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道德建设 防范证券市场道德风险(论文文献综述)
肖华杰[1](2020)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3年7月3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这被看作是启动PPP模式的一个信号。此后的六年里,PPP作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建设的一种新型合作模式,在减少政府债务、促进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着,国家财政、发改等部门也发布了大量的政策文件以支持和规范PPP项目的发展。截止2019年上半年,列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的项目累计9,036个、投资额13.6万亿元;落地项目累计5,811个、投资额8.8万亿元。然而在高速发展的背后,PPP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还没有很好地接轨,实操层面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同时在理论层面,学界尚未对PPP模式进行法律上的体系研究。因此,本文将运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对PPP项目涉及的重点法律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寻找其形成的机制和原因,并尝试得出结论,提出建议,以期对PPP的规范发展和争议解决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本文正文部分除绪论和结论外,共分为六个章节,各章节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PPP的基本原理”。本章是全文的基础章节,首先从PPP的概念入手,将PPP广义定位为包括特许经营协议和政府购买服务在内的各类公私合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的集合,并探讨其分类、特点及法律性质。此外,PPP模式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内有着其不同于传统项目建设模式的制度价值:一是有助于降低地方债务压力;二是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有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章的最后阐述了基础法律原则在PPP项目中的体现。第二章“PPP准入的法律规制”。近年来,在项目识别和准备阶段,我国PPP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违规风险,这些风险的产生或是因操作不规范、或是利用了现有政策法规的漏洞。究其原因,准入规则的不健全和监管层面的缺失是导致项目乱象丛生的本质。本章意在通过对现有规则体系的梳理和分析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如何识别PPP项目;二是项目公司合规的条件;三是什么样的政府方主体是适格的。本章主张PPP项目识别应遵循坚持公益导向和防范债务风险的原则;在项目公司的项目资本金已有限制的情况下,注册资本的缴纳偏向于灵活,但应对债务性融资有所限制;政府方主体应区别实施机构和政府出资代表,政府出资代表不应具有实际控制和管理权。第三章“PPP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边界”。在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参与主体众多,各主体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并发挥着其特殊的作用。而不同的角色又对应着不同的权利与义务,这是研究PPP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要素,也是研究PPP监管规则和归责体系的基础。因此,本章选取政府、项目公司和中介机构三个主要的参与主体,从权利的来源及形式、义务的设计及范畴等方面深入剖析主体行为的边界。对于有着双重甚至多重角色的政府而言,其权利义务的界定随着角色转换而变化,实操层面上极易出现混同,该节尝试对政府主体进行角色划分,并在项目的各阶段中规范其权利义务。此外,本章认为项目公司不应受到政府不正当的干预,其基于我国法律关于公司的规定享有自治权利,又基于PPP协议享有合同赋予的特许经营、收益和救济权利。上述两个主体在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时,均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中介机构作为政府与项目公司的中间人,有着信息传递和局部监管的作用,其法律责任的设计可以参考《合同法》对居间责任的规定。第四章“PPP监管的理念与规则”。PPP项目主要分为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实施、项目移交五个大阶段,在每个阶段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都存在着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办事流程,各种制度相互交杂、缠绕,很多矛盾、冲突伴随其中。因此,对PPP监管规则的研究极其必要。本章站在经济法研究的视角上,讨论公共政策及法律法规对PPP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控制与监督,主要解决如何在现有的制度体系内嵌入监管机制,同时又能避免与其他制度产生冲突的问题。通过对现有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梳理,以及对监管理念、原则、框架和工具的分析说明,试图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寻找、构建能够使PPP项目顺利推进的监管实施路径,即在“一总多分”的监管框架下利用多种辅助性的监管方法,介入公司行使监管权能。第五章“PPP归责体系的构建”。由于PPP项目涉及利益方众多,环境较为复杂,在出现争议时往往无法清晰判断法律责任的归属,我们有必要在现有已成熟的归责体系下寻找PPP归责体系的理论支撑点。本章是本文的重点章节,在前述的研究基础上探讨PPP归责体系的建立,从政府、中介组织和项目公司三个主体的角度分别研究其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的具体形式。建议先明确归责原则,厘清各参与方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后根据其责任借鉴《证券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范进行归责。第六章“PPP融资的困境与出路”。有数据表明,融资难已成为PPP项目失败的罪魁祸首,而融资问题贯穿于PPP项目的全生命周,在PPP项目的成立期、建设期、运营期和退出期都存在着多种融资方式可供选择,每种融资方式都有着其各自的优劣和必要的条件。现阶段,债权融资仍然是占比最大的一种融资模式,但其发展面临着诸多困境,担保标的权属的不确定、项目收益权出质价值的不确定和担保物权实现方式的难题使得债权担保的实现缺少法律上的支持。同样,在PPP项目与资产证券化的结合中,其主要的基础资产即项目收益权在法律属性、可转让性、独立性和转让的生效时点上都存在争议,加之SPV不具有法律主体地位、基础资产难以彻底做到真实出售使得破产隔离的实现存在阻碍。本章认同收益权的“未来债权”地位,支持“合同签订生效说”,肯定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制度的意义,主张尽可能将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在合同中有所约定,以减少风险的发生。
邱博楠[2](2020)在《医药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与治理研究 ——以康美药业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我国医药业展现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受到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热捧。近年来,医药业上市公司却频频暴雷,其中不乏所谓“白马股”,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而且干扰了证券市场秩序,影响了市场对于医药业的信心和投资热情。针对医药业财务舞弊的识别和防范研究势在必行。本文运用GONE理论,针对医药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进行行业整体和典型案例相结合的动因与防范研究。目前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医药业的经营风险和针对某一特定医药企业的财务舞弊研究,较少针对医药业整体的财务舞弊特点进行研究。医药业作为具有鲜明特征行业,同样具有鲜明的舞弊行为特征,值得而且有必要作为一个课题进行研究。本文的研究弥补了这一研究缺口,也即最大的创新点。本文采取文献研究法与案例分析法,选取康美药业的典型案例,结合财务舞弊概念、信息不对称理论、GONE理论等相关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对医药业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现象的识别与防范进行研究。研究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医药业的行业特点研究;第二、针对医药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的统计分析和动因分析;第三、GONE理论下康美药业财务舞弊案例分析;第四、医药业财务舞弊行为的防范研究。本文认为,针对医药业财务舞弊风险,在公司内部,应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加强企业内部建设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求企业聚焦主营业务,提升创新能力,加强存货管理,跟随政策方向,另一方面要求企业加强企业道德建设,建立道德监管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内部控制体系运转。在公司外部,应当从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和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两个方面共同降低医药业财务舞弊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推动医药业良性健康发展。
马津润[3](2020)在《共享金融的伦理反思》文中认为与传统金融不同,共享金融的内涵要从经济与伦理两种维度去理解。从经济层面看,全球金融资源一直处于稀缺的状况,而共享金融以所有权让渡的方式,使得民众可以通过低门槛的方式参与到金融活动中,进一步促进了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从经济效率的意义讲,在共享金融模式下,处于闲置的资源所有者通过有偿让渡资金的使用权,获得了利息收入的同时,资金使用者也通过他人的限制金融资源获得了收益,大大提升了经济效率。从伦理层面看,共享金融提升了人们生活自由度,促进了金融大众化目标的实现,促进了金融领域中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卢德之先生认为社会共享的本质是多数人原则与社会公平,决定因素则来自一定的社会目的和制度。而在《共享金融—金融新形态》一书中,对于共享金融是这样理解的:共享金融就是通过信息与网络时代的金融技术与制度创新,构建以资源、要素、功能、利益共享为特征的金融发展模式努力实现金融资源更加有效、公平的配置,从而在促使现代金融均衡发展和彰显金融消费者主权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型发展。共享金融的发展具有深刻的实践意义与伦理意义。从实践上看,目前中国互联网发展水平和规模效应明显,依靠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中国已经开始进入共享金融的蓬勃发展时期。共享经济催生的共享金融模式正在改变现有的和传统的金融模式。新的金融生态系统已经开始形成。包括增加和提升传统金融机构的共享服务业务,建立新的共享金融平台和机构。与以往以大客户、高资本群体为服务主体的金融机构不同,共享金融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广泛的消费群体。一般来说,由于缺乏金融资源、缺乏金融知识、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普通消费者无法安全、便捷地参与金融活动。共享金融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降低了金融参与门槛,让普通消费者轻松享受共享金融服务,也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途径。从伦理上看,共享金融的发展不仅是金融与伦理原则融合创新的结果,更是基于伦理视角对金融异化问题的反思与回应。与传统金融不同,共享金融从诞生之初就有深刻的伦理基础。共享金融真正实现了金融活动内容与形式的共享性统一,无论是共享金融合约本身,还是共享金融活动所要达成的结果,都符合着共享性价值目标。共享金融的发展也是当下社会对经济正义原则呼唤的回应。在利益分配中,共享金融秉持着“利益共享”的理念,真正做到每一个参与金融活动的主体都能平等公正合法合理的享有自己应有的回报,这体现了经济正义中的分配正义。此外,共享金融的发展还促进了整个共享经济的正义发展,共享金融的出现加速了共享产业链的完善,在整个共享经济的大背景下,各式各样的共享平台开始出现,竞争在趋于合理化的同时也激发了人们对于公平的诉求。最后,共享金融的伦理性还体现在对经济金融活动的责权意识培养中。共享金融淡化了以往金融活动“嫌贫爱富”的特性,强化了每一个金融活动参与者的责权意识,每个人既是金融活动权利的享有者,同时也是责任的承担者。然而,共享金融依旧是金融的一种现代理性形式的显现,其金融理性中利己秉性与资本专属性的实质并没有发生改变。虽然我国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共享金融的发展予以归正,但是单纯依靠外部性的法律措施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隐藏在共享金融内部的资本垄断性和独断性问题。同时,共享金融的发展主要依托于传统的金融体系,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一系列伦理悖论问题,如目标悖论、公正悖论和权利悖论。受金融资本的侵略性和垄断性的影响,共享金融的发展与最初的目标发生偏离,真正的共享性并没有得到很好地实现。因此,我们必须以辩证头脑来看待当下共享金融的发展,通过马克思对资本的批判中得到启示,深挖造成共享金融与目标发生偏离的金融资本独断性本质,通过对信用异化与虚拟经济异化的发现,认识造成共享金融一系列悖论的深刻根源。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悖论问题,在加强法律监管的同时,必须对共享金融的发展予以深刻的伦理反思与哲学追问。对于共享金融的伦理反思,不仅要从伦理视角对共享金融发展所产生的一系列伦理悖论进行认知,更要从实践方面解决这一发展问题。在中国,共享金融发展有着深刻的传统伦理精神支撑和制度优势。从传统的儒家“义利统一”文化价值观到现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制度,从古代钱庄票号金融体系的建立到中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完善,都为共享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面对共享金融发展所产生的一系列伦理悖论问题,不仅要从共享金融存在的正当性进行追问,更要从制度、政策、伦理和哲学视角中予以回答。作为人类在金融领域追求自由意志的结果,共享金融的发展首先要做到政策的道德哲学回归,即发展共享金融,要维护金融政策制定的基本道德观——正确财富观和利益观,客观公正、公平和诚信的行为准则,富有社会责权的社会制度以及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相统一的道德理性等等。其次,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导向,坚决杜绝资本主义“自利”“自私”价值观的盛行,防止共享金融出现“脱实向虚”走向。正确看待资本增殖本质,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导引下,使金融资本增殖导向金融的共享服务。最后,对共享金融伦理情操进行呼唤,做到共享金融工具向度与人本向度的统一,把握共享金融发展的平衡性,兼顾实体与虚拟经济的发展,将共享金融的发展与我国经济发展普惠大众的理念融合在一起。
廖七生[4](2019)在《网约车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及其防范治理》文中研究说明网约车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也称为网络约车、在线叫车、手机打车或手机APP叫车。网约车包括网约出租车和网约快车、专车、豪华车等,其除了具有出租汽车的一般特点以外,还具有自身丰富的特点、类型及经营模式。网约车市场参与者众多,其中最直接、最主要的参与者是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驾驶员和网约车乘客—他们构成了网约车的市场主体、扮演不同的角色且形成特殊的相互关系。当前,我国网约车市场政策框架基本形成,规则制度比较全面;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稳步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网约车平台公司众多,规模实力差距较大;驾驶员队伍庞大,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用户规模逐年增长,尤为关注安全性;市场竞争依然激烈,供求关系难以平衡。尽管网约车的发展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交通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频繁发生,非法营运和违规经营行为大量存在,恶性竞争和低质服务问题突出,交易违约和侵权纠纷层出不穷,用户信息和个人隐私常遭泄露,行业矛盾和利益冲突愈发激烈。这些问题揭示网约车市场面临交通事故、违法犯罪、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信息泄露、交易违约、侵权赔偿、行业稳定等风险。调查分析上述问题和风险的影响因素,发现其中最重要、起主要作用的因素之一是当事人。并且发现,仅少数问题和风险是受不可抗力的物质因素和客观环境影响的,大多数问题和风险是受网约车市场主体的道德因素和主观行为影响的,而市场主体在交易活动和服务中背后蕴含着形式多样、内容复杂的道德风险,其中网约车平台的道德风险比较隐蔽,主要谋求企业利益;司机的道德风险相对突出,重点损害乘客权益;乘客的道德风险不易察觉,社会危害不容小觑。基于相关理论,通过研究分析,网约车市场主体道德风险的成因主要在于:利益主体不一致、追求私利最大化;市场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行为多;风险意识较淡薄、防范能力显不足;政策法规不完善、规则制度软约束;社会风气不理想、道德素养待提升;信用体系不健全、奖惩机制作用弱。为此,综合提出加强网约车市场治理及市场主体道德风险防范的六点建议。一要树立利益攸关理念,落实市场主体社会责任;二要强化信息公开透明,压缩机会主义生存空间;三要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提升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四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规则制度刚性约束;五要提升公民道德修养,培育社会核心价值共识;六要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更好发挥抑恶扬善作用。
袁康,邓阳立[5](2019)在《道德风险视域下的金融科技应用及其规制——以证券市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及区块链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广泛应用于金融市场,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同时,还具有降低信息不对称、弱化道德风险的效果。但由于金融科技自身属性,其在金融市场运用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新型道德风险。因而,规范金融科技应用规则并完善监管制度,以有效规制新型道德风险,是金融科技应用监管的现实需求。这有待于从金融科技的标准化、透明度、合规性等角度建立健全相关规则,并通过创新监管手段、明确监管责任,将金融科技应用纳入到有效监管的框架。
朱衡[6](2019)在《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传染与监管》文中研究表明2007—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对国际金融体系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性影响,这场由次级房屋信贷危机引发并渗透到其他行业的金融危机是典型的系统性风险表现,对实体经济造成了巨大创伤。在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作为美国最大的保险公司AIG集团陷入绝境,濒临破产,对金融行业乃至全球经济都产生重大影响。追求传统商业模式的保险公司由于负债水平不同,而且与其他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关联性较低,通常被认为比银行具有更低的系统风险水平。然而,当代的保险领域不能仅仅以传统的商业模式来描述,它还拥有大型、复杂的保险集团或以保险为基础的企业集团,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这些保险集团和联合企业可能包括非传统的、非保险的业务模式,特别是具有非传统特征的人寿保险产品和不同类型的金融担保产品,提高了保险集团对金融市场风险的敞口,致使它们更容易受到金融市场状况的影响。此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成为各界关注重点,“保险业是否会产生系统性风险?”“如何评估监管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等议题被提上征程,学界和业界纷纷跻身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从监管趋势来说,保险业作为金融领域的三驾马车之一,行业重要性毋庸置疑,国内外掀起了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研究的热潮。国际方面,金融危机发生后,2009年4月成立了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B),主要负责认定是否存在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国际相关权威监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肯定了保险业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作用,明确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核心地位。国内方面,中国保监会于2012年启动了“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建设工作,2016年4月中国保监会召开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制度建设启动会,明确要在国内构建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监管制度;8月,保监会发布《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暂行办法》;12月,颁布《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暂行办法(第二轮征求意见稿)》;2018《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颁布后,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要求日益凸显,进一步明确了开展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的必要性,充分体现了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重视。从保险经营来说,多元化的投资策略以及密切的金融资本市场联系都对未来保险业的稳定发展提出了挑战。保险业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境内外投资标准进一步放宽,投资范围包括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保险业务进一步渗透到金融领域。纵以历史的角度看,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都被严格区分,一旦发生危机也不会对其他机构造成影响。但近年来,这种金融机构间的壁垒正逐步瓦解,取而代之的是更紧密的业务联系以及相互关联。虽说目前的金融危机主要源于银行业,但随着银保互联性增强,溢出效应将蔓延至保险危机。正如我们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所见,保险业很大程度上受到一定冲击,不得不质疑保险业是否会反过来影响金融危机,成为危机发生的主导因素。纵观全局,在与金融资本市场密切关联的大环境下,跟进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是大势所趋。中国作为保险大国,牵一发而动全身,要确保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不发生,前提是要结合具体国情,将涉及系统性风险的相关研究做到位。厘清“保险业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如何科学有效评估?”,“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根源和传染机制是什么?”以及“如何监管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等一系列问题,为中国保险业持续健康良好的发展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共九章,具体结构设计如下:第一章:整理国内外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研究现状,总结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争议、成因、传染机制、评估、监管方面的最新研究前沿与成果,总体上掌握国内外关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研究状况,分析现阶段研究成果与不足之处,探究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意义,引出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以及目标。第二章:首先定义了系统性风险、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从系统性风险特征区分了保险业系统风险的主导因素和贡献因素,并融合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特征与中国具体情况初步探究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潜在隐患;结合国际监管最新前沿动态以及推演定义了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从起因、传染以及影响机制等方面对三者比较了系统性风险、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三者间的关联与区别。第三章:通过历史透视实践中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存在性,以历史上金融危机对国际、国内的保险业的影响为核心,探究保险业在这场危机中所面临的冲击;与此同时,总结历史上的重大保险危机,找出导致此类破产的影响机制,归纳危机对保险市场的影响,分析危机的结构性变化,厘清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存在性的潜在原因与表征,并从保险脆弱性这个维度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存在性进行理论推演。第四章:从系统性风险的内在来源探究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一方面通过保险业务本质厘清其与系统性风险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保险不良资产从经营环境不确定性这个维度也将增加保险体系的脆弱性。外生环境冲击则从保险危机这个视角进一步推进了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的深思,探究共谋、利率、侵权与保险危机的关系,论证外生环境冲击导致的保险业危机与系统性风险之间的关联。第五章:首先,以中国的金融环境为对象,重点探究了接触性传染渠道中的银保关联传染渠道。从理论分析银行与保险的不同系统重要性特征,构建银保关联的直接与间接渠道;从实证测算了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的静态和动态(整体和极端)关联性,探究保险业和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重要性及敏感度,厘清保险业与银行业关联的内外作用机制,度量银保间的溢出效应。其次,重点分析了接触性传染渠道中的再保险关联渠道。围绕再保险业务本质总结其与系统性风险的关系,并从影子保险业务安排展示了“影子保险”的业务特点与系统性风险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统计保险公司对再保险公司的依赖度,评估我国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之间的关联性。最后,探究了接触性传染渠道金融市场以及保险证券、金融服务集团内的保险公司、保险机构重组与并购以及金融恐慌导致的非接触性传染渠道。第六章:本章研究集中在通过度量我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敞口与贡献,识别具有系统重要性的保险公司,评估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一方面从系统性风险敞口与贡献度衡量中国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实现了多角度评估,增强了评估结果的客观可信度。另一方面,通过面板模型实证识别影响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主要、次要因素,并结合BP神经网络模拟非上市保险公司的系统性风险。第七章:探究了现有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的改革与实践。首先阐述了系统性风险金融改革面临的挑战,接着围绕主要国家的金融监管改革政策实例,结合金融监管改革面临的挑战,评估各国的改革方案,在总结主要国家应对金融改革挑战经验的基础上,区分金融监管框架改革模式,并以此为中国金融改革提供借鉴经验。在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经验总结基础上,总结国际系统性风险监管实践,并就保险业监管框架的主要机构G20、FSB、IMF和IAIS做简明阐述。最后结合最新监管趋势,提出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新方向—宏观审慎监管的概念。第八章:首先,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分析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必要性。接着,围绕金融监管改革必须应对的四大挑战以及宏观审慎监管要素,站在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视角下实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规划,在金融监管框架内进行合作和有效协调的前提下,提出中国保险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构想;在此基础上,提出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再者,更为具体地结合美国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SRR),提出搭建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构想。最后,通过制度安排提出了未来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建议。第九章:总结研究结果,提出相应政策建议,展望未来研究方向。已有研究表明,现有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传染及监管的研究零零散散,缺乏针对性分析,系统性的研究更是寥寥无几。本文首次系统性的研究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传染、评估与监管,形成系统性的研究成果,实现了以下创新:(1)创新了银保传染机制的理论和实证内容:理论上,分析银行与保险的不同系统重要性特征与影响机制,从直接与间接两个渠道识别银保关联的内生机制,构建银保关联的内生影响机制指标体系。实证上,首先以中国的具体金融环境为背景,区分“保险主导型”关联和“银行主导型”关联,探究保险业和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重要性及敏感度;其次,首次从静态和动态(整体和极端)两个维度研究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关联性,分别采用格兰杰因果模型衡量银保的整体关联性,Copula模型从动态非线性的角度衡量极端风险条件下银保的尾部关联性;再次,在关联性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研究深度,一方面利用Spearman相关性识别了影响银保关联内生机制中的显着因素,一方面从影响银保关联的外生机制入手,分析不同金融环境(金融事件冲击)下银保之间的关联度,厘清我国特定金融环境对银保关联的作用机制,测算不同金融事件冲击对银保关联度的影响;最后,利用(35)Co Va R模型分年度、分金融事件冲击具体度量银保间的溢出效应。(2)创新了再保险传染机制研究视角:一方面围绕再保险业务本质,从风险转移的视角以及保险网络视角分析再保险风险传染过程,从再保险与保险的关联性总结了产生系统性风险可能性的三大原因;另一方面,提出国际最新前沿“影子保险”,目前国内关于“影子保险”的研究基本属于真空地带,本文从影子保险业务安排展示了“影子保险”的业务特点,接着从影子保险面临再保险违约风险、赎回风险、母公司相关风险(系统性风险)以及互联性风险展开论述,提出“影子保险”作为再保险的一部分,存在产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3)创新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与评估的研究视角:一方面,已有研究尚未从存在性与根源视角探究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首先,本文以历史的保险危机实践厘清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存在性的潜在原因与表征,并结合理论推导了保险业的脆弱性,综合实践和理论推演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存在性。其次,从内生和外生两个维度探究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结合保险业务本质与保险不良资产论证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内在根源,并利用外生保险危机进一步推进共谋、利率、侵权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关系。另一方面,本文以中国的具体金融保险环境为基础,创新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实证思路,从上市保险公司和非上市保险公司对我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实施了较为全面的风险识别、评估。(4)探索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新思路:本文率先围绕金融监管改革必须应对的四大挑战(监管体系应如何构建?每个司法管辖区必须考虑如何在管理机构之间划分责任,是否需要将监管责任合并?如何确保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沟通?)以及宏观审慎监管要素,宏观上提出了“宏观审慎+微观审慎”监管的“共赢”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思路,微观上提出了中国保险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具体实施以及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构想,对完善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体系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韩涵[7](2019)在《产品市场道德风险“传染效应”及治理效果的案例研究 ——基于声誉机制的视角》文中指出当某家企业发生声誉毁损事件,这个事件不但向相关者传递自身的信息,同时也向相关者传递着影响判断同行业企业的信息,利益相关者会因此对整个行业的声誉形象进行重新评估。因此,某个企业的负面新闻通常有可能会导致公众对行业内其他相似企业的行为产生怀疑,造成对行业的全面诚信危机,形成“传染效应”。随着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加大,奶粉行业面临越来越重的声誉资本管理压力。一旦产生“传染效应”,消费者就会因为一家公司的丑闻而质疑整个行业,降低对相似企业的信任,导致声誉的受损乃至市场价值的重新评估。本文以信息不对称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企业声誉理论为基础,对产品市场道德风险、“传染效应”与企业声誉的关系以及企业声誉经济后果的现有文献进行整理和评述。接着,重点阐述了“传染效应”与企业声誉的关系,并从消费者购买意愿和购买力两个方面对企业通过声誉修复治理“传染效应”的具体路径进行了分析。本文基于声誉机制的视角,以三元奶粉作为研究对象,奶粉行业多起质量安全事件引起的“传染效应”导致了企业声誉的损毁,企业价值的下跌促使三元修复企业声誉。声誉机制下三元通过广告宣传、培养消费者信任以及树立企业品牌形象等直接投资行为治理“传染效应”;通过增加研发费用支出和标准化建设等间接投资行为进一步治理“传染效应”。三元通过积极修复声誉,使“传染效应”得到治理,其各财务绩效和非财务绩效也有所提升,具体体现在乳制品销售量和营业收入的增长以及企业品牌价值和科技创新绩效方面的提升等。这些良好的绩效都使企业今后有足够的动机制定长远的声誉资本管理方案来树立企业品牌形象。同时对行业内其他同样受到“传染效应”影响的企业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陈思迎[8](2019)在《大数据背景下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及其防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快速上升,车险保费由2000年的400余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预计7860亿元,19年间增加了18倍,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75%以上。受2018年汽车消费减速影响,2018年车险保费增幅首次低于10%,为2000年来车险增幅的最低点;同时2018年全国承保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保单保费为6149亿元,同比增长仅2.6%。2019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农村商用车和二手车的消费,必将推动汽车销量增长,从而带动车险发展。车险作为财险公司的支柱险种,是保费收入的重要来源,但一直处于“高赔付、低收益”的状态。2018年,车险行业综合成本率为99.86%,综合费用率为43.16%,综合赔付率为56.7%。由于车险业务占比巨大,财险公司因车险欺诈而支出的高额费用使得车险综合赔付率居高不下。据统计,车险欺诈占保险欺诈案件的近八成。车险欺诈不但妨碍了车险市场的正常发展,还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必须对车险欺诈进行防范和打击。随着反欺诈力度的加大,欺诈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隐蔽性越来越强,凭借传统的识别方法已经难以高效地防范车险欺诈。借力大数据技术实现车险欺诈识别与防范,是突破车险反欺诈瓶颈的重要渠道之一。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对防范车险欺诈都十分重视,已经建立并利用车险信息共享平台设立反欺诈系统,但由于缺乏整体性规划,行业标准与数据安全规范仍待完善,大数据与车险欺诈识别模型结合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本文基于大数据背景利用监督和无监督机器学习方法来研究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及其防范,具有一定创新性和较为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本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从机动车辆保险和保险欺诈相关理论方面入手,界定车险欺诈的概念,并与道德风险进行比较,根据机动车辆保险的特征分析了车险欺诈风险的特征;对大数据的含义、特征及关键技术进行简要介绍;其次按照欺诈实施主体分析车险欺诈风险的类型、表现、成因、危害及防范必要性,并简要概括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传统和新型措施,基于大数据特征对大数据与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融合点进行深入剖析;接着比较识别车险欺诈的传统常用模型和新兴模型的优势与不足,基于大数据背景选取机器学习中的监督学习kNN算法和无监督学习K-Means算法进行车险欺诈识别的实证研究并对实证结果进行比较;然后通过对应用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的美国经验与中国实践进行比较分析,得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启示借鉴;最后总结归纳研究结论,针对大数据在我国车险反欺诈领域应用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建议,并作出研究展望。笔者根据上述思路,将本文分成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对国内外关于欺诈风险和车险欺诈识别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发现学者们一般从信息不对称、保险合约、博弈论以及法学等角度进行研究,而我国对保险欺诈研究多集中于保险欺诈特征和欺诈防范相关理论层面,针对车险欺诈识别与防范的实证研究较少;而国外学者对保险欺诈的实证研究较丰富,尤其是车险和医疗保险欺诈识别,大多使用Logit、Probit、SVM、决策树、朴素贝叶斯等模型,近来开始使用神经网络、梯度提升决策树等更加复杂的方法。因此,本文基于大数据背景利用美国AIB模拟数据集采用监督和无监督机器学习方法研究车险反欺诈是具有探索意义的。第二部分对机动车辆保险的概念、特征、市场主体及其特殊性作概述;并对与保险欺诈相关的信息不对称理论、行为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经济伦理学进行梳理,为本文奠定理论基础;通过与道德风险比较界定车险欺诈的概念,分析其特征;简要介绍大数据的含义、特征和关键技术,为后文将大数据引入车险欺诈风险防范做铺垫。第三部分从车险欺诈实施主体角度概括了机动车保险欺诈的主要表现和类型,并分析车险欺诈风险的成因、危害及防范必要性,并简要概括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传统和新型措施,基于大数据特征对大数据与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融合点进行深入剖析。由于车险数据本身的性质与大数据特征契合且使用大数据技术可以提升车险反欺诈精度和效率,所以结合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风险是可行的,但实际应用中从数据收集到处理整个流程都存在困难,并且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不容忽视。第四部分比较识别了车险欺诈的传统常用模型和新兴模型的优势与不足,基于大数据背景选取机器学习中的监督学习kNN算法和无监督学习K-Means算法进行车险欺诈识别的实证研究并对实证结果进行比较,发现两种算法的欺诈识别正确率不相上下。但在基于大数据背景的车险反欺诈领域中,无监督机器学习能实现更准确和广泛的欺诈检测,更具发展潜力。而最优的反欺诈方法是将反欺诈领域专家规则和机器学习模型结合。第五部分为介绍了应用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美国经验与中国实践,通过比较分析发现国内的反欺诈系统服务商在人工智能技术方面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差距不算很大,但在数据来源及质量、数据平台搭建、数据信息共享和数据安全保护上仍有相当距离。此外,美国在专业反保险欺诈机构建设、反保险欺诈法律制订和反保险欺诈宣传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第六部分是对本文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和对未来研究的展望。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两点。一是选题及研究视角具有创新性。笔者尝试基于大数据背景来探讨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及其防范,既分析比较了传统常用车险欺诈风险识别模型和新兴模型的优势与不足,又对大数据与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融合点进行深入探讨,并通过比较分析中美两国应用大数据反车险欺诈的案例得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启示借鉴,对大数据在我国车险反欺诈领域的应用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二是采用前沿的机器学习方法进行实证研究。笔者通过自学Python及机器学习的基础知识,尝试采用大数据框架下的机器学习方法来进行车险欺诈风险识别的实证研究,选择监督学习kNN分类算法和无监督学习K-Means聚类算法分别对美国AIB模拟数据集进行车险欺诈识别,并比较分析结果,得出大数据背景下利用无监督学习方法反车险欺诈更具优势的结论。
刘曦彤[9](2017)在《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动机与道德风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07年次贷危机及随后金融危机的余波尚存,全球仍未彻底走出此轮大萧条的影响。危机中资产证券化的滥用以及其中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受到了国内外各界的持续研究和反思。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中存在的产品定价机制不健全、二级市场缺乏流动等现象都与道德风险问题直接相关。而尚处在起步阶段的市场特性给监管提出了更大的难题:若监管不利就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甚至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而一旦监管过严,又容易抑制各主体参与资产证券化的积极性,制约此类业务盘活存量、分散风险等功能的良好体现。可以说,资产证券化的道德风险问题已成为阻碍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困扰监管层的重大难题,只有对其进行全面、合理的识别和研究,才能有针对性的实施监管和防控,从而去除相应隐患。近年来,众多国外学者对次贷危机前后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各参与主体道德风险的成因、特征以及应该采取的监管措施进行了大量研究。国内的研究则集中在理论分析层面,主要讨论国外已经暴露的道德风险问题及相应的监管措施对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有何启示。然而,这些来自海外的事后经验既不一定适用于尚处于试点阶段的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实情,又并很难应对我国市场快速发展、交易结构不断创新背景下道德风险的持续演变。为弥补这些问题,本文运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的风险管理逻辑,以我国当前资产证券化市场中占比最大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为研究对象,对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首先,商业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动机是什么?基于这些动机,现阶段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产生了什么样的实际影响?其次,在这些动机和影响的实现过程中,发起机构商业银行可能存在哪些道德风险,具有什么样的成因和特征?然后,结合商业银行日常经营数据,能否基于道德风险的特征,通过实证研究找到相应风险存在的实际证据?最后,根据道德风险的存在性和具体特征,应该采取怎样的监管办法?我国现行的监管机制是否存在不足之处,又应该如何改进和完善?基于对以上问题的研究,本文主要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不同于国内外现有研究结论——发起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是出于增加流动性、转移风险、监管套利、提升盈利水平等动机(Calimiris&Mason,2004;Dionne and Harchaoui,2008)),本文的研究表明,尚处于试点阶段的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具有明显的特殊性,现阶段商业银行开展此类业务的动因在于内部的规模效应及外部的监管驱动,而非发挥上述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功能。第二,尽管目前商业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初始动机并不是为了发挥其转移风险、创造流动性等基本功能,但实证结果表明,该业务的开展仍然显着降低了发起行的风险水平,但对流动性水平的影响并不显着。这说明,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实际功能体现为通过风险资产出表及相应风险的转移,来降低发起机构的风险水平。第三,在当前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严重的情形下,发起机构在实现风险转移的过程中可能会衍生出以下道德风险:风险转移前,发起机构倾向于利用信息不对称隐瞒基础资产的风险信息,进而通过转移高于评级信息反应的风险来获取额外利润;风险转移之后,发起行不再需要承担对应的风险,对这部分资产贷后监管的力度也会相应降低,这虽然降低了发起行的经营成本,但却大大增加了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在上述道德风险的影响下,投资者会意识到潜在的额外损失,并希望通过压低价格来弥补这部分损失,最终产生柠檬市场问题。第四,存在上述道德风险的情形下,商业银行倾向于扩大信贷规模并通过重复“放贷-证券化-放贷”的过程而额外获利,其信贷规模会明显大于无道德风险的情况。也就是说,在控制其他因素的前提下,如果发现商业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后的信贷规模明显大于无道德风险时的理想水平,那么这部分新增的信贷投放便是由相应道德风险引发的,从而可以用这个差值来度量风险转移过程中道德风险的存在性。随后的实证研究也表明,样本期内各银行对应的该差值均显着为正,即现阶段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转移过程中的道德风险真实存在。结合上述风险特征及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现行监管措施的讨论表明,未来可以从改进风险留存机制、实施信息监管、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完善相关监管工作。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结合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及制度背景,揭示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此类业务的动机与海外市场间的巨大差异。(2)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等相关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对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弥补了针对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实证研究的相应空白。(3)结合发起主体转移风险过程中潜在道德风险的特征,通过理论分析推导出了相应道德风险存在性的衡量方法,并结合实证研究予以证实。这一方面拓展了相关的理论研究,另一方面也弥补了关于资产证券化道德风险存在性的研究空白。(4)基于我国市场实情得出的理论和实证结果,文章为完善我国资产证券化监管机制提出了具体、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董在东[10](2016)在《次贷危机后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最新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07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经济危机是仅次于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的大危机,给全球经济带来的重创影响至今。这一危机不仅带来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转型,也引发了西方经济伦理思想学界的反思。自危机爆发至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哲学界的各流派纷纷对危机的成因、后果进行探讨研究。本文以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构架,深入、系统地研究了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后西方经济学家、政治哲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对危机的深层解读与评析,包括危机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应对经济危机政策的经济伦理取向及其论争,并通过系统回顾经典马克思主义、近代与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中关于危机伦理观、公平效率伦理观以及资本主义前途命运观等经济伦理观念,对比和评析了危机后西方经济学家、政治哲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关于引发危机的外因——自由放任抑或国家干预、内因——效率优先抑或公平优先的伦理思想,继而揭示出西方经济学家、政治哲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对危机后果——资本主义前途命运的评析与判断。西方经济学家、政治哲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在针对危机救市政策、对危机成因的解读以及对危机后果的论争中,其经济伦理思想产生新的发展,呈现出三个基本特征:第一、新自由主义和凯恩斯主义分别在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中失灵,两大主流经济学派在其主阵地陷入进退失据的尴尬境地;同时两大学派有部分观点出现了融合的趋势。第二、西方经济学说的新发展由强调市场效率优先转向重视社会分配不平等及机会不均等的经济伦理问题。第三、资本主义体制结构性危机显现,其前途和命运遭到怀疑,但是各派经济学说的经济伦理思想本质仍然以对资本主义的维护和改良为目的。在此次危机中,资本主义自由放任的经济模式以及赤字福利的国家模式均已失灵。诚如斯蒂格利茨所说,“我们已经在另一条路上走得太远,在这条路上,我们构建的社会,物质主义战胜了道德承诺,在这个社会中,我们取得的快速增长并不是环境可持续和社会可持续的”。面对危机后亟待重建的国家经济,无论是凯恩斯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都束手无策,支持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伦理观念受到冲击和质疑。可以说,此次危机既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也是一场资本主义经济伦理的危机。在这场危机中产生的新的经济伦理思想和观点既代表了西方经济伦理的最新发展,又为我国社会避免和化解经济危机提供了宝贵的启迪和借鉴。
二、加强道德建设 防范证券市场道德风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道德建设 防范证券市场道德风险(论文提纲范文)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创新点及难点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预期创新点 |
(三)研究难点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PPP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PPP的制度概述 |
一、PPP的概念范畴 |
二、PPP模式的类型化 |
三、PPP的法律特征 |
(一)以合同为基础的合营关系 |
(二)以平等为基础的合作模式 |
(三)以项目融资为基础的融资模式 |
第二节 PPP的制度价值 |
一、有助于降低地方债务压力 |
二、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
三、有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第三节 PPP的法律规制原则 |
一、诚实信用原则 |
二、平等协商原则 |
三、效率原则 |
四、公平原则 |
第二章 PPP准入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PPP项目的准入规则 |
一、PPP项目的识别标准 |
(一)以公益导向的项目识别标准 |
(二)以防范风险为目标的识别标准 |
二、PPP项目的适用领域及识别规则 |
(一)PPP项目的适用领域 |
(二)PPP项目的识别规则 |
第二节 PPP项目公司的准入规则 |
一、PPP项目公司的设立规则 |
二、PPP项目公司的资本规则 |
(一)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关系 |
(二)项目公司资本金的财务处理 |
第三节 PPP政府方主体的准入规则 |
一、PPP实施机构的准入规则 |
(一)政府实施机构的主体范畴 |
(二)政府实施机构的职责 |
二、PPP政府出资代表的准入规则 |
(一)政府方出资代表的源起 |
(二)政府出资代表身份及资金来源的厘定 |
(三)国企参与PPP项目的规制规则 |
第三章 PPP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边界 |
第一节 政府方权利及义务的边界 |
一、政府方的权利类别 |
(一)政府方的监管权能 |
(二)政府方的股东权利 |
二、政府方的义务范畴 |
第二节 PPP项目公司的权利与义务范畴 |
一、PPP项目公司的权利范畴 |
(一)PPP项目公司的法定权利 |
(二)PPP项目公司的合同权利 |
二、PPP项目公司的义务范畴 |
第三节 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 |
一、中介机构的监督规则 |
二、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 |
第四章 PPP监管的理念与规则 |
第一节 PPP监管理论概述 |
一、PPP监管的基本概念 |
二、PPP监管的制度价值 |
(一)PPP监管的必要性 |
(二)PPP监管的价值 |
三、PPP监管的主体 |
四、PPP政府监管的权力范畴 |
(一)政府监管权的来源 |
(二)PPP模式下政府监管范畴的法律检讨 |
(三)政府对项目及社会资本等参与主体的监管范畴 |
(四)政府方监管权利的配置 |
第二节 PPP监管的基本理念 |
一、衡平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监管理念 |
二、最大限度消除信息不对称的监管理念 |
三、坚持以绩效考核为中心的监管理念 |
四、强化双方的履约责任的监管理念 |
第三节 PPP监管的规则构建 |
一、“一总多分”的监管框架 |
二、嵌入项目公司监管的路径 |
(一)政府参股项目公司的监管规则 |
(二)政府不参股项目公司的监管规则 |
(三)项目公司类别股的制度构建 |
第五章 PPP归责体系的法律证成 |
第一节 PPP中政府的归责体系 |
一、PPP中政府的责任类型 |
(一)PPP中政府的民事责任 |
(二)PPP中政府的行政法律责任 |
二、PPP中政府的归责原则 |
(一)政府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
(二)政府的行政法律责任归责原则 |
三、PPP中政府的责任承担形式 |
(一)政府违约的法律后果 |
(二)因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
(三)政府方侵权的法律后果 |
(四)政府方行政法律责任的后果 |
第二节 PPP中介机构的归责体系 |
一、PPP中介机构的范围界定 |
二、PPP中介机构的归责原则 |
(一)中介机构的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
(二)中介机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三、PPP中介机构承担责任的类别 |
(一)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 |
(二)中介机构的行政责任 |
(三)信用体系 |
第三节 PPP项目公司的归责体系 |
一、PPP项目公司的责任类型 |
(一)项目公司法律责任的产生 |
(二)项目公司合同责任的具体类型 |
(三)项目公司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 |
二、PPP项目公司的归责原则 |
(一)项目公司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 |
(二)项目公司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三、PPP项目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 |
(一)项目公司合同责任的承担方式 |
(二)项目公司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
(三)项目公司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
第六章 PPP融资的困境与出路 |
第一节 PPP项目的融资路径选择 |
一、PPP项目债权融资的制度困境 |
(一)债权担保的困境 |
(二)PPP项目对融资本身性质的局限 |
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制度迷思 |
(一)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概述 |
(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适格性 |
(三)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实现破产隔离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PPP项目融资担保制度架构 |
一、PPP项目的融资担保路径选择 |
(一)社会资本方担保规则 |
(二)第三方担保规则 |
二、PPP项目再担保制度的现实选择与规则苑囿 |
(一)再担保制度的含义及在我国的发展 |
(二)PPP项目再担保的可行之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医药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与治理研究 ——以康美药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思路 |
1.3 创新点与应用价值 |
1.3.1 本文创新点 |
1.3.2 本文研究的应用价值 |
2 文献综述 |
2.1 财务舞弊的动因研究 |
2.2 财务舞弊的手段研究 |
2.3 财务舞弊的识别研究 |
2.4 财务舞弊的治理研究 |
2.5 文献评述 |
3 财务舞弊的界定与理论基础 |
3.1 财务舞弊的概念界定 |
3.1.1 财务舞弊的定义 |
3.1.2 财务舞弊的特点 |
3.2 财务舞弊的相关理论 |
3.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2.2 GONE理论 |
3.2.3 其他财务舞弊动因理论 |
4 医药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状与动因分析 |
4.1 医药业企业现状 |
4.1.1 行业集中度低 |
4.1.2 研发风险较高 |
4.1.3 存货风险较高 |
4.1.4 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 |
4.1.5 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
4.2 医药业上市公司舞弊现状分析 |
4.2.1 样本选取 |
4.2.2 财务舞弊手段分析 |
4.2.3 财务舞弊行为分析 |
4.2.4 财务舞弊监管分析 |
4.3 医药业上市公司舞弊动因分析 |
4.3.1 贪婪因子分析 |
4.3.2 机会因子分析 |
4.3.3 需要因子分析 |
4.3.4 暴露因子分析 |
5 案例分析 |
5.1 康美药业基本情况介绍 |
5.1.1 公司简介 |
5.1.2 公司关键发展节点 |
5.1.3 公司股权结构 |
5.1.4 公司内部治理体系 |
5.2 康美财务舞弊时间爆发经过 |
5.3 康美药业财务舞弊手段 |
5.3.1 虚增收入与利润 |
5.3.2 虚增货币资金 |
5.3.3 虚增资产 |
5.3.4 利用关联方交易 |
5.4 康美药业财务舞弊动因分析 |
5.4.1 康美药业贪婪因子 |
5.4.2 康美药业机会因子 |
5.4.3 康美药业需要因子 |
5.4.4 康美药业暴露因子 |
6 医药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治理 |
6.1 多策并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
6.1.1 聚焦主营业务 |
6.1.2 提升创新能力 |
6.1.3 加强存货管理 |
6.1.4 紧随政策方向 |
6.2 数管齐下,加强企业内部建设 |
6.2.1 加强企业道德建设 |
6.2.2 建立道德监管机制 |
6.2.3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6.2.4 确保内控体系运转 |
6.3 齐抓共管,提升政府监管能力 |
6.3.1 加强政府监管 |
6.3.2 提高舞弊成本 |
6.3.3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6.3.4 完善信息披露监管 |
6.4 宽严结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
6.4.1 加强市场道德引导 |
6.4.2 提供多样化融资渠道 |
6.4.3 提升准入清退标准 |
6.4.4 借助社会监管力量 |
7 结论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3)共享金融的伦理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理论意义、实用价值 |
一、选题背景 |
二、共享金融伦理意义 |
三、共享金融伦理研究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综合评述 |
四、共享金融的发展趋势 |
第三节 研究目标、内容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目的和内容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方法、重难点及创新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难点 |
三、创新之处 |
第二章 金融历史演变中的共享 |
第一节 世界与中国金融历史演变中的共享 |
一、世界金融演变逻辑中的共享 |
二、中国金融历史演变中的共享 |
第二节 共享金融现代性演绎 |
一、当代金融的模式转型创新 |
二、共享金融的形成与发展 |
三、共享金融内在逻辑 |
第三节 共享金融对人类历史时间的延续 |
一、共享属性对人类未来时间价值的发现 |
二、金融创新对人类自然进化时间的突破 |
第三章 共享金融的伦理本质 |
第一节 共享金融价值目标 |
一、共享金融的共享性目标要求 |
二、共享金融契约的共享性 |
第二节 共享金融的经济正义属性 |
一、共享金融的分配正义要求 |
二、共享金融对经济发展有益推动 |
第三节 共享金融的责权意识 |
一、责权意识对金融不确定性的抑制 |
二、信用契约对共享责权意识的巩固 |
第四章 共享金融的伦理悖论 |
第一节 共享金融的目标悖论 |
一、历史发展过程中共享目标的偏离 |
二、金融资本的垄断导致共享目标扭曲 |
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共享大众性目标的异化 |
四、信息不对称导致共享目标失衡 |
第二节 共享金融的公正悖论 |
一、金融资本对共享金融公正的破坏 |
二、金融资源的不均衡对共享金融公正的破坏 |
三、风险转移不平等对共享金融公正的破坏 |
第三节 共享金融的权利悖论 |
一、金融资本秉性对共享权利的剥夺 |
二、金融资本权力造成的共享失权现象 |
第五章 共享金融伦理悖论的成因及解决 |
第一节 马克思资本批判理论看共享金融的伦理悖论 |
一、马克思对借贷资本不公正性的批判 |
二、马克思对信用与虚拟资本异化的批判 |
三、马克思资本批判对共享金融发展启示 |
第二节 我国共享金融发展中的伦理问题分析 |
一、共享金融市场中自律体系的不完善 |
二、共享金融政府监管的不严格 |
三、共享金融平台建设的制度缺失 |
第三节 共享金融伦理悖论的解决 |
一、金融市场自律体系对共享性的维护 |
二、政府权力与执行力对公正性的确保 |
三、经济金融制度设计对正义性的呼唤 |
第六章 中国共享金融伦理目标的实现 |
第一节 中国共享金融发展正当性追问 |
一、共享金融对中国金融市场伦理价值观的传承 |
二、共享发展与大众需求的正当性 |
三、共享金融发展的中国化道路 |
第二节 中国共享金融发展的哲学追问 |
一、人类追求自由意志的定在——共享金融 |
二、共享视域下金融的哲学人文发展理念 |
三、共享金融经济理性与道德理性的融合反思 |
第三节 中国共享金融发展的理念探索 |
一、共享金融政策的道德哲学回归 |
二、共享金融发展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导向 |
三、共享金融伦理情操呼唤 |
第四节 共享金融发展下利益共同体向命运共同体的跨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4)网约车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及其防范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技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2 核心概念与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网约车 |
2.1.2 市场主体 |
2.1.3 道德风险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经济人”假设与有限理性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风险关系理论 |
2.2.4 道德风险理论 |
3 网约车及其市场主体的构成 |
3.1 网约车概述 |
3.1.1 网约车的特点 |
3.1.2 网约车的类型 |
3.1.3 网约车的经营模式 |
3.2 网约车市场主体的构成及角色 |
3.2.1 网约车市场参与者的构成 |
3.2.2 网约车市场主体的角色 |
3.3 网约车市场主体的相互关系 |
3.3.1 网约车形式上属于电子商务活动 |
3.3.2 网约车本质上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
3.3.3 网约车平台与乘客、驾驶员与乘客的关系相对简单 |
3.3.4 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之间存在复杂的法律关系 |
4 网约车市场的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风险 |
4.1 网约车市场的发展现状 |
4.1.1 网约车政策框架基本形成,规则制度比较全面 |
4.1.2 网约车合规化稳步推进,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
4.1.3 网约车平台数量众多,规模实力差距较大 |
4.1.4 网约车驾驶员队伍庞大,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
4.1.5 网约车用户规模逐年增长,尤为关注安全性 |
4.1.6 网约车市场竞争依然激烈,供求关系难以平衡 |
4.2 网约车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风险 |
4.2.1 交通事故频繁发生,违法犯罪屡见不鲜 |
4.2.2 非法营运现象严重,违规经营大量存在 |
4.2.3 恶性竞争比较常见,低质服务问题突出 |
4.2.4 交易违约司空见惯,侵权纠纷层出不穷 |
4.2.5 用户信息保护不周,个人隐私常遭泄露 |
4.2.6 行业矛盾纠纷不断,利益冲突愈发激烈 |
4.3 网约车市场的主要风险归纳 |
5 网约车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及成因剖析 |
5.1 网约车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 |
5.1.1 平台的道德风险比较隐蔽,主要谋求企业利益 |
5.1.2 司机的道德风险相对突出,重点损害乘客权益 |
5.1.3 乘客的道德风险不易察觉,社会危害不容小觑 |
5.2 网约车市场主体道德风险的成因剖析 |
5.2.1 利益主体不一致,追求私利最大化 |
5.2.2 市场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行为多 |
5.2.3 风险意识较薄弱,防范能力显不足 |
5.2.4 政策法规不完善,规则制度软约束 |
5.2.5 社会风气不理想,道德素养待提升 |
5.2.6 信用体系不健全,奖惩机制作用弱 |
6 网约车市场的治理及市场主体道德风险的防范 |
6.1 树立利益攸关理念,落实平台公司主体责任 |
6.2 强化信息公开透明,压缩机会主义生存空间 |
6.3 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
6.4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规则制度刚性约束 |
6.5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培育社会核心价值共识 |
6.6 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更好发挥抑恶扬善作用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网约车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调查问卷 |
附录2 |
致谢 |
(5)道德风险视域下的金融科技应用及其规制——以证券市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金融科技在证券市场中的应用 |
金融科技对证券市场道德风险的防范和消解 |
一、证券市场道德风险的诱因 |
二、金融科技对传统道德风险的防范 |
金融科技应用中新型道德风险的隐忧 |
金融科技应用中新型道德风险的规制 |
一、金融科技的标准化建设 |
二、金融科技应用的透明度规制 |
三、金融科技的应用的合规性管理 |
四、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设置防火墙 |
五、监管部门应积极尽责加强监管 |
结语 |
(6)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传染与监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绪论 |
0.1 研究背景 |
0.2 研究意义 |
0.3 研究内容 |
0.3.1 研究内容 |
0.3.2 研究方法 |
0.3.3 研究范畴 |
0.3.4 研究框架 |
0.4 创新点与不足 |
0.4.1 创新点 |
0.4.2 不足点 |
1.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文献综述 |
1.1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认识 |
1.1.1 保险业是系统性风险的受害者还是主导者 |
1.1.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存在性争议 |
1.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成因 |
1.2.1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主导因素(primary indicators) |
1.2.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贡献因素(contributing indicators) |
1.2.3 金融市场参与度 |
1.2.4 自然与人为灾难 |
1.3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传染机制 |
1.3.1 保险业与再保险的风险传染 |
1.3.2 保险业与银行业的风险传染 |
1.4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评估 |
1.4.1 系统性风险评估方法 |
1.4.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评估应用 |
1.5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 |
1.5.1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制度演变 |
1.5.2 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颁布 |
1.5.3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发展与争议 |
1.6 中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综述 |
1.7 文献总结及述评 |
2.研究术语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研究术语界定 |
2.1.1 系统性风险 |
2.1.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 |
2.1.3 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 |
2.1.4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金融脆弱性 |
2.2.2 信息不对称 |
2.2.3 委托代理理论 |
2.2.4 金融危机传染理论 |
2.2.5 金融监管理论 |
2.3 小结 |
3.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存在性 |
3.1 实践中的存在性——历史的透视 |
3.1.1 国际保险业的金融危机表现 |
3.1.2 中国保险业的金融危机表征 |
3.1.3 保险公司破产危机典型案例 |
3.1.4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存在性深剖 |
3.2 理论上的存在性——脆弱性视角 |
3.2.1 信息不对称与保险脆弱性 |
3.2.2 委托代理与保险脆弱性 |
3.2.3 税收不对称与保险脆弱性 |
3.2.4 合约的不完全性与保险脆弱性 |
3.2.5 宏观金融冲击与保险脆弱性 |
3.3 小结 |
4.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 |
4.1 保险业内生的金融不稳定 |
4.1.1 保险业务本质与系统性风险根源 |
4.1.2 保险不良资产与系统性风险根源 |
4.2 保险危机的外生环境冲击 |
4.2.1 共谋与保险危机 |
4.2.2 利率与保险危机 |
4.2.3 侵权与保险危机 |
4.3 小结 |
5.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传染机制 |
5.1 银保关联传染渠道 |
5.1.1 银行业与保险业的传染机制——理论推演 |
5.1.2 银保关联性及影响机制——实证测算 |
5.1.3 银保溢出效应度量 |
5.2 再保险关联传染渠道 |
5.2.1 再保险与保险业的传染机制 |
5.2.2 保险公司对再保险公司的依赖度测算 |
5.2.3 “影子保险”与保险业的传染机制 |
5.3 金融市场关联传染渠道 |
5.3.1 保险公司购买模式导致金融市场扭曲 |
5.3.2 保险公司出售模式导致金融市场扭曲 |
5.4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非接触传染渠道 |
5.4.1 保险证券传染 |
5.4.2 金融服务集团内的保险公司传染 |
5.4.3 保险机构重组与并购传染 |
5.4.4 金融恐慌传染 |
5.5 小结 |
6.保险业系统性风险评估 |
6.1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模型设定 |
6.1.1 MES模型 |
6.1.2 SRISK模型 |
6.1.3 GARCH-CoVa R模型 |
6.1.4 面板模型 |
6.1.5 BP神经网络 |
6.2 上市保险公司系统性风险测算 |
6.2.1 保险公司系统性风险敞口测算 |
6.2.2 保险公司系统性风险贡献度测算 |
6.3 保险公司系统性风险影响因素 |
6.4 非上市保险公司的系统性风险测算 |
6.5 小结 |
7.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与实践 |
7.1 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 |
7.1.1 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挑战 |
7.1.2 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实例 |
7.1.3 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评估 |
7.1.4 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启示 |
7.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实践 |
7.2.1 全球金融监管框架 |
7.2.2 20 国集团(G20)的系统性风险监管 |
7.2.3 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的系统性风险监管 |
7.2.4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系统性风险监管 |
7.2.5 国际保险监督管理协会(IAIS)的系统性风险监管 |
7.3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新方向 |
7.3.1 宏观审慎监管理念 |
7.3.2 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的区别 |
7.3.3 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的选择 |
7.3.4 宏观审慎政策挑战 |
7.4 小结 |
8.中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对策思路 |
8.1 中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必要性 |
8.1.1 保险危机防范与控制的理论必要性 |
8.1.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实践必要性 |
8.2 宏观审慎视角下的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思路 |
8.2.1 中国保险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构想 |
8.2.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具体实施 |
8.2.3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构想 |
8.3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制度安排 |
8.3.1 “双管齐下”的监管思路 |
8.3.2 筑牢银保混业监管“防火墙”体系 |
8.3.3 重视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评估 |
8.3.4 加强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 |
8.3.5 推进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 |
8.4 小结 |
9.结论及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7)产品市场道德风险“传染效应”及治理效果的案例研究 ——基于声誉机制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及框架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内容及框架图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道德风险的内涵 |
1.3.2 企业声誉的内涵 |
1.3.3 “传染效应”的概念 |
1.4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研究相关理论基础 |
2.1.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1.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1.3 企业声誉理论 |
2.1.4 理论框架 |
2.2 相关文献综述 |
2.2.1 产品市场道德风险的成因和治理 |
2.2.2 “传染效应”与企业声誉的关系 |
2.2.3 企业声誉经济后果的文献综述 |
2.3 文献评述及本文研究视角 |
第三章 理论分析与研究机理 |
3.1 “传染效应”和企业声誉的关系研究 |
3.1.1 产品市场道德风险产生“传染效应” |
3.1.2 “传染效应”导致企业声誉的受损 |
3.1.3 声誉机制下“传染效应”的治理 |
3.2 企业通过声誉机制治理“传染效应”的具体路径及效果分析 |
3.2.1 直接投资修复声誉与“传染效应”治理 |
3.2.2 间接投资修复声誉与“传染效应”治理 |
第四章 案例公司选择 |
4.1 三元奶粉基本情况 |
4.1.1 奶粉行业背景介绍 |
4.1.2 三元奶粉公司简介 |
4.2 案例公司选取依据及理由 |
第五章 三元奶粉“传染效应”治理的案例分析 |
5.1 产品市场不道德行为的曝光 |
5.1.1 奶粉行业危机事件回顾 |
5.1.2 “传染效应”对三元奶粉的影响 |
5.2 三元奶粉通过直接投资行为修复声誉的路径及效果 |
5.2.1 加大广告宣传费用投入,提升美誉度 |
5.2.2 培养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增强购买意愿 |
5.2.3 树立企业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品质 |
5.2.4 财务绩效表现:奶粉销量趋于稳定,营业收入良好 |
5.3 三元奶粉通过间接投资行为修复声誉的路径及效果 |
5.3.1 增加研发费用支出,注重科技创新 |
5.3.2 大额政府补助和专项款用于标准化建设 |
5.3.3 非财务绩效表现:品牌价值提升,强化核心竞争力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及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启示 |
6.3 本文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大数据背景下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及其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文献 |
1.2.2 国内相关文献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内容及框架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2.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机动车辆保险概述 |
2.1.1 机动车辆保险的概念 |
2.1.2 机动车辆保险的特征 |
2.1.3 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主体及其特殊性 |
2.2 保险欺诈的相关经济学及经济伦理学理论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与保险欺诈 |
2.2.2 行为经济学与保险欺诈 |
2.2.3 制度经济学与保险欺诈 |
2.2.4 经济伦理学与保险欺诈 |
2.3 车险欺诈的内涵 |
2.3.1 车险欺诈的概念:与道德风险比较 |
2.3.2 车险欺诈风险的特征 |
2.4 大数据相关基础理论 |
2.4.1 大数据的含义 |
2.4.2 大数据的特征 |
2.4.3 大数据的关键技术 |
2.5 本章小结 |
3.中国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的风险防范及大数据的引入 |
3.1 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的类型及主要表现 |
3.1.1 投保方的车险欺诈 |
3.1.2 第三方的车险欺诈 |
3.2 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的成因分析 |
3.2.1 投保方(投保人、被保险人及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 |
3.2.2 保险人 |
3.2.3 第三方(汽车修理商、汽车销售商、保险中介) |
3.2.4 针对保险欺诈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
3.3 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的危害及防范必要性 |
3.3.1 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的危害 |
3.3.2 防范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的必要性 |
3.4 防范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的措施及大数据的引入 |
3.4.1 防范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的传统措施 |
3.4.2 防范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的新型措施 |
3.4.3 引入大数据防范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 |
3.5 本章小结 |
4.应用大数据识别车险欺诈的实证研究:基于AIB模拟数据 |
4.1 应用大数据识别车险欺诈的模型选取 |
4.1.1 识别车险欺诈的传统常用模型 |
4.1.2 识别车险欺诈的新兴模型 |
4.1.3 基于大数据背景选取车险欺诈识别模型 |
4.2 AIB模拟数据集统计特征 |
4.3 应用大数据识别车险欺诈的实证分析:监督学习KNN算法 |
4.3.1 kNN算法简介 |
4.3.2 kNN算法模型 |
4.3.3 kNN算法实证 |
4.4 应用大数据识别车险欺诈的实证分析:无监督学习K-MEANS算法 |
4.4.1 K-Means算法简介 |
4.4.2 K-Means算法模型 |
4.4.3 K-Means算法实证 |
4.5 大数据背景下监督学习和无监督学习识别车险欺诈的比较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5.应用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美国经验及其比较借鉴 |
5.1 美国应用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经验 |
5.1.1 专业反保险欺诈机构 |
5.1.2 保险公司:美国保险公司Allstate Corporation |
5.1.3 专业大数据科技公司:LexisNexis Risk Solution |
5.2 应用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中国实践 |
5.2.1 中国保信“全国车险反欺诈信息系统” |
5.2.2 太保集团“基于图计算技术的车险精确反欺诈管理平台” |
5.2.3 专业车险理赔反欺诈公司 |
5.3 应用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中美比较及其启示借鉴 |
5.3.1 应用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中美比较 |
5.3.2 美国应用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风险对中国的启示借鉴 |
5.4 本章小结 |
6.结论、对策建议及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2.1 监管机构应引领统筹大数据资源防范欺诈风险 |
6.2.2 保险公司应强化应用大数据技术防范欺诈风险 |
6.2.3 监管机构和保险行业应协作防范欺诈风险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致谢 |
(9)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动机与道德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数据层面的问题与解决思路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结构 |
1.5 主要创新 第2章 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
2.1 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
2.1.1 国外观点 |
2.1.2 国内观点 |
2.2 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动机及影响 |
2.2.1 增强流动性方面 |
2.2.2 转移风险方面 |
2.2.3 其他方面 |
2.3 资产证券化与道德风险 |
2.3.1 道德风险的概念与性质 |
2.3.2 资产证券化中的道德风险 |
2.3.3 国内外监管思路及措施 |
2.4 本章小结 第3章 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动机分析 |
3.1 研究设计 |
3.1.1 研究假设 |
3.1.2 研究思路 |
3.1.3 数据来源 |
3.2 实证分析 |
3.2.1 描述性统计 |
3.2.2 实证结果 |
3.3 本章小结 第4章 信贷资产证券化对发起机构的微观影响 |
4.1 研究设计 |
4.1.1 研究假设 |
4.1.2 研究方法 |
4.1.3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4.2 实证分析 |
4.2.1 关于流动性水平的实证结果 |
4.2.2 关于风险水平的实证结果 |
4.3 本章小结 第5章 风险转移过程中的道德风险研究 |
5.1 潜在道德风险 |
5.1.1 过量转移风险 |
5.1.2 放松贷后管理 |
5.2 对发行市场的影响 |
5.2.1 模型构建 |
5.2.2 交易博弈的均衡分析 |
5.2.3 交易的效率分析 |
5.3 本章小结 第6章 道德风险的存在性研究 |
6.1 理论模型 |
6.1.1 模型设定 |
6.1.2 无资产证券化的基准模型 |
6.1.3 两种定价机制 |
6.1.4 比较分析 |
6.2 基于贷款总量的实证研究 |
6.2.1 研究设计 |
6.2.2 描述性统计 |
6.2.3 实证结果 |
6.3 基于个人贷款及垫款总量的实证研究 |
6.3.1 研究设计 |
6.3.2 描述性统计 |
6.3.3 实证结果 |
6.4 本章小结 第7章 我国资产证券化监管机制研究 |
7.1 现行监管措施及潜在问题 |
7.1.1 风险自留 |
7.1.2 资产信用评级 |
7.1.3 投资者范围限制 |
7.1.4 总量控制 |
7.1.5 禁止再证券化与自持 |
7.2 完善风险留存制度 |
7.2.1 最优自留比例动态测算 |
7.2.2 完善豁免规则 |
7.2.3 坚持风险与规模并行的留存制度 |
7.3 构建信息监管制度 |
7.3.1 信息监管的重要作用 |
7.3.2 具体做法 |
7.4 加强自律监管机制 |
7.4.1 行业自律方面 |
7.4.2 机构自律方面 |
7.5 本章小结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局限 |
8.4 未来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次贷危机后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最新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理由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理由 |
三、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次贷危机及欧债危机的研究 |
二、关于次贷危机后经济伦理思想的最新研究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对象与目标 |
二、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三、研究创新 |
第二章 次贷危机与欧债危机中发达国家的救市政策 |
第一节 次贷危机概述 |
一、次贷危机的起源及影响 |
二、美国政府的干预措施及救助计划 |
第二节 欧债危机概述 |
一、欧债危机的起源及影响 |
二、欧元区国家的干预措施及救助计划 |
三、英国与德国的政策调整 |
第三节 小结与评述 |
第三章 美国应对危机政策的伦理取向及其争议 |
第一节 美国短期应对手段的伦理取向及其争议 |
一、美国救助华尔街计划的伦理取向及其争议 |
二、美国救助汽车行业计划的伦理取向及其争议 |
三、美国“财政悬崖”及债务上限政策的伦理取向及其争议 |
第二节 美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伦理取向及其争议 |
一、量化宽松政策的由来和发展 |
二、美国量化宽松政策的伦理取向及其争议 |
第三节 美国长期应对手段的伦理取向及其争议 |
一、美国救市长期应对手段的主要内容 |
二、美国金融机构救助和监管的伦理取向及其争议 |
三、美国长期财政政策的伦理取向及其争议 |
第四节 小结与评述 |
第四章 欧盟各国应对危机政策的伦理取向及其争议 |
第一节 欧盟各国救市措施的伦理取向及其争议 |
一、欧盟各国短期提高流动性措施的伦理取向及其争议 |
二、欧盟各国中期加强财政整顿措施的伦理取向及其争议 |
三、欧盟各国长期结构调整及欧元货币政策的伦理取向及其争议 |
第二节 欧盟国家和社团应对救助危机政策的分歧 |
一、德国对于救助危机国的态度 |
二、英国对于救助危机国的态度 |
三、欧洲社团主义的态度 |
第三节 小结与评述 |
第五章 关于危机外因——自由放任还是政府干预的伦理论争 |
第一节 马克思的经济危机伦理观 |
第二节 西方经济思想中的危机伦理观 |
一、近代西方经济思想中的危机伦理观 |
二、凯恩斯主义的危机伦理观 |
三、新自由主义的危机伦理观 |
第三节 次贷危机后关于自由放任还是政府干预的伦理论争 |
一、凯恩斯主义自由放任导致危机的观点 |
二、新自由主义政府干预导致危机的观点 |
三、其他学派的观点 |
第四节 小结与评述 |
第六章 关于危机内因——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的伦理论争 |
第一节 马克思的公平效率伦理观 |
第二节 西方经济思想中的公平效率伦理观 |
一、古典自由主义的观点 |
二、功利主义的观点 |
三、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 |
四、新自由主义的观点 |
第三节 次贷危机后关于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的伦理论争 |
一、凯恩斯主义公平优先的观点 |
二、新自由主义效率优先的观点 |
三、其他学派的观点 |
第四节 小结与评述 |
第七章 关于危机后果——资本主义的前途的伦理论争 |
第一节 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前途命运观 |
第二节 西方经济思想关于资本主义的前途命运观 |
一、近代西方经济学家的观点 |
二、当代西方经济学家的观点 |
第三节 次贷危机后关于资本主义前途和命运的伦理论争 |
一、资本主义前途黯淡派的观点 |
二、资本主义前途改良派的观点 |
三、资本主义前途乐观派的观点 |
第四节 小结与评价 |
第八章 结语 |
第一节 危机后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新发展 |
一、危机应对政策中的经济伦理思想新发展 |
二、危机成因认识中的经济伦理思想新发展 |
三、危机后果研判中的经济伦理思想新发展 |
第二节 西方经济伦理思想新发展的评析 |
一、西方经济伦理思想新发展的特征与积极性 |
二、西方经济伦理思想新发展的趋势与局限性 |
第三节 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 |
一、关于应对危机的宏观经济政策的启示与借鉴 |
二、关于危机后社会经济伦理思想调适的启示 |
三、关于新常态下的财富伦理观变革的思考 |
中外文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四、加强道德建设 防范证券市场道德风险(论文参考文献)
-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机制研究[D]. 肖华杰. 吉林大学, 2020(01)
- [2]医药业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与治理研究 ——以康美药业为例[D]. 邱博楠.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3]共享金融的伦理反思[D]. 马津润.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4]网约车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及其防范治理[D]. 廖七生. 海南大学, 2019(05)
- [5]道德风险视域下的金融科技应用及其规制——以证券市场为例[J]. 袁康,邓阳立. 证券市场导报, 2019(07)
- [6]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传染与监管[D]. 朱衡.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2)
- [7]产品市场道德风险“传染效应”及治理效果的案例研究 ——基于声誉机制的视角[D]. 韩涵. 苏州大学, 2019(04)
- [8]大数据背景下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及其防范研究[D]. 陈思迎.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9]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动机与道德风险研究[D]. 刘曦彤.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7(05)
- [10]次贷危机后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最新发展研究[D]. 董在东. 武汉大学, 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