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纲”≠“担任”或“承担”(论文文献综述)
洪艳蓉[1](2021)在《基础设施REITs的法律解构与风险规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基础设施REITs采用"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结构运作。这种以"破除障碍"为导向的设计,可能面临经济政策、金融监管和商业逻辑如何在各主体权责中重新平衡的挑战。未来应以"集约高效"导向取代"破除障碍"导向,推进REITs法律结构改革和专门立法。应围绕公募基金管理人的中心地位,完备其管理基础设施项目的职责内容与手段保障,构建法律监督之外的市场化约束机制;在法律制度层面上,回归REITs的金融工具本质并紧扣基础设施对象属性,探索专门立法之路。
孟亮亮[2](2021)在《至远而至近:两岸电影交流研究(1987-2020)》文中研究指明
宋晓娟[3](2021)在《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文中指出社区是居民基于中意而结成的共同体。就私人生活而言,居民可能以个体或家庭的形式存在,但受房屋产权、物理位置、身份地位等因素影响,居民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被纳入社区组织。同一社区空间内的组织之间共享社区环境与服务对象,甚至还可能存在成员重叠。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组织之间、社区组织相互之间彼此依赖,休戚与共。生物学领域将不同种属按某种厉害关系生活在一起叫做共生,社会学领域也逐渐做出了相似的现象解释,而社区则成为了最常见的共生关系发生域,有鉴于此,本文采用共生理论来透视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重心几经调整。但到本世纪之初,城市社区问题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且管得着但不愿管的现象仍很普遍。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独具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应运而生。就社会管理传统下的网格化管理(2004-2012)而言,其主体、资源和运行方式均源自于政府,因此从主质参量来看,其与政府管理方式同质,是后者向社区的进一步下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改革。作为社会的微观构体,城市社区的实践有了新的发展,在网格化管理强化的同时开始注重治理主体的培育,实践创新的单位则以区、街道为主。以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的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及提名成果中的城市社区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分析得出,这三年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重点依次是:减负增效、三社联动和政社互动。从共生理论视角来看,城市社区的实践由同质延伸转向了异质化发展。研究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关键变量发现,社区有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这些主体在通过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产生互动,互动中的物质信息交流以单向为主,互动的结果是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的提升。变量数据表明,这一时期城市社区的共生行为模式属于偏利共生。实践步入近几年(2016至今)后,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单位由区、街道转向了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与社区治理要素又都取得了新的发展。从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来看,自2016年到新冠疫情暴发前,中国城市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延续着常态化发展,核心在于对以往实践的进一步深化和对已有问题的探索性解决;新冠疫情暴发后,网格化管理承接了社区疫情防控的重要使命,实践方式做了一些应急性调整与“补漏”式改进。就社区治理要素的发展而言,以民政部在2018年选出的101个优秀社区工作法(已对最新进展做了补充)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研究发现,城市社区以协商共治为整体目标导向,形成了多主体参与、资源整合共享的治理格局,发展出了多样化的治理实践方式。从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核心变量来看,城市社区生成了丰富的治理主体,这些主体发起了多样化的共治活动,活动中的物质信息呈多方多向流动,最终导向了驻区组织的非同步化发展,由此可见,此阶段的城市社区共生行为模式属于非对称性互惠共生。在中国城市社区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问题”似乎始终未曾远离。每一次新实践在解决旧问题的同时也会伴随着新问题的产生,而新问题又成为了实践再次创新的动力。目前,非对称互惠共生的城市社区实践面临诸多问题,对称互惠共生是其进化方向。从非对称互惠共生到对称互惠共生的发展需要实现共生单元、共生界面与共生条件的多重转变,对称互惠共生的理想固然美好,但这一转变过程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基于当下的城市社区实践现状,结合实践所面临的问题,中国城市社区要想完成这一转变,首先需要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的充分发展与深度融合。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衷是强化政府对内部层级部门间网络的管理能力。城市社区治理要素发展的实质是社区内公私合作程度的提升与基层党政部门对公私合作网络管理能力的提高。在学者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和威廉·D.埃格斯的语境下,公私合作程度与网络管理能力是理解网络化治理的两个维度。对比理论植根的实践来看,中国城市社区与美国社会的发展规律有异曲同工之处。有鉴于此,本文提出网络化治理是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双维度发展的最终指向,是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共生理论认为,动力与阻力是影响共生关系进化的两个重要因素,要想推动共生关系发展必须提升动力,消解阻力。网络化治理是城市社区实现对称互惠共生理想状态的技术工具,形塑网络化治理的动力同时也是推动主体增容(共生单元)、强化组织互动(共生界面)、加速物质信息流动(共生条件)之力;阻力则主要是由社区组织的互动方式(共生界面)与组织性质(共生单元)决定的。研究发现,动力因素主要有三个:党政领导力、利益驱动力和科技支撑力。这些动力并非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共同发挥作用的。单一治理网络可以由多种动力来形成,但通常只有一种动力在发挥主导作用。综合比较前面所有的样本社区及笔者所调研的其他社区,笔者发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城建社区的动力因素最为全面,且已初步推进了网络化治理建设。以城建社区为例,本文从实践层面剖析了这些动力因素导向网络化治理的运作过程。此外,本文以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向心力”中的最高施力方(基层党组织)领导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离心力”为例,剖析了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内在张力。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与阻力明晰之后,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寻强化动力、消解阻力之方法。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价值理念是影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共生(共生除可以是一种主体间形态外,还可以是组织行为的先导,即价值)是人类社会的原价值,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是以社区非对称性互惠共生行为模式为基点的,所以前者的实施路径也是后者的发展路径,换言之,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和共生条件三个共生行为模式的核心要素(“成果配置”是共生关系最终呈现出的结果)也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实施路径的基本面向。有鉴于此,本文从共生价值体系(价值理念)、治理组织建设(共生单元)、治理行动选择(共生界面)和科学技术支撑(共生条件)四个方面探寻了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施路径。
刘彦[4](2021)在《稳正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优化研究》文中指出私募股权投资是推动新经济的重要因素,也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特征,伴随着以三去一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推动下,企业为了增强竞争力、实现更快速的发展,对于股权融资的需求持续加深。从助力改革的积极角度看,私募股权投资与国家的深化改革在战略上可谓是非常契合,私募股权投资在契合这一时代需求的背景下,已逐渐的成为了我国金融资本市场上一股重要力量。然而,在互联网时代大背景下,加之国内外经济形势风云多变,影响产业发展的各种因素也越来越多、叠加影响越发复杂,私募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日趋加大,投资退出困难、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情况更是高频发生。如何识别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管理问题,如何优化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管理体系,正在成为投资界与理论界讨论的热点话题。本文在归纳并整理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及研究进展的基础上,以稳正资产管理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展开具体研究。通过梳理稳正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相关情况,并对其风险管理的现状进行深入探析,发现了其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如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薄弱、缺乏有深度的风险识别工作标准、风险评估与决策缺乏量化工具等。针对稳正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管理隐患,本人以相关理论及研究成果为指导,运用所学习到的科学理论及方法,通过设定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的优化目标、优化原则,并提出了稳正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的优化方案,具体包括如何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及业务流程,如何健全风险识别工作标准,尝试引入并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及投资估值模型等措施。相信通过实行前述优化方案,对于稳正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业务,能够更好的起到主动管理风险,加强投资风险防范的作用,对于提升稳正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识别及风险评估、决策能力有重大实践价值。同时,本人还提出如能推行事业合伙人计划、建立负奖金激励制度等举措,将为稳正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优化方案的实施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
肖瑛[5](2020)在《从“家”出发:重释韦伯的文明比较研究》文中认为普遍主义比理性主义更适合韦伯对现代资本主义的界定。作为普遍主义的对立面的特殊主义的宿主是作为自然状态的"家",如何理解和处理"家",影响一种文明的性格和同现代资本主义的距离。韦伯的文明比较,是以比较历史社会学作为方法,一方面基于欧洲经验搭建具有普遍历史意义的分析框架,另一方面以"家"为切入点进入作为历史个体的具体文明,由此既把握历史个体的实质性格,又使文明比较成为可能。"家"在历史个体中所凸显的面向、发挥的文明建构效果因历史条件之差异而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在古犹太教中,"家"在公共领域中的地位虽然逐渐消隐,但无论在誓约军事同盟时期还是俘囚期后"犹太人"从"政治团体演变为宗教团体",按内外有别的"家"逻辑来区分自己与他人的思维始终未曾退去,决定了犹太人的贱民民族性格。在印度教中,"家"的逻辑以世袭性的宗族卡里斯马在职业分工中发挥作用,充实雅利安人入侵南亚次大陆时建立的依人种差异划分等级的阶序制度,形塑出牢不可破的种姓制,将职业、伦理都锁定在种姓边界之中。在儒教文明中,"家"独占文明建构和维护的总体性地位,从经济、政治到信仰、法律和伦理都依其逻辑而运行。总之,一种文明只要将"家"保留在其公共领域的核心地带,其经济生活就必然被内外有别、亲疏远近的特殊主义而非普遍主义伦理支配。
江爱华[6](2020)在《从传统到现代 ——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剧目建设研究(1953-2019)》文中认为安徽省黄梅戏剧院的前身是安徽省黄梅戏剧团,于1953年建立,1987年3月剧团正式更名为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剧院的建立是戏曲艺术体制现代化的目标和结果,其剧目建设承接着黄梅戏剧种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发展脉络,关乎黄梅戏剧种的盛衰。本文在前辈时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安徽省黄梅戏剧院为个案,结合相关戏曲政策,对其成立66年以来创作排演的近460出剧目进行系统地梳理和研究,考察剧目创作与剧种发展的相互关系,并以此为主线来结构整篇博士论文的框架。安徽省黄梅戏剧院近七十年的剧目创作按其成就而言大致可分为两个时期,建团伊始至千禧年为第一阶段,千禧年至2019年为第二阶段。按题材可分为四大类型,即黄梅戏传统剧的改编,移植剧目的创作,新编、改编历史剧的创作,现代戏创作。第一阶段的建团初期,黄梅戏传统剧的改编催生了经典的诞生,促使黄梅戏一度振兴,黄梅戏生、旦两行表演取得长足的发展,建立了一支艺术人才队伍,黄梅戏新皖剧的地位得以确立。八十年代初至本世纪末,历史剧和现代戏的创作催生了黄梅戏新经典剧目的诞生,黄梅戏出现了二度振兴,黄梅戏生、旦两行的表演继续发展。比之传统剧的改编,历史剧和现代戏的创排出现了新的变化,即剧化和雅化倾向。剧目创作与剧种发展良性互动,互相促进,相互成就。黄梅戏剧种以开放的姿态积极与新媒体技术结合,黄梅戏电影、黄梅戏电视剧风靡一时,戏曲艺术人才代际更迭,群星闪耀,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在同侪中处于领军位置,可谓辉煌。进入两千年以后,第二阶段安徽省黄梅戏剧院的剧目创作整体态势趋向滞后和单一,三度振兴的呼声雷声大雨点小,始终没有推出代表性剧目作品,黄梅戏的舞台表演艺术没有更上层楼,艺术人才队伍青黄不接,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因此失去领跑资格和行业老大的位置,同一时期安庆市和湖北省的黄梅戏院团佳作频出、人才济济,与安徽省黄梅戏剧院三驾马车齐驾并驱、平分秋色。虽然失去领军地位,但第二阶段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创作排演了二十多部新编剧目,为新世纪剧目建设提供了多元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使得黄梅戏的高峰艺术作品成为可能、值得期待,三度振兴成为可能。考察安徽省黄梅戏剧院近七十年的剧目创作,取得瞩目成就的同时,也依旧存在着诸多问题,有些问题甚至成为剧目创作的顽疾,三度振兴的道路依旧道阻且跻。
劳润华[7](2020)在《竞争性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监督模式的择善与重构》文中指出我国公司法确立了监事会作为法人治理的监督机关,但同时独立董事制度也在以国有上市公司为主的国有公司中有着不同程度的实践,法人治理的监督权存在着竞合的乱局,不利于实施有效的监督,是以监事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着“一二之争”。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商业类竞争性国有公司中,选择哪一种模式作为担纲性的监督模式,并如何重构保证其监督效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论文的论述基于法律秩序理论的“国家—社会”二元分析框架,辅之以法地理学的视角区分了大陆法律秩序和海洋法律秩序两个不同的法律秩序表达,两种不同的监督模式分属两种不同的法律秩序表达,是论文的底层逻辑。独立董事制度的正当性可从法律秩序的历史叙事来考察。中世纪欧洲大陆的政治空间与社会空间的不重合结构孕育了体现海洋秩序特性的商业城市,商业城市中的商人秩序在公司制中实现了它的复兴,并传承了其“集体决议”的原则,这一原则的贯彻是英美法系公司制无需单独设立监督机构的原因。独立董事制度生效的本质是通过“集体决议”原则的下沉来弥补股东意思自治效能的不足。而国有公司的法律秩序构建符合“精英判断”和“科层化”的大陆法律秩序模式,独立董事制度并没有其依存的秩序土壤。德国监事会制度的发展与其大陆秩序面向下监督权的“国家派出”模式和公司治理的“领袖原则”有着内在联系,大陆法律秩序的中心化特征使监事制度获得了其存在的正当性。在我国国有企业中,监事会制度比之独董制度更应作为具有担纲意义的监督模式。与普通公司法监事制度相比,我国国企外派监事会制度的“官治属性”使其更具优势,在制度变革中不应彻底消亡,值得扬弃。竞争性国有公司运营的核心目标不应该是保值增值,而是增强国家的产业竞争力,这需要解放董事会的商业冒险精神,监事会因此需要承担更多的监督责任。基于党组织职能与监事会职能存在结构性耦合关系,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可以融入监事制度当中,以构建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权”与“监督权”二元对立的模式。鉴于监事会派出机制的退出,亟需出台《国有股权监事管理暂行办法》构建监事权责体系。此外论文还建议:在监事会制度的重构中应提高专职监事的比例,注重青年监事队伍的培养,更多的引入科研人员;可以设立监事助理的职位提高监事会的信息获取能力;党组织“党管干部”原则可以改造成监事会董事提名权与董事失格制度;党组“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权可以改造成监事会重大事项封驳权。而独立董事制度在国资监管格局转变后,在监事制度的协同下或可能获得新的生命力。
刘帅兵[8](2019)在《民国时期武术教育的历史诠释》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语境中,武术教育如何主动发力助推“教育强国”进程,是新时代所需思考的问题。事实上,民国时期的武术教育,作为一项社会文化活动,其开展与国家建设相关。政权为寻求强国之路,由“病夫”引发诸多议题,成为各种社会力量为政权献策的切入点。社会精英群体的出现立即成为政权主动寻求合作的社会力量。在国家主动建立各种制度和各种社会力量自觉参与下,民国时期武术教育在国家建设中发挥出一定的成效。这些成效可以说是当代武术教育助推“教育强国”的基石。“历史虽过去,而非真过去”,历史只有在不断被重写中才能实现过去与现在的联系和对话,并在新的解释和理解中得以完善和丰富。鉴于此,运用文献资料、历史比较等研究方法,结合案例和倒溯等研究手段,对国家与社会两者是如何相辅相成推动着武术教育的生成进行诠释,旨在重新发现、理解阐明、解释意义。结论:1)民国时期武术教育在顺应社会现实脉络和自身演进中呈现出初始、探索、全盛、滞缓等四阶段。在国家主动建立各种制度和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下推动着武术教育的生成。其历史性转变体现在逐渐成为国之大事、实现行政力主导的自上而下管理模式、开启以城市为中心进行普及与发展、完成教育价值的转向。2)民国时期在构建武术教育体系中,师资培育的政策与方式相契合,教法改进遵循着继承、发展、创新的理路,教材也出现校本教材、地方教材、全国教材等三级。师资培育、教法改进、教材编制为武术教育课程设置提供技术前提。从学校武术自主设置课程到地方性课程标准纲领以及全国性课程标准纲领的出现,可以说是在国家和社会联动合力下将以往武术教育散点性教学的一次重大整合。3)聚焦个案,北京体育研究社作为社会力量承担着国家本应的责任和义务。其提倡武术兼及体育、提交议决案、培养师资、编写教材、探索教法、研究理论是整个民国时期武术教育“工作者”的缩影。精武体育会作为社会力量,除开展武术教育之外,积极承担着践行民族解放、重塑新民人格、启蒙强种强国的重任,这直接与国家建设相关。国立国术体育师范专科学校作为官方组织,如果没有社会力量的参与仅因经济和战争因素就足以使其倒闭,更无之后出现将学校武术教育推向高峰的局面。建议:1)当代武术教育继续在国家与社会相辅相成中主动发力助推“教育强国”进程。强化国家在政策上的保障和扶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其中,重视武术工作者的劳动成果,培养与社会接轨的武术人才。2)继续深化师资培育的全面性,完善师资聘任制度、进修制度、福利待遇。武术教学方法改革继续遵循着继承、发展、创新的理路开展。优化校本教材、地方教材和全国教材,使校本武术课程、地方武术课程、全国武术课程相结合。3)学校武术教育的目的依然要坚守社会的责任担当,为社会培养所需的合格人才。强化武术的文化认同,增强民族的文化自信,规避对西方体育文化的依附和模仿。推行多元教育形式联动,维系武术教育的过程性。4)立德树人作为新时代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教育改革的方向。深入挖掘武术教育立德树人的价值取向,将立德树人的理念融入教材的编制以及课程设置当中。5)研制《大中小学武术课程标准》,使其理论和技术相结合,拳术与器械相结合,套路和技击相结合。同时在《大中小学武术课程标准》中留有余地鼓励地方性优秀拳种的引入。
王芳[9](2019)在《中国原创音乐剧发展问题研究》文中指出20世纪以来崛起于欧美的音乐剧,是将音乐、戏剧、舞蹈及美术等各种艺术元素高度融合于一身的综合性舞台艺术。从1980年沈承宙在全国歌剧座谈会上向国内同行介绍美国“音乐剧”这一兴起于西方世界的舞台艺术起,中国音乐剧发展至今已经有近四十年的历史。纵观我国音乐剧的发展历程,国内的专家学者、音乐剧从业人员对音乐剧的研究涉及到多个层面,包括音乐剧艺术本体研究、音乐剧商业运营探索、音乐剧创作研究、音乐剧教学实践等各个方面。这些研究大部分以单篇论文形式呈现,多数是针对音乐剧本体艺术或市场操作过程中的某单一环节进行讨论,就中国原创音乐剧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依然无法提出较为系统性的解答。作为一名音乐剧从业者及教育者,笔者怀着对以上问题的思考,从音乐剧导演、教师、研究学者的综合视角出发,紧紧围绕音乐剧的艺术本体,结合自身在音乐剧领域的实践经验与理性思考,力求寻找到中国原创音乐剧发展的深层核心问题,试图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音乐剧作为一项特殊的文化商品,其自身既含有艺术属性又含有商业属性;作为一门舞台艺术形式,其发展既受前期创作制约又受后期呈现与运营的影响。因此音乐剧的发展问题是一个从艺术到商业,从前期到后期都需要把握和考量的完整性问题。单从某一环节出发,都无法更好的解决当下中国音乐剧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本文将音乐剧前期创作问题归类为影响音乐剧发展的内部原因,将音乐剧后期呈现和运营问题归类为影响音乐剧发展的外部原因。内部原因包含音乐剧艺术创作过程中的四大深层因素,如文化环境问题、文本创作问题、音乐创作问题和中国特殊的唱词问题;外部原因则包含音乐剧后期呈现和运营过程中的两大要素,呈现主体问题和市场运营问题。本篇论文将着手从内、外两大方面的原因来研究分析中国原创音乐剧的发展问题,而其中更为侧重内部原因的探寻。
牟伟[10](2019)在《由市场取向到“政府担纲” ——基于一个景区建设过程分析》文中提出当前,有关基层治理实践中政府行为的研究多集中于政府如何实现从“不熟悉领域”的退出及其“强政府”形象的主动塑造过程。本文认为在国家大力提倡“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减少干预”等目标背景下,在压力和任务从上到下逐渐加码的现实境况下,基层政府已经“不堪重负”,因而将手头任务尽可能放开、尽可能“少插手”是政府的明智选择。然而基层实践中的“强政府”“强主导”现象仍广泛存在,表明了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存在着“无奈担纲”的逻辑。本文以一个基层政府治理过程的经验现象出发,运用治理理论对基层政府在打造扶贫景区时由市场取向到“无奈”担纲过程的分析,得出村民的参与不足、企业的“失职”、非预期性后果的频出是导致当地政府由刚开始的市场取向到最后“无奈担纲”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从结构和能动视角提出“自上而下的制度约束”、“自下而上的社会需求”、“利益行动者的自身因素”等几个分析指标,自上而下的制度约束包括政策性依据和压力型体制;自下而上的社会需求包括民众的社会需求和市场的缺陷;政府利益行动者的自身因素包括政绩追求和个人素质。进而尝试性的提出对“政府担纲”的基本解释逻辑:上级政府A根据自身意愿形成政策性依据,并透过压力型体制向下传导至下级政府B。与此同时,自下而上的民众需求对政府B产生行为要求。政府B则按照相关政策依据产生公共行为,并决定公共行为的实施主体。整个过程上级政府A通过压力型体制对B进行监督和制约。以结果为导向的政府B出于转变职能和自身“减负”的考量,将公共服务的实施交于其他主体,但市场存在的固有缺陷造成的严重后果,将使得B难以承担,因而政府B倾向于以“主导”和“强政府”的方式来采取公共行为,从而出现了政府的“无奈担纲”现象。最后提出,在我国的基层治理中政府的“无奈担纲”现象具有其内在的必然性。
二、“担纲”≠“担任”或“承担”(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担纲”≠“担任”或“承担”(论文提纲范文)
(3)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关注热点的社区管理研究 |
(二)以社区网络化治理为前沿议题的社区治理研究 |
(三)社区由网格化管理向网络化治理的发展研究 |
(四)共生理论的发展及其应用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城市社区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 |
(四)共生 |
二、理论基础 |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三)共生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同质下延: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兴起 |
一、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缘起 |
(一)城市社区管理的初始历程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创形态(2004)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步成长(2005-2012) |
二、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同质化下延分析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主体多数属于体制内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资源主要来自于政府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推进了政策执行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与限度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偏利共生:网格化管理强化与治理主体培育 |
一、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新探(2012 年末-2015) |
(一)2013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减负增效 |
(二)2014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三社联动 |
(三)2015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政社互动 |
(四)2013-2015 年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总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偏利共生行为模式研判 |
(一)共生单元具备: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 |
(二)共生界面生成: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设立 |
(三)共生条件满足:单向为主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提升 |
三、中国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与困境 |
(一)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 |
(二)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困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非对称互惠共生:网格化管理新突破与治理要素新发展 |
一、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的新实践(2016-至今)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新突破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治理要素的新发展 |
(三)近年来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整体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非对称互惠共生行为模式剖释 |
(一)共生单元具备:丰富的治理主体生成 |
(二)共生界面生成:多方发起的活动开展 |
(三)共生条件满足:多向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组织间非同步性进化 |
三、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与问题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导向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前行的目标、动力与阻力 |
一、网络化治理:中国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 |
(一)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发展的理想状态 |
(二)网络化治理:实现理想状态的工具设计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系统结构 |
(四)网络化治理系统结构建构的基础条件 |
二、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党政领导力 |
(二)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利益驱动力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科技支撑力 |
三、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阻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 |
(二)目标和利益冲突下委托代理关系的内在张力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现路径 |
一、共生: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 |
(一)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 |
(二)价值理念是影响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共生价值体系 |
二、丰富共生主体: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组织建设 |
(一)在双向需求导向下,选择刚性约束 |
(二)在目标需求导向下,采用弹性约束 |
(三)在利益需求导向下,实施有效激励 |
三、完善共生界面: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行动选择 |
(一)以协商为基础,形成主体间的共识共信 |
(二)以共治为主线,强化主体间的共担共监 |
(三)以共享为旨归,推动全主体的双维进化 |
四、优化共生条件: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技术支撑 |
(一)以用户为中心,建设治理网络平台 |
(二)以平台为依托,联通社区治理主体 |
(三)以问题为导向,健全运行保障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稳正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研究问题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方法及论文结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论文结构 |
第二章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相关理论综述 |
2.1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概述 |
2.1.1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的定义 |
2.1.2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分类 |
2.1.3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的步骤 |
2.1.4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相关理论 |
2.2 国内外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发展现状 |
2.2.1 国内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发展现状 |
2.2.2 国外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发展现状 |
2.3 国内外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研究情况 |
2.3.1 国外研究情况 |
2.3.2 国内研究情况 |
2.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第三章 稳正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
3.1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
3.1.1 公司基本信息 |
3.1.2 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
3.1.3 公司财务状况简介 |
3.1.4 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 |
3.1.5 公司现有职工情况 |
3.2 公司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现状 |
3.2.1 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组织及业务流程 |
3.2.2 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风险识别 |
3.2.3 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风险评估与决策 |
3.3 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
3.3.1 风险管理组织及业务流程体系不够完善 |
3.3.2 风险识别缺乏工作标准及操作指引 |
3.3.3 风险评估与决策缺乏量化工具 |
第四章 稳正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优化方案 |
4.1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风险管理优化方案的目标 |
4.1.1 总体目标 |
4.1.2 具体优化目标 |
4.2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风险管理优化方案的原则 |
4.2.1 科学性与系统性原则 |
4.2.2 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
4.2.3 内部制衡有效性原则 |
4.2.4 可执行的原则 |
4.3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风险管理优化方法 |
4.3.1 文献研究法 |
4.3.2 德尔菲法 |
4.3.3 建模分析法 |
4.4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风险管理优化内容 |
4.4.1 优化风险管理组织及业务流程建设 |
4.4.2 强化风险识别的工作标准及操作指引 |
4.4.3 建立风险评估与决策的量化参考模型 |
第五章 稳正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管理优化方案实施保障 |
5.1 完善事业合伙人计划 |
5.2 建立负奖金激励制度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图目录 |
附录 B 表目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6)从传统到现代 ——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剧目建设研究(1953-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选题依据 |
二、论文研究范围的界定和研究方法 |
1.论文研究范围的界定 |
2.研究方法 |
三、论文的章节设置与创新之处 |
1.本文的章节设置 |
2.本文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改人、改戏和改制:安徽省黄梅戏剧团的建立 |
第一节 辛亥革命前后黄梅戏剧种的现状综述 |
一、人才济济的艺人群体 |
二、“三十六大本,七十二小出”之常演剧目 |
三、“唱念做舞”的舞台表演概况 |
第二节 改人和改戏:安徽省黄梅戏剧团的筹建 |
一、改人:安徽省暑期艺人训练班的成立 |
二、改戏:《打猪草》、《蓝桥汲水》赴沪演出 |
第三节 改制:安徽省黄梅戏剧团成立 |
一、旧的戏曲班社制的解散和分流 |
二、新的现代化戏曲体制的确立 |
第二章 黄梅戏剧目的改编、移植和创作 |
第一节 甄选与自觉:传统黄梅戏剧目的改编 |
一、瑕瑜并存:黄梅戏传统剧目综述 |
二、甄选:黄梅戏传统剧目的改编和整理 |
三、自觉:《罗帕记》的改编 |
第二节 移植与黄梅戏化:移植剧目的创作排演 |
一、跨剧种的交流和融合 |
二、黄梅戏化:移植剧《春香传》的创作排演 |
第三节 填补、突围与创新:新编、改编历史剧的创作排演 |
一、填补:新编历史剧的创作缘起 |
二、突围:新编历史剧《宝英传》的创排 |
三、跨越:改编莎剧《无事生非》的创排 |
第四节 危机、迷茫和自由:现代戏剧目的创作排演 |
一、危机:社会主义新人的《王金凤》的创排 |
二、迷茫:文革现代戏的创排 |
三、自由:《风尘女画家》、《风雨丽人行》的创排 |
第三章 传统剧的改编与黄梅戏的发展 |
第一节 传统经典剧的形成与剧目一度振兴 |
一、主流社会的悲喜:经典大戏《天仙配》、《女驸马》、《罗帕记》的改编和排演 |
二、市井细民的日常:经典小戏的《打猪草》、《打豆腐》、《夫妻观灯》的改编和排演 |
三、电影与舞台的互映:电影《天仙配》与舞台版《天仙配》之比较 |
第二节 黄梅戏艺术人才队伍的建设 |
一、知识阶层与剧目创作的离合 |
二、艺术人才队伍的建设 |
三、艺术人才队伍的专任、转型和多元化 |
第三节 黄梅戏旦行、生行表演的发展 |
一、开山立派:严凤英与旦行表演的发展 |
二、舍京入黄:王少舫与生行表演的发展 |
三、贡献与障碍:王少舫与黄梅戏生行唱腔的发展 |
第四节 黄梅戏新“皖剧”地位的确立 |
一、旧“皖剧”的式微 |
二、新“皖剧”的确立 |
第四章 历史剧、现代戏的创作与黄梅戏的发展 |
第一节 新经典剧目的形成与剧目的二度振兴 |
一、女性题材的丰富和拓展:《龙女》、《风尘女画家》、《红楼梦》的创作 |
二、戏曲舞台的延伸:黄梅戏电视剧的流行和勃兴 |
三、黄梅戏音乐剧的尝试:《秋千架》创作排演 |
第二节 黄梅戏生行、旦行表演的继续发展 |
一、守正循矩:马兰旦行表演特色 |
二、由京入黄:黄新德生行表演特色 |
三、固定的生旦搭档对黄梅戏行当表演的促进 |
第三节 黄梅戏剧目剧化、雅化倾向 |
一、文革结束后现代戏剧目创作现状 |
二、改革开放与剧目创作的二度振兴 |
三、打造精品意识与黄梅戏剧目的剧化、雅化倾向 |
第四节 《柯老二入党》的剧化与《红楼梦》雅化之比较 |
一、剧目创作横向与纵向的处理不同 |
二、文人趣味与文化话语权的上移 |
三、剧化与雅化的精致与疏离 |
第五章 新世纪剧目创作现状与探索 |
第一节 滞后与平庸:剧目创排的现状 |
一、新世纪戏曲小剧场化的热潮 |
二、滞后与平庸:剧目创作现状 |
三、单一和重复:《遍地月光》、《孔雀西北飞》、《我的离骚》创排 |
第二节 创作的多元化探索 |
一、本土题材:小戏《六尺巷》的创作 |
二、生行担纲:《雷雨》的创排 |
三、歌舞演故事:《小乔初嫁》的创作 |
第三节 剧目三度振兴的期待 |
一、成就:剧目创作的高原 |
二、期待:剧目创作的高峰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教研科研成果、戏曲获奖 |
附件1 安徽省黄梅戏剧院上演剧目故事梗概 |
一、传统戏剧目 |
二、移植剧目 |
三、改编历史剧 |
四、新编历史剧剧目 |
五、现代戏剧目 |
六、电影、电视剧、广播剧、音乐剧 |
附件2 安徽省黄梅戏剧院上演剧目剧评、报道、谈艺录(1953—2006) |
附件3 传统黄梅戏剧目整理 |
附件4 2018年暑期田野调查 安徽省黄梅戏剧院上演剧目 |
致谢 |
(7)竞争性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监督模式的择善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独董制度的法律秩序构建与制度局限 |
第一节 海洋特性的商事秩序对公司制的形塑 |
一、中世纪欧洲的海洋秩序特性与商业城市 |
二、商业城市与公司制的内在联系 |
第二节 英美公司制的监督逻辑 |
第三节 独董制度法律秩序构建的本质 |
第四节 独董制度作为国有公司监督机制的局限 |
一、独董制度与国有公司股权结构的水土不服 |
二、党组织职能对独董制度的影响 |
第二章 监事制度的法律秩序构建与担纲地位 |
第一节 大陆法律秩序与海洋法律秩序的分野 |
第二节 大陆法律秩序与监事制度的内在联系 |
第三节 国企监事制度的演化 |
一、分工监管的时代 |
二、后监事会时代 |
第四节 公司法理监事制度的失能与派出制度的优势 |
一、公司法理监事制度的失能 |
二、旧制度不可忘却的优势 |
第三章 竞争性国有公司监事制度的重构 |
第一节 竞争性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的制度框架 |
一、竞争性国有公司简述 |
二、竞争性国有公司之特质 |
三、竞争性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的目标和框架 |
第二节 监事会重构的制度框架 |
一、监督权竞争的乱局 |
二、党组织与监事会的结构性耦合 |
第三节 监事会制度的再造建议 |
一、出台《国有股权监事管理暂行办法》构建监事权责体系 |
二、监事会人员组成 |
三、监事会信息获取和报告制度 |
四、监事会董事提名权与“董事失格”制度 |
五、监事会重大事项封驳制度 |
第四节 独董制度的生命力延续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民国时期武术教育的历史诠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操作性定义 |
1.4 相关研究综述 |
1.4.1 武术教育阶段划分研究 |
1.4.2 武术教育研究 |
1.4.3 武术科学化研究 |
1.4.4 社会思潮对体育(武术)教育影响的研究 |
1.4.5 人物思想研究 |
1.4.6 体育政策研究 |
1.4.7 文献综述述评 |
1.5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1.5.1 研究对象 |
1.5.2 研究方法 |
1.6 基本结构与研究重点、难点、创新点 |
1.6.1 基本结构 |
1.6.2 研究重点 |
1.6.3 研究难点 |
1.6.4 研究创新点 |
2 民国时期武术教育的进程特征 |
2.1 武术教育的历史进程 |
2.1.1 清末武术教育式微 |
2.1.2 武术教育的初始阶段(1912-1915) |
2.1.3 武术教育的探索阶段(1916-1927) |
2.1.4 武术教育的全盛阶段(1928-1938) |
2.1.5 武术教育的滞缓阶段(1939-1949) |
2.2 武术教育历史性转变的表现特征 |
2.2.1 武术教育逐渐成为国之大事 |
2.2.2 武术教育实现行政主导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 |
2.2.3 武术教育以城市为中心进行普及与发展 |
2.2.4 武术教育逐渐完成教育价值转向 |
【本章小结】 |
3 民国时期武术教育的生成归因 |
3.1 体育议决案对武术教育生成的促进 |
3.1.1 军国民教育为武术在学校教育中提供合法地位 |
3.1.2 兵式体操的废除为武术进入学校体育课程提供有利时机 |
3.1.3 推动武术成为学校体育课程的必修课 |
3.1.4 推动武术师资的培育 |
3.1.5 推动武术教材的编订 |
3.1.6 推动武术教育的社会化 |
3.2 社会思潮对武术教育发展的规范 |
3.2.1 军国民教育思潮促使武术教育传授方式的改造 |
3.2.2 民主与科学思潮促使武术教育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
3.2.3 自然主义体育思潮为武术教育目标的设定提供学理性支撑 |
3.2.4 民族体育思想下武术教育的军事化实践 |
3.3 社会精英在武术教育实践中的表现 |
3.3.1 梁启超:尚武精神倡导者 |
3.3.2 范源濂:教育家 |
3.3.3 马良:军政要人 |
3.3.4 张之江:国术馆馆长 |
3.3.5 唐豪:武术史拓荒者 |
3.3.6 徐一冰:留日学派 |
3.3.7 吴志青:武术科学化倡导者 |
3.3.8 许禹生:武术教育者 |
【本章小结】 |
4 民国时期武术教育的主体表现 |
4.1 武术教育师资培育的政策、方式及其表现特征 |
4.1.1 武术教育师资培育相关政策述略 |
4.1.2 武术教育师资培养方式 |
4.1.3 武术教育师资培养方式的表现特征 |
4.2 武术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造动因、类别及其历史意义 |
4.2.1 武术教学方法改造动因 |
4.2.2 武术教学方法分类 |
4.2.3 武术教学方法改革的历史意义 |
4.3 武术教材选用思想与实践以及课程设置状况、特征 |
4.3.1 武术教材选用思想与实践 |
4.3.2 课程设置状况及特征 |
【本章小结】 |
5 民国时期武术教育的呈现缩影 |
5.1 北京体育研究社对武术教育的历史贡献 |
5.1.1 提倡武术兼及体育,促使土洋体育融合 |
5.1.2 拟定议决案,为武术进入学校提供“立法”保障 |
5.1.3 消除门派畛域,加强交流,培养武术专业师资 |
5.1.4 编写武术教材,探索武术教学新模式 |
5.1.5 创办期刊,研究理论,促进武术科学发展 |
5.2 精武体育会的社会意义 |
5.2.1 促进民族运动,践行民族解放 |
5.2.2 改造国人奴性,重塑新民人格 |
5.2.3 崇尚文武兼修,启蒙强种强国 |
5.3 国立国术体育师范专科学校的产生、发展及其启示 |
5.3.1 国体师专产生的历史归因 |
5.3.2 国体师专发展及特点论述 |
5.3.3 国立师专的发展历程对当代学校武术教育发展启示 |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7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9)中国原创音乐剧发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中国音乐剧的发展及其阶段特征 |
第一节 中国音乐剧的初步摸索阶段 |
一、侧重艺术规律研究的“描红” |
二、各有所长的“原创” |
第二节 中国音乐剧的进一步探索阶段 |
一、徘徊沉寂的中国原创音乐剧 |
二、初步形成的市场化意识 |
第三节 中国音乐剧的深化发展阶段 |
一、原版音乐剧的引进 |
二、音乐剧本土化的推动 |
三、原创音乐剧的深化 |
第二章 影响中国原创音乐剧前期创作的四大关键内因 |
第一节 尚显薄弱的音乐剧创作“土壤” |
一、东西方不同美学观对音乐剧创作的影响 |
二、中国式审美对音乐剧观众的制约 |
第二节 建立符合音乐剧创作规律的文本 |
一、选择适合音乐剧的故事题材 |
二、重视文本的音乐戏剧结构 |
第三节 音乐剧音乐的创作规律 |
一、音乐剧音乐的“信息性” |
二、音乐剧音乐的“整体性” |
三、中国音乐剧音乐的类型 |
第四节 中国音乐剧特有的唱词问题 |
一、中国音乐剧唱词的艺术特性 |
二、音词音调关系中的四声问题 |
三、音词节奏关系中的句读问题 |
第三章 制约中国原创音乐剧后期呈现与运营的两大主导外因 |
第一节 中国原创音乐剧导表演人才的欠缺 |
一、缺乏音乐剧思维的中国音乐剧导演 |
二、不容乐观的中国音乐剧演员现状 |
第二节 中国原创音乐剧的市场运营问题 |
一、比较视野下的音乐剧市场 |
二、中国原创音乐剧市场的问题和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在读期间的研究(创作)成果 |
(10)由市场取向到“政府担纲” ——基于一个景区建设过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研究缘起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问题 |
(二) 研究内容、思路和方法 |
1. 研究内容和思路 |
2. 研究方法 |
(三) 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 |
1. 可能的创新点 |
2. 不足之处 |
(四) 文献综述 |
1. 政府和市场关系的研究综述 |
2. 中国国家治理相关研究综述 |
3. 政府职能相关的研究综述 |
二、理论基础、概念阐释及分析框架 |
(一) 理论基础 |
1. 西方的治理理论 |
2. 我国的社会治理 |
(二) 概念阐释 |
1. 市场取向 |
2. 政府担纲 |
(三) 分析框架 |
三、景区基本情况及建设过程 |
(一) 案例景区基本情况介绍 |
1. 县乡简介 |
2. 古堆景区介绍 |
(二) “市场取向”:景区成立的基本设想 |
(三) 景区的建设过程 |
1. 乡村旅游公司的成立 |
2. 政府的介入和投资 |
3. 企业实体进景区 |
4. 村民的参与过程 |
5. 集市的形成和景区的完善 |
四、市场取向到“政府担纲”的转变 |
(一) 村民“弱参与”时政府的介入 |
1. 土地流转和房屋转让起冲突 |
2. 多数外出青壮年仍未回乡 |
(二) 企业“失职”后政府的主动作为 |
1. 企业未履行扶贫责任 |
2. 公司未履行管理责任 |
(三) 非预期性后果下政府的“兜底” |
1. 景区建设中出现的环保问题 |
2. 景区建成后的有效治理问题 |
五、“政府担纲”的原因及其深层逻辑 |
(一) 基于案例概括下“政府担纲”的影响因素 |
1. 村民参与不足,景区可持续性有限 |
2. 企业未尽主体之责,政企关系改变 |
3. 非预期性后果频出,政绩考核下被迫“兜底” |
(二) “政府担纲”的深层逻辑 |
1. 自上而下的制度约束 |
2. 自下而上的社会需求 |
3. 利益行动者的自身因素 |
六、结论和探讨 |
(一) 结论 |
(二) 探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担纲”≠“担任”或“承担”(论文参考文献)
- [1]基础设施REITs的法律解构与风险规制[J]. 洪艳蓉. 证券法苑, 2021(01)
- [2]至远而至近:两岸电影交流研究(1987-2020)[D]. 孟亮亮.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3]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D]. 宋晓娟. 吉林大学, 2021(01)
- [4]稳正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优化研究[D]. 刘彦. 兰州大学, 2021(12)
- [5]从“家”出发:重释韦伯的文明比较研究[J]. 肖瑛. 清华社会科学, 2020(01)
- [6]从传统到现代 ——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剧目建设研究(1953-2019)[D]. 江爱华.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20(12)
- [7]竞争性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监督模式的择善与重构[D]. 劳润华.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7)
- [8]民国时期武术教育的历史诠释[D]. 刘帅兵. 上海体育学院, 2019(01)
- [9]中国原创音乐剧发展问题研究[D]. 王芳. 上海戏剧学院, 2019(02)
- [10]由市场取向到“政府担纲” ——基于一个景区建设过程分析[D]. 牟伟.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