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经济学家 对美国“新经济”的争议(论文文献综述)
程睿[1](2021)在《当代西方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研究》文中提出19世纪70年代后,为获取更多利润、实现资本增殖,资本主义国家依靠资本输出不断地提高对剩余价值的榨取。历经一个多世纪的发展与变迁,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逐渐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在此历史背景下,西方理论界开启了对于帝国主义特征与实质的理论研究。伴随帝国主义理论的出现,经济帝国主义理论宣告诞生。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概念与内涵由帝国主义理论析出。经济帝国主义是帝国主义的基础概念、合理内核与最终目的。广义的经济帝国主义理论是帝国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涵盖自帝国主义理论诞生以来的全部帝国主义理论中经济范畴的阐释,包括20世纪初期经济帝国主义理论、20世纪中期经济帝国主义理论、21世纪新经济帝国主义理论,也包括中国对于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研究成果及其他国家的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狭义的经济帝国主义理论则包含列宁帝国主义理论及其后出现的西方帝国主义理论中对于不同时期帝国主义经济控制方式的理论批判,即“当代西方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经济帝国主义是帝国主义国家实行全球霸权的手段。在经济帝国主义理论视域中,经济帝国主义是帝国主义的核心目的,军事帝国主义、政治帝国主义、文化帝国主义均作为助推经济帝国主义经济扩张的重要手段,从属于经济帝国主义而非与经济帝国主义并列。经济帝国主义的特质在全球化中体现地愈加明显。20世纪是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萌芽时期,由前列宁时期的帝国主义理论与列宁帝国主义理论共同组成。前列宁时期的帝国主义理论为列宁帝国主义理论提供思想来源,是对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初探。列宁在坚持和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理论批判的基础上,在对前列宁时期霍布森资本扩张本质论的利用与帝国主义寄生性的补充中,对希法亭金融资本垄断论的基本继承中,对卢森堡积累规律论的批判性借鉴中,对考茨基“超帝国主义论”的批判中,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提出了列宁帝国主义论。列宁用案例分析与理论阐释相结合的写作手法,以特征论与阶段论的视角对帝国主义的五大基本经济特征进行梳理、提炼、概括。其中,特征论是阶段论的基础内核,阶段论是特征论的合理命题。列宁揭示出帝国主义的政治与社会特征是垄断的、寄生的、腐朽的、过渡的、垂死的资本主义,给帝国主义作出“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特殊历史阶段”的定义,揭示出垄断资本主义就是帝国主义,得出帝国主义是无产阶级社会革命前夜的结论。开创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与研究方法的新路径,开创了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研究范式。列宁帝国主义论的提出也标志着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正式确立。二战结束后,帝国主义及研究帝国主义的理论有了新的大发展,当代经济帝国主义理论也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使得旧殖民地纷纷走向独立,然而政治上的独立却没能使得新兴民族国家在经济上获得良好的发展,多数民族国家的经济仍然发展缓慢甚至处于发展停滞的状态。与之相反的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复苏与经济腾飞。20世纪50年代末,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开始思考当代资本主义的命运与未来,重点针对落后国家为何落后、落后国家如何摆脱落后等问题展开探讨,生成了以“依附论”、“世界体系论”为代表的“二战后帝国主义理论”体系,实现了由列宁帝国主义理论向更新的帝国主义理论的理论转变。经济帝国主义理论也宣告进入了“当代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发展新时期,以保罗·巴兰的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理论,萨米尔·阿明的“中心”与“外围”经济结构理论为当代经济帝国主义理论中最具奠基性、代表性的理论成果。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理论,结合二战后资本主义的新发展与新变化,以“经济剩余”为切入点展开对于垄断资本控制下落后国家经济结构形态的分析,以案例分析和历史性回顾的方式对于落后国家“欠发达”根源进行理论透视,揭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欠发达国家的早期侵略和殖民统治是落后国家的“欠发达”根源,致使欠发达国家的发展基础被破坏、发展道路被扭曲、经济剩余向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单向流动。提出落后国家想要突破“欠发达”根源,在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最大可能、最好出路是社会主义革命。该理论是当代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奠基理论。“中心”与“外围”经济结构理论是在继承马克思、列宁相关学说的基础上,以巴兰“经济剩余”和资本积累的观点为出发点,在对当代帝国主义理论部分学者研究成果批判性借鉴的基础上,以经济过程为论证核心,对垄断资本控制下的“中心”与“外围”的资本主义形态、经济结构、南北不平等交换的具体形式及原因、垄断资本剥夺下生成的“中心积累”与“外围停滞”分配格局进行剖析。揭示出处于“中心”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处于“外围”的落后国家由于社会历史、生产方式、积累模式的不同造成了垄断资本控制下不平等的世界经济结构与分配格局。该理论是当代经济帝国主义理论中最具代表性与综合性的理论成果。进入21世纪,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发展迎来了重大的历史契机。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生的苏联解体、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等系列重大历史事件,促使西方左翼理论家将研究的重点重新聚焦于帝国主义理论研究,21世纪“新帝国主义理论”应运而生,21世纪“新经济帝国主义理论”实现了同步发展。新经济帝国主义理论根据经济帝国主义进程中资本积累、生产方式、民族国家地位等的变革展开讨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理论是:大卫·哈维关于资本积累逻辑的批判理论、迈克尔·哈特与安东尼奥·奈格里的生产方式变革理论、埃伦·梅克辛斯·伍德的民族国家理论。资本积累逻辑批判理论,力图在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的视域下创造出一个以资本积累逻辑批判、资本积累空间修复批判、资本积累的剥夺性积累批判为基础的新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研究框架,展开对于新经济帝国主义形成、发展、演变的全新阐释,开创经济帝国主义理论批判范式的新维度。其中,资本积累的资本逻辑与领土逻辑是理论分析的主线,空间修复是资本积累新的转移方式也是分析空间地理的工具,剥夺性积累是资本积累的主导形式与驱动力。生产方式变革理论,以帝国为核心概念对帝国的本质、帝国的统治形式、帝国的生产方式展开论述。生产方式变革理论揭示帝国的本质是资本帝国、帝国的统治形式是生命政治统治、帝国的生产方式是生命政治劳动,指出反抗帝国的主体在生命政治劳动中产生,探讨了未来社会的理想形态及存在的可能。民族国家理论,以资本帝国主义作为对新经济帝国主义的表述方式,在将资本帝国主义与传统帝国主义、战后帝国主义形态的比较中,概括出资本帝国主义的特殊性,探讨全球化背景下民族国家与资本帝国主义的关系。指出经济与政治的剥离是资本帝国主义与以往帝国主义的根本区别、全球化是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全球化的实质是资本扩张与帝国霸权、全球化中资本帝国主义的核心目的是实现世界范围内的经济霸权统治、民族国家是对抗资本帝国主义的重要力量与全球无产阶级革命的能量场。根据经济帝国主义理论所揭示的经济帝国主义的本质、结构、生产方式、资本逻辑、资本积累、对抗主体等内容,可知经济帝国主义在全球化中依然不会停止其向更深层次演进的脚步,全球化中经济帝国主义的诉求依然是构筑资本的帝国。经济帝国主义的本质、中心与外围的经济结构未发生根本改变,经济帝国主义也在演进中不断地生发出新的生产、积累、扩张、修复形式。研究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根本目的是找寻跳脱经济帝国主义资本逻辑的路径,推动实现世界各国的平等发展。民族国家在全球化中的持续在场使之成为反抗经济帝国主义的重要主体,民族国家的领土逻辑与民族意识的觉醒成为辅助全球化中与经济帝国主义交锋的关键要素,新的反抗主体指向民族国家、新的发展路径指向社会主义。经济帝国主义已经开启了全球化中的新一轮权力布展,中国在经济帝国主义过程下的发展道路与实践经验为世界经济治理、世界各国的政治与文化发展提供了借鉴思路与参考方案。站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节点,以经济帝国主义理论为基础,反思中国在经济帝国主义过程中对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应对策略,生发出关于历史的总结与未来的展望,能够为促进实现反经济帝国主义扩张提供新的论据支撑。
张芳[2](2020)在《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是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既要面临着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又面临着资源日益匮乏的挑战。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产业,走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发展道路,是中国的必然选择。“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指导国民经济改革发展的核心理念之一。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这一基本国策。中国在改革开放40多年里,以GDP为主要导向大力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这种高污染高耗能高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资源的约束,中国近年来的资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中国亟需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道路,实施发展方式向绿色转型。随着传统粗放式经济发展路径不仅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造成地球资源的加速枯竭,传统产业发展模式越来越受到诟病,世界各国对绿色产业发展逐渐加以重视,理论界与实业界也广泛关注,把绿色产业发展视为突破当前发展瓶颈的新路径。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如何优化,如何稳步推进对我国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因此,研究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也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论文在对绿色产业相关理论和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产业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政治学等学科理论和研究方法,着重将产业组织理论、产业创新理论、产业结构升级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相结合,以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优化及制度创新为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分析了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相关理论问题,在研究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的动因的基础上,对国外发达国家发展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研究,以及选取国内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发展过程中经历波折的光伏产业进行对比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视角分析提出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有效路径,科技创新是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现实路径;进一步分析了三个路径在实践推进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并从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问题着手,提出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必须进行制度创新。最后,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论文对促进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提出相关制度创新建议。全文的结构框架,除去主要研究结论之外,共分为九章。第一章导论中,首先,阐述论文选题的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其次,着重对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进行界定,进而对绿色产业的国内外的不同内涵及其特征进行阐述,并对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释;再次,对本文的研究思路、论文写作的结构框架以及运用的研究方法进行了介绍;最后,指出了本文研究可能的主要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主要对论文涉及的相关理论与文献进行了综述。本章主要对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回顾和梳理,并对近年来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问题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综述,从而为论文的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和文献基础。第三章主要分析了我国传统产业在发展路径上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首先,分析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发现传统产业发展路径依赖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和不可持续;其次,从理论上分析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主要运用产业组织和资源环境经济学理论从环境、产业发展和国家竞争力提升角度进行分析;最后,本章还对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环保产业、风力发电以及其它绿色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总结,并分析了绿色产业发展所带来的的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第四章主要从历史与现实角度分析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首先,从产业组织演化视角对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的内在联系进行深入破析,并探讨了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时代特征;其次,对近年来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进行总结回顾,并进行了反思和展望。第五章主要对国外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系统分析。首先,本章将对国外发达国家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进行总结,主要分析美国、日本和法国等国的在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方面的成功经验,并着重分析这些发达国家绿色产业得以成功发展在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方面的有效举措;其次,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借鉴意义和启示。第六章主要是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对比研究。本章选取了两个发展径不同的案例来验证发展绿色产业过程中路径选择的重要性。一个是新能源汽车产业,传统汽车产业通过转型升级,产业链协同发展,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大力促进科技创新,国有资本的全产业链支持提升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商业化的进程,从而使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不断发展壮大;另一个是光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盲目扩张,发展路径过于依靠政策补贴,发展战略混乱,技术创新不足,最终不但没有使得光伏产业获得市场竞争力反而在短时间造成产能过剩,致使整个行业停滞不前,甚至曾经的行业领军企业也濒临倒闭。通过这两个案例对比研究,本章剖析了绿色产业发展中不同的发展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性。第七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上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具体路径选择问题。首先,对中国绿色产业的生产率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从总体上看,我国以高技术产业为代表的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呈现上升趋势,技术进步对生产率带动作用明显,而规模效应不明显;其次,实证分析了影响绿色产业生产率的主要因素,验证了理论假设;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从理论上提出并论述了我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有效路径,促进科技创新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发展绿色产业现实路径。第八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原因进行了分析。首先,从理论和现实视角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在实践中遇到了的障碍和困难;其次,对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遭遇的实践障碍进行了制度层面的分析,并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制度创新的必要性。第九章主要是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研究。为了有效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首先,从产权角度,论述了绿色资源产权的界定和保护的相关制度创新问题;其次,系统地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激励机制创新问题,主要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绿色产业投融资、绿色税收等方面进行激励制度创新;最后,本章还探讨了绿色产业发展与非正式制度创新的关系,主要从绿色文化、绿色社会责任和非政府绿色组织建设等角度探讨非正式制度创新问题。最后,对论文的全部内容和相关结论作简要总结。
刘伟岩[3](2020)在《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文中提出2008年经济危机后,为摆脱经济下行的轨道,美国、日本、德国先后提出了“重振制造业”(2009年)、日本版“第四次工业革命”(2010年)、“工业4.0”(2012年)等战略计划,而我国也于2015年提出了“中国制造2025”的行动纲领。这些战略规划的陆续出台拉开了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Io T)、人工智能(AI)等为标志的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帷幕。而作为第二经济大国,我国应如何借助于这一难得机遇来推动国内产业升级则成为亟待思考的问题。回顾日本走过的“路”可知,其也曾作为“第二经济大国”面临过相似的难题,且从中日经济发展历程比较和所面临的“三期叠加”状态来看,我国现阶段也更为接近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而日本却在当时的情况下借助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成功地推动了国内产业的改造升级。基于此,本文以日本为研究对象并将研究阶段锁定在其取得成功的战后至20世纪80年代这一时期,进而研究其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以期为我国接下来要走的“路”提供极具价值的指引和借鉴。在对熊彼特创新理论以及新熊彼特学派提出的技术经济范式理论、产业技术范式理论、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和部门创新体系理论等进行阐述的基础上,本文借助于此从创新体系的视角构建了“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理论分析框架,即:从整体产业体系来看,其属于技术经济范式转换的过程,该过程是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实现的,且两者间的匹配性决定着产业升级的绩效;而深入到具体产业来看,其又是通过催生新兴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来实现的,对于此分析的最佳维度则是能够体现“产业间差异性”的部门创新体系,同样地,两者间的匹配性也决定着各产业升级的成效。回顾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可知,其呈现出三个阶段:20世纪50~60年代的“重化型”化,70~80年代的“轻薄短小”化,以及90年代后的“信息”化。其中,“轻薄短小”化阶段是日本发展最为成功的时期,也是本文的研究范畴所在。分析其发生的背景可知:虽然效仿欧美国家构建的重化型产业结构支撑了日本经济“独秀一枝”的高速发展,但在日本成为第二经济大国后,这一产业结构所固有的局限性和问题日渐凸显,倒逼着日本垄断资本进行产业调整;而与此同时,世界性科技革命的爆发恰为其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是这种机遇对于后进国来说在一定意义上又是“机会均等”的,该国能否抓住的关键在于其国内的技术经济发展水平,而日本战后近20年的高速增长恰为其奠定了雄厚的经济基础,且“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发展战略又在较短的时间内为其积累了殷实的技术基础。在这一背景下,借助于上文所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后文从创新体系的视角解释了战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是如何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以及日本为何更为成功的。就整体产业体系而言,科技革命的发生必然会引致技术经济范式转换进而推动产业升级,且这一过程是在由政府、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以及创新主体联盟等构建的国家创新体系中实现的。战后科技革命的发源地仍是美国,日本的参与借助的是范式转换过程中创造的“第二个机会窗口”,换言之,日本的成功得益于对源于美国的新技术的应用和开发研究,其技术经济范式呈现出“应用开发型”特点。而分析日本各创新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创新行为可以发现,无论是政府传递最新科技情报并辅助企业引进技术、适时调整科技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制定激励企业研发的经济政策和专利保护制度、采取措施加速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改革教育体制并强化人才引进制度等支持创新的行为,还是企业注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遵循“现场优先主义”原则、实施“商品研制、推销一贯制”、将资金集中投向开发研究和创新链的中下游环节以及培训在职人员等创新行为,或是大学和科研机构针对产业技术进行研究、重视通识教育和“强固山脚”教育以及培养理工科高科技人才等行为,亦或是“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型的创新主体联盟联合攻关尖端技术、建立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联合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等行为都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挖掘微电子技术发展潜力的。而这种“追赶型”国家创新体系与“应用开发型”技术经济范式间的相匹配正是日本能够更为成功地借力于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根因所在。进一步地从具体产业来看,科技革命引致的技术经济范式转换表现为新兴技术转化为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和改造传统产业技术范式的过程,这也是科技革命“双重性质”的体现。而对这一层面的分析则要用到能够体现“产业间差异性”的部门创新体系。在选取半导体产业和计算机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代表,以及选取工业机器产业(以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为主)和汽车产业作为微电子技术改造传统机械产业的典型后,本文的研究发现:由于这些产业在技术体制、所处的产业链位置、所在的技术生命周期阶段等方面的不同,其产业技术范式是相异的,而日本之所以能够在这些产业上均实现自主创新并取得巨大成功就在于日本各创新主体针对不同的产业技术范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分别形成了与之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而进一步比较各部门创新体系可知,日本政府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针对“催新”和“改旧”分别形成了一套惯行的做法,但在这两类产业升级间又存在显着的差异,即:日本政府在“催新”中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中均表现出了贯穿始终的强干预性,尤其是在计算机产业上;而在“改旧”中则干预相对较少,主要是引导已具备集成创新能力的“逐利性”企业去发挥主体作用。作为一种“制度建设”,创新体系具有“临界性”特点且其优劣的评析标准是其与技术经济范式的匹配性。日本能够成功地借力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推动国内产业升级的经验就在于其不仅构建了与当时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的国家创新体系,而且注重创新体系的层级性和差异性建设,加速推进了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并推动了新旧产业的协调发展。但是,这种致力于“应用开发”的“追赶型”创新体系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基础研究能力不足,不利于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产生,以及政府主导的大型研发项目模式存在定向失误的弊端等,这也是日本创新和成功不可持续以致于在20世纪90年代后重新与美国拉开差距的原因所在。现阶段,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蓬勃兴起在为我国产业升级提供追赶先进国家的“机会窗口”的同时,也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追跑”“齐跑”“领跑”并行发展的机遇,并为传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会。由于相较于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我国现阶段所面临的情况更为复杂,因此,必须构建极其重视基础研究且具有灵活性的国家创新生态体系,重视部门创新体系的“产业间差异性”,形成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以及建设能够促进传统产业技术范式演化升级的部门创新体系等。
陈潇[4](2020)在《利益集团与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演变研究(1933-1996)》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的美国农业领域,农业资源环境所承受的来自人类活动的压力逐年加大,特别是农药化肥的无节制使用,使得农业土地资源、水资源等方面的环境问题愈加严重,由此导致的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和资源衰竭的威胁愈演愈烈。特别是在20世纪30年代遽然降临的南部大平原的沙尘暴事件,使得美国政府与社会公众将目光投射到农业资源环境保护领域,此为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登上历史舞台的滥觞。本研究通过对这段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演变史的回顾与挖掘发现,美国对农业资源环境的保护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典范作用,但是其政策制度的发展与演化历经了复杂的变迁过程。自20世纪30年代到90年代,60多年间历经了起步—迟滞—快速发展的演变,这牵涉到美国经济社会中众多具有特定利益诉求与价值偏好的利益集团。而恰恰是这些追逐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竞争、博弈与调试,使得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映现出异彩纷呈的动态演进过程。通过对现有的研究资料的整理与分析,以往对于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历史学、法学或环境学领域中对相关政策的文本叙述与阐释,侧重于对政策自身轨迹运行的归纳与总结,较少基于经济学的视角的建构、比对与分析。本文尝试运用经济学中的利益集团理论,将政策演进的动态过程及影响因素纳入政策结果的静态框架下,围绕利益集团在政策演进过程中力量的变化,对其型塑政策演进的影响途径进行深入而具体的探究,以展开政策演变内在逻辑和发展路径的细致刻写,分解并化约出美国农业资源保护政策演化的内在规律。美国的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旨在通过向农民提供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以鼓励农民保护和改善农业资源环境。从最初将补偿机制与减少规定农产品的耕地面积相捆绑,过渡到将补偿机制与休耕退耕的面积相挂钩,最后改善为将补偿机制与实际环境绩效相对接,使得美国农业资源环境的保护渐进良序,日趋完善。本文采用历史分析与逻辑论证、归纳分析方法与演绎分析方法相结合等多种研究方法,得出如下结论:1.影响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演变的核心行动集团主要是农场主利益集团、农化企业利益集团、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耕作、污染与健康三要素始终镶嵌于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与演进中,与此相依附的是农场主利益集团、农化企业利益集团、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农场主利益集团对于政策中政府补贴和收入支持的追求构成了其努力构筑并巩固政策演进中霸主性垄断地位的主要动因;农化企业利益集团对农化产品销量增加带来的丰厚利润的追逐成为了其攫取政策演进中强有力的主导性地位的首要因素;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对政策变迁中健康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吁求形成了其努力争取政策演进中优势性地位的重要动力。2.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演变是利益集团在政府内外互相影响和博弈的结果。一方面通过合作和博弈构成政策演进中此消彼长的能动力量,另一方面通过影响竞选、组织示威、构建联盟、专业游说的核心工具构建“接触”或“进入”政府机构的有效路径,并利用媒体舆论的政策宣传优势以及与国家政党间利益的交叠,强化路径实施中对利益集团相关利益的表达,从而有效地影响决策过程以达成利益诉求的实现。在政策演进的起步阶段,农场主利益集团通过示威、游说等方式与决策者构筑了密切关联,通过媒体对“拯救土壤、摆脱绝望”的舆论宣传,有力赢取了公众对法案的支持,并通过对党派纷争引发的矛盾的化解,掌控了影响政策变迁的主导权;在政策演进的迟滞阶段,农化企业利益集团由于意外获取了上一阶段的政策红利而展开了与决策者建立紧密关系的路径实施,通过与农场主利益集团建立同盟、影响竞选的手段,利用媒体对“控制虫害、征服自然”的舆论导向,积极促进政策对上一阶段以补贴与退耕面积相挂钩为主要激励机制的延续。农场主利益集团由于对党派纷争带来的内部分歧的有效调和从而继续把持着垄断地位的优势;在政策演进的快速发展阶段,消费者和环保组织通过建立同盟、影响竞选和专业游说等渠道对决策者构建了强大影响。通过媒体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农业”理念的舆论渗透,有力协调了利益集团间的矛盾冲突,并通过对两党共同目标的适时而准确的把握从而有效摆脱了党派纷争引发的意见分歧。3.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演进中利益集团的角色表征影响政策变迁的方向和效率。在政策演进的起步阶段,集体行动的困境使具有公共利益集团属性的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难以形成有效“接近”政府机构的条件,从而难以实现决策过程中对公共利益的表达。将补贴与减耕面积相挂钩的环境激励机制开启了政策演进的发展历程,短期成效凸显,但并未能形成环境效益的持续提高;在政策演进的迟滞阶段,不惜削减公共利益而最大限度展开逐利行为的农场主利益集团和农化利益集团通过生产和销售农化产品的农业综合企业组成利益联盟,加剧了农化产品滥用所导致的环境效益和健康效益的吞噬。农场主利益集团和农化企业利益集团的利益勾稽降低了政策演进的变迁效率,使政策演进陷入发展迟滞期;在政策演进的快速发展阶段,可持续农业理念下共容利益的达成促使环境效益和健康效益得以快速提高,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所代表的公共利益通过政策演进得以充分释放。4.外生变量的引入和系统的开放性有利于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变迁效率的提高。牵绊于集体行动的困境带来的阻碍,在政策演变起步阶段和迟滞发展阶段,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难以获取型塑政策变迁的优势性主导地位。60年代媒体舆论对农化产品危害的披露使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摆脱了“信息不对称”的牵制。同时,通过媒体舆论对可持续农业理念的渗透促进了利益集团间利益的共容,促成了政策演进朝着符合公共利益的方向的快速发展。此外,70年代政府对国会委员会巨大权力的终结有力瓦解了农场主利益集团和农化企业利益集团在政策进程中的垄断地位,国会在政策立法方面的透明度得以极大增强,国会的立法程序得以对公众开放,同时,议员的活动由于受到公众和媒体的共同监督,使得原有通过内部权力而进行的私下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媒体舆论监督和宣传的优势以及系统的开放性对政策变迁障碍的矫正,使得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变迁的良性发展效率得以成功推进,促进“整体最优”的社会效率在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健康效益的提升中得以全面实现。30年代到90年代期间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演变过程,充分诠释出利益集团的博弈竞争对社会整体绩效发挥的重要影响。作为非点源污染重灾区的农业资源环境的保护,承载着全体人类、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宏大使命,厘清并谴除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演进中的利益掣肘,对于社会、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刘思源[5](2019)在《技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信息和智能技术革命对劳动关系的影响越发受到学界关注。作为世界工业体系最完整的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应深入探究技术革命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只有弄清技术革命影响劳动关系的机理,才能在推动科技进步的同时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进而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到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事业之中。根据马克思主义,对事物发展趋势的科学判断必然要建立在对理论、历史和现实的深入研究之上。但是,目前对新技术如何影响劳动关系的研究大多没能将理论逻辑同历史脉络结合起来。在可资借鉴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中,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强调价格机制的作用,忽视劳动关系演化的社会历史因素;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关注制度因素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对科技创新的分析不足;佩蕾丝等演化经济学家提出了分析技术、金融、制度协同演化的“技术-经济范式”(Techno-Economic Paradigms,TEP)理论,虽然技术-经济范式涵盖了部分劳动关系内涵,但技术-经济范式理论并未专门探讨技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问题。鉴于上述不足,本文构建了一种技术革命(工业革命、电气革命和信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框架,进而分析了劳动关系的演化趋势,并探讨了劳动关系的政府规制措施。本文可视为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原理的具体化研究:技术革命即是对生产力的具体化,劳动关系则是对生产关系的具体化。在理论研究层面,本文采用历史研究、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方法对劳动关系进行了长期的结构化研究,并分析了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动力机制和一般规律。首先,本文借鉴佩蕾丝的“技术-经济范式”理论,提出了“劳动关系范式”(Labor Relations Paradigms,LRP)的概念。劳动关系范式是在较长时期内劳资双方普遍认同并共同遵守的共识性的行为模式,它具有促进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的作用。劳动关系范式的内涵包括能够体现劳资双方雇佣关系、分配关系、管理关系的一系列范畴,如就业的稳定性、劳动收入、劳动条件、管理方式、教育和技能培训、社会福利等。每次技术革命都会催生一种劳动关系范式,并推动新、旧劳动关系范式的更迭。随着技术革命的演化,劳动关系范式会经历“探索-巩固-衰退”的生命周期,这会推动劳动关系“紧张-缓和-紧张”的演化过程。本文结合英、美等国的历史资料,归纳了工业革命的劳动关系范式和电气革命的劳动关系范式,并结合信息和智能技术的发展趋势对信息革命的劳动关系范式作出了展望。其次,本文探究了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范式)演化的动力机制和一般规律。技术革命主要通过“机器-劳工替代”机制、“劳工-雇主博弈”机制和“国内-国外投资”机制推动劳动关系(范式)的演化。“机器-劳工替代”机制是随着技术条件的改变及其导致的经济环境变化,生产关系以及劳动和机器两种要素的相对价格相应地发生变化,进而造成劳工替代机器或者机器替代劳工,从而影响劳动关系(范式)的机制。“劳工-雇主博弈”机制是随着技术条件的改变及其导致的经济环境变化,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谈判能力会发生此消彼长的变化,进而造成雇主或工会在集体谈判中相对占据优势、改变劳资双方的利益分配关系,从而影响劳动关系(范式)的机制。“国内-国外投资”机制是跨国公司依据技术条件以及东道国的经济环境灵活调整其产业布局,进而使东道国成为资本净流入国或资本净流出国,从而影响东道国劳动关系(范式)的机制。在技术革命演化的不同阶段,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会影响上述动力机制,进而推动劳动关系范式“探索-巩固-衰退”的演化过程和劳动关系“紧张-缓和-紧张”的演化过程。政府要促进劳资和谐、为长期的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创造条件,就要以上述三条机制为抓手制定相关政策。在应用研究层面,本文结合上述理论框架,采用历史研究、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方法,分析了中国技术追赶进程中的劳动关系(范式)演化历程、动力机制及政府规制效果,并结合智能技术对劳动关系(范式)演化机制的影响和挑战,提出了智能时代政府劳动关系调节政策的转型建议。首先,中国劳动关系(范式)的演化带有明显的政府主导特征,这使得中国得以在技术追赶进程中维持相对和谐的劳动关系。其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机器-劳工替代”机制、“劳工-雇主博弈”机制和“国内-国外投资”机制都总体上促进了中国劳动关系(范式)的平稳发展,这得益于中国产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政府扶持工会发展、国内投资和引进外资的快速增加等。再次,中国政府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协调发展、以财政支出带动就业、扩大公共部门就业、在劳动立法和司法中保护劳工等,这些都促进了中国劳动关系(范式)的平稳发展。最后,智能技术将可能替代更多劳工、加强雇主对生产活动的控制、削弱工会力量、促进全球产业转移等,给劳动关系(范式)的转型升级带来挑战。政府应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支持工会发展、健全劳动法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进而规制劳动关系(范式)、促进劳资和谐,为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创造条件。
刘任[6](2019)在《美国对巴西政策研究(1946-1964)》文中认为冷战初期,美苏对峙,拉美地区自然也成为美苏双方争夺霸权的重要阵地之一,美国希望加强对拉美地区的重视与并之建立联盟来遏制共产主义思想。而苏联则希望加快在拉美地区传播共产主义思想的步伐,将其引导至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道路。巴西作为拉丁美洲的第一大国虽然在传统上一直处于美国的势力范围之内,但在当时殖民主义破产、美苏争霸和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如火如荼的世界格局影响下,美巴之间的矛盾不断涌现,为了维系双方的关系,美国不得不开始调整对巴西的政策。全文分为引言、正文与结语三个部分。引言部分对本课题的缘起、研究意义以及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简要阐述。正文由四章组成,以冷战为切入点系统地叙述和研究了美国自冷战开始以来对巴西的外交政策。第一章主要的内容是:二战结束后初期,美国和巴西的关系相对较为缓和,睦邻友好的两国关系奠定了冷战时期美国对巴西外交政策的整体基调。但从50年代末开始,美国和巴西的联盟一直在新的动荡环境中寻求符合双方的利益交汇点。在美国向巴西开展经济和军事支援的同时,巴西也在不断谋求自身的发展,包括建立拉丁美洲经济委员会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等手段来摆脱美国的影响。第二章主要分析了在艾森豪威尔总统第一任期时,随着苏联对拉美地区开始渗透,美国政府重新审视了美巴关系,开始频繁地干涉巴西以及整个拉美地区的政治事务,不惜粗暴干涉拉丁美洲各国内政,以此通过加强对拉美地区的控制来稳固其在冷战中的优势地位,同时防止苏联向拉美地区渗透共产主义思想。美国虽然调整了对巴西的外交政策,但美巴两国之间的关系仍然不断恶化,最终美巴联盟也随之瓦解。第三章主要解析了面对不断恶化的美巴关系和全球高涨的反对帝国主义的运动,艾森豪威尔在其第二任期中,反思了先前较为强硬的对巴政策,开始以较为缓和的方式来处理美国与拉丁美洲各国之间的关系。而瓦加斯后新政府的上台,这些变化也为美国改善美巴关系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艾森豪威尔试图通过经济援助改善美巴关系。但巴西国内较为混乱的政治经济局势,使美国的经济援助收效甚微,加之美国政府所拟定的政策,其本质仍旧是维护美国的利益,因此巴西国内的反美主义依旧活跃,美巴之间的外交僵局并未得到太大改善。第四章主要阐述的内容是:肯尼迪时期美国对巴西的外交政策经历了较大波动。在古巴革命的影响下,巴西也掀起了一系列政治风波,采取了较为激进的国内外政策,巴西一度成为亚非拉地区国家中的一员,远离美国。在这种政治环境下,肯尼迪政府把“反对共产主义”的作为政治目标主要的出发点。在古巴导弹危机后,美国更加忌惮巴西成为下一个古巴,因而中情局积极介入巴西军事政变,以防止巴西进一步“赤化”。这一时期美国和巴西的关系极端紧张,互相充满了不信任和猜忌,巴西在“左派”政府的领导下谋求独立外交,但却遭到失败,这一失败预示着美国对巴西的影响将会长期存在。结语部分:冷战格局中,美国出于整体战略布局的考量,试图将巴西作为遏制共产主义的同盟者和原材料供应地。在面对20世纪40年代末到60年代初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美国政府多次调整对巴西政策。但在巴西谋求推行独立外交政策时,美国政府表现极为抵制的态度,从而也不难看出美国在与巴西关系的处理中始终以自身利益出发,并希望利用经济援助把巴西拉拢到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阵营以此达到控制巴西的目的。本研究力图呈现美国和巴西博弈的过程,在巴西长期追求拉美大国地位和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过程中,美国和巴西的关系呈现出动态的博弈状态,甚至在60年初一度达到了紧张的对立状态。本文研究中重点结合冷战初期的国际背景,阐述冷战初期美国政府对待巴西的外交政策,在结合相关研究成果的同时,以相关历史时期的解密档案为基础,分析美国对巴西的政策变化和实施过程,注重这一时期美国和巴西经济、政治、军事等各个方面的互动,以推进和深化学界对相关研究的认知。
张金艳[7](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吴真如[8](2019)在《经济复杂度与中国产业升级 ——基于产品空间理论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加速融入全球化进程,借助融入全球化取得了被誉为“中国奇迹”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但是近期世界经济正面临深刻调整,由美国引发并不断升级的贸易等多领域摩擦引发学界和政策制定者的普遍担忧。主要焦点集中在外部环境的重大深刻变化可能将对中国经济发展动力和发展质量产生深远影响。2018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经济主题政治局会议上指出,2019年的经济工作需要“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要辩证看待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的变化”,其意义何等深刻。目前中国经济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是从总量扩张向结构优化转变,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这也是决定中国是否能跨过潜在“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阶段。在外部条件变化下的经济增长动力、产业升级方向与产业政策制定等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需要新的理论提供支持,这也是本文的主要研究的问题所在。产业升级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在向产业高端攀升时能准确识别各类产业和产品的潜在收益,对促进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以及跨过中等收入陷阱的现实意义非常重大。但传统产业升级理论主要问题有二。一是以Gereffi等(1999)为代表的全球价值链理论(Global Value Chain,GVC)视野下的产业升级主要适应于产业内升级,即认为产业升级过程是一个企业在产业价值链上不断攀升的过程。这在Humphrey和Schmitz(2000)定义的四种产业升级的类型,即技术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和跨产业升级中属于前三种,属于产业内升级或称为垂直升级(vertical shift),这是一种微观视角或企业视角。但当产业结构要求一种“产业网络视角”时,传统的GVC理论较难以适用。此时需要一种能将“产业链”拓展至“产业网”的新方法,而这正属于第四种产业升级的类型,即跨产业升级视角。同时这也属于宏观视角,即指公司一国生产的产品向全球产业网络高端攀升,代表其拥有的能力向复杂和高端延伸,这种转型升级的角度可以被视为水平升级(horizontal shift),更符合宏观结构性改革的本意,也更适于当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内涵。二是传统产业升级理论的同质性假设在解决产品异质性方面存在一定缺陷。Romer的继承者如Grossman和Helpman(1991)以及Aghion和Howitt(1998)等基于同质性的Dixit-Stiglitz(1977)生产函数建立了质量阶梯理论,假设了完全同质化的产品空间,即现有产品与新产品间的距离仅由开发新产品的固定成本所决定,与该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无关。该假设显然没有考虑到国际分工带来的比较优势,尤其是Balassa(1965)提出的能衡量一国某产品国际出口地位的显性比较优势(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RCA)。这影响了产业升级理论的解释力和现实指导力,而这恰恰对中国的现实情况非常重要。从产业链到产业网的突破,要求一种异质性网络理论作为底层基础,而无标度网络理论(Scale Free Network)正为此提供了合适的理论支撑。无标度网络理论对传统随机网络理论的突破在于对异质性的刻画,被产品空间(Product Space)理论采用后,用产业网络的理论视角揭示了新发展观的内涵:如何在全球生产网络中,通过能力和技术积累改善本国所处的位置。产业升级不仅体现在传统产业链意义上的向价值链高端攀升,而是向产品网络中更“密集”的区域跃迁,重点体现在对高通量中心节点的占有上。“密集”区域和高通量中心节点的经济内涵是该区域的产品具有更丰富的技术能力储备,对发展具有更强的带动性,因此对新时代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使用的产品空间理论即在这种宏观视角下指出,产业升级不是垂直地停留在同一产品上,而是水平地创新和拓展新产品,并拥有更多生产这些新产品背后的能力。一国拥有越多的产品或能力后,产品或能力结合所带来的多样性大幅上升,这种多样性积累进一步决定了未来产品复杂化的潜力,成为国家能力池或能力储备的基础。产品空间理论的建立者哈佛大学教授Ricardo Hausmann和Dani Rodrik与麻省理工大学教授Cesar Hidalgo共同提出产品空间理论以来一直引领着发展经济学的理论前沿变革,也在世界银行、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中产生了广泛的实际影响。其利用了全球出口数据的方法为产业政策制定者提供全球视野下的国家能力定位,同时通过异质性网络为描述为产品间距离提供可视化参考。本文可能的理论贡献有三,一是补充了国内研究视角上的空白点。产品空间理论作为发展经济学、异质性复杂网络理论、认知科学、学习理论等多学科的交叉学科,其中最重要的是以复杂网络为代表的基础学科的突破带来了经济学的发展与突破。201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默(Paul Romer)曾评价“任何对经济学的未来数学理论有兴趣的人都应该阅读Hidalgo的书”。而国内现有文献尚未注意到这样的关联,这阻碍了国内研究者在理论变革的策源地进行拓展和创新。本文的第三章从思想源头系统地探讨了异质性网络理论对产品空间理论形成的具体影响,这在国内外文献中都属少见,这在理论上弥补了国内相关研究所缺少的跨学科完整视角,而这恰恰是产品空间最为突出且最具价值的特点。无标度网络理论帮助传统产业升级理论从产业链拓展至产业网的视角,在异质性网络中揭示发展的新内涵。本文提出产品空间所度量的空间,不是空间地理所理解的空间,而是刻画了以异质性能力距离构成的产品间网络。作为内生增长理论的一支,产品空间理论对经济增长的来源提出了与强调全要素生产率的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所不同的见解。可能的理论贡献之二在于对理论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索。本研究对产品空间理论思想形成及发展的全过程做了完整梳理,通过深入梳理相关学术脉络对其做了较完整的学术定位,并详细剖析了各指标的来源及发展。产品空间理论自身仍处在进展和发展中,如果缺少必要的深入理解易造成指标的误用和机械套用,甚至得出误导性的结论,本文对理论发展过程的深度梳理为现有文献的一些矛盾之处提供了解决线索,也为后续研究者提供了一个必要的起点和基础。可能的理论贡献之三在于对Dani Rodrik教授提出的“中国出口有什么特殊”之间做出了理论回应。Rodrik教授提出了一个关于“What’s so special about China’s export”之间,提出了中国出口复杂度远超过高于自身GDP水平数倍的国家的水平的观点,这引起了学界和政策制定者对中国复杂度快速接近发达国家的普遍关心。本文在理清了Rodrik方法的基础上,认为Rodrik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但是使用的指标本身存在“循环论证”的问题,导致结论并不可靠。本文从新的经济复杂度ECI入手,对此做出理论回应:中国的复杂度并未明显地高于自身GDP水平,虽然在2000-2016年间中国的经济复杂度ECI实现了快速提高,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并不能得出Rodrik所做出的结论。随后本文利用有可得数据的61个国家的出口数据测算了各国2000-2016年的经济复杂度,通过面板回归实证检验了经济复杂度与经济增长的正相关关系,提高经济复杂度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之一,在理论上支持了知识与能力积累对增长的内生性影响。本文的现实意义是,提出在外部条件变化下应采用基于已有能力并以提升经济复杂度为导向的经济增长与产业升级政策,并提供现实具体方案作为应对。本文利用基于全球出口数据的产品空间理论制作出的各国能力网络图谱,在全球视野下提供了2000-2016年以来中国具体方位的变化。提出新形势下的经济增长理论和产业升级理论的落脚点应是强化能力积累与创新。在产业政策制定中应结合能力距离、机会收益、经济复杂度等三个维度进行考量,即基于“已有能力”向目标产品进行“聪明地跳跃”。长远来看,为了继续提高经济复杂度以促进经济的长远发展,应该通过政策不断引导知识和技能流入生产领域,促进知识流动,破除阻碍人才和知识流通的藩篱。让知识的流动充分释放知识存量的“多样性红利”,只有这样才能在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时继续保持产业升级的创新基础。
邓寅[9](2019)在《技术扩散视角下南北型区域贸易协定对后发成员国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全球范围内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显着提速,重点表现在各国间缔结的区域贸易协定(RTA)数量膨胀及范围扩张。此轮区域化浪潮在理念与实践上呈现诸多新特征,其中发展中国家会同发达国家缔结的南北型RTA愈发成为主流。借力于南北型RTA,发展中成员国一方面积极回应发达伙伴国在推动贸易自由化及改善市场准入条件等方面倡议,以此谋求接入发达经济获得稳定外部需求;另一方面寻求吸收来自发达伙伴国的先进技术扩散,借此实现技术升级目标服务本国经济增长。但上述目标并非随南北型RTA缔结完成即自发实现,发展中成员国福利损益尚无定论。因此,深入剖析缔结南北型RTA后包括贸易模式和分工模式深度调整等更紧密经济联结的形成对各成员国的福利损益影响,尤其重视发展中成员国吸收发达伙伴国先进技术扩散时面临的包括渠道载体、内外条件等一系列因素及约束机制,对于评估南北型RTA对发展中国家吸引力并借此预测协定的长期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借助新贸易理论、内生增长理论及新经济地理学等多元学科的研究视角和分析工具,通过多模型探讨以揭示不同形式RTA的经济效应,比较系统地研究了缔结RTA后不同成员国在贸易条件、比较优势、贸易模式、思想流动等方面受到的或有影响。在理论论证基础上,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作为南北型RTA范例展开实证研究,将1987-2010年间包括美国、加拿大在内的15个OECD国家在16个细分行业下R&D投入的年度数据进行指数化处理,形成面板数据并对NAFTA发展中成员国墨西哥的国内全要素生产率进行拟合,为保证结果稳健性列出四个彼此相异的计量方程进行求解。全文共分7章,安排如下。第一章阐述论文选题背景、研究意义、主题侧重、研究方法、结构安排及创新要点等内容;第二章分类整理与论文主题相关文献,分析归纳各文献研究方法与核心思想,并对各文献所涉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与提升空间进行述评;第三章基于现存RTA分类统计数据简要探讨其演进历史与发展脉络,区分新旧区域主义各自特征,评述由此引致的不同阶段下区域化浪潮发展绩效;第四章从静态视角审视区域贸易协定经济效应,在维纳范式(Vinerian Framework)基础上构建以Ricardian和Heckscher—Ohlin模型为蓝本的分析框架,以此剖析缔结RTA后产生的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效应对不同成员国的影响,并重点探讨南北型RTA对发展中成员国的福利影响;第五章从动态视角阐述区域贸易协定经济效应,基于Romer报酬递增思想构建以Romerian和Grossman&Helpman模型为主体的贸易均衡与增长模型,以此剖析缔结RTA后成员国间开放贸易、放宽思想流动对各成员国产生的经济增长效应;第六章旨在寻找作为南北型RTA范例的NAFTA对成员国间技术扩散影响的经验证据,从实证角度证明了这种正效应的显着存在,以此支持发展中国家寻求与发达国家缔结此类区域一体化安排的合理性;第七章总结本文观点并阐述政策建议,在上文关于南北型RTA对后发成员国经济效应的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结果基础上,针对我国“一带一路”倡议未来制度完善的路径选择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同时指出本文研究不足并探明进一步研究方向。本文所得结论如下:1、发展中国家会同发达国家通过缔结南北型RTA有效拓宽各国企业面临的市场广度,不仅有助于发展中成员家协调与发达伙伴国间专业化分工协作,弥补在技术条件、禀赋结构等方面的比较劣势,还由于对区域内贸易增长与投资扩张存在促进作用,实现发达伙伴国先进技术经由这些渠道有效扩散至发展中成员国,提速后者经济增长。2、致力于NAFTA对墨西哥本国TFP影响的实证结果表明,一方面数据期内基于墨西哥由NAFTA伙伴国美、加两国的进口贸易发生的R&D扩散效应对墨西哥本国TFP在统计上影响显着,而样本中其他OECD国家经由相同贸易渠道并未表现出对墨西哥的技术扩散效应;另一方面美、加两国对墨西哥基于贸易的技术扩散程度在NAFTA成立前后显着相异,从而参与NAFTA对墨西哥长期经济增长具有正向作用。3、结合当前我国主导“一带一路”倡议等区域经济合作新平台的阶段性成果及现实性问题,协调处于不同发展阶段成员国间的利益分歧意义重大但任务艰巨。在“包容性增长”共识下,我国应兼顾利用市场力量促成平台总收益最大与合理引导资源扶持后发国家经济增长两项责任,作为保证这些合作平台持续稳健发展的长期课题。本文主要创新要点包括:第一,基于静态与动态两个维度对RTA经济效应进行研究。利用数值模拟方法,对在禀赋结构、技术条件、实际收入水平方面存在差异的国家间缔结的南南、北北、南北型RTA进行模拟,为发展中国家选择合适形式的RTA提供较为可信的参考意见。第二,改善对跨国技术扩散的经验研究和检验方法。在数据挖掘上,弃用总量经济数据并深入至细分行业数据的整理;在数据使用上,将工业增加值作为构成各国R&D溢出指数的关键权数,能够避免因数据选择不当而引发的共线性及系数回归不一致。
周艳云[10](2019)在《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美国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的“232条款”展开“232调查”,美国商务部于2018年公布《钢铝进口对美国国家安全影响的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中得出钢铝进口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结论。美国总统依据调查报告颁布总统令,决定对中国、欧盟、俄罗斯等多国进口到美国的钢铝产品分别加征25%与10%的进口关税。此后,中国、欧盟、加拿大、墨西哥、土耳其、印度等国采取反制措施以对抗美国“232措施”。至此,美国“232措施”导致贸易战的全面爆发。美国“232措施”引发美国与被征“232关税”的国家之间双方互将对方诉至WTO争端解决机构。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是各方争议的焦点问题。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的廓清对232贸易争端的解决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美国企图凭借1962年《美国贸易扩展法》中的“232条款”规避WTO《保障措施协定》的规定,使之成为美国对外贸易中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推行单边贸易保护主义、实施其贸易霸凌主义的有利工具。因此,对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进行全面和深入的研究极具必要性和紧迫性。由于中国是美国“232措施”的主要针对国和受害国,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的研究对中国而言更具重要理论价值和重大现实意义。在美国“232措施”的WTO争端中,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争议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下方面:美国“232措施”的法律性质的认定问题;美国“232措施”与WTO保障措施规则的相符性问题;美国“232措施”与GATT1994规则的相符性问题;美国“232措施”与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的相符性问题;“232措施”的反制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美国“232措施”的正确定性是解决“232措施”合法性问题的前提。美国“232措施”在措施的构成、特征、功能、核心要素方面均与保障措施相一致。美国的232措施无论是在措施的外在形式方面还是措施的内在实质方面,均与保障措施均极度契合。因而,美国的232措施应定性为保障措施。然而,美国“232措施”并不符合WTO保障措施规则所规定的国家合法实施保障措施的标准。首先,美国“232措施”不符合WTO保障措施的实体性规则。美国“232措施”违反WTO保障措施实施条件规则,违反保障措施的对应性原则、违反禁止采用“灰色区域措施”规则,违反保障措施实施限度规则。其次,美国“232措施”不符合WTO保障措施实施程序规则,美国违反保障措施调查、通知和磋商中的必为性义务。美国“232措施”不但不符合WTO保障措施的货物贸易的特定规则,也不符合GATT1994中货物贸易的一般规则。美国在实施“232措施”的过程中违反GATT1994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中的必为性义务,违反关税减让义务,违反贸易条例实施中的透明度义务,违反不得采用数量限制措施的禁止性义务。美国违反上述WTO义务的责任不能基于GATT1994第21条国家基本安全例外条款而免除。因为美国“232措施”与GATT1994第21条国家基本安全例外条款的诸多标准相背离,美国“232措施”不符“国家基本安全利益”标准,美国“232措施”保护的利益并非“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美国“232措施”不符“必需”基准,美国“232措施”实施情形不属“国际关系的紧急情况”,美国“232措施”悖逆安全例外条款的善意援引义务。美国不能基于GATT1994第21条而享有安全例外免责的权利。此外,232反制措施的合法性问题亦是美国“232措施”争端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232反制措施具有WTO合规性,无需DSB事先授权,符合WTO《保障措施协定》中止减让规则的规定。在WTO外部国际法视域中,232反制措施实质为反措施,反制符合国际习惯法中的反措施规则。同时,反制措施实施时应遵循措施实施前提、程度和目的上的限定和边界。在政府应对方面,中国政府应采用WTO争端解决等多种救济方式,如合法适当的反制、积极推动国家间磋商与合作、利用WTO贸易政策审评机制对美国施加舆论压力、争取掌握世贸组织反制规则和国家安全例外规则修订的话语权,建立针对美国“232措施”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在企业应对方面,我国企业应积极参与232调查及其听证会,有效利用产品排除规则,必要时诉诸美国国内法院以维护本企业合法利益。在立法应对方面,我国应尽快制定《中国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设置国家经济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则。同时,我国应制定中国贸易救济的综合性专门法,并优化和完善我国出口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美国推行“232措施”等单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终极目的是维护美国在世界经济领域的霸主地位,借由“232措施”等单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攻击和排挤对美国经济和政治霸主地位存有威胁的任何国家。希望世界友善、各国团结一致共同抵制美国的不公平和歧视性的“232措施”,共同致力于维护世界自由贸易体制的稳健,增进国际社会的永续繁荣与良性发展。
二、国外经济学家 对美国“新经济”的争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外经济学家 对美国“新经济”的争议(论文提纲范文)
(1)当代西方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1.2.2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经济帝国主义的概念内涵与相关概述 |
2.1 经济帝国主义的概念界定 |
2.1.1 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广义概念 |
2.1.2 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狭义概念 |
2.2 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内容涵盖 |
2.2.1 20 世纪初期经济帝国主义理论 |
2.2.2 20 世纪中期经济帝国主义理论 |
2.2.3 21 世纪西方左翼新经济帝国主义理论 |
2.3 经济帝国主义的特质 |
2.3.1 用经济帝国主义手段实现全球霸权 |
2.3.2 用政治文化手段助推经济扩张 |
第3章 20 世纪初期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初探 |
3.1 前列宁时期的帝国主义理论萌芽 |
3.1.1 霍布森资本扩张本质论 |
3.1.2 希法亭金融资本垄断论 |
3.1.3 卢森堡资本积累论 |
3.1.4 考茨基的“超帝国主义论” |
3.2 列宁帝国主义论的理论奠基 |
3.2.1 列宁帝国主义理论时代背景 |
3.2.2 列宁帝国主义理论核心观点 |
3.2.3 列宁帝国主义理论当代价值 |
第4章 20 世纪中期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新成果 |
4.1 垄断资本控制下的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理论 |
4.1.1 落后国家的经济结构形态的理论分析 |
4.1.2 落后国家“欠发达”根源的理论透视 |
4.2 垄断资本控制下的“中心”与“外围”经济结构理论 |
4.2.1 垄断资本构建的“中心”与“外围”的世界经济结构 |
4.2.2 垄断资本掌控下的南北不平等交换形式 |
4.2.3 垄断资本剥夺下的“中心积累”与“外围停滞”分配格局 |
第5章 21 世纪西方左翼新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新拓展 |
5.1 全球化中资本积累逻辑的理论批判 |
5.1.1 资本积累的资本逻辑与领土逻辑 |
5.1.2 资本积累的空间修复理论批判 |
5.1.3 资本积累的剥夺性积累理论批判 |
5.2 全球化中生产方式变革的理论创新 |
5.2.1 生产方式变革的生命政治统治 |
5.2.2 生产方式变革的生命政治劳动 |
5.3 全球化中民族国家理论及其新视野 |
5.3.1 全球化背景下的资本帝国主义 |
5.3.2 对抗资本帝国主义的民族国家理论 |
第6章 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整体性评析与启示 |
6.1 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综合评述 |
6.1.1 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探索成就 |
6.1.2 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的偏颇之处 |
6.2 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研究的内容启示 |
6.2.1 资本逻辑跳脱与发展路径选择 |
6.2.2 民族国家在场与民族意识觉醒 |
6.3 经济帝国主义进程中的中国发展之反思 |
6.3.1 全球化中国际经济新秩序重构 |
6.3.2 全球化中政治文化实践空间探索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相关基本概念界定 |
1.2.1 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界定 |
1.2.2 绿色产业的内涵界定 |
1.2.3 绿色产业的特征 |
1.2.4 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及绿色产业的关系 |
1.3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框架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 |
2.1.1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1.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3 循环经济理论 |
2.1.4 产业结构升级理论 |
2.1.5 产业创新理论 |
2.1.6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理论 |
2.1.7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 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文献综述 |
2.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趋势研究 |
2.2.2 发展绿色产业与传统产业相互关系的研究 |
2.2.3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评价研究 |
2.2.4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与区域经济的相关研究 |
2.2.5 绿色产业发展与制度创新相关性的研究 |
第3章 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与现状 |
3.1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3.1.1 传统产业发展依赖的主要经济学理论 |
3.1.2 我国传统产业发展的主要路径及其依赖性 |
3.1.3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3.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 |
3.2.1 环境和资源约束迫使发展绿色产业 |
3.2.2 生产要素供给充分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持 |
3.2.3 人类文明发展和绿色消费需求促进了绿色产业发展 |
3.2.4 国家竞争力提升需要发展绿色产业 |
3.3 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现状 |
3.3.1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现状 |
3.3.2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
第4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 |
4.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 |
4.1.1 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一个产业组织的视角 |
4.1.2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特征 |
4.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 |
4.2.1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现状 |
4.2.2 当前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的思考与展望 |
第5章 国外绿色产业发展的经验及其路径选择启示 |
5.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1.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1.2 美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2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2.1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2.2 法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3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3.1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3.2 日本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4 发达国家发展经验对我国绿色产业路径选择的启示 |
第6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比较研究 |
6.1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案例分析 |
6.1.1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6.1.2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现状和成效 |
6.1.3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路径优势分析 |
6.2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的案例分析 |
6.2.1 发展光伏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6.2.2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 |
6.2.3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历程的路径劣势分析 |
6.3 案例比较与启示 |
第7章 中国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与路径选择研究 |
7.1 我国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实证研究 |
7.1.1 模型选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数据来源 |
7.1.2 实证结果分析 |
7.2 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7.2.1 理论假设 |
7.2.2 模型设定及变量选择 |
7.2.3 数据来源及统计分析 |
7.2.4 假设检验 |
7.2.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的理论分析 |
7.3.1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绿色产业发展的有效路径 |
7.3.2 科技创新是绿色产业发展根本路径 |
7.3.3 国有资本是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现实路径 |
第8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分析 |
8.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 |
8.1.1 利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1.2 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1.3 国有资本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2 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实践障碍的制度分析 |
8.2.1 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主要问题 |
8.2.2 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制度创新必要性 |
第9章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 |
9.1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产权制度创新 |
9.1.1 绿色产业产权界定的制度创新 |
9.1.2 绿色技术产权保护的制度创新 |
9.1.3 绿色产业产权交易的制度创新 |
9.2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9.2.1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9.2.2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投融资激励机制创新 |
9.2.3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绿色税收制度创新 |
9.3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非正式制度创新 |
9.3.1 绿色文化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9.3.2 企业绿色社会责任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9.3.3 非政府绿色组织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答辩决议书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中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一般分析 |
2.1 科技革命的概念与研究范围界定 |
2.1.1 科技革命的概念 |
2.1.2 战后科技革命研究范围的界定 |
2.2 科技革命推动下产业升级的内涵及研究范围界定 |
2.2.1 科技革命推动下产业升级的内涵 |
2.2.2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研究范围界定 |
2.3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理论基础 |
2.3.1 熊彼特创新理论 |
2.3.2 技术经济范式理论 |
2.3.3 产业技术范式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基于创新体系视角的分析框架 |
3.1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机理 |
3.1.1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经济本质:技术经济范式转换 |
3.1.2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传导机制:“催新”与“改旧” |
3.2 创新体系相关理论 |
3.2.1 国家创新体系理论 |
3.2.2 部门创新体系理论 |
3.3 以创新体系为切入点的分析视角 |
3.3.1 国家创新体系与技术经济范式匹配性分析视角 |
3.3.2 部门创新体系与产业技术范式匹配性分析视角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与背景 |
4.1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 |
4.1.1 战前科技革命成果推动下日本产业的“重化型”化(20世纪50-60年代) |
4.1.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下日本产业的“轻薄短小”化(20世纪70-80年代) |
4.1.3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下日本产业的“信息”化(20世纪90年代后) |
4.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背景 |
4.2.1 重化型产业结构的局限性日渐凸显 |
4.2.2 世界性科技革命的爆发为日本提供了机遇 |
4.2.3 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奠定了经济基础 |
4.2.4 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战略奠定了技术基础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基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分析 |
5.1 技术经济范式转换的载体:日本国家创新体系 |
5.2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5.2.1 传递最新科技情报并辅助企业引进技术 |
5.2.2 适时调整科技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发展方向 |
5.2.3 制定激励企业研发的经济政策和专利保护制度 |
5.2.4 采取措施加速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
5.2.5 改革教育体制并强化人才引进制度 |
5.3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5.3.1 注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
5.3.2 遵循技术创新的“现场优先主义”原则 |
5.3.3 实行考虑市场因素的“商品研制、推销一贯制” |
5.3.4 将资金集中投向开发研究和创新链的中下游环节 |
5.3.5 重视对在职人员的科技教育和技术培训 |
5.4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创新行为 |
5.4.1 从事与产业技术密切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 |
5.4.2 重视通识教育和“强固山脚”教育 |
5.4.3 培养了大量的理工类高科技人才 |
5.5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5.5.1 产学官联合攻关尖端技术 |
5.5.2 建立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 |
5.5.3 联合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 |
5.6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与技术经济范式的匹配性评析 |
5.6.1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与微电子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 |
5.6.2 “追赶型”国家创新体系与“应用开发型”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战后科技革命催生日本主要新兴产业:基于部门创新体系的分析 |
6.1 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与日本部门创新体系 |
6.2 微电子技术催生下日本半导体产业的兴起和发展 |
6.2.1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6.2.2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6.2.3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科研机构的创新行为 |
6.2.4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6.2.5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的需求因素 |
6.3 计算机技术催生下日本计算机产业的兴起与发展 |
6.3.1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6.3.2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6.3.3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6.3.4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的需求因素 |
6.4 日本部门创新体系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的匹配性评析 |
6.4.1 部门创新体系与半导体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4.2 部门创新体系与计算机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4.3 部门创新体系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战后科技革命改造日本主要传统产业:基于部门创新体系的分析 |
7.1 科技革命改造传统产业的本质: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 |
7.2 微电子技术改造下日本工业机器自动化的发展 |
7.2.1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7.2.2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7.2.3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7.2.4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的需求因素 |
7.3 微电子技术改造下日本汽车电子化的发展 |
7.3.1 汽车电子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7.3.2 汽车电子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7.3.3 汽车电子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7.3.4 汽车电子化中的需求因素 |
7.4 日本部门创新体系与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的匹配性评析 |
7.4.1 部门创新体系与工业机器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4.2 部门创新体系与汽车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4.3 部门创新体系与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创新体系视角下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经验与教训 |
8.1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经验 |
8.1.1 构建了与微电子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的国家创新体系 |
8.1.2 重视创新体系的层级性和差异性建设 |
8.1.3 加速推进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 |
8.1.4 借力科技革命的“双重性质”推动新旧产业协调发展 |
8.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教训 |
8.2.1 创新体系的基础研究能力不足 |
8.2.2 创新体系不利于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产生 |
8.2.3 政府主导下的大型研发项目模式存在定向失误的弊端 |
8.3 本章小结 |
第9章 创新体系视角下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对我国的启示 |
9.1 新一轮科技革命给我国产业升级带来的机遇 |
9.1.1 为我国产业升级提供“机会窗口” |
9.1.2 为我国新兴产业“追跑”“齐跑”与“领跑”的并行发展提供机遇 |
9.1.3 为我国传统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机会 |
9.2 构建与新一轮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相匹配的创新体系 |
9.2.1 构建国家创新生态体系 |
9.2.2 重视部门创新体系的“产业间差异性” |
9.2.3 形成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 |
9.2.4 建设能够促进传统产业技术范式演化升级的部门创新体系 |
9.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利益集团与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演变研究(1933-199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 章 绪论 |
1.1 选题目的和意义 |
1.1.1 选题目的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国外研究现状 |
1.2.2 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论文基本框架内容 |
1.4 创新和不足 |
1.4.1 本文创新之处 |
1.4.2 本文不足之处 |
1.5 技术路线图 |
第2 章 理论基础及分析框架构建:利益集团理论 |
2.1 利益集团理论 |
2.1.1 利益集团的基本概念 |
2.1.2 利益集团理论的提出 |
2.1.3 利益集团理论的演进 |
2.2 利益集团与制度变迁的关系 |
2.2.1 制度的基本概念 |
2.2.2 制度变迁的内涵 |
2.2.3 利益集团的制度变迁理论 |
第3 章 利益集团与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 |
3.1 政策的特点和制定程序 |
3.1.1 组织架构和特点 |
3.1.2 议题的内容筛选 |
3.1.3 草案的多层审议 |
3.1.4 法案的最终通过 |
3.2 利益集团对政策制定的影响途径 |
3.2.1 通过政府机构 |
3.2.2 通过舆论媒体 |
3.2.3 通过国家政党 |
第4 章 政策演进中的利益集团分析 |
4.1 农场主利益集团 |
4.1.1 主要代表性团体与态度 |
4.1.2 与政府机构关系的构建 |
4.1.3 霸主地位的确立与巩固 |
4.1.4 强大势力的弱化与侵蚀 |
4.2 农化企业利益集团 |
4.2.1 主要代表性团体与态度 |
4.2.2 与政府机构关系的构建 |
4.2.3 雄厚势力的构筑与累积 |
4.2.4 环保时代的转型与扩张 |
4.3 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 |
4.3.1 主要代表性团体与态度 |
4.3.2 与政府机构关系的构建 |
4.3.3 劣势条件下的妥协与漠视 |
4.3.4 协同奋战中的纠正与变革 |
4.4 利益集团间博弈与竞争 |
4.4.1 农场主利益集团与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的博弈 |
4.4.2 农化企业利益集团与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的博弈 |
4.4.3 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与农场主、农化企业利益集团的博弈 |
4.5 本章小结 |
第5 章 起步阶段(30-40 年代) |
5.1 政策演进的外部环境和历史条件 |
5.1.1 立法的外部冲击:沙尘暴灾害 |
5.1.2 竞选的利益考量:经济大危机 |
5.2 起步阶段的政策构成 |
5.2.1 1933 年《农业调整法》 |
5.2.2 1936 年《土壤保持与作物调配法》 |
5.2.3 1938 年《农业调整法》 |
5.3 利益集团影响政府机构的核心工具 |
5.3.1 暴力示威 |
5.3.2 专业游说 |
5.3.3 内部结盟 |
5.3.4 影响竞选 |
5.4 利益集团渗透舆论媒体的行动选择 |
5.4.1 主题宣传:拯救土壤、摆脱绝望 |
5.4.2 利益博弈:对消费者利益诉求的协调 |
5.5 利益集团与国家政党的利益交叠 |
5.5.1 与共和党的依附与合作:农业局联合会对政治候选人的培养 |
5.5.2 与民主党的依附与合作:农业局联合会对党派纷争矛盾的化解 |
5.6 利益集团型塑政策演化的过程和结果 |
5.6.1 关键性政策法案的形成:1933 年《农业调整法》 |
5.6.2 型塑政策的结果和影响:短期成效凸显 |
5.7 本章小结 |
第6 章 迟滞阶段(50-60 年代) |
6.1 政策演进的外部环境和历史条件 |
6.1.1 立法的外部冲击:尘暴和旱灾 |
6.1.2 竞选的利益考量:农业危机 |
6.2 迟滞阶段的政策构成 |
6.2.1 1956 年“土壤银行计划” |
6.2.2 1962 年“资源保护和发展计划” |
6.3 利益集团影响政府机构的核心工具 |
6.3.1 建立同盟 |
6.3.2 影响竞选 |
6.4 利益集团渗透舆论媒体的行动选择 |
6.4.1 主题宣传:控制虫害、征服自然 |
6.4.2 利益博弈:对消费者真实信息的蒙蔽 |
6.5 利益集团与国家政党的利益交叠 |
6.5.1 与共和党的依附与合作:党派纷争引发集团内部的分裂 |
6.5.2 与民主党的依附与合作:农业局联合会对内部裂痕的调和 |
6.6 利益集团型塑政策演化的过程和结果 |
6.6.1 关键性政策法案的形成:1956 年“土壤银行计划” |
6.6.2 型塑政策的结果和影响:资源破坏加剧 |
6.7 本章小结 |
第7 章 快速发展阶段(80-90 年代) |
7.1 政策演进的外部环境和历史条件 |
7.1.1 立法的外部冲击:严重旱灾 |
7.1.2 竞选的利益考量:农业危机 |
7.2 快速发展阶段的政策构成 |
7.2.1 1985 年“交叉合规计划”和“水土保护储备计划” |
7.2.2 1990 年“湿地储备计划”和“未来农场计划” |
7.2.3 1996 年“环境质量激励计划” |
7.3 利益集团影响政府机构的核心工具 |
7.3.1 建立同盟 |
7.3.2 影响竞选 |
7.3.3 专业游说 |
7.4 利益集团渗透舆论媒体的行动选择 |
7.4.1 主题宣传:环境保护、可持续农业 |
7.4.2 利益博弈:对各方利益诉求的契合 |
7.5 利益集团与国家政党的利益交叠 |
7.5.1 与共和党的依附与合作:农场主利益集团内部凝聚力趋向坍塌 |
7.5.2 与民主党的依附与合作: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优势伸展 |
7.6 利益集团型塑政策演化的过程和结果 |
7.6.1 关键性政策法案的形成:1985 年“交叉合规计划”和“水土保护储备计划” |
7.6.2 型塑政策的结果和影响:长期成效显着 |
7.7 本章小结 |
第8 章 利益集团与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演进的归纳与思考 |
8.1 归纳总结 |
8.1.1 农场主利益集团与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演进 |
8.1.2 农化企业利益集团与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演进 |
8.1.3 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与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演进 |
8.2 评价思考 |
8.2.1 集体行动的困境为政策变迁带来桎梏 |
8.2.2 分利集团的扩大使政策变迁陷入凝滞 |
8.2.3 共容利益的达成利于政策变迁的完善 |
8.2.4 媒体舆论的监督加速政策变迁的推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5)技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核心概念解释 |
1.2.1 技术革命与技术-经济范式 |
1.2.2 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范式 |
1.2.3 演化与演进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篇章结构与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1.4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主要劳动关系演化理论评述 |
2.1 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 |
2.1.1 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框架 |
2.1.2 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评述 |
2.2 马克思主义的劳资关系演化理论 |
2.2.1 马克思对劳资矛盾变化趋势的辩证分析 |
2.2.2 马克思主义的劳资关系演化理论框架 |
2.2.3 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评述 |
2.3 西方非正统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 |
2.3.1 西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 |
2.3.2 新熊彼特学派的劳动关系演化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技术革命演进中的劳动关系变迁 |
3.1 技术革命、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范式 |
3.1.1 三次技术革命浪潮 |
3.1.2 劳动关系及其衡量方式评述 |
3.1.3 劳动关系范式及其特征 |
3.2 从工业革命爆发至今的劳动关系变迁 |
3.2.1 劳动关系变迁概述 |
3.2.2 工业革命的劳动关系概述 |
3.2.3 电气革命的劳动关系概述 |
3.2.4 信息革命爆发以来的劳动关系演化 |
3.3 技术革命演进中的劳动关系变迁特征 |
3.3.1 劳动关系随着技术革命的演进而跨越式进步 |
3.3.2 劳动关系的发展在特定时期可能停滞或倒退 |
3.3.3 政府干预劳动关系发展愈发重要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动力机制 |
4.1 技术革命的演化阶段与演化规律 |
4.1.1 康德拉季耶夫长波与技术-经济范式理论 |
4.1.2 对技术革命浪潮的阶段划分 |
4.2 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动力机制及制约因素 |
4.2.1 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动力机制 |
4.2.2 动力机制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及制约因素 |
4.3 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一般规律 |
4.3.1 技术革命爆发阶段的劳动关系演化规律 |
4.3.2 技术革命成长阶段的劳动关系演化规律 |
4.3.3 技术革命扩张阶段的劳动关系演化规律 |
4.3.4 技术革命成熟阶段的劳动关系演化规律 |
4.3.5 劳动关系演化规律的普遍性与差异性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技术革命推动劳动关系演化的历史证据 |
5.1 工业革命时期英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1.1 工业革命爆发前夕英国的劳动关系概述 |
5.1.2 工业革命爆发阶段英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1.3 工业革命成长阶段英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1.4 工业革命扩张阶段英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1.5 工业革命成熟阶段英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2 电气革命时期美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2.1 电气革命爆发前夕美国的劳动关系概述 |
5.2.2 电气革命爆发阶段美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2.3 电气革命成长阶段美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2.4 电气革命扩张阶段美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2.5 电气革命成熟阶段美国的劳动关系演化 |
5.3 信息革命中劳动关系不平衡发展的原因 |
5.3.1 “机器-劳工替代”机制方面的原因 |
5.3.2 “劳工-雇主博弈”机制方面的原因 |
5.3.3 “国内-国外投资”机制方面的原因 |
5.3.4 意识形态和政府调控方面的原因 |
5.3.5 劳动关系不平衡发展原因的小结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劳动关系演化机制的实证检验 |
6.1 基于主成分模型的劳动关系量化研究 |
6.1.1 量化劳动关系的方法选择 |
6.1.2 主成分模型原理概述 |
6.1.3 指标选取、描述性统计与模型检验 |
6.1.4 主成分模型的结果 |
6.2 劳动关系同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检验 |
6.2.1 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6.2.2 变量描述、平稳性与协整关系检验 |
6.2.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2.4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
6.3 技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机制检验 |
6.3.1 理论框架回顾与实证研究假设 |
6.3.2 变量说明与实证模型设计 |
6.3.3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与平稳性检验 |
6.3.4 回归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技术追赶进程中的劳动关系演化研究 |
7.1 中国的技术-经济范式追赶历程及其阶段 |
7.1.1 技术-经济范式与技术-经济范式追赶 |
7.1.2 中国对电气革命的技术-经济范式追赶:1949-2001年 |
7.1.3 中国对信息革命的技术-经济范式追赶:2002年至今 |
7.2 中国技术追赶进程中的劳动关系变迁 |
7.2.1 追赶电气革命进程中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 |
7.2.2 追赶信息革命进程中我国劳动关系的分化 |
7.2.3 中西方劳动关系演化的比较 |
7.3 中国劳动关系演化的动力机制及政府调节 |
7.3.1 中国的“机器-劳工替代”机制及其政府调节 |
7.3.2 中国的“劳工-雇主博弈”机制及其政府调节 |
7.3.3 中国的“国内-国外投资”机制及其政府调节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中国劳动关系演化机制的实证检验 |
8.1 基于主成分模型的中国劳动关系量化研究 |
8.1.1 变量选取、描述性统计与模型检验 |
8.1.2 主成分分析过程与结果 |
8.2 研究假设、实证模型设计与变量说明 |
8.2.1 理论回顾与研究假设 |
8.2.2 实证模型设计 |
8.2.3 变量说明 |
8.3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平稳性与协整关系检验 |
8.3.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8.3.2 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
8.3.3 变量的协整关系检验 |
8.4 调节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及分析 |
8.5 中国政府劳动关系干预政策的效果检验 |
8.6 本章小结 |
第9章 智能时代劳动关系的演化方向及转型政策 |
9.1 智能时代的劳动关系演化趋势展望 |
9.1.1 灵活就业、线上工作、多份兼职和自主创业逐渐普及 |
9.1.2 劳动者收入多元化,普遍由工资收入和资产收益组成 |
9.1.3 劳动条件进一步改善,更加人性化并且更加富有弹性 |
9.1.4 管理方式将向扁平化、虚拟化、民主化、弹性化转变 |
9.1.5 教育更加个性化、差异化,线上教育将得到广泛认可 |
9.1.6 在政府推动下,社会福利制度更完善、福利水平提高 |
9.1.7 智能时代的劳动关系稳定性分析 |
9.2 智能技术对劳动关系演化机制的影响及挑战 |
9.2.1 智能技术对“机器-劳工替代”机制的影响及挑战 |
9.2.2 智能技术对“劳工-雇主博弈”机制的影响及挑战 |
9.2.3 智能技术对“国内-国外投资”机制的影响及挑战 |
9.3 智能时代政府促进劳动关系平稳转型的政策建议 |
9.3.1 政府调节“机器-劳工替代”机制的政策建议 |
9.3.2 政府调节“劳工-雇主博弈”机制的政策建议 |
9.3.3 政府调节“国内-国外投资”机制的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美国对巴西政策研究(1946-196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意义 |
第一章 杜鲁门时期美国对巴西的政策的缘起 |
第一节 二战结束后的国际局势与“第四点计划”的展开 |
一、二战结束与美国“身份”的改变 |
二、冷战开始与美国对拉美政策的变化 |
三、“第四点计划”的开展对于拉美国家的影响 |
第二节 二战结束后美国对巴西政策的最初构想 |
一、二战胜利后美巴关系出现的微妙变化 |
二、拉美国家对马歇尔计划的强烈反应及美国对此的态度 |
三、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的建立及美国政府的反应 |
四、二战结束后美国和巴西出现的分歧 |
第三节 杜鲁门政府对巴西政策的确定与实施 |
一、美国与巴西:难以达成的同盟关系 |
二、巴西军事学院的建立 |
三、美巴“阿宾克联合行动”的开展与成果 |
第四节 美国对巴西政策的重新制定与瓦加斯的再度执政 |
一、巴西民族主义的崛起与瓦加斯执政方针的巨大改变 |
二、美国主导下的美巴军事合作协议的签订 |
三、美巴共同经济发展委员会的建立与实际意义 |
小结 |
第二章 艾森豪威尔政府第一任期对巴西的政策 |
第一节 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对拉美国家政策的调整 |
一、艾森豪威尔政府对巴西政策的再思考 |
二、NSC144 系列文件出台的背景与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对拉美的政治意图 |
三、1954年危地马拉政变及其对美国巴西政策的影响 |
第二节 艾森豪威尔政府对拉美政策的出台和影响 |
一、NSC5432系列文件与美国对巴西政策的再调整 |
二、“冷战泛美主义”与美国对拉美国家的外交构想 |
三、美国政府对巴西的新经济政策的反应及影响 |
第三节 艾森豪威尔政府对巴西政策的实施 |
一、美巴经济矛盾的扩大与1954年里约热内卢经济会议 |
二、美国在拉美推行单边主义政策与瓦加斯政府的逆反行动 |
三、美巴“特殊友谊”的逐渐瓦解与瓦加斯被迫自杀 |
小结 |
第三章 艾森豪威尔第二任期美国对巴西的政策 |
第一节 国际局势变化与美国对拉美国家政策的转变 |
一、50年代中后期的国际环境与美巴双方的利益需求 |
二、美苏在拉美地区的博弈 |
三、美国“睦邻政策”与“新睦邻政策”的再思考 |
第二节 艾森豪威尔时期美国出台的对巴政策 |
一、“艾森豪威尔主义”对“后瓦加斯时代”巴西政府的影响 |
二、美国政府对库比契克政府新经济外交政策的再思考 |
三、“泛美国家行动”政策下的美巴关系 |
第三节 艾森豪威尔政府时期巴西政策的实施 |
一、1958年尼克松的南美四国访问 |
二、NSC5902 系列文件与艾森豪威尔政府对拉美国家政策的新基调 |
三、美洲发展银行(IADB)的建立与巴西政府的态度 |
小结 |
第四章 肯尼迪政府时期美国对巴西的政策 |
第一节 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对拉美国家政策的变化 |
一、肯尼迪政府对巴西政策的再考量 |
二、夸德罗斯政府的上台与巴西新外交政策的实施 |
三、肯尼迪政府与“争取进步联盟”的建立 |
第二节 肯尼迪政府对巴西政策的调整与出台 |
一、巴西执行独立外交政策前出现的严重经济和社会危机 |
二、巴西新政府和“争取进步联盟”的冲突 |
三、美国对巴西新外交政策的反应与夸德罗斯政府的最终下台 |
第三节 肯尼迪政府对巴西主要政策的实施 |
一、防止“共产主义渗透”:肯尼迪政府的经济援助政策 |
二、肯尼迪政府对巴西极端经济政策的反应和态度 |
三、巴西和美国在经济政策方面的纷争与暂时和解 |
第四节 危机爆发:美国和1964年巴西军事政变 |
一、1964年巴西军事政变爆发的经济根源 |
二、肯尼迪政府与“山姆兄弟行动”计划的出台 |
三、美国政府和中情局积极参与1964年巴西政变 |
四、美国对巴西的重新布局与巴西军政府的“新外交举措” |
小结 |
结语 |
一、冷战初期美国与巴西的关系:分歧和博弈 |
二、巴西:一个令美国难以割舍的“南美重量级”伙伴 |
三、新时期美国与巴西的“合作与博弈”激烈的矛盾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经济复杂度与中国产业升级 ——基于产品空间理论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的问题与思路 |
第三节 研究意义与可能创新点 |
一、理论意义与创新 |
二、现实意义与创新 |
第四节 研究路径与方法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早期产业结构衡量方法 |
第二节 近期产业结构衡量方法进展:聚类与邻近性 |
一、产业结构衡量方法的进展:聚类 |
二、产业集聚的效应 |
三、聚类与邻近性 |
第三节 产业结构衡量方法的突破:产品空间理论 |
一、产业结构衡量方法突破:从产业链到产业网 |
二、产业网络视角下的产业升级 |
三、产品空间理论中的产业升级动力 |
四、产品空间理论的方法论 |
第四节 产品空间理论的地位与影响力 |
第三章 产品空间理论中的异质性网络 |
第一节 罗默要我们注意什么:产品空间理论的异质性基础 |
一、产品空间理论前沿 |
二、异质性邻近度的刻画 |
第二节 产品空间理论的网络基础:无标度网络理论 |
一、产品空间理论的思想源起:无标度网络 |
二、无标度网络定义 |
三、无标度网络理论的发展 |
第三节 无标度网络在产品空间理论中的应用 |
一、产品空间的异质性思想来源——节点和中心 |
二、产品空间的结构性思想来源 |
三、产品空间的未来发展方向----成长性和优先连接性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产品空间理论在产业升级中的应用 |
第一节 外部环境变化下的产业政策调整方向 |
一、产业政策的必要性 |
二、产业政策调整方向 |
第二节 对比视角下中国在产品空间中的结构演进 |
一、与美国横向对比:值得注意的“7764” |
二、与自身纵向对比:加入WTO后的发展 |
第三节 对中国在产品空间中结构演进的讨论:一条“既快又慢”的路? |
第五章 中国的出口复杂度:测算与争议 |
第一节 产品复杂度与出口复杂度 |
一、产品复杂度和出口复杂度的构造 |
二、相关研究进展 |
第二节 Rodrik之间:中国的出口有什么特殊 |
第三节 对出口复杂度测算的争议 |
第六章 复杂度的重新测算----基于改进的新方法 |
第一节 经济复杂度与反射法 |
一、经济复杂度:普遍性与多样性 |
二、反射法( Reflection Method)的构造及测算 |
第二节 本研究对Rodrik之问的回应 |
第三节 经济复杂度(ECI)与经济增长的实证检验 |
一、数据描述 |
二、实证检验 |
三、关于实证结果的讨论 |
四、国内外关于经济复杂度的相关研究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以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例的产业升级路径选择 |
第一节 基于已有能力、复杂度和机会收益的产业升级政策 |
第二节 “聪明地跳跃”:中国的跳跃难度和跳跃机会 |
一、以化学化工行业升级路径为例 |
二、以机械运输相关行业升级路径为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启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关于产业政策制定和发展战略的启示与建议 |
第三节 研究不足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面板回归完整结果 |
附录二: 稳健性检验结果 |
后记 |
(9)技术扩散视角下南北型区域贸易协定对后发成员国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方法与论文结构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论文结构 |
1.2.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与区域贸易协定(RTA)相关的研究 |
2.1.1 区域、区域化与区域主义的不同含义 |
2.1.2 区域贸易协定的贸易扩大效应 |
2.1.3 区域贸易协定的经济增长效应 |
2.2 内生增长理论与跨国技术扩散相关研究 |
2.2.1 内生增长理论范式与分析框架的发展 |
2.2.2 跨国技术扩散及其增长效应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
2.3 列举省略策略的应用 |
2.3.1 对NAFTA贸易扩大效应的检验 |
2.3.2 对NAFTA资本加速效应的检验 |
2.3.3 对NAFTA经济周期联动效应的检验 |
2.3.4 对NAFTA经济增长效应的检验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历程与现实特征 |
3.1 世界范围内RTA发展现状概述 |
3.1.1 数量分析 |
3.1.2 趋势分析 |
3.1.3 国别分析 |
3.2 当前RTA发展溯源 |
3.3 “新区域主义”浪潮下区域贸易安排的基本特征 |
3.3.1 综合性 |
3.3.2 区域间性 |
3.3.3 开放性 |
3.3.4 主体化 |
3.3.5 趋同性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区域贸易协定的经济效应:静态分析 |
4.1 区域贸易协定的福利损益分析:Vinerian框架 |
4.1.1 缔结RTA前的各国贸易情况 |
4.1.2 缔结RTA后的各国贸易情况 |
4.1.3 福利提升型RTA的实现途径 |
4.1.4 对经典Vinerian框架经济学含义的思考 |
4.2 区域贸易协定与基于技术条件差异的比较优势:Ricardian模型 |
4.2.1 缔结RTA前各国的贸易情况 |
4.2.2 缔结RTA后各国的贸易情况 |
4.2.3 区域贸易协定在Ricardian模型下呈现的经济学含义 |
4.3 区域贸易协定与基于禀赋结构差异的比较优势:Heckscher-Ohlin模型 |
4.3.1 缔结RTA后 Heckscher-Ohlin模型中个体的经济行为 |
4.3.2 缔结RTA后 Heckscher-Ohlin模型的创新分析:数值模拟结果 |
4.3.3 区域贸易协定在Heckscher-Ohlin模型下呈现的经济学含义 |
4.4 区域贸易协定与基于空间分布的集聚现象:中心——外围模型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区域贸易协定的经济效应:动态分析 |
5.1 区域贸易协定与基于贸易开放的技术扩散:Romerian模型 |
5.1.1 开放经济下Romerian模型的研究重点与核心假设 |
5.1.2 开放经济下Romerian模型的基本设定 |
5.1.3 对R&D部门的第一种设定 |
5.1.4 对R&D部门的第二种设定 |
5.1.5 对两种R&D部门范式及其内生增长结果的比较 |
5.1.6 基于开放贸易的经济一体化及其增长效应 |
5.1.7 对开放经济条件下Romerian模型的修正解释 |
5.1.8 对Romerian模型不足之处的反思 |
5.2 区域贸易协定与基于动态比较优势的国际分工:Grossman& Helpman模型 |
5.2.1 国际间的品牌多样化 |
5.2.2 要素价格均等化的贸易均衡 |
5.2.3 贸易均等化下各成员国的生产专业化模式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南北型区域贸易协定与成员国技术扩散:经验证据 |
6.1 缔结NAFTA的背景与基础 |
6.1.1 NAFTA谈判与成员国目标 |
6.1.2 NAFTA的关键条款 |
6.1.3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前后的墨西哥经济概况 |
6.1.4 抽离NAFTA影响后墨西哥经济绩效所面临的潜在挑战 |
6.2 参与NAFTA后墨西哥的经济运行特征 |
6.2.1 区域内贸易扩大 |
6.2.2 资本流动加速 |
6.2.3 经济波动趋缓 |
6.2.4 商业周期联动性渐强 |
6.3 NAFTA的经济增长效应:典型事实与实现路径 |
6.3.1 缔结NAFTA后墨西哥的经济增长绩效 |
6.3.2 缔结NAFTA后墨西哥经济增长的外部源泉及传导渠道:实证检验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启示 |
7.2.1 对发达国家的启示 |
7.2.2 对发展中国家的启示 |
7.3 中国关切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价值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框架 |
五、学术创新 |
六、论证方法 |
第一章 贸易战背景下美国“232措施”及其合法性争议 |
第一节 贸易战中的美国“232措施” |
一、美国“232措施”的实施背景 |
二、贸易战中美国的“232措施” |
第二节 美国“232 措施”的WTO典型争端 |
一、中国诉美国钢铝产品特定措施案(DS544) |
二、印度诉美国钢铝产品特定措施案(DS547) |
三、欧盟诉美国钢铝产品特定措施案(DS548) |
四、美国诉五国232 措施的反制措施案(DS557-DS561) |
第三节 WTO争端中美国“232 措施”的合法性问题 |
一、“合法性”解析 |
二、系争措施中的合法性问题 |
三、争端双方诉求中的合法性问题 |
四、诉请中的合法性问题 |
第二章 美国“232 措施”与WTO保障措施规则的相符性问题 |
第一节 美国“232措施”的法律性质的认定问题 |
一、美国“232 措施”的属性之争:保障措施or国家安全措施 |
二、WTO保障措施的构成要件及其认定标准 |
三、美国“232 措施”构成WTO保障措施 |
四、美国“232措施”并非国家安全措施 |
第二节 WTO保障措施实施前提条件相符中的证明问题 |
一、WTO保障措施实施前提条件相符性证明是否合规之争 |
二、WTO保障措施前提条件相符的证明义务及履行基准 |
三、美国在“232措施”中违反相符性证明义务 |
第三节 WTO保障措施实施中禁止性义务的履行问题 |
一、WTO保障措施实施中禁止性义务之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二、WTO保障措施实施规则中禁止性义务及履行基准 |
三、美国在“232 措施”中背离WTO保障措施实施的禁止性义务 |
第四节 WTO保障措施实施的程序正义问题 |
一、美国“232措施”是否符合程序正义之争 |
二、WTO保障措施实施程序规则中必为性义务及履行基准 |
三、美国在“232 措施”中违背WTO保障措施实施程序正义轨范 |
第三章 美国“232 措施”与GATT1994 一般规则的相符性问题 |
第一节 GATT1994 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的给惠国义务问题 |
一、美国的给惠国义务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二、GATT1994 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给惠国义务之履行原则 |
三、GATT1994 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给惠国义务及履行基准 |
四、美国背离GATT1994 最惠国待遇条款中的给惠国义务 |
第二节 GATT1994 关税减让义务的履行问题 |
一、美国关税减让义务之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二、GATT1994 关税减让义务及其履行的必要性 |
三、美国在“232 措施”中未恪守关税减让义务 |
第三节 贸易政策实施中的透明度义务问题 |
一、美国的贸易政策实施透明度义务之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二、GATT1994 贸易政策实施规则中的透明度义务 |
三、贸易政策实施规则中的透明度义务的履行基准 |
四、美国“232 措施”违反贸易政策实施的透明度义务 |
第四节 GATT1994 取消一般数量限制义务的履行问题 |
一、美国的取消一般数量限制义务之履行是否合规之争 |
二、取消一般数量限制义务履行之必要 |
三、取消一般数量限制规则中的义务的履行基准 |
四、美国在“232 措施”中背离取消一般数量限制义务 |
第四章 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适用于美国“232 措施”所涉问题 |
第一节 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美国232 措施的抗辩依据 |
一、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在232 措施案中所涉争议 |
二、GATT1994 安全例外条款的设立和特性 |
三、安全例外条款的功能及其罅隙 |
第二节 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问题 |
一、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的博弈 |
二、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的文本解读 |
三、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的司法解读 |
四、美国对GATT1994 安全例外的自决权与审查权的误解 |
第三节 GATT1994第21 条(b)款中“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的界定问题 |
一、“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的范围之争 |
二、“国家基本安全利益”的应然范围 |
三、美国“232 措施”保护的并非“国家基本安全利益” |
第四节 GATT1994第21 条(b)款中“必需性”的认定问题 |
一、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中“必需性”之分歧 |
二、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中“必需”的应然解释 |
三、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中“必需性”的检测标准 |
四、美国“232 措施”不具有“必需性” |
第五节 GATT1994第21 条(b)款中“国际关系紧急情况”的认定问题 |
一、“国际关系紧急情况”认定之分歧 |
二、“国际关系紧急情况”的应然认定 |
三、美国“232 措施”实施情形不属“国际关系紧急情况” |
第六节 安全例外条款的善意援引问题 |
一、美国援引安全例外条款是否善意之争 |
二、援引行为与善意原则相符性的审查 |
三、援引动机与善意原则相符性的审查 |
四、美国违反安全例外条款的善意履行义务 |
第五章 美国“232措施”合法性争议之延伸:反制措施及其合法性 |
第一节 贸易战中“232 反制措施”及其合法性的争议 |
一、贸易战中的“232 反制措施” |
二、反制措施合法性的争议 |
第二节 反制的法理依据 |
一、反制的自然法理据 |
二、反制契合WTO法的价值诉求 |
第三节 “232 反制措施”的WTO合规性分析 |
一、DSB事先授权问题 |
二、“232 措施”反制国实施中止减让权合法 |
第四节 反制合法性证成的WTO外部国际法规则 |
一、反制的WTO外法律依据之争议及解决 |
二、WTO外部国际法对反制的界定 |
三、反制符合国际习惯法中的反措施规则 |
第五节 反制合法性的边界 |
一、反制前提的限制 |
二、反制程度的限制 |
三、反制目的的限制 |
第六章 “232 措施”合法性争议下中国的应对 |
第一节 美国“232 措施”对我国的影响 |
一、影响我国对美钢铝的直接出口 |
二、导致我国对第三国钢铝出口量的减缩 |
第二节 中国政府应对“232 措施”的路径 |
一、中国政府的国际应对路径 |
二、中国政府的国内应对路径 |
第三节 我国企业应对“232 措施”的路径 |
一、积极参与232 调查及其听证会 |
二、有效利用产品排除规则 |
三、诉诸美国国内法院 |
第四节 我国应对“232 措施”的立法路向 |
一、中国对外贸易法在应对“232 措施”上的缺陷 |
二、制定《中国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 |
三、优化我国贸易救济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清单 |
后记 |
四、国外经济学家 对美国“新经济”的争议(论文参考文献)
- [1]当代西方经济帝国主义理论研究[D]. 程睿. 吉林大学, 2021(01)
- [2]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D]. 张芳. 吉林大学, 2020(03)
- [3]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D]. 刘伟岩. 吉林大学, 2020(03)
- [4]利益集团与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演变研究(1933-1996)[D]. 陈潇. 辽宁大学, 2020(08)
- [5]技术革命推动的劳动关系演化研究[D]. 刘思源. 天津财经大学, 2019(06)
- [6]美国对巴西政策研究(1946-1964)[D]. 刘任.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6)
- [7]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8]经济复杂度与中国产业升级 ——基于产品空间理论的研究[D]. 吴真如.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9(02)
- [9]技术扩散视角下南北型区域贸易协定对后发成员国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D]. 邓寅.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10]美国“232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研究[D]. 周艳云. 东南大学, 2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