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也论电话号码上的权利(论文文献综述)
赵婷[1](2021)在《个案管理在城市空巢老人情感支持服务中的应用 ——以西昌市河东社区Z某为例》文中指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加之我国经济改革成果进一步惠及全民,城市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在物质保障方面有了很大起色,但政府为老年群体提供的养老保障仍以经济支持为主,难以全面解决空巢老人群体在社会生活中面临的情感支持不足问题,空巢老人情感支持的缺失已经成为老年社会工作领域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以个案工作的方法来呈现空巢老人情感支持服务的社会工作模式之一----个案管理。比之传统的个案工作,个案管理以存在多层面需求的个体为服务对象、更加注重资源的链接与整合,实务过程中强调多方面专业资源的介入,以合作的方式为个体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因此在空巢老人情感支持服务中行之有效。本次实务依托生态系统理论和社会支持网络理论,借助专业的个案管理方法为媒介,以西昌市河东社区的空巢老人为研究对象,选择了其中一位较为典型的空巢老人Z某为服务对象。整个实务过程的开展是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为基础,进而了解其在寻求情感支持方面存在着家庭、亲友、邻里、社区提供的情感支持不足等困难,厘清了其目前拥有的正式支持资源和非正式支持资源状况,以此协同案主挖掘、整合优势资源,助其摆脱目前的情感支持不足困境,提高案主精神层面的满足感,最终目的在于提高案主自身利用身边优势资源的能力。本文一定程度上总结出了个案管理介入城市空巢老人情感支持缺失问题的优缺点,以期在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中有所助益和贡献。
邱波[2](2020)在《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纠纷的裁判思路》文中指出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产业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较2018年底增长2598万。(1)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难免有一些虚拟财产,不论是支付宝的余额、微博的短文又或者是微信朋友圈中的风景照。然而,许多人或许还没有意识到,要是有一天突然离世,这些虚拟财产该怎么办。2019年9月《法制日报》连续多天以大篇幅版面讨论了一个严肃的话题:"如果突然离世,微信、支付宝等虚拟财产该如何处
罗铁松[3](2019)在《交通警察绩效考核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私家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城市道路交通形势越来越严峻。交通民警担负着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以及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职责,工作繁重,危险程度高。由于交通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与人民群众接触密切,因而发生摩擦的几率也非常大,加之自媒体时代很多人不负责任的在网上传播断章取义的视频信息,对交通警察的形象造成了很负面的影响,同时也极大影响了广大交通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以往的交通民警队伍管理,存在着形式粗放、长官意志强的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广大交通民警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因此,对交通警察进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考核,对于提高交通民警的工作责任心,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同时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绩效考核理论的研究,分析了各类考核理论的优缺点,在充分考虑交通警察职业特殊性的基础上,建立了符合交通警察特点的绩效考核体系。旨在改变以往考核中存在的不公开透明、没有明确的量化考核依据、考核流程不确定以及人为因素过多的状况。在考核指标中,加入了民警工作量统计、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客观因素,尽可能降低无依据的人为考核。论文从系统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的实现等环节,介绍了系统的研发过程。本系统的使用,较好的解决了民警的绩效考核问题,使得每一个群众不满意的案件都可以溯源,一方面有助于改善民警自身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民警受到不公正的评价时还民警以清白。同时,通过系统提供的对民警的绩效排名及时掌握各部门民警思想动态,评估警队状态,科学提出队伍管理意见和建议,有效解决影响民警工作效率和制约公安队伍科学管理水平的瓶颈问题。
李宇辉[4](2019)在《社交媒体对选举政治的影响 ——以2008—2016年三届美国大选为例》文中指出基于互联网发展的社交媒体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伴随着数字技术的突破,社交媒体不仅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巨大影响,并且逐渐摆脱单一的社交功能,在政治领域中也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社交媒体不仅是政党选举中的一种宣传工具,还改变了候选人的竞选方式,深刻的影响着公民的政治参与、政治沟通、政治民主与政治平等。2008年,巴拉克·奥巴马成功地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政治沟通、政治动员和资金筹集,建立数据库,最终凭借着巨大的优势取得竞选的胜利。2012年,巴拉克·奥巴马加大对社交媒体的投入,凭借对社交数据的分析和使用获得连胜。2016年,特朗普竞选团队充分利用大数据尤其是社交数据对选民进行精准定位,再配合上对社交媒体的娴熟操作,最终特朗普成功的取得竞选的胜利,他甚至被称为“Twitter”总统。可见,2008—2016年三届美国大选的过程也是社交媒体、大数据在政治领域的运用不断成熟的过程。在数字时代的竞选活动中,社交媒体不仅成为民主党和共和党制定选民方案和政策宣传的有效平台,而且改变了传统政治沟通、政治参与方式,深刻的改变了美国政治。但是其产生的影响是好是坏,值得我们深思。本研究在梳理互联网驱动下西方政党选举与社交媒体之间关系的演变轨迹的基础上,以2008-2016年三届美国大选为例进行深入剖析,探究西方政党选举中,运用社交媒体的手段和措施,考察社交媒体对政党选举政治的影响以及对如何处理政党与大数据之间的关系有所启示。研究表明社交媒体在选举政治中的运用,具有塑造政党、候选人政治形象,降低宣传成本;推动参与民主的发展,拓展小党政治空间;依托社交媒体开展政治沟通、增强在野党的监督性功能等优势。然而社交媒体运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劣势,如大党照旧,数字分化是现实分化的印照;选民被当作可测量的“数据化”个体;社交媒体削弱政党选举性功能;信息在社交媒体上的轻松共享,也使得媒体的监督功能弱化,社交媒体也越来越成为政治家的喉舌。
卫国华[5](2019)在《侦查体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侦查机关的职能是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然而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犯罪逐渐呈现新的态势,使得案件侦查难度加大,我国现行侦查体制在面临新的犯罪态势时其局限性已逐渐开始暴露,外在表现为对案件的侦破工作呈现疲软乏力。在我国当前深化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侦查体制改革作为其中一个环节,也面临着改革的内在动力与外在需求。本文拟从深化改革的大背景及新时期犯罪的新态势作为出发点,通过梳理我国侦查体制的历史发展,分析现行侦查体制存在的问题,对各地改革实践进行调研,借鉴域外相关制度成熟的改革经验,结合多学科的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分析我国侦查体制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为完善我国侦查体制改革提供建议及进路。文章主要按照以下结构展开:第一章为导论,主要从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进行研究和阐述,分析国内外关于侦查体制的研究现状,并对本文的研究方法进行描述,国内对侦查体制改革的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是以我国不同时期社会形态下进行的改革为主要依据,而国外对侦查体制或警察管理体制的研究成果则较少。第二章为我国侦查体制的历史沿革,从我国侦查体制的历史发展脉络进行梳理,将我国侦查体制的发展历程分为初步构建期、巩固发展期、改革探索期,并对不同时期我国侦查机关内部诸如侦查机构、侦查人员专业化发展、侦查队伍培养机制等进行描述,并对历史上我国侦查机关尝试的改革如责任区刑警队的建立及侦审一体化改革等措施进行评析,分析其利弊,以期对后续侦查体制改革提供经验。第三章为侦查体制现状及改革实证评析,对我国现行侦查体制进行描述,并分析现行侦查体制在当前社会背景下犯罪所呈现的不同形态造成的影响,使得其逐渐无法适应当前的犯罪形势。基于此,各地侦查机关尝试对现行侦查体制进行改革,通过对各地改革实践进行调研,总结改革过程中的利弊得失,分析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尚未突破的难点,对后文改革的构思形成指导。第四章为域外侦查体制比较考察,对域外包括英国、美国、日本的侦查体制或警察制度进行分析,通过研究美国侦查体制概况及英国侦查体制发展概况及动向,日本警察管理体制发展的历史节点及事权划分,形成对我国侦查体制改革的启示与借鉴。台湾作为我国领土的一部分,然而其侦查体制与大陆侦查体制隔绝多年,缺乏交流与沟通,各自走上了不同的体制道路,因此通过分析日据时期及1945年至今的侦查体制以期对我国侦查体制改革提供建议。第五章为侦查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是对作为研究工具的理论基础进行概述与厘清,包括整体性治理理论、组织结构变革理论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针对的是组织结构宏观层面的治理机制,组织结构变革理论针对的是侦查机关内部的机构进行整合从而促进其效率,人力资源管理理论针对的是警力资源的职业管理及职业规划,从人本角度出发,促进警察职业化的发展。第六章为侦查体制改革的完善进路,分析我国侦查体制改革的目标及原则,遵循渐进性、系统性、本土化及统筹协调等原则,通过改革实现深化侦查体制改革、提升打击犯罪效能、优化侦查资源配置的目标,对侦查体制改革的思路进行整体把控,进而从顶层设计、运行机制及主要措施等方面对我国侦查体制改革的路径进行完善。
赵幸[6](2019)在《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侵权责任研究》文中认为电话号码标注公司将号码标注信息展示在其平台上,有利于被叫人及时知悉主叫人的身份,迅速识别恶意骚扰、电话营销等来电,对社会公众的信息财产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保护功能是不言而喻的。目前市场上具有号码标注功能的软件平台公司很多,但是对电话号码作出标注是否具有合法正当性,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进行标注,在遭到错误标注后该如何救济等问题,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也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被标注人电话号码遭到错误标注导致权益受损时,由于纠正程序复杂、维权成本较高,受害人常常要自担不利后果。从案例事实出发,整理分析此类案件存在的焦点问题,尝试从侵权法角度寻找救济途径。除前言外,文章正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先从有关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的三个典型案例着手,在对案件进行介绍分析后,指出此类案例争议焦点所在,提出问题:对电话号码作出错误标注信息的标注主体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在满足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情况下,侵权责任如何承担。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十分普遍,已经对社会产生了广泛的负面影响,但是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予以规制,也缺乏相应的行业规范,在造成被标注人权益受损时,无法提供有效救济,因此亟需从侵权法上寻找解决路径。第二部分,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的基础理论。首先对电话号码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提出电话号码具有双重属性,既能体现人格权益又具有经济价值。明确对电话号码作出正确的标注信息,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与用户自身权益的保护,具有合法正当性。其次,对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的概念进行界定,指出错误标注电话号码具有手段多样、传播范围广泛、多造成双重损害后果等特点。最后,对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进行一一梳理,为下文展开论述作铺垫。第三部分,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的侵权责任认定。首先由于被标注人的劣势地位,适用过错推定归责原则更能体现公平公正理念。然后以四要件为基础,分析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中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在进行过错认定时,号码信息标注公司在主动标注时应当具有合理注意义务与信息审查义务,接到申诉时应当及时暂停标注,否则要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号码信息标注用户若故意错误标注,其行为具有强烈可归责性。关于被标注人权益受损的后果,根据前文案例分别从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三方面展开论述。涉及名誉侵权时,构成要件不应拘泥于损害事实,以第三人是否知悉该毁损性标注信息作为认定社会评价降低的标准。在名誉权、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三者存在交叉时,若构成名誉、隐私侵权,则依据该具体人格权的保护规则进行。反之,则将《民法总则》第111条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定作为补充条款。最后介绍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造成损害时的侵权免责事由,在受害人同意、标注信息来源于权威渠道、不可抗力、强相关性的情况下,错误信息标注者可免责。第四部分,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的侵权责任承担。首先,分析侵权责任的主体以及责任承担形态。号码信息标注公司在其平台上自主标注时要承担单独责任。在号码信息标注用户故意对电话号码做出错误标注时,信息标注用户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对其侵权行为负责。由于网络用户匿名性的特点,信息标注公司应当对被标注人维权提供协助。在无法查找通过该平台作出标注的用户时,允许受害人向该标注公司主张损害赔偿。其次,号码信息标注公司就损害扩大的部分承担责任,包括未及时暂停标注以及申诉被拒绝两种情形。最后,对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进行简单梳理,进一步细化两种特殊形式,即通过号码信息标注公司的平台进行纠错,损害赔偿应当区分人格利益与财产利益。第五部分,对典型案例的回应。依据文章整体思路,对案例裁判中存在的问题作出简单回应。案例一中,原告可以从个人信息遭到不法利用、不当传播方面对其个人信息权益进行保护。但是被告可以在作出标注时该企业尚未注销或工商部门的相关信息尚未变更为由免责。案例三中,原告对信息标注主体认识错误,应当以作出标注信息的电话邦公司为被告,以个人信息权益受损为由提起诉讼,从而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王蕾[7](2018)在《我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引发社会普遍赞誉和广泛共鸣。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由此诞生。该制度的运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难”问题,本文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的解读、理论基础进行阐述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该制度的运行现状,本文以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为研究方法,在深入剖析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的基础上,将我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与德国债务人名册制度、韩国债务不履行者名簿制度以及美国、日本相关失信惩戒制度进行比较分析,进而提出优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联动、注重保护隐私、普及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信用法律法规等建议。希冀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有所裨益。本文第一章主要介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的概念和理论基础,揭示出该制度是在为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而形成和确立,其理论基础主要包括“执行公开理论”、“诚实信用原则”和“征信理论”;本文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的立法现状和司法现状,通过对制度运行的总体情况进行实证分析,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存在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疏于保护被执行人权利、司法保障不足、执行人员不足、资源浪费、经费紧张等问题,并对上述问题的原因分别进行了剖析;本文第三章通过对德国债务人名册制度、韩国债务不履行者名簿制度以及美国、日本相关失信惩戒制度进行考察后认为:其一,德国债务人名册制度以及韩国债务不履行者名簿制度都以其是否有履行能力为标准将被执行人区分为两类,从而对其适用不同执行措施;其二,德国债务人名册制度和韩国债务不履行者名簿制度都较为重视对被执行人基本权益的保障;其三,美国、日本都以完整、成熟的信用体系为基础来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三点值得我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借鉴。第四章为结语,希望以此文抛砖引玉,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的研究和规范尽上绵薄之力。
陈江华[8](2014)在《三网融合产业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三网融合问题研究一直是经济学、法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研究热点。目前,中国以广电业和电信(互联网)业部分业务双向进入为特征的融合试点工作推进速度缓慢,甚至有学者因监管体制障碍对融合的前景持悲观的态度。从国外三网融合的实践经验和中国三网融合试点中监管体制困境看,监管法律制度的应然性研究,以及设计出现实可行性的监管制度具有急迫性。目前,学界从经济学规模经济和竞争的角度研究三网融合的重要性和融合的模式的论着比较多,而从法学角度系统研究三网融合监管法律制度论着鲜见。作者从经济法视野研究中国三网融合进程中存在的监管法律问题,通过借鉴国外三网融合的经验,重构三网融合的监管理论和制度。界定三网融合概念为三网融合监督的法律制度研究奠定基石。三网融合的概念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与三网融合相关的信息、传输、传媒、电信、电讯、通信等概念在中国学术界和实务界中使用混乱,增加了给其统一定义的难度。三网融合实质是数字技术和传输技术发展引起电信网、互联网和广电网之间的产业融合。三网融合产业的自然垄断性、外部性和公共性特征说明产业监管的必要性,自然垄断理论和可竞争理论等产业监管理论提供了监管正当性的理论证据。国外三网融合经验启示,三网融合取得成功首先要制定融合的相关法律和建立融合监管机构,融合过程在法律控制下运行,融合完成后对其监管要求会更高。中国尚处在社会和经济转轨时期,各种利益和矛盾交织在一起,三网融合需更应在监管法律控制下进行。现阶段三网融合选择业务融合模式是较优选择。网络融合不断深入对现有的监管法律理念和具体制度都提出了挑战。三网融合产业监管的法律理念需要更新,监管法律应以社会为本位,正确处理监管过程中的公正、公平和效益关系。产业监管的目的很多,就中国三网融合监管来说,主要集中在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和三网融合产业市场的有效竞争。产业监管的法哲学基础体现在市场自由和秩序关系的基础上,具体制度设计表现为自由与控制的平衡。监管的合法性理论为中国三网融合监管合法性提供理论依据。宪法是产业监管法律的渊源和监管权力行使的根本依据。产业监管权必须要有相应机构来行使,监管机构的设立模式和监管权力的分配构成了监管法律体系。监管权在全球的兴起和权力配置嬗变,从实然角度证实监管的必要性和权力配置的科学性。中国三网融合产业监管机构的演进和现有监管机构的职权配置的现状,说明其权力配置分散和职权划分不清等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三网融合的进程。发达国家在产业融合法律中明确规定监管机构的职权,并建立形式各异的统一监管机构模式,统一性和独立性是监管机构的共同特征。中国监管机构重构时要考虑产权构成、市场结构、党政分开与竞争监管机构关系等因素。还应坚持网络和内容分开监管网络和内容,成立两个独立机构分别监管三网融合产业的内容和网络,并成立一个常设的综合性机构协同两个独立监管机构。监管机构的监管界限就是市场失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监管机构权力范围随着市场发展而改变。三网融合产业在完全自然垄断的情况下则不存在竞争,产业市场化是竞争的基础,市场竞争才是产业监管的土壤。针对三网融合相关产业现有的市场准入制度合理性分析,提出重构中国的三网融合产业的市场准入制度。产业监管重点由经济性监管向社会性监管过渡。网络监管以经济性监管为主,其监管重点由价格监管、互联互通、质量监管等,转变为稀缺资源配置、普遍服务等。网络内容监管以社会监管为主。三网融合后,信息量暴增,互联网和传统的广播电视内容安全、消费者利益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等问题要求加强社会监管。中国对三网融合产业应实行网络和内容分立监管模式。广电的有线电视网络或其他的电子信息网络归于统一的网络监管部门监管。网络内容监管应由一个内容监管部门统一监管。如何行使好监管权,这会涉及到监管的手段和监管的程序。现有三网融合产业的监管手段存在一些不能适应融合市场发展需要的地方,应适时改变监管手段。监管权行使除使用传统的行政手段外,还要创新新的手段。法律程序不仅有工具价值还有自身的价值。监管权是公权力,现代社会的监管采取概况授权的方式,这就要求权力应严格按照程序使用。监管者由于有国家授权作保障,并享有立法权、许可权、处罚权等重要权力,使其在多数情况下相对被监管者(即使是实力雄厚的)处于优势地位,而且监管者天生就有权力扩张的倾向,监管机构总在力图使其拥有准入和许可权的种类和数量。那么一个问题被提出:谁来监督监管者?如何限制监管者的权力?首先要限制监管职能,一个监管者不能拥有多个监管职能;其次要有程序控制;再次要求人们参与监管活动与透明度;最后司法审查,保证监管者人人可追责。
王红霞[9](2013)在《号权初论——通讯社交利益的形成脉络与设权逻辑》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科技发展不断拓展人类活动的自由空间,引发新利益的出现进而生成为一种新权利。通讯社交利益是通讯号码纠纷指向的第三维,指在通讯网络系统中,主体拓展、维系或变更通讯网络中的社会交往关系,而为主体带来的满足或价值。通讯社交利益具有独特性、独立性和易损性,需要设权保护。号权是通讯社交利益的权利表达。号权是一类新兴人格权,其提出亦丰富了宪法人格权的保护范围。号权与通信权、姓名权相似或相关却不相同或相隶属,与隐私权联系密切却不重叠或交叉。由此应重新梳理通讯号码上的权利谱系,并协调其间的权利冲突。我国应在人格权法、电信法等立法中纳入号权并完善相关制度。
王甜甜[10](2013)在《基于Zigbee的家庭环境无线远程监测系统的设计》文中认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家居环境的不断改善,人们对于家居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安防措施在实际应用中不仅功能单调,布线麻烦,误报率高,并且不能实现实时监控,远程报警,延误了最佳的动作时间。因此,一套可靠的家庭安防系统已经成为了人们提高家庭安全保障的必需品。本文在深入研究国内外家庭安防系统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设计了一种基于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Zigbee、GSM和嵌入式Web服务器的家庭无线远程监测系统,实现了对家庭特定位置的温度、气体浓度以及震动等环境指标的监测,能将异常信息实时保存到数据库中并能够实现声光报警,还可以通过短信将报警信息发送到指定的电话号码上,同时用户还可以通过web浏览器对监测系统进行远程信息访问及设置。通过多种信息传播途径,实现了家庭环境的全方位监测,从而为家庭人身及财产的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本文设计的无线远程监测系统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监测系统控制中心,环境数据采集节点,GSM报警模块以及嵌入式Web服务器。其中监测系统控制中心采用三星公司的S3C2440进行核心数据处理,采用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与Qt/E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控制中心UI设计及功能;环境数据采集节点采用以cc2430为核心的zigbee模块,以无线方式进行节点之间的通信,而后通过串口把监测信息上传给控制中心;GSM报警模块采用西门子的TC35通信模块,把家庭环境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以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告知给系统控制者,从而使因意外造成的损失减到最小;为了适应当前广泛普及的网络环境,监测系统内还建有web服务器,若控制中心成功接入互联网,用户就可以通过web浏览器远程访问监测系统,查看当前环境状态以及详细报警信息,修改系统参数等。本文完成了整个监测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设计,并进行了调试,证实了该设计方案的实用性和稳定性。得益于系统的模块化设计,整个系统具有很好的通用性和可扩展性,拥有较为广阔的应用前景。
二、也论电话号码上的权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也论电话号码上的权利(论文提纲范文)
(1)个案管理在城市空巢老人情感支持服务中的应用 ——以西昌市河东社区Z某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缘由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关于空巢老人的相关研究 |
(二)关于空巢老人情感支持的研究 |
(三)社会工作领域中个案管理的相关研究 |
(四)文献简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概念界定 |
(一)空巢老人 |
(二)情感支持 |
(三)情感支持服务 |
(四)个案管理 |
六、理论基础 |
(一)社会支持网络理论 |
(二)生态系统理论 |
七、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创新点 |
第一章 案主情感支持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一、案主基本情况 |
(一)身体状况 |
(二)心理状况 |
(三)经济状况 |
(四)家庭状况 |
二、Z个案情感支持现状分析 |
(一)家庭层面:情感支持薄弱 |
(二)亲友层面:情感支持缺乏 |
(三)邻里层面:情感支持不足 |
(四)社区层面:情感支持服务有待加强 |
三、影响Z个案情感支持的因素分析 |
(一)个人层面 |
(二)家庭层面 |
(三)亲友、邻里层面 |
(四)社区层面 |
四、个案管理介入空巢老人情感支持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一)必要性 |
(二)可行性 |
第二章 案主需求评估与情感支持服务的个案管理方案 |
一、接案与建立专业关系 |
二、案主需求评估 |
(一)渴望获得亲人的关爱与陪伴 |
(二)渴望获得邻里的关爱与关注 |
(三)保健康复的需要 |
(四)自我实现的需要 |
三、个案管理服务方案 |
(一)服务目标 |
(二)服务策略 |
(三)社工角色 |
(四)社工行动 |
第三章 情感支持服务的个案管理方案的实施过程 |
一、链接非正式支持资源 |
(一)链接亲属资源 |
(二)链接邻里资源 |
(三)链接志愿者资源 |
二、链接正式支持资源 |
(一)链接社区资源 |
(二)链接社会组织资源 |
(三)链接单位资源 |
三、克服案主内在障碍 |
(一)生理疾病治疗 |
(二)调整自我认知 |
四、资源整合与运用阶段 |
(一)协助案主整合资源 |
(二)协助案主运用资源 |
第四章 服务评估与结案 |
一、服务评估 |
(一)获得亲人关爱与陪伴方面 |
(二)获得邻里关爱与关注方面 |
(三)保健康复方面 |
(四)自我实现方面 |
(五)案主满意度调查 |
二、结案 |
(一)结案时的情绪处理 |
(二)服务过程回顾 |
(三)巩固案主的改变 |
(四)跟进服务计划 |
研究结论与反思 |
一、研究结论 |
(一)情感支持在空巢老人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
(二)个案管理在增强空巢老人情感支持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
二、反思 |
(一)实务反思 |
(二)个案管理在空巢老人情感支持方面主要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UCLA量表 |
附录二 领悟社会支持量表 |
致谢 |
(2)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纠纷的裁判思路(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网络虚拟财产及其权利客体之司法认定 |
(一)网络虚拟财产与现实世界紧密相连 |
(二)网络虚拟财产是法律意义上的财产 |
(三)网络虚拟财产本质是物 |
三、网络虚拟财产继承之裁判思路 |
(一)由逝者近亲属保护逝者隐私利益的合理性 |
(二)网络虚拟财产具有可继承性 |
(三)网络虚拟财产继承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司法协调 |
四、余论 |
(3)交通警察绩效考核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课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论文结构 |
第2章 考核理论研究与分析 |
2.1 OKR目标管理体系 |
2.2 KPI考核法 |
2.3 排序考核法 |
2.4 360 度考核法 |
2.5 平衡记分卡法 |
2.6 交通警察考核模型 |
第3章 系统需求分析 |
3.1 功能需求分析 |
3.1.1 民警功能需求 |
3.1.2 管理员功能需求 |
3.1.3 领导功能需求 |
3.1.4 单位功能需求 |
3.2 性能需求分析 |
3.2.1 空间性需求 |
3.2.2 集成性需求 |
3.2.3 拓展性需求 |
3.3 安全需求分析 |
3.3.1 访问控制需求 |
3.3.2 身份识别需求 |
第4章 系统设计 |
4.1 系统设计思想 |
4.2 系统架构设计 |
4.3 系统数据库结构 |
4.3.1 表的建立 |
4.3.2 表结构说明 |
4.3.3 用户档案的建立和删除 |
4.4 用户角色设计 |
4.5 系统网络拓扑图 |
4.6 系统数据交互图 |
第5章 系统的实现 |
5.1 多角色用户访问控制实现 |
5.1.1 民警界面功能 |
5.1.2 管理员界面功能 |
5.1.3 领导界面功能 |
5.2 回访对象的选择 |
5.3 短信回访信息发送 |
5.4 回访反馈的接收 |
5.5 系统数据统计 |
5.6 数据可视化对比 |
5.7 系统交互功能的实现 |
第6章 总结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社交媒体对选举政治的影响 ——以2008—2016年三届美国大选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概念与文献综述 |
一、相关概念 |
二、研究文献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 |
一、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第一章 社交媒体介入选举政治的历史进程 |
第一节 前互联网时期的选举政治 |
第二节 Web1.0时期的选举政治(1992—2006) |
第三节 Web2.0时期的选举政治(2008—至今) |
第二章 社交媒体的初步阶段:2008 年美国大选 |
第一节 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概况 |
第二节 候选人的社交媒体策略 |
一、2008 年选民的在线政治 |
二、竞选候选人对社交媒体的使用 |
三、竞选双方的筹款和花费 |
第三节 奥巴马在竞选中取胜的秘诀 |
一、充分利用社交媒体进行参与式动员 |
二、Web1.0和Web2.0的完美结合 |
第三章 社交媒体数据初露头角:2012年美国大选 |
第一节 2012年美国总统大选概貌 |
一、2012年选举结果 |
二、有竞争力的候选人 |
第二节 候选人的社交媒体策略对比 |
一、竞选双方的社交媒体平台 |
二、竞选双方对社交媒体的运用 |
三、候选人双方的筹款与花费 |
第三节 2012年奥巴马的获胜秘诀 |
一、社交网站仍然是政党竞选的中心枢纽 |
二、利用数字技术与选民沟通 |
第四章 社交媒体+大数据:2016年美国大选 |
第一节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概况 |
一、选举结果 |
二、候选人数字团队 |
第二节 社交媒体使用策略 |
一、社交媒体形式的多样化 |
二、Twitter和Facebook占主导地位 |
三、筹款与花费 |
第三节 特朗普获胜的社交砝码 |
一、利用社交媒体加强政治参与 |
二、利用社交数据赢得竞选胜利 |
第五章 社交媒体运用的优势和劣势 |
第一节 政党运用社交媒体带来的优势 |
一、社交媒体拓展了小党的政治空间 |
二、开展更直接的政治沟通 |
三、增强在野党的监督性功能 |
四、社交媒体促进政治参与 |
第二节 社交媒体运用中的劣势 |
一、选举不平等进一步强化 |
二、选民被当作可测量的“数据化”个体 |
三、社交媒体削弱政党选举性功能 |
四、社交媒体的其他负面政治力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侦查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起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方法 |
1.5 论文框架及创新之处 |
1.5.1 论文框架 |
1.5.2 创新之处 |
2 我国侦查体制的历史沿革 |
2.1 侦查体制的初步构建期(1949-1978) |
2.1.1 侦查职能部门的初设 |
2.1.2 专业侦查机构的形成 |
2.1.3 侦查制度和方针的雏形 |
2.2 侦查体制的巩固发展期(1979-1996) |
2.2.1 侦查主体的专业化发展 |
2.2.2 侦查运行机制的逐步完善 |
2.2.3 侦查队伍培养机制的逐渐成熟 |
2.3 侦查体制的改革探索期(1997-2018) |
2.3.1 责任区刑警队的建立 |
2.3.2 侦审一体化改革 |
2.4 小结 |
3 侦查体制现状及改革实证分析 |
3.1 现行侦查体制概况及评析 |
3.1.1 侦查部门急速膨胀 |
3.1.2 侦查行为易受干扰 |
3.1.3 侦查部门无法充分协作 |
3.1.4 管理层级增多导致警力资源浪费 |
3.2 部分地区侦查改革实践 |
3.2.1 HH市:“三级一体”警务改革 |
3.2.2 SS市:合成作战机制改革 |
3.2.3 XX市某区和PP县:管理三级架构式改革 |
3.3 各地改革实践评析 |
3.3.1 存在错误认知 |
3.3.2 事权划分不明 |
3.3.3 缺乏整体联动 |
3.3.4 难点尚未突破 |
3.3.5 配套措施缺位 |
3.4 小结 |
4 域外侦查体制比较考察 |
4.1 英美侦查体制评析及启示 |
4.1.1 英国侦查体制发展动向 |
4.1.2 美国侦查体制发展概况 |
4.1.3 英美侦查体制的启示 |
4.2 日本侦查体制的发展及特点 |
4.2.1 日本警察管理体制的历史节点 |
4.2.2 日本警察的事权划分 |
4.2.3 日本侦查体制的启示 |
4.3 我国台湾侦查体制的发展及评析 |
4.3.1 日据时期台湾侦查体制的特点 |
4.3.2 1945年至今的台湾侦查体制 |
4.3.3 我国台湾地区侦查体制评析 |
4.4 小结 |
5 侦查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 |
5.1 整体性治理理论 |
5.1.1 整体性治理的内涵框架 |
5.1.2 整体性治理的整合进路 |
5.1.3 整体性治理理论与侦查体制改革 |
5.2 组织结构变革理论 |
5.2.1 组织结构变革的动力与阻力 |
5.2.2 决定组织结构变革的因素 |
5.2.3 组织理论关于结构变革研究的演进脉络 |
5.2.4 组织结构变革理论与侦查体制改革 |
5.3 人力资源管理理论 |
5.3.1 人力资源管理的内涵框架 |
5.3.2 侦查人力资源的战略管理 |
5.3.3 侦查人员的职业发展管理 |
5.3.4 侦查人力资源与侦查体制改革 |
5.4 小结 |
6 侦查体制改革的完善进路 |
6.1 侦查体制改革的目标 |
6.1.1 深化侦查体制改革 |
6.1.2 提升打击犯罪效能 |
6.1.3 优化侦查资源配置 |
6.2 侦查体制改革的原则 |
6.2.1 渐进性原则 |
6.2.2 系统性原则 |
6.2.3 本土化原则 |
6.2.4 统筹协调原则 |
6.3 侦查体制改革的具体思路 |
6.3.1 优化改革顶层设计 |
6.3.2 完善侦查工作机制 |
6.3.3 深化现有改革措施 |
6.4 小结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6)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侵权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典型案例分析 |
(二)案例引出的问题 |
(三)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
二、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的基础理论 |
(一)电话号码的法律属性分析 |
(二)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的概念界定 |
(三)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的法律关系分析 |
三、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侵权责任认定 |
(一)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的归责原则 |
(二)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侵权责任构成 |
(三)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侵权免责事由 |
四、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侵权责任承担 |
(一)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的侵权责任主体与责任形态 |
(二)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
五、代结语——对典型案例的回应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我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概述 |
第一节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的概念 |
第二节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的作用 |
第三节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执行公开理论 |
二、诚实信用原则 |
三、征信理论 |
第二章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的现状考量 |
第一节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的立法现状 |
第二节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的司法现状 |
一、广西地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的司法现状 |
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在X区法院实施情况 |
第三节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疏漏 |
二、疏于保护被执行人权利 |
三、司法保障不足 |
第三章 域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惩戒制度的启示 |
第一节 德国债务人名册制度 |
一、法律依据 |
二、主要内容 |
三、德国债务人名册制度与我国制度的不同之处 |
第二节 韩国债务不履行者名簿制度 |
一、法律依据 |
二、主要内容 |
三、韩国债务人不履行者名簿制度与我国制度的不同之处 |
第三节 美国——完整的信用管理法律体系 |
一、美国信用管理体系简介 |
二、对美国信用管理体系的评价 |
第四节 比利时----完善的征信管理体系 |
一、比利时征信管理体系简介 |
二、对比利时信用管理体系的评价 |
第五节 日本——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 |
一、日本征信管理体系简介 |
二、对日本信用管理体系的评价 |
第四章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信息公开共享平台 |
一、完善“点对点”执行财产网络查控系统 |
第二节 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 |
一、加强政府部门间的联动 |
二、加强司法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 |
第三节 重视保护被执行人权利 |
一、完善信用法律法规 |
第四节 信用信息全面公开 |
一、普及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
二、发展信用机构以及评级市场 |
三、健全信用信息公开制度 |
第五节 加强信用文化建设 |
一、加强信用文化基础建设 |
二、奖励守信者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三网融合产业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二、选题研究状况 |
(一) 国内研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文献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三网融合与产业监管法律回应 |
一、三网融合产业边界消融 |
(一) 数字技术发展引发媒介的融合 |
(二) 三网融合产业跨界经营兴起 |
(三) 三网融合实质和方向 |
二、三网融合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
(一) 网络型产业内在属性使然 |
(二) 促进和规范三网融合进程 |
(三) 通讯传媒产业仍需法律监管 |
三、三网融合对监管法律的挑战 |
(一) 三网融合模式选择 |
(二) 三网融合对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及互联网监管的挑战 |
第二章 三网融合产业法律监管理论分析 |
一、三网融合产业法律监管理念 |
(一) 产业监管与法律理念 |
(二) 现有监管法律理念局限性 |
(三) 三网融合需要更新产业监管理念 |
二、产业法律监管目的 |
(一)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二) 以融合促进市场有效竞争 |
三、产业监管宪法依据 |
第三章 三网融合产业市场准入制度 |
一、网络型基础产业市场化改革 |
(一) 网络型产业引入竞争机制 |
(二) 电信业市场化 |
(三) 广播电视业市场化改革 |
(四) 三网融合对企业规模和市场结构的影响 |
二、中国现有三网融合产业市场准入制度 |
(一) 电信业市场准入制度 |
(二) 广播电视业市场准入制度 |
(三) 互联网业市场准入制度 |
(四) 融合性市场准入困境 |
三、国外三网融合市场准入制度及发展趋势 |
(一) 国外主要国家市场准入制度 |
(二) 发展趋势 |
四、三网融合市场准入制度调整 |
(一) 产权结构与市场结构 |
(二) 对称进入与非对称进入 |
(三) 外商和民营投资限制制度完善 |
第四章 三网融合产业监管机构 |
一、三网融合监管机构设计与选择:国际比较 |
(一) 美国通信传播监管机构 |
(二) 欧盟英法德三国通信传播监管机构 |
(三) 国外监管机构融合的经验和启示 |
二、中国三网产业监管机构的检视 |
(一) 电信业监管机构 |
(二) 广播电视业监管机构 |
(三) 互联网业监管机构 |
(四) 现有三网产业监管机构的评价 |
三、重构中国三网融合监管机构 |
(一)、融合监管机构设立原则 |
(二) 监管机构与竞争机构权限的界定 |
(三) 监管机构与其他监管机构职权的协调 |
(四) 监管机构具体模式的构想 |
第五章 三网融合网络与内容监管制度 |
一、三网融合产业监管的嬗变 |
(一) 产业监管的边界 |
(二) 由经济性监管向社会性监管发展 |
二、以经济性监管为主的网络监管 |
(一) 互联互通 |
(二) 普遍服务 |
(三) 稀缺资源监管 |
(四) 价格监管 |
三、以社会性监管为核心的内容监管 |
(一) 表达自由与限制 |
(二) 中外内容监管比较 |
(三) 网络融合对网络安全和内容新挑战 |
(四) 中国内容监管制度完善 |
四、网络监管与内容监管的协调 |
第六章 监管的手段和程序 |
一、传统监管手段:检讨与革新 |
(一) 传统监管手段检讨 |
(二) 监管手段的创新 |
二、三网融合产业政府监管的程序 |
(一) 政府监管程序的原则 |
(二) 监管程序的制度及完善 |
第七章 对三网融合监管者的监督 |
一、再监管是对政府监管失灵回应 |
(一) 监管失灵的表现和原因 |
(二) 对监管者的监督 |
二、对监管者监督的实践 |
(一) 国外对监管者监督的实践 |
(二) 对三网融合产业监管权监督的中国语境 |
三、对中国三网融合产业监管权监督机制的完善 |
(一) 确立监管权监督原则 |
(二) 完善对监管权监管立法 |
(三) 确立监管过程中的责任追究制度 |
(四) 确立对三网融合监管权的司法审查制度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9)号权初论——通讯社交利益的形成脉络与设权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一、号码的第三维价值:来自对司法实践的考察 |
(一)手机号码纠纷案的比较与总结 |
(二)号码使用价值的传统二维及其超越 |
二、号权的利益基础:通讯社交利益的形成与展开 |
(一)通讯社交利益的发轫 |
(二)通讯社交利益的设权诉求 |
三、号权的定性与定位:新兴的独立人格权 |
(一)号权的定性:新兴的具体人格权 |
(二)号权的独特性:号权与相似权利之辨 |
1.号权与通信权、姓名权的辨析 |
2.号权与信息隐私权的辨析 |
四、号权的体系协调:以其与通讯号码上的权利的关系为中心 |
(一)通讯号码上的权利体系 |
(二)号权与通讯号码上的权利的冲突及其调和 |
五、结语 |
(10)基于Zigbee的家庭环境无线远程监测系统的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情况 |
1.2.1 国内安防系统的发展情况 |
1.2.2 国外安防系统的发展情况 |
1.3 课题的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
第二章 嵌入式系统和GSM概述 |
2.1 嵌入式系统概述 |
2.1.1 嵌入式系统的概念 |
2.1.2 嵌入式系统的特点 |
2.2 嵌入式微处理ARM |
2.3 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 |
2.4 GSM网络简介 |
2.4.1 GSM简介 |
2.4.2 GSM的网络结构 |
2.4.3 GSM的主要特点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智能监测系统硬件设计 |
3.1 主控模块—ARM主控板 |
3.1.1 主控板整体设计原理 |
3.1.2 电源电路设计 |
3.1.3 串口接口电路设计 |
3.1.4 USB接口电路设计 |
3.1.5 Nor/Nand Flash选择电路 |
3.1.6 以太网接口电路设计 |
3.1.7 JTAG接口电路设计 |
3.2 Zigbee无线收发模块 |
3.2.1 Zigbee技术的特点和应用 |
3.2.2 芯片的选择 |
3.2.3 Zigbee无线收发模块的设计原理 |
3.3 数据采集模块—传感器 |
3.3.1 温度传感器 |
3.3.2 红外传感器 |
3.3.3 烟雾传感器 |
3.3.4 振动传感器 |
3.4 GSM报警模块 |
3.4.1 GSM模块芯片的选择 |
3.4.2 GSM模块的设计原理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本地监测系统的软件实现 |
4.1 嵌入式平台的搭建 |
4.1.1 嵌入式交叉编译环境 |
4.1.2 Linux内核移植 |
4.1.3 文件系统的制作 |
4.2 Qt界面软件设计与功能实现 |
4.2.1 Qt概述 |
4.2.2 Qt界面设计 |
4.2.2.1 开机界面 |
4.2.2.2 Home主页面设计 |
4.2.2.3 Uart页面设计 |
4.2.2.4 GSM界面设计 |
4.2.2.5 Camera界面设计 |
4.3 SQLite数据库在智能监测系统中的应用 |
4.3.1 SQLite与监测系统之间的交互示意图 |
4.3.2 SQLite在监测系统中的源码 |
4.3.2.1 SQLite在主界面中的使用 |
4.3.2.2 SQLite在系统设置界面中的使用 |
4.3.2.3 SQLite在报警信息查看界面中的使用 |
4.4 zigbee模块的软件实现 |
4.4.1 zigbee主节点的软件实现 |
4.4.2 zigbee从节点1的软件实现 |
4.5 GSM报警的软件实现 |
4.5.1 GSM模块发信原理 |
4.5.2 GSM模块调试 |
4.5.2.1 PDU模式测试 |
4.5.2.2 TEXT模式测试 |
4.5.3 GSM功能实现程序设计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智能监测系统的远程监测软件实现 |
5.1 构建嵌入式Web服务器 |
5.1.1 嵌入式Web服务器 |
5.1.2 Boa服务器工作流程 |
5.1.3 Boa服务器的移植及CGI程序测试 |
5.2 静态HTML网页的制作 |
5.3 CGI交互程序设计 |
5.3.1 用户登录界面 |
5.3.2 主页面软件实现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6.1 总结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也论电话号码上的权利(论文参考文献)
- [1]个案管理在城市空巢老人情感支持服务中的应用 ——以西昌市河东社区Z某为例[D]. 赵婷. 西北师范大学, 2021
- [2]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纠纷的裁判思路[J]. 邱波. 人民司法, 2020(04)
- [3]交通警察绩效考核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 罗铁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9(05)
- [4]社交媒体对选举政治的影响 ——以2008—2016年三届美国大选为例[D]. 李宇辉. 深圳大学, 2019(12)
- [5]侦查体制改革研究[D]. 卫国华.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9(09)
- [6]电话号码被错误标注侵权责任研究[D]. 赵幸. 西南大学, 2019(12)
- [7]我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研究[D]. 王蕾. 广西民族大学, 2018(01)
- [8]三网融合产业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陈江华. 安徽大学, 2014(08)
- [9]号权初论——通讯社交利益的形成脉络与设权逻辑[J]. 王红霞. 法商研究, 2013(05)
- [10]基于Zigbee的家庭环境无线远程监测系统的设计[D]. 王甜甜. 石家庄铁道大学, 2013(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