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自治背景下的农村社区权力结构及其功能(论文文献综述)
李艳营[1](2020)在《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农村社区治理规则变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规则是实现农村社区有效治理的基础,每个历史阶段的农村社区有着不同的治理规则,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的治理规则目的都是实现社区有效治理,满足人民利益需求,因此随着社会发展变迁,农村社区治理规则也在不断发展变迁。对农村社区治理规则变迁进行研究利于我们在动态中把握治理规则变迁的规律特征,完善当前农村社区治理规则甚至预测治理规则变迁方向,实现农村社区更有效治理。农村社区有效治理需要什么样的治理规则,是我们探索的主要问题。从治理规则的内涵和外延来看,治理规则不仅包含治理规则本身的内容,还包含治理规则由谁制定即治理规则制定主体,甚至是治理规则所要发挥的功能。本文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探索分析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农村社区治理规则,分别以新中国成立之初至改革开放时期、改革开放至21世纪初、21世纪以来为节点,对农村社区治理规则的类型变迁及其特征、治理规则的制定主体变迁及其特征、治理规则的功能变迁三个维度进行了研究,发现我国治理规则不断从“单一的国家法”向“多样化治理规则”过渡;从“国家制定为主”向“多元主体共同制定”变迁;从强化“基层政权稳定”向强化“合作共治”方向发展。并提炼出农村社区治理规则变迁是一种合作型制度变迁模式,变迁的动因主要包括国家阶段性治理目标、农村社会环境变化、理性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动机;治理规则变迁的特征,即从国家制定到多元主体协商制定、从国家建构到国家建构与乡村内部创制相结合、从对人的束缚到对人解放;治理规则变迁的内在机理,即弹性与张力中的规则供需动态平衡。通过对新中国成立70年来农村社区治理规则变迁的整体分析,发现农村社区治理规则变迁的内在本质是农村社区居民自由发展的解放亦或束缚。而实现新时代农村社区有效治理,其治理规则要满足新时代农村社区治理新要求,即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相结合、国家正式法与民间法相融合、法治基础上治理规则的多样化、灵活性。其实每个历史阶段的农村社区都有其相适应的治理规则,没有一成不变的最优治理规则,因为治理规则总是在不断发展变迁、优胜劣汰的,只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治理规则越来越能保障人的自由、满足人的需要,越来越接近善治目标的实现。
罗家鹏[2](2020)在《结构与谱系:村民自治异化的权力向度 ——以L县N村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80年代初,村民自治制度发轫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合寨村,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一起,被誉为中国农民的三大历史性创造。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乡政村治体系的重要构成,村民自治的实质是国家、社会、个人三者关系在农村社会的反映,体现了国家权力的谦抑性、社会权力的合意性与村民权力自治性的平衡。村民自治是一个统一的乡村治理系统,是一个静态文本编织、规制下的动态实践过程,村民自治制度的运行过程包括三个方面:自下而上的村委会选举、自上而下的村民委员会职能落实,以及上下联动的村民自治监督过程。村民自治旨在让每一个村民以正常合法的手段满足内部需求和外部安全。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和乡村治理体系的变迁,村民自治制度日趋成熟,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收到了良好的治理效果,稳定了当地农村社会秩序,促进了当地基层民主的实现。但在我国部分地区却出现了村民自治悬空、村委会自治甚至村官自治等异化现象,在这些地区村民自治异化现象逐渐替代了正常的村民自治过程,严重削弱了村民自治的制度效能,扰乱了农村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农村基层治理体制日益僵化。笔者借用权力理论,即权力结构和权力谱系两个向度出发结构和剖析村民自治异化现象。从权力运动的过程上看,村民自治异化的根源在于,乡村治理的权力资源-----结构性权力和谱系性权力等权力错误表达、排序、组合、交互。具体说来,村民自治的权力结构出现立约权虚化、选举权异变、决策权空置、执行权悬空、监督权失灵等现象,村民自治的权力谱系出现宗族权膨胀、经济权错位、文化权断裂、精英权依附等现象。村民自治结构性权力和谱系性权力存在的非正常互动与博弈,将权力能量的链条延伸至村民自治活动全域,直接导致村民自治多元主体和基本关系体的互动、博弈偏离正常的轨道,最终导致了村民自治异化。从权力表达的过程上看,乡村社会资源和话语的配置受到结构性权力和谱系性权力的互动、博弈影响。一方面,从制度供给上看,国家订立法律,将话语和资源配置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体现立法者意志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另一方面,权力的运转使得话语和资源配置以权力博弈输赢的状态确定下来,体现掌权者的意志和权力的本性的统一。例如,行政村作为村民自治法定的基本单位与乡村社会的传统自治单元自然村二者之间的冲突不适应,使得村民自治的实践不仅面临现实与制度文本之间的巨大张力,也面临着村民自治意愿需求与实际制度供给的冲突,结构性权力和谱系性权力在行政村---自然村两对关系中缠绕、博弈、互动,资源、话语和秩序由权力博弈的状态决定,由此权力成为村民自治场域中最重要的解释性变量。从权力谱系和结构两个向度出发,正确认识村庄治理体系的各种权力运动,厘清各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对于矫正村民自治异化现象,使村民自治回归正常轨道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赵易金[3](2020)在《汉族村落社会的宗族组织与权力结构 ——以云南省建水县铁所村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宗族,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以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纽带,它通过宗族认同和宗族活动等方式把一个宗族的成员牢牢地凝聚在一起。宗族也是各界学者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切入点。新中国成立后,宗族现象看似已经消失,但实际上依然存在于村落社会的许多层面。本文以云南省建水县铁所村为个案,对李氏宗族、赵氏宗族、姚氏宗族和王氏宗族等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田野调查,访谈了20余户人家,从家谱、祠堂、族长、宗族来源、宗族认同的建构等方面来描述村落宗族文化存续的现状,并且通过研究宗族内部权力结构、宗族与正式权力结构的互动以及宗族如何影响村落治理来说明宗族文化在村落社会中的实际影响力。宗族、行政权力和村民通过互动,在权力结构中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铁所村的社会生活运作。由此,本研究进一步认识到,如何对类似于宗族组织这样的非正式权力进行引导,协调非正式权力主体和正式权力主体的良性互动,建立和谐稳定的权力结构,促进我国村民自治体制的建立和农村社会的健康发展。
马池春[4](2020)在《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资本下乡日趋活跃和频繁,对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潜在推动着乡村社会的秩序变革。当前,围绕资本下乡议题学界争论不断,既有资本下乡的坚定支持者,也有资本下乡的强烈反对者,争论双方的核心关切是资本下乡究竟促进还是损害农民利益?本文以粤东北地区的育村为研究个案,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地调查等研究方法,采用政治经济学、政治社会学等理论分析框架,详细考察了资本下乡在个案村的具体实践过程。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形态变革是本研究所关注的核心内容。资本下乡能否促进农民利益根本上取决于多元主体间利益秩序均衡与否,关键在于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而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过程本质上是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利益博弈的过程,是农民利益发展与利益保护的均衡过程,也是村庄秩序再造和乡村社会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研究聚焦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深入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全景展现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过程及其结果,并试图揭示资本下乡良性机制建构的内在逻辑机理。本文主要由导论、正文、结论与讨论三部分组成。导论部分主要回答本选题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回顾和梳理相关文献并进行简要评述,介绍主要的研究方法和案例概况及本研究的创新和不足之处。正文部分共由五个章节构成,围绕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按照事件发展的过程脉络,论述和呈现资本下乡对村庄秩序的再造过程和结果,揭示和分析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第一章主要从政府、企业和村集体三个层面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逻辑,研究认为政府的治理逻辑、村庄的发展逻辑与企业的生存逻辑具有内在契合性,推动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行动路径的适应性耦合,实现了乡村关系、政企关系和村企关系的再造,形塑了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第二章主要呈现资本下乡中政府和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过程,分析认为村治精英在资本下乡中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加速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进程。企业的“需求—回应”机制和政府的体制压力传导是资本下乡中精英吸纳的主要动力来源。资本下乡中政府与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实现了对村治精英的再造,引致村治精英“政治化”。第三章主要展现资本下乡中企业主导的现代规则与乡土规则的碰撞过程,分析认为资本下乡为重塑和再造乡村社会的规则体系提供了契机。资本下乡中乡村社会基于共同需要具有规则再造的内在动力,而政府的强制性矫正则为乡土规则再造提供了外部辅助。同时,资本下乡中企业理性与农民理性的耦合过程也内涵着企业对乡土规则的再造。第四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农民再组织化的动因,呈现农民再组织化过程。资本下乡中企业基于生产成本控制需要,具有吸纳农民参与的内在动力。而企业基于交易成本控制需要,则将分散化的农民参与推向了再组织化。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的农民再组织化有助于乡村社会自主性“集体”建构。农民再组织化搭建了农民组织化利益表达新秩序,重塑了农村政治经济格局,拓展了乡村精英成长空间,推动了村社集体再造。第五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遵循内在多重逻辑进路,具有积极治理效应,对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助推作用。同时,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潜在冲突、政企关系诱变、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使得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再造有其限度。基于对案例的分析研究,围绕如何建构和完善资本下乡良性机制,推动资本下乡秩序均衡,促进农民利益,本文得出以下结论: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是基础;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的保障;有效的利益联结分配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中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打造党建引领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是资本下乡进程中乡村治理模式的转型方向。
管文行[5](2019)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治理主体构成。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乡村振兴对农村治理提出了新要求。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容置疑,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农村村民自治实施之初所依赖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已经逐渐消解。农村治理已经溢出农村社会场域,单纯依靠农村社会自主性调节不能解决治理过程中的全部问题,特别是在振兴乡村的大背景下,以村“两委”为主要治理主体的二元结构已经不能承担起全部农村治理的重任,需要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向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发展。毫无疑问,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势必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然而,也在某种程度上可能造成了农村治理的无序化与治理有效性的降低。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是否稳定与个体化的农民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关联性不大,关键取决于主要农村治理主体——农村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和市场性治理主体之间的主要关系能否理顺。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是国家控制与农村自主调试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而在农村微观场域中,不同属性的农村治理主体参与动机不同,其中,利益是影响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关键要素。乡村振兴要求改变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内外环境,对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提出新的结构性要求和功能性诉求,但是,同时也暴露出农村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构成主体较为单一,很多农村地区仍然是以村“两委”为主要构成主体,甚至是“空心村”,乡镇政府角色缺位、市场性治理主体缺失,并没有形成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共治的治理局面,难以承担起乡村振兴的艰巨任务;二是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主体间关系存在问题,其中,突出表现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理论上的核心地位与现实存在落差、乡镇政府在治理中角色缺位、村民自治组织角色越位以及主体地位弱化等问题,市场性治理主体挤压农村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活动空间等问题。农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构成,任何时候都不可能脱离于整个国家的控制而实行完全的独立自治,而国家也始终以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保持着对农村社会的控制与渗透。也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国家成为了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主体缺失的重要外部诱因,即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与农村社会的“割裂”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国家控制与农村社会自主性之间张力失衡造成农村自治空间被压缩,挤压了农村多元治理主体的自治空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距更是直接造成了农村治理主体的不完整,甚至是“空心村”的大量出现。但是,除了国家宏观层面的原因外,造成农村治理主体间关系问题的原因在于农村场域内,相应制度供给的缺失、结构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和农村治理主体间力量的失衡。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优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国家和农村社会两个方面同时采取措施共同推进。从国家宏观思路方面而言,首先,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其他治理主体的组织化嵌入,通过组织化嵌入确保党组织在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中的核心方位以及对其他治理主体的领导关系;其次,妥善处理国家控制与农村社的会自我调适,赋予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应有的活动空间;再次,努力缩小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为不同社会治理主体参与农村治理创造必要的条件。从农村层面的微观对策来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优化首先要加强作为具体行动者的农村治理主体自身建设,从理论上明确具有不同属性和利益诉求的治理主体在结构中的位置和角色;其次,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农村治理主体间的行为选择,理顺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再次,健全农村治理主体间的利益整合机制、监督机制与协同机制,提高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稳定性;此外,文化对农村治理主体的行为选择起着潜在的引领与规范作用,优化农村治理主体结构还应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阳斌[6](2019)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研究》文中认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已成为党、国家和社会的共识,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微观组成部分,其精神内涵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保持共性。乡村治理在治理价值上强调多元、合作、参与、法治、规范等多维追求,在治理目标上追求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意味着对传统的、行政主导的一元式权威治理模式进行变革,主张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建立一个多元主体协商、合作、互补的治理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包含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府等核心公共权威组织,也包含事实上参与乡村治理过程的内生或外来的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民间权威及广大人民群众等主体与力量,实现不同治理要素的良性互动,发挥多维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综合效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更具包容性的乡村建设合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则主要强调基层公共权威组织按照法治、透明、回应、责任、有效、廉洁、公正等价值追求进行改造与重塑,建立更为宽松的乡村治理外部环境,在开放与协商中实现乡村治理的民主性建设任务,以促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完成。本文采用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将乡村治理纳入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视野中考察。中国的社会性质决定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开始肩负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重任,“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双重建设目标成为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追求。对此,中国共产党围绕“耕者有其田”进行了漫长的革命探索,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政社合一”的国家整合治理模式逐渐形成,农村以整体的力量支持国家经济的复苏与发展,但“人民公社”的管控模式使农村发展逐渐失去生机与活力。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开始对建国后社会主义建设进行深刻的反思,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拉开了轰轰烈烈的改革开放序幕,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并以农村为突破点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于1982至1986连续5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涉及农村农业发展,在农村经济领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使长久束缚于土地的各种乡村资源逐渐激活,农村社会释放出巨大的经济潜力;在农村政治领域进行“乡政村治”治理探索,将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紧密结合,不断促进基层民主与基层治理向前发展,使广大农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并形成了一系列乡村治理思想。进入新世纪之后,特别是自2004年以来,党中央更是连续16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强调,必须把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有效解决作为新时期全党的工作重点,可见,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将乡村治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40余年的改革开放促使农村各方面事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治理成效的背后也面临诸多治理困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模式,使我国农村不可逆转的走向了现代化道路,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流动速度加快,农民参与分享城市收益的路径越来越广阔,农村与城市的联系更加紧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村外主体参与到乡村治理过程之中,使得乡村治理的主体、客体及环境等方面开始发生变化,农村原有的利益格局开始处于变化与流动之中,全国绝大多数村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同程度的衰败,农村基层治理出现诸多治理困境。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新时代乡村治理困境主要表现为乡村治理主体乏力,难以产生乡村治理合力;乡村治理资源消减,难以有效提供乡村治理的基础平台;基层公共权威组织治理手段策略化选择,难以回应乡村公共需求;乡村治理绩效徘徊不前,老百姓获得感不强;乡村利益格局持续分化,农村非均衡发展严重等。乡村治理困境的产生与“大国家、小社会”的社会形态紧密相关。从国家建构的现实运作逻辑看,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公共权威是推动乡村治理向前发展的动力引擎,但乡村社会内生活力的激发方式与程度明显不够,乡村社会的自治空间相对比较狭窄,而且,基层公共权威组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面临人、财、物缺失的现实难题,严重影响其治理水平,在诸多自上而下的考评体制中,基层公共组织的理性选择方式则是“策略化选择”与“非正式运转”,这势必导致基层治理过程中民主化程度偏低,进而影响基层公共组织的治理能力提升。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乡村治理过程中的群体分化已经产生,精英群体与普众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行为表现及价值追求开始差异化呈现,乡村精英寻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普通大众对土地更加眷恋。务工群体与务农群体参与乡村治理的态度也存在明显的区别,务工群体整体表现为对乡村社会事务的默然冷对,留守务农群体整体表现为对乡村公共事务的坚守。同时,中国农村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也严重影响乡村治理的整体推进,城郊农村在城市文明与乡村惯性的碰撞中滋生出诸多新问题需要智慧回应,远郊农村的特色农业发展需要走“一村一品”之路。因此,乡村转型进一步加剧了乡村治理的内生复杂性,探寻新时代乡村治理困境产生的缘由需要从宏观的视角对其加以综合认识。新时代乡村治理需要以马恩经典理论为指导,加快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既要从马恩经典理论中汲取营养,又要解决探索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这既是一个理论依其自身规定性的逻辑展开过程,又是一个理论付诸于实践的社会运动过程。马克思主义运用唯物史观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其关于乡村治理的相关思想,对于全面分析当代中国农村改革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探索新时代乡村治理转型的科学道路,促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等具有重大的启迪意义。本文在考察马恩关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农业规模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思想,列宁斯大林关于农业基础地位、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合作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等思想的基础之上,积极建构未来乡村治理的复合框架结构,力促乡村治理现代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我国正处于“民主国家”建构进程中,民主化建设已成为构建现代国家的必经环节。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需要加强基层公共权威主体的规范性建设,通过厘清基层公共组织的角色与定位,实现权责对应,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通过重新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破除基层治理传统行政模式的单维弊端,不断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积极构建“政党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参与、社会协同”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乡村治理联动机制,形成乡村治理合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不同治理要素的良性互动,发挥多维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综合效用,在开放与协商中实现治理过程的民主性建设目标。
高乐[7](2019)在《居民委员会“两难困境”研究 ——基于权力的分析视角》文中研究说明针对居委会的行政化,实务界(在理论界的建议下)推行了以民主选举、政社关系厘清及社区组织体系优化等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然而,这些改革并没有能让居委会充分履行其自治职能,反而是让居委会陷入了“要么继续行政化,要么被边缘化”的“两难困境”。这对于基层群众自治的实现以及社区治理乃至城市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言,都是非常不利的制约因素。因此,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就是如何让居委会摆脱去行政化改革中所遭遇的“两难困境”?为能对这个问题予以有效的剖析,本文选择了“权力”作为分析视角。第一章首先基于对权力动态运作过程的考察赋予了“权力”一个操作性定义,并由此析出权力的三个核心要素:权力资源、权力意图与权力指向,进而用它们构建出本文的分析框架。基于这一分析工具,本文第二章对居委会当前的权力运作格局进行了剖析。本章指出,现有去行政化改革试图通过事务分割及组织分设的方式来恢复居委会的自主管理权力,并让之在独立的领域得到充分的运作。然而,由于居委会的权力运作在资源基础、运作指向与主体意图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其自主管理权力无法得到有效的运作,进而陷入“两难困境”。第三章试图跳出现有改革所带来的自主管理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二元对立格局,从居委会的参与权力以及协调监督权力的运作维度寻求突破“两难困境”的新思路。这一章主要围绕着居委会这两种权力与行政权力所形成的非二元对立式的双向制衡关系,以及在这种新权力格局之下居委会的这两种权力为何能得到有效运作展开论证。第四章则通过对其资源基础、主体意图以及运作指向在现实中的可行性之考察,对居委会的参与权力以及协调监督权力在当下我国的可实现性予以了证实。第五章具体分析了两个典型案例:北京朝阳区麦子店的“问政”实践以及深圳南山区所推行的居委会“枢纽化”相关实践,由此设计出了一套推动和保障居委会权力有效运作的制度体系。结语和展望部分对本文的基本结论从两个维度进行了概括,并就本文所研究问题在宏观层面所涉及的两个问题作了简单的引申。
钟贤哲[8](2018)在《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机制建设研究 ——以湖北省J县为例》文中提出“三农”工作历来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的根基在农村,农村的基础在村一级。村级党组织是党的领导向农村最基层延伸的载体,是党在农村最基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功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对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注入了新的强劲动力。如何在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建设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机制,推动村级党组织功能充分发挥,是一个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的课题。本研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组织学、社会学、心理学、人学、管理学等多学科视角,借鉴政治系统理论、政治学结构——功能理论、生态系统理论、西方政党理论,通过对湖北省J县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状况的实地调查,剖析影响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原因,探寻其背后的机制,重点研究在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应该建设什么样的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机制以及如何建设等问题。本文界定了村级党组织功能。提出村级党组织功能是一个由政治功能,自身建设功能,领导功能,服务功能有机构成的整体系统。政治功能是根本功能。基本功能是根本功能的展开和实现形式,主要包括自身建设功能,领导功能,服务功能。在村级党组织整体功能系统中,政治功能是根本,是统领。自身建设功能是基础,是支撑,领导功能是核心,是保证。服务功能是手段,是途径。根本功能与基本功能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统一于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实践之中。这一定位克服了既有功能定位研究中简单套用西方政党功能理论,忽视村级党组织个性等不足,也避免了以往功能定位研究中存在的层次不清,不同位阶的功能相互交叉、混淆的问题。为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向。本文构建了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机制建设的系统框架。通过对湖北省J县进行长期的追踪调查,对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现实困境进行了考察,分析了影响功能发挥的障碍因素,主要是村级党组织自身建设弱化、外部环境变化、功能发挥动力不足等。提出了村级党组织作为一个行为系统,其功能发挥机制应是一个由自身建设机制,环境建设机制,系统动力机制紧密关联,相互作用,有机构成的整体性机制系统。分析了构成整体性机制系统的各个机制之间的逻辑关系和作用机理,并且较为系统地指出了机制建设的基本路径和方法,能够更好地回应村级党组织建设的现实关切。本文提出了构成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整体机制的每一具体机制的构建原理和基本路径。在自设建设机制方面:指出任何政治体系的功能发挥都必须立基于体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村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与时俱进地抓好自身建设。重点是完善党员队伍质量提升机制,创新领导班子建设机制,构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机制。在环境建设机制方面:指出任何组织的生存发展与功能发挥都必须依赖于与外部环境的良性互动。面对复杂动态的外部环境,村级党组织要建立控制和适应环境的机制,优化村级党组织所处的外部环境。重点是优化思想文化环境建设机制,党群良性互动机制,上级党组织和政府对村级党组织的制度性支持机制。在动力机制建设方面:指出村级党组织是一个行动系统,其功能发挥需要持久而强大的动力作支撑。动力既来自于村级党组织内部,也来自于村级党组织外部。按照系统论的观点,只有将二者关联起来,形成有机系统,才能形成大于各部分之和的整体动力。建立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系统性动力机制,要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在村级落实的系统动力机制,优化村级党组织创先争优的系统动力机制,完善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绩效管理驱动机制。
吴莹[9](2017)在《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变革与优化 ——基于乡村治理结构的研究视角》文中认为在乡村治理结构视角下研究乡村民主治理现代化逐渐成为学界研究的新动向。优良的治理结构意味着在农民政治利益实现过程中,应当通过建立均衡的权力结构和互动的治理主体机制,以保证农民能够平等地享有参与村级公共决策、政策执行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和机会,并在实际政治过程中实现农民政治利益诉求。在某种意义上,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均衡化和互嵌化程度是评估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效果的重要标准。具体到当代中国乡村场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进入国家治理和社会变革新的历史时期,民主政治不断完善、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城乡一体化发展昭示我国国家治理结构现代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当然,乡村治理结构处于不断调整过程当中,农民利益结构的多元性和利益实现路径的复杂性为新时期乡村治理结构的调整提出了新的时代诉求,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作为利益多元结构的重要构成,已经成为当前乡村政治研究的关注焦点。由此,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机制的透析日益成为中国乡村社会变革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焦点。对于农民利益问题研究,国内外政治学者始终给予高度关注。从对现有文献梳理中可以看出,这些学术成果涉及到“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共同体理论、治理理论、“第三域”理论等。综合学界理论观点可见,一种是站在“国家权威”角度立论,但忽视中国基层民主治理发展的客观事实,并且国家主导视角的话语特征和解释模型只是反映了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某个侧面,缺乏系统性分析;另一种是对农民利益实现历时变迁和动态过程的静态“白描”,缺乏深层理论延伸和学理支撑,未能将理论与过程进行有机综合,研究缺乏深刻性。然而,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经历了深度变迁,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实践景观。本文认为,对当代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研究既不能片面抛开历史因素和制度上的路径依赖,也不能进行片面的“过程”式解析,而应当将当代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嵌入到相对较长的历史时空,综合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理论和乡村治理结构构成理论,检视利益实现的现状,探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寻找释困的路径,预测发展的趋势。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从属于乡村基层治理,并随着治理结构的变迁呈现不同变革景观,在变革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乡村治理结构的现代化。因此,分析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变革与优化,需要从国家和社会两个维度,在双重宏观视角中观察“嵌入”到不同历史时期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特征,并从乡村治理结构的嬗变中探寻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变革与优化的“秘钥”。基于此,从乡村治理结构入手,剖析乡村权力结构和治理主体结构内在逻辑,在此基础上以治理结构嬗变为宏观制度背景,解释乡村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变革的内在机理,解构其因果逻辑和演进过程,并从治理模式比较分析出发,以国家权力和社会自治权力为现实参照,探讨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路径的策略建议。在中国农民利益想象的演进进程中,经历了“利益沉默—利益苏醒—利益动员—利益实现”四个时期,分别对应“皇权专制—政权下沉—人民公社—乡政村治”四种制度结构。皇权时期国家与乡村权力失衡,治理结构呈现皇权至上与乡绅自治特征,农民政治利益处于沉默期。民国时期国家权力下沉造成自生秩序崩坏,单轨政治与农民政治利益觉醒张力冲突加剧。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农民破天荒地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探索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曾经依靠强大的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建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在此背景下,中国农民政治利益的实现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非理性化。改革开放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共同构成了乡政村治的基本格局,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治理结构优化、路径逐渐多元、协商民主不断完善,但是强乡模式等国家主导型“路径依赖”仍旧存在,农民政治利益实现面临新的挑战。乡政村治成为当代宏观结构背景,乡村社会走出“封闭”特征,政治制度逐渐规范化和法治化,乡村治理结构向自治型转变。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制度化方式得以扩展。从实地调研数据观察,现阶段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制度化方式包括“四大民主”、公民信访、法律诉讼等,非制度化实现方式包括庇护关系、抗争式实现等。当代乡村治理结构可以概括为三种模式,分别为:国家主导型治理结构、乡村自治型治理结构、均衡互嵌型治理结构。乡村权力结构和主体结构在纵横两个方向上向均衡互嵌转变,这种转变映射到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上表现出利益实现向制度化、多元化和理性化转向。但是,当代乡村治理结构仍不够完善,存在权力结构不够均衡、治理主体协作脱嵌的现象,导致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存在实现渠道梗阻化、实现平台非组织化、实现方式法外抗争化、实现价值冲突化和实现回应缺失化等问题。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效果与治理结构构成要素互动均衡性呈现关联特征。在权力结构要素中,国家权力需要在超越乡村共同体层面进行制度政策支持,将农民政治利益统筹进公共利益全局中。在治理主体要素中,公共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新型乡村精英在互嵌合作下有效避免农民过度自主实现利益造成的整体失序状态。在探究当代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困境原因时,本文主要从国家权力结构的非均衡博弈、治理主体功能发挥局限、农民利益结构失衡以及作为政治主体的农民公共意识缺失为切入点。具体来说,国家权力的有限性造成其对乡村自生秩序的侵蚀,同时权力结构内部在纵横两个方向上也会产生冲突;农村自治权力在制度落实与乡村社会适配性之间存在“内构错位”问题,自治组织化程度不高和乡村内生秩序忽视造成乡村民主治理失衡;权力结构的非均衡博弈导致国家与乡村衔接阻滞,表现为国家律令与自治民约的隔阂、行政行为对自治行动的干预过度等。在治理主体要素上,公共组织功能阻塞具体体现在基层党组织科层化、基层人大功能虚化、政府责任建构不完善等方面;自治组织内在局限表现在:独立自主性不高、自治组织权力功能抑制以及利益多元对自治组织功能的撕裂;乡村精英的流失是乡村精英利益代言、组织动员等担当弱化的主要原因。中国农民由于历史、文化、体制保障等原因,忽视利益多元现状和权利意识淡化也是造成当代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困境的重要主体原因。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问题是历史与现实的统一体,在当前乡村治理结构要素非均衡以及实现渠道梗阻的困境下,细究制约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功能性问题,既源于利益实现结构内在和运行“顽疾”,又源于乡村治理结构不适应现代国家治理的规范要求。鉴于此,运用乡村治理结构理论分析框架,以征地过程中失地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为案例,从土地征用过程中失地农民问题产生入手,选取制度供给、权利构成和行动主体视角,运用乡村治理结构视角分析农民面对的具体现实问题,案例分析过程同时也是理论解释力的验证过程,从“理论—现实”双重维度探讨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优化路径建构。在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优化路径研究上,一方面,需要立足国家正当性与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关联角度,分析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内在因果,并基于这一关联搭建权力保障与民主权利优化的实践框架;另一方面,需要立足乡村社会视角,从农民政治参与和共识建构角度,分别就自治主体进行“善治”框架下的价值审视和责任培养,同时提出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具体对策建议。
高万芹[10](2016)在《中西部农村地区的村治结构变化与特点 ——基于川西林镇村民自治的案例分析》文中认为本文以川西平原一个乡镇的村治主体的类型和治理模式为对象,分析并揭示税费改革以后中西部农村村治结构发生的变化及其特点。随着农村经济政治体制的不断变革,农村的治理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迁。经济改革使原有乡村治理赖以发挥作用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比如,一方面,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城市对劳动力需求上升,而农村包产到户后,农民家庭成员不断卷入到市场经济中,随着务工经商收益的不断提高,村民当村干部的机会成本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农村的政治制度变革导致村治结构也发生了本质变化。新时期的村级组织建设缺乏有效地激励机制和治理资源。这些都让乡村治理陷入困境。谁来当村干部?乡村治理结构应该怎样符合改革后的生产方式?农村怎样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结构?这个结构又怎样发挥作用?这些都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本研究通过对类似因素的影响性分析来揭示当前村治主体的类型和村治结构的特征。本研究发现特定的经济社会空间造就特定的精英类型,中西部地区的村治主体表现为一群“中坚农民”。以林镇为代表的许多中西部的普通农业村庄虽然面临着“能人”不断外流、村治主体缺失问题,但农村社会仍有一定的经济机会和资源空间能让一部分青壮年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从而成为村庄中的“中坚农民”。他们不是政府所提倡的“富人”,也非“恶势力”,大都是一些没有财富、权势的中等收入阶层的普通农户。中坚农民没有脱离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主要从农副业等生产环节和上下游的流通服务环节,以及一些满足农民生活需求的商业服务项目中获得收入。他们的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都在村庄中,往往是多元兼业的小农,与普通村民的差异不大,但由于年龄、身体素质、文化技能、活动能力的禀赋差异,使其在村庄中的地位比较突出。他们是国家惠农政策和公共品建设的较大收益者,也受到村庄社会关系和价值舆论的约束,愿意在村庄的公共事务中带头。在乡村治理的实践中,这些新生力量逐渐替补老式干部。中坚农民成为村治主体是国家、社会、地方三者互动的结果。从乡村两级关系和干群关系上看,税费改革以来,国家治理目标和治理体制的变革对乡镇政府的治理任务、角色职能及其治理能力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造成乡镇政府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再去控制村级组织。这也间接导致村级组织的“弱行政化”。村级组织角色和职能的转化也成为中坚农民治村的政治基础。而村庄内生权力秩序的变革也为中坚农民治村提供了社会基础。农村权力结构的扁平化状态让中坚农民群体有一定的能力来维持村庄的稳定和秩序。从新治理主体的治村机制上看,这部分中坚农民群体的经济社会地位优势并不明显,难以像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富人、狠人一样,凭私人权势、财富资源来实现村庄治理。但在资源输入的背景下,中坚农民借助惠农资源,通过村庄动员的方式,发挥村民的力量来实现村庄建设和自我管理。并且,在村级治理过程中,中坚农民并没有出现富人治村、狠人治村下的强人控制、私人治理和政治排斥的特征,反而出现了具有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如民主参与制、协议制、商议制、集体表决制、体现公平的互助制、自由参与决定制、公共品项目集体监督制等等。从治理的结果上看,他们能够通过公共资源的公共运作,达到民主治理的目标。这些都对改革后中国的农村管理、乡村治理和机制建设具有启发性参考意义。
二、村民自治背景下的农村社区权力结构及其功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村民自治背景下的农村社区权力结构及其功能(论文提纲范文)
(1)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农村社区治理规则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综述及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概念界定及基本理论概述 |
(一)农村社区治理规则 |
1.农村社区的内涵及类型 |
2.农村社区治理规则 |
3.农村社区治理与治理规则的关系 |
(二)治理规则类型、制定主体及功能:农村社区治理规则的分析维度 |
1.既有研究中农村社区治理规则的探讨 |
2.本项研究中对农村社区治理规则的分析维度 |
(三)理论基础:制度变迁理论 |
二、农村社区治理规则的类型变迁及特征 |
(一)改革开放前:国家建构型治理规则 |
1.主要类型表现:宪法基础上的法律法规及人民公社工作条例 |
2.主要特征:政治权威性、管理行政性 |
(二)改革开放后至21世纪初:国家社会共生型治理规则 |
1.主要类型表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 |
2.主要特征:行政指导下的自治性与集体经济基础上的封闭性 |
(三)21世纪以来:多元主体协商共治型治理规则 |
1.主要类型表现:民主协商治理规则 |
2.主要特征:包容性、透明性 |
小结:“单一的国家法”向“多样化治理规则”过渡 |
三、农村社区治理规则的制定主体变迁及其特征 |
(一)改革开放前:治理规则由党领导下的国家主体制定 |
1.制定主体:党组织和国家政府 |
2.主要特征:高度集权性、行政性 |
(二)改革开放后至21世纪初:治理规则由国家与村民自治组织合作制定 |
1.制定主体:国家、村委会、村民 |
2.主要特征:双向互动性 |
(三)21世纪以来:治理规则由多元主体合作制定 |
1.制定主体:政府、社区组织、社会组织、个人 |
2.主要特征:多元互动性 |
小结:从“国家制定为主”趋向“多元主体共同制定” |
四、农村社区治理规则的功能变迁 |
(一)改革开放前:保障基层政权稳定 |
1.政治秩序:构筑国家政治认同 |
2.经济层面:保障经济集体所有、国家统一经营 |
3.管理服务:实现人民公社集中管理服务 |
(二)改革开放后至21世纪初:重点拓展放权社会中的村民自我管理能力 |
1.政治层面: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发展 |
2.经济层面:扩展村民集体经济自主发展权 |
3.管理服务:增强村民自我管理服务权 |
(三)21世纪以来:重点保障党领导下多元主体共治的治理格局 |
1.政治层面:加强基层政治整合功能 |
2.经济层面:保障社区经济分类治理、多样化经营 |
3.管理服务:促进社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
小结:从强化“基层政权稳定”向强化“合作共治”方向发展 |
五、农村社区治理规则变迁的制度变迁总结 |
(一)变迁模式:合作型制度变迁 |
(二)农村社区治理规则变迁的动因 |
1.国家层面:国家阶段性治理目标与决策 |
2.社会层面:农村社会环境变化 |
3.个人层面:理性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动机 |
(三)农村社区治理规则变迁的特征 |
1.规则制定主体:从国家制定到多元主体协商制定 |
2.规则生成机制:从国家建构到国家建构与乡村内部创制相结合 |
3.规则功能:从对人的束缚到对人的解放 |
(四)治理规则变迁内在机理:弹性与张力中的供需动态平衡 |
小结:走向“善治”的农村社区治理规则 |
六、探讨与反思:农村社区治理规则变迁的内在本质及新时代农村社区有效治理规则 |
(一)内在本质:对农村社区居民自由发展的解放或束缚 |
(二)新时代农村社区有效治理规则的基本要求 |
1.新时代农村社区有效治理亟需新的治理规则 |
2.新时代农村社区有效治理规则的新要求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2)结构与谱系:村民自治异化的权力向度 ——以L县N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一) 选题的背景 |
(二) L县N村概况 |
(三) 理论与实践意义 |
二、研究评述 |
(一) 村民自治理论的学术史梳理 |
(二) 权力理论和中国村庄权力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 |
(三) 异化理论与村民自治异化研究的学术史梳理 |
三、研究的主要问题及研究途径 |
(一) 基本框架与研究内容 |
(二) 研究理论以及方法 |
(三) 研究难点与突破点 |
第一章 L县N村乡政村治历史与实践 |
一、L县N村体制性治理体系的沿革:乡政村治体系的变迁 |
二、L县N村非体制性治理体系的沿袭:壮族都老制 |
第二章 村民自治异化的学理阐释 |
一、村民自治异化的学理阐释 |
(一) 村民自治异化的概念解析 |
(二) 村民自治异化表现、特征以及危害 |
二、村民自治中的权力结构与谱系解析 |
(一) 村民自治的权力结构 |
(二) 村民自治的权力谱系 |
三、村民自治异化的分析路径 |
(一)理论的诠释:异化理论、权力结构理论、权力谱系理论 |
(二)变置的演绎:乡镇政府、行政村与自然村的权力博弈 |
(三)关系的冲突:村委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村委会与村党委的关系、村委会和村民的关系、村落与村民的关系 |
第三章 权力结构和谱系视域下N村村民自治异化 |
一、L县N村村民自治异化的权力结构向度 |
(一) 立约权虚化 |
(二) 选举权异变 |
(三) 决策权空置 |
(四) 执行权悬空 |
(五) 监督权失灵 |
二、L县N村村民自治异化的权力谱系向度 |
(一) 宗族权的膨胀 |
(二) 经济权的错位 |
(三) 文化权的断裂 |
(四) 精英权的依附 |
第四章 L县N村村民自治异化的原因探析 |
一、村民自治权力本身有异化的倾向 |
(一) 权力的独占性 |
(二) 权力的扩张性 |
(三) 权力的排他性 |
二、L县村民自治异化的权力结构层面 |
(一) 共性原因 |
(二) 个性原因 |
三、L县村民自治异化的权力谱系层面 |
(一) 宗族权扩张 |
(二) 经济权错位 |
(三) 文化权断裂 |
(四) 精英权依附 |
第五章 权力向度视角下解决村民自治异化的可能路径 |
一、村民自治权力结构的向度 |
(一) 平衡治理载体 |
(二) 加强制度供给 |
(三) 理顺权力主体关系 |
二、村民自治权力谱系的向度 |
(一) 正确对待宗族势力 |
(二) 优化配置经济权力 |
(三) 充分利用文化权力 |
(四) 科学利用精英权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汉族村落社会的宗族组织与权力结构 ——以云南省建水县铁所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概念界定 |
五、田野点介绍 |
第一章 铁所村的宗族组织 |
一、铁所村宗族概况 |
二、宗族认同建构现状 |
第二章 宗族内部权力结构 |
一、宗族内部的权力结构 |
二、宗族内部权力结构的运行 |
第三章 铁所村的行政权力结构 |
一、铁所村行政权力结构 |
二、铁所村权力结构的互动 |
第四章 权力结构互动的思考 |
一、权力结构分析 |
二、宗族对村落权力结构的影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回顾与评述 |
(一)资本下乡研究综述 |
(二)乡村治理研究综述 |
(三)政企关系研究综述 |
(四)村企关系研究综述 |
(五)农民组织化研究综述 |
(六)对既有研究的评述 |
三、关键词的界定 |
四、研究方法与案例概况 |
(一)主要研究方法 |
(二)研究案例概况 |
五、分析框架与结构安排 |
(一)论文分析框架 |
(二)论文结构安排 |
六、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利益主体行为逻辑及其关系再造 |
1.1 引资入村:政府的治理逻辑 |
1.1.1 以资引资:国家资源下乡的策略 |
1.1.2 政府入股:政治资源的隐性配置 |
1.1.3 政府的市场观与市场化中的政府 |
1.2 乡村争资:村治逻辑转换与权力内嵌 |
1.2.1 产业振兴:村集体的富民兴村策略 |
1.2.2 社会资本获取:工商资本的政治表达 |
1.2.3 竞争捷径:主动谋求政府支持 |
1.3 选村投资:政府干预下的资本下乡 |
1.3.1 情感偏好:资本下乡中的政府意志 |
1.3.2 企业配合:寻求政策倾斜与扶持 |
1.3.3 村企共谋:强化获取政府资源的能力 |
1.4 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关系再造 |
1.4.1 企业参与下的乡村关系再造 |
1.4.2 村庄参与下的政企关系再造 |
1.4.3 政府参与下的村企关系再造 |
1.4.4 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 |
1.5 小结 |
第二章 村治精英吸纳与乡村精英再造 |
2.1 经济精英主导下的村庄治理 |
2.1.1 做企业家:从“草根”到经济能人 |
2.1.2 张榜竞选:从经济能人到村治精英 |
2.1.3 精英的困局:村庄治理内生性缺失 |
2.2 资本下乡中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2.2.1 情感俘获:私人关系的公共性拓展 |
2.2.2 需求对接:对村治精英破局构想的回应 |
2.2.3 信任建构:企业股权结构的社会效应 |
2.3 资本下乡中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2.3.1 先建后补:政府对村治精英的承诺 |
2.3.2 垫资建厂:村治精英对政府承诺的回应 |
2.3.3 褒奖与荣誉: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反馈 |
2.4 精英吸纳的动力来源及其再造结果 |
2.4.1 可信承诺:企业的政治关联效应 |
2.4.2 “三强四带”:政党能力建设机制 |
2.4.3 “联乡兴村”:政府权力下沉机制 |
2.4.4 再造结果:村治精英“政治化” |
2.5 小结 |
第三章 现代规则下乡与乡土规则再造 |
3.1 资本下乡中的现代规则下乡 |
3.1.1 股份合作:企业的利益联结策略 |
3.1.2 市场排斥:村集体反对股份合作制 |
3.1.3 按价收租:村集体的确定性追求 |
3.2 乡土规则运行下的秩序冲突 |
3.2.1 宗族认同:乡土规则的生成机理 |
3.2.2 规则碰撞:产权与收益单位的分合 |
3.2.3 祖宗与神明:分配失序下的暴力抗争 |
3.2.4 资本逃离:地方性知识的挤压 |
3.3 政府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3.3.1 寻找土地:选定新址与产权重构 |
3.3.2 利益均沾:秩序建构的均衡过程 |
3.3.3 程序再造:权力渗透与强制性矫正 |
3.3.4 资本回流:乡土规则再造的效应 |
3.4 企业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3.4.1 拒绝签约:农民的理性选择策略 |
3.4.2 寻找中间人:企业的行动逻辑 |
3.4.3 推举代理人:农民的行动逻辑 |
3.5 小结 |
第四章 农民再组织化与村社集体再造 |
4.1 农民再组织化:企业的治理逻辑 |
4.1.1 企业成本控制:农民再组织化缘起 |
4.1.2 向政府说好话:重新俘获中间人 |
4.1.3 为政府造亮点:寻求政府支持 |
4.2 “四社协同”:农民再组织化的过程 |
4.2.1 劳务合作社:闲散劳动力组织化 |
4.2.2 产业合作社:产业过程组织化 |
4.2.3 资金合作社:农民分散资金集聚化 |
4.2.4 土地合作社:土地碎片化及其整合 |
4.3 组织化利益表达:农民的集体行动 |
4.3.1 表达梯度:从中间人到代理人 |
4.3.2 理性抗争:利益再表达的过程 |
4.3.3 “新中间人”的诞生:政府 |
4.4 集体再造:农民再组织化的效应分析 |
4.4.1 权力渗透:经济过程中的政治表达 |
4.4.2 政经分离:农村政治经济格局重塑 |
4.4.3 精英塑造:农民的“新代理人” |
4.5 小结 |
第五章 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 |
5.1 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 |
5.1.1 利益主体关系:从失衡到均衡 |
5.1.2 制度建设:从碎片化到体系化 |
5.1.3 组织建设:从失序到有序 |
5.1.4 农民能力建设:从单一到全面 |
5.1.5 农民认知转型:从封闭走向开放 |
5.2 村庄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 |
5.2.1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体系 |
5.2.2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能力 |
5.2.3 资本下乡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
5.3 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限度 |
5.3.1 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碰撞冲突 |
5.3.2 政企关系的诱变及其风险 |
5.3.3 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 |
5.4 小结 |
结论与讨论 |
一、基本结论 |
(一)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信任建构是基础 |
(二)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的主要桥梁和纽带 |
(三)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性的保障 |
(四)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 |
(五)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是根本 |
二、进一步讨论 |
(一)如何完善资本下乡中的企业治理 |
(二)如何构筑更为合理的利益增长分享机制 |
(三)如何实现乡村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性转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5)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述 |
三、研究目标与重点难点 |
(一)研究目标 |
(二)重点与难点 |
四、研究方法 |
(一)系统分析法 |
(二)历史分析法 |
(三)案例分析法 |
(四)逻辑归纳法 |
五、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核心概念 |
(一)农村治理 |
(二)农村治理主体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 |
二、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结构功能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三)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分析框架 |
(一)“国家——社会”分析框架 |
(二)“行动者——结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演进历程与启示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演进历程 |
(一)人民公社的形成到解体(1949—1978) |
(二)人民公社解体到村“两委”二元结构初步形成(1978—1987) |
(三)村“两委”二元结构建立到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1988—2012) |
(四)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初步形成(2013—2019)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演进的典型特点 |
(一)结构主体构成日益多元化 |
(二)结构主体间互动日趋协同 |
(三)结构主体间关系日益复杂 |
(四)结构的功能越来越多样化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演进的启示 |
(一)坚持党组织在结构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
(二)坚持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
(三)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理念 |
(四)坚持结构调整与系统内外环境的变化相适应 |
第三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基本要求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中行动者的位置与角色 |
(一)政治性行动者——农村基层党组织 |
(二)行政性行动者——乡镇政府 |
(三)社会性行动者——村民自治委员会 |
(四)市场性行动者——企业等经济组织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的结构性要求 |
(一)治理主体位置与角色的合理 |
(二)结构主体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
(三)结构主体治理过程中的协同 |
(四)结构主体间权责关系的一致 |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功能性诉求 |
(一)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经济适应功能 |
(二)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目标达成功能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整合功能 |
(四)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维持功能 |
第四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问题与生成逻辑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与现实存在落差 |
(二)乡镇政府在治理结构中存在角色缺位与越位 |
(三)农村村民自治委员会主体地位存在弱化 |
(四)市场性治理主体侵占其他治理主体的活动空间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问题的宏观诱因 |
(一)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与农村社会的“割裂” |
(二)国家控制与农村社会自主性间的张力失衡 |
(三)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造成治理主体缺失 |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问题的微观原因 |
(一)制度供给滞后使治理主体偏离既定的位置与角色 |
(二)结构运行机制不完善导致主体间矛盾冲突不断 |
(三)治理主体间治理权力失衡冲击了结构的稳定性 |
第五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思路与对策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宏观思路 |
(一)加强党组织对农村治理的结构性嵌入 |
(二)平衡国家控制与农村自主性之间的关系 |
(三)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优化治理主体结构的外部环境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微观对策 |
(一)明确治理主体在结构中的位置与角色 |
(二)完善治理主体结构的制度建设 |
(三)健全治理主体结构运行的相关机制 |
(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发挥文化引领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研究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1.2.2 国外关于乡村治理的研究 |
1.3 研究的基本思路、重难点和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重点和难点 |
1.3.3 研究创新点 |
1.3.4 研究方法 |
1.4 相关概念界定 |
1.4.1 治理 |
1.4.2 乡村治理 |
第2章 马克思主义关于乡村治理的理论渊源 |
2.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乡村治理的相关思想 |
2.1.1 关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的思想 |
2.1.2 关于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思想 |
2.1.3 关于农业规模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思想 |
2.1.4 关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思想 |
2.2 列宁、斯大林关于乡村治理的相关思想 |
2.2.1 关于农业基础地位的思想 |
2.2.2 关于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想 |
2.2.3 关于通过合作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思想 |
2.2.4 关于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思想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思想的探索发展 |
3.1 中国共产党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乡村建设思想 |
3.1.1 以“耕者有其田”为目标的乡村探索思想 |
3.1.2 “政社合一”背景下的乡村治理整合思想 |
3.2 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思想 |
3.2.1 邓小平农村农业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思想 |
3.2.2 “三个代表”引领下的农村建设思想 |
3.2.3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新农村建设相关思想 |
3.2.4 习近平乡村振兴相关思想 |
3.3 中国共产党加强乡村治理取得的成效 |
3.3.1 乡村治理领导地位得以巩固 |
3.3.2 乡村治理依靠力量得以凝聚 |
3.3.3 乡村治理物质基础得以夯实 |
3.3.4 乡村治理外部条件得以保障 |
3.3.5 乡村治理建设热情得以激发 |
第4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困境分析 |
4.1 乡村治理主体的乏力共生 |
4.1.1 村内外居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融合困境 |
4.1.2 村干部亲“政务”疏“村务”的身份冲突 |
4.1.3 基层政权参与乡村治理的角色错位 |
4.2 乡村治理资源的张力运转 |
4.2.1 乡村治理财力整体匮乏 |
4.2.2 乡村治理项目非专项运行 |
4.2.3 乡村土地资源非集约利用 |
4.3 乡村治理手段的策略化选择 |
4.3.1 乡镇掌控基层民主意图时有突显 |
4.3.2 乡村治理文牍主义偶有蔓延 |
4.3.3 乡村干部维稳追求单维可控 |
4.4 乡村治理绩效的离散趋向 |
4.4.1 乡村公共产品自主供给低效 |
4.4.2 乡村公共文化原子化呈现 |
4.4.3 乡村共同体凝聚力下降 |
4.5 乡村利益格局的持续分化 |
4.5.1 村民利益分配非均衡发展 |
4.5.2 乡村利益主体持续动态博弈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困境之缘由阐释 |
5.1 现代国家建构视阈下的乡村治理张力缘由 |
5.1.1 现代国家建构背景下的整合与释放 |
5.1.2 冲突与博弈:乡村治理的国家建构张力 |
5.1.3 缺失与紧张:基层政权的“非正式运转”逻辑 |
5.2 社会分化视阈下的乡村治理群体分层影响 |
5.2.1 改革开放后乡村治理群体的非充分发展 |
5.2.2 精英与能人:乡村治理过程中的理性小农 |
5.2.3 普众与老弱:乡村治理过程中的边缘群体 |
5.3 社会化小农视阈下的乡村治理态度影响维度 |
5.3.1 社会交互进程中的小农货币约束 |
5.3.2 进城与务工:乡村公共事务无暇关注 |
5.3.3 留守与务农:乡村振兴的中坚守望 |
5.4 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村治理场域影响维度 |
5.4.1 中国城乡融合发展历程 |
5.4.2 近郊农村:城市冲击与乡村惯性的张力场域 |
5.4.3 远郊农村:传统种植与特色农业的本色使命 |
第6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体制创新路径 |
6.1 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的框架建构 |
6.1.1 确立乡村治理的振兴愿景 |
6.1.2 探索乡村治理的自治路径 |
6.1.3 健全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 |
6.1.4 挖掘乡村治理的德治内核 |
6.2 基层党组织统领乡村治理的地位强化 |
6.2.1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乡村经济建设的引领者 |
6.2.2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政治发展的推动者 |
6.2.3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乡村和谐社会的护航者 |
6.2.4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美丽乡村的建设者 |
6.2.5 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促进者 |
6.3 基层政府主导乡村治理的职能完善 |
6.3.1 基层政府职能的时代型塑 |
6.3.2 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的高效提升 |
6.3.3 “乡政”与“村治”指导关系的理顺 |
6.4 市场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资源延伸 |
6.4.1 农村资源要素的市场蝶变 |
6.4.2 市场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平台搭建 |
6.4.3 积极构建市场导向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
6.5 民间社会组织协同乡村治理的活力释放 |
6.5.1 民间社会组织与基层权威系统的双维均衡 |
6.5.2 民间社会规范与正统制度体系的治理包容 |
6.5.3 民间社会组织促进乡村治理的空间延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
(7)居民委员会“两难困境”研究 ——基于权力的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设计 |
第一章 权力的界定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权力的操作性定义 |
第二节 权力的三个关键要素 |
一、权力资源 |
二、权力意图 |
三、权力指向 |
第三节 权力运作状况的分析框架 |
一、对权力资源的考察 |
二、对权力意图的考察 |
三、对权力指向的考察 |
四、三个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 |
本章结语 |
第二章 当前居委会面临的“两难困境”与权力困局 |
第一节 “两难困境”的出现与表现 |
一、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的发展历程与主要实践 |
二、“两难困境”的表现及其辩证关系 |
第二节 居委会权力资源方面问题及其负面影响 |
一、当前居委会在权力资源方面所遭遇的主要问题 |
二、居委会权力资源方面问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
第三节 当前居委会两种权力指向状况之殊异 |
一、居委会自主管理权力之客体的模糊与错位 |
二、缺失的城市社区自主公共空间 |
三、依旧倾向于行政管理逻辑的权力运作方式 |
第四节 居委会两种权力运作意图之错位 |
一、居委会两种权力运作意图错位的主要表现及成因 |
二、居委会权力意图错位问题的持续存在及强化 |
本章结语 |
第三章 突破“两难困境”的新思路 |
第一节 居委会的三种法定权力 |
一、居委会三种法定权力共同的资源基础与权力意图 |
二、居委会三种法定权力各自的法定权力指向 |
第二节 对居委会权力指向的扩展与优化 |
一、居委会自主管理权力运作指向划定中的逻辑缺陷 |
二、居委会参与权力及协调监督权力的运作指向之有效性 |
第三节 以居民共同意志为基础的集体理性之达成 |
一、居民的共同意志的充分聚集 |
二、多方权力的合作共赢 |
第四节 更全面且更健康的居委会权力资源基础 |
一、重获正当性资源的关键要素:居民参与的效能感 |
二、参与权力及协调监督权力之于居民参与效能感的积极意义 |
本章结语 |
第四章 居委会参与权力及协调监督权力的可行性 |
第一节 权力资源基础维度的可行性 |
一、来自政府与历史的丰富资源 |
二、社会内部公益力量的存在与被挖掘的可能性 |
第二节 权力主体意图维度的可行性 |
一、“政府代理人”与“居民带头人”之间的关系 |
二、政府促成居委会“居民的带头人”得以恢复的意图和努力 |
第三节 权力运作指向维度的可行性 |
一、当前城市基层的居民非制度化参与及其成因 |
二、扩展与升级居委会制度化参与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三、“制度化参与”的另一种解读:可行的“利益的组织化”方式 |
本章结语 |
第五章 居委会权力的实现路径 |
第一节 与居委会参与权力相关的已有实践及典型案例 |
一、城市社区中基层社会协商与基层政府协商之发展概况 |
二、典型个案:麦子店街道的“问政”实践之概况 |
三、麦子店“问政”实践之于居委会参与权力运作的效果评析 |
第二节 与居委会协调监督权力相关的已有实践及典型案例 |
一、已有的社区协调议事机构机制及其效果评析 |
二、典型案例:深圳市南山区的居委会“枢纽化”改革实践之概况 |
三、南山区的改革实践之于居委会协调监督权力运作的效果评析 |
第三节 居委会权力的整体实现路径设计 |
一、居委会权力运作的资源获取与保障机制 |
二、居委会权力运作的意图实现与保障机制 |
三、居委会权力运作的指向构建与保障机制 |
本章结语 |
结语与展望 |
附录一 已有社区治理相关地方改革资料目录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8)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机制建设研究 ——以湖北省J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研究现状 |
1.2.2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1.4.1 功能内涵界定有创新 |
1.4.2 构建了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机制建设的系统框架 |
1.4.3 提出了复合式自治是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 |
1.5 样本概况与选择理由 |
1.5.1 样本概况 |
1.5.2 选择理由 第2章 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机制建设的理论基础 |
2.1 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理论逻辑 |
2.1.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建党管党治党学说 |
2.1.2 毛泽东建党管党治党思想 |
2.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党治党理论 |
2.2 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理论创新 |
2.2.1 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 |
2.2.2 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价值 |
2.2.3 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方略 |
2.3 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基层指向 |
2.3.1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自身建设应有之义 |
2.3.2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客观现实的迫切需要 |
2.3.3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基本路径 第3章 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机制建设的基本理路 |
3.1 村级党组织功能定位的学理分析 |
3.1.1 村级党组织功能定位的方法论 |
3.1.2 政党组织的功能结构分析 |
3.1.3 村级党组织功能定位 |
3.2 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现实困境 |
3.2.1 自身建设问题影响了功能发挥 |
3.2.2 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了功能发挥 |
3.2.3 系统动力不足影响了功能发挥 |
3.3 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机制建设的总体构想 |
3.3.1 正确认识机制的重要作用 |
3.3.2 从整体上把握功能发挥的机制建设 第4章 创新村级党组织自身建设机制 |
4.1 完善党员队伍质量提升机制 |
4.1.1 建立发展党员质量保证机制 |
4.1.2 构建党员角色管理长效机制 |
4.1.3 完善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 |
4.2 创新领导班子建设机制 |
4.2.1 改进领导班子选配机制 |
4.2.2 创新领导班子教育机制 |
4.2.3 深化领导班子管理机制 |
4.2.4 优化后备力量储备机制 |
4.3 构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机制 |
4.3.1 创新党性建设机制 |
4.3.2 建立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保证机制 |
4.3.3 强化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机制 第5章 优化村级党组织环境建设机制 |
5.1 优化思想文化环境建设机制 |
5.1.1 优化思想文化“大环境”建设机制 |
5.1.2 优化思想文化“小环境”建设机制 |
5.2 构建党群良性互动机制 |
5.2.1 构建畅通的输入机制 |
5.2.2 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 |
5.2.3 创新村级党组织领导的输出机制 |
5.2.4 建立以群众评价为主的反馈机制 |
5.3 建立上级党和政府对村级党组织的制度性支持机制 |
5.3.1 建立城乡平等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支持机制 |
5.3.2 强化对村级党组织工作运行的制度支持机制 |
5.3.3 构建村级党组织基本保障的制度支持机制 第6章 建立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系统动力机制 |
6.1 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在村级党组织落实的系统动力机制 |
6.1.1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内部动力机制 |
6.1.2 建立全面从严治党的外部动力机制 |
6.2 优化创先争优的系统动力机制 |
6.2.1 构建横向联动机制 |
6.2.2 改进纵向动力机制 |
6.2.3 强化联动长效机制 |
6.3 完善功能发挥绩效管理驱动机制 |
6.3.1 建立功能发挥绩效评价体系 |
6.3.2 实施功能发挥绩效考核评价 |
6.3.3 创新功能发挥绩效干预机制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参加的科研项目 |
(9)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变革与优化 ——基于乡村治理结构的研究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关于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问题的研究 |
(二)关于乡村治理结构与农民利益实现的研究 |
(三)相关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核心观点 |
四、研究方法与路径 |
五、可能的创新和研究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与乡村治理结构的相关理论阐释 |
第一节 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理论 |
一、利益、农民利益与农民政治利益主体的内涵意蕴 |
二、政治利益实现的要素、特征与功能 |
三、农民政治利益权利构成 |
四、农民政治利益的实现过程 |
第二节 乡村治理结构构成理论 |
一、乡村治理结构构成理论的内涵阐释 |
二、权力结构:国家权力与乡村自治权力的互动博弈 |
三、治理主体结构:治理主体在乡村治理结构中的互动机制 |
第三节 乡村治理结构与当代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结构性关系 |
一、乡村治理结构变迁缘于权力结构与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反复博弈 |
二、乡村治理结构变迁对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产生的影响效果透析 |
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演进轨迹 |
第一节 皇权时期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检视 |
一、结构特征:皇权至上与乡绅自治 |
二、实现机制:内生秩序与隐性轨道 |
第二节 现代国家初建时期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检视 |
一、结构特征:国家政权下沉与自生秩序崩坏 |
二、实现机制:单轨政治与利益觉醒 |
第三节 新中国人民公社时期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检视 |
一、结构特征:人民公社体制与社会整合 |
二、实现机制:利益动员实现与规划式参与 |
第四节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检视 |
一、结构特征:乡政村治与强乡模式 |
二、实现机制:结构优化、路径多元与协商民主 |
小结 |
第三章 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和乡村治理结构现状 |
第一节 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主要方式:基于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 |
一、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制度化方式 |
二、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非制度化方式 |
第二节 当代乡村治理结构的不同模式 |
一、国家主导型治理结构 |
二、乡村自治型治理结构 |
三、均衡互嵌型治理结构 |
第三节 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主要问题 |
一、实现渠道的梗阻化 |
二、实现平台的非组织化 |
三、实现手段的法外抗争化 |
四、实现价值的冲突化 |
五、实现回应的缺失化 |
小结 |
第四章 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主要困境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权力结构的非均衡博弈 |
一、国家权力的扩张介入与结构冲突 |
二、乡村自治权力的组织局限与治理失衡 |
三、国家权力与乡村自治权力的衔接阻滞 |
第二节 治理主体组织功能局限 |
一、公共组织责任缺位与功能异化 |
二、村民自治组织强依附性与功能抑制 |
三、乡村精英的社会流动与担当弱化 |
第三节 当代中国农民利益结构失衡与政治利益主体意识薄弱 |
一、当代中国农民利益结构失衡 |
二、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主体意识薄弱 |
小结 |
第五章 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经验检视:以土地征用过程中失地农民问题为例 |
第一节 土地征用过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 |
一、土地征用过程中失地农民的产生 |
二、失地农民利益实现问题的出现 |
第二节 失地农民政治利益实现问题的乡村治理结构视角阐释 |
一、权力结构维度:制度供给不足与权利保障缺失 |
二、治理主体结构维度: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与农民自身的问题检视 |
小结 |
第六章 乡村治理结构视角下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机制的路径优化 |
第一节 权力结构与农民政治利益实现路径优化 |
一、构建乡村法治型权力结构 |
二、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权力运行和权利保障 |
第二节 主体结构与农民政治利益实现路径优化 |
一、服务导向:乡镇政府的协商式转型 |
二、组织起来:构建制度化的利益实现平台 |
三、精英担责:城乡对接与责任培养 |
四、互动磨合:提升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参与水平 |
结语 |
附录一: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状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关于失地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取得的成果 |
后记 |
(10)中西部农村地区的村治结构变化与特点 ——基于川西林镇村民自治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 |
一、市场经济改革对农村人口流动的影响 |
二、家庭个体经营和经济利益对乡村治理主体的影响 |
三、改革后农村管理出现的问题 |
四、乡村新型自主治理模式—以川西林镇为例 |
第二节 文献回顾 |
一、国家治理转型与农村治理结构变迁 |
二、经济社会转型与农村治理结构变迁 |
三、农村治理结构研究的新进展 |
第三节 理论资源与分析框架 |
一、国家政权建设理论 |
二、社会资本理论 |
三、阶层理论 |
第四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实地调研——川西林镇 |
三、概念界定 |
第二章 林镇经济社会形态 |
第一节 林镇的经济社会结构 |
一、林镇概况 |
二、产业结构与农业生产 |
第二节 林镇的社会纽带 |
一、传统社会关联的工具化 |
二、现代社会关联与权力地位的来源 |
三、传统与现代之间 |
第三节 林镇的阶层结构 |
一、中等收入群体主导的阶层结构 |
二、中等收入群体主导下的社会关联 |
第三章 村治主体更替 |
第一节 林镇的村干部变动 |
一、底层干部的退出 |
二、富人干部的退出 |
三、中坚农民型干部 |
第二节 中坚农民群体的产生 |
一、中坚农民群体的特征 |
二、中坚农民群体产生的经济基础 |
三、农民家计与村庄社会关联 |
第三节 中坚农民群体的参政动力 |
一、村干部的经济收益 |
二、村干部的社会收益 |
三、小结:经济社会转型与中坚农民型精英 |
第四章 村治结构之变 |
第一节 治理目标、资源不匹配下乡镇政府的角色 |
一、乡镇政府的目标与分类治理 |
二、弱行政下村治主体的选拔培养 |
第二节 村级组织的目标任务和角色 |
一、维持型村级组织与主要任务 |
二、村级事务特征对村治主体的要求 |
第三节 村级治理对象与治理结构的扁平化 |
一、村级治理对象 |
二、中坚农民与治理对象的关系 |
三、小结:治理转型与扁平化的村级权力结构 |
第五章 村级治理机制之变 |
第一节 村级治理的症结与群众动员 |
一、村级治理的症结 |
二、民间积极分子动员 |
三、群众动员与自主治理 |
第二节 社会吸纳资源与自治民主化 |
一、公共资源公共运作 |
二、社会资本激活与再生产 |
三、小结:社会吸纳资源与自治民主化 |
第三节 区域差异与村治类型 |
一、富人治村与政治排斥 |
二、狠人治村与暴力控制 |
三、区域差异与村治类型 |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村治结构的国家化与社会化 |
一、村治结构的国家建构 |
二、“自治行政化”的悖论 |
三、项目消解自治 |
四、资源重塑自治 |
第三节 资源输入下民主与善治的可能性 |
一、农民分化与精英治理 |
二、中坚农民与民主治理 |
第四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中外文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附录 |
四、村民自治背景下的农村社区权力结构及其功能(论文参考文献)
- [1]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农村社区治理规则变迁研究[D]. 李艳营. 曲阜师范大学, 2020(02)
- [2]结构与谱系:村民自治异化的权力向度 ——以L县N村为例[D]. 罗家鹏. 山东大学, 2020(02)
- [3]汉族村落社会的宗族组织与权力结构 ——以云南省建水县铁所村为例[D]. 赵易金. 西北民族大学, 2020(08)
- [4]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D]. 马池春. 山西大学, 2020(07)
- [5]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D]. 管文行.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6]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研究[D]. 阳斌.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3)
- [7]居民委员会“两难困境”研究 ——基于权力的分析视角[D]. 高乐. 中国政法大学, 2019(01)
- [8]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的机制建设研究 ——以湖北省J县为例[D]. 钟贤哲. 武汉理工大学, 2018(07)
- [9]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利益实现的变革与优化 ——基于乡村治理结构的研究视角[D]. 吴莹. 吉林大学, 2017(03)
- [10]中西部农村地区的村治结构变化与特点 ——基于川西林镇村民自治的案例分析[D]. 高万芹. 武汉大学, 2016(01)