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重复发生能按规定的程序 重复吗
2023-01-11阅读(512)
问:经常重复发生能按已规定的程序
- 答: 程序化决策是指经常重复发生,能按原已规定的程序、处理方法和标准进行的决策。确定性决策是指可供选择的方案中只有一种自然状态时的决策。
非程序化决策,是指对管理中新颖的问题所作的决策。这种决策没有常规可循,虽然可以参照过去类似情况的做法,但需要按新的情况重新研究,进行决策。它多属于战略决策和一些新的战术决策,这种决策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决策者政治、经济、技术的才智和经验。
常规性决策也称规范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解决的一般性或例行性的决策问题。这类问题以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形式重复出现,其产生的背景、特点及内部与外部的有关因素已全部或基本上被决策者所掌握,决策者仅仅依靠长期处理此类问题的经验,即可较好地完成此类决策。这类决策通常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决策者依法照章办事即可。
问:经常重复发生能按已规定的程序
- 答:经常重复发生能按已规定的程序,处理方法和标准进行的简单化决策,属于程序化决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问:经常重复发生能按已规定的程序
- 答:按照决策所给出的条件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确定型决策, 风险型决策, 不确定型决策。
决策,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根据客观的可能性,在占有一定信息和经验的基础上,借助一定的工具、技巧和方法,对影响目标实现的诸因素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选优后,对未来行动作出决定。决策是人们在政治、经济、技术和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是管理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活动。
决策分类:
1、按决策范围分为战略决策、战术决策和业务决策(三者相辅相成,构成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地位不同,特点不同)。
战略:指直接关系到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涉及组织全局的长远性的、方向性的决策。风险大。一般需要长时间才可看出决策结果,所需解决问题复杂,环境变动较大,并不过分依赖数学模式和技术,定性定量并重,对决策者的洞察力和判断力要求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