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世后中国金融改革刍议(论文文献综述)
张龙飞[1](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上海日资银行发展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上海是国家中心城市,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浦东开放后,在国家战略的指导下,上海将发展金融业作为重要的发展目标,日资银行是最早一批进入上海的外资银行。到如今日资银行在上海发展已有近四十年的历史,各大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分支机构数量、资产规模和经营范围不断扩大,日资银行已成为上海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上海的日资银行为出发点,通过研究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发展进程,探究日资银行在上海金融市场所处的位置及影响,进而为上海构建稳定、完善的金融体系提出合理的建议。本文从多角度出发,通过运用历史分析法、文献分析法、数据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以详实的资料为依托,对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发展做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本文的研究框架如下:导论主要是叙述本文的研究背景与选题原因、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所采取的方法和资料来源、研究框架和日资银行相关概念。研究背景和选题原因梳理出目前日资银行在上海发展的上海的发展现状和选题缘由。文献综述是对目前学术界对日资银行的研究做出梳理评述,研究框架用图的形式展现文章的行文逻辑,相关概念说明是界定本文日资银行的概念范围,为接下来的研究主体做出限定。第一章是通过相关研究文献、资料进行梳理,归纳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日资银行在上海发展的背景,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将上海日资银行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阶段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阐述每个时期日资银行的发展进程,业务情况和在上海的空间布局,在此基础上概括出每一个时期日资银行的特点。第五章是日资银行发展给上海带来的影响,积极方面有以下四点,一是为上海提供的金融服务不断增多,二是助力了上海人力资源的发展,三是为上海提供了建设资金,四是日资银行积极承担了应有的社会责任,但同时因部分日资银行经营不善退出上海,也给上海金融带来不稳定因素。最后第五章是结论与启示,即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之上,对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发展进行总结,并以此为基础给日资银行监管部门提出相应的建议。
王毅[2](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研究指明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李其成[3](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余宏婧[4](2017)在《中韩自由贸易区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建立自由贸易区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中韩两国作为近邻,经过两年半的磋商后签署了《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是迄今为止中国对外签署的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同时也是涉及领域最多的自贸协定,这对于促进中韩两国经济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相对于货物贸易而言,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中发展迅速的新领域,而金融服务贸易作为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部门之一,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的发展与促进作用。中韩双方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第九章当中对金融服务贸易作出了具体规定,并以具体承诺减让表的形式对各自的金融服务部门作出了高于WTO水平的具体承诺,主要涉及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两个方面。这些具体承诺将逐步消除中国与韩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壁垒与限制,推动中韩两国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施行《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为中国金融服务的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为中国国内对金融服务贸易的法律监管带来挑战。尽管在加入WTO之后,中国为了履行金融服务方面的入世承诺,已经对金融服务法律进行了一系列修订,但成立中韩自由贸易区后,为了应对中国在金融服务领域高水平的承诺,中国国内对金融服务贸易的法律及监管有必要进一步进行完善。全文共分为四个章节,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章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中韩两国金融服务的发展近况、研究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以及研究方法和内容;第二章对中韩自贸区及其金融服务贸易制度进行了概括介绍,包括中韩自贸区的谈判历程、协定内容、金融服务的范围和法律框架。《中韩自由贸易协定》除序言外共22个章节,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17个领域。中韩自贸区内金融服务的法律框架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审慎例外原则、透明度和争端解决机制;第三章是根据《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第九章以及双方关于金融服务的具体承诺,着重论述了中韩双方在各自的具体承诺表当中关于金融服务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规则,包括所有保险及其相关服务、银行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领域。对双方的具体承诺进行了比较分析后发现中方在金融服务各领域的市场准入开放水平要高于韩方,而韩方开放的服务领域较少,而且中方承诺提供国民待遇义务的金融服务部门要远超于韩国承诺承担国民待遇义务的部门,并试图分析其中的原因;第四章首先对中国金融服务贸易法律的立法原则、立法进程进行了总结。其次,详细论述了中国现行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立法及监管的法律规定,分为银行、保险和证券三个领域。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规定包括设立形式、设立条件、股东资格、业务范围、客户对象和地域限制等方面。最后,对上述三个行业从立法体系、具体规则和监督管理制度上分别提出了完善建议,并且提出中国应该继续在金融服务贸易领域开放更多的市场准入形式与部门,加强监管上的国际合作。
吴婷婷[5](2011)在《金融国际化与金融安全:理论与实证 ——来自中国的经验证据》文中认为1980年代以来,金融国际化浪潮席卷全球。随着金融国际化逐步成为当今国际金融领域的主旋律,全球爆发了多次严重的金融危机。1980年代的拉美债务危机、1990年代的亚洲金融危机、2010年代的美国次贷危机等接连不断的金融危机,极大地冲击了世界金融和经济体系。危机的阴霾,令人们倾向于将“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与“金融国际化”直接挂钩。金融国际化进程中的金融风险防范与金融安全维护作为世界性经济难题,受到了各国实务界和理论界的高度重视。然而,反观中国,虽然自2001年底入世以来金融国际化进程迅速提速,但却从未爆发过金融危机,金融业反而因对外开放提升了运行效率。中国的现实,仿佛又在暗示我们,积极参与到金融国际化浪潮中才能实现开放经济条件下真正意义上的国家金融安全。国内外这些相悖的事实,引发了本文对金融国际化与国家金融安全二者关系的思考:第一,推进金融国际化进程对一国金融安全而言,产生的是正效应,还是负效应?若是正(或负)效应,那么产生这种正(或负)效应的作用路径是什么?第二,一国不实行金融对外开放,是否就不存在金融安全问题?如果仍然存在,那么在金融国际化与金融非国际化的不同条件下,金融安全问题的表现特征有何差异?第三,二者之间的关系与金融国际化推进国的国家类型和形态是否有关(即是否具有国别效应)?第四,二者间的关系是否与金融国际化的推进阶段有关(即是否具有时变效应)?第五,就中国而言,在推进金融国际化的过程中,金融国际化对国家金融安全的总体影响是净的正效应,还是净的负效应,二者关系有何特征?第六,未来中国在推进金融国际化的进程中,应该怎么做才能尽可能地获得净的正效应?应重点关注哪些因素?基于这六个核心问题的引导,本文的研究欲采用下述思路逐层推进:首先,界定金融国际化、金融安全的概念,并探讨金融国际化进程中存在的金融安全问题,并分析前者正、负向作用于后者的路径,以厘清其内在机理;然后,基于美、韩两国的案例,分析其各自在金融国际化进程中遭遇的金融风险与安全问题,比较其共性和差异性,以总结出有益于中国的政策启示;接着,以中国为样本,研究中国金融国际化程度与金融安全状况之间的数量关系与特征;随后,对中国自1979年以来金融国际化进程发展的历史轨迹划分阶段,并分析每个金融国际化子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基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视角,对中国金融国际化未来的宏观发展方向进行展望,并初步设计出中国金融国际化进程的推进模式、次序和方向。基于上述研究思路,本文将研究分为理论、案例、实证、政策分析四大篇,各篇具体的研究内容与主要观点、结论如下:第一、二章是理论分析篇。其目的是,在提出问题且理清本文逻辑框架的前提下,为全文研究奠定理论基础。重点想解决的是本文提出的第一和第二个核心问题。本篇完成的工作主要有五个方面:1.从国别视角,定义了金融国际化。其核心内涵是“两个经济体之间金融融合的双向过程与状态”,主要表现为资本运动、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和货币的国际化。其中,货币国际化是大国金融国际化进程中的最高层级。2.基于金融国际化的视角,对金融安全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指出金融国际化进程中的金融安全是一种“动态”而非“静态”的安全。同时,厘清了个体金融风险、系统性金融风险、金融安全与金融危机四者之间逐层递进的关系。3.回顾了国内外有关金融国际化与金融安全关系的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现有文献在研究内容、视角、方法上存在的研究倾向与不足,以此找寻到了本文的研究切入点。4.从金融国际化的表现维度入手,分析了资本运动国际化等七个金融国际化子进程中,存在的风险与金融安全问题,并较系统地梳理出金融国际化正、负向作用于国家金融安全的路径。正向作用路径主要有助推经济增长、促进金融发展、弱化制度落差三大路径。负向作用路径主要有资本外逃、增加外源性风险导入渠道、加剧金融体系脆弱性、国际监管套利、监管与金融国际化进程错配、削弱货币政策独立性、特里芬难题、货币国际化进程逆转引发国内通胀等多重路径。同时,指出大、小国在各金融国际化子进程中面临的风险程度不同。大国在货币政策协调、监管国际协作、货币国际化进程中所面临的金融风险与安全问题,比小国突出;小国主要面临的是资本运动、金融机构、业务、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中的金融安全隐患问题。5.跳出“就事论事”的思维模式,进一步分析了金融国际化与金融安全二者的关系。指出,虽然同时存在金融国际化正、负向影响金融安全的渠道,但金融安全问题与金融国际化并没有必然联系。金融国际化与金融非国际化情况下,一国都可能存在金融安全隐患,甚至爆发危机。只是两种情况下,金融安全问题表现出的特征有所差异。因此,不能因为爆发金融危机,就因噎废食,中止金融国际化进程。一味地“闭关锁国”,反而容易使一国金融系统中已经出现的金融风险,暂时隐匿并囤积起来,从而得不到及时释放,而一旦遭遇冲击,便易引发危机。第三章是案例分析篇。本章想重点解决的是本文提出的第三个问题。想要达到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比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市场经济国家金融国际化进程的异同,总结出值得中国在推进金融国际化的过程中借鉴的共性与差异性启示。为此,本章主要进行了四个方面的工作:1.选取美国、韩国分别作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市场经济国家的代表国,梳理了各自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历程。发现,伴随着资本运动国际化的美元国际化启动于20世纪初期,而美国其他维度的金融国际化则集中发端于1960年代末期。其采用的推进模式是,借助两次世界大战,以资本输出的方式实现美元国际化,并以美元国际化带动金融业务、机构、市场的国际化进程。而韩国的金融国际化进程,发端于1980年代的利率管制的放松,随后金融机构、市场、业务国际化进程陆续启动,并于1990年代提速了资本运动国际化进程,实现了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的可自由兑换,进而以此为契机,开启了韩元国际化进程。2.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对二者金融国际化的发展模式进行了对比研究。结果发现,美国的金融国际化具有“松-紧-松”螺旋式放松金融管制的自然演进特征,与韩国在政府主导下赶超式的金融国际化发展模式有着本质不同。一是美韩两国金融国际化的初始目的不同,所以立场不同;二是美韩两国金融国际化进程的起始点不同,从而开放的受益情况不同;三是美韩两国大、小国的不同国家形态决定了其开放策略的不同;四是美韩两国发达国家、发展中-市场经济国家的不同国情决定了其金融国际化各维度推进的先后次序不同。3.阐释了美韩两国各自在推进金融国际化进程中遭遇的金融风险与危机问题,并总结出几点启示。共性启示有四: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与良好的实体经济基础是—国推行金融国际化战略的首要条件;奉行自由主义,并不意味着政府丧失了调控、干预的作用和功能,相反地,政府应主动、适时地调整金融国际化的推进进度;超越监管边界的金融创新必将带来风险的集聚;放松金融管制与强化金融监管并举,不断修正、改进、更新监管方式方法,动态地优化金融监管体系,使其能与金融自由化、国际化改革的进度相匹配。差异性启示有二:其一,美国经验告诉我们,金融国际化进程是一种“松-紧-松”式的螺旋循环。这种具有自然演进特征的金融国际化发展模式往往伴随金融危机的产生,这要求我们关注金融制度建设、金融监管、金融创新的合理边界,并能有效地对虚拟经济予以管理,保持社会信用总量与经济总量的适当比例。能否对虚拟经济实施有效的管理,是影响政府宏观调控和危机救助效果的重要因素。其二,韩国作为与美国不同的赶超型国家,其经验启示我们,发展中国家必须注重金融国际化进程的合理次序安排;金融自由化改革,须以政府主导为主,具备计划性、渐进性的特点;一旦危机爆发,采用政府干预、激进型、彻底性的金融改革方案,能更快地走出危机困境。4.基于美国和韩国,分别具有发达国家、发展中-市场经济国家的国家类别和大国、小国的国家形态,通过对其实施的案例分析和比较分析,得到了金融国际化与金融安全二者关系具有“国别效应”的结论。第四章是实证分析篇。本章欲解决的是本文提出的第四和第五个问题。想要达到的研究目的是,探寻中国金融国际化程度与金融安全状况二者之间在长、短期内存在的数量关系及其特征,从而为现有有关二者关系的研究提供来自中国样本的证据。为此,本章主要进行了三个部分的工作:1.对中国金融国际化程度进行了量化研究。其一,运用经济指标法,利用包含官方外汇储备在内的跨境资本流动规模,度量了中国的“广义金融开放度”;其二,基于金融国际化表现维度的视角,构建了能较全面刻画中国金融国际化各维度子进程的“中国金融国际化程度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沿用法规描述指标法的思想,对各指标进行赋值,最后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指标样本数据提取主成分,从而构建出综合衡量金融国际化程度的“中国金融国际化指数”(CFII)。进一步地,通过分析该指数在[1979,2010]区间段上曲线斜率、趋势与波幅的变动情况,全面描绘出中国金融国际化程度在入世前后的变化特征。2.对中国金融安全状况进行了量化研究。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宏观环境的视角,分别构建了中国微观、中观、宏观金融安全状况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基于数据的可得性,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测度了中国1982-2009年间的宏观金融安全状况。通过对由此合成的中国金融安全指数(CFSI)的走势予以分析,得到的结论主要有二:(1)随着金融国际化程度的提升,内源性危机(外源性危机)爆发的概率分别会降低(增加);(2)金融国际化与国家金融安全之间的关系具有时变效应。二者间的关系会随金融国际化进程的推进,呈现动态变化的特征。在金融国际化初始阶段,金融国际化对国家金融安全的负向影响效应通常会起主导作用,使得二者呈现负向关系;在中后期,正向影响效应往往会起主导作用,从而令二者间呈现正向关系。3.对量化研究得到的中国金融国际化指数和中国金融安全指数,实施了计量经济学分析。将CFII和CFSI分别作为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引入协整模型和误差修正模型中,对二者间的长、短期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长期内CFII与CFSI之间存在稳定的协整关系,短期内二者间存在误差修正关系。但无论是从长期还是短期来看,在t时刻二者之间均呈现出正向的数量关系;(2)从长期来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CFII每变动1%,CFSI将平均同向变动18.05个基点;从短期来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CFII增长率每变动一个单位,CFSI波幅将平均同向变动15.26个基点,而当CFSI的短期波动偏离长期均衡关系时,非均衡误差将以0.49的调整力度把这种短期波动导致的非均衡状态,反向拉回至长期的稳定状态。第五章是政策分析篇。本章欲解决的是本文提出的第六个问题。想要达到的研究目的是,为中国今后一段时期推进金融国际化进程提供一定的实践指导,以期尽可能地发挥金融国际化提升国家金融安全状态的正向作用。为此,本章进行了四个部分的工作:1.基于金融国际化表现维度的视角,回顾了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国际化进程发展的历史轨迹,并分析了各维度国际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表明:(1)虽然自入世以来,中国金融国际化各维度对应的国际化程度均从总体上呈现上升态势,但不同维度的国际化程度却有着非一致性变化。总体而言,金融机构和市场的国际化程度最高,业务次之;金融监管国际化程度虽稳步提升,但仍略滞后于金融机构、市场、业务;货币政策国际化进程因1993、1994年的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显着提速,这种相对于其他维度的领先状态一直持续到了2003年,而此后,该子进程推进得相对平稳;资本运动的国际化程度,随经常账户的完全开放和资本账户的逐步开放而逐渐提升,但其推进进度相对于前述五个维度,更为审慎;人民币国际化在入世前的较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一直处于相对停滞状态,而自次贷危机以来却显着提速,更在2009-2010年一举超越了其他六个维度的国际化程度;(2)每个维度包含的各子国际化进程呈现出非对称的发展格局。以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为例,其虽自2008年以来显着提速,然而“重贸易、轻金融”的问题依旧存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贸易进程远远领先于金融进程,呈现出明显的非对称发展状态。2.结合CFIl在不同时间段中斜率与数值的变化以及对中国金融国际化发展历史的回顾,将中国金融国际化进程划分为了四个主要阶段,分别是金融抑制阶段(1979-1991)、金融运行机制开始逐步走向市场化的阶段(1992-2000)、走向金融全面开放的过渡阶段(2001-2005)和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阶段(2006年至今)。3.基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视角,对未来金融国际化的宏观发展方向予以了展望。一是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国际化演进,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间的制度落差,以降低被风险转移、危机转嫁的可能性;二是要借后危机时代世界金融格局变革之机,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秩序的重构,以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国际博弈中占据主动;三是要突破原有局部性思维模式,转货币政策决策的一国视角为全球视角,加强货币政策操作的国际协作,并根据自身与其他参与货币政策国际协调国的经济融合度,确定选用规则性还是相机性政策协调模式;四是要在动态修正自身金融监管框架的基础上,强化在监管细节方面的国际合作,强调国际联合监管的及时性与实效性,将已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落到实处;五是要把握国际监管的演进趋势,及时将监管模式、方法、技术的最新变化吸纳到本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中,以各种监管模式、方法、手段并举的方式,构筑国家金融安全的监管防线。4.结合美韩两国推进金融国际化进程的经验、启示与中国金融国际化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国金融国际化战略推进模式”,对今后一段时期,中国金融国际化的推进次序、方向进行了探讨。提出,中国可采取“以人民币国际化为核心,以货币政策国际化为先导者,以金融机构、业务、市场、资本运动国际化为助推者,以金融监管国际化为并行者”+“产业国际化与金融国际化联动、共振”的金融国际化战略推进模式,即为实现人民币国际化这一中国金融国际化的终极目标,需要首先以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为金融国际化创造利益驱动源,并通过逐一推进金融机构、业务、市场国际化与资本运动的国际化,借四维度之合力,为人民币搭建起“走得出、留得住、流得回”的循环途径,助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同时,由于前述六个维度的国际化进程都离不开金融监管体系及时的更新与修正,以实现相互间的动态匹配,因此需要将金融监管国际化作为其余国际化维度的并行者;另外,一国金融要实现国际化需要充足的原始动力源,因此单一从金融领域出发,促进某一个或几个子维度的国际化进程,不足以持续性地推动中国金融国际化进程,必须从实体经济领域寻找动力源,即应以实体企业的海外扩张带动金融企业“走出去”,以发挥实体企业国际化与金融企业国际化之间的联动效应,最终实现产业国际化与金融国际化共振的目标。本文可能有的贡献之处如下:1.理论研究方面可能有的贡献其一,比较系统地梳理了金融国际化七个表现维度下存在的金融风险问题及其负向作用于国家金融安全的一般路径,与此同时,基于金融开放性收益,提出了金融国际化正向作用于一国金融安全的三个主要路径。其二,基于金融国际化表现维度的视角,分门别类地梳理了自1979年以来中国金融国际化各子进程中发生的代表性事件,并在此基础上刻画出了中国金融国际化各维度具有的“非对称性”结构特征。其三,初步构建了“中国金融国际化战略推进模式”,探讨了在以人民币国际化为中国金融国际化终极目标的假设前提下,应如何通过其他维度的国际化,辅助、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其推进的先后顺序、主次关系应如何安排?每个维度应重点推进的方向是什么?2.实证研究方面可能有的贡献其一,首次比较系统地测度了中国在1979~2010年间金融国际化程度的大小与变化趋势。在对金融国际化的量化研究中指出,金融国际化是个多维概念,并不简单地等同于金融开放度,因此,在量化其程度时需要从其表现维度出发对其进行全面界定。本部分的主要贡献有三:一是基于金融国际化表现维度的视角,全面构建了“中国金融国际化程度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对法规描述指标法予以了一定修正,弱化了事件赋值的主观性;三是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合成了可用于纵向比较的“中国金融国际化指数”,由此创建了“中国金融国际化时序数据库”,为后续的相关研究奠定了数据基础。其二,基于金融国际化动态演进的视角,分宏观环境、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三个层面,构建了宏、中、微观金融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与现有研究的主要差异在于,观察视角的不同(强调是在金融开放条件而非封闭条件下,并且突出是在金融国际化进程中动态而非静态地考察金融安全状况),从而指标选择与设计的侧重不同,以此反映中国金融国际化加速进程中金融安全状况的动态变化特征。其三,基于包含相关系数与交叉系数在内的相关性检验、正态性检验、序列相关检验、异方差检验、协整检验以及误差修正模型等计量经济学检验方法与建模手段,对中国金融国际化程度与金融安全状况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实证研究,较全面地刻画了二者长、短期关系具有的数量特征。
刘能华[6](2008)在《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金融稳定 ——基于新兴市场经济体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97年,世界经济领域发生了两件非常巧合而又影响深远的事情,一是金融开放不久后的亚洲新兴经济体卷入了亚洲金融危机;二是WTO成员在GATS框架下签署了《金融服务贸易协议》,把全球95%的金融服务贸易纳入自由化进程。金融服务业的开放是否会导致金融危机?入世过渡期结束后的中国是否会重蹈十年前亚洲金融危机的覆辙?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现实问题。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在理论界存在许多相互冲突的观点,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研究采用静态分析方法,割裂了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本文采用动态随机一般均衡的研究方法,引入DSGE模型,分析新兴市场经济体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经过数理推导,本文发现:在金融体系开放初期,新兴市场经济体资本积累相对较低,资本的边际产出较高,外资银行的信息收集成本也较高,银行贷款的回报率较高。内资银行在经历了一段高利润、低风险、净值迅速增长的开放初期后,随着资本积累的不断增加,其边际产出开始下降。同时,外资银行对东道国了解进一步加深,其信息收集成本下降,贷款利率下调。在国内银行仍然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这种优势开始下降的情况下,它们容易采取一些冒险行为,银行体系从而进入危机的敏感期。如果国内银行可以渡过这段敏感期,相对国外竞争者继续保持足够的成本优势,那么将进入一个低风险的稳健经营期。相反,如果危机敏感期宏观经济基础不稳定,银行自身抗风险能力低下,监管又不到位,银行危机就容易爆发。利用上述理论,本文从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角度重新解读了亚洲盒融危机,说明了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在长期内实现收益的同时,中期内可能存在风险。最后,本文分析了中国金融服务业开放新形势下的金融稳定问题。随着我国金融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资本大量流入,信贷扩张加速,资产出现泡沫;金融机构之间竞争加剧,监管当局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些与亚洲金融危机前的情况很相似。但是,我国多年国际收支“双顺差”,形成了位居世界第一的国际储备,短期外债占GDP比重较小,资本帐户不完全开放,财政状况持续盈余;而且,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随着内需的启动,对外部的依赖将逐步减弱,经济的规模效应将非常明显。因此,虽然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处在一个非常敏感的时期,但只要政策组合得当,就能顺利渡过难关,迎来金融服务业一个较长的稳定发展时期。
赵智[7](2006)在《金融开放下的中国金融安全》文中认为金融自由化的浪潮和由此推动的金融全球化的蓬勃发展,在客观上要求各国通过实施金融开放参与到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中。1978年确立全面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后,中国的金融开放也随之展开,多年来取得了众多令世人瞩目的成就,我们在开放中不断加快步伐。但若干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教训表明,金融实力普遍弱小的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国际金融活动的过程中却要以国际市场上主要由发达国家制定的规则为导向,金融内在脆弱性在开放中极易诱发各种前所未有的金融风险,危及本国的金融安全。作为发展中的大国,中国在金融开放中同样面临以上问题,这使得对金融安全问题的研究日益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动态地研究金融安全问题是一个可取的视角,因此对中国金融开放的阶段分析显得十分重要。同时各金融行业之间在开放的程度和速度上是不尽相同的,由此对其所面临的不同金融安全问题需要分别进行分析。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本文以中国金融开放的不断加快推进和参与国际金融活动的增多为背景,对中国金融开放推进的四个阶段做出界定和分析,比较全面地对构成金融业的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三大行业进行了金融安全分析,对作为经济发展基本要素的资本流动分别从流入和流出两个角度探讨了相关的金融安全问题,并最后落足到推进中国资本账户开放方面的探讨。 本文在结构上分为两个部分共6章。其中,前言与第1章是总论,第2、3、4、5、6章为专论。在前言之后,第1章对金融开放的内涵进行了新的探讨,进而对国内外学术界关于金融开放和金融安全的研究进行了一个综述,并在此基础上站在金融开放的角度对金融安全作出了界定,对金融安全预警机制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分析;第2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历史回顾中,将开放的整个历程
张旋[8](2005)在《入世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法制环境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作为现代经济运行核心的金融业取得长足的进步,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机构的业务交叉越来越向深层次扩展,分业经营模式逐渐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世界各国的金融市场逐渐形成为一个紧密联系、相互依赖的整体。但同时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又增加了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2007年中国的金融市场将全面对外资开放,这就给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如果不顺应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的趋势,中国金融业服务质量就难以提高,如果顺应这种趋势,又可能由于巨大的系统风险及道德风险而使整个经济面临危机。基于上述原因,本文试图探讨在经济和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如何通过有效改进金融立法,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为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对国际竞争提供稳健安全的法制环境,促使国有商业银行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顺利过渡。 本文通过分析国际组织及我国政策体制和法律上的规定,并结合我国金融服务业的现状,从法律的角度创设性地提出了我国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概念。指出我国的混业经营应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第一层面即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相互之间的业务交叉和第二层面即金融机构可以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并由统一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国际金融业普遍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是金融服务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等内因及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等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在选择时应综合考虑一国法制、金融发展的具体情况。本文分析了我国实行混业经营的不利因素和推动因素,指出混业经营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时间不长,业务范围较窄,竞争力较弱。要想在日益激烈的全球金融服务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自己的金融和法制环境。所以本文选取了德意志银行、花旗集团等几个银行混业经营较为成功的实例进行对比,并对这些国家的金融法律特色进行分析,从中总结出几点值得我
李卓[9](2005)在《我国银行业履行入世承诺的问题与对策》文中提出自2001年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为了履行我国政府在入世谈判中的承诺,我国银行业开始了开放的历程。按照承诺的内容,我们将在入世过渡期内逐步兑现“开放审慎性发放营业许可证、外汇业务及时开放、人民币业务分阶段开放和金融咨询类业务及时开放”。至今,五年的过渡期已经过半,我们不禁希望了解在入世前过渡期里我国银行业履行入世承诺的情况,以及在接下来的入世后过渡期内我国银行业文该如何面对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竞争?在此,本文就是建立在这一系列问题的基础之上,旨在总结出在入世过渡期内中、外银行的经营状况,以及我国银行业应该采取的对策。为了达到上述研究目的,本文首先从理论入手,通过对传统金融深化理论体系的形成以及金融深化理论体系演进过程的回顾,总结出金融自由化改革的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并应用于金融深化过程中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分析之中,为分析我国银行业应对履行入世承诺可能产生的影响寻求理论支持。之后,本文着重对于在入世前过渡期内,中国银行业已经履行的承诺进行回顾和分析,并运用统计数据描述在入世过渡前期中、外资银行在我国经营、发展情况,以及我国银行业市场竞争的状况;并得出结论,在入世过渡前期,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尚未给我国银行业形成太大的冲击。再次,本文对于入世后过渡期我国银行业承诺即将开放的内容进行分析,在对我国银行业生存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结合前过渡期内已经开放但外资银行还未进入的领域,分析外资银行的发展方向及对中资银行的可能产生的影响。最后,本文以前面的分析为依据,提出如同经济全球化作用的复杂性一样,我国银行业开放的影响是复杂而难以简单划分为利弊的;并且提出,在入世后过渡期内,建议我国银行业可以从对在华外资银行的发展进行适度控制,改革我国银行业组织结构,适度开展混业业务,以客户为导向进行业务调整等几个方面入手,应对可能出现的消极影响,以取得稳定、持续的发展。
梁柱[10](2005)在《发展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路径选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入世和对外服务贸易的发展,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加速对外开放,金融服务贸易的作用日益显着。本文试图以中国金融服务业的实际情况为依据,考察我国入世后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的国际环境,论述发展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路径选择。 一、本文归纳WTO约束金融服务贸易的基本框架,审视我国入世关于金融服务贸易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认为金融服务贸易利益的获取以国内金融服务业的竞争力为基础,应谨慎地逐步开放金融服务市场。 二、本文综合评估我国金融服务业的竞争力,分析我国金融服务行业中的银行服务业、保险服务业等具体特点,认为我国金融服务体系具有明显的脆弱性,这种特点决定了金融服务市场开放要坚持适度保护原则,金融服务贸易只能渐进发展。 三、提出发展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路径。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关系到国家金融系统安全、经济结构调整、国内金融服务市场开放等重大问题,应以宏观经济稳定和国内金融服务业竞争力发展为基础,对国内金融服务业适度开放,防范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
二、入世后中国金融改革刍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入世后中国金融改革刍议(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以来上海日资银行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选题原因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五、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六、相关概念 |
第一章 日资银行进入上海的历史背景 |
一、世界金融自由化趋势 |
二、上海施行浦东开放政策 |
三、日资与日资企业进入上海 |
四、利用外资的需要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初期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发展(1979-1989) |
一、改革开放初期日资银行在上海的起步 |
二、日资银行在上海的业务初探 |
三、日资银行代表处在上海的布局 |
四、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浦东开放后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发展(1990-2000) |
一、浦东开放后日资银行在上海的稳健发展 |
二、浦东开放后日资银行在上海的经营 |
三、浦东开放后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布局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入世后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发展(2001-2020) |
一、入世后日资银行在沪的繁荣发展 |
二、入世后日资银行在上海的经营 |
三、入世后日资银行在上海的布局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日资银行发展对上海的影响 |
一、提供的金融服务不断增多 |
二、助力上海人力资源的发展 |
三、提供上海建设资金 |
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
五、给上海金融带来不稳定因素 |
结论与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2.1.5 对发展的理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自组织理论 |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
2.3 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
3.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
4.3.1 全面对外开放 |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
4.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分析背景 |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对象 |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研究方法介绍 |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3.6 中介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
6.1.1 数据来源 |
6.1.2 研究模型介绍 |
6.1.3 变量介绍 |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
6.2.1 全样本分析 |
6.2.2 第二阶段分析 |
6.2.3 第三阶段分析 |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
6.3.3 城市商业银行 |
6.3.4 农村商业银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内生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3)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中韩自由贸易区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
1.3 本文的研究方法及研究内容 |
2 中韩自贸区及其金融服务贸易制度概述 |
2.1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与中韩自贸区 |
2.1.1 中韩自贸区的谈判历程 |
2.1.2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 |
2.2 中韩自贸区金融服务的范围 |
2.3 中韩自贸区金融服务的法律框架 |
2.3.1 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 |
2.3.2 审慎例外原则 |
2.3.3 透明度 |
2.3.4 争端解决机制 |
2.4 本章小结 |
3 中韩自贸区金融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规则解析 |
3.1 中韩自贸区金融服务市场准入规则解析 |
3.1.1 金融服务市场准入概述 |
3.1.2 韩方金融服务市场准入具体承诺分析 |
3.1.3 中方金融服务市场准入具体承诺分析 |
3.1.4 中韩金融服务市场准入具体承诺的比较分析 |
3.2 中韩自贸区金融服务国民待遇规则解析 |
3.2.1 金融服务国民待遇原则概述 |
3.2.2 韩方金融服务国民待遇具体承诺分析 |
3.2.3 中方金融服务国民待遇具体承诺分析 |
3.2.4 中韩金融服务国民待遇具体承诺的比较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4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法律的现状及其完善 |
4.1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法律概述 |
4.1.1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法律的立法原则 |
4.1.2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法律的立法进程 |
4.2 中国现行金融服务贸易的法律规则 |
4.2.1 银行业的法律规定 |
4.2.2 保险业的法律规定 |
4.2.3 证券业的法律规定 |
4.2.4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法律规定与其具体承诺 |
4.3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法律的不足与完善建议 |
4.3.1 银行业法律的不足与完善 |
4.3.2 保险业法律的不足与完善 |
4.3.3 证券业法律的不足与完善 |
4.4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金融国际化与金融安全:理论与实证 ——来自中国的经验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思路与逻辑结构 |
1.3 研究方法与理论工具 |
1.4 本文可能有的贡献之处 |
1.4.1 理论研究方面可能有的贡献 |
1.4.2 实证研究方面可能有的贡献 |
2. 金融国际化与金融安全:一个理论分析 |
2.1 金融国际化的定义与表现维度 |
2.1.1 对金融国际化概念的界定 |
2.1.2 对金融国际化表现维度的界定 |
2.2 金融安全的定义 |
2.2.1 与金融安全有关的几个核心概念 |
2.2.2 对金融安全的界定:基于金融国际化的视角 |
2.3 金融国际化与金融安全的关系:一个文献综述 |
2.3.1 文献回顾 |
2.3.2 文献评述与本文切入点 |
2.4 金融国际化与金融安全的负向关系:基于金融国际化表现维度的研究视角 |
2.4.1 资本运动国际化的风险与金融安全问题 |
2.4.2 金融机构国际化的风险与金融安全问题 |
2.4.3 金融业务国际化的风险与金融安全问题 |
2.4.4 金融市场国际化的风险与金融安全问题 |
2.4.5 金融监管国际化的风险与金融安全问题 |
2.4.6 货币政策国际化的风险与金融安全问题 |
2.4.7 货币国际化的风险与金融安全问题 |
2.5 金融国际化与金融安全的正向关系:基于金融开放性收益的研究视角 |
2.5.1 金融国际化正向作用于金融安全的路径之一:经济增长路径 |
2.5.2 金融国际化正向作用于金融安全的路径之二:金融发展路径 |
2.5.3 金融国际化正向作用于金融安全的路径之三:制度落差弱化路径 |
2.6 有关金融国际化与金融安全关系的两个关键性问题:一个辨析 |
2.6.1 金融安全问题只与金融国际化有关吗? |
2.6.2 金融国际化与金融安全之间的关系是固定不变的吗? |
3. 金融国际化与金融安全:基于代表性国家的案例分析 |
3.1 美国金融国际化历程:经验、教训与启示 |
3.1.1 美国金融国际化的进程:阶段与特征 |
3.1.2 来自美国的启示 |
3.2 韩国金融国际化历程:经验、教训与启示 |
3.2.1 韩国金融国际化的进程:阶段与特征 |
3.2.2 来自韩国的启示 |
3.3 代表性国家金融国际化与金融安全问题的比较分析 |
3.3.1 美、韩两国金融国际化进程的差异性分析 |
3.3.2 美、韩两国经验和教训的共性与差异性启示 |
4. 金融国际化与金融安全:基于中国样本的实证分析 |
4.1 中国金融国际化程度的度量 |
4.1.1 金融国际化程度的度量方法:回顾与比较 |
4.1.2 中国金融国际化程度的度量:基于经济指标法 |
4.1.3 中国金融国际化程度的度量:基于法规描述指标法 |
4.2 金融国际化视角下中国金融安全状况的度量 |
4.2.1 国家金融安全状况的量化研究:回顾与比较 |
4.2.2 中国金融安全指数的构建:指标体系设计与指数合成 |
4.2.3 中国金融安全状况的测度: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的实证研究 |
4.3 中国金融国际化程度与金融安全状况之间的数量关系研究 |
4.3.1 中国金融国际化程度与金融安全状况的长期关系:基于协整模型的实证研究 |
4.3.2 中国金融国际化程度与金融安全状况的短期关系:基于误差修正模型的实证研究 |
4.3.3 实证研究结论小结 |
5. 中国金融国际化进程:回顾与展望 |
5.1 中国金融国际化进程的历史轨迹分析 |
5.1.1 中国金融国际化进程:基于金融国际化表现维度的研究视角 |
5.1.2 中国金融国际化进程的阶段划分:基于金融国际化程度变化的视角 |
5.2 中国金融国际化宏观发展方向展望:基于金融安全的视角 |
5.2.1 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国际化演进,缩小国间制度落差 |
5.2.2 积极参与后危机时代的国际金融秩序重构,提升话语权 |
5.2.3 在遵循一定协调原则的前提下,主动参与货币政策的国际协调 |
5.2.4 强化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联手防范金融风险的国际传递 |
5.2.5 紧跟国际监管趋势,构筑金融安全的监管防线 |
5.3 中国金融国际化的推进模式、次序与方向:一个初步构想 |
5.3.1 对推进中国金融国际化进程的思考:来自美、韩两国的启示 |
5.3.2 对中国金融国际化战略推进模式的构想 |
5.3.3 未来金融国际化各子维度的主要推进方向 |
6. 全文结论与研究展望 |
6.1 全文核心问题小结 |
6.2 全文主要观点与结论小结 |
6.2.1 理论分析篇的主要观点与结论 |
6.2.2 案例分析篇的主要观点与结论 |
6.2.3 实证分析篇的主要观点与结论 |
6.2.4 政策分析篇的主要观点与结论 |
6.3 全文的不足与后续研究展望 |
6.3.1 全文的不足之处 |
6.3.2 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6)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金融稳定 ——基于新兴市场经济体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迅速发展的金融服务贸易 |
1.1.2 与金融自由化相伴的金融危机 |
1.1.3 研究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
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1 服务贸易、金融服务贸易 |
1.2.2 金融自由化、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
1.2.3 金融稳定、金融脆弱性与金融危机 |
1.3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4 可能的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起因、效应与测度 |
2.2 关于金融不稳定原因的探索 |
2.2.1 金融危机的理论体系 |
2.2.2 国际资本流动与金融稳定 |
2.3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金融稳定性 |
2.3.1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稳定的不利影响 |
2.3.2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稳定的促进作用 |
2.3.3 外资银行进入与发展中国家金融稳定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金融服务贸易:从壁垒走向自由化 |
3.1 金融服务贸易的性质及其壁垒 |
3.1.1 金融服务贸易的性质 |
3.1.2 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种类 |
3.1.3 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原因 |
3.2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必然性 |
3.2.1 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 |
3.2.2 全球经济金融管制的放松 |
3.2.3 信息技术革命和技术进步 |
3.2.4 国际金融创新的发展 |
3.2.5 金融自由化理论的影响 |
3.3 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协调体系 |
3.3.1 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积极推动 |
3.3.2 WTO驱动的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
3.3.3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协调原则 |
3.3.4 对《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简要评价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稳定的影响机制 |
4.1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国际资本流动与金融稳定 |
4.1.1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国际资本流动 |
4.1.2 国际资本流动与金融稳定 |
4.1.3 金融服务贸易、国际资本流动与金融稳定 |
4.2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宏观调控与金融稳定 |
4.2.1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金融监管 |
4.2.2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信贷扩张 |
4.2.3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货币政策 |
4.3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金融机构效率与金融稳定 |
4.3.1 竞争效应与金融稳定 |
4.3.2 溢出效应与金融稳定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金融稳定:动态随机一般均衡 |
5.1 假设 |
5.2 企业与银行的最优化 |
5.2.1 企业 |
5.2.2 外资银行 |
5.2.3 国内银行 |
5.2.4 均衡解 |
5.3 从金融抑制到金融开放的动态演进 |
5.4 本章小结 |
附录5-1 a_t与z_(it)的关系 |
附录5-2 一阶条件的推导 |
第6章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金融稳定:亚洲金融危机再解读 |
6.1 样本国家的选择 |
6.2 样本国家金融服务贸易开放进程 |
6.3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东南亚金融危机 |
6.3.1 短期波动与长期收益 |
6.3.2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信贷扩张与资产泡沫 |
6.3.3 商业存在与金融稳定 |
6.3.4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利率变化 |
6.4 本章小结 |
附录6-1 亚洲5国对外资银行商业存在形式的限制 |
第7章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与金融稳定 |
7.1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历程与特点 |
7.1.1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历程 |
7.1.2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特点 |
7.1.3 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与TFS开放的新趋势 |
7.2 中国目前金融稳定面临的新形势 |
7.2.1 中国金融业目前的稳定状况 |
7.2.2 宏观经济形势与金融稳定 |
7.3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与金融稳定 |
7.3.1 金融业开放加速资本帐户开放进程 |
7.3.2 金融业开放与我国信贷扩张和资产泡沫 |
7.3.3 金融业开放加剧了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 |
7.3.4 金融业开放挑战宏观调控能力 |
7.4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后的金融稳定对策 |
7.4.1 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夯实金融稳定的经济基础 |
7.4.2 继续保持渐进可控的金融服务业开放策略 |
7.4.3 控制短期资本流动、逐步开放资本帐户 |
7.4.4 提升国内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
7.4.5 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保持金融业健康和稳定 |
7.5 本章小结 |
附录7-1 入世后中国金融服务业开放大事记 |
附录7-2 入世过渡期结束后银行业开放大事记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金融开放下的中国金融安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论文的研究方法 |
三、结构与主要内容 |
四、主要创新观点 |
第1章 金融开放与金融安全理论概述 |
1.1 金融开放的相关理论 |
1.1.1 对金融开放内涵的探讨 |
1.1.2 金融开放的主要理论分析 |
1.2 金融安全与相关理论概述 |
1.2.1 经济安全理论回顾 |
1.2.2 金融安全相关研究综述 |
1.3 金融开放与金融安全 |
1.4 金融安全预警机制建设 |
第2章 中国金融开放的历史回顾 |
2.1 中国金融开放的必然性 |
2.2 中国金融开放的历程 |
2.2.1 初始阶段(1979—1993) |
2.2.2 全面调整阶段(1994—1995) |
2.2.3 迈向国际化阶段(1996—2001) |
2.2.4 逐步融入金融全球化阶段(2002—) |
2.3 中国金融开放实现金融深化的实证分析 |
2.4 新阶段中国金融开放的机遇与挑战 |
2.4.1 新阶段中国金融开放的机遇 |
2.4.2 新阶段中国金融开放将面临的挑战 |
第3章 中国金融开放与金融安全 |
3.1 金融开放下的中国银行业 |
3.1.1 中国银行业开放的态势 |
3.1.2 中国银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3 入世后中国银行业面临的安全问题 |
3.1.4 深化中国银行业改革 |
3.2 金融开放下的中国证券业 |
3.2.1 关于证券业开放与证券市场开放 |
3.2.2 金融开放下证券业的若干安全问题 |
3.2.3 对于开放中防范和化解安全问题的措施探讨 |
3.3 金融开放下的中国保险业 |
3.3.1 中国保险业开放实践 |
3.3.2 中国保险业开放中的安全隐患 |
3.3.3 对于开放中推动中国保险业发展的思考 |
第4章 中国金融开放下的国际资本流入与金融安全 |
4.1 金融全球化下的国际资本流动 |
4.1.1 国际资本流动的总体格局 |
4.1.2 金融全球化下国际资本流动的新特点 |
4.2 金融开放下的资本流入与中国金融安全 |
4.2.1 从历次金融危机看发展中国家国际资本流入的情况 |
4.2.2 中国国际资本流入的现状与金融安全隐患 |
4.2.3 防范和缓解中国国际资本流入安全问题的对策 |
第5章 中国金融开放下的资本流出与金融安全 |
5.1 正常资本流出与中国金融安全 |
5.1.1 中国的对外投资 |
5.1.2 外商直接投资的收益汇出 |
5.1.3 正常资本流出中隐含金融安全问题的防范与化解 |
5.2 非正常资本流出与中国金融安全 |
5.2.1 投机性资本流动 |
5.2.2 投机性资本流出与保值性资本流出 |
5.2.3 中国资本外逃与金融安全 |
第6章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的金融安全问题与对策探讨 |
6.1 资本账户开放的内涵 |
6.2 发展中国家资本账户开放概况 |
6.2.1 逐步放松管制阶段(20世纪70—80年代) |
6.2.2 加速实现开放阶段(20世纪90年代—) |
6.2.3 发展中国家资本账户开放的总体特征分析 |
6.3 中国资本账户开放现状与防范金融安全问题的对策 |
6.3.1 金融开放下实现资本账户开放的必然性 |
6.3.2 中国资本账户管理的现状 |
6.3.3 推进中国资本账户开放过程中的金融安全隐患及其防范对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简介 |
致谢 |
(8)入世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法制环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第一章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及其利弊分析 |
第一节 分业经营模式的概念及其优劣评析 |
一、分业经营概念分析 |
二、分业经营优点评析 |
三、分业经营缺点评析 |
第二节 混业经营模式的概念及其优劣评析 |
一、混业经营概念 |
二、混业经营优点评析 |
三、混业经营缺点评析 |
第二章 国际金融业普遍选择混业经营模式的动因分析 |
第一节 由分业走向混业所依赖的理论基础:制度变迁理论 |
第二节 由分业走向混业的外部推动力 |
一、金融自由化使竞争日益激烈,分业经营无疑会束缚手脚 |
二、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使分业经营失去基本作用 |
三、互联网等高科技技术为从分业到混业提供了有利支持 |
第三节 由分业走向混业的内部决定力 |
一、金融服务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 |
二、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对金融服务企业提出现实需要 |
第四节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可行性分析 |
一、现阶段我国实行混业经营的制约因素 |
二、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推动因素 |
第三章 世界发达国家银行业经营模式现状及法律保障 |
第一节 世界发达国家混业经营成功实例 |
一、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ing)模式:德意志银行 |
二、异业子公司(Subsidiary for Different Business Activities)模式 |
三、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模式:花旗集团 |
第二节 西方发达国家混业经营模式下的法律保障 |
一、银行法制尤其是监管法律体系本身较为完备,并根据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不断修正革新 |
二、整体立法并注重配套法律法规的出台 |
三、先制定金融法律法规,再允许金融服务进行改革 |
第三节 金融立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一、立法技术上整体立法与配套立法相结合的方式最适于我国 |
二、金融法律应对金融市场的各种服务及将来出现的金融创新有本质约束 |
三、制订完备的金融监管法律保证银行业务的顺利开展 |
第四章 我国金融法制现状及存在问题 |
第一节 国有商业银行业务创新 |
一、中国银行 |
二、中国建设银行 |
三、中国工商银行 |
四、中国农业银行 |
第二节 我国金融法制现状:金融法律制度基本建立 |
第三节 我国金融法制存在问题分析 |
一、金融法律法规之间缺乏协调性和系统性 |
二、金融法律的欠缺和滞后阻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 |
三、金融法律对基本金融法律术语缺乏明确界定 |
四、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不完善 |
五、我国现行金融法律制度与 WTO法制要求存在差距 |
六、金融立法缺少对外资银行的法律规制 |
第五章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法制环境的完善 |
第一节 健全金融法律制度的总体要求 |
一、调整金融立法指导思想,加快金融立法,增强金融法律的可操作性 |
二、立法的同时重视实证研究,通过不断研究修改完善法律法规 |
三、以我国现实金融业国情为立法基础,适当借鉴国外立法经验 |
第二节 国有商业银行法律地位定位:金融控股公司 |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选择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理由 |
二、修订配套法律法规,以此促进金融控股公司立法 |
三、明确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具体含义 |
四、明确金融控股公司“有效控制权”持股的含义 |
五、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经营业务的范围 |
第三节 完善对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法律监管 |
一、通过立法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监管主体所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
二、通过立法确立金融监管应遵循的原则 |
三、通过立法明确适于我国金融监管的模式 |
第四节 健全我国市场退出机制金融立法 |
一、制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运用单行条例辅助法律的实施 |
二、明确“市场退出”具体含义,尽量选择主动型退出方式 |
第五节 完善外资银行金融立法 |
一、遵循WTO法律制度理念,明确对外资银行的立法指导思想 |
二、提高外资银行法律的效力等级,对外资银行进行全面监管 |
第六节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法律规制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9)我国银行业履行入世承诺的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结构安排 |
第二章 金融深化与我国银行业的开放:理论视角 |
第一节 传统金融深化理论的分析 |
第二节 后华盛顿共识和金融抑制:金融深化理论体系的演进 |
第三节 金融深化与我国银行业的对外开放 |
第三章 入世前过渡期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状况 |
第一节 入世前过渡期我国银行业履行的承诺 |
第二节 入世前过渡期中国银行业生存状况的数据检验 |
第四章 入世后过渡期我国银行业履行承诺的影响分析 |
第一节 入世后过渡期我国银行业将履行的承诺 |
第二节 对入世后过渡期中国银行业生存环境状况的分析 |
第三节 入世后过渡期我国银行业继续履行承诺的影响分析 |
第五章 对我国银行业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对外资银行在华发展的适度控制 |
第二节 中国银行业组织结构改革 |
第三节 适度开展混业业务 |
第四节 以客户为导向的业务调整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发展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路径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对发展金融服务贸易问题的一般理论综述 |
1.2.1 金融服务贸易相关概念 |
1.2.2 国内外学者对发展金融服务贸易相关问题的研究综述 |
1.3 本文对研究金融服务贸易的理论选择 |
2、WTO规则对我国发展金融服务贸易的影响 |
2.1 WTO约束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则 |
2.1.1 WTO约束金融服务贸易的法律框架 |
2.1.2 普遍义务性基本原则 |
2.1.3 具体承诺义务 |
2.1.4 WTO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总结 |
2.2 我国入世对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承诺及其影响 |
2.2.1 我国入世对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承诺及其承诺水平 |
2.2.2 入世承诺及其履行对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影响 |
3、我国金融服务业竞争力评析 |
3.1 我国金融服务业总体竞争力 |
3.1.1 运用比较优势指数来评估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
3.1.2 运用产业内贸易指数来评估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
3.2 我国银行服务业竞争力 |
3.2.1 入世后我国银行服务业面临的国际竞争概况 |
3.2.2 我国银行服务业竞争力比较分析的指标 |
3.2.3 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与美、日、欧等主要商业银行的比较 |
3.3 我国保险服务业竞争力 |
3.3.1 我国保险业与世界保险业发达国家比较概况 |
3.3.2 比较结果简单总结 |
3.4 关于我国金融服务业竞争力的总结 |
4、金融服务贸易发展路径的国际比较 |
4.1 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的案例 |
4.1.1 美国 |
4.1.2 日本 |
4.1.3 韩国 |
4.1.4 墨西哥 |
4.2 金融服务贸易发展路径国际比较对我国的启示 |
4.2.1 自由化进程应以产业竞争力为基础,与本国金融体系发展阶段一致 |
4.2.2 加强对外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
4.2.3 配以相关的金融改革,建立稳健的国内金融体系 |
5、发展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路径选择 |
5.1 正确处理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我国金融安全的关系 |
5.1.1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影响 |
5.1.2 我国金融服务市场的适度保护、适度开放与逐步开放 |
5.2 采取各种措施稳步提高我国金融服务业竞争力 |
5.2.1 通过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来改善金融服务业的调控机制 |
5.2.2 运用政府采购和补贴来促进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
5.2.3 为国内金融企业竞争力发展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竞争环境 |
5.3 加强对金融服务业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
5.4 为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推进创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四、入世后中国金融改革刍议(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上海日资银行发展研究[D]. 张龙飞.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2]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3]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4]中韩自由贸易区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D]. 余宏婧. 武汉大学, 2017(06)
- [5]金融国际化与金融安全:理论与实证 ——来自中国的经验证据[D]. 吴婷婷. 西南财经大学, 2011(08)
- [6]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金融稳定 ——基于新兴市场经济体的研究[D]. 刘能华. 复旦大学, 2008(03)
- [7]金融开放下的中国金融安全[D]. 赵智. 四川大学, 2006(03)
- [8]入世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法制环境分析[D]. 张旋. 中国海洋大学, 2005(03)
- [9]我国银行业履行入世承诺的问题与对策[D]. 李卓. 华东师范大学, 2005(05)
- [10]发展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路径选择研究[D]. 梁柱. 暨南大学, 2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