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首次克隆出人类胚胎(论文文献综述)
纪洪亮[1](2021)在《基因编辑法律规范之完善 ——以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案为例》文中认为基因编辑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将其应用于医学领域,对于治疗癌症、遗传疾病等疾病效果良好;另一方面,基因编辑人类的基因,又冲击着社会伦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在国内外引起轩然大波,本文以该案为例分析我国的基因编辑法律规范。通过分析基因编辑实然层面与应然层面的法律责任和相关主体,结合基因编辑的风险以及“社会公共利益”“隐私权”“知情权”“权利冲突”等理论,借鉴域外该领域的立法经验,从民法、行政法、刑法三个方面和人类现世利益、未来利益两个维度分析如何完善基因编辑法律规范,思考如何规范基因编辑行为和防控基因编辑的遗传风险。首先,本文对“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案”进行个案法律分析。第一,通过分析基因编辑的概念和综合考虑基因编辑技术的利弊得失,得出需要立法禁止以生殖为目的的生殖系基因编辑和防控其遗传风险的结论。第二,通过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案,深入分析基因编辑涉及的相关主体及其实然层面与应然层面的法律责任,进而引出我国基因编辑法律规范的不足与缺陷。其次,本文介绍了完善基因编辑法律规范的必要性。第一,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基因编辑人隐私权与利害关系主体知情权的权利冲突角度分析完善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的必要性。第二,从基因编辑行政法律规范不够全面、系统,受试者行政法律责任的探讨和域外中立型风险规制模式借鉴的角度,分析完善相关行政法律规范的必要性。第三,从“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的反思、刑法规制的原因和域外刑法禁止型模式借鉴三个角度分析完善相关刑事法律规范的必要性。最后,本文提出完善基因编辑法律规范的建议。第一,提出将“严格规范基因编辑行为”和“防控基因编辑的‘遗传风险’”作为我国基因编辑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第二,尝试构建公益、私益综合保护的基因编辑民事法律规范。针对不同的利害关系主体规定不同的权利冲突规则和民法保护规范,平衡基因编辑人隐私权与利害关系主体知情权之间的权利冲突,防控生殖系基因编辑的遗传风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第三,提出构建全面、系统的基因编辑行政法律规范,包括对基因编辑社会风险的行政立法规制、基因编辑行政许可制度的构建和对基因编辑受试者行政责任的证成。第四,提出完善保护“人类遗传安全”法益的刑事法律规范,包括补充危害行为类型、调整相关刑法规范的体例结构、明确入罪标准和调整法定刑与处罚范围。
康宇[2](2020)在《非人灵长类早期胚胎发育与疾病模型研究》文中指出哺乳动物的胚胎早期发育开始于精子和卵子融合形成合子,之后经历卵裂、囊胚孵化、子宫定植等过程最终发育为完整个体。胚胎植入前发育的过程中会发生一系列重要的生物学事件,如母源——合子转化、合子基因激活、细胞谱系分化等。这些事件的有序发生均依赖于细胞内复杂的分子调控机制,并且极易受到环境应激因素的影响,如高温和内分泌干扰素都会干扰发育中的配子和胚胎正常发育,甚至产生可遗传的表观遗传变异。非人灵长类(NHPs)由于与人类极高的相似性,对其植入前胚胎发育机制的研究有助于解答人类早期胚胎发育的重要问题,同时,非人灵长类也是人类疾病研究的重要动物模型。本论文以猕猴和食蟹猴为对象,利用体外受精技术,开展植入前胚胎发育的转录调控机制和转化研究。研究通过收集猕猴植入前胚胎各个发育阶段的胚胎单细胞样本进行转录组测序,建立了完整的猕猴体外受精胚胎植入前发育转录组图谱。之后经过深入分析胚胎植入前发育过程的转录调控模式,发现灵长类早期胚胎发育中存在转录阻滞现象,桑葚胚时期的胚胎中有部分细胞的转录组停滞在合子基因激活之前阶段。在研究中还构建了体细胞核移植胚胎和单性生殖胚胎,这两类胚胎是研究合子基因组重编程机制及父源/母源印记基因调控的重要材料,通过获取这些胚胎的植入前发育单细胞转录组数据并与正常体外受精胚胎进行比较,发现体细胞核移植(SCNT)和单性生殖(孤雄/孤雌)胚胎的转录模式存在更为普遍的延迟,分析表明这种延迟主要是由异常的表观遗传修饰而导致的合子基因组激活不完全,胚胎发育率下降。通过外源手段消除体细胞核移植胚胎异常的H3K9me3,可以提高体细胞核移植胚胎发育率并且获得克隆动物。非人灵长类是研究人类疾病的理想动物模型。本论文利用CRISPR/Cas9技术进行了食蟹猴植入前胚胎的靶向基因编辑,获得DAX1基因突变猴模型。模型动物出现人类患者肾上腺发育不全(AHC)和低促性腺素性功能减退症(HH)的相关表型,经分析发现Wnt/β-catenin信号通路的异常激活导致的血管发生缺陷可能是DAX1基因突变胎儿时期肾上腺发育不良的主要原因。研究同时发现雄性食蟹猴DAX1缺陷导致的肾上腺和性腺发育缺陷在胎儿期性腺决定阶段就已经开始。通过食蟹猴植入前胚胎的干细胞嵌合实验,证明了非人灵长类胚胎干细胞(ESC)、诱导多能干细胞(i PS)和体细胞核移植来源的胚胎干细胞(NT-ESC)都可以实现食蟹猴胚胎和成体水平嵌合,并且具有三胚层及胚外组织分化潜能。通过收集分析嵌合胚胎的单细胞转录组数据发现,食蟹猴多能干细胞的胚胎嵌合效率差异与其自身的多能性状态密切相关,并且受到嵌合胚胎微环境的调控。综上,本论文研究了非人灵长类胚胎早期发育的转录调控,并构建了疾病动物模型以及嵌合体,从而开展疾病机制和干细胞多能性研究。首次绘制了完整的灵长类植入前发育转录图谱,是对灵长类早期发育调控研究领域的重要补充;利用CRISPR/Cas9技术构建的疾病猴模型表现了其它物种不能出现的、与病人高度相似的表型,是人类复杂疾病研究的理想动物模型。
贺晓燕[3](2019)在《利用转录组和DNA甲基化测序解析猪克隆胚胎早期发育异常机制》文中认为体细胞克隆又称体细胞核移植(somatic cell nuclear transfer,SCNT),是家畜优良种质高效扩繁和育种新材料创制的重要手段,在家畜遗传改良上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在猪育种中,利用SCNT技术可以将优秀种公猪个体进行复制扩繁,生产出与供体同样优秀的克隆个体。除此之外,SCNT与转基因或基因编辑技术相结合,可以创制具有优势性状的猪育种新材料。然而,目前猪SCNT效率依然低下,主要原因是体细胞表观遗传重编程不完全,从而导致胚胎发育过程中关键基因异常表达。本研究拟揭示猪克隆胚胎早期发育异常的分子机理,寻找导致猪克隆胚胎早期发育被阻滞的关键基因,探索提高猪克隆效率的新方法。本研究采用单细胞转录组测序技术,构建了猪克隆与体内受精胚胎在7个连续发育阶段(卵母细胞、1-细胞、2-细胞、4-细胞、8-细胞、桑葚胚、囊胚期)的基因表达图谱,发现猪胚胎基因组激活主要发生在2-细胞至8-细胞阶段;鉴定到多个导致猪克隆胚胎发育异常的候选基因,其中TET1、DRAP1是影响猪体外成熟卵母细胞发育潜能的关键基因,KLF17、OLIG3、ZFP37、ZFP42是影响克隆猪4-细胞胚胎基因组激活的关键基因;通过比较猪克隆和体内受精胚胎的H3K4me3、H3K9me3和H3K27me3相关组蛋白甲基转移酶和组蛋白去甲基化酶基因表达变化模式,发现KDM4A、KDM4D和KDM5B在4-细胞克隆胚胎中异常低表达,KMT2A、SUV39H2在8-细胞克隆胚胎中异常高表达,这些基因表达异常可能是导致猪克隆胚胎的组蛋白修饰异常的重要原因。本研究进一步采用单细胞全基因组甲基化测序技术,构建了猪4-细胞和8-细胞的克隆与体内受精胚胎的单碱基分辨率的DNA甲基化图谱。通过比较4-细胞期的克隆与体内受精胚胎的甲基化模式,鉴定到7738个差异甲基化区域,其中6403个为高甲基化区域,1335个为低甲基化区域,表明猪4-细胞克隆胚胎中不仅有大量异常的高甲基化区域,而且还有很多异常低甲基化区域;8-细胞期的克隆与体内受精胚胎之间共鉴定出24791个DMRs,其中24014个为高甲基化区域,777个为低甲基化区域,表明猪8-细胞克隆胚胎的DNA甲基化异常主要是存在大量异常高甲基化区域;KEGG通路分析发现4-细胞和8-细胞的克隆与体内受精胚胎的差异甲基化基因主要富集在NF-κB信号通路和氧化磷酸化信号通路中,在细胞分化、增殖和凋亡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最后,本研究在1-细胞克隆胚胎中过表达KDM4A/KDM5B/KDM6B/USP21/USP29等基因,探索抑制组蛋白甲基化或泛素化水平对猪克隆胚胎发育效率的影响。结果发现同时过表达KDM4A和KDM5B极显着提高囊胚率和囊胚内总细胞数;单独过表达KDM4A、KDM5B或USP29仅极显着提高囊胚内总细胞数,对囊胚率无显着影响;单独过表达USP21、KDM6B对囊胚率和囊胚内总细胞数均无显着影响。利用转录组测序分析发现过表达KDM4A、KDM5B或同时过表达KDM4A和KDM5B均矫正了部分在对照组克隆胚胎中异常的表观遗传修饰相关的功能基因表达,这些基因显着富集在组蛋白赖氨酸代谢通路中。通过免疫荧光染色分析发现过表达KDM4A显着降低2-细胞、4-细胞和8-细胞的克隆胚胎的H3K9me3荧光信号,过表达KDM5B显着降低2-细胞和4-细胞的克隆胚胎的H3K4me3荧光信号,同时过表达KDM4A和KDM5B引起H3K9me3和H3K4me3荧光信号均显着降低。通过联合注射体外合成的KDM4A mRNA和KDM5B mRNA至1-细胞胚胎的方法,使克隆猪的出生效率提高了1.96倍。本研究通过比较猪早期克隆和体内受精胚胎的转录组和DNA甲基化图谱,解析了猪克隆胚胎早期发育的异常模式;通过在猪克隆胚胎中过表达组蛋白去甲基化酶基因KDM4A和KDM5B,显着提高了猪体细胞克隆效率。本研究为进一步理解猪克隆胚胎发育异常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为提高猪体细胞克隆效率提供了新的思路。
张艳玲[4](2015)在《CD34+肝癌干细胞的分离、鉴定和来源探讨》文中指出肝癌是世界上最常见的第五大恶性肿瘤,第三大常见的癌症致死原因;目前肝癌的主要治疗手段为手术治疗、肝移植、肝动脉化疗栓塞术、射频消融治疗,但各治疗手段均有局限性,因而肝癌患者的生存率低下,结合肝癌的发病机制研究进而开发新的治疗方法成为当下肝癌治疗的迫切需要。研究人员一直试图阐明肝癌的发生机制以及细胞起源,近年肿瘤干细胞研究进展对肿瘤的发生发展及治疗有了新的认识。肿瘤干细胞理论认为:肿瘤组织中仅有一小部分(<1.0%)肿瘤细胞有致瘤性,绝大多数肿瘤细胞没有或仅有有限的增殖能力,这小部分肿瘤细胞因具有永生不死、持续分裂、分化的能力,称为肿瘤干细胞。肿瘤干细胞的发现突破了人类对肿瘤发生及复发的认识,另外针对肿瘤干细胞的治疗也成为未来肿瘤治疗的希望。因此发现不同种类肿瘤其相应的肿瘤干细胞使肿瘤的干细胞治疗成为可能,同时对肿瘤的早期诊断和治疗意义深远。那么分离和鉴定特定肿瘤的干细胞成为目前医学研究的热点之一,这也是本课题的重点研究内容。随着肿瘤干细胞研究工作开展,近年来认为可能产生肿瘤干细胞的决定因素有:遗传不稳定性、微环境、细胞融合和水平基因转移。目前许多研究认为肿瘤干细胞源自正常成体干细胞,肿瘤干细胞与正常成体干细胞有很多相似的特性,而且二者共享很多信号通路,如果正常成体干细胞长期处在致癌微环境下,DNA损伤修复无法及时有效完成,关键基因异常、失活或信号通路失调等等,这些因素都可能致使正常的成体干细胞转化为肿瘤干细胞。但目前对肿瘤干细胞的来源探讨,仅局限于研究人员各自领域,其实验结果仅仅是真正的全面的肿瘤干细胞形成机制中的一部分。肿瘤干细胞起源还有待于进一步大量而全面的研究。许多研究表明肿瘤干细胞表面有其独特的标志物,如何利用这些特有的标志物分离和鉴定肿瘤干细胞,是将肿瘤干细胞应用于肿瘤诊断和治疗的首要问题,同时肿瘤干细胞的形成机制也是现代医学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本课题选择了恶性程度高的肝癌细胞作为研究对象,分离和鉴定CD34阳性的肝癌干细胞,并探讨了其形成的可能机制。本课题由两部分研究组成,第一部分是CD34+肝癌干细胞(LCSCs)的分选、鉴定及如何将分选的CD34+LCSCs体外培养,第二部分是CD34+LCSCs来源的探讨。第一部分人肝癌干细胞分选、鉴定和培养常规分离PLC肝癌细胞(Primary Liver Carcinoma,PLC/PRF/5),结合CD34抗体流式筛选CD34+肝癌细胞。分选后的CD34+肝癌细胞,分别进行体外培养、免疫组化、PCR、成瘤性及体外分化实验来鉴定是否具有肝癌干细胞(LCSCs)的形态学和生物学特性。用建立的方法体外培养,维持其肝癌干细胞特性。1、CD34+PLC分选及肿瘤干细胞特性检测课题组前期工作通过流式细胞仪检测发现人肝癌细胞系PLC中CD34+细胞为3%到6%,高于HepG2等其它6个肝癌细胞系。因此用CD34抗体结合CD44、CD133、OV6和EpCAM4个抗体标记分选得到CD34+PLC细胞、CD34-PLC细胞、8 个 CD34+PLC 亚群(CD34+CD133±、CD34+CD44±、CD34±EpCAM±和CD34+OV6±),以及4个双阳标记CD34+亚群细胞(CD34+CD133+、CD34+CD44+、CD34+EpCAM+和CD34+OV6+)体外培养后子代细胞分选出来的4组细胞(CD34-CD133+、CD34-CD44+、CD34-EpCAM+和CD34-OV6+)分别注射到NOD/SCID/IL2RG小鼠皮下;祖细胞PLC也同时注射相同的小鼠模型,各个实验组在3个月内形成的小鼠移植性肿瘤。结果显示CD34+PLC仅100个细胞即可成瘤;而在相同的成瘤时间,CD34+PLC各组仅需1000个细胞成瘤,而PLC和CD34-PLC需要100000或更多细胞数。接种100个细胞数即可成瘤,表明CD34+PLC如同LCSCs具有非常强的致瘤性,提示CD34+具有LCSCs一样的功能。对CD34+PLC形成的移植瘤进行鉴定。从不同的CD34+PLC中分选出了 8个CD34+亚群及其4个子细胞群均能形成人肝癌(Human Liver Cancer,HLC)移植瘤,并分为3个表型肝细胞癌(Hepatocellular Carcinoma,HCC)、混合型肝细胞-胆管细胞癌(Combined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CHC)和肝胆管型肝癌(Cholangiocarcinoma,CC)。这是第一次证实CD34+细胞具有CSC的特性能自我更新,能分化行成HLC移植瘤;也是第一次发现LCSCs在动物模型中生成三种表型HLC,说明CD34+PLC具有多能性;而12个细胞亚群都是同一个来源,都能独立地形成肿瘤,说明他们可能是肿瘤起始细胞(TICs)。免疫组化HE染色显示CD34+PLC移植瘤具有典型的人肝癌组织学特征。免疫荧光结果表明人移植瘤组织表达人肝特异性蛋白:白蛋白、甲胎蛋白、αl抗胰蛋白酶和EpCAM。分离的CD34+PLC可以在小鼠成纤维饲养层细胞(Mouse Embryo Fibroblasts,MEFs)上克隆扩增自我更新,表明它们具有干细胞的特性。CD34+PLC表达肝干细胞标志物以及公认的肿瘤干细胞标记。以上结果提示分选的 CD34+PLC 为 LCSCs。2、CD34+LCSCs体外培养目前分选CSC的方法较多,但还鲜有CSCs体外长期培养的稳定可靠方法。为了研究CD34+LCSCs体外培养条件和传代后细胞形态及功能,把刚分选获得的CD34+LCSCs单个细胞,置于小鼠胚胎成纤维细胞(MEFs)饲养层细胞上培养,经过7-10天的培养,形成一个圆形克隆细胞,每个克隆形态各异,说明具有多态性。CD34+LCSCs不仅可以在MEF饲养层细胞传代和培养,也可以冷冻保存和复苏。把CD34+LCSCs培养到第12代后冻存和复苏,细胞形态与未冻存的相似。CD34+LCSCs还可以在ECM肝癌干细胞专用平板上培养,可以去除MEFs饲养层细胞后短期培养,依然保持细胞形态。为了评价CD34+LCSCs克隆细胞的成瘤能力,分别用刚分选出的CD34+LCSCs细胞和培养的CD34+LCSCs克隆细胞(第5,18代)裸鼠皮下注射,成瘤所需时间和细胞数没有差别。免疫组化HE染色显示CD34+LCSCs克隆细胞形成的移植瘤具有典型的人肝癌组织学特征。将MEFs上培养的CD34+LCSCs细胞克隆与特异性标记的抗体免疫染色,实验结果显示干细胞标记物:CD117(c-kit)和SOX2;正常肝干细胞标志物:AFP、CK19和OV6;及肿瘤干细胞标志物:CD44、EpCAM、CD133和CD31,CD34+LCSCs均有表达。SOX2与干细胞的多能性和自我更新特性相关,免疫组织化学在CD34+LCSCs克隆细胞中检测出SOX2表达,提示SOX2在CD34+LCSCs高表达,并是调节LCSCs的重要因素。为了评估在CD34+LCSCs克隆细胞体外诱导分化结果,在第0、4、9、和13天分化后的收获细胞。定量PCR评价肝(癌)标志物白蛋白(ALB)、甲胎蛋白(AFP)和CK7,CK19;肝癌干细胞标志物CD133、CD44、CD90和EpCAM,以及CD34和CD31基因的表达。除了CD34下降、CD133(day4)和CD90(day9)没有显着升高,其他基因的表达均比day0天显着增加(p<0.05),其中EpCAM、CD44持续高表达,ALB、AFP、CK19、CK7和CD31的表达随时间增加(p<0.05)。本研究用CD34标记从人肝癌细胞PLC中成功分离CD34+PLC,经鉴定其为LCSCs;并发现HLC可能由CD34+细胞形成,从而揭示出人类肝肿瘤起源的多样性。本研究成功地在体外培养和扩增CD34+LCSCs,在饲养层细胞上长期培养CD34+LCSCs并保持其致瘤性和多潜能性,并且在我们实验条件下CD34+LCSCs可以像正常干细胞如ESC和iPSC那样在体外培养和扩增。第二部分CD34+LCSCs来源探讨1、CD34+LCSCs表达髓单核细胞标志物、肝干细胞标志物及CD45通过qPCR在CD34+LCSCs中检测到肝胆干/祖细胞(HSPC)的标志物OV6;单核/巨噬细胞标记物CD14、CD68、甲胎蛋白(AFP)、溶菌酶和α1-抗胰蛋白酶(α1-AT)。一般正常造血干/祖细胞不表达单核细胞基因;然而,CD34+LCSCs共表达CD68、CD14、CD31等巨噬细胞的抗原,表明肝干/祖细胞标记物和粒细胞标记物在同一细胞中表达,这说明CD34+LCSCs是表达来源于肝胆干/祖细胞(HSPC)和单核细胞(单核细胞/巨噬细胞)两种不同的细胞的混合表型。免疫组化检测CD34+LCSCs形成的人肝癌移植瘤,结果显示共表达Hep PAR1和CD68,CK19和CD68,AFP和CD68,以及αα1-AT和CD31。表明肝(癌)标记物和单核细胞标记物标记在同一细胞中表达,为杂交细胞表现出俩个亲本细胞表型。再次提示CD34+LCSCs可能是HSPC与单核细胞融合形成的细胞。免疫荧光检测CD34+LCSCs共表达OV6和CD45、CD45及巨噬细胞抗原。CD34+LCSCs形成的移植瘤细胞表达肝细胞癌标志物和CD45(Hep Par1和CD45,CK19和CD45),这表明CD34+LCSCs可能来自一个CD34+造血前体。2、PLC细胞和CD34+LCSCs移植瘤表现巨噬细胞特征吞噬实验检测CD34+LCSCs移植瘤细胞、PLC、阳性对照组TIB和阴性对照组293T对大肠杆菌(E.coli)的吞噬能力,结果证实CD34+LCSCs移植瘤细胞和PLC具有吞噬大肠杆菌(E.coli)的能力(p<0.05);通过qPCR检测CD34+LCSCs移植瘤细胞、PLC,实验结果表明CD34+LCSCs移植瘤细胞、PLC表达细胞因子IL-1b、IL-6、IL-12A、IL-18、TNF-α、CSF1(M-CSF)和趋化因子IL-8、CCL2、CCL5(p<0.05),而且INF-γ、IL-4和LPS会促进这些因子表达(p<0.05),其中TNF-α、CSF1、IL-12A、CCL2、CD68和CD14在CD34+LCSCs移植瘤中表达增强(p<0.05),表现出巨噬细胞的特性。3、CD34+LCSCs移植细胞和PLC的人肝表型通过qPCR检测CD34+LCSCs移植瘤细胞、PLC和HepG2,与HepG2相比CD34+LCSCs移植瘤细胞和PLC表达Ⅰ和Ⅱ期代谢酶CYP3A4、CYP2C9、CYP2C19、UGT1A1、UGT1A3、UGT1A6、UGT1A8、UGT1A10和Ⅲ期的转运蛋白、葡萄糖转运蛋白2(GLUT2)(p<0.05),其中CYP2C9、CYP2C19、UGT1A1、UGT1A6、UGT1A8、UGT1A10和Glut2在CD34+LCSCs移植瘤细胞中表达更显着(p<0.05)。说明CD34+LCSCs移植细胞和PLC具有人肝表型。4、基因组学、细胞遗传学分析两种不同的细胞类型融合产生的杂交异核体细胞最初包含两种类型细胞的遗传因素的和细胞器。由此进行了CD34+LCSCs染色体细胞遗传学分析。结果显示,CD34+PLC中平均模态数(50-60)的染色体为82%,13%的CD34+PLC细胞染色体数目在90-116的范围;因此猜测,染色体数目从50-60的细胞是LCSCs的后代,是LCSCs衍生物在增殖或分化过程中额外的核被挤出。在PLC中平均模态数(50-60)的染色体为76%,12%的PLC细胞染色体数目在90-116的范围,与CD34+PLC相类似分布。由于PLC在其基因组中整合乙肝病毒(HBV)DNA,检测是否CD34+LCSCs也整合HBV表面抗原基因(S),核心基因(C),聚合酶基因(P)和HBVDNA连结。PCR发现他们在PLC和CD34+LCSCs中相似,而在Hep G2细胞是阴性。测序发现HBV DNA连接的DNA片段序列有3个碱基对不同(TCT代替CTC),PCR和测序确定这三个突变在CD34+LCSCs和PLC,表明PLC肝癌形成可能是起源于CD34+LCSCs。通过以上探讨CD34+肝癌干细胞的来源的研究表明,CD34+LCSCs表现出肝干/祖细胞(HSPC)和单核细胞的混合表型,而且CD34+LCSCs形成的人肝癌移植瘤也显示肝癌与骨髓单核细胞混合表型。这表明,CD34+LCSCs可能是融合细胞。实验结果显示在同一细胞中共存两种不同类型的细胞的细胞功能,细胞分泌表达肝细胞来源的白蛋白同时也表达细胞因子和趋化因子表达和具有单核细胞的吞噬作用,证明LCSCs是通过融合所形成的。CD34+LCSCs表达CD45,展示它的起源似乎是从造血前体。所以本部分研究的结论是,CD34+LCSCs可能是由CD34+造血细胞来源的髓样细胞融合形成的中间体。综合本课题的两部分研究,取得了以下成果:1、从人肝癌细胞PLC中成功分离CD34+PLC,经鉴定其为肝癌干细胞(LCSCs);2、可分化形成肝细胞癌三种表型,发现HLC可能由CD34+细胞形成,从而揭示出人类肝肿瘤起源的多样性。成功地体外培养和扩增CD34+LCSCs,证明CD34+LCSCs可以像正常干细胞如ESC和iPSC在体外无限的培养和扩增。3、发现一个肝癌来源于CD34+造血前体干细胞,报道人类癌症干细胞可能是融合形成。CD34+LCSCs的系列实验研究结果,丰富了肝癌干细胞理论,探讨肿瘤的发生和发展的机制,并确定肿瘤干细胞特定的生物标志物,可用于肝癌早期诊断及药物对CSC疗效评价和新药开发,对肝癌治疗的临床研究提供重要依据。
杜珍媛[5](2014)在《科技发展之人类基因权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科学技术作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提高了人类社会的生活质量,减轻了人类的疾病和苦难,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然而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埋下“善根”,也能结出“恶果”。基因科技的发展对人的生老病死的干预,乃至对人生理的“改造”,早已不同往日,形成了对人类人性尊严、社会秩序、伦理观念、法律体制等各领域之重大挑战。作为以调节人与人相互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进步为己任的法律,不能不认真面对这新种的形势和要求。这些问题的焦点都指向了人类基于基因之上享有何种权利。首先,对基因及其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基因是gene的中文音译,亦即“基本因子”,具有遗传信息的一小段DNA,通过这段DNA可以制造出各种蛋白质并进行各种反应,以完成生命过程。基因是组成生物机体最重要的功能单位,记录和传递着生物体的遗传信息,其生命密码的特性,决定了生物体的生、老、病、死等一切生命现象。作为法学研究对象的基因不同于生物学意义上的基因,因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能为人们带来损益,需将其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加以立法保护和研究。基因组(genome),或称为基因体,则是指一个生物中完整的DNA组合。基因资讯是存在每个人的细胞核中的DNA所揭露与承载的遗传资讯。基因信息的独特性使基因资讯具有了遗传性、预测性、永久性的特征;人类基因科技是将基因科技运用到人体,用以了解整个生命工程的指令以及致病的机制的技术,概括而言,指与基因有关的技术,主要包括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而采取的基因检测、基因诊断、基因治疗等医学核心技术措施等,也包括基因咨询、基因加强、DNA疫苗、胚胎干细胞移植、法医学基因鉴定、基因工程药物研发等相关技术。基因科技被逐步广泛应用于医疗、保险、市场、诉讼等领域,其与个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经济利益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尽管基因技术能给人类带来福利,但因基因研究直接涉及人类生命最本质的秘密,不可避免对伦理道德、法律体制、社会秩序等形成重大挑战。其次,分别对基因技术对伦理、法律体制、社会秩序等带来的各种冲击进行具体研究。基因科技发展的伦理风险可以概括表现在对人类尊严、平等、安全和生态环境冲击等方面;基因科技发展的法律难题则集中反映在基因研究、成果利用、医疗等活动中个体的自由平等权利、个人隐私权利及基因权利归属等方面。当人类基因图谱之迷彻底揭晓,临床医学将跨越到预测医学,人类平均寿命将达至百年甚至千年。从价值理性的维度看基因科技发展将带来深刻的社会问题。如:基因技术如果用于优生,对一些遗传特征(如聪明、美丽等)进行人为控制,将改变人类基因库,减少人类基因的多样性,导致人种退化;基因增强技术则有可能会使未获得基因增强的“弱势人群”遭受歧视,引起新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严重的会导致种族基因歧视。因此,基因技术的应用绝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需要进行伦理价值上的考量和评判。伦理价值上的评判的基础是从生命伦理角度考虑在尊重人的生命、生存权利和生命价值前提下的生活质量、生命健康、人生价值,评判关键是衡量基因技术的运用对医学发展和社会进步所带来的价值和意义。人类基因技术引发的社会争议最根本的问题既是法律问题,也是伦理问题。伦理规范对于调节基因科技有着必要性。对人类基因科技带来的众多伦理问题,首先要进行伦理分析,探讨其伦理基础。然后才能寻找相适应的解决问题的进路。传统伦理学的理论基础是目的论、至善论、幸福论和德性论。伦理学的研究视野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仅关注人类现存的自然环境,更应关注一般意义上的生命乃至人类自身。这从客观上促使传统伦理学从以“人格、德性、至善”为核心向以“正义、正当、规范”为核心的现代伦理学渐变。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着伦理学从传统向现代的过渡和飞跃。西方哲学家对基因科技中的伦理及原则率先展开了精彩纷呈的讨论,基本的基因技术伦理的原则:自主原则、知情同意原则、正义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保密原则、利益分享原则、互助原则、尊重原则等,在应对基因技术应用和开发日益增多,并能带来巨大利润引起基因研究的利益分享冲突的现实面前并不一成不变,需要进行反思和重新构建。因专利形式保护基因研究者的科研成果或基因产品有着重大现实意义,是科技工作者最常常采用的智力成果保护形式的一种,所以特以基因专利为例,从专利法的正当性入手论证专利技术法律的伦理正当性,并基于伦理分析进路探讨罗尔斯正义论中的专利原则并进行反思,认为以多元正义理论作为生物科技专利法律原则的指导,是一种值得参考的理论架构。基因技术触及了人之本质以及尊严、自由等根本价值,所引发的诸多伦理和社会问题也要求我们对现行法律秩序进行反思。社会生活正是所有问题意识的根源,基因时代需要新的法理念和法规范。在对基因科技做了伦理学语境下的解读后,论证基因权利作为新兴权利存在的理论基础和价值。人类是否享有基因上的权利?基因权利何以值得珍视和保护?围绕着学界的争议,首先从社会生产变迁,入手,分析基因权利存在的社会经济背景,在此基础上探讨其法理上存在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一切权利的产生必须以经济条件作为基础,权利不可能超出现有的经济结构和环境,离开了一定的经济条件,权利不可能得到实现。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人们法律意识的变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基本权利发生变化,新的环境刺激着人类对新权利的渴望,基因科技的发展导致新型的基因权利被提出。面对基因科技中“主体客体化”的现实困境,系统的分析了人类基因复杂的法律地位和属性。认为人类基因并非具有单一的人格或者财产属性,而是具有物质和信息的双重性。同时,以动态的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方法论论证人类基因权利的来源,认为它发韧于科学技术的创新,植根于基因利益的诉求,根源于对人性尊严等伦理保障的需求,并通过对基本权利、权利、人权的辨析,结合在对人类基因法律属性的分析基础上,认为基因权利符合基本权利的特征,揭示出人类基于基因上的的权利,为人们与生俱有、包括了一系列子权力的基本权利,是基于基因之上产生的新的综合性的基本人权。同时,从私法属性上看,基因权利也是一束新兴的人格权利,主要包括基因隐私权、基因平等权、基因财产权、基因知情权等。并基因权利的主体、客体、内容以及具体的权利形态逐层展开,进行详细的研究。认为人类基因权利的主体广泛,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可以分为个人主体、集体主体、国家主体。权利的客体是基因,基因权利具体的内容主要是基因信息与基因资源。最后,在经过深入研究基因权利理论基础上,探讨了人类基权利的保障制度。依靠法律机制才能将抽象的权利变为人们实际享有的权利,而应有权利的实现则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来实现。通过宪法,明确宣示人性尊严为宪法基本权利核心价值原则和增加与人体基因科技研究相关基本权利保护规定。在基因立法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应该在该领域内制定一部《基因技术法》,以指引其他有关基因立法。在民事领域,人类基因科技的发展带来了诸如基因平等权、隐私权等法律问题,需要民事法律的规范和相应的调整。笔者以超越常规、跨学科的视角,主要以伦理学和经济学为工具探讨人类基因权利保障和损害救济制度。在责任伦理视角下构建相关损害赔偿机制,应将损害的责任赔偿社会化,将损害赔偿关系的法律调整由过去单一机制及侵权责任转变为复合机制一一在侵权责任规范外,不仅有责任保险制度,还可设置相应的社会保险等。在我国,对基因技术的研究、应用导致的损害赔偿建议采用医疗责任保险和设置相关公共赔偿基金两种方式。生物科技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无疑是对一般的侵权救济制度和理念的一种超越和突破。
李玲[6](2014)在《论生命行为管理 ——探索公共管理的一个新领域》文中研究指明生命行为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个新的重要领域。以公共管理之理论与方式推进与优化生命行为管理的紧迫性日愈凸显。然而,学界对生命行为管理重要性的认知至今仍远未达到应有的深度和高度,生命行为管理的实务运行亦未形成系统和专门的体系和体制。更明确而言,生命行为管理这一概念尚无人触及,生命行为管理研究这片富饶的学林莽原仍是尚未得到开垦的处女地。随着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的进步、人类社会对生命价值认知的深化以及生命权利意识的觉醒,人们对生育、性行为、代孕、人体组织或器官交易、同性婚姻、安乐死、人的克隆等生命行为及其管理现状的认知日益清晰,从而引发社会对既往与当下生命行为管理之观念与政策的重新思考。然而,由于知识、能力与可利用资源的限制等原因,社会管理者或是没有意识到,或是无力应对个体生命行为选择造成的诸多复杂问题,从而使生命行为管理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困境。生命行为的演进流变及其管理现状拷问现代社会以自然科学进步与人类理性作用为核心的进步观,质疑人的进化方式、人的进化程度甚至拷问自然人的正当性,追问生命行为管理的可行路径。在此背景下,对人的生命行为及生命行为管理进行深入研究并探求有效对策之重要性与紧迫性口愈彰显。生命行为管理,是以公权力为主导的社会多元主体,基于对生命行为的自主权利、限度及生命行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认知,以消解生命行为产生的矛盾和冲突,协调理顺生命行为所影响的社会利益关系,从而保障和促进社会的生物性与社会性生产与再生产的良性运行为宗旨,通过依法推进制度建构、政策设计和实施介入干预等举措来规范、引导与约束社会成员的生命行为的管理活动。本文研究内容覆盖如下六个层面。(1)生命行为管理的概念、内涵、性质与范畴以及生命行为管理的基本尺度。(2)生命行为管理的历史考察。分析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与后工业社会中的生命行为管理方式,揭示在不同历史时期影响生命行为管理的主要因素,探析生命行为管理模式嬗变之因由。(3)生命行为管理的内在张力。论析生命行为演进流变所导致的对现代进步观的质疑及其主要论争,提出并论证生命行为的限度及其判断标准。(4)不同国家生命行为管理的比较分析。对比若干国家或地区不同领域的生命行为管理实践之优长与缺失,检视不同国家生命行为管理的主要措施,审视现行生命行为管理的进步发展,并剖析现行生命行为管理政策存在的问题与缺陷。(5)审视当下中国社会生命行为管理。考察中国社会对不同领域生命行为管理的认知,研究1949年以来的中国在不同生命行为领域中生命行为管理政策的变迁,分析当下中国社会生命行为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争议。(6)推进与优化生命行为管理的若干思考。探究当下生命行为管理的困境及其成因与影响,考量生命行为管理的核心理念、基本原则与评价依据,区分不同类型的生命行为并探索生命行为管理的分类治理之方略。本研究的主要发现有如下七个方面。(1)生命行为管理在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之后就已经逐渐形成。但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和不同国度中有不同表现。总体趋势是,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生命行为的权利及其限度日渐为人们所认识,生命行为管理亦在不断进步。(2)当代生命行为管理呈现出新的特点,总体上表现为对社会成员的生命行为的权利予以更多的尊重和包容、对生命行为的限度有了更多的认知,相关法规制度的建设得到长足进步、多元主体参与管理以及多维方式管理。(3)生命行为的演进与人们对生命行为及其价值新的理解,拷问以自然科学的进步与人类理性的作用为核心的现代社会进步观,质疑人的进化方式、人的进化程度与自然人的正当性,促使人们以新的理念和视野观察和思考生命行为问题。(4)生命行为管理的内在张力体现为个体的生命权诉求与群体优化社会利益需求之间的矛盾。人的生命权与生命行为权利有其限度,生命行为管理亦有其边界。(5)当下生命行为管理在不同国度与不同领域中呈现不同态势。在少数极端漠视人权的国家或地区,一些生命行为领域中还保留着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与手段。在一些能够较好地尊重与保障人权的国家或地区,生命行为管理运行机制则体现更多的宽容和理性。从生命行为管理的不同领域看,在一些生命行为领域中实现较高层次的生命行为管理,在一些生命行为领域中则存在不同程度的价值偏移、管理错位、规则失范、运行低效的现象。(6)当下生命行为管理困境的主要成因,是生命行为管理对工具理性过度依赖、生命行为管理赖以施行的技术官僚政治的僵化以及科学管理主义的扩张。生命行为管理的困境导致当下生命行为管理的缺位、越位与错位。(7)从应然层面,生命行为管理的核心理念是确认个体选择与群体选择之边界,生命行为管理的基本原则为人本原则、正义原则与生物多样性原则,生命行为管理的评价依据为生命行为管理是否违背人性、是否合乎正义以及是否有利于消解个体选择与群体选择之张力。推进与优化生命行为管理,要求以公权力为主导的社会相关主体合作共治,区分不同类型生命行为并施行分类治理之方略。本研究的主要创新包括如下三个方面。(1)在导师黄健荣教授的倡导与启发下,提出“生命行为管理”的概念。生命行为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个新的重要领域。生命行为管理研究的展开为公共管理研究提出一个新的重要课题。(2)提出以生命的起始、生命的“交易”、生命的相伴、生命的终止与生命的再造五种类型来区分生命行为,是一项建设性的学术贡献,有利于深化生命行为管理的研究。(3)提出生命行为管理应当秉持的核心理念、基本原则与评价依据,以及对不同类型生命行为现象进行治理的可能路径。本研究的不足,是本文只探讨生命行为管理的性质、内涵、现状与改善的基本路向,没有提出具体领域的生命行为管理应对之策;同时,本研究是拓荒之旅,对相关问题的研究的深度尚不足够。研究的进一步任务需要定性分析具体领域中的不同生命行为,并针对不同领域的生命行为探讨相应对策思路,以利于为决策部门提供更好的政策建议,同时促进此论题研究的拓展和深入。
周灿权,李宇彬[7](2012)在《研究中的生殖医学技术》文中研究表明30年来现代辅助生殖医学诞生了一系列标志性技术.在完善传统技术的同时,不断出现新的发现和技术。近年来.在特殊来源胚胎、人造生殖、生殖相关干细胞以及生殖系统异体移植方面均取得令人瞩目的进展.为生殖医学发展开辟新的道路。本文综述上述技术研究的进展.希望能为相关研究提供新的认识和方向。
方益昉[8](2012)在《生命科技政治特征分析和案例比较研究 ——以黄禹锡事件为轴心》文中研究表明作者从单向研究科技的进步,到多维关注科技的失衡,从而开始逐步聚焦导致生命科学技术扩张异化的历史与现实案例,以及构成这些案例的相关背景因素,近年来逐步将科技畸化的阐述和讨论,作为主要的学术研究方向之一。本文聚焦当下生命科学技术赖以生存的环境空间,试图建立以政治元素为重点的科学技术历史研究的学术话语体系。①作者研究生命科技异化的目的,无非希望生命科学技术回归本义,让生命科学技术一如既往地成为人类个体和谐生存,人类社会公平正义的推动因素之一。本文关注的科学政治研究和写作,是基于生命科学技术的角度逐步拓展的。这种有关科学政治的研究视角和研究的原则与方法,应该也是可以在科学技术史的其他研究领域中,重复尝试和反复验证的。上述思考与研究,始于2005年下半叶爆发的韩国黄禹锡干细胞生物技术事件。为此,本文就以该事件为轴心,辅以中外科技历史上的重要事件以及发生在当下现实生活中的鲜活案例,展开比较研究和平行分析。本文第一章主要阐述了课题缘起、案例选择、立论假设、方法结构、概念界定、目的意义、研究背景以及创新特色。本文的研究特色在于,围绕韩国的黄禹锡事件,通过生物医学专业视角跟踪和剖析了该事件发生以来数年间不断披露和出现的细节,平行分析了决定黄禹锡科学研究成果影响力的其他关键因子。本文主要将发生在中国近代与当代社会的生物医学技术研究与应用案例,比对黄禹锡事件,致力于发掘现实生命科学技术发展中值得警示的因素。本文目前主要关注影响生命科学技术发展的六项关键因素,逐章细化分析:本文第2章讨论科学伦理遭遇国家利益时的历史尴尬,即意识形态往往任意突破科学伦理的底线。通过剖析国家主义在韩国科学巨星黄禹锡腾空与陨落中的表现特征,分析了中国近代科研史上的创举,第一次人工合成胰岛素项目过程中国家主义对科研的影响。此事并非孤例,上世纪50-60年代,李森科主义和遗传学理论在中国遭遇,成为生物学影响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历史现象。将生命绑架于技术的案例,二次大战中的曼哈顿计划是先例,即将核子技术偏离治病救人的核医学的轨道,转向摧毁生灵的核武器研发。上述案例的共性是,普遍存在违背科学共同体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突出了政治需要、政治正确、违背科学精神、引入军事思维等国家主义的表征。在至高无上的意识形态下,科学技术发展的内在规律与伦理规范全部让位于国家利益,最终干扰着科学进程的纯洁,阻碍着生命科学的健康发展。历史表明,政权维护中不惜将生命科学拿来陪绑,这样一味崇尚国家利益至上,往往会将科学技术研究导向歧路,生命科技最终也会导致对生态的伤害。第3章主要回顾近5年中的干细胞克隆生物科技在新世纪的发展历程。2005年以后,黄禹锡中断干细胞克隆研究,但世界主要干细胞和克隆技术实验中心继续探究,对黄禹锡所有工作成就加以复核与认定,肯定了其在无性繁殖或孤雌繁殖的研究方向上,为干细胞克隆领域获得长足进取提供了依据。于是,生命话语的重心,再次转移到了西方学术共同体,东西方争夺学术话语权的波澜风起云涌。一方面,黄禹锡事件之后,西方获得丰盛的生物克隆和干细胞成果,直至合成生物学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个人工生命。另一方面,就在西方抓住机遇全线突破的同时,东方特别是中国生命科学技术的开发应用领域,却倒退至原始竞争阶段,某些骨干企业与技术人员不惜劫持生物技术,频频暴露出滥用技术与概念、危及生命健康的群体性丑闻。中国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科学伦理和道德危机集中爆发,直接危害着世界1/5人口的健康与未来,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案例,就是来自东西方技术精英再度携手合谋,左右转基因主粮的东进战略。在第4章中,文章不仅将黄禹锡事件中的主要角色黄禹锡个人,还将其他相关科学家和科学共同体内精英人士的个性特征和所作所为,作为研究重点。同时,作者继续比较了曼哈顿计划中成功反击法西斯的精英共同理念,近代中国生命科学历史事件中,形形色色专业精英人士在阶级斗争年代以来的学术操守,有科技精英自动畸化,沦为行政工具;有科技学术被动畸化,成为外交工具;也有与奸商为伍,出卖灵魂与技术的个体。当下,生物科学技术正在成为政治巨鳄控制政权的玩物,转基因主粮种植的政治博弈中,隐现国际巨鳄的背影,居然有人熟视无睹。文章化繁为简,引证一位中学生的论文,旨在戳破类似皇帝新衣的转基因主粮包装。科学技术由人类发明和利用,研究科学技术首先依赖于从事研究的人类本质,或曰科学精英素质。关键科研人员的关键素质和研究背景,对核心科学技术的发明与维护,对核心专利技术的掌握与应用,对于社会效益可以产生不容忽视的结局。个人的社会属性,愈来愈作用于科技项目。当代历史表明,科学工作者个体无法摆脱政治纠葛的现实困境。在中国生命科学技术领域,更要有针对性地重新呼唤学者的公共意识、独立意志和敬畏精神。第5章解析韩国卢武玄政府为了扶持黄禹锡团队,在人力、财力和国家政策等方面,大开绿灯的细节。但政府在黄禹锡遭受学术争议后,极力利用公权力,力图在第一时间摆脱与黄的瓜葛。至今,韩国政府的举国力挺模式,一直获得中国科技部的极力赏识,类似的政府行为在中国农业部运作转基因主粮市场化过程中集中体现,摆明了政府角色与利益集团的柔性联系。公权在生命科学中的位置相当微妙,美国利用宗教敬畏,试图制衡公权机构在生命科技上的过度出位。目前伦理框架下,到位的公权有助约束民间科学狂人冲撞生命科技伦理底线的危机事件。在我国,芸芸众生满怀善良与感恩之心,习惯将国家与政府概念合二为一,为此,必须明晰概念,国家是一种象征,政府则由一批代表人物集合而成,是行使公权的利益集团,不管他们声称代表国家利益、民众利益、还是其他利益,总之是有着明确利益导向的实体。政府的作为与政府的行政目标,最终有其政治目的,征收巨额税收是其中之一,托词包括维系国家机器的运转能力。学者需要看清政府在科学技术中的角色与目的,即他们坚定的利益诉求。第6章重点讨论资本对于科技发展的现实意义。人类历史上的绝大部分时光游牧在农业社会,产生了生物技术历史上的童贞交流与人文牧歌,无欲无求,延绵生灵。公权与资本尚未崛起之时,技术与产品传播全球,养育人类。遇到全球航海契机,一面带来技术与产品的交流,同时也带来了控制和征服。封建时代利用生物技术,比如中国的茶叶技术与产品,可以统治约束异族,但是中国从来没有过度利用这项先进武器。西方最后操起生物技术武器,大打经济战略,鸦片贸易就是西方击溃中国的技术亮器之一,烟草紧随其后,至今遗患中国。新世纪以来,西方的资本与技术结合,不仅在中国、韩国等东方国家的技术领域,同时也在与其相关的金融资本领域展开全面防线与围剿,韩国黄禹锡事件与中国的股市新宠海普瑞,以及外资操控下越来越多中国张略农产品等,先扬后抑,笼罩在西方战略的阴影下。资本市场上生物技术产业的波动,与国际资本在生物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资本化上的作为,不仅是新兴的高技术博弈领域,也是资本追逐利润的新天地。生物技术和产品的战略规划布局及其与社会、政治、经济的同步关联,为新世纪资本寻求技术中的利润,铺垫了逻辑依据。今日西方继续施展掌握生物技术控制力量的决心,启示我们不能轻视转基因主粮技术与产品背后的政治力量。资本与政治的天然联系,在现代生命科技中具有历史性的同盟关系。第7章讨论了黄禹锡事件中媒体报道及其产生的效果,这一结论的获得,部分是通过统计分析主要网络媒体的海量报道数据,了解了东西方媒体报道中的系统性倾向,揭示了大众文化与科技传媒的关系。在科技媒体报道诠释生命科学技术主题及其文化外延中,要求自律负责的媒体主动提升科技素质与职业道德,从而达到促进社会公众科学文化提升的目的,共同抵御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中的负面误导。近年来,我国媒体做出大量的“洪氏人人百岁”报道,“张氏绿豆治病”报道,“马氏独创治病”和“李氏道家养生”报道等等,大众媒体在涉及生命话语时,不断表现失常。我们主张科学传媒的专业精神与现实意义,重视它对公众生命话语把握的导向作用。为此,不仅需要鼓励媒体在社会发展中的正面作用,也要警惕一旦出现媒体运作泛滥,将对生命健康的产生无穷威胁。合理运用信息化时代媒体技术,是生命科技话语掌控,及其影响力施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关键因素。本文最后一章概括了四项研究结论:1.现代生命科学技术已经不再是实验中隔离净化培养出来的尤物。2.现代生命科学技术至少与意识形态、话语竞争、学者操守、政府作为、资本野心和文化传媒等外界因子具备互动联系。3.现代生命科学的良性发展环境与健康运用背景,取决于上述外部因子的综合平衡。4.生命科学政治研究项目,着力揭示与探讨涉及上述研究因子的平衡艺术。最后,基于目前的初步研究,文末也强调了未来的研究重点有待深化,制定了预计的研究框架,即从单一因子的科学相关元素分析,开始侧重二元复合因子分析。
于志强[9](2011)在《论治疗性克隆技术的可专利性》文中研究指明治疗性克隆技术,是借助细胞核移植技术将一个体细胞的细胞核转移到一个去核卵子中,再通过放电激活克隆出人类胚胎,然后在实验室环境下培育出胚胎干细胞,并诱导其分化发育成不同的组织和器官,以备细胞核提供者移植治疗的一种克隆技术。此种技术方法,由于以自己的体细胞为核供体,克隆出的细胞、组织、器官与患者拥有同样的遗传特征,这样移植到患者体内便不会引起免疫排斥反应;而且胚胎干细胞可以无限传代,数量上是完全可以保证治疗的需要。因此,一旦该技术发展成熟、应用到临床,就会彻底解决异体器官移植所担忧的免疫排斥反应和组织、器官供体来源不足的问题,这对于广大饱受病痛煎熬的像糖尿病、帕金森病、肝硬化、肾衰竭等患者来说,治疗性克隆技术无疑是场革命性的技术。面对具有如此巨大医学价值且又崭新的生物技术,是否该给予治疗性克隆技术专利保护以推进其快速发展呢?目前,国际上对此分歧较大,国内外的相关研究也尚未形成普遍结论。究其原因,主要就在于:治疗性克隆以人类胚胎为研究对象且又以破坏人类胚胎为前提,因此它不可避免地牵涉很大的伦理争议。另外,在《专利法》法律保护条件、治疗性克隆研究的规范管理以及治疗性克隆技术专利保护所牵扯的社会利益等方面,都成为了治疗性克隆技术寻求专利保护的巨大障碍。本文利用了归纳分析、比较分析、价值分析等方法,从伦理、法律、社会等角度,对阻碍治疗性克隆技术专利保护的各种问题进行了一一分析论证,同时借鉴前人相关研究成果,综合分析论证后,最后得出治疗性克隆技术是可以得到专利权保护的结论。本文的结构除引言、结语部分外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克隆技术的定义及其分类;然后,介绍了治疗性克隆对人类的重大社会意义。这两部分对治疗性克隆技术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最后,对治疗性克隆技术欲寻求专利权保护所存在的障碍进行了介绍。第二部分对欧盟、美国以及中国关于治疗性克隆技术可专利性的态度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介绍。第三部分对治疗性克隆技术寻求专利保护所面临的伦理方面的障碍:人类胚胎的道德地位、治疗性克隆是否会滑向生殖性克隆以及治疗性克隆研究是否人道等问题一一进行论证分析,得出治疗性克隆技术可专利性的伦理障碍是不足以阻碍其获得《专利法》保护的。第四部分对治疗性克隆技术可专利性的法律障碍:消极条件和积极条件,即《利法》保护的客体范围与“三性”要求等方面分析论证后,得出治疗性克隆技术是满足专利权保护的实质条件的。第五部分对治疗性克隆研究规范管理以及社会利益等方面的问题谈了下自己的想法。最后得出治疗性克隆技术是可以得到专利权保护的结论。
赵贵英,张树庸[10](2010)在《2009年生物技术研究进展(国外篇)》文中指出2009年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研究在世界范围内的新进展、新技术、新成果层出不穷,笔者把研究进展简况以信息传递形式加以总结以飨读者。本部分介绍国外研究进展简况。1美国《科学》(Science)杂志把最古老的原始人化石研究结果列为该杂志2009年十大科学进展之首科学家从化石分析认为.迄今最古老的人是"阿尔迪"人.他们生活在距今440万年以前.居住地为如今的埃塞俄比亚。它代表了来自9个国家不同专长的47名科学家为期15年的艰苦卓绝以及高度协作的研究成果。这是这些科学家对15万个动物和植物化石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得出的结果。
二、美国首次克隆出人类胚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首次克隆出人类胚胎(论文提纲范文)
(1)基因编辑法律规范之完善 ——以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案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本文创新点和不足 |
第一章 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案的法律分析 |
第一节 基因编辑概述 |
一、基因编辑的概念 |
二、基因编辑技术的意义 |
三、基因编辑技术的风险 |
四、小结 |
第二节 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案的法律分析 |
一、选取该案法律分析的缘由 |
二、案情介绍 |
三、相关主体的分析 |
四、实然层面与应然层面的法律责任分析 |
第二章 完善基因编辑法律规范的必要性 |
第一节 完善基因编辑民事法律规范的必要性 |
一、民法应当综合保护基因编辑所涉公益、私益 |
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
三、基因编辑人隐私权与利害关系人知情权的权利冲突 |
第二节 完善基因编辑行政法律规范的必要性 |
一、行政法律规范不够全面、系统 |
二、受试者行政法律责任的探讨 |
三、域外中立型风险规制模式的借鉴 |
第三节 完善基因编辑刑事法律规范的必要性 |
一、“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的反思 |
二、刑法规制的原因 |
三、域外刑法禁止型模式的借鉴 |
第三章 完善基因编辑法律规范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基因编辑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 |
一、严格规范基因编辑行为 |
二、防控基因编辑的“遗传风险” |
第二节 构建公益、私益综合保护的基因编辑民事法律规范 |
一、利害关系主体的分类 |
二、探讨不同利害关系主体权利平衡的原则 |
三、构建不同利害关系主体民法保护的规范 |
第三节 构建全面、系统的基因编辑行政法律规范 |
一、基因编辑社会风险的行政立法规制 |
二、基因编辑行政许可制度的构建 |
三、基因编辑受试者行政责任的证成 |
第四节 完善保护“人类遗传安全”法益的刑事法律规范 |
一、补充危害行为类型 |
二、调整相关刑法规范的体例结构 |
三、明确入罪标准 |
四、调整法定刑与处罚范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非人灵长类早期胚胎发育与疾病模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英文缩略词 |
第一章 绪论 |
1.1 引言 |
1.2 非人灵长类胚胎早期发育 |
1.2.1 配子形成 |
1.2.2 受精 |
1.2.3 卵裂 |
1.2.4 囊胚形成 |
1.2.5 植入 |
1.2.6 早期胚胎发育的分子调控 |
1.2.7 早期胚胎发育与环境应激 |
1.3 非人灵长类胚胎早期发育调控研究 |
1.3.1 单细胞组学技术揭示胚胎早期发育的分子调控 |
1.3.2 利用体细胞核移植研究胚胎重编程过程 |
1.4 非人灵长类疾病模型研究 |
1.4.1 非人灵长类基因组编辑研究现状 |
1.4.2 基因编辑技术的安全性问题 |
1.5 小结 |
第二章 基于单细胞转录组测序的猕猴胚胎植入前发育研究 |
2.1 引言 |
2.2 实验设计 |
2.3 实验材料与方法 |
2.3.1 动物来源 |
2.3.2 实验主要试剂 |
2.3.3 实验主要仪器 |
2.3.4 卵母细胞采集 |
2.3.5 建立体外受精/体细胞核移植/孤雌激活/孤雄发育胚胎 |
2.3.6 胚胎培养 |
2.3.7 单细胞样本收集 |
2.3.8 单细胞转录组数据分析 |
2.4 实验结果 |
2.4.1 单精子注射、体细胞核移植、单性生殖胚胎的植入前转录图谱 |
2.4.2 猕猴胚胎植入前发育的转录阻滞 |
2.4.3 猕猴植入前胚胎转录组的母源—合子转化 |
2.4.4 表观遗传调控相关基因的异常表达与胚胎阻滞相关 |
2.4.5 通过降低核移植胚胎中异常的H3K9me3修饰提高胚胎发育率 |
2.5 讨论及小结 |
第三章 建立DAX1基因靶向编辑的食蟹猴模型 |
3.1 引言 |
3.2 实验设计 |
3.3 实验材料与方法 |
3.3.1 实验主要试剂和仪器 |
3.3.2 动物来源、卵采集、体外受精 |
3.3.3 建立DAX1基因靶向编辑食蟹猴 |
3.3.4 编辑效率检测:T7酶切及测序 |
3.3.5 脱靶检测 |
3.3.6 H&E染色 |
3.3.7 免疫组化和免疫荧光检测 |
3.4 实验结果 |
3.4.1 建立DAX1基因靶向修饰的食蟹猴模型 |
3.4.2 Cas9介导的模型猴生殖系细胞DAX1基因靶向突变 |
3.4.3 DAX1基因突变引起模型猴猴睾丸发育异常 |
3.4.4 DAX1基因突变不会导致支持细胞发育异常 |
3.4.5 DAX1基因突变导致Wnt/β-catenin信号通路异常上调 |
3.4.6 DAX1基因突变引起模型猴肾上腺发育异常 |
3.5 讨论及小结 |
第四章 食蟹猴胚胎的干细胞嵌合研究 |
4.1 引言 |
4.2 实验设计 |
4.3 实验材料与方法 |
4.3.1 食蟹猴多能干细胞系的建立 |
4.3.2 多能干细胞的荧光标记 |
4.3.3 干细胞体外分化实验 |
4.3.4 构建嵌合体胚胎 |
4.3.5 胚胎培养/延迟培养及胚胎移植 |
4.3.6 免疫组化染色 |
4.3.7 胚胎移植、孕检、胎儿及新生猴组织样本采集 |
4.3.8 胎猴/新生猴组织处理 |
4.3.9 特异性基因PCR检测 |
4.3.10 单细胞RNA-seq |
4.4 实验结果 |
4.4.1 建立多能干细胞嵌合猴胚胎 |
4.4.2 建立多能干细胞嵌合食蟹猴 |
4.4.3 通过基因表达谱分析揭示多能干细胞的嵌合机制 |
4.4.4 食蟹猴pESCs在成体猴生殖系的嵌合 |
4.4.5 胚胎微环境影响多能干细胞嵌合效率 |
4.5 讨论及小结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附录 B 实验动物伦理审批表 |
附录 C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
(3)利用转录组和DNA甲基化测序解析猪克隆胚胎早期发育异常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动物体细胞克隆技术 |
1.1.1.1 体细胞克隆技术溯源 |
1.1.1.2 克隆胚胎的发育异常 |
1.1.1.3 克隆胚胎发育的表观基因组重编程 |
1.1.1.4 提高体细胞克隆效率的方法 |
1.1.2 胚胎早期发育与表观遗传 |
1.1.2.1 胚胎早期发育过程简述 |
1.1.2.2 受精胚胎的基因组激活过程 |
1.1.2.3 表观遗传概述 |
1.1.2.4 胚胎早期发育的表观基因组重编程 |
1.1.3 基于高通量测序的多组学研究 |
1.1.3.1 转录组测序概况 |
1.1.3.2 单细胞RNA测序 |
1.1.3.3 表观基因组测序概况 |
1.1.3.4 单细胞表观基因组测序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技术路线 |
第2章 猪克隆和体内受精早期胚胎的转录组比较分析 |
2.1 引言 |
2.2 材料与方法 |
2.2.1 实验材料 |
2.2.1.1 转录组测序样本来源 |
2.2.1.2 主要试剂及耗材 |
2.2.1.3 主要仪器设备 |
2.2.2 实验方法 |
2.2.2.1 猪的体细胞核移植实验流程 |
2.2.2.2 转录组测序样本收集方法 |
2.2.2.3 转录组测序文库构建 |
2.2.2.4 转录组测序数据质控与比对 |
2.2.2.5 基因表达水平定量 |
2.2.2.6 样品相关性和PCA分析 |
2.2.2.7 差异表达基因筛选 |
2.2.2.8 差异表达基因GO和 KEGG通路分析 |
2.3 结果与分析 |
2.3.1 7个不同发育阶段的胚胎的RNA-seq数据整体情况 |
2.3.1.1 25 个样本的RNA-seq数据与参考基因组比对 |
2.3.1.2 25个样本的相关性和层次聚类分析 |
2.3.2 猪早期胚胎发育的基因表达变化模式特点 |
2.3.2.1 猪早期胚胎相邻两个发育阶段的DEGs数目 |
2.3.2.2 三组胚胎在早期发育的阶段特异性和首次表达基因 |
2.3.2.3 猪早期胚胎发育过程中的多能性基因表达变化模式 |
2.3.2.4 猪囊胚期内细胞团的特异性转录本鉴定 |
2.3.3 克隆和受精胚胎在7个不同发育阶段的DEGs及通路分析 |
2.3.4 4 个关键发育阶段的胚胎RNA-seq数据整体情况 |
2.3.4.1 RNA-seq数据与参考基因组比对 |
2.3.4.2 样本的相关性、层次聚类以及主成分分析 |
2.3.5 克隆和受精胚胎在4个关键发育阶段的DEGs及通路分析 |
2.3.6 克隆和受精胚胎组蛋白甲基化相关基因的表达水平 |
2.4 小结 |
第3章 猪克隆供体细胞和早期胚胎的全基因组甲基化分析 |
3.1 引言 |
3.2 材料与方法 |
3.2.1 实验材料 |
3.2.1.1 全基因组甲基化测序样品类型 |
3.2.1.2 主要试剂及配置 |
3.2.1.3 主要仪器与耗材 |
3.2.2 实验方法 |
3.2.2.1 DNA甲基化测序样本收集 |
3.2.2.2 甲基化测序文库构建 |
3.2.2.3 文库质控及上机测序 |
3.2.2.4 原始测序数据质控 |
3.2.2.5 测序数据与参考基因组比对 |
3.2.2.6 甲基化位点检测 |
3.2.2.7 样本相关性分析和PCA分析 |
3.2.2.8 DMR鉴定与注释 |
3.2.2.9 差异甲基化基因和差异甲基化启动子的功能富集分析 |
3.3 结果与分析 |
3.3.1 测序数据质控与参考基因组比对 |
3.3.2 单个样本甲基化和样本间相关性分析 |
3.3.2.1 单个样本的C位点甲基化水平 |
3.3.2.2 测序样本CG甲基化的主成分分析 |
3.3.2.3 基因组功能区域CG甲基化聚类 |
3.3.2.4 功能区域和基因上下游甲基化水平分布 |
3.3.3 测序样本组间的差异甲基化区域鉴定 |
3.3.4 差异甲基化基因鉴定及功能富集分析 |
3.3.5 启动子区域差异甲基化的基因鉴定及功能富集分析 |
3.4 小结 |
第4章 组蛋白甲基化或泛素化修饰对猪克隆胚胎发育的影响 |
4.1 引言 |
4.2 材料与方法 |
4.2.1 实验材料 |
4.2.1.1 实验用细胞、胚胎和动物的来源 |
4.2.1.2 主要试剂及耗材 |
4.2.1.3 主要仪器设备 |
4.2.2 实验方法 |
4.2.2.1 目的基因克隆和质粒抽提 |
4.2.2.2 体外转录mRNA |
4.2.2.3 RNA注射克隆胚胎 |
4.2.2.4 克隆供体细胞和4-细胞胚胎的转录组测序及分析方法 |
4.2.2.5 检测早期胚胎的H3K4me3和H3K9me3 修饰 |
4.2.2.6 克隆胚胎体外培养及早期发育效率统计 |
4.2.2.7 克隆胚胎移植及体内发育效率统计 |
4.2.2.8 统计学分析方法 |
4.3 结果与分析 |
4.3.1 合成目的基因的mRNA |
4.3.1.1 构建目的基因过表达载体及酶切鉴定 |
4.3.1.2 合成KDM4A/KDM5B/KDM6B/USP21/USP29 基因的mRNA |
4.3.2 过表达KDM4A/KDM5B/USP21/USP29 的克隆胚胎发育效率 |
4.3.3 过表达或沉默KDM6B的克隆胚胎发育效率 |
4.3.4 注射KDM4A和 KDM5B对4-细胞胚胎基因表达的影响 |
4.3.4.1 测序数据质控和比对参考基因组 |
4.3.4.2 层次聚类和主成分分析 |
4.3.4.3 RNA注射组与对照组克隆胚胎的DEGs分析 |
4.3.4.4 RNA注射组与对照组克隆胚胎的DEGs的通路分析 |
4.3.5 注射KDM4A和 KDM5B对克隆胚胎组蛋白甲基化的影响 |
4.3.6 注射KDM4A和 KDM5B对克隆猪出生效率的影响 |
4.4 小结 |
第5章 全文讨论与结论 |
5.1 全文讨论 |
5.1.1 猪克隆和体内受精胚胎的转录组测序 |
5.1.2 猪克隆和体内受精胚胎的全基因组DNA甲基化测序 |
5.1.3 调控组蛋白甲基化对克隆胚胎发育的影响 |
5.2 论文创新之处 |
5.3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4)CD34+肝癌干细胞的分离、鉴定和来源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1 肿瘤干细胞分选、鉴定及来源探讨概况 |
1.2 肿瘤干细胞的生物学特征 |
1.3 肝癌干细胞 |
1.3.1 肝癌的临床特点 |
1.3.2 肝癌干细胞研究现状 |
1.4 肝癌干细胞分离和成瘤性 |
1.4.1 侧群细胞 |
1.4.2 运用多个细胞表面分子标记相结合 |
1.4.3 细胞成球 |
1.5 肝癌干细胞临床意义 |
1.5.1 分子靶向治疗 |
1.5.2 分化治疗 |
1.5.3 抗体治疗 |
1.6 肝癌干细胞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一部分 CD34~+肝癌干细胞分选鉴定和体外培养 |
1.1 实验材料 |
1.1.1 实验细胞 |
1.1.2 实验动物 |
1.1.3 主要试剂与试剂盒 |
1.1.4 主要实验仪器和设备 |
1.2 主要试剂的配制 |
1.3 实验步骤 |
1.3.1 细胞培养 |
1.3.1.1 肝癌细胞等常规复苏和传代培养 |
1.3.1.2 饲养层细胞 |
1.3.1.3 人胚胎干细胞(hESCs)复苏 |
1.3.1.4 hESCs细胞传代 |
1.3.2 人肝癌干细胞分选 |
1.3.3 肝癌动物模型的建立 |
1.3.4 人肝癌干细胞体外培养 |
1.3.4.1 人肝癌干细胞MEF饲养层细胞上培养 |
1.3.4.2 人肝癌干细胞ECM培养板上培养 |
1.3.4.3 人肝癌干细胞冻存 |
1.3.5 移植瘤细胞制备、原代培养和冻存 |
1.3.6 流式细胞仪检测 |
1.3.7 细胞总RNA的提取 |
1.3.8 普通逆转录反应 |
1.3.9 荧光定量PCR |
1.3.9.1 Taqman荧光定量PCR反应体系 |
1.3.9.2 SYB荧光定量PCR反应体系 |
1.3.9.3 实时荧光定量PCR结果分析 |
1.3.10 细胞免疫荧光染色 |
1.3.11 瘤组织免疫组化染色 |
1.3.12 瘤组织免疫荧光染色 |
1.4 统计学分析 |
1.5 分选各细胞亚群实验流程 |
1.6 实验结果 |
1.6.1 CD34~+细胞的致瘤性 |
1.6.2 免疫荧光检测移植瘤分型 |
1.6.3 CD34+LCSCs培养和传代 |
1.6.4 CD34~+LCSCs生物学特征 |
1.6.5 CD34~+LCSCs体外分化检测 |
1.6.6 CD34~+LCSCs致瘤能力检测 |
1.7 讨论 |
1.8 结论 |
第二部分 CD34~+LCSCs来源探讨 |
2.1 实验材料 |
2.1.1 实验细胞 |
2.1.2 实验动物 |
2.1.3 主要试剂与试剂盒 |
2.1.4 主要实验仪器和设备 |
2.2 主要试剂的配制 |
2.3 实验步骤 |
2.3.1 细胞培养 |
2.3.1.1 肝癌细胞等常规复苏和传代培养 |
2.3.1.2 饲养层细胞 |
2.3.2 人肝癌干细胞分选 |
2.3.3 肝癌动物模型的建立 |
2.3.4 人肝癌干细胞体外培养 |
2.3.4.1 人肝癌干细胞MEF饲养层细胞上培养 |
2.3.4.2 人肝癌干细胞ECM培养板上培养 |
2.3.4.3 人肝癌干细胞冻存 |
2.3.5 移植瘤细胞制备、原代培养和冻存 |
2.3.6 流式细胞仪检测 |
2.3.7 细胞总RNA的提取 |
2.3.8 普通逆转录反应 |
2.3.9 荧光定量PCR |
2.3.9.1 Taqman荧光定量PCR反应体系 |
2.3.9.2 SYB荧光定量PCR反应体系 |
2.3.9.3 实时荧光定量PCR结果分析 |
2.3.10 细胞免疫荧光染色 |
2.3.11 瘤组织免疫荧光染色 |
2.3.12 细胞吞噬实验 |
2.3.13 染色体分析(Karyotyping Assay) |
2.4 统计学分析 |
2.5 实验结果 |
2.5.1 CD34~+LCSCs表达肝干细胞和骨髓单核细胞标记物 |
2.5.2 肝癌细胞和骨髓单核细胞标记物在人肝癌移植瘤中的表达 |
2.5.3 CD34+LCSCs及其移植瘤中CD45的表达 |
2.5.4 CD34~+LCSCs移植瘤细胞和PLC中细胞因子和趋化因子表达 |
2.5.5 CD34~+LCSCs移植瘤细胞和PLC的吞噬活性 |
2.5.6 CD34~+LCSCs移植细胞和PLC的人肝表型和功能 |
3.5.7 细胞遗传学分析 |
2.5.8 PLC的起源探讨 |
2.6 讨论 |
2.7 结论 |
结论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英文缩写 |
致谢 |
统计学证明 |
论文相似性检测 |
(5)科技发展之人类基因权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学术研究的回顾 |
三、研究思路与构想 |
第一章 基因科技冲击下的“美丽新世界” |
第一节 人类基因科技概况 |
一、基因及相关概念辨析 |
二、人类基因科技及特殊性 |
第二节 基因科技的伦理、法律与社会意涵 |
一、基因科技发展的伦理风险 |
二、基因科技发展的法律难题 |
三、基因科技发展的社会冲击 |
第三节 基因科技的伦理语境解读 |
一、问题解决的伦理途径 |
二、基因科技伦理的价值选择 |
三、基因科技伦理原则反思-以基因专利为例 |
第二章 走向本真的存在:人类基因权利的存在基础与法律价值 |
第一节 人类基因权利产生条件 |
一、科技发展与基本权利的演变 |
二、基因权利的产生源于科技对现实的冲击 |
三、基因科技伦理的刚性诉求 |
第二节 人类基因权利的法律价值 |
一、基因权利是公民应有之权利 |
二、人类基因权利的概念 |
三、人类基因权利的价值分析 |
第三章 基因科技与法律的对话:人类基因权利的法律内涵 |
第一节 人类基因的法律地位 |
一、人与物二元分离理论的现实困境 |
二、人类基因的法律属性 |
第二节 人类基因权利的法律性质定位 |
一、人类基因权利的基本权利属性解读 |
二、人类基因权利的私法属性解读 |
第三节 人类基因权利的构成要件 |
一、人类基因权利的主体 |
二、人类基因权利的客体 |
三、人类基因权利的内容 |
第四节 人类基因权利的基本形态 |
一、基因平等权 |
二、基因信息隐私权 |
三、基因人格权、财产权与基因人格性财产权 |
四、基因知情同意权 |
第四章 保守与超越:人类基因权利的保障制度 |
第一节 常规思路之——制定、完善相关法律 |
一、宪法层面之完善 |
二、制定《基因技术法》 |
三、其他部门法的相应调整 |
第二节 人类基因权利保护的新思路—现有法律思维与制度调整 |
一、“柔刚并济”的人类基因权利保护规范 |
二、制度视角下基因隐私权制度的再思考 |
三、人类基因权利的损害救济——责任伦理理念及其展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6)论生命行为管理 ——探索公共管理的一个新领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研究价值 |
一 研究缘起 |
二 界定核心概念 |
三 研究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一 国外研究概况与文献述评 |
二 国内研究概况与文献述评 |
三 综合评析 |
第三节 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可能的创新 |
一 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 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
三 研究的方法与框架 |
四 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生命行为管理:公共管理的新领域 |
第一节 生命行为管理何以成为公共管理的新领域 |
一 生命行为是公共管理必须介入干预的新领域 |
二 认知生命行为管理是公共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性 |
三 从公共管理之平台推进和优化生命行为管理的紧迫性 |
第二节 从不同学科视域认知生命行为管理 |
一 政治学视界的生命行为管理 |
二 经济学视界的生命行为管理 |
三 社会学视界的生命行为管理 |
四 管理学视界的生命行为管理 |
第三节 以不同理论视野观察生命行为管理 |
一 生命伦理与生命行为管理 |
二 权利理论与生命行为管理 |
三 行为理论与生命行为管理 |
小结 生命行为管理:探索公共管理之新领域 |
第三章 生命行为管理的历史考察 |
第一节 前工业社会:生命行为管理的混沌与野蛮 |
一 强制推动人口增殖与强化优质生育 |
二 恣意侵犯与剥夺生命权的刑罚规制 |
三 干预婚姻与性行为的多样态社会伦常 |
四 关涉生命终止行为的悖谬行径 |
五 背离生命伦理与生命价值的定制生命行为 |
第二节 工业社会:生命行为管理的启蒙与试错 |
一 控制人口数量与人口规模的计划生育的兴起与发展 |
二 增量拓展的对性及婚姻家庭关系的宽容度 |
三 禁止社会成员的自杀行为:由宗教层面到法律层面 |
四 优生节育的异动:国家政策主导下的特定群体强制绝育 |
第三节 后工业社会:生命行为管理的反思与重构 |
一 第一阶段(-1947):人们对既往生命行为管理的反思 |
二 第二阶段(1948-2000):生命行为管理的制度构建 |
三 第三阶段(2000至今):生命行为管理的多维推进 |
第四节 生命行为管理模式嬗变之因由论析 |
一 技术因素:生命技术由神学走向科学 |
二 价值认知:生命文化由专制走向宽容 |
三 社会形态:从群体化社会到非群体化社会 |
小结 生命行为管理:“人”的觉醒与发现 |
第四章 生命行为管理之张力 |
第一节 生命行为的新思维拷问现代进步观 |
一 质疑人的进化方式:自然选择或人工选择 |
二 质疑人的进化程度:人的有限性或可完美性 |
三 质疑自然人的正当性:克隆人能否替代自然人 |
第二节 生命行为管理的内在张力 |
一 生命个体与生命群体的内在特质 |
二 生命行为的差异性与趋同性之矛盾 |
三 个体的生命权诉求与社会利益之张力 |
第三节 生命行为管理的基本尺度 |
一 生命权的限度及其定位 |
二 生命行为的限度及其依据 |
三 生命行为管理的标尺与边界 |
小结 生命行为管理:群体选择与个体选择之辩 |
第五章 当代若干国家生命行为管理与相关政策审视 |
第一节 生命的起始:生育政策综论 |
案例1 美国巴克诉普莱迪案(1927年):生育政策限制特定群体生育需求的争议 |
案例2 美国罗诉韦德案(1973年):生育政策强制公民生育意愿合法性之争 |
一 生育政策的界定与演进 |
二 生育政策的政策环境考察 |
三 若干国家现行生育政策检视 |
第二节 生命的“交易”:人体交易行为管理 |
案例 美国M宝宝案(1987年):代孕婴儿的归属,自然父亲还是自然母亲 |
一 人体交易的界定以及历史考察 |
二 器官交易管理政策:器官捐赠与器官交易 |
三 代孕行为规范:利他代孕与商业代孕 |
第三节 生命的相伴:婚姻与性行为规制 |
案例1 “粉红商机”(Pink Dollar):对同性恋的承认与包容 |
案例2 泰国、尼泊尔第三性别身份证、第三性厕所:对性少数人群的保护 |
一 婚姻制度的构建与性行为管理 |
二 同性婚姻政策的政策环境考察 |
三 若干国家的同性婚姻政策检视 |
第四节 生命的终止:死亡行为管理 |
案例 美国特丽·夏沃案(1998-2005年):几经反复的死亡权之争 |
一 人类社会对自杀行为的认知与应对 |
二 安乐死行为管理的政策环境论析 |
三 若干国家的自杀与安乐死政策检视 |
第五节 生命的再造:“定制生命”行为管理 |
案例 英国“定制曼儿“与”安吉丽娜·朱莉的选择”:定制人类之可能 |
一 理解定制生命:实质、争议与实践 |
二 定制生命行为管理的政策环境考察 |
三 若干国家关于定制生命行为管理的政策审视 |
小结 域外生命行为管理再论析:启示与借鉴 |
第六章 当代中国生命行为管理:问题与反思 |
第一节 生育之痛:生育政策的流变 |
一 生育文化及生育意愿考察 |
二 1949年以来的生育政策转向 |
三 中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检视 |
四 存在争议:计划外生育与非婚生育 |
第二节 身体之忧:身体处置权之争 |
一 关于身体处置权的认知与论争 |
二 关于人体处置行为管理之政策 |
三 关于人体交易行为管理之政策 |
四 现行政策的问题与存在的争议 |
第三节 婚恋之惑:婚姻制度的变迁 |
一 性文化及婚姻家庭观念考察 |
二 当代中国的婚姻政策检视 |
三 当代中国婚姻外性行为管理 |
第四节 死亡之难:终止生命行为管理考察 |
一 死亡权与自杀行为管理认知 |
二 自杀与安乐死行为管理之策 |
三 现行政策的问题与存在的争议 |
第五节 再造之争:定制生命之可行性探究 |
一 社会成员对定制生命、克隆人类的认知 |
二 当代中国定制生命行为的现实考察 |
三 存在争议:定制完美人类之可行性 |
小结 当代中国生命行为管理透视:问题与反思 |
第七章 推进与优化生命行为管理的若干思考 |
第一节 生命行为管理的困境及其成因 |
一 当代生命行为管理的多样态 |
二 当代生命行为管理的困境 |
三 生命行为管理困境之成因 |
四 生命行为管理陷入困境之影响 |
第二节 生命行为管理若干要素考量 |
一 生命行为管理的核心理念 |
二 生命行为管理的基本原则 |
三 生命行为管理的评价依据 |
第三节 优化生命行为管理:主体与路径 |
一 政府在生命行为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
二 其他社会组织与公民的责任与义务 |
三 区分不同类型生命行为实施分类治理之方略 |
小结 推进与优化生命行为管理:探索与前行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生命科技政治特征分析和案例比较研究 ——以黄禹锡事件为轴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研究方法与学术背景 |
1.1 课题缘起与案例选择 |
1.2 立论假设与研究方法 |
1.3 概念界定与论文结构 |
1.4 研究目的与创新意义 |
1.5 科学政治学研究背景 |
第2章 科学伦理遭遇国家利益:意识形态至上任意突破科学底线 |
2.1 黄禹锡崛起过程中蕴涵国家主义特征 |
2.1.1 从高高举起到轻轻放下 |
2.1.2 GDP曲线上的一个拐点 |
2.1.3 黄禹锡事件并非孤立的科学史案例 |
2.2 从化学合成胰岛素案例看国家主义特征 |
2.2.1 兵团决战挤破急功近利的科研泡沫 |
2.2.2 回归科学共同体研究范式收获成果 |
2.2.3 坚定的共产主义者拒绝诺贝尔情结 |
2.2.4 政治意识指导科研模式完全失败 |
2.3 遗传学理论也要服从革命需要 |
2.3.1 生物学概念丰富了毛泽东思想 |
2.3.2 李森科学说挑动国家政治利益 |
2.3.3 遗传学终究只是权争的牺牲品 |
2.4 曼哈顿计划中的国家主义特征 |
2.4.1 放射医学:核子技术的理想归宿 |
2.4.2 原子弹:曼哈顿计划毁灭了生灵 |
2.5 我国生命科技史上的国家主义:衰落还是兴起 |
第3章 西方的进展与东方的失衡:后黄禹锡时代生命科技的发展与应用 |
3.1 聚焦“孤雌繁殖”:黄禹锡启发了干细胞学术思路 |
3.2 二年突破三项干细胞研究纪录的西方学术圈奇迹 |
3.3 后黄禹锡时代的干细胞与克隆技术研究成果总汇 |
3.4 合成生物学引领人类科技制造首例人造生命雏形 |
3.5 缺乏科技敬畏的中国社会技术开发危及生命健康 |
3.5.1 粗放型的添加剂技术泛滥在危害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领域 |
3.5.2 专业监管缺位下引进的新技术意外加剧了食品安全危机 |
3.5.3 技术与资本的内外勾结主导了转基因主粮种植逐利中原 |
第4章 人格操守影响科学伦理:解读生命科学事件中的精英作为 |
4.1 黄禹锡事件中的关键人物与行为操守 |
4.2 曼哈顿计划的成功与反法西斯精英的共同理念 |
4.3 近代中国生命科学历史事件中的形形色色专业人士 |
4.3.1 科学精英的内在人格与学术多元 |
4.3.2 阶级斗争年代中的学术精英操守 |
4.3.3 科技精英自动畸化沦为行政工具 |
4.3.4 科技学术被动畸化成为外交工具 |
4.3.5 与奸商为伍出卖灵魂与技术的个体 |
4.4 生物科学技术成为政治巨鳄控制政权的玩物 |
4.5 转基因主粮种植的政治博弈中隐现国际巨鳄的背影 |
4.6 高中生凭借基础知识关注着转基因粮食的十大疑问 |
4.7 生命科学工作者的独立精神、自由思想和敬畏言行 |
第5章 崛起的冲动依托权力的本能:解析生命科学背后的政府作为 |
5.1 紧握政府无形之手数年造就黄禹锡“大师” |
5.2 韩国政府力挺模式获得中国科技部极力赏识 |
5.3 生命科学中的宗教敬畏得以制衡美国公权机构 |
5.4 美国通过制度设计提升科学技术去政治化的水准 |
5.5 利用公权约束民间科学狂人冲撞生命科技伦理底线 |
5.6 转基因主粮市场化过程中政府角色与利益集团诉求 |
5.7 巨额税收是维系国家机器运转能力的主要来源 |
第6章 资本的欲望:千年生物技术产品史中资本的逐利生存战略 |
6.1 光环下的韩国生物医药资本市场集体亢奋 |
6.2 生物医药产业链中的国际资本追逐暴利野心 |
6.3 横扫国际生物制品市场的千年资本逐利历史 |
6.3.1 国际资本高盛公司捧杀中国企业海普瑞 |
6.3.2 外资操控下的农产品制造潜伏隐性危机 |
6.3.3 生物技术历史上的童贞交流与人文牧歌 |
6.3.4 资本左右下的茶叶生理性依赖成为战略武器 |
第7章 多媒体时代的话语角力:科学精神与公民素养的平衡 |
7.1 黄禹锡事件中的大众媒体角色 |
7.1.1 事件发端阶段 |
7.1.2 事件发酵阶段 |
7.1.3 事件高潮阶段 |
7.1.4 事件后续阶段 |
7.2 媒体对于生命科技新闻热点选择性关注的统计分析 |
7.3 解构MBC商业电视台的从业行为 |
7.4 科学文化与传媒在韩国当代生命科技中的作用 |
7.5 理性报道生命事件可以引导正面社会效应 |
7.6 政府与媒体沟通处于失灵阶段的生命科技应用现况 |
7.7 大众媒体急需提高自身科学素养以适应科技时代 |
7.8 科学传媒的专业精神与现实意义 |
第8章 总结 |
附表:黄禹锡事件时间表 |
附表:2005 年 12 月-2011 年 6 月间黄禹锡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已发表或录用的论文 |
致谢 |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 |
(9)论治疗性克隆技术的可专利性(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治疗性克隆技术概述及其可专利性的障碍 |
(一) 克隆技术定义及其分类 |
(二) 治疗性克隆技术研究对人类社会的重大意义 |
(三) 治疗性克隆技术可专利性的障碍 |
二、各国对治疗性克隆技术可专利性的态度 |
(一) 欧盟 |
(二) 美国 |
(三) 中国 |
三、治疗性克隆技术可专利性的伦理障碍分析 |
(一) 人类胚胎的道德地位 |
(二) 治疗性克隆是否会滑向生殖性克隆 |
(三) 治疗性克隆研究是否人道 |
四、治疗性克隆技术可专利性的法律障碍分析 |
(一) 治疗性克隆技术可专利性的消极条件 |
(二) 治疗性克隆技术可专利性的积极条件 |
五、治疗性克隆技术可专利性的社会障碍分析 |
(一) 关于治疗性克隆技术研究的规范管理 |
(二) 关于治疗性克隆技术专利保护所带来的利益问题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美国首次克隆出人类胚胎(论文参考文献)
- [1]基因编辑法律规范之完善 ——以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案为例[D]. 纪洪亮.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2]非人灵长类早期胚胎发育与疾病模型研究[D]. 康宇. 昆明理工大学, 2020(04)
- [3]利用转录组和DNA甲基化测序解析猪克隆胚胎早期发育异常机制[D]. 贺晓燕. 华南农业大学, 2019(02)
- [4]CD34+肝癌干细胞的分离、鉴定和来源探讨[D]. 张艳玲. 南方医科大学, 2015(05)
- [5]科技发展之人类基因权利研究[D]. 杜珍媛. 南京大学, 2014(05)
- [6]论生命行为管理 ——探索公共管理的一个新领域[D]. 李玲. 南京大学, 2014(04)
- [7]研究中的生殖医学技术[A]. 周灿权,李宇彬. 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第二次全国生殖临床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 2012
- [8]生命科技政治特征分析和案例比较研究 ——以黄禹锡事件为轴心[D]. 方益昉. 上海交通大学, 2012(01)
- [9]论治疗性克隆技术的可专利性[D]. 于志强. 西南政法大学, 2011(04)
- [10]2009年生物技术研究进展(国外篇)[J]. 赵贵英,张树庸. 生物产业技术, 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