重要资料。获得了理论构建的重要数据资料。并取得可作为研究工具共享使用的附带性成果:一份案例实证研究设计,一个终身教育改革试点研究数据库;最后,在理论研究与案例抽象基础上形成可持续变革理论体系。并据此设计了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改革新路径方案(见图7-8),以及中国教育改革的对策建议和改革生态诊断案例。本研究的结论,关于可持续变革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理论框架:由“外边界框架”“思想体系”“可持续适应性内构件”三部分构成。外边界框架(见图7-2),根据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原理得出。框架界定了完整的理论视界,主要部分包括:变革目标体系、变革实施体系和人的要素三个方面,以及整体变革生态的形成和可持续性能的生成。该框架将有助于确保变革理论研究及实践操作的完整无残损性;思想体系(见表7-1),来源于对案例实证研究结论的抽象。体系构成于五个关键要件,即分别从时代、社会、事物自身、以及事物的质变标志、质变的深、广度五个视角上抽取观察事物发展阶段的关键信号。这些信号可帮助人们准确判断变革对象的发展阶段,以便决定选择适宜的变革策略。此5个关键信号构成系统,被视为使变革具有可持续性的关键系统,可为科学构建变革中的关键和首要的目标问题,减少变革失误提供科学支持。可持续适应性内构件(见图2-4,图2-5),是由“适时、适度、连续”三个核心要素构成的可持续变革系统内模型,其作用是,从根本上说明可持续变革机制的来源,揭示出实现变革有效而可持续的内在机理。此模型源自于对复杂适应系统变革机制的探索,是可持续变革理论最深层的本质内核。其核心思想是,变革策略和变革干预强度的选择,要与变革对象在发展不同阶段上的特点相适应。是“整合的”“包容的”“可永续的”变革系统理想状态模型。第二,形成了 3个配套的理论操作工具:(1)可持续变革等级量表(表7-4)。本量表可在三个方面为选择变革路径提供支持:一是根据“方向、张力、节奏、内涵、广度”几个关键要素间关系的规律,识别事物发展阶段;二是根据事物发展的阶段,选择适宜的变革策略;三是根据变革策略确定改革内容,并由此确定变革在制度体系、组织结构、文化价值等几个方面实现变革的任务目标;(2)变革策略整合模型(图7-4)。整合已有变革理论中孤立使用的不同变革模型而形成的变革类型选择参照表;(3)可持续变革三层任务操作框架(图7-5)。可持续变革实施过程路线图,是一份有助于改善变革质量的操作性工具。该工具可为克服变革实施的随意性提供设计规范和原则。本研究提出的可持续变革理论的中心思想是,生态、适应及可持续性,即有节律有张力并且节律张力合理的连续可持续性的变革过程。研究的主要突破:一是使变革系统自身成为了与时代相适应的可持续适应性系统;二是为推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开辟了新道路;三是在现有维持型变革基础上,使变革类型得到了扩展和完整。事物的发展总是按照两个相对的方向运行而不断循环往复的,传统变革理论关注的是保持事物已确定状态下的稳定问题,本研究关注了另一个方向上的问题,即发展与突破的问题,亦即如何推动某种新质事物产生的问题。
郭婧[10](2016)在《国际化大都市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政策与措施研究 ——基于伦敦和上海的比较》文中提出国际化大都市的弱势学生群体通常处于城市空间的边缘化位置。在讨论国际化大都市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问题时,不能仅在教育系统内部探寻答案,还需要考虑大都市社会结构中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关键影响要素。特别是在应对弱势阶层出身的孩子们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问题上,大都市的教育服务有必要与城市的公共治理寻找契合,将对不同社会阶层出身子女的各类教育资源分配与补偿机制反映到大都市的教育战略和公共治理规划中。本研究主要采用比较历史分析法和访谈法,以伦敦和上海两个国际化大都市作为研究对象,在布迪厄资本理论的框架下对英国和中国国家层面、伦敦和上海城市层面的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政策与措施进行梳理;对伦敦和上海中小学层面的弱势学生群体教育实践加以比较。通过比较,本研究发现:1.伦敦和上海弱势学生群体的主要构成不同,伦敦聚集了大批的少数族裔国际移民,而上海吸引了大量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从事密集型劳务行业的国内移民。但是,弱势学生群体形成的原因都要归咎于其家庭在社会资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占有量上的差异。因此,在对弱势学生群体进行补偿性教育支持时需要考虑其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缺失情况。2.伦敦和上海地方政府层面在支持弱势学生群体发展时,都呈现“扶弱又培优”的趋势。在经济资本的补偿上,上海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高于伦敦,且更倾向于均衡发展。在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补偿上,由于伦敦人口结构和社会阶层更为复杂性,大伦敦政府启动的教育行动更丰富且具有针对性。3.伦敦和上海中小学对弱势学生群体教育实践中,都特别关注家庭文化资本对学生的潜在影响,重视通过家校合作活动提升家庭教育对学生的影响。在其他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教育补偿活动中,伦敦中小学在经费使用、项目设计、与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合作等方面比上海中小学的实践更灵活、更贴近弱势学生群体的需求。4.伦敦和上海对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的政策与实践表明,国际化大都市教育公共服务需要实现服务多样化,来满足弱势学生群体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基于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补偿的国际化大都市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治理模式的设想,有助于通过提高弱势学生群体的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增量,促进弱势学生群体的教育公平和弱势阶层的社会流动。
二、从“入世”承诺审视我国民办教育立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从“入世”承诺审视我国民办教育立法(论文提纲范文)
(1)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一)教育项目 |
(二)美国联邦教育项目 |
(三)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四、主要研究内容 |
(一)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演变历程的分期依据 |
(二)各章研究内容 |
五、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六、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本论文的创新点 |
(二)本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重点创设(二战后至20 世纪60 年代初)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奠基 |
一、美国建国前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萌芽 |
二、20世纪初期美国教育项目管理的雏形生成 |
第二节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实践 |
一、退役军人教育援助项目的创设 |
二、国防研究奖学金项目的创设 |
三、国际交流与教育项目的创设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问题 |
第二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系统整合(20 世纪60 年代中至80 年代初)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背景 |
一、“民权运动”的兴起与“伟大社会”建设 |
二、联邦管理体制的变革 |
三、从联邦教育总署到联邦教育部的管理探索 |
第二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实践 |
一、初中等教育法中的系列教育项目的设置与运作 |
二、高等教育项目管理的系列化运作 |
三、关注社会地位处境不利人群项目的创设 |
四、职业教育项目管理的调整 |
五、影响援助项目的创设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问题 |
第三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体系优化(20 世纪80 年代初至20 世纪末) ··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背景 |
一、教育项目管理固有局限的逐渐显露 |
二、教育项目管理主体的“门户”之行 |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 |
第二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实践 |
一、1981 年《综合预算调节法》对项目管理的改革 |
二、教育项目管理向早期教育干预层面的延伸 |
三、教育项目管理向优质学校示范引领层次的拓展 |
四、教育项目管理向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跨越 |
五、教育灵活性示范项目的设立 |
六、大学生资助项目的反复调整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问题 |
第四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创新提升(21世纪初至今)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背景 |
一、苏东剧变与世界体系的震荡 |
二、多极化世界格局的新挑战 |
三、教育升级创新的新需要 |
第二节 联邦政府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实践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战略的升级与落实 |
二、强化联邦对教育项目管理体制的操控 |
三、项目引导各地构建STEM学习生态系统 |
四、“十万强”系列国际教育交流项目的全球覆盖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问题 |
结语 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启示 |
一、深深地植根于美国教育社会生态的文化土壤 |
二、联邦运作的法制化为教育项目管理提供合法性权威 |
三、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和社会全员主体的能动参与和干预 |
四、结构清晰精细的教育项目科学设计 |
五、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不断探索、创新与提升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2)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背景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
二、政策变迁 |
三、政策场域 |
四、政策学习 |
第四节 文献综述 |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研究 |
二、政策变迁过程理论及应用研究 |
三、政策网络与政策变迁关系研究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一、方法论层面 |
二、分析技术层面 |
第六节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第七节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的变迁轨迹 |
第一节 “校附行企、一体共生”阶段(1978—1998 年) |
一、实施行业企业自办或与教育部门联办方针 |
二、引导与支持职业教育校办产(企)业发展 |
三、选择在部分地区开展“双元制”改革试点 |
第二节 “校主企辅、促校联企”阶段(1998—2010 年) |
一、探索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路径 |
二、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
三、启动实训基地及师资建设项目 |
四、开展半工半读等国家政策试验 |
第三节 “校企同主、多元共治”阶段(2010 年至今) |
一、加快健全央地校企合作专属法规制度体系 |
二、充分挖掘国家行业系统的指导与协调功能 |
三、依托央财项目持续搭建校企合作政策平台 |
四、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教师资培训体系建设 |
五、支持基层创新探索校企深度合作体制机制 |
第四节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主要特征 |
一、由行动纲领和散点式条文向国家政策体系发展 |
二、由少数政策工具主导向多元工具协同应用转变 |
三、由旧范式变革后的渐进调整向政策新范式演进 |
第三章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解释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制度—场域—行动者:构建解释分析框架的基本视角 |
一、“结构”与“行动者”的辩证关系:社会科学“元理论”的启示 |
二、制度与场域:“结构”维度的主体构成要素 |
三、结果性逻辑与适当性逻辑:“行动者”的能动机制 |
第二节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核心解析变量 |
一、政策场域 |
二、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 |
第三节 解释分析框架的结构设计及理论预设 |
一、框架设计原则与整体结构 |
二、理论预设 |
第四章 政策制定场域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政—政”制定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由中央职能部门构成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同级协商到上级协调: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二节 “政—行”制定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与政企分开改革相伴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分级决策到合作治理: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五章 政策执行场域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央—地”执行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行政科层体制影响下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市县为主到省域统筹: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二节 “企—校”执行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行政共生到互利共赢: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政策学习:中央职能部门主动引导政策变迁的有效策略 |
一、国家“适应能力”的集中体现 |
二、政策学习的主要形式 |
第二节 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影响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革命和国家建设实践成功历史经验的内化迁移 |
二、政策调整过程中节约政府决策成本的有效方法 |
三、有限理性约束下规避政策改革风险的合理选择 |
四、保障央地政策参与主体创新积极性的必要策略 |
第七章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优化路径 |
第一节 强化全国人大与政协的顶层设计权能 |
一、推动全国人大主导校企合作立法进程 |
二、发挥政协协商决策职能助力政策创新 |
第二节 优化中央跨部门协同决策的组织机制 |
一、设立常设型的议事协调机构 |
二、建立健全国家行政协助制度 |
第三节 完善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社会中介职能 |
一、健全国家法律体系,强化政策设计参与权 |
二、扩大利益代表范畴,提升协同决策合法性 |
三、推行购买服务机制,增强政策变迁影响力 |
第四节 保持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扶持效力 |
一、加强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力度 |
二、保留适量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 |
第五节 健全校企命运共同体的配套制度供给 |
一、推行协调性的劳动就业制度 |
二、完善国家培训质量标准制度 |
第六节 破解局部试验性学习开展的现实瓶颈 |
一、加强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试验法治化 |
二、畅通信息渠道,提升政策试验透明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已有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4 民办基础教育制度概念界定 |
1.4.1 民办基础教育 |
1.4.2 制度 |
1.4.3 民办基础教育制度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发展历程 |
2.1 起步阶段(1982-1993) |
2.1.1 制度环境 |
2.1.2 制度内容 |
2.1.3 制度特征 |
2.2 发展阶段(1993-1999) |
2.2.1 制度环境 |
2.2.2 制度内容 |
2.2.3 制度特征 |
2.3 规范化阶段(1999-2010) |
2.3.1 制度环境 |
2.3.2 制度内容 |
2.3.3 制度特征 |
2.4 治理阶段(2010-至今) |
2.4.1 制度环境 |
2.4.2 制度内容 |
2.4.3 制度特征 |
第三章 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变迁的动因 |
3.1 内部动因 |
3.2 外部动因 |
3.2.1 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变迁的环境因素 |
3.2.2 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存在非均衡性 |
3.2.3 国家的需要是制度变迁的决定性因素 |
第四章 当前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发展困境 |
4.1 当前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存在的问题 |
4.1.1 外部制度问题 |
4.1.2 内部制度问题 |
4.2 当前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产生困境的原因分析 |
4.2.1 政府角色分析 |
4.2.2 民办基础教育组织角色分析 |
第五章 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发展的现实路径 |
5.1 政府的合理定位 |
5.1.1 明晰政府的职责划分 |
5.1.2 树立服务型管理的意识 |
5.1.3 优化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的举措 |
5.2 民办基础教育组织的自我完善 |
5.2.1 提升民办基础教育组织的制度创新能力 |
5.2.2 加强民办基础教育组织内部管理体制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的政策文件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4)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2 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概述 |
2.1 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界定 |
2.2 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特征 |
2.3 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规范 |
2.3.1 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 |
2.3.2 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 |
2.4 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承诺 |
2.4.1 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承诺表 |
2.4.2 中国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承诺 |
2.4.3 相关成员方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承诺 |
2.5 《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制中所存在的争议 |
2.6 本章小结 |
3 相关成员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解析 |
3.1 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 |
3.1.1 美国 |
3.1.2 澳大利亚 |
3.2 新兴国家的法律制度 |
3.2.1 新加坡 |
3.2.2 马来西亚 |
3.3 域外经验总结 |
3.3.1 发达国家的经验 |
3.3.2 新兴国家的经验 |
3.4 本章小结 |
4 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1 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
4.2 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制度 |
4.2.1 国际层面 |
4.2.2 国内层面 |
4.3 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4.3.1 部分法律法规存在冲突 |
4.3.2 立法不够完善存在空白 |
4.3.3 立法级别低且分散 |
4.4 本章小结 |
5 完善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建议 |
5.1 顺应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
5.1.1 国际视角 |
5.1.2 国内视角 |
5.2 坚持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
5.2.1 坚持国家教育主权原则 |
5.2.2 坚持多元化发展原则 |
5.2.3 坚持国际合作原则 |
5.3 出台调整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基本法 |
5.4 制定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行业性法律 |
5.5 加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信息化的管理 |
5.6 确立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质量保障机制 |
5.7 建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监管机制 |
5.8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民办高校及其相关概念 |
二、中外合作办学及其相关概念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对民办高校发展的研究 |
二、对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研究 |
三、对民办高校国际化发展的研究 |
四、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研究 |
五、对已有研究的评价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创新点 |
第二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背景与意义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背景 |
一、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的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 |
二、“一带一路”建设与我国教育新时期对外开放 |
三、高等教育国际化大发展与中外合作办学价值定位 |
四、跨境高等教育的复杂性、风险性与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性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意义 |
一、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助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 |
二、借鉴国际先进教育教学经验,推动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 |
三、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适应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新需求 |
四、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推进民办高校职能国际化发展 |
五、规范跨境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规避涉外办学风险 |
第三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现状剖析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数量及相关情况 |
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数量 |
二、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年份变化 |
三、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举办期和在办机构、项目数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结构 |
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层次分布 |
二、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各层次机构和项目的省份分布 |
三、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科专业结构 |
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师资结构与课程结构 |
第三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中外方高校 |
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中方高校分析 |
二、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外方高校分析 |
第四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在学与毕业 |
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方式 |
二、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规模 |
三、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在学生规模 |
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毕业生规模 |
五、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历学位证书颁发情况 |
六、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预期培养总人数 |
第五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特征分析 |
一、整体规模较小、层次较低、校均设立或举办机构和项目数偏少 |
二、基本形成东中西部地区递次发展局面,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匹配度不高 |
第四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理论基础 |
一、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 |
二、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及其原则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内部影响因素分析 |
一、办学理念与实践及认识 |
二、内部管理体制机制 |
三、办学资源支撑 |
第三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外部影响因素分析 |
一、社会认识 |
二、行政管理 |
三、办学资源获取 |
第五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挑战 |
一、《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带来的影响 |
二、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竞争 |
三、整体办学实力、水平与高端化国际教育需求间的差距 |
四、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下教育市场开放的冲击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迎来的新机遇 |
一、跨境教育大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催生合作办学新需求 |
二、国家与地方支持民办高校持和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发展 |
第六章 国外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概述与特征分析——以马来西亚为例 |
第一节 马来西亚社会及其高等教育体系概述 |
一、马来西亚的社会 |
二、马来西亚的高等教育体系 |
三、马来西亚的私立高等教育 |
第二节 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情况 |
一、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背景与历史脉络 |
二、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主要形式 |
第三节 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发展特点 |
一、政府注重规划引导与服务 |
二、法律政策制度保障充分 |
三、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完善 |
四、私立高校举办意愿强烈 |
第四节 对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经验反思 |
一、政府的支持态度与否,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前提 |
二、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是私立高校跨国合作办学发展的基础 |
三、健全的跨境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
四、不断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
第七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趋势研判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趋势走向 |
一、办学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
二、不同办学形式和办学层次的发展仍将有所差异 |
三、非营利性是未来发展的主体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应遵循的原则 |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
二、维护教育主权原则 |
三、坚守公益性原则 |
四、秉持合理定位原则 |
五、特色差异化发展原则 |
六、保护学生权益原则 |
第三节 推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顶层设计 |
一、落实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等办学地位 |
二、推进民办高校自身治理体系完善 |
三、适时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分类管理 |
四、倡导民办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办学 |
第四节 促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具体举措 |
一、加强办学质量建设,提高社会声誉 |
二、提升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科学认识,明确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界限 |
三、鼓励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设立专项支持项目 |
四、拓宽办学主体,加强与国内外企业联和办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6)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及其实践对策研究 ——以我国西北地区基础教育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框架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教育公平观概念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公平与教育公平相关概念 |
一、核心概念分析比较 |
二、教育公平与教育公平观 |
第二节 教育公平研究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数据分析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第三节 教育公平观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述评 |
第二章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理论与实践演进 |
第一节 教育公平的思想溯源 |
一、公平思想源起及其发展 |
二、教育公平思想起源及其发展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教育公平观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教育公平观 |
二、列宁的教育公平观 |
第三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教育公平观的演进 |
一、毛泽东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 |
二、邓小平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 |
三、江泽民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 |
四、胡锦涛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 |
五、习近平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 |
第四节 新中国教育事业发展中的教育公平实践 |
一、建国初期我国推动教育公平的探索与尝试 |
二、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基础教育公平的发展历程 |
三、21 世纪之交教育公平的全面推进 |
四、新世纪以来我国推进教育公平的新举措 |
五、四个全面战略时期教育公平的新发展 |
第三章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内涵分析 |
第一节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理论依据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理论基础 |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现实指导 |
第二节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目标:教育自由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野下的“自由观” |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的“自由” |
三、教育公平价值观下的“教育自由” |
第三节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基础:教育平等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平等观”内涵分析 |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的“平等观”解读 |
三、教育公平的价值基础:教育平等 |
第四节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内核:教育公正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野下的“公正观” |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的“公正观”解读 |
三、教育公平的价值内核:教育公正 |
第五节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依托:教育法治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野下的“法治观 |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的“法治观”解读 |
三、教育公平的价值保障:教育法治 |
第六节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内涵体系 |
一、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目标:以人为本 |
二、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基础:权利和机会平等 |
三、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内核:起点、过程、结果公正 |
四、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依托:法治化运行 |
第四章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价值的多维功能 |
第一节 教育公平的伦理价值 |
一、教育公平体现着教育的人性价值,并推动人性的完善 |
二、教育公平使教育回归人性本位 |
三、教育公平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
四、教育公平本质上是人权问题 |
第二节 教育公平的经济价值 |
一、教育公平促进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 |
二、教育公平促进社会生产方式的改变 |
三、教育公平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
四、教育公平促进人力资本的配置与流动 |
五、教育公平通过调节收入实现社会的经济公平 |
第三节 教育公平的文化价值 |
一、教育公平在加速文化资本积累中提高公民素质 |
二、教育公平有助于打破公民自身文化屏障藩篱 |
三、教育公平为公民的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奠定基础 |
四、教育公平加速民族国家文化的传承、转型与融合 |
五、教育公平助推国家“软实力”的形成与提升 |
第四节 教育公平的社会价值 |
一、教育公平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 |
二、教育公平有利于社会结构的优化 |
三、教育公平有利于社会成员的合理流动 |
四、教育公平促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
第五节 教育公平的法律价值 |
一、教育公平有利于体现和贯彻公平的法治理念 |
二、教育公平有助于更好构建国家与公民个人之间的普遍信任关系 |
三、教育公平有助于培养公民的知法守法意识,推动法治社会的生成 |
四、教育公平有利于国家对民族地区的依法治理 |
五、教育公平利于从根本上尊重和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实现 |
六、教育公平有利于各国保持本国法律与国际普遍做法的接轨 |
第五章 我国西北地区教育公平的现状分析——对甘肃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考察 |
第一节 我国推进西北地区基础教育公平的成绩与经验 |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西北地区基础教育的财政投入不断加大 |
二、教育资源供给力度不断加大,西北地区办学条件得以改善 |
三、师资建设指标改善,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
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
五、教育的法治化建设为教育公平提供了必要保障 |
第二节 对教育公平的典型地区个案分析——以甘肃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为对象 |
一、样本情况说明 |
二、对甘肃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状况的微观考察 |
三、对甘肃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现状的宏观比较 |
四、对个案分析的结论 |
第六章 我国西北地区基础教育公平化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教育“不平等”的严峻现实:教育机会享有不公 |
一、入学政策导致教育不公 |
二、高考招生政策亟待改革 |
第二节 教育起点不公:教育发展保障失衡 |
一、教育财政投入差异较大 |
二、基础教育资源配置不均 |
第三节 教育过程不公:教育管理有违公平 |
一、政府:宏观管理有违规范性 |
二、学校:微观管理缺乏科学性 |
第四节 教育结果不公:教育质量有待提高 |
一、学生毕业升学率呈现区域不公 |
二、学生高等教育入学率东西部差距进一步拉大 |
三、西北地区教师学历合格比例偏低 |
四、西北地区教学研发能力较弱 |
第五节 教育法治化之困局:教育法治化建设滞后 |
一、政府管理“法治化”不足影响教育公平 |
二、学校治理“法治化”滞后阻碍教育公平 |
第七章 我国西北地区基础教育不公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客观条件是西北地区教育不公产生的现实土壤 |
一、环境区位劣势:导致西北贫困地区教育先天不足 |
二、经济发展现状:影响西北地区教育公平重要因素 |
三、家庭经济背景:决定西北地区教育消费观念差距 |
第二节“以人为本”教育观缺失:加剧教育不公的意识束缚 |
一、政府:片面化的教育政绩观阻碍教育优先实现 |
二、学校:唯分数化的应试教育观背离人本宗旨 |
三、教师:功利化的教育教学观影响教育的人性化实施 |
四、家庭:失衡化的教育人文观影响教育理念 |
五、社会:精英化的教育需求观影响公民的教育选择 |
第三节 城乡“二元分割”格局:弱化教育机会平等的制度诱因 |
一、“二元化”社会结构下的户籍制:教育不公的根源所在 |
二、“二元化”下的教育户籍制:教育不公的制度根源 |
三、“二元化”下的教育配额制:教育不公的现实制度障碍 |
第四节 应试教育下的学制结构模式:导致教育不公的机制困境 |
一、“应试教育”下价值观扭曲的德育机制造成教育不公 |
二、“应试教育”下目的功利的育人机制造成教育不公 |
三、“应试教育”下形式同一的教学机制造成教育不公 |
四、“应试教育”下成绩至上的评价机制造成教育不公 |
五、“应试教育”下功利自私的竞争机制造成教育不公 |
第五节 对教育公平本质的法治化认识不足:教育公平保障缺失之源 |
一、现代社会的法治呈现:四种意识的形成 |
二、教育公平之殇:对“教育公平问题的本质是法治问题”的认识缺失 |
第八章 促进西北地区基础教育公平的对策分析 |
第一节 以“自由观”为原则,建设以人为本的教育 |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公平化教育理念 |
二、以“素质教育”为目标建立全方位人才培养模式 |
第二节 以“平等观”为前提,确保权利与机会平等享有的教育 |
一、树立全民教育理念,保证人人平等享有受教育权 |
二、完善升学和考试政策,保障受教育机会的同等享有 |
第三节 以“起点公正”为基础,确保教育条件的有效共享 |
一、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教育资金的有效供给 |
二、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实现教育供给的均衡发展 |
第四节 以“过程公正”为内核,确保教育实施的实质公平 |
一、推行国家相关制度改革,有效根除教育公平发展束缚 |
二、强化政府教育职能定位,推进教育评价监测制度改革 |
三、优化学校内部教育管理,在素质教育中体现公平理念 |
第五节 以“结果公正”为目标:实现教育质量的有效提高 |
一、通过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机会公平 |
二、加强西北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为保证教育质量提供人力储备 |
三、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多种途径提高西北地区办学质量 |
第六节 以“法治化”为依托,运行公平保障的教育 |
一、在法治化理念下完善教育公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
二、在法治化理念下健全教育公平法律的体系与执行 |
三、在法治化理念下推进公平化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 1.甘肃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问卷调研抽样样本说明 |
附 2.教师视角下的甘肃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问题AHP分析报告 |
附 3.教师视角下的甘肃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问题AHP数据指标 |
附 4.甘肃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问题调研问卷(教师卷) |
附 5.学生视角下的甘肃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问题AHP分析报告 |
附 6.学生视角下的甘肃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问题AHP数据指标 |
附 7.甘肃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问题调研问卷(学生卷)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充足、公平和效率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目的 |
(三)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相关研究 |
(二) 国外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相关研究 |
(三) 已有研究的评述 |
三、研究设计 |
(一) 概念界定 |
(二) 理论基础 |
(三) 研究思路与研究问题 |
(四) 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不足与展望 |
(一) 研究的创新点 |
(二)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第一章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与效率的涵义与关系分析 |
第一节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与效率的概念探讨 |
一、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概念探讨 |
(一) 教育财政充足:源于美国基础教育对教育结果公平的追求 |
(二) 财政充足原则有适用于我国学前教育财政体系的现实必要性和可能性 |
(三) 我国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内涵与外延 |
二、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概念探讨 |
(一) 公平与教育公平的概念探析 |
(二) 教育财政公平:源于美国的公共教育财政公平框架 |
(三) 我国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内涵与外延 |
三、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概念探讨 |
(一) 教育财政效率的本义 |
(二) 学前教育财政效率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
第二节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与效率三者的关系分析 |
一、学前教育财政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
(一) 学前教育财政公平与财政效率不必然呈现二元对立 |
(二) 过分追求公平和效率会造成另一价值的缺损 |
(三) 学前教育领域能实现财政公平与财政效率的有机统一 |
(四) 以公平为先,努力实现二者共同改善 |
二、学前教育财政充足与公平的关系 |
(一) 财政公平状况影响财政充足的真正实现、持续稳定 |
(二) 财政充足状况关系到财政公平的现实意义 |
(三) 财政充足与财政公平并重,二者不可偏废 |
三、学前教育财政效率与充足的关系 |
(一) 财政充足的真正、长期实现依赖技术效率和结构效率的保障 |
(二) 结构效率的实现需要一定水平的投入提供保障 |
(三) 规模效率与财政充足之间存在一定张力 |
(四) 财政充足对财政技术效率的作用,依赖于政府角色与监督问责体系 |
(五) 寻求财政效率与财政充足的最优平衡,以财政充足原则为先 |
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三者关系总结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不同理论视角下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共同价值 |
第一节 儿童权利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 |
一、儿童权利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 |
(一) 学前儿童享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
(二) 学前教育过程中应保障儿童的权利 |
二、基于儿童权利理论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价值取向 |
(一) 以儿童为本,儿童利益最大化 |
(二) 强调充足,保障学前教育权利的落实 |
(三) 突出公平,努力实现学前教育权利人人享有 |
第二节 人力资本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 |
一、人力资本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 |
(一) 学前教育能带来持久和可观的社会经济效益 |
(二) 学前教育是最具有经济效率的人力资本投入项目 |
(三) 面向处境不利群体的学前教育项目能同时实现公平和效率 |
(四) 迟滞性、外溢性和不确定性导致学前教育投入不足 |
二、基于人力资本理论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价值取向 |
(一) 关注充足,提高学前教育的公共投入水平 |
(二) 注重公平,将有限资源优先投向处境不利群体 |
(三) 强调有效,支持和引导学前教育质量提升 |
第三节 公共品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 |
一、公共品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 |
(一) 学前教育是具有异质性的准公共产品 |
(二) 学前教育的“市场失灵”界定公共财政作用的前提 |
(三) 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存在“政府失灵” |
二、基于公共品理论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价值取向 |
(一) 加强财政投入力度,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
(二) 确保财政支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实现普遍惠及与弱势倾斜 |
(三) 协调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提高财政投入的效率 |
第四节 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应然价值体系建构 |
一、将公平作为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基础性价值目标 |
二、将效率作为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补充性价值目标 |
三、将充足作为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发展性价值目标 |
四、将“以儿童为本”作为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纲领性价值目标 |
第五节 学前教育财政政策价值取向的演变 |
一、政策范式理论:政策范式鉴别和范式转移的分析框架 |
二、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范式识别 |
三、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范式转移路径 |
(一) 第一阶段:单位福利范式确立和发展 |
(二) 第二阶段:单位福利范式的式微和市场化范式的兴起 |
(三) 第三阶段:社会投入范式的萌芽 |
四、不同时期政策价值取向在充足、公平和效率维度的表现 |
(一) 第一阶段:财政充足的缺失、公平的扭曲和效率的缺损 |
(二) 第二阶段:财政充足的弱化、不公平的延续、效率的扭曲 |
(三) 第三阶段:充足、公平与效率三者的渐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评价 |
第一节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评价 |
一、财政充足的评价方法与指标选取 |
(一) 研究方法 |
(二) 指标选取和数据来源 |
二、财政充足的实证研究结果 |
(一) 以国家为分析单位的学前教育财政充足评价 |
(二) 以省为分析单位的学前教育财政充足评价 |
(三) 以县为分析单位的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状况评价 |
第二节 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评价 |
一、财政公平的评价方法与指标选取 |
(一) 财政横向公平的评价方法与指标选取 |
(二) 财政纵向公平的评价方法和指标选取 |
(三) 学前教育财政中立的评价方法与指标选取 |
(四) 机会公平的数据来源和变量选择 |
二、财政公平的实证研究结果 |
(一) 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横向公平的现状分析 |
(二) 学前教育财政纵向公平状况 |
(三) 学前教育财政中立状况 |
(四) 学前教育机会公平状况 |
第三节 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评价 |
一、财政效率的评价方法与指标选取 |
(一) 财政技术效率的评价方法与指标 |
(二) 财政结构效率的评价方法与指标 |
二、财政效率的实证研究结果 |
(一)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规模效率与技术效率现状的实证分析 |
(二)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结构效率的实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影响因素研究 |
一、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制约因素的学理分析 |
(一) 内系统:学前教育体系的影响 |
(二) 外系统:政治治理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
(三) 宏系统:价值观、信念的影响 |
二、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制约因素的经验研究 |
(一) 分析的框架 |
(二) 基于31个省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三) 基于A省县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四) 讨论和政策涵义 |
第二节 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影响因素 |
一、学前教育财政公平制约因素的学理分析 |
(一) 财政资源在公办园中分配公平的制约因素 |
(二) 财政资源在公民办园之间公平分配的制约因素 |
(三) 财政资源在城乡之间公平分配的制约因素 |
(四) 宏系统:差序格局下亲疏远近和地位等级的总体性影响 |
二、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影响因素的经验研究 |
(一) 分析框架 |
(二) 基于31个省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三) 基于A省县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四) 政策涵义 |
第三节 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学前教育财政效率制约因素的学理分析 |
(一) 内系统:学前教育体系的影响 |
(二) 外系统:政治治理结构和地区经济人口状况 |
(三) 宏系统:“信任半径”小,公共生活中缺乏诚实、节俭和合作精神 |
二、学前教育财政效率影响因素的经验研究 |
(一) 分析的框架 |
(二) 基于31个省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三) 基于A省县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四) 政策涵义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效率的政策实践 |
第一节 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与效率的国际经验 |
一、世界主要国家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政策实践 |
(一) 进行充分的政治动员,建立最广泛的政策倡导者联盟 |
(二) 确立学前教育法定权利,立法保障学前教育财政预算投入 |
(三) 确立适宜的政府间分担比例,保证事权、支出责任与财力相匹配 |
(四) 建立稳定的生均拨款机制,按需进行公式拨款 |
(五) 拓宽筹资渠道,扩宽学前教育公共经费来源 |
二、世界主要国家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政策实践 |
(一) 提供全面及(免费)的公共学前教育服务 |
(二) 提供弱势优先的公共学前教育项目 |
(三) 强化弱势补偿的拨款机制,考虑弱势地区和群体的需求 |
(四) 为处境不利家庭提供费用减免、资助 |
(五) 适当提高财政支出责任的层级,加强财政统筹 |
三、世界主要国家促进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政策实践 |
(一) 在预算过程当中明确投入的目标 |
(二) 整合重点项目资金,统筹协调部门内和跨部门的资金 |
(三) 优化投入结构,提高财政投入的结构效率 |
(四) 追踪资金流向,加强公共资金监管,防止资金滥用 |
(五) 开展结果导向的绩效问责 |
第二节 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与效率的地方探索 |
一、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地方探索 |
(一) 地方立法明确学前教育性质地位以及政府财政投入职责 |
(二) 提供政治和财政激励,鼓励地方政府加大投入 |
(三)分项目、按比例确定省以下政府间支出责任,确保财权与事权的对等 |
(四) 将学前教育进行预算单列,规定教育经费中学前教育占比 |
(五) 建立稳定增长的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
(六) 拓宽筹资渠道,扩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来源 |
二、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地方探索 |
(一) 提供全面普及的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
(二) 完善弱势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
(三) 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财政扶持力度 |
(四) 推行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农村公共学前教育体系 |
(五) 加强省级统筹,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以缩小省内差异 |
三、促进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地方探索 |
(一) 调整支出结构,提高教师工资待遇 |
(二) 财政资金引导,撬动更多社会投入 |
(三) 实施结果导向的绩效预算管理制度 |
(四) 健全学前教育财务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预算和执行的监督管理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建议 |
第一节 基本立场和核心原则 |
一、基本立场 |
(一) 明确学前财政政策应遵循充足、公平和效率的价值取向 |
(二) 在“以儿童为本”价值的引领下实现三者的改善 |
二、权衡框架:核心原则 |
(一) 遵循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回应儿童发展的诉求 |
(二) 考虑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外部约束条件 |
(三) 承认我国既有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体制的影响 |
(四) 处理好制度变迁的短期和长期的成本收益 |
第二节 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政策建议 |
一、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政策建议 |
(一) 合法性:立法赋权、预算单列、确立底线 |
(二) 意愿:内外部监督结合,政治与经济激励并行 |
(三) 能力:责任适度上移,分地区确立政府间分担比例 |
(四) 技术合理性:成本核算,明确政府分担,按需定标 |
二、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政策建议 |
(一) 普惠性学前教育机会“弱势优先” |
(二) 普惠性学前教育机会“惠及人人” |
(三) 公共财政资源分配“惠及人人”与“弱势补偿” |
三、促进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政策建议 |
(一) 提高人员经费占比到65%以上,保障幼儿园教师有尊严的薪资待遇 |
(二) 确保财政资金配置到位,财政投入由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 |
(三) 加强学前教育预算民主,完善预算管理和监督 |
(四) 建立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绩效评估体系,开展结果导向的绩效问责 |
四、同时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政策措施 |
(一) 加强对学前教育政策的中长期系统规划 |
(二) 采用以生均拨款为基础的公式拨款 |
(三) 明确支出责任,适度提升支出层级 |
(四) 加强财政评价和监督问责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成果 |
后记 |
(8)实践反思与路径探优 ——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缘起 |
(一)学前教育政策研究的“空间”转向 |
(二)学前教育政策实践的内在诉求 |
(三)教育全球化趋势的客观推动 |
(四)个人研究旨趣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关于学前教育政策的研究状况述评 |
(二)关于政策空间的研究状况述评 |
四、研究方法 |
(一)历史文献法 |
(二)纵向比较研究法 |
(三)政策网络分析法 |
(四)访谈法 |
五、可能的创新与局限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存在的局限 |
第一章 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理论解读 |
一、政策空间的概念释义 |
(一)空间的内涵流变 |
(二)政策空间的定义 |
(三)政策空间的特征 |
二、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界定 |
(一)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内涵 |
(二)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分析框架 |
三、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社会空间理论及其研究启示 |
(二)政策社会学及其研究启示 |
(三)后殖民理论及其研究启示 |
第二章 渐进生成:学前教育的边界架构 |
一、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探新 |
(一)学前教育回归政策视域 |
(二)学前教育区位空间的政策化 |
(三)学前教育权责空间的政策化 |
(四)学龄前儿童身心空间的政策化 |
二、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雏形 |
(一)教育体系内部空间关系 |
(二)学前教育区域空间关系 |
(三)社会、市场空间关系 |
(四)全球空间关系 |
三、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规范 |
(一)学前教育社会化运动的总结 |
(二)民办学前教育的政策规范 |
(三)学前教育立法进入政策议题 |
四、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延展 |
(一)学前教育政策体系的不断优化 |
(二)学前教育质量诉求的政策回应 |
(三)学前教育政策公平的重点聚焦 |
第三章 实践表征: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现实之困 |
一、地理区位关系:学前教育政策的秩序失衡 |
(一)区域、城乡学前教育发展非均衡 |
(二)区域内幼儿园布局不均 |
二、政府、社会、市场关系:学前教育政策规范缺位 |
(一)民办幼儿园的配套支持匮乏 |
(二)外资幼儿园的管理缺失 |
(三)政府的学前教育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
三、“情”、“理”关系:学前教育政策的情感缺如 |
(一)科学理性的强势主导 |
(二)情感关怀的黯然离场 |
四、文化关系:学前教育政策的文化困惑 |
(一)本土历史文化的传承缺位 |
(二)区域文化价值的挖掘不足 |
(三)处境不利儿童文化的诠释缺失 |
(四)西方理念和模式的崇拜盛行 |
第四章 型塑反思: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现况归因 |
一、社会发展境遇的变迁 |
(一)教育期待:学前教育社会需求的演变 |
(二)二元区隔:社会结构的历史固弊 |
二、政府学前教育治理方式的变革 |
(一)学前教育治理的价值变迁 |
(二)学前教育治理的制度转向 |
(三)学前教育治理的模式变化 |
三、国际交互影响的加深 |
(一)西方新自由主义的介入 |
(二)多元文化主义的启迪 |
(三)本土文化的自信式微 |
第五章 路径探优: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脱困理路 |
一、确证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价值基础 |
(一)儿童发展——学前教育政策的核心价值 |
(二)社会正义——学前教育政策的目标价值 |
二、慎思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国际环境 |
(一)把握学前教育政策全球转移的动因 |
(二)警惕“多元文化主义”的现实冲击 |
(三)挖掘学前教育发展的本土文化根基 |
三、深化“基于证据”的学前教育政策研究 |
(一)正视学术研究的政策意义 |
(二)认识和挖掘教育政策研究的“依据” |
(三)建立和完善“基于证据”的学前教育政策研究路径 |
四、贯行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的实践之维 |
(一)政策配置: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界分 |
(二)政策支持:学前教育政策的社会公平倾向 |
(三)政策张力: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弹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9)基于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的可持续变革研究 ——以中国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改革试点(2010-2015)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一) 选题经过:对识别一个真问题的警醒和追求 |
(二) 选题反思:是否为一个真问题及研究的可行性 |
二、研究问题及研究目标 |
(一) 研究问题及研究目标的总体思考 |
(二) 研究问题和研究目标的具体呈现 |
三、研究意义及研究创新 |
(一) 研究意义 |
(二) 研究创新 |
四、研究综述 |
(一) 有关终身教育的国内外研究综述 |
(二) 有关变革理论的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 研究综述小结 |
五、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思路 |
第一章 可持续变革研究面临的基本问题 |
一、可持续变革研究的问题阐释 |
(一) “变革我们的世界”和“如何变革我们的世界” |
(二) 变革规律及“可持续变革”的思考框架 |
二、可持续变革研究面临的基本问题 |
(一) 研究的起点和目标方向问题 |
(二) 研究的基本概念问题 |
三、本研究基本问题的尝试性解释框架 |
(一) 关于起点和方向问题的解释框架 |
(二) 关于基本概念问题的解释框架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及可持续变革研究框架建构 |
一、探索人类社会复杂系统奥秘的工具:CAS |
(一) 复杂适应系统理论(CAS)阐释 |
(二) 复杂适应系统理论(CAS)的适切性 |
二、基于复杂适应系统(CAS)的变革机制初探 |
(一) 变革机制的宏观视域:人类社会复杂适应系统分析 |
(二) 变革机制的中观探察:变革真相与理想道路寻求 |
(三) 变革机制的深层探源:理想变革的适应性内模型及其含义 |
三、复杂适应系统(CAS)变革机制下研究框架建构 |
(一) 本文案例: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改革界定 |
(二) 研究空间:逻辑与实证之间的往返穿梭 |
(三) 研究框架:多视角分析框架的组合尝试 |
第三章 以中国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改革试点为案例的研究设计 |
一、案例意义:独具解剖和研究价值的典型实例 |
(一) 大力推进的时代价值 |
(二) 走出困境的研究价值 |
二、案例的研究目标及分析单位 |
(一) 研究目标 |
(二) 拟解决的问题及分析单位 |
三、案例的观察框架 |
(一) 确保足够视域度的双维度观察思路 |
(二) 变革的行动维度:启动—实施—成果 |
(三) 变革的目标维度:理想目标—政策目标—实践目标 |
(四) 双维度组合的案例观察框架构成 |
四、案例的数据收集与数据分析 |
(一) 数据收集:全面完整可靠多来源 |
(二) 数据分析:数据因子—数据单元—数据链—数据库 |
(三) 数据库建构 |
五、信效度及伦理问题 |
(一) 信效度 |
(二) 伦理遵循 |
第四章 社会惯常视角的案例研究结果呈现 |
一、试点启动:目标和规模 |
(一) 理想目标——国家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的再推进 |
(二) 政策目标——新世纪中国迈向终身教育的规划纲要及实施 |
(三) 实践目标学校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 |
(四) 一场空前规模的教育改革 |
二、试点实施:项目背景及行动策略 |
(一) 学习型城市建设项目 |
(二) 开放大学建设项目 |
三、试点结果:成效及制度化情况 |
(一) 学习型城市建设——向世界亮出一张靓丽的名片 |
(二) 开放大学建设——新历史起点上升起的一颗新星 |
(三) 不能不提的部分特别的改革者队伍 |
(四) 制度化成果——标志性文件及机构变化 |
第五章 局内人视角的案例评估与反思 |
一、经验启示:愈是基础性改变,愈能解决整体性问题 |
(一) 试点案例改革成功推进的主要经验 |
(二) 打散重组战略转型带来的革命性变化 |
(三) 试点案例战略转型经验的重要启示 |
二、教训反观:愈是局部上的困境,愈在折射着全局性后果 |
(一) 试点过程遇到的问题及困境 |
(二) 问题困境所致的阻滞性变革难题 |
(三) 试点案例问题及困境的深刻警示 |
三、试点结果的评估与反思:终身教育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
(一) 挤在方格子里的变革图景 |
(二) 试点结果并非为全局性问题的答案 |
(三) 冷静审视局部性改革成效 |
第六章 研究者视角案例改革路径的探察与审思 |
一、研究者视角试点案例改革模式的探寻 |
(一) 试点运行的改革系统环境 |
(二) 试点运行的改革内生空间 |
(三) 试点改革模式的形成及影响过程评估 |
二、试点改革路径的审视与反思:与解决终身教育问题南辕北辙 |
(一) 并非为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改革的适切路线 |
(二) 单一维持型模式的方向错误与不可持续性 |
三、中国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改革试点案例的理论启迪 |
(一) 对一项好的改革之关键要素的理论启示 |
(二) 案例研究结果与理论假设的模型匹配 |
第七章 可持续变革理论构建及终身教育建设改革路径重构 |
一、可持续变革理论的系统构建 |
(一) 名称来历及本研究的新定义 |
(二) 理论构建的前提及关键所在 |
(三) 可持续变革理论体系的整体构成 |
(四) 可持续变革的理论属性及优越性 |
二、范型:可持续变革理论下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改革路径重构 |
(一) 五要件内涵与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目标的识别与建构 |
(二) 可持续变革等级量表与终身教育体系构建路径选择 |
(三) 三层任务操作框架与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改革的方案设计 |
结论 |
一、研究回望 |
二、研究结果及主要贡献 |
(一) 变革理论的系统探索 |
(二) 方法论的新尝试 |
三、研究局限及研究展望 |
(一) 研究局限 |
(二) 研究展望 |
四、中国教育改革及试点案例的对策与建议 |
(一) 对教育改革进行系统诊断和修复 |
(二) 终身教育体系构建重新审视再出发 |
附: 可持续变革视域下的中国教育改革生态诊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中国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改革试点研究访谈提纲 |
附录2: 关键人物访谈信息一览表(局内人与局外人) |
附录3: 中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进展情况调查问卷(一) |
附录4: 中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进展情况调查问卷(二) |
附录5: 关键文件一览 |
附录6: 读博期间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 |
致谢 |
(10)国际化大都市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政策与措施研究 ——基于伦敦和上海的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缘起 |
1.1.1 为什么关注国际化大都市问题? |
1.1.1.1 国际化大都市在全球经济文化发展中扮演着领袖角色 |
1.1.1.2 国际化大都市发展过程充满复杂的社会阶层区隔与矛盾 |
1.1.1.3 国际化大都市公共服务和城市治理必须回应弱势阶层平等的利益诉求 |
1.1.2 为什么关注国际化大都市中弱势学生群体的教育问题? |
1.1.2.1 弱势学生群体的教育资源分配对大都市教育服务与治理提出挑战 |
1.1.2.2 国际化大都市需扩大教育服务与治理范畴以促进弱势学生群体教育公平 |
1.1.2.3 伦敦和上海的比较研究有助于探索促进大都市教育公平的有效措施 |
1.2 研究设计 |
1.2.1 研究假设 |
1.2.1.1 研究假设 |
1.2.1.2 研究问题 |
1.2.2 研究方法 |
1.2.2.1 比较历史分析法 |
1.2.2.2 访谈法 |
1.2.3 研究路线 |
1.3 研究意义 |
1.3.1 学术价值 |
1.3.2 应用价值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 |
1.4.2 不足 |
第2章 核心概念及文献述评 |
2.1 弱势学生群体 |
2.1.1 弱势与弱势群体 |
2.1.1.1 社会分层的多种方式 |
2.1.1.2 社会分层中的弱势群体 |
2.1.2 弱势学生群体与教育公平 |
2.1.2.1 谁是弱势学生群体 |
2.1.2.2 弱势学生群体、社会分层与教育公平 |
2.2 都市教育 |
2.2.1 都市教育及其空间下弱势学生群体教育需求 |
2.2.1.1 中外都市教育研究的不同倾向 |
2.2.1.2 中外都市弱势群体教育研究的时空错位 |
2.2.2 伦敦与上海两大都市教育相关研究 |
2.2.2.1 关于伦敦教育的研究梳理 |
2.2.2.2 关于上海教育的研究述评 |
第3章 布迪厄的资本理论溯源及应用 |
3.1 布迪厄资本理论的核心概念 |
3.1.1 布迪厄的经历及其理论发展 |
3.1.2 布迪厄资本理论的核心概念 |
3.1.2.1 场域(Field) |
3.1.2.2 惯习(Habitus) |
3.1.2.3 资本(Capital) |
3.2 布迪厄资本理论与弱势学生群体教育研究 |
3.2.1 布迪厄资本理论在弱势学生群体教育研究中的应用 |
3.2.2 布迪厄资本理论在本研究中的应用方式 |
3.2.2.1 布迪厄资本理论用于教育政策分析的设计依据 |
3.2.2.2 本研究对布迪厄资本理论技术化的原理和路径 |
第4章 伦敦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政策与措施 |
4.1 英国国家层面支持弱势学生群体的相关政策与措施 |
4.1.1 英国支持弱势学生群体的相关政策 |
4.1.1.1 新工党上台前对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关注 |
4.1.1.2 新工党上台后对弱势学生群体范围的延展 |
4.1.1.3 苏格兰对弱势学生群体的一些特殊教育支持政策 |
4.1.2 英国支持弱势学生群体的主要措施 |
4.1.2.1 教育行动区 |
4.1.2.2 城市卓越计划 |
4.1.2.3 免费学校午餐 |
4.1.2.4 教育津贴 |
4.1.2.5 健康成长项目 |
4.1.2.6 免费学校交通 |
4.2 伦敦城市层面支持弱势学生群体的相关政策与措施 |
4.2.1 伦敦支持弱势学生群体的相关政策 |
4.2.1.1 内伦敦教育局(ILEA)期间的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政策 |
4.2.1.2 大伦敦政府(GLA)成立后的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政策 |
4.2.2 伦敦支持弱势学生群体的典型措施 |
4.2.2.1 伦敦的“城市卓越计划” |
4.2.2.2 “伦敦挑战”行动 |
4.2.2.3 免费学校午餐在伦敦的实施 |
4.2.2.4 教育津贴在伦敦的实施 |
4.2.2.5 “夺取金牌”行动 |
4.3 伦敦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的资本补偿特征 |
4.3.1 英国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政策的资本补偿特征 |
4.3.2 伦敦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政策的资本补偿特征 |
第5章 上海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政策与措施 |
5.1 中国国家层面支持弱势学生群体的相关政策与措施 |
5.1.1 中国支持弱势学生群体的相关政策 |
5.1.1.1 2002年前对特殊学生群体的关注 |
5.1.1.2 2002年对弱势学生群体范围的延展 |
5.1.2 中国支持弱势学生群体的主要措施 |
5.1.2.1 财政上:减免学费,转移支付,提供助学奖学资助 |
5.1.2.2 环境上:校舍改造、建设标准化 |
5.1.2.3 区域间:加强教育对口支援 |
5.1.2.4 城乡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5.2 上海城市支持弱势学生群体的相关政策与行动 |
5.2.1 上海支持弱势学生群体的相关政策 |
5.2.1.1 2000年以前上海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政策 |
5.2.1.2 2000年以后上海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政策 |
5.2.2 上海支持弱势学生群体的典型措施 |
5.2.2.1 中小学标准建设工程 |
5.2.2.2 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行动 |
5.2.2.3 “委托管理”项目 |
5.2.2.4 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革试点 |
5.2.2.5 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 |
5.3 上海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的资本补偿特征 |
5.3.1 中国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政策的资本补偿特征 |
5.3.2 上海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政策的资本补偿特征 |
第6章 伦敦和上海中小学弱势学生群体资本补偿的教育实践 |
6.1 伦敦中小学弱势学生群体资本补偿的教育实践 |
6.1.1 伦敦校长们眼中的弱势学生群体 |
6.1.2 伦敦校长们对弱势学生群体形成原因的探索 |
6.1.3 伦敦中小学针对弱势学生群体的教育实践 |
6.1.3.1 依托中央政府的经济补偿 |
6.1.3.2 应对多种族多阶层的文化补偿 |
6.1.3.3 对接社区和外部机构的社会补偿 |
6.2 上海中小学弱势学生群体资本补偿的教育实践 |
6.2.1 上海校长们眼中的弱势学生群体 |
6.2.2 上海校长们对弱势学生群体形成原因的探索 |
6.2.3 上海中小学针对弱势学生群体的教育实践 |
6.2.3.1 依靠区县政府投入的经济补偿 |
6.2.3.2 弥合家庭背景差异的文化补偿 |
6.2.3.3 受限于户籍制度影响的社会补偿 |
6.3 伦敦和上海中小学对弱势学生群体资本补偿实践的比较 |
6.3.1 基于经济资本补偿实践的比较 |
6.3.2 基于文化资本补偿实践的比较 |
6.3.3 基于社会资本补偿实践的比较 |
第7章 比较与思考:国际化大都市弱势学生群体的教育补偿及治理 |
7.1 教育棱镜:伦敦和上海弱势学生群体资本补偿诉求的表达 |
7.2 三种资本:伦敦和上海弱势学生群体教育的补偿映射 |
7.3 教育场域的资本补偿:国际化大都市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治理模式的设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访谈知情同意书 |
附录 B 中小学校长访谈提纲 |
附录 C 政府教育官员/专家访谈提纲 |
附录 D 访谈对象 |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从“入世”承诺审视我国民办教育立法(论文参考文献)
- [1]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发展研究[D]. 刘亮亮. 河北大学, 2020(08)
- [2]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D]. 于晨. 天津大学, 2019(01)
-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制度研究[D]. 智耀徵. 山西大学, 2019(01)
- [4]中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D]. 袁媛. 武汉大学, 2019(04)
- [5]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研究[D]. 薛卫洋. 厦门大学, 2018(06)
- [6]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及其实践对策研究 ——以我国西北地区基础教育为例[D]. 草珺. 兰州大学, 2017(03)
- [7]充足、公平和效率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研究[D]. 刘颖. 南京师范大学, 2017(12)
- [8]实践反思与路径探优 ——学前教育政策空间研究[D]. 曹雁飞. 东北师范大学, 2017(06)
- [9]基于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的可持续变革研究 ——以中国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改革试点(2010-2015)为例[D]. 徐莉. 华中师范大学, 2017(12)
- [10]国际化大都市弱势学生群体教育支持政策与措施研究 ——基于伦敦和上海的比较[D]. 郭婧. 上海师范大学, 20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